晚上,我来到我妻子睡觉的地方,可她不让我进去。“我说呀,喂,人们要我们结婚,不就是为的这个吗?”我说。可是她说:“我来月经了。”“可是昨天她们还带你去行了沐浴礼,那是沐浴礼以后来的吧,是不是这样呢?”“今天不是昨天,”她说,“昨天不是今天。你不高兴就滚吧。”一句话,我等待着。
不到四个月,她临盆了。镇上的人捂着嘴笑。可是我怎么办呢?她疼痛难忍,手向墙上乱抓。“吉姆佩尔,”她叫着,“我要死了。原谅我吧!”屋里挤满了女人。她们一锅一锅地烧着开水。她发出的尖叫声响彻云霄。
应当做的事情是去会堂诵经,我也正是这样做的。
镇上的人当然不反对我这样做。我站在一个角落里又是念经又是祈祷,这时他们都对着我摇头。“祈祷,祈祷!”他们对我说。“祈祷文从不会使女人怀孕。”有个教友把一根稻草塞到我嘴边说:“给母牛1的稻草。”他这样说也不无道理呀,天哪!
她生了个男孩。星期五,会堂司事在会堂里的经书柜前站了起来,拍着读经桌宣布:“财主吉姆佩尔先生请教友们去赴宴,以庆弄璋之禧。”大家听了哄堂大笑。我的脸火辣辣的。但是我有什么法子呢。割礼2仪式毕竟要由我来负责了。
半个镇子的人都跑来了,房子挤得水泄不通。妇女们带来了辣味鹰嘴豆,我还从酒馆买了一小桶啤酒。大家吃呀,喝呀,我也吃呀,喝呀,人们都向我祝贺。然后行割礼,我用父亲——愿他安息——的名字命名孩子。客人们走后,只剩下我和妻子,她从帐子里伸出头来,把我叫到她跟前。
“吉姆佩尔,”她说,“你为什么不做声呀?你破产了还是怎么的?”
“我说什么呢?”我回答说。“你给我做的好事! 我母亲要是有知,她会再一次死去的。”
她说:“你疯了还是怎么的。”
我说:“你怎么能这样愚弄我呢?按理我是家里的老爷和主人哩!”
“你怎么啦?”她说,“你胡思乱想些什么呀?”
我认为我必须开门见山地讲了。“你以为可以如此对待一个孤儿吗?”我说。“你生了一个私生子。”
她回答说:“别傻了吧。这孩子是你的。”
“他怎么能是我的呢?”我争辩说。“我们结婚才十七个星期,他就出世了。”
于是她对我说孩子是早产。我说:“未免太早了吧?”她说她有个祖母,也怀了这么短时间就生孩子了,她和她这位祖母,就象一模一样的两个水珠一般。她又是发誓又是赌咒,要是农民在集市上发这样的誓,你简直也会相信他了。但是说实在的,我不相信她的话。到了第二天,我跟学校的先生谈了这事,他对我说,在亚当和夏娃1之间也发生过这种事情。他们上床时是两个人,下床后就成四个人了。
“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夏娃的孙女,”他说。
事情就是这样,他们说得我直愣愣的。但是天晓得是怎么回事呢?”
我开始忘记自己的苦脑。我爱那孩子爱得要命。他也爱我。他一看到我,就挥动小手,要我把他抱起来。他要是肚子痛,只有我能使他平静下来。我给他买了一个骨制的小出牙环2,还买了一项带有装饰物的小帽子。他总是看到有人向他投狠毒的眼光,所以我不得不去求一张符箓,给他驱邪。我象牛一样地干活。你知道,家里添了小孩,花销就会一下子增加许多。我不想撒谎; 我也并不因此而不喜欢艾尔卡。她又是咒我又是骂我,但我不嫌弃她。她的力量可大呢;她只要瞅你一眼,你就会说不出话来。而她那滔滔不绝之口呀! 又脏又毒,但是,不知怎的,却又充满了魅力。她的每一句话我都爱听,虽然她骂得我狗血淋头。
晚上,我给她带回我亲自烤的一个白面包、一个黑面包,还有罂粟籽面包卷。我为她而偷,只要能抓到手,什么都偷:蛋白杏仁甜饼、葡萄干、杏仁、糕饼等。妇女们把安息日1供奉食物的罐子放在面包炉烘热,我也偷这里边的东西,但愿我这种行为能够得到宽恕。我常常从里边取出几片肉,一块布丁,一只鸡腿或鸡头,一块牛肚,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能很快抓到手,我就偷。她吃了,长胖了,人也漂亮了。
我平常不在家睡,都得睡在面包房里。每逢星期五晚上,我才回到家里,但她总要找这样那样的借口。说什么她心烧呀,腰痛呀,打嗝儿呀,头疲呀,不一而足。你知道娘儿们会找些什么借口的。这种日子真不好过。真难受。这还不说,她的那个小兄弟——私生子,也渐渐长大了。他常常打得我青一块紫一块。我若要回手,她便破口大骂,骂得我眼前一片绿雾。她每天总有十次威胁要跟我离婚。要是换一个人,早就不辞而别了。可是我就受得了,一声不吭。你怎么办?肩膀是上帝给的,负担也是上帝安排的。
一天晚上,面包房里遭了一次难;面包炉炸了,差点儿引起火灾。没事可干,只有回去,于是我便回家了。我心想,让我也尝尝在平常的日子里睡在床上的滋味儿吧。我不想惊醒正在熟睡的小家伙,便踮着脚尖走进屋里。进了屋,我好象听到不是一个人在打呼,而似乎有两个人在打呼,一个倒轻,另一个则象是刚宰了的牛似的鼻息声。哼,我可不喜欢这个!我压根儿不喜欢这个。我走到床前一看,事情糟透了。艾尔卡身旁躺着一个男子模样的人。要是别人处在我的地位上,一定会大发雷霆,大吵大闹,把全镇人都吵醒的,但是我心想,如果那样做,就会把孩子惊醒。何必为这件小事而惊吓一只小燕子呢,我想。好吧,于是我回到面包店,伸直了身子躺在一袋面粉上。直到清早,我一直未合眼。我直打颤,象得了疟疾一样。“我当蠢驴当够了,”我自言自语地说,“吉姆佩尔不能当一辈子傻瓜。即使象吉姆佩尔这样一个傻瓜,他的傻也是有限度的。”
清早,我去拉比那里求教,这件事在镇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们马上派会堂执事去叫艾尔卡。她来了,抱着孩子。你猜她怎么着?她不承认,对一切都矢口否认。“他发疯了,”她说。“什么托梦,神卜,我都不知道。”他们冲她厉声喊叫,警告她,捶桌子,但是她一口咬定:这是诬告。
屠夫和马贩子站在她一边。屠宰场的一个小伙子从旁走过,对我说:“我们注意上你了,你跑不了了。”这时,孩子一使劲儿,拉了一屁股屎。拉比的圣坛有约柜1,可不能玷污,因为他们把艾尔卡打发走了。
我对拉比说:“我怎么办呢?”
“你必须立即和她离婚,”他说。
“她要是不干呢?”我问。
他说:“你必须提出离婚。这就是你必须做的事情。”
我说:“嗯,好吧,拉比。让我考虑考虑。”
“没有什么可考虑的,”他说。“你绝不能继续和她同居了。”
“要是我想看看孩子怎么办呢?”我问。
“让她走吧,这婊子,”他说,“连同她的那群私生子一起滚吧。”
他的裁决是,只要我活着,就绝不要再进她的门。
白天我倒不觉得苦恼。我想:这是注定要发生的事情,疖子必定是要出脓的。但是到了晚上,当我躺在面袋上时,我觉得非常痛苦。想念之情油然而生,我想她,也想孩子。我想发怒,然而我的不幸正在这里,我对这件事并未真正感到愤怒。首先,我是这样想的:过失有时是难免的。人活着谁能没个错。大概是跟她在一起的那个小子引诱了她,送给她礼品什么的,而女人家常常是头发长,见识短,这样他就得手了。还有,她矢口否认,那会不会仅仅是我的幻觉呢?幻觉确实是有的呀。你看到一个人影,或者一个人的模样,或者别的什么,但是你走近一瞧,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事情果真如此,那我就冤枉她了。想到这里,我哭了起来。我哭得很伤心,眼泪把我躺的面粉袋都弄湿了。第二天早晨,我去拉比那里,对他说我犯了一个错误。拉比用鹅毛笔记了下来,他说,如果是这样,就得重新考虑整个案子了。但在他没有结案之前,我仍不得走近我的妻子,不过我可以托人给她送面包和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