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诺博士

第六章 扣动扳机的手指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殖民大臣请邦德在皇后俱乐部吃午饭。餐厅很漂亮,四周镶着桃花心木嵌板,天花板上挂着四台大大的吊扇。他们坐在餐厅的一角,轻声聊着牙买加的事。等到咖啡端上来的时候,普莱德尔-史密斯已经透过世人所了解的这个岛屿富饶、平静的表象,深入到那背后的真实境况了。

“打个比方说吧,”他说着又开始了他那一套装烟斗的怪异动作,“牙买加人就是一个善良的懒人,有着一个孩子的所有优缺点。他生活在一个非常富饶的岛屿上,却没有因此而发财。他不知道怎么办,而且也太懒。英国人来来去去,带走了一些唾手可得的战利品,但两百年来也没有一个英国人从这儿发了大财。他们待的时间不够长,捞一把就走。赚得最多的是葡萄牙犹太人。他们跟着英国人一起来到这儿,然后留了下来。但他们都是很势利的人,在修建漂亮房子和举办舞会上花了太多的钱。没有游客的时候,《搜集日报》的社会栏目上到处都是他们的名字。他们喜欢朗姆酒和烟草,管理着这儿的英国大公司——汽车公司、保险公司之类。然后就是叙利亚人,也非常有钱,但做生意没有那么厉害。他们拥有着大多数的商店和一些最好的旅馆。他们不是很善于控制风险,老是存货太多,必须偶尔发生一次火灾才能重新流动起来。然后就是印度人,一般都是做一些鲜艳的纺织品之类的生意。他们算不上一大类人。最后就是中国人了,严肃、敦实、谨慎,他们是牙买加最有势力的一派。他们拥有面包房、洗衣店和最好的食品店。他们不和外人接触,以保持血统纯洁。”说到这里普莱德尔-史密斯笑了起来,“这并不是说他们想要的时候不会碰黑人姑娘。你在金斯敦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后果——满大街都是华裔黑人混血。华裔黑人是一帮强硬却又被人遗忘的人。他们看不起黑人,而华人又看不起他们。将来有一天他们可能会成为很大的麻烦。他们有华人的一些聪明,又有黑人的大多数恶习。警察拿他们很是头疼。”

邦德问:“你的那位秘书,也是其中的一个?”

“没错。很聪明也很能干。我雇了她大约六个月了,她是应聘的人当中最优秀的一个。”

“看上去是挺聪明,”邦德不动声色地说,“他们有组织吗,这些人?这帮华裔黑人有没有个头儿什么的?”

“目前还没有。但很快就会有人掌控他们。他们会成为一个很有用的小集团。”普莱德尔-史密斯瞟了一眼手表,“想起来了。我得走了。必须为那些文件的事教训他们一顿。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清楚地记得……”他打住了,“不管怎么样,关键是我没能告诉你太多关于蟹角岛和那个博士的情况。但我可以告诉你你从文件里也找不到的东西。诺博士好像说话还挺中听,办事非常麻利,跟奥杜邦协会有矛盾。我想这些你都知道。至于那地方本身,档案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两份战前的报告和最后一次陆地测量的测量图,听起来是一个非常荒凉的地方,什么都没有,除了大片大片的红树林湿地和在岛的一头的一座巨大的鸟粪山。不过,你不是说要去学院吗?我可以带你去那儿,把你介绍给那儿负责绘制地图的部门的人。”

一小时以后,邦德便坐在了一间昏暗的房间的一角,一份署期为1910年的蟹角岛陆地测量图摊在他面前的桌上。他要了一张学院的信纸,画了一张粗略的草图,草草记下一些要点。

蟹角岛的总面积大约是五十平方英里。其中的四分之三,在岛的东边,是沼泽和浅湖。一条平坦的河流从浅湖蜿蜒流向大海,半路沿着南海岸流入一个小小的沙湾。邦德猜想,奥杜邦协会的管理员们很可能选择了这条河流源头的某个地方作为他们的营地。在西边,小岛的地势陡然升高,出现了一座标称有五百英尺高的山,山的尽头便是直落海面的悬崖。有一条虚线从这座山指向地图角落的一个方格,方格里写着“鸟粪储藏地。最后施工时间1880年”。

没有岛上道路甚至小道的标记,也没有房屋的标记。从地形图上看,小岛看起来像一只向西游泳的河鼠——平平的脊背连着陡然升起的脑袋。它位于牙买加北海岸加利纳角的正北约三十英里,古巴以南约六十英里。

从地图上基本看不出其他任何东西。蟹角岛四周基本都被浅滩所围绕,除了西边的悬崖。悬崖下最浅的标记都有九百米,再往外便是深深的古巴海沟了。邦德把地图卷起来,递给了图书管理员。

他突然感到非常累。现在是下午4点钟,金斯敦的气温如同烧烤炉一般,他的衬衣黏在了身上。邦德走出学院,找了辆出租车,回到凉爽的山里,回到他的宾馆。他对自己的这一天很满意,但在小岛的这一端他没什么其他事可做。他可以在宾馆安静地度过一个晚上,准备明天早起,离开这儿。

邦德走到前台,想看看有没有科勒尔的留言。“没有留言,先生,”女服务员说,“但国王官邸送来了一个果篮。午饭后送过来的。信差把它送到您房间了。”

“什么样的信差?”

“一个深色皮肤的人,先生,他说他是副官办公室派来的。”

“谢谢。”邦德拿上钥匙,走楼梯来到二楼。这是不可能的,太可笑了。邦德把手放在外套下的枪上,轻轻走到门边。他转动钥匙,一脚把门踹开。房间里没有人。邦德把门关上,锁好。梳妆台上有一个装饰得很漂亮的大果篮——里面有柑橘、葡萄、粉蕉、番荔枝、星苹果,甚至还有两个温室里种出来的油桃。果篮提手上系着一条宽宽的丝带,丝带上贴着一个白色信封。邦德把信封取下来,拿到灯下看了看。他把信封打开,空白的豪华信纸上打印着一行字“总督阁下敬上”。

邦德哼了一声。他站在那儿看着那些水果。他弯腰把耳朵凑近水果听了听,然后握住提手把果篮拎起来,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在地板上。水果在椰子壳垫上弹起来,滚得四处都是。篮子里除了水果什么都没有。邦德为自己的谨小慎微咧嘴笑了。还有最后一种可能性。他拿起一个油桃——贪吃的人最可能首先选择它——走进浴室。他把油桃扔进洗脸池,走回卧室,检查了一下衣柜上的锁,把衣柜打开。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提箱拎出来,立在房间中央。他跪下来,查看他在两把锁四周洒下的滑石粉的痕迹。滑石粉被抹花了,锁眼四周有细微的刮痕。邦德愠怒地检查着那些记号。这些人不像他以前打交道的其他人那么谨慎。他打开箱子的锁,把箱子倒立起来。箱盖右前角的缝边上有四个铜饰钉。邦德用指甲撬了一下最上面的一个饰钉,饰钉松了出来。他握住饰钉,拔出一根三英尺长的粗铁丝,放在身边的地板上。这根铁丝穿过箱盖里的一个小小的铁丝孔,用来把箱子扣紧。邦德抬起箱盖,确认箱子里的东西没被翻动过。他从他的“工具箱”里拿出一副鉴定珠宝的眼镜,走回浴室,打开剃须镜上方的灯。他把眼镜架在眼睛上,小心翼翼地把油桃从洗脸池里捡起来,用食指和大拇指慢慢捻动着。

邦德停止了转动。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针孔,针孔四周有一圈淡淡的晕黄色。它藏在油桃的裂缝中,除非用放大镜否则根本看不见。邦德小心翼翼地把油桃放回洗脸池。他站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

果然是开战了!哈,真是有意思。邦德感觉到自己下腹的皮肤在微微收紧。他对着自己镜子中的影子淡淡地笑了。这么看来他的直觉和推理是对的。斯特兰韦斯和那位姑娘被杀害了,他们的资料被毁了,因为他们追踪得太紧了。然后,邦德加入了进来,而拜泰诺小姐之福,他们早已恭候着他了。陈小姐,也许还有那位出租车司机,发现了他的踪迹。他被一路跟踪到了蓝山饭店。现在第一枪已经打出来了,还会有其他子弹。到底是谁的手指在扣动扳机呢?是谁瞄得如此之准呢?邦德打定了主意,没有任何的证据,但他心里很肯定。这是从蟹角岛射出的远程火力,枪背后的人就是诺博士。

邦德走回卧室。他把水果一个一个捡起来,全都拿到浴室用珠宝鉴定眼镜检查了一番。每个水果上都有针孔,或藏在水果梗附近,或藏在裂缝里。邦德打电话到楼下,要来了纸板箱、纸和绳子。他把水果小心翼翼地装在箱子里,拿起电话打给国王官邸找殖民大臣。“是你吗,普莱德尔-史密斯?我是詹姆斯·邦德。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有件小事需要你帮忙。金斯敦有公共化验师吗?知道了。嗯,我有点东西想化验一下。如果我把箱子寄给你,你能帮我把它转交给那个人吗?我不想让人知道我跟这件事有关。没问题吧?我以后会跟你解释的。你拿到他的报告之后能不能给我发个简短的电报,告诉我结果?下个星期我会在摩根港的‘美丽沙漠’。这件事你最好不要告诉别人。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真是不好意思。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把一切都解释给你听。我想你看到化验师的结果会猜到点什么的。顺便说一句,请告诉他处理这些样品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告诉他它们里面有一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非常感谢。幸亏今天早上见到了你。再见。”

邦德在包裹上写好地址,走下楼,叫了辆出租车,付钱让它马上把包裹送到国王官邸。现在是6点。他走回房间,冲了个澡,换了衣服,叫了一杯酒。他正打算把酒端到阳台上去,电话响了。是科勒尔。

“全办好了,上尉。”

“全办好了?太好了。那房子没问题吧?”

“全都没问题,”科勒尔答道,口气很谨慎,“一切都是照你说的办的,上尉。”

“很好。”邦德说。他很欣赏科勒尔的效率和警惕性。他放下电话,走到阳台上。

太阳正在落山。紫红色的阴影像波浪一样正慢慢爬向城区和港口。等它爬到了城区,邦德想,灯光就会亮起来了。事实正如他的想象。他头顶上响起了飞机的轰鸣声。他看到了飞机,一架“超级星座”,跟一天前邦德坐的是同一趟航班。邦德看着飞机向大海方向冲过去,然后转回头降落在帕利塞多斯机场。仅仅二十四小时之前,他还听见机舱门咣当一声打开,喇叭里在说:“飞机已经到达牙买加金斯敦。各位旅客请在座位上坐好,等待检疫部门清理飞机。”然而,从那一刻到现在,他已经走过了多么漫长的一段路。

他应该告诉m情况有变吗?他应该向总督汇报吗?想起总督的嘴脸,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但m怎么办?邦德有他自己的密码,他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殖民办向m发送一条讯息。他该怎么跟m说呢?说诺博士给他送来了下了毒的水果?但他甚至都不知道它们是不是被下了毒,或者它们到底是不是诺博士送来的。邦德可以想象m看到这条讯息后脸上的表情。他想象着m按下通信系统的控制杆,说:“办公室主任,007疯了。他说有人想给他吃下了毒的香蕉。那家伙慌了神了,在医院待得太久了,最好把他召回来。”

邦德笑了。他站起身,打电话下楼,又要了一杯酒。当然,情况不一定完全是这个样子。不过,尽管如此……不,他要等到有了更多的证据再说。当然,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乱子,而他又没有提前发出警告,他会有麻烦。必须确保不出什么乱子。

邦德喝完了第二杯酒,思考了一下计划的细节。然后他下了楼,在稀稀拉拉地只坐了一半人的餐厅吃了晚饭,看了看西印度群岛手册。到了9点钟,他已经快睡着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把第二天早晨要用的包收拾好。他打电话到楼下,约好明早5点半叫醒他。然后他从里面把门闩上,把窗户上的板条百叶窗也关上、闩紧。这意味着他将度过一个闷热的夜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邦德裸身钻到单层棉床单下,身体侧向左边,右手伸进枕头下,握住沃尔瑟ppk手枪的枪把。五分钟后他便睡着了。

邦德醒来已是凌晨3点了。他知道是3点,因为有着发光指针的手表就放在他脸边。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他竖起耳朵。外面同样是一片死寂。在远处,一条狗开始叫了起来。其他狗也加入进来,一时间变成了狗儿们歇斯底里的大合唱。然后这合唱又戛然而止,一如它开始时的突然。然后一切又变得非常安静了。透过百叶窗的板条射进来的月光在他床边的房间一角洒下黑白光条。他看上去像是躺在一个牢笼里。是什么把他弄醒了?邦德轻轻动了一下,准备溜下床。

邦德停止了动作。他像个死人一般一动不动。

有什么东西在他右脚踝上动了一下。现在它在沿着他的小腿内侧往上爬。邦德可以感觉到它从自己的腿毛中间穿过。它是某种昆虫。一只很大的虫子,很长,有五六英寸——跟他的手一样长。他能感觉到有几十条细小的脚在轻轻碰触着他的皮肤。它是什么?

然后邦德听见一种他从未听见过的声音——他的头发在枕头上发出的刮擦的声音。邦德分析了一下这种声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没错,他的头发竖起来了。他甚至能感觉到清凉的空气吹进他发间的头皮。真是不可思议!太不思议了!他一直以为那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但是为什么?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腿上的东西又开始动了。邦德突然意识到那是因为他害怕了,被吓坏了。他的直觉,甚至在没和他的大脑交流之前,就已经告诉他的身体他身上有一只蜈蚣。

邦德纹丝不动地躺着。他曾经在一家博物馆的展架上看到过一只装在酒精瓶里的热带蜈蚣。它呈淡褐色,非常扁平,有五六英寸长——跟这一只差不多。它那扁平的脑袋两侧都有卷曲的毒须。瓶子上的标签说如果它的毒素进入动脉,将是致命的。邦德当时只是好奇地看了看那只死了的蜈蚣螺丝锥一般的外壳,并没有过多地停留便走了。

蜈蚣爬到他的膝盖了。它开始沿着他的大腿往上爬。不管发生什么他绝对不能动,甚至都不能颤抖。邦德的所有意识都集中在那两排轻轻移动着的脚上了。此刻它们已经到了他的腰窝了。天哪,它转身朝他的腹股沟爬去了!邦德咬紧了牙!假设它喜欢那儿的温暖呢!假设它试图爬进缝隙里!他忍受得了吗?假设它选择那地方开咬呢?邦德能感觉到它在他的耻毛间寻找。很痒。邦德肚子上的皮肤颤动起来。他没办法控制。但此时那东西又开始沿着他的肚子往上爬了。为了防止掉下来,它的脚抓得更紧了。现在它到了他的心脏部位了。如果它在这儿咬一口,那无疑会要了他的命。蜈蚣穿过邦德右胸上浅浅的胸毛稳步爬到了他的锁骨。它停住了。它在干什么?邦德可以感觉到它那扁扁的脑袋在胡乱地来回找寻着。它在找什么?他的皮肤和床单之间有没有足够的空间让它穿过?他敢不敢把床单稍微掀起一点帮帮它?不行。绝对不行!那东西就在他的咽喉下方。也许它是对那地方粗重的脉搏发生了兴趣。天哪,要是他能控制自己血液的涌动就好了!该死的东西!邦德试图跟那蜈蚣交流。那脉搏,它算不了什么。它并不危险。它对你造成不了伤害。继续爬,爬出来享受新鲜空气吧!

那东西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似的,沿着他的脖子爬进了他下巴上的胡楂里。现在它到了邦德的嘴角,让邦德痒得要命。它继续爬,沿着鼻子往上。现在他可以感受到它的整个体重和长度了。邦德轻轻闭上了眼睛。两两一对,双脚交替行进,它跨过了邦德的右眼睑。等它爬过他的眼睛,他应不应该冒一下险,把它抖下去——指望它的脚因为他的汗水而抓不牢?不,绝对不行!那些脚的抓力是无穷的,他可能能甩脱一些,但不可能是全部。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好像是存心似的,这只巨大的虫子居然慢慢地从邦德额头上爬过去,在头发下停住了。该死的,它现在到底在干什么?邦德能够感觉到它在蹭他的皮肤。它在喝水!喝咸咸的汗水。邦德确信是这样。有好几分钟,它基本没有动。邦德因为紧张而感到虚脱。他可以感觉到汗水从自己身体的其他部位喷涌而出,滴落在床单上。再过一秒他的四肢就该开始颤抖了。他能感觉到这种状况很快就会发生。他会因为恐惧而打寒战。他能控制住吗?邦德躺在那儿等待着,气息从他那张开的、扭曲的嘴里徐徐呼出。

蜈蚣又开始动了。它爬进了他浓密的头发里。邦德能够感觉到它从头发中挤过去的时候发根被它分开。它会喜欢那儿吗?它会不会在那儿停留下来?蜈蚣是怎么睡觉的?身体蜷起来还是平躺着?千足虫你一碰它们就会蜷曲起来,他从小就知道千足虫,它们好像总是能够找到路从放水孔爬进空浴缸里。它现在爬到他的头挨着床单的地方了。

它会爬到枕头上还是会待在他那浓密而温暖的头发里?蜈蚣停住了。出去!出去!邦德内心在对它叫喊。

蜈蚣动起来了。它慢慢从他头发里爬出来,爬到了枕头上。

邦德等了一秒钟。此刻他能听见一排排的虫足在棉布上轻轻抠扒。那是一种细微的刮擦声,就像指甲在轻挠一样。

像一道划过房间的闪电一般,邦德的身体猛地从床上弹射起来,落在了地板上。

邦德立刻站稳了脚,跨到门边。他打开了灯。他发现自己在不可控制地颤抖。他哆哆嗦嗦地走到床边。蜈蚣从枕头边缘爬不见了。邦德的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把枕头扯到地上。他控制住了自己,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他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拎起枕头的一角,走到房间中央,把枕头扔下去。蜈蚣从枕头下爬了出来。它开始快速地扭动着身体从垫子上爬走。此时邦德已经很淡然了。他四下里看了看,准备找东西拍死它。他慢慢走过去,拎起一只鞋,又走了回来。危险已经过去了。他的脑子现在想的是这蜈蚣怎么会到了他的床上。他举起鞋,慢慢地,甚至是漫不经心地,砸了下去。他听见了硬壳碎裂的声音。

邦德把鞋拎起来。

蜈蚣在痛苦地左右扭动。这条五英寸长的、发亮的淡褐色蜈蚣正在走向死亡。邦德又砸了一下。蜈蚣迸裂开来,流出一摊黄水。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