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韩昌黎文外集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文外集上卷

诸本外集分为十卷,凡三十四篇,不知何人所编。据行状云:“有集四十卷,小集十卷。”亦不知便是此外集与否?方云“只据蜀本定录二十五篇”,其篇目次第皆与诸本不同,以为可以旁考而的然知为公文者;然蜀本刘烨序乃云:后集外顺宗实录为十卷。则似亦以实录入于其中,皆不知其何说也。唯吕夏卿以为明水赋通解、崔虞部书河南同官记皆见于赵德文录,计必德亲受于文公者,比它本最为可信。而李汉不以入集,则疑凡外集所载,汉亦有所未得,未必皆其所不取者。其说近是。故今且从诸本,而考其真伪异同之说以详注于其下。其甚伪者,即虽不载其文,而犹存其目。使读者犹有考焉。其石刻联句遗诗文等,则从方本,录之以补外集之阙。又诸本有遗文一卷,方本亦多不录,今亦存之,以附于后。〔补注〕原本外集十卷,内有诗歌五首,今去诗存文,并为上下两卷云。

明水赋

以“玄化无宰至精感通”为韵。“精”,或作“诚”。出周礼 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之明。明烛,共明水。”明,洁也;取水火于日月,欲得阴阳之洁气也。公贞元八年登第,即明水赋、御沟新柳诗,今诗逸矣。时礼部侍郎陆贽典贡举,进士则贾棱、陈羽、欧阳詹、李观、冯宿、王涯、张季友、齐孝若、刘遵古、许季同、侯继、穆贽、韩愈、李绛、温商、庾承、宣员结、胡谅、崔群、邢册、裴光辅、万当、李博等二十三人中第。其间多知名士,时号为“龙虎榜”云。

古者圣人之制祭祀也〔一〕,必主忠敬,崇吉蠲〔二〕。不贵其丰,乃或荐之以水。不可以黩,斯用致之於天〔三〕。其事信美,其义惟玄。月实水精,故求其本也;明为君德,因取以名焉〔四〕。

〔一〕或无“者”“也”二字。

〔二〕诗天保“吉蠲为”。毛氏注云:“吉,善。蠲,洁也。”

〔三〕“於”,或作“于”。

〔四〕〔补注〕沈钦韩曰:司烜氏注:“取明水以为玄酒。”疏云:“郁鬯五齐,明水配。三酒以玄酒配。玄酒,井水也。”

于是命烜氏〔一〕,候清夜。或将祀圆丘于玄冬,或将祭方泽于朱夏〔二〕。持鉴而精气旁射,照月而阴灵潜下。视而不见,谓合道于希夷;挹之则盈,方同功于造化。应于有,生于无〔三〕。形象未分,徒骋离娄之目〔四〕;光华暗至,如还合浦之珠〔五〕。既齐芳于酒醴〔六〕,讵比贱于潢污〔七〕。明德惟馨,玄功不宰;于以表诚洁,于以戒荒怠。苟失其道,杀牛之祭何为〔八〕;如得其宜,明水之荐斯在〔九〕。不引而自致,不行而善至。虽辞麹糵之名,实处罇罍之器。降于圆魄,殊匪金茎之露〔一〇〕,出自方诸〔一一〕,乍似鲛人之泪〔一二〕。将以赞于阴德,配夫阳燧〔一三〕。

〔一〕“烜”,音“毁”。

〔二〕“祀”,或作“祭”。“祭”,或作“祀”。

〔三〕“生”,或作“声”。

〔四〕赵岐注孟子“离娄古之明目者,黄帝时人,帝使离朱索遗珠,即离娄也”。

〔五〕见东汉 孟尝为合浦太守珠还事。

〔六〕“芳”,方作“高”,云:礼:夏尚明水,商尚醴,周尚酒。今作“齐芳”,非。今按:“明水”当在“酒醴”之上,不应反言“齐高”。此盖以其都无臭味,嫌不足于芬芳,故有“齐芳”之语。方说非是。

〔七〕左传隐三年:“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潢污”,浊水也。

〔八〕易:既济:“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

〔九〕“宜”,或作“情”。“荐”,或作“为”。

〔一〇〕“匪”,或作“非”。“露”,或作“灵”。汉 建章宫露盘金茎事,见三辅黄图。

〔一一〕郑氏注周礼云:“鉴,镜属,取水者。世谓之方诸。”淮南子曰:“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诱注云:“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摩令热以向月,则水生。铜槃受之,下水数石也。”

〔一二〕“乍”,或作“已”。梁 任昉述异记:“南海有鲛人,水居而能织。曾寓人宿,既去泣别,所堕泪皆成珠。”

〔一三〕“配”上或有“非独”二字。“夫”,或作“于”。

夜寂天清,烟消气明。桂华吐耀,兔影腾精〔一〕。聊设监以取水,伊不注而能盈。霏然而象,的尔而呈〔二〕。始漠漠而霜积〔三〕,渐微微而浪生。岂不以德协于坎,同类则感〔四〕。形藏在空〔五〕,气应则通。鹤鸣在阴之理不谬,虎啸于谷之义可崇〔六〕。足以验圣贤之无党,知天地之至公〔七〕。窃比大羹之遗味,幸希荐于庙中。

〔一〕“兔影”,或作“玉兔”。“腾”,或作“流”。

〔二〕“而象”,或作“垂象”,或作“无象”。“的”,或作“酌”。

〔三〕“漠漠而”,或作“茫茫以”。

〔四〕“同”,或作“有”。今按:“同类”与“气应”对属差互,恐当作“类同”。

〔五〕“在”,或作“于”。

〔六〕“理”,或作“论”。“虎”,或作“武”。“义”,或作“道”。今按:作“虎”为是,但当时程试避太祖讳也。易 中孚:“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淮南子:“虎啸而谷风生。”

〔七〕“足以验圣贤”,或作“庶令知圣真”。“党”,或作“穷”。“知”,或作“验”。

请迁玄宗庙议

蜀本、旧志或无“庙”字,非是。旧史 礼仪志:长庆四年五月,礼仪使奏,时穆宗当祔。公岂以吏部侍郎为礼仪使邪?〔补注〕沈钦韩曰:上具礼仪使奏,而下列议,则韩公特是议者;非为礼仪使也。李光地曰:此等文,直所谓六经之风绝而复兴者也。何焯曰:谨严似经。

右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一〕,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尚书 咸有一德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二〕荀卿子曰:

“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三〕则知天子上祭七庙〔四〕,典籍通规;祖功宗德,不在其数。

〔一〕穀梁传云:“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

〔二〕“尚书”至“观德”十六字,旧史阙。

〔三〕或无“卿”字,“曰”上或有“亦”字。“祭七代”,或作“事七世”。“祭五代”,或作“事五世”,或作“祭五庙”。

〔四〕“庙”,或作“代”。

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化隋为唐,义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一〕,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二〕。其下三昭三穆,谓之亲庙,与太祖而七。四时常飨,自如礼文。

〔一〕“应”,或作“膺”。

〔二〕“王”下,或有“也”字。

伏以今年宗庙递迁,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尽之祖,虽有功德,新主入庙,礼合祧藏太庙中第一夹室〔一〕。每至禘祫之岁,合食如常。谨议。

〔一〕“藏”下,或有“迁”字,或作“祧迁藏太庙中”。“中”下或有“从”字。〔补注〕沈钦韩曰:“太庙”,始祖之庙也。

范蠡招大夫种议

诗之序议

此二篇从蜀本,删去。

上贾滑州书

旧史云:贾耽以贞元二年改检校右仆射,兼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此篇从蜀苑。书称“年二十三”,则贞元六年也。八年而公登第;九年而耽入相;十一年,公三上宰相书,耽时正当国,亦不报,诚以暗投人耶?“义成”今改为“武成”矣。〔补注〕李光地曰:初为文,便雅洁古节如此。

愈儒服者,不敢用他术干进〔一〕;又惟古执贽之礼,窃整顿旧所著文一十五章以为贽〔二〕,而喻所以然之意于此曰:丰山上有钟焉,人所不可至,霜既降,则铿然鸣〔三〕;盖气之感,非自鸣也。

〔一〕“术”,或作“艺”。

〔二〕“章”,或作“首”,下同。

〔三〕或无“既”字,山海经云“丰山有九钟,知霜鸣。”注云:“霜降则钟鸣。”

愈年二十有三,读书学文十五年〔一〕,言行不敢戾于古人,愚固泯泯不能自计〔二〕。周流四方,无所适归。伏惟阁下昭融古之典义,含和发英〔三〕,作唐德元〔四〕;简弃诡说,保任皇极:是宜小子刻心悚慕,又焉得不感而鸣哉!

〔一〕或无“有”字。“三”,或作“二”。“读书学文十五年”,洪庆善云:公与邢尚书书云:“生七岁而读书,十三而能文,二十有五而擢第于春官。”

〔二〕“计”,或作“故”,非是。

〔三〕“和”,或作“华”。

〔四〕“元”或作“臣”。

徒以献策阙下,方勤行役,且有负薪之疾,不得稽首轩阶;遂拜书家仆,待命于郑之逆旅〔一〕。伏以小子之文,可见于十五章之内;小子之志,可见于此书。与之进,敢不勉;与之退,敢不从〔二〕:进退之际,实惟阁下裁之。

〔一〕“仆”,或作“僮”。“逆”上或无“之”字。〔补注〕姚范曰:“家仆”,见潘岳马汧督诔。

〔二〕“从”,或作“退”。

上考功崔虞部书

或作“上考功宏词官虞部崔员外书”。或云:崔元翰也。元翰史有传,名鹏,以字行。举进士,博学宏词,贤良方正皆异等,独不载为虞部员外郎,或略之也。公贞元八年登第,明年以博学宏词试于吏部,而作此书,故书云:“年二十有六矣。”〔补注〕李光地曰:此篇远出上宰相书之上。

愈不肖,行能诚无可取:行己颇僻,与时俗异态;抱愚守迷,固不识仕进之门。乃与群士争名竞得失,行人之所甚鄙〔一〕,求人之所甚利,其为不可,虽童昏实知之。如执事者,不以是为念,援之幽穷之中,推之高显之上。是知其文之或可,而不知其人之莫可也;知其人之或可,而不知其时之莫可也〔二〕。既以自咎〔三〕,又叹执事者所守异于人人,废耳任目〔四〕,华实不兼〔五〕,故有所进,故有所退。且执事始考文之明日,浮嚣之徒已相与称曰:“某得矣,某得矣。”问其所从来,必言其有自。一日之间,九变其说。凡进士之应此选者,三十有二人;其所不言者〔六〕,数人而已;而愈在焉。及执事既上名之后,三人之中,其二人者〔七〕,固所传闻矣〔八〕。华实兼者也,果竟得之,而又升焉〔九〕。其一人者,则莫之闻矣;实与华违,行与时乖,果竟退之。如是则可见时之所与者,时之所不与者之相远矣〔一〇〕。

〔一〕或无“行”字。

〔二〕下“知其人”上,或有“是”字。

〔三〕“以”,或作“已”。

〔四〕“废”上,或有“之”字。

〔五〕“不”,疑当作“必”。

〔六〕“不言”,或作“不云”。

〔七〕或无“其”字。

〔八〕“固”上,或有“则”字。

〔九〕“果”,或作“毕”,下同。

〔一〇〕〔补注〕方苞曰:以上言己之得而复失,以所守与时异;以下言观时之取舍,似天命亦未可凭,而己之所守终不可变。

然愚之所守,竟非偶然,故不可变〔一〕。凡在京师八九年矣,足不迹公卿之门,名不誉于大夫士之口〔二〕。始者谬为今相国所第,此时惟念以为得失固有天命,不在趋时,而偃仰一室,啸歌古人。今则复疑矣。未知夫天竟如何,命竟如何?由人乎哉,不由人乎哉〔三〕?欲事干谒〔四〕,则患不能小书,困于投刺〔五〕;欲学为佞,则患言讷词直,卒事不成〔六〕:徒使其躬儳焉而不终日〔七〕。是以劳思长怀,中夜起坐〔八〕,度时揣己,废然而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九〕。

〔一〕“竟非”,或作“慬非”。“故”,或作“固”。

〔二〕或无“誉”字。“于”,或作“一”。或无“士”字。

〔三〕“未”上,或有“又”字。或无“夫”字。“天竟”,或作“天意”。“人乎”,或并作“乎人”。

〔四〕“欲”上,或有“夫”字。

〔五〕“于”,或作“子”。

〔六〕“为”,或作“于”。“患”下,或有“于”字。“卒”,或作“则”。

〔七〕“其躬”,方本如此,而举正“躬”作“穷”,盖误。“而”,诸本作“如”。方云:“蜀本作‘而’,今本皆以表记‘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如不终日’语刊作‘如’,然不知古‘而’、‘如’同意。此语不当以‘如’、‘似’之义读之,唐人惟韩 柳知此。子厚答韦中立书‘假而以仆年先吾子’,与公此文是也。”董彦远曰:“春秋书‘星陨如雨’,左氏‘室如县罄’,是皆以‘如’为‘而’。风俗通‘国人望君而望岁’,邹阳书‘白头而新’,是皆以‘而’为‘如’。按:家语‘君入庙如右’,荀子作‘而右’。乐府艾如张,亦作‘艾而张’,今人所用‘涟洏’,考之李善文选,乃‘涟而’也。实用易之‘泣血涟如’为义。去古益远,字义多失。惟韩、柳文时见一二,因为详之。”今按:孟子“望道而未之见”亦是此例。方言又有“而”“如”古字通用之说。然陆德明论当时语音之失,有曰:“北人则‘而’、‘如’靡异。”盖不以为然也。然则此“而”字,须读为“如”,乃为正耳。董引“室如县磬”,乃据左传作“罄”字,而杜预注云:“如,而也。言居室而资粮县尽。”故其说如此。国语则作“县磬”,而韦昭注云。“府藏空虚,但有榱梁如县磬。”左传盖借“罄”为“磬”,而杜氏误解;国语则正作“磬”字,而韦说得之。董氏所引,不足据以为说。今并论之,附见于此。

〔八〕“中”,或作“终”。

〔九〕〔补注〕方苞曰:以下言不得于时而求得于后。

又常念古之人日已进,今之人日已退〔一〕。夫古之人四十而仕,其行道为学,既已大成,而又之死不倦,故其事业功德,老而益明,死而益光,故诗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言老成之可尚也〔二〕。又曰:“乐只君子,德音不已。”谓死而不亡也〔三〕。夫今之人务利而遗道〔四〕,其学其问〔五〕,以之取名致官而已。得一名,获一位〔六〕,则弃其业而役役于持权者之门,故其事业功德日以忘,月以削,老而益昏,死而遂亡〔七〕。愈今二十有六矣〔八〕,距古人始仕之年尚十四年,岂为晚哉?行之以不息,要之以至死,不有得于今,必有得于古;不有得于身,必有得于后:用此自遣,且以为知己者之报,执事以为如何哉〔九〕?其信然否也?今所病者在于穷约,无僦屋赁仆之资,无缊袍粝食之给〔一〇〕。驱马出门,不知所之,斯道未丧,天命不欺,岂遂殆哉,岂遂困哉?

〔一〕“常”,或作“尝”。

〔二〕“可”上或有“人”字。

〔三〕“已”,或作“忘”。“亡”,或作“忘”。方作“已”。

〔四〕或无“夫”字。“遗”,或作“违”。

〔五〕“问”上,或无“其”字。

〔六〕“位”,或作“官”。

〔七〕“忘”,或作“亡”。

〔八〕“今”下,或有“年始”字。

〔九〕“为如”,或作“谓如”。

〔一〇〕“粝”,兰末、厉赖二音。

窃惟执事之于愈也〔一〕,无师友之交,无久故之事,无颜色言语之情〔二〕;卒然振而发之者,必有以见知爾〔三〕。故尽暴其所志,不敢以默〔四〕。又惧执事多在省,非公事不敢以至,是则拜见之不可期〔五〕,获侍之无时也;是以进其说如此。庶执事察之也〔六〕。

〔一〕“执事”下或有“者”字。“愈”下或有“也”字。

〔二〕“颜色言语”,或作“言语颜色”。

〔三〕“爾”,或作“尔”。

〔四〕“以默”,或作“默默”。

〔五〕“至”下,或有“于”字。“期”下,或有“也”字。

〔六〕“庶”,或作“幸”。“之”下,或无“也”字。

与少室李拾遗书

诸本“室”下有“山”字,“李”下有“渤”字。今从蜀、苑、新书。此书作于元和三年,公时尚为博士。据新史渤有传:字浚之,刻志于学,隐少室。“元和初,户部侍郎李巽、谏议大夫韦况交章荐之,诏以右拾遗召。于是河南少尹杜兼遣使持诏币即山敦促。渤上书谢曰:‘昔屠羊说有位三旌,禄万钟,知贵于屠羊,然不可使妄施。彼贱贾也,犹能忘己爱君;臣虽欲盗荣以济所欲,得无愧屠羊乎?’不拜。洛阳令韩愈遗书”云云。渤心善其言,始出家东都。每朝廷有缺政,辄附章列上。即此书也。然公尝为河南令,而未尝为洛阳令。史之误类如此。以公之集考史之载,其差误盖不止此云耳。此书虽不见于正集,而史载之,则知外集之文,亦未可轻议其非也。渤 元和九年起为著作郎,大和中终太子宾客。〔补注〕按:渤征为左拾遗,元和元年九月也。见通鉴。何焯曰:清挺劲直,不同常玩。

十二月某日,愈顿首〔一〕。伏承天恩,诏河南敦谕拾遗公〔二〕,朝廷之士,引颈东望,若景星凤皇之始见也,争先睹之为快。方今天子仁圣,小大之事〔三〕,皆出宰相;乐善言,如不得闻。自即大位已来,于今四年〔四〕,凡所施者,无不得宜〔五〕。勤俭之声,宽大之政,幽闺妇女、草野小人〔六〕,皆饱闻而厌道之。愈不通於古〔七〕,请问先生:世非太平之运欤〔八〕?加又有非人力而至者:年谷熟衍,符贶委至;若干纪之奸,不战而拘累;强梁之凶,销铄缩栗,迎风而委伏。其有一事未就正,自视若不成人〔九〕。四海之所环,无一夫甲而兵者〔一〇〕。若此时也〔一一〕,拾遗公不疾起与天下之士君子乐成而享之,斯无时矣。

〔一〕或无此八字。

〔二〕“拾遗公”,新书作“遗公”。篇内并同。

〔三〕“小大”,举正作“大小”,恐误。“事”,或作“士”。

〔四〕宪宗以永贞元年即位,“于今四年”,即元和三年也。

〔五〕“者”,或作“为”。“凡所施者”,新书作“凡所出而施者”。

〔六〕“草”,或作“山”。“人”,新书作“子”。

〔七〕“愈”,或作“某”。“於”,或作“于”。

〔八〕或无“世”字;“非”,作“匪”;新书作“兹非太平世欤”。

〔九〕新书无“自”字。“视”,或作“是”,非是。

〔一〇〕“而”,或作“与”。

〔一一〕“若”上,或有“未有”字。

昔者孔子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已,足迹接于诸侯之国〔一〕。即可为之时,自藏深山,牢关而固距,即与仁义者异守矣。想拾遗公冠带就车,惠然肯来,舒所蓄积,以补缀盛德之有阙遗〔二〕,利加於时〔三〕,名垂于将来,踊跃悚企,倾刻以冀〔四〕。

〔一〕或无“足迹”字。

〔二〕或作“遗阙”,新书无“有”、“遗”二字。

〔三〕“利”下,或无“加”字。“加於”,新书作“加于”。

〔四〕“倾”,或作“顷”。

又窃闻朝廷之议,必起拾遗公。使者往若不许,即河南必继以行〔一〕;拾遗征君若不至,必加高秩:如是则辞少就多〔二〕,伤于廉而害于义,拾遗公必不为也。善人斯进,其类皆有望于拾遗公;拾遗公傥不为起,使众善人不与斯人施也〔三〕。由拾遗公而使天子不尽得良臣,君子不尽得显位,人庶不尽被惠利,其害不为细〔四〕:必望审察而远思之〔五〕,务使合于孔子之道。幸甚!愈再拜。

〔一〕或无“即”字。

〔二〕“则”,或作“即”;新书无“则”字。

〔三〕或无“使”字。“也”,或作“者”。今按:此句疑有误。

〔四〕“人庶”,或作“庶人”。

〔五〕“而”下,或有“长字”。“远”,新书作“谛”。

答刘秀才论史书

刘秀才或云名轲,字希仁,集中不他见。公是时为史馆修撰,刘作此书以勉之。柳子厚有与公论史官书曰:“前获书言史事,云具与刘秀才书,及今乃见书稿,私心甚不喜云云。”反复论辨,皆以公为不肯任作史之责,则柳所见,即公此书也。李汉自谓“收拾遗文,无所失坠”,乃逸此篇于正集之外,岂以其尝为子厚所辨驳而遂弃欤?或问张子韶曰:“退之与刘秀才论史书,言作史不有人祸,必有天殃。子厚以书辟之,其说甚有理。退之所论似屈。”子韶曰:“此亦退之说得未尽处,想其意亦不专在畏祸;但恐褒贬足以贻祸,故迁就其说而失之泥,宜为子厚所攻。”〔补注〕曾国藩曰:退之实见史不易为,为之者皆不免草草率尔。假令迁 固同传一人,同叙一事,其传闻爱憎仍各不同也,欲不谓之草草得乎?退之不为史,正识力大过人处。张裕钊曰:绝无章法,而气脉自然贯注。中有造句似子云,而绝琢雕迹,一归自然。

六月九日,韩愈白秀才〔一〕。辱问见爱,教勉以所宜务,敢不拜赐。愚以为凡史氏褒贬大法,春秋已备之矣〔二〕。后之作者,在据事迹实录,则善恶自见〔三〕,然此尚非浅陋偷惰者所能就;况褒贬邪?

〔一〕或无此九字。或作“某月日韩愈白刘君足下”。

〔二〕“为”,或作“谓”。

〔三〕或复出“实录”二字。“见”下,或有“矣”字。

孔子圣人,作春秋,辱于鲁 卫 陈 宋 齐 楚,卒不遇而死;齐太史氏兄弟几尽〔一〕;左丘明纪春秋时事以失明〔二〕;司马迁作史记,刑诛〔三〕;班固瘐死〔四〕;陈寿起又废,卒亦无所至〔五〕;王隐谤退死家〔六〕;习凿齿无一足〔七〕;崔浩 范晔赤诛〔八〕;魏收夭绝〔九〕;宋孝王诛死〔一〇〕;足下所称吴兢〔一一〕,亦不闻身贵而今其后有闻也〔一二〕: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一〕或无“氏”字。左传襄二十五年: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二〕司马迁报任安书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

〔三〕汉书:天汉二年,李陵降匈奴,迁盛言陵忠,武帝以迁诬罔,下迁蚕室。

〔四〕和帝 永元初,洛阳令种兢以事捕固,固死狱中。洪庆善云:“‘瘐’音愈。囚以饥寒死也。”今本误作“疲”;或作“瘦”;或作“废”:皆非是。

〔五〕寿字承祚,仕蜀为观阁令史。遭父丧有疾,使婢侍药,乡党以为贬议。后以母忧。母遗言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归葬,竟被贬议。

〔六〕隐字处叔,晋 太兴初,官著作郎,为虞预所斥,竟以谤黜,归死于家。〔补注〕沈钦韩曰:隐撰晋书成,诣阙上之,文辞鄙拙。其书次第可观者,皆其父所撰;文体漫混义不可解者,隐之作也。

〔七〕凿齿字彦威,襄阳人。以脚疾居里巷。

〔八〕浩字伯深,后魏人。著国书三十卷。太武帝 太平真君十一年,以罪夷其族。晔字蔚宗,宋人,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文帝 元嘉二十二年,谋反伏诛。“赤”,或作“赤族”二字。

〔九〕收字伯起,著后魏书一百三十卷。北齐 后主 武平三年卒,无子。“夭”,或作“天”。〔补注〕沈钦韩曰:收 武平二年卒,既缘史笔多憾于人,后冡被发,弃其骨于外。

〔一〇〕孝王事高齐,为北平王文学,撰关东风俗传三十卷。周 大象初,预尉迟迥事,诛死。〔补注〕沈钦韩曰:宋孝王为北平王文学。求入文林馆,不遂。因非毁朝士,撰别录廿卷。会周平齐,改为关东风俗传,更广见闻,勒成卅载卒于卷以上之。事多妄缪,篇第冗杂,无箸述体。

〔一一〕兢撰梁、齐、周史各十卷,陈史五卷,隋史二十卷。天宝八恒王傅。旧书 吴兢传:神龙中,迁右补阙,与韦承庆、崔融、刘子玄撰则天实录。刘知几史通云:“长安中,在史职,余与朱敬则、徐坚、吴兢奉诏更撰国史八十卷。神龙元年,又与坚、兢等重修则天实录卅卷。”玉海云:“吴长垣又别撰唐书百一十卷。”长垣即兢也。又,通鉴:兢撰则天实录,言宋璟激张说使证魏文忠事。说修史见之,知兢所为,谬曰:“刘五殊不相借。”兢起对曰:“此乃兢所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怨死者。”同僚皆失色。后说阴祈兢改数字,兢终不许,曰:“若徇公请,则此史不为直笔;何以取信于后?”

〔一二〕或无“今其”字。或无“其后”字。

唐有天下二百年矣,圣君贤相相踵,其余文武之士〔一〕,立功名跨越前后者,不可胜数;岂一人卒卒能纪而传之邪〔二〕?仆年志已就衰退,不可自敦率〔三〕。宰相知其无他才能,不足用〔四〕,哀其老穷,龃龉无所合,不欲令四海内有戚戚者,猥言之上,苟加一职荣之耳;非必督责迫蹙令就功役也〔五〕;贱不敢逆盛指,行且谋引去〔六〕。且传闻不同,善恶随人所见〔七〕,甚者附党憎爱不同,巧造语言,凿空构立善恶事迹,于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传记令传万世乎〔八〕?若无鬼神,岂可不自心惭愧〔九〕;若有鬼神,将不福人。仆虽,亦粗知自爱;实不敢率尔为也。

〔一〕“士”上,或无“之”字。

〔二〕“能”上,或无复出“卒”字。司马迁传:“卒卒无须臾之间。”颜曰:“促遽之意也。”

〔三〕或无“就”字。“敦率”,犹敦勉也;或作“敢为”,或无此二字。今按:此二字恐有脱误。

〔四〕“他”上,或无“无”字。

〔五〕“就”下,或有“其”字。

〔六〕“且”,一作“自”。

〔七〕“传闻”,或作“传云闻见”。

〔八〕或无“乎”字。

〔九〕“自心”上,或有“可”字,非是。或无“心”字。

夫圣唐钜迹〔一〕,及贤士大夫事,皆磊磊轩天地,决不沈没〔二〕。今馆中非无人,将必有作者勤而纂之〔三〕。后生可畏,安知不在足下〔四〕?亦宜勉之!愈再拜。

〔一〕或无“圣”字。

〔二〕文苑“决”下有“必”字;又云:“蜀本作‘落落掀天地’,而无‘必’字。”又按:“‘决’,或作‘决地’,或作‘抉地’。”今按:古潮本“轩”亦作“掀”,而无“必”字。盖因柳子厚书云“所云‘磊磊轩天地者,决必沈没’”,故诸本或误加“必”字耳。今从柳集作“轩”,从潮本去“必”字。

〔三〕“将必”,或作“必将”。

〔四〕或脱“不在”二字。

与大颠师书

此书诸本皆无。唯嘉祐小杭本有之。其篇次在此。“与”,作“召”。“颠”,作“巅”。“师”,作“和尚”。方本列于石刻之首。今从杭本附此,而名篇从方氏。杭本又注云:“唐 元和十四年,刻石在潮阳 灵山禅院。宋 庆历丁亥,江西 袁陟 世弼得此书,疑之,因之滁州谒欧阳永叔。永叔览之曰:‘实退之语,它意不及也。’”方本略载其语,又录欧公集古录跋尾云:“文公与颠师书世所罕传。予以集录古文,其求之博,盖久而后获,其以系辞为大传,谓著山林与著城郭无异等语,宜为退之之言。其后书‘吏部侍郎潮州刺史’则非也。盖退之自刑部侍郎贬潮州,后移袁州,召为国子祭酒,迁兵部侍郎。久之始迁吏部。而流俗相传,但知为韩吏部尔。颠师遗记虽云长庆中立,盖并韩书皆国初重刻,故谬为附益尔。”方又注云:“今石刻乃元祐七年重立。”又云:“按:公三简,皆邀速常语耳,初无崇信佛法之说。妄者旁沿别撰答问等语,以肆诬谤,要当存此简以解后世之惑。”今按:杭本不知何人所注,疑袁自书也。更以跋尾参之,其记欧公之语不谬矣。而东坡杂说乃云:“韩退之喜大颠如喜澄观 文畅意,非信佛法也。而或者妄撰退之与大颠书,其词凡鄙,虽退之家奴仆亦无此语。今一士人又于其末妄题云‘欧阳永叔谓此文非退之不能作’,又诬永叔矣。”苏公此语,盖但见集注之出于或人,而未见跋尾之为欧公亲笔也。二公皆号一代文宗,而其去取不同如此,览者不能无惑。然方氏尽载欧语而略不及苏说,其意可见。至吕伯恭乃于文鉴特著苏说,以备乙览,则其同异之间又益后人之惑矣。以余考之:所传三书,最后一篇实有不成文理处;但深味其间语意一二,文势抑扬,则恐欧、袁、方意诚不为过。但意或是旧本亡逸,僧徒所记不真,致有脱误。欧公特观其大概,故但取其所可取,而未暇及其所可疑。苏公乃觉其所可疑,然亦不能察其为误,而直斥以为凡鄙:所以其论虽各有以,而皆未能无所未尽也。若乃后之君子,则又往往不能究其本根:其附欧说者,既未必深知其所以为可信;其主苏氏者,亦未必果以其说为然也。徒幸其言可为韩公解纷,若有补于世教,故特表而出之耳;皆非可与实事而求是者也。至如方氏虽附欧说,然亦未免曲为韩讳,殊不知其言既曰“久闻道德”,又曰“侧承道高”,又曰“所示广大深迥,非造次可喻”,又曰“论甚宏博”:安得谓初无崇信其说之意邪?韩公之事,余于答孟简书盖已论其详矣,故不复论,特从方本载此三书于别集,并录欧公二语而附苏说方说于其后,且为全载书文于此,而考其同异,订其谬误如下。方以为读者以此观之,则其决为韩公之文,而非它人之所能作无疑矣。方氏所据石本,与杭本又自不同,则疑传写之讹;而欧公所疑官称之误,亦为得之。但愚意犹恐当时既谪刺远州,亦未必更带侍郎旧官也。方氏所驳世俗伪造诬谤之书,即今所谓别传者。洪庆善辨证云:“别传载公与大颠往复之语,深诋退之,其言多近世经义之说,又伪作永叔跋云,使退之复生,不能自解免。”吴源明云:“徐君平见介甫不喜退之,故作此文。”方氏又云:“周端礼曰:徐安国自言年二十三四时戏为此,今悔之无及;然则其为徐作无疑矣。”但君平字安道,而方云“安国”,未知便是君平否耳。然灵山石刻张系所撰,其间载韩公问大颠云:“西国一真之法,何不教人?”颠云:“教人达性,离无明贪嗔骄慢,不生嫉妒。”此亦释子常言,初无难解。但韩公素所未闻,而颇中其病,故虽不尽解,而适亦有会于心耳。又载韩公责云:“人生贵贱各有定分,何得以三涂之说诳人?”而颠答云:“公何不常守侍郎之任而来此为官耶?”则恐其有谬误,或其徒所附益也。

其一

愈启〔一〕:孟夏渐热〔二〕,惟道体安和。愈弊劣无谓,坐事贬官到此,久闻道德,切思见颜〔三〕。缘昨到来,未获参谒;傥能暂垂见过,实为多幸〔四〕。已帖县令具人船奉迎,日久竚瞻〔五〕,不宣,愈白〔六〕。

〔一〕或无此二字。

〔二〕“热”下或有“伏”字。

〔三〕“切”,杭作“窃”,据石本如此。“切”乃恳切之意,此下大率多从石本云。

〔四〕杭本无“傥能”以下十字。

〔五〕“帖”,杭作“贴”。“久”,当作“夕”。“竚”,据石本作“伫”。

〔六〕据石本无“愈白”字。今据石本,此下具衔姓名下云:“上颠师,四月七日。”

其二

愈启〔一〕:海上穷处,无与话言,侧承道高,思获披接。专辄有此咨屈,傥惠能降喻,非所敢望也〔二〕。至此一二日却归高居,亦无不可。旦夕渴望〔三〕。不宣。愈白〔四〕。

〔一〕或无此二字。

〔二〕“惠”字疑衍,或下有“然”字而并在“能”字之下。诸本及石本皆误。

〔三〕杭本无“傥惠”以下二十七字,而有“此旬来晴明,不甚热,傥能乘间一访,实谓幸也”十八字。今按:“此旬”以下,乃下篇语,定从石本。

〔四〕据石本,无“愈白”字。今据石本与前书同,但云“六月初三日”。

其三

愈启〔一〕:惠匀至,辱答问,珍悚无已。所示广大深迥,非造次可谕〔二〕。易 大传曰〔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终不可得而见邪?”〔四〕如此而论,读来一百遍〔五〕,不如亲□颜色,随问而对之易了〔六〕。此旬来晴明,且夕不甚热,傥能乘闲一访,幸甚。旦夕驰望〔七〕。愈闻道无疑滞,行止系缚,苟非所恋著,则山林闲寂与城郭无异〔八〕。大颠师论甚宏博,而必守山林,义不至城郭〔九〕,自激修行,独立空旷,无累之地者,非通道也〔一〇〕。劳于一来,安於所适,道故如是〔一一〕。不宣。愈顿首〔一二〕。

〔一〕或无此二字。

〔二〕杭作“量”。

〔三〕或无“易大”二字。“曰”,一作“云”。

〔四〕据石本,“意”作“旨”,无“而”字,“邪”作“也”。今按:易实作“意”,而无“终”、“而”二字。大抵石本亦自多误也,后仿此。

〔五〕“一”字疑衍,苏氏所谓“凡鄙”,盖指此等处耳。

〔六〕据石本如此,但无“亲”字。今按:“亲”下当有“见”字,而两本皆阙,故不敢增,而空其处以待知者。杭但云“不如亲面而对之”,是亦苏氏所谓“凡鄙”者,然“亲”字乃方本之阙文,“面”字乃“问”字之误笔,而又脱去“□颜色”、“随”、“易了”六字耳。

〔七〕杭本已见上篇,此不复出。

〔八〕此从杭本,但“郭”作“隍”,今据欧公语。据石本“止”下有“所”字;“缚”下有“爱恋”字;“所”下无“恋”字及“则”字,而“著”字下复出“著”字及“与”字;“异”下有“邪”字:皆非是。其用“邪”字尤不当律令,亦所谓“凡鄙”者也。但或疑“非”字下当有“有”字。言于行止系缚若无所恋著,则静闹一致。语尤明白耳。或又疑“非”当作“有”,则语意宾主尤顺,然未知孰是。又诸本皆无,不敢辄增改也。

〔九〕“颠”杭见上,或无“师”字。杭无“义”字;“城”作“州”。

〔一〇〕“自”,或作“似”,然细考之,与下文“自激修行”四字皆可疑。或又以“也”为“矣”,而“并非通道”四字属于“行”字之下;又以“独”为“自”,而“立”下有“于”字:皆非是。

〔一一〕“於”,杭作“于”。“适”,方据石本与杭本并作“识”。今得真石本考之乃如此;然则方之所考亦不详矣。盖“适”犹“便”也,与“唯适之安”之语用字略同。言一来虽劳,而既来则当随其所便,无处不安也。“道故如是”,即所以结上文“道无疑滞”之意,以“如”为“此”,亦石本误。

〔一二〕据石本,无末三字。今据石本,与前二书同;但云“大颠禅师,七月十五日”,不知韩公之于大颠,既闻其语,而为礼益恭如此,何也?

送汴州监军俱文珍序

并诗

陇西公 董晋为汴州 陈留郡节度使,治汴州。俱文珍为监军,公为观察推官。文珍将如京师,作序诗以送之,时贞元十三年也。

今之天下之镇,陈留为大〔一〕。屯兵十万,连地四州〔二〕,左淮右河,抱负齐 楚,浊流浩浩,舟车所同。故自天宝已来,当藩垣屏翰之任〔三〕,有弓矢钺之权,皆国之元臣,天子所左右。其监统中贵,必材雄德茂,荣耀宠光,能俯达人情仰喻天意者,然后为之。故我监军俱公,辍侍从之荣,受腹心之寄,奋其武毅,张我皇威,遇变出奇,先事独运,偃息谈笑,危疑以平〔四〕。天子无东顾之忧,方伯有同和之美。十三年春,将如京师,相国陇西公饮饯於青门之外〔五〕,谓功德皆可歌之也,命其属咸作诗以铺绎之。诗曰:

〔一〕汉书音义曰:留本郑邑,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今属汴州。

〔二〕汴州 陈留郡,宣武节度使所治,汴、宋、亳、颍四州隶焉。

〔三〕“屏翰”,或作“翰屏”。

〔四〕“危疑”,或作“疑危”。

〔五〕“於”,或作“于”。或无“青”字。

奉使羌池静,临戎汴水安〔一〕。冲天鹏翅阔,报国剑铓寒。晓日驱征骑,春风咏采兰〔二〕。谁言臣子道,忠孝两全难?

〔一〕或作“间”,非是。

〔二〕束晳补亡诗曰:“循彼南陔,言采其兰。”“采兰”,以养亲也。

送浮屠令纵西游序

或无“浮屠”字,“纵”下有“上人”二字。公尝送文畅师序曰:人固有儒名而墨行者,墨名而儒行者;至是送令纵又曰“其行异,其情同,君子与其进可也”:二序大抵同意。故公集中虽与澄观、惠师、灵师、盈上人、无本师、广宣、僧约、高闲、大颠之徒游,皆取其行,而不取其名焉。不然,则排释老为虚语矣。〔补注〕张裕钊曰:退之为释子作赠序,内不失己,外不失人,最见精心措注处。每篇各出意义,无相袭者,笔端具有造化,惟退之足以当之,即此可悟变化之法。如此篇更不另出意义,但起结微寓作意,便留住自己地步。

其行异,其情同,君子与其进可也〔一〕。令纵释氏之秀者,又善为文〔二〕,浮游徜徉,迹接天下。藩维大臣,文武豪士,令纵未始不褰衣而负业〔三〕,往造其门下。其有尊行美德,建功树业〔四〕,令纵从而为之歌颂,典而不谀,丽而不淫,其有中古之遗风与〔五〕?乘闲致密〔六〕,促席接膝,讥评文章,商较人士〔七〕,浩浩乎不穷,愔愔乎深而有归:于是乎吾忘令纵之为释氏之子也。其来也云凝,其去也风休,方欢而已辞,虽义而不求:吾于令纵不知其不可也,盍赋诗以道其行乎〔八〕?

〔一〕或无“进”字,非是。

〔二〕“又”上,或有“而”字。

〔三〕“衣”,或作“裳”。

〔四〕“树”,或作“植”。

〔五〕“有中”,或作“中有”。“古”下,或有“人”字。“风”下,或有“可”字。

〔六〕或无此四字,而有“及”字。

〔七〕或作“士人”,或作“人事”。

〔八〕〔补注〕张裕钊曰:结处妙远不测。

与路鹄秀才序

赠别序

送路鹄、赠别二序,语意无伦,脱误不可读。如曰“自河南令为博士”,于公所历官次亦不合,故并阙之。

送毛仙翁十八兄序

直谏表、论顾威状、种蠡议、毛仙翁序,皆最末见,决非公文。据杭本之有外集者,表状亦不录,足以知其果伪也。今并删去。

通解

洪庆善曰:通解、择言解、鄠人对,或云皆少作。陈齐之云:通解之、乎、者、也下皆未当。此虽少作,然亦本讹也。通解虽不见于正集,然亦赵德文录中所载,当知其为公文也。〔补注〕方苞曰:此文径陌颇近荆公。

今之人以一善为行而耻为之,慕达节而称夫通才者多矣,然而脂韦汩没以至于老死者相继,亦未见他之称〔一〕:其岂非乱教贼名之术欤〔二〕!

〔一〕“他”下,或有“人”字。今按:此句疑有脱误。

〔二〕“乱”,或作“害”。〔补注〕姚范曰:“其”字疑在上句“他”字之上。

且五常之教,与天地皆生〔一〕;然而天下之人不得其师,终不能自知而行之矣。故尧之前千万年,天下之人促促然不知其让之为美也;于是许由哀天下之愚,且以争为能,乃脱屣其九州,高揖而辞尧;由是后之人竦然而言曰:“虽天下犹有薄而不售者,况其小者乎〔二〕?”故让之教行于天下,许由为之师也〔三〕。自桀之前千万年,天下之人循循然不知忠易其死也。故龙逄哀天下之不仁,睹君父百姓入水火而不救,于是进尽其言,退就割烹〔四〕;故后之臣竦然而言曰:“虽万死犹有忠而不惧者,况其小者乎?”故忠之教行于天下〔五〕,由龙逄为之师也。自周之前千万年〔六〕,浑浑然不知义之可以换其生也〔七〕,故伯夷哀天下之偷,且以强则服,食其葛薇,逃山而死〔八〕;故后之人竦然而言曰〔九〕:“虽饿死犹有义而不惧者,况其小者乎!”〔一〇〕故义之教行于天下,由伯夷为之师也。是三人俱以一身立教,而为师于百千万年间〔一一〕;其身亡而其教存,扶持天地,功亦厚矣〔一二〕。向令三师耻独行,慕通达,则尧之日,必曰得位而济道,安用让为〔一三〕?夏之日,必曰长进而否退,安用死为?周之日,必曰和光而同尘〔一四〕,安用饿为?若然者,天下之人促促然而争,循循然而佞,浑浑然而偷:其何惧而不为哉!是则〔一五〕三师生于今,必谓偏而不通者矣〔一六〕,可不谓之大贤者哉〔一七〕?呜呼,今之人其慕通达之为弊也!

〔一〕“地”下,或有“而”字,非是。

〔二〕或作“焉”,下同。

〔三〕“为之”,或作“之为”,下二语同。

〔四〕“就”下,或有“其”字,非是。

〔五〕“忠”之上,或有“其”字,非是。

〔六〕“周”,或作“殷”。

〔七〕或无“以”字。

〔八〕“之”下,或有“人”字。“服”,或作“伏”。“且以强则服”一句,疑有脱误。

〔九〕“故”,或作“于是”。

〔一〇〕“义”,或作“死”,或作“强”。

〔一一〕或无“百”字。

〔一二〕“存”下,或有“于”字。“功”上,或有“而”字。

〔一三〕“用”,或作“能”。

〔一四〕“和光而同尘”,或作“同尘而和光”。

〔一五〕或无“则”字。

〔一六〕或无“必”字;“谓偏”作“为偏”;“矣”作“也”。“矣”上,或无“者”字。

〔一七〕〔补注〕“可不谓之大贤者哉”一句,原本无,据宋 闽本校补。

且古圣人言通者,盖百行众艺备于身而行之者也〔一〕;今恒人之言通者,盖百行众艺阙于身而求合者也。是则古之言通者,通于道义;今之言通者,通于私曲:其亦异矣〔二〕!将欲齐之者,其不犹矜粪丸而拟质随珠者乎〔三〕?且令今父兄教其子弟者曰“尔当通于行如仲尼,虽愚者亦知其不能也”〔四〕;曰“尔尚力一行如古之一贤”,虽中人亦希其能矣〔五〕:岂不由圣可慕而不可齐邪?贤可及而可齐也〔六〕?今之人行未能及乎贤而欲齐乎圣者,亦见其病矣〔七〕!

〔一〕“而”上,或有“通”字。

〔二〕“古之”、“今之”下,或并有“人”字。

〔三〕或无“其”字;或无“不”字;或无“其”、“矜”二字。

〔四〕或无“亦”字。“也”,或作“邪”,非是。

〔五〕“贤”上,或无“一”字。

〔六〕“也”,或作“邪”。今按:恐上句无“邪”字,下句“也”字却当作“邪”。〔补注〕按:此二句语气甚安,无误字。

〔七〕“矣”,一作“也”。

夫古人之进修〔一〕,或几乎圣人。今之人行不出乎中人,而耻乎力一行为独行,且曰:“我通同如圣人。”〔二〕彼其欺心邪?吾不知矣!彼其欺人而贼名邪?吾不知矣!余惧其说之将深,为通解。

〔一〕或作“中人”,非是。

〔二〕“我”下,或有“周”字。“同”字疑衍。

择言解

〔补注〕茅坤曰:其思深,其调逸。

火泄于密,而为用且大,能不违于道,可燔可炙,可镕可甄,以利乎生物〔一〕;及其放而不禁,反为灾矣〔二〕。水发于深,而为用且远,能不违于道,可浮可载,可饮可灌,以济乎生物〔三〕;及其道而不防,反为患矣。言起于微,而为用且博,能不违于道,可化可令,可告可训,以推于生物;及其纵而不慎,反为祸矣。

〔一〕“乎”,或作“于”。

〔二〕或无“其”字,下二语同。

〔三〕“乎”,或作“于”。

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能使不陷于灰烬矣〔一〕;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能使不仆于波涛矣〔二〕;言既我祸,即无以掩其辞,能不罹于过者亦鲜矣〔三〕:所以知理者又焉得不择其言欤?其为慎而甚于水火〔四〕!

〔一〕“陷”,或作“蹈”,或作“焰”。

〔二〕或无“而可”字。

〔三〕“于过”,或作“其失”;“过”下,或有“失”字。

〔四〕“言”上,或无“其”字。“而”字恐误。

鄠人对

新史 孝友传:唐时陈藏器注本草拾遗,谓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间以父母疾,多刲股肉以进:或给帛,或旌门闾。善乎韩愈之论!谓父母疾,烹药饵,以是为孝;未闻毁支体者也。则公之此论,有益于时俗多矣。“鄠”,胡古切。京兆县名。

鄠有以孝为旌门者〔一〕,乃本其自于鄠人,曰:“彼自剔股以奉母,疾瘳,大夫以闻其令尹,令尹以闻其上〔二〕,上俾聚土以旌其门〔三〕,使勿输赋,以为后劝。”〔四〕鄠大夫常曰:“他邑有是人乎!”

〔一〕“为”字疑衍。又疑是“而”字。

〔二〕按:“尹”谓京兆尹。“令”字恐衍,下同。

〔三〕或无“其”字。

〔四〕“以为”,或作“欲为”。

愈曰:母疾则止于烹粉药石以为是〔一〕,未闻毁伤支体以为养,在教未闻有如此者。苟不伤于义,则圣贤当先众而为之也〔二〕;是不幸因而致死〔三〕,则毁伤灭绝之罪有归矣〔四〕。其为不孝,得无甚乎!苟有合孝之道〔五〕,又不当旌门:盖生人之所宜为,曷足为异乎〔六〕?既以一家为孝,是辨一邑里皆无孝矣;以一身为孝,是辨其祖父皆无孝矣。

〔一〕或无“愈”字。或无“止”字。“母”下十二字,新史作“父母疾烹药饵以是为孝”。今按:“是”字或是“事”字。按下文又有“未闻”字,此“未闻”字恐衍,或是“若夫”字之类。

〔二〕“圣贤”,或作“贤圣”。

〔三〕“而”下,或有“且”字。今按:此句上“是”字疑是“且”字。

〔四〕“灭绝”,一作“绝灭”。

〔五〕“苟”,或作“若”。“合”下,疑有“乎”字。

〔六〕或无“足”字。

然或陷于危难,能固其忠孝,而不苟生之逆乱〔一〕,以是而死者,乃旌表门闾〔二〕,爵禄其子孙,斯为为劝已;矧非是而希免输者乎?曾不以毁伤为罪,灭绝为忧〔三〕;不腰于市,而已黩于政;况复旌其门?

〔一〕“生之”,刘仲忱谓“之”当作“于”。

〔二〕“表”下,或有“其”字。

〔三〕或作“其忧”,非是。

河南府同官记

或无“府”字。记谓“永贞元年,愈自阳山移江陵法曹,获事河东公”,言裴均时节度荆南也。后五年始立石,则元和四年也。记亦赵德文录所载,吕夏卿以为可信者。其叙事笔力,非公不能,诚公之作矣。〔补注〕方苞曰:四番叙述,不觉其冗。

永贞元年〔一〕,愈自阳山移江陵法曹参军〔二〕,获事河东公〔三〕。公尝与其从事言〔四〕:建中初,天子始纪年更元〔五〕,命官司举贞观开元之烈〔六〕。群臣惕栗奉职,命材登良,不敢私违。当时自齿朝之士而上,以及下百执事〔七〕,官阙一人,将补,必取其良。然而河南同时于天下称多,独得将相五人〔八〕。故于府之参军则得我公〔九〕,于河南主簿则得故相国范阳 卢公〔一〇〕,于氾水主簿〔一一〕,则得故相国今太子宾客荥阳 郑公〔一二〕,于陆浑主簿则得相国今吏部侍郎天水 赵公〔一三〕,于登封主簿则得故吏部尚书东都留守吴郡 顾公〔一四〕。卢公去河南为右补阙,其后由尚书左丞至宰相〔一五〕;郑公去氾水为监察御史,佐山南军,其后由工部侍郎至宰相,罢而又为〔一六〕;赵公去陆浑为右拾遗,其后由给事中为宰相〔一七〕;顾公去登封为监察御史,其后由京兆尹至吏部尚书东都留守〔一八〕;我公去府为长水尉,其后由膳部郎中为荆南节度行军司马,遂为节度使〔一九〕,自工部尚书至吏部尚书。三相国之劳在史册〔二〇〕。顾吏部慎职小心,于时有声。我公愿洁而沈密,开亮而卓伟,行茂于宗,事修于官,嗣绍家烈,不违其先〔二一〕。作帅南荆〔二二〕,厥闻休显〔二三〕,武志既扬,文教亦熙〔二四〕;登槐赞元,其庆且至。故好语故事者,以为五公之始迹也同,其后进而偕大也亦同。其称名臣也又同,官职虽分,而功德有巨细〔二五〕,其有忠劳于国家也同〔二六〕;有若将同其后而先同其初也。有闻而问者〔二七〕,于是焉书。

〔一〕贞元二十一年八月,改元永贞。

〔二〕是岁八月,宪宗即位,公量移江陵法曹参军。

〔三〕江陵节度使裴均字君齐,河东人。

〔四〕或无“公”字。

〔五〕大历十五年正月,改元建中。

〔六〕或作“例”,或作“列”,非是。

〔七〕“百”下,或有“吏”字。

〔八〕或无“同时”二字,方无“将”字。今按:下文所记,实为宰相者三人;裴 顾未为真相,故特著其官职戎马之盛:则此处宜有“将”字。方本误也。

〔九〕“公”,裴均也。

〔一〇〕“卢公”,迈字子玄,范阳人。

〔一一〕氾,水名。前汉“渡兵氾水”。“氾”,音几。

〔一二〕“郑公”,余庆,字居业,荥阳人。下“相国”上,方无“故”字。今按:所谓“故相”者,犹今言“前宰相”,非亡没之谓。方本误也。

〔一三〕“赵公”,宗儒,字秉文,邓州人。“相国今”,一本作“今相国”。

〔一四〕“顾公”,少连,字夷仲,苏州人。“故”下,一本或有“相国”字,今以下文考之,非是。

〔一五〕贞元九年五月,迈自左丞同平章事,至十三年九月罢。

〔一六〕余庆去氾水为监察御史,史传逸之。建中末,山南西道府节度使严震辟余庆为府从事。贞元十四年七月,自工部侍郎同平章事。十六年九月,罢为郴州司马。永贞元年八月,复以尚书左丞同平章事。元和元年五月,罢。

〔一七〕“中为”,或作“中至”。贞元十二年十月,宗儒自给事中同平章事。十四年七月,罢。

〔一八〕贞元十六年五月,以少连为京兆尹。十八年六月,自吏部尚书为东都留守。

〔一九〕均去府为长水尉,史传逸之。贞元十九年五月,均自荆南行军司马为本军节度使。

〔二〇〕“在”上,或有“布”字。

〔二一〕均曾祖行俭,祖光庭。

〔二二〕“帅”,或作“扦”。

〔二三〕“闻”,音问。

〔二四〕“亦”,或作“既”。

〔二五〕或无“官职”字;“分”作“则”属之下文,而无“而”字。

〔二六〕“忠”上,或无“有”字。“家”下,或无“也”字,而有“亦”字。

〔二七〕或无“有”字。

既五年〔一〕,始立石刻其语河南府参军舍庭中〔二〕。于时河东公为左仆射宰相〔三〕,出藩大邦,开府汉南〔四〕。郑公以工部尚书留守东都〔五〕。赵公以吏部尚书镇江陵〔六〕。汉南地连七州〔七〕,戎士十万,其官宰相也。留守之官,居禁省中〔八〕,岁时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城门外而衙之〔九〕。江陵故楚都也,戎士五万。三公同时〔一〇〕,千里相望,可谓盛矣〔一一〕。河东公名均,姓裴氏。

〔一〕谓元和五年也。〔补注〕陈景云曰:五年,乃合永贞元年言之。

〔二〕“语”下,或有“于”字。

〔三〕“时”,或作“是”。

〔四〕元和三年四月,均自荆南召为右仆射,是岁九月庚寅,加同平章事,出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汉南”,谓汉水之南。〔补注〕沈钦韩曰:裴均以节镇带宰相,由巧佞得之也。

〔五〕元和三年六月,余庆自工部尚书为东都留守,史传逸之,独见公此记,又见公上留守郑尚书启及送郑涵校理序。

〔六〕元和三年,宗儒检校吏部尚书,为荆南节度使。

〔七〕山南东道,管襄、邓、隋、唐、安、均、房七州。

〔八〕“守”下,或无“之”字。

〔九〕〔补注〕陈景云曰:东都留守。其之官,例赐旗甲。见唐史吕元膺传。

〔一〇〕时卢 顾死矣,故止及裴 郑 赵三公云。

〔一一〕〔补注〕吴汝纶曰:收处文笔坚重,意义精深,见其皆有命将登良之责,非苟为杰语也。

记宜城驿

或作“宜城驿记”。下或有“愈代侄孙作”五字。宜城,襄州县。公尝有楚昭王庙诗云:“丘园满目衣冠尽,城郭连云草树荒。犹有国人怀旧德,一间茅屋祭昭王。”与此记合。〔补注〕吴汝纶曰:此本公侄孙作,而集录者以为公文耳。

此驿置在古宜城内〔一〕,驿东北有井,传是昭王井〔二〕,有灵异,至今人莫汲〔三〕。驿前水,传是白起堰西山下涧;灌此城坏〔四〕,楚人多死,流城东陂,臭闻远近,因号其陂“臭陂”〔五〕;有蛟害人,渔者避之。井东北数十步有楚昭王庙〔六〕,有旧时高木万株,多不得其名〔七〕,历代莫敢剪伐,尤多古松大竹。于太傅〔八〕帅襄阳〔九〕,迁宜城县,并改造南境数驿,材木取足此林。旧庙屋极宏盛,今惟草屋一区;然问左侧人,尚云:“每岁十月,民相率聚祭其前。”庙后小城,盖王居也〔一〇〕。其内处偏高,广员八九十亩,号“殿城”,当是王朝内之所也〔一一〕,多砖可为书砚。自小城内地今皆属甄氏。甄氏于小城北立墅以居。甄氏有节行〔一二〕,其子逢以学行为助教。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题。

〔一〕下或有复出“宜城”字,楚昭王畏吴,迁于鄀,鄀即宜城。

〔二〕或无“昭”字。

〔三〕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韩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襄州南楚故城有昭王井,传言汲者死。行人虽渴困不敢俯视。朝宗移书谕神,自是饮者亡恙也。更号“韩公井”。

〔四〕或脱“堰”字。

〔五〕“臭陂”上,或有“曰”字。

〔六〕或无“昭”字。

〔七〕“名”,或作“始”。

〔八〕于頔。

〔九〕或无“阳”字。

〔一〇〕“后”,或作“复”。

〔一一〕“城”,或作“域”。“朝”,或作“庙”。

〔一二〕谓甄济。元侍御尝以书请于公,乞书甄氏父子节义。见公答元侍御书。

题李生壁

李平。〔补注〕曾国藩曰:低佪唱叹,深远不尽,无韵之诗也。张裕钊曰:古郁苍凉,清微萧远,别有襟抱。

余始得李生于河中,今相遇于下邳〔一〕,自始及今,十四年矣。始相见,吾与之皆未冠,未通人事,追思多有可笑者,与生皆然也。今者相遇,皆有妻子,昔时无度量之心,宁复可有是〔二〕?生之为交,何其近古人也〔三〕!

〔一〕“邳”,或作“邽”,非是。洪庆善云:下邳,贞观中属泗,元和中属徐。

〔二〕〔补注〕曾国藩曰:“无度量”,谓不为限制,烂漫而无所不可也。

〔三〕“近”下,或有“于”字。

是来也,余黜于徐州,将西居于洛阳。泛舟于清泠池,泊于文雅台下。西望商丘〔一〕,东望修竹园。入微子庙、求邹阳、枚叔、司马相如之故文〔二〕。久立于庙陛间〔三〕,悲那颂之不作于是者已久〔四〕。陇西 李翱、太原 王涯、上谷 侯喜实同与焉〔五〕。贞元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昌黎 韩愈书。

〔一〕“丘”,或作“州”,非是。

〔二〕清泠池、文雅台、商丘、修竹园、微子庙,皆在睢阳,即梁孝王城。邹、枚、相如皆孝王之客也。

〔三〕“庙陛间”,或作“庙下”,或作“庙下陛间”。

〔四〕“颂之”,或作“之颂”。那、商颂,祀成汤之诗。睢阳有亳城,汤所都也。其后武王伐殷,以微子奉商祀。有正考父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太师,以那为首。

〔五〕“涯”,或作“渥”。“与”,音预。

除崔群户部侍郎制

旧史云:群,元和初为翰林学士,以谠言正论闻于时。九年,迁礼部侍郎。十年,知贡举,取士三十余人;选拔才行,咸为公当。转户部。新史不载其为礼部,逸之也。公掌纶诰一年,唯外集有此制一首,则其文遗逸多矣。李汉云:“收拾遗文,无所失坠。”信乎?

敕:地官之职,邦教是先,必选国华,以从人望。具官崔群,体道履仁,外和内敏〔一〕;清而容物,善不近名;从容礼乐之间,特达珪璋之表。比参密命,弘益既多〔二〕;及贰仪曹,升擢惟允;迈兹令德〔三〕,蔼然休声;选贤与能,于今虽重〔四〕;择才均赋〔五〕,自古尤难。往慎乃司,以服嘉命。可〔六〕。

〔一〕或作“内和外敏”。

〔二〕群,元和初为翰林学士,历中书舍人。

〔三〕“兹”,或作“此”。

〔四〕“虽”,或作“惟”。“重”,或作“盛”。

〔五〕“均”,或作“经”。

〔六〕“可”下,或有“云云”字。

祭董相公文

董公名晋。“祭”下,或有“汴州”字。公时为汴之观察推官。晋薨之三日而敛,既敛而行。于行之四日,公从丧至偃师,而汴军乱。此文公与一时僚吏共为文以祭于丧之将行也。其名位具载本篇。然陆长源、孟叔度皆死于军乱之日,惟公独免者也。

维贞元十五年岁次己卯二月乙亥朔某日,节度行军司马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知使事吴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陆长源〔一〕、度支营田判官检校金部员外郎侍御史孟叔度、观察支使监察御史里行丘颖、观察推官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等,谨以少牢之奠,敬祭于故尚书右仆射平章事陇西公之灵。呜呼!天高而明,地厚而平。五气叙行,万汇顺成。交感旁畅,圣贤以生。雨水于云,渎水于坤〔二〕。蕃昌生物〔三〕,有假有因。天睠唐邦,锡之元臣。

〔一〕“吴县开国”,或作“吴郡”。或无“食邑三百户”字。

〔二〕“坤”,或作“神”。〔补注〕曾国藩曰:“雨”、“渎”比元臣,“云”、“坤”比唐邦。

〔三〕“昌生”,或作“生庶”。

肫肫元臣〔一〕,其德孔硕;不谄不笑,不威不赫〔二〕;不求其盈〔三〕,不致其敌。爰立作相〔四〕,谟实勤;出若无辞,畴德之闻〔五〕。帝念东土,公其来抚。乃守洛都〔六〕,乃藩浚郊;乃去厥疾,乃施厥膏。不知其劳,鳏寡以饶。

〔一〕“肫肫”,或作“盹盹”,误。“肫”,音谆。

〔二〕“不谄不笑”,或作“不容不谄”;或作“不陷不酷”;或无“不笑”二字,而连下文“不威”为句。下文“其敌”下,别出“不雠”二字,与上“求”字叶。

〔三〕“盈”,或作“用”。

〔四〕“立”,或作“初”。

〔五〕“德”,或作“得”。

〔六〕贞元十六年三月,晋为东都留守。

维昔浚郊,厥乱维旧〔一〕;有狡有狂,其群孔丑。公其来矣,为民父母〔二〕;父诲其义,母仁其愚。既变既从,孰云其初〔三〕;自迩徂远,混然一区。

〔一〕“昔”,或作“若”。“厥乱维旧”,或作“维乱旧政”,或作“乱维政旧”。

〔二〕“为民”,或作“公为”,非是。

〔三〕“孰云”,或作“亲去”,或作“亲云”,非是。

公来自中,天子所倚;公今不归,谁佐天子?公既来止〔一〕,东人以完;公既殁矣,人谁与安?浊流浑浑,有辟其郛;填道欢呼,公来之初;今公之归,公在丧车。旨酒既盈,嘉肴在盛〔二〕;呜呼我公,庶享其诚。尚飨!

〔一〕“公既来止”,或作“既来至止”,或作“公来至止”。今依行状更定。

〔二〕“盛”,音成。

雷塘祷雨文

此篇乃柳子厚文,此不当录。

祭石君文

或作“祭石浚川文”。石洪,浚川也。河南人,为京兆 昭应尉,遂葬于死所:故曰“客葬秦原”也。公既志其墓,又同宋景为文以祭之。

维元和七年岁次壬辰七月二十七日,右补阙宋景、国子博士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石三学士之灵〔一〕。

〔一〕或无“敬”字。

惟君学成于身,名彰于人;知道之可行,见人之不幸〔一〕。不事顾让,以图就功;如何奄忽,永丧其躬〔二〕。曰景与愈,与游为久〔三〕;自君之逝,相遇辄哀。傍无强亲,子孩妻姖〔四〕;敢忘分济,念力未任。客葬秦原,孤魂谁附;奠以送诀,悲何可穷。尚飨!

〔一〕“见人”,或作“知命”,或作“见命”。“不”上,或无“之”字。

〔二〕此四字或作“以丧其良”。下或有“知微有议”四字。或作:“不负能长,已谁知口,有义何害。”今按:诸本皆无文理,疑不足据。

〔三〕或无“曰”字;“景”下,或无“与”字;“愈”下,有“也”字;“为久”,作“日久”。

〔四〕“姖”,或作“稚”。“姖”,古文“姬”字,然义亦不近。

祭房君文

房次卿,字蜀客,公尝志其父武墓;有“长曰次卿”,即君也。次卿卒于京兆 兴平尉。文曰“吾未死,无以妻子为念”,其恤孤之意厚矣。〔补注〕方苞曰:止此数语,便可“包刘越嬴”。

维某年月日,愈谨遣旧吏皇甫悦以酒肉之馈,展祭於五官蜀客之柩前〔一〕。

〔一〕或无“维某”字,“愈”作“某”。或无“日”字。“於”,一作“于”。

呜呼!君乃至于此,吾复何言〔一〕?若有鬼神,吾未死,无以妻子为念!呜呼,君其能闻吾此言否〔二〕!尚飨。

〔一〕“于此”,或作“于斯”。

〔二〕“君”上,或有“房”字。

高君仙砚铭

并序

儒生高常,与予下天坛中路,获砚石,似马蹄状,外棱孤耸,内发墨色,幽奇天然,疑神仙遗物。宝而用之,请予铭底:

仙马有灵,迹在于石;棱而宛中,有点墨迹。文字之祥,君家其昌〔一〕。

〔一〕应劭武纪注:大宛旧有天马种蹋石汗血。颜曰:“‘蹋石’,谓蹋石有迹,言其蹄坚利。”朱新仲谓铭语本此。“宛”,平声。

高君画赞

此篇从蜀本录之。今按:疑非公所作,然姑存之。

君子温闲,骨气委和。迹不拒物,心不扬波。澄源卷璞,含白瑳瑳。遗纸一张,德音不忘。

潮州请置乡校牒

东坡潮州庙记谓:始潮之人未知学,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自是潮之人笃于文行,延及齐民,至于今号称易治。此即公请置乡校之意也。〔补注〕方苞曰:穆然古物,有初汉人风致。何焯曰:体格气味,纯乎西汉。质雅中意味深长,此真有乎中溢乎外而不自知者。又曰:其论盖本诸董子。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一〕,则民免而无耻;不如以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也。”〔二〕夫欲用德礼,未有不由学校师弟子者。

〔一〕“齐”上,或有“而”字。

〔二〕或无“则”字“礼”字。

此州学废日久。进士明经,百十年间〔一〕,不闻有业成贡於王庭,试於有司者〔二〕。人吏目不识乡饮酒之礼,耳未尝闻鹿鸣之歌〔三〕。忠孝之行不劝,亦县之耻也。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今此州户万有余,岂无庶几者邪?刺史县令不躬为之师,里闾后生无所从学。

〔一〕“百十年间”,或作“百十数年”,非是。

〔二〕“贡”、“试”下,或并无“於”字,或作“于”字。

〔三〕或无“目”与“耳”字。

尔赵德秀才〔一〕:沈雅专静,颇通经,有文章,能知先王之道,论说且排异端而宗孔氏,可以为师矣〔二〕。请摄海阳县尉,为衙推官〔三〕,专勾当州学,以督生徒,兴恺悌之风。刺史出己俸百千以为举本〔四〕,收其赢余,以给学生厨馔。

〔一〕或作“耳”。又或作“矣”,非是。〔补注〕陈景云曰:“尔”字当从下句读,文牒中有此体。

〔二〕“师”下,或有“友”字。

〔三〕或无“官”字。

〔四〕“举”,或作“学”。

直谏表

说见前送毛仙翁十八兄序。

论顾威状

同上。

文外集下卷

顺宗实录卷第一

起藩邸,尽贞元二十一年二月。

/史臣韩愈撰

方本不载实录,云:诸本顺宗实录皆以附外集。然李汉序谓又有注论语十卷,传学者;顺宗实录五卷,列于史书,不在集中。则知实录固不必附也。今按:李汉之说据当时而言之,似未为失;然其为害,已足使笔解亡逸,无复真本;实录窜易,不成全书:是则皆李汉之为也。方氏不察而从其说,既已误矣。况今去公之时又益以远,比之当日,事体又大不同;故其片文只字,名为公之作而决可知其非伪者,皆当收拾使无失坠,乃为真能好公之文者。固不当以一时苟简之论为限断,而直有所遗也。故今于实录,姑仍置外集,而详加校定,庶几犹足以见公笔削之大指云。旧史公传云:“时谓愈有史笔,及撰顺宗实录,繁简不当,叙事拙于取舍,颇为当代所非。穆宗、文宗尝诏史臣添改,时愈婿李汉、蒋系在显位,诸公难之;而韦处厚别撰顺宗实录三卷。”且公进实录表状所云,乃监修李吉甫以韦处厚所撰未周悉,令臣重修;而旧传反谓所撰不当,处厚别撰三卷,误矣。新史又云:“自韩愈为顺宗实录,议者哄然不息,卒窜定无全篇。”按路隋传,文宗嗣位,隋以宰相监修国史。初,韩愈撰顺宗实录,书禁中事太切直,宦寺不喜,訾其非实。帝诏隋刊正。隋建言:卫尉卿周君巢、谏议大夫王彦威、给事中李固言、史官苏景胤皆言改修非是。夫史册者,褒贬所在。匹夫善恶,尚不可诬,况人君乎?议者至引隽不疑、第五伦为比,以蔽聪明,臣宗闵臣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得下笔,臣谓不然。且愈所书亦非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虽汉等以嫌,无害公议。请条示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有诏:摘贞元、永贞间数事为失实,余不复改。汉等亦不罢。由是观之:则公于元和十年夏进此实录,后才一刊正;是文宗朝所特改者,贞元、永贞间数事耳。旧史以为“韦处厚别撰”者固非;而新史又谓“卒窜定无全篇”者亦非也。司马温公考异云:景祐中,编次崇文总目。顺宗皇帝实录有七本,皆五卷,题云“韩愈等撰”。五本略而二本详,编次者两存之。其中多异同。然则是非取舍,后世安所折衷耶?终之唯公之信而已。此新史所以采摭无遗,且以公为知言也欤。题下或无“史臣韩愈撰”五字。〔补注〕沈钦韩曰:韦处厚撰者三卷,昌黎撰者五卷,则略本是韦,详本出韩无疑。今以此本与通鉴考异校之,无一事与详本合,而适合彼所称略本,然则此非韩公本文。不知刻者何为却收此本。

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一〕,讳诵,德宗长子,母曰昭德皇后王氏。上元二年正月十二日生〔二〕。大历十四年,封为宣王。建中元年,立为皇太子〔三〕。慈孝宽大,仁而善断,留心艺学。亦微信尚浮屠法,礼重师傅,引见辄先拜。善隶书,德宗之为诗并他文赐大臣者,率皆令上书之。德宗之幸奉天,仓卒间〔四〕,上常亲执弓矢,率军后先导卫,备尝辛苦。上之为太子,于父子间,慈孝交洽无嫌,每以天下为忧。德宗在位久,稍不假宰相权,而左右得因缘用事。外则裴延龄 李齐运 韦渠牟等以奸佞相次进用。延龄尤狡险,判度支〔五〕,务刻剥聚敛以自为功,天下皆怨怒。上每进见,候颜色,辄言其不可。至陆贽 张滂 李充等以毁谴,朝臣惧〔六〕,谏议大夫阳城等伏阁极论,德宗怒甚,将加城等罪,内外无敢救者,上独开解之,城等赖以免。德宗卒不相延龄 渠牟,上有力焉。贞元二十一年癸巳,德宗崩。景申,上即位太极殿,册曰:“维贞元二十一年岁次乙酉正月辛未朔二十三日癸巳,皇帝若曰:于戏!天下之大,实惟重器。祖宗之业,允属元良。咨尔皇太子诵,睿哲温恭,宽仁慈惠。文武之道,秉自生知;孝友之诚,发于天性。自膺上嗣,毓德春闱,恪慎于厥躬,祗勤于大训:必能诞敷至化,安劝庶邦。朕寝疾弥留,弗兴弗寤。是用命尔继统,俾绍前烈,宜陟元后,永绥兆人。其令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奉册即皇帝位。尔惟奉若天道,以康四海;懋建皇极,以熙庶功:无忝我高祖 太宗之休命!”〔七〕上自二十年九月得风疾,因不能言,使四面求医药,天下皆闻知。德宗忧戚形于颜色,数自临视。二十一年正月朔〔八〕,含元殿受朝〔九〕,还至别殿,诸王亲属进贺,独皇太子疾不能朝,德宗为之涕泣,悲伤叹息,因感疾,恍惚日益甚,二十余日,中外不通两宫安否,朝臣咸忧惧莫知所为,虽翰林内臣亦无知者〔一〇〕。二十三日,上知内外忧疑,紫衣麻鞋,不俟正冠,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京师稍安。二十四日宣遗诏,上缞服见百寮。二十六日即位〔一一〕。

〔一〕“德”下,史有“弘道”二字。

〔二〕正月戊戌生于长安之东内。

〔三〕史云大历十四年六月进封宣王,十二月乙卯立为皇太子。

〔四〕“仓”,或作“苍”。

〔五〕贞元九年五月,以裴延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

〔六〕“”,所江切。

〔七〕仓猝召翰林学士郑、卫次公等至金銮殿草遗诏。宦官或曰:“禁中议所立,尚未定。”众莫敢对。次公遽言曰:“太子虽有疾,地居冢嗣,中外属心。必不得已,犹应立广陵王。”等从而和之,议始定。〔补注〕何焯曰:凡册文诏书,但删去繁缛,便简直近古。修唐书者不知此法,本纪中至一字不存;宋景文列传,遇章疏辄窜易以就奇涩;皆与公背驰者也。

〔八〕辛未朔。

〔九〕“元”,或作“光”。

〔一〇〕“含元殿”至“日益甚”四十一字,史云:“德宗不豫,诸王亲戚皆侍医药,独上卧病不能侍。德宗弥留,思见太子,涕咽久之。”

〔一一〕丙申,即皇帝位于太极殿,卫士尚疑之,企足引领而望之,曰:“真太子也!”乃喜而泣。

上学书于王伾,颇有宠〔一〕;王叔文〔二〕以棋进:俱待诏翰林,数侍太子棋。叔文诡谲多计〔三〕,上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四〕,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叔文曰:“叔文蒙幸太子,有所见,敢不以闻。太子职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遂大爱幸。与王伾两人相依附,俱出入东宫。闻德宗大渐,上疾不能言,伾即入,以诏召叔文入,坐翰林中使决事〔五〕。伾以叔文意入言于宦者李忠言,称诏行下,外初无知者。以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冢宰兼山陵使,中丞武元衡为副使,宗正卿李纾为按行山陵地使,刑部侍郎郑云逵为卤簿使〔六〕;又命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撰哀册文,礼部侍郎权德舆撰谥册文,太常卿许孟容撰诔文。

〔一〕王伾,杭人。“伾”下或有复出“伾”字。

〔二〕王叔文,山阴人。

〔三〕“谲”,音决。

〔四〕〔补注〕按:容斋随笔:宫市事,咸谓起于德宗;不知天宝中已有此名,且用宰相充使。时宰相杨国忠也。

〔五〕“诏”下,或无“召”字。“文”下,或无“入”字。“使”下,或无“决”字。

〔六〕或无“兼”字。“纾”,或作“杼”。“逵”,或作“达”。

庚子,百寮请听政,曰:“自汉以来〔一〕,丧期之数,以日易月,而皆三日而听政。我国家列圣亦克修奉,罔或有违。况大行皇帝酌于故实,重下遗诏,今日至期,而陛下未亲政事,群臣不敢安。宜存大孝,以宁万国,天下之幸。”不许。是月,升泗州为上州。

〔一〕“以”,或作“已”。

二月辛丑朔,中书侍郎平章事臣郢、门下侍郎平章事臣珣瑜、检校司空平章事臣佑奉疏曰:“大行皇帝知陛下仁孝,虑陛下悲哀,不即人心听政事,故发遗诏,令一行汉氏之制。今陛下安得守曾 闵匹夫之小行,忘皇王继亲之大孝,以亏臣子承顺之义?”犹不许。

壬寅,宰臣又上言曰:“陛下以圣德至孝,继受宝命;宜奉先帝约束,以时听断。不可以久。”从之。

癸卯,朝百寮于紫宸门。杜佑前跪进曰:“陛下居忧过礼,群臣惧焉。愿一睹圣颜。”因再拜而起。左右乃为皇帝举帽,百寮皆再拜。佑复奏曰:“陛下至性殊常,哀毁之甚,臣等不胜惶灼。伏望为宗庙社稷割哀强食。”

景午,罢翰林阴阳星卜医相覆棋诸待诏三十二人〔一〕。初,王叔文以棋待诏;既用事,恶其与己侪类相乱,罢之。

〔一〕“三”,或作“四”。

己酉,易定节度使张茂昭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余如故〔一〕。河北节度自至德已来不常朝觐;前年冬,茂昭来朝未还,故宠之。

〔一〕或无“使”字。“可”,史作“兼”。

辛亥〔一〕,诏吏部侍郎韦执谊守左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紫〔二〕。初,执谊为翰林学士,知叔文幸于东宫,倾心附之。叔文亦欲自广朋党,密与交好。至是,遂特用为相。

〔一〕史作“卯”。

〔二〕“侍郎”,史作“郎中”。“左丞”,史作“尚书右丞”。

乙卯,太常奏:“礼云:‘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周礼:‘圜钟之均六变,天神皆降;林钟之均八变,地示咸出。’不废天地之祭,不敢以卑废尊也。乐者所以降神也,不以乐则祭不成。今遵遗诏,行易月之制,请制内遇祭辍乐,终制用乐。”从之。又奏:“礼‘三年祭宗庙’,今请俟祔庙毕复常。”从之。

辛酉,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诏曰〔一〕:“实素以宗属,累更任使,骤升班列,遂极宠荣,而政乖惠和,务在苛厉。比年旱歉〔二〕,先圣忧人,特诏逋租悉皆蠲免;而实敢肆诬罔,复令征剥。颇紊朝廷之法,实惟聚敛之臣。自国哀已来,增毒弥甚;无辜毙踣,深所兴嗟。朕嗣守洪业,敷弘理道,宁容蠹政,以害齐人!宜加贬黜,用申邦宪。尚从优贷,俾佐远藩。”实谄事李齐运,骤迁至京兆尹,恃宠强愎,不顾文法〔三〕。是时,春夏旱,京畿乏食。实一不以介意,方务聚敛征求,以给进奉。每奏对,辄曰:“今年虽旱,而谷甚好。”由是租税皆不免,人穷至坏屋卖瓦木贷麦苗以应官〔四〕。优人成辅端为谣嘲之,实闻之,奏辅端诽谤朝政,杖杀之。实遇侍御史王播于道——故事:尹与御史相遇,尹下道避——实不肯避,导骑如故。播诘让导骑者,实怒。遂奏播为三原令,廷诟之〔五〕。陵轹公卿已下〔六〕,随喜怒诬奏迁黜,朝廷畏忌之。尝有诏免畿内逋租,实不行用诏书,征之如初。勇于杀害,人吏不聊生。至谴,市里欢呼,皆袖瓦砾遮道伺之。实由间道获免。

〔一〕“诏”下,或有“词一道”字;“曰”下,或有“京尹嗣道王”字。

〔二〕“歉”,或作“叹”。

〔三〕“文”,或作“乃”。

〔四〕或无“贷”字。

〔五〕“原”,或作“泉”。非是。

〔六〕“陵”,或作“凌”。

壬戌〔一〕,制殿中丞皇太子侍书翰林待诏王伾可守左常侍,依前翰林待诏〔二〕;苏州司功王叔文可起居舍人翰林学士;又以司勋员外郎翰林学士知制诰郑为中书舍人,学士如故;又以给事中冯伉为兵部侍郎;以兵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归登为给事中,修撰如故。登 伉皆上在东宫时侍读,以师傅恩拜〔三〕。

〔一〕洪庆善云:史作“寅”,误。

〔二〕“书”,或作“读”。“依前翰林待诏”,史作“充翰林学士”。今按:前云“上学书于王伾”,后云“以侍书得幸于上”,则此当从史作“侍书”为是。

〔三〕〔补注〕何焯曰:书以师傅恩,所以别于伾 文之党也。

顺宗实录卷第二

起二月,尽三月。

二月甲子,上御丹凤门,大赦天下。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昧爽已前,大辟已下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原之。诸色人中,有才行兼茂,明于理体者;经术精深,可为师法者;达于吏理,可使从政者:宜委常参官各举所知;其在外者,长吏精加访择,具名闻奏,仍优礼发遣。

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一〕,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二〕,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三〕。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四〕。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五〕遂殴宦者。街吏擒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谏官御史数奏疏谏,不听。上初登位,禁之;至大赦,又明禁。

〔一〕“物”下,或有“间”字。

〔二〕〔补注〕沈钦韩曰:刘晏论云:税外横取,谓之“白著”。

〔三〕“其论”,疑当作“与论”。

〔四〕“待”,或作“得”。

〔五〕“有死”,或作“必死”。

又贞元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例多不中选。寺观次当出者,卖产业割与地买之〔一〕,贵有姿貌者以进,其徒苦之。至是亦禁焉。

〔一〕“地”上,“与”字恐误。或“卖产业”是本文,后改作“割地”,而传者不去旧文,又误增“与”字。

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一〕,皆为暴横以取钱物。至有张罗网于门,不许人出入者。或有张井上者,使不得汲水,近之辄曰“汝惊供奉鸟雀”,痛驱之。出钱物求谢,乃去。或相聚饮食于肆,醉饱而去,卖者或不知,就索其直,多被驱骂。或时留蛇一囊为质,曰:“此蛇所以致鸟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饲之,勿令饥渴。”卖者愧谢求哀,乃携而去。上在春宫时则知其弊,常欲奏禁之〔二〕至即位,遂推而行之。人情大悦。

〔一〕〔补注〕沈钦韩曰:会要:“五坊”谓雕鹘鹰鹞狗,共为五坊。

〔二〕“奏”,或作“东”。

乙丑,停盐铁使进献。旧盐铁钱物悉入正库,一助经费。其后主此务者,稍以时市珍玩时新物充进献,以求恩泽。其后益甚,岁进钱物,谓之“羡余”;而经入益少。至贞元末,遂月有献焉〔一〕,谓之“月进”。至是乃罢。命右金吾将军兼中丞田景度持节告哀于吐蕃,以库部员外熊执易为副。兵部郎中兼中丞元季方告哀于新罗,且册立新罗嗣王,主客员外郎兼殿中监马于为副。

〔一〕“遂”,或作“逐”,非是。

三月庚午朔,出后宫三百人。

辛未,以翰林待诏王伾为翰林学士。

壬申,以故相抚州别驾姜公辅为吉州刺史。前户部侍郎判度支汀州别驾苏弁为忠州刺史。追故相忠州刺史陆贽〔一〕、郴州别驾郑余庆、前京兆尹杭州刺史韩皋、前谏议大夫道州刺史阳城赴京师。德宗自贞元十年已后,不复有赦令。左降官虽有名德才望,以微过忤旨谴逐者,一去皆不复叙用。至是人情大悦。而陆贽 阳城皆未闻追诏〔二〕而卒于迁所,士君子惜之。

〔一〕〔补注〕何焯曰:自贬所召还者谓之“追”。陈景云曰:陆相贬忠州别驾,卒于贬所。未有刺史之授。“刺史”二字恐误。

〔二〕“闻”下,或有“于”字。

癸酉,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听其亲戚迎于九仙门。百姓相聚,欢呼大喜。

景戌,诏曰:“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可检校司徒平章事,充度支并盐铁使。以浙西观察李锜为浙西节度检校刑部尚书。”赐徐州军额曰“武宁”,制曰:“朕新委元臣,综厘重务,爰求贰职,固在能臣。起居舍人王叔文,精识瑰材,寡徒少欲,质直无隐,沈深有谋。其忠也,尽致君之大方;其言也,达为政之要道:凡所询访,皆合大猷。宜继前劳,伫光新命。可度支盐铁副使,依前翰林学士本官赐如故。”〔一〕初,叔文既专内外之政,与其党谋曰:“判度支则国赋在手,可以厚结诸用事人,取兵士心,以固其权。”骤使重职,人心不服。藉〔二〕杜佑雅有会计之名,位重而务自全,易可制;故先令佑主其名,而除之为副以专之〔三〕。以户部尚书判度支王绍为兵部尚书;以吏部郎中李鄘为御史中丞;武元衡为左庶子。初,叔文党数人,贞元末,已为御史在台。至元衡为中丞,薄其人,待之卤莽,皆有所憾。而叔文又以元衡在风宪,欲使附己,使其党诱以权利。元衡不为之动。叔文怒,故有所授。

〔一〕“赐如”,或作“余如”。

〔二〕“藉”,或作“籍”;或无“藉”字。

〔三〕“除之”,疑当作“除己”。

庚寅,制〔一〕:门下侍郎守吏部尚书平章事贾耽可检校司空,兼左仆射;守门下侍郎平章事郑珣瑜可守吏部尚书;守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可守刑部尚书;守尚书左丞平章事韦执谊可守中书侍郎:并依前平章事。

〔一〕或有“曰”字。

癸巳,诏曰:“万国之本,属在元良;主器之重,归于长子:所以基社稷而固邦统,古之制也。广陵王某,孝友温恭,慈仁忠恕;博厚以容物,宽明而爱人;祗服训词,言皆合雅;讲求典学,礼必从师;居有令闻,动无违德。朕获缵丕绪,祗若大猷,惟怀永图,用建储贰;以承宗庙,以奉粢盛,爰举旧章,俾膺茂典。宜册为皇太子,改名某,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初,广陵王名从“水”傍“享”,至册为皇太子,始改从今名。

丁酉,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称疾去位。其日,珣瑜方与诸相会食于中书——故事,丞相方食,百寮无敢谒见者——叔文是日至中书,欲与执谊计事,令直省通执谊。直省以旧事告,叔文叱直省,直省惧,入白执谊。执谊逡巡惭〔一〕,竟起迎叔文,就其阁语良久。宰相杜佑、高郢、珣瑜皆停箸以待〔二〕。有报者云:“叔文索饭,韦相已与之同餐阁中矣。”佑、郢等心知其不可〔三〕,畏惧叔文、执谊,莫敢出言。珣瑜独叹曰:“吾岂可复居此位!”顾左右取马径归,遂不起〔四〕。前是,左仆射贾耽以疾归第,未起;珣瑜又继去。二相皆天下重望,相次归卧,叔文、执谊等益无所顾忌,远近大惧焉。

〔一〕“”,乃版切,与“赧”同。

〔二〕“郢”下,或有“郑”字。

〔三〕或无“不”字,非是。

〔四〕〔补注〕按:著语极精神,叙次不减孟坚。

顺宗实录卷第三

起四月,尽五月。

夏四月乙巳,上御宣政殿,册皇太子。册曰:“建储贰者,必归于冢嗣;固邦本者,允属于元良。咨尔元子广陵王某,幼挺岐嶷,长标洵淑;佩诗礼之明训,宣忠孝之弘规;居惟保和,动必循道;识达刑政,器合温文;爱敬奉于君亲,仁德闻于士庶;神祇龟筮,罔不协从:是用命尔为皇太子。于戏!维我烈祖之有天下也,功格上帝,祚流无穷,光缵洪业,逮予十叶。虔恭寅畏,日慎一日。付尔以承祧之重,励尔以主鬯之勤,以贞万国之心,以扬三善之德。尔其尊师重傅,亲贤远佞,非礼勿践,非义勿行,对越天地之耿光,丕承祖宗之休烈,可不慎欤!”时上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亲奏对者。内外盛言王伾 王叔文专行断决,日有异说。又属频雨,皆以为群小用事之应。至将册礼之夕,雨乃止;迨行事之时,天气清朗,有庆云见。识者以为天意所归。及睹皇太子仪表班行,既退,无不相贺,至有感泣者。

戊申,诏曰:“惟先王光有天下,必正我邦本,以立人极。建储贰以承宗祧,所以启迪大猷,安固洪业,斯前代之令典也。皇太子某,体仁秉哲,恭敬温文,德协元良,礼当上嗣。朕奉若丕训,宪章前式,惟承社稷之重,载考春秋之义,授之匕鬯,以奉粢盛,爰以令辰,俾膺茂典。今册礼云毕,感庆交怀,思与万方,同其惠泽。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已后,至四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者,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文武常参并州府县官子为父后者,赐勋两转。古之所以教太子,必茂选师傅以翼辅之。法于训词,而行其典礼,左右前后,罔非正人:是以教谕而成德也。给事中陆质、中书舍人崔枢,积学懿文,守经据古,夙夜讲习,庶协于中:并充皇太子侍读。天下孝子顺孙先旌表门闾者,委所管州县各加存恤。”

庚戌,封皇太子长子宁等六人为郡王〔一〕。

〔一〕宁、宽、宥、察、寰、寮等六男也。

癸酉〔一〕,赠吐蕃吊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馆修撰张荐礼部尚书。荐字孝举,代居深州之陆泽。祖文成,博学工文词,性好诙谐,七登文学科。荐聪明强记,历代史传,无不贯通,为太师颜真卿所称赏,遂知名。大历中,江东观察表荐之〔二〕,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参军,兼史馆修撰。贞元初,为太常博士。四年,回纥求和亲,使送咸安公主入回纥,以荐为判官,改授殿中侍御史,累迁谏议大夫。十一年册回纥子,荐以秘书少监持节为使。还久之,迁秘书监。二十年,吐蕃赞普死,以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持节吊赠。卒于赤岭东回纥辟。吐蕃传归其柩〔三〕。前后三使异国,自始命至卒,常兼史职。在史馆二十年,著宰辅传略、五服图记、寓居录、灵怪集等。

〔一〕“酉”,当作“丑”。

〔二〕“江”,或作“浙”。

〔三〕“辟”字恐误。〔补注〕陈景云曰:旧史作“纥壁驿”,此“回纥辟”乃传写之误。

景寅,罢闽中万安监。先是福建观察柳冕久不迁,欲立事迹〔一〕,以求恩宠,乃奏云:“闽中,南朝放牧之地,畜羊马可使孳息。请置监。”许之。收境中畜产〔二〕,令吏牧其中。羊大者不过十斤,马之良者,估不过数千。不经时辄死,又敛,百姓苦之,远近以为笑。至是观察阎济美奏罢之。

〔一〕“立”,或作“以”。

〔二〕“收”,或作“牧”。

丁卯,命焚容州所进毒药可杀人者〔一〕。

〔一〕“可”,或作“所”。

五月己巳〔一〕,以杭州刺史韩皋为尚书左丞〔二〕。

〔一〕“己巳”,史作“戊辰”,无“五月”字。

〔二〕“左”,或作“右”。

辛未〔一〕,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藉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二〕;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

〔一〕“辛未”,史作“五月己巳”。

〔二〕“主”,或作“在”。

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栅行营兵马节度行军司马,赐紫。

乙亥,追改为检校兵部郎中,职如故。

甲申〔一〕,以万年令房启为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初,启善于叔文之党,因相推致〔二〕,遂获宠于叔文,求进用。叔文以为容管经略使,使行,约至荆南授之。云:“脱不得荆南,即与湖南。”故启宿留于江陵〔三〕久之方行。至湖南,又久之,而叔文与执谊争权数有异同,故不果。寻闻皇太子监国。启惶骇,奔驰而往。是日,以郴州员外司马郑余庆为尚书左丞〔四〕。

〔一〕“甲申”,史作“丁丑”。

〔二〕或无“因”字。

〔三〕“宿”,音秀。“留”,音溜。

〔四〕“是日”,史作“癸未”。

乙酉,以尚书左丞韩皋为鄂岳观察、武昌军节度使〔一〕。初,皋自以前辈旧人,累更重任,颇以简倨自高,嫉叔文之党。谓人曰:“吾不能事新贵人。”皋从弟晔幸于叔文,以告,叔文故出之。

〔一〕“以尚”下十八字,史作“以右丞韩皋为鄂、岳、沔、蕲团练观察使”。仍日系甲辰下。〔补注〕沈钦韩曰:按武昌军额始自牛僧孺,此恐误。陈景云曰:方镇表:元和元年,始升鄂岳观察为武昌军节度使;当顺宗世,鄂岳未尝为节镇。

辛卯,以王叔文为户部侍郎,职如故,赐紫。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宦者俱文珍等恶其专权,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日时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得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王伾曰:“诺。”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去学士名。又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衫笏赐登,而叔文不沾。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一〕,由此始惧。

〔一〕今按:“而叔文”下数句重复不可读。疑因后来修改,已增新字而不去旧文,如前买乳母之例也。盖上文已有俱文珍等恶其专权之句,则此不当更有“文珍等所恶”五字。有“不沾”字,即不当更有“独不得赐”四字。若并有此九字,即上不当有“不沾”字。且此“文珍等”字上,亦合更有脱字,谬误甚明。今当削去“文珍等”以下九字,则语意明白,无复可疑矣。

以衢州别驾令狐峘为秘书少监。峘,国子祭酒德棻玄孙,进士登第。司徒杨绾未达时,遇之以为贤。为礼部修史,引峘入史馆,自华原尉拜拾遗,累迁起居舍人。大历八年,刘晏为吏部尚书,奏峘为刑部员外,判南曹。累迁至礼部侍郎。峘之判南曹,晏为尚书,杨炎为侍郎。峘得晏之举〔一〕,分阙必择其善者与晏,而以恶者与炎。炎固已不平。至峘为礼部,而炎为相。有杜封者,故相鸿渐之子,求补弘文生。炎尝出杜氏门下,托峘以封。峘谓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其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因得以记焉。”炎不意峘卖之,署名属峘。峘明日疏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从之则负陛下,不从即炎当害臣〔二〕。德宗以问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可奈。”欲杖而流之。炎救解,乃黜为衡州别驾。贞元初,李泌为相,以左庶子史馆修撰征,至则与同职孔述睿争竞细碎,数侵述睿。述睿长告以让,不欲争〔三〕。泌卒,窦参为相,恶其为人,贬吉州别驾,改吉州刺史。齐映除江西观察,过吉州,峘自以前辈,怀怏怏,不以刺史礼见。入谒,从容步进,不袜首属戎器〔四〕,映以为恨。去至府,奏峘举前刺史过失,鞫不得真,无政事,不宜临郡,贬衢州别驾。上即位,以秘书少监征,未至卒。峘在史馆,修玄宗实录一百卷,撰代宗实录三十卷。虽颇勤苦,然多遗漏,不称良史。初,德宗将厚奉元陵事,峘时为中书舍人兼史职,奏疏谏,请薄其葬。有答诏优奖。元和三年,以修实录功追赠工部尚书〔五〕。

〔一〕〔补注〕卢轩曰:左传“公如越,得太子适郢。”杜注:“得,相亲悦也。”按“得”、“德”同字,唐书作“德”。

〔二〕“即”,或作“则”。

〔三〕“告”,或作“者”。“长告”,谓长假也。

〔四〕或无“袜”字。或又作“秣”,非是。

〔五〕新史:初,峘受诏撰代宗实录,未就。会贬,诏听在外成书。元和中,其子太仆丞丕献之,以劳赠工部尚书。

是月,以襄州为襄府〔一〕,徙临汉县于古城,曰邓城县。

〔一〕按:元和郡县志作“襄阳大都督府”,恐“襄”下当有“阳”字。

顺宗实录卷第四

起六月,尽七月。

六月己亥,贬宣州巡官羊士谔为汀州 宁化县尉。士谔性倾躁,时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党相煽,颇不能平,公言其非。叔文闻之,怒,欲下诏斩之,执谊不可;则令杖杀之,执谊又以为不可:遂贬焉。由是叔文始大恶执谊,往来二人门下者皆惧。先时,刘辟以剑南节度副使,将韦皋之意于叔文,求都领剑南 三川,谓叔文曰:“太尉使某致微诚于公〔一〕,若与其三川〔二〕,当以死相助。若不用,某亦当有以相酬。”叔文怒,亦将斩之,而执谊固执不可。辟尚游京师未去〔三〕,至闻士谔〔四〕,遂逃归。

〔一〕“某”,或作“辟”。

〔二〕“与其”,疑当作“与某”。

〔三〕“尚”下,或有“以”字。

〔四〕“士”,或作“贬”。今按:“士”上当别有“贬”字。

左散骑常侍致仕张万福卒。万福,魏州 元城人也。自曾祖至父皆明经,官止县令州佐。万福以祖父业儒皆不达,不喜书,学骑射。年十七八,从军辽东,有功,为将而还。累迁至寿州刺史。州送租赋诣京师,至颍川界,为盗所夺,万福使轻兵驰入颍川界讨之〔一〕。贼不意万福至,忙迫不得战,万福悉聚而诛之,尽得其所亡物,并得前后所掠人妻子财物牛马万计,悉还其家。为淮南节度崔圆所忌,失刺史,改鸿胪卿,以节度副使将兵千人镇寿州。万福不以为恨。许杲以平卢行军司马将卒三千人驻濠州不去,有窥淮南意。圆令万福摄濠州刺史,杲闻即提卒去,止当涂 陈庄。贼陷舒州,圆又以万福为舒州刺史,督淮南岸盗贼,连破其党。大历三年,召赴京师。代宗谓曰:“闻卿名,久欲一识卿,且将累卿以许杲。”万福拜谢,因前曰:“陛下以许杲召臣,如河北贼诸将叛,以属何人?”代宗笑曰:“且欲议许杲事,方当大用卿。”即以为和州刺史,行营防御使,督淮南岸盗贼。至州,杲惧,移军上元。杲至楚州大掠,节度使韦元甫命万福讨之。未至淮阴,杲为其将康自勤所逐〔二〕。自勤拥兵继掠〔三〕,循淮而东,万福倍道追而杀之,免者十二三,尽得其所虏掠金银妇女等〔四〕,皆获致其家。代宗诏以本州兵千五百人防秋京西,遂带和州刺史镇咸阳,固留宿卫〔五〕。李正己反,将断江 淮路,令兵守埇桥涡口〔六〕,江 淮进奉船千余只,泊涡口不敢进。德宗以万福为濠州刺史,万福驰至涡口,立马岸上,发进奉船,淄青将士停岸睥睨不敢动,诸道继进。改泗州刺史。为杜亚所忌,征拜左金吾卫将军。召见,德宗惊曰:“杜亚言卿昏耄,卿乃如是健耶!”图形凌烟阁,数赐酒馔衣服,并敕度支籍口畜给其费。至贺阳城等于延英门外,天下益重其名。二十一年以左散骑常侍致仕。元和元年卒〔七〕,年九十。万福自始从军至卒,禄食七十年,未尝病一日。典九郡,皆有惠爱〔八〕。

〔一〕“入颍川”,或作“入颖州”。

〔二〕“勤”,或作“劝”,下同。

〔三〕“拥”,或作“权”。

〔四〕“女”,或作“人”。

〔五〕“固”,或作“因”。

〔六〕“埇”,音勇。

〔七〕元和元年,当作贞元二十一年。

〔八〕〔补注〕吴汝纶曰:此与陆 阳二人,皆史记合传体。

癸丑,韦皋上表请皇太子监国,又上皇太子笺。寻而裴垍、严绶表继至,悉与皋同。〔一〕

〔一〕〔补注〕沈钦韩曰:考异云:实录略本如此,详本“垍”皆作“均”。按:垍时为考功员外郎,均为荆南节度使。通鉴从详本,此实略本之误。

七月丙子〔一〕,赠故忠州别驾陆贽兵部尚书;故道州刺史阳城左常侍。

〔一〕〔补注〕原本无“七月丙子”四字,据旧史增补。

贽字敬舆,吴郡人也。年十八,进士及第〔一〕。又以博学宏词授郑县尉;书判拔萃,授渭南尉,迁监察御史。未几,选为翰林学士,迁祠部员外郎。德宗幸奉天,贽随行在,天下搔扰,远近征发,书诏一日数十下〔二〕,皆出于贽。贽操笔持纸,成于须臾,不复起草。同职皆拱手嗟叹,不能有所助。常启德宗言:“方今书诏,宜痛自引过罪己,以感人心。昔成汤以罪己致兴,后代推以为圣人。楚王失国亡走,一言善而复其国,至今称为贤者。陛下诚能不吝改过,以言谢天下,臣虽愚陋,为诏词无所忌讳,庶能令天下叛逆者回心喻旨。”德宗从之。故行在制诏始下,闻者虽武人悍卒,无不挥涕感激。议者咸以为德宗克平寇难,旋复天位,不惟神武成功,爪牙宣力;盖以文德广被,腹心有助焉。累迁考功郎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兼翰林学士。丁母忧,免丧,权知兵部侍郎,复入翰林。中外属意,旦夕俟其为相。窦参深忌之,贽亦短参之所为,且言其黩货,于是与参不能平。寻真拜兵部侍郎,知礼部贡举,于进士中得人为多。八年春,迁中书侍郎平章事,始令吏部每年集选人。旧事:吏部每年集人;其后遂三年一置选。选人猥至,文书多不了寻勘,真伪纷杂,吏因得大为奸巧。选士一蹉跌,或至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阙者,或累岁无人。贽令吏部分内外官员为三分,计阙集人以为常,其弊十去七八〔三〕,天下称之。初,窦参出李巽为常州刺史,且迫其行,巽常衔之。至参贬为郴州别驾,巽适迁湖南观察。德宗常与参言故相姜公辅罪,参漏其语。参败,公辅因上疏自陈其事非臣之过。德宗诘之,知参泄其语,怒,未有所发。会巽奏汴州节度刘士宁遗参金帛若干。士宁得汴州,参处其议,士宁常德之,故致厚贶。德宗以参得罪而以武将交结〔四〕,发怒,竟致参于死。而议者多言参死由贽焉〔五〕。裴延龄判度支,天下皆嫉怨,而独幸于天子,朝廷无敢言其短者;贽独身当之,日陈其不可用。延龄固欲去贽而代之,又知贽之不与己,多阻其奏请也。谤毁百端。翰林学士吴通玄故与贽同职,奸巧佻薄,与贽不相能。知贽与延龄相持有间,因盛言贽短。宰相赵憬本贽所引同对,嫉贽之权,密以贽所戢弹延龄事告延龄〔六〕。延龄益得以为计。由是天子益信延龄而不直贽,竟罢贽相,以为太子宾客,而黜张滂 李充等权〔七〕。言事者皆言其屈〔八〕。贽固畏惧,至为宾客,拒门不纳交亲士友。春旱,德宗数猎苑中,延龄疏言:“贽等失权怨望,言于众曰:‘天下旱,百姓且流亡,度支爱惜,不肯给诸军。军中人无所食,其事奈何?’以摇动群心,其意非止欲中伤臣而已。”后数日,又猎苑中,会神策军人跪马前云:“度支不给马草。”德宗意延龄前言,即回马而归,由是贬贽为忠州别驾,滂、充皆斥逐。德宗怒未解,贽不可测,赖阳城等救乃止。贽之为相,常以少年入翰林,得幸于天子,长养成就之。不敢自爱,事之不可者皆争之。德宗在位久,益自揽持机柄,亲治细事,失君人大体,宰相益不得行其事职,而议者乃云由贽而然〔九〕。贽居忠州十余年,常闭门不出入,人无识面者。避谤不著书,习医方,集古今名方为陆氏集验方五十卷,卒于忠州,年五十二。上初即位,与郑余庆、阳城同征,诏始下,而城、贽皆卒。

〔一〕贽 大历八年及第,时年二十。

〔二〕“一日”,或作“日百”,非是。

〔三〕〔补注〕何焯曰:今截阙之法所始。

〔四〕“以武”,当作“与武”。

〔五〕司马温公云:“贽传曰:‘德宗杀参,贽有力焉。’按:贽请令长官举属吏状云:‘亦由私访所亲,转为所卖,其弊非远,圣鉴明知。’乃解参之语也。及参之死,贽解救甚至,当时之人见参 贽有隙,遂以己意猜之;史官不悦者,因归罪于贽耳。”唐小说云:窦参所宠青衣上清者,参死,收入掖庭,因言陆贽诬陷参事,德宗乃下诏雪参。此说与旧史同。〔补注〕方东树曰:此公特为陆辨诬也。云参之死由李巽之报怨,而议者不察,妄疑陆公,文意甚明。温公之说,加详辨焉,与韩意同,非驳韩也。旧传去“而议者多言”五字,遂诬陆并诬韩矣。

〔六〕“戢”,通鉴作“讥”,或作“谈”;“戢弹”,或作“弹戢”。

〔七〕按史,滂、充皆以论裴延龄得罪。此但著黜滂、充等,而上文不言其所以得罪之由,盖脱漏也。

〔八〕“皆”,或作“多”。

〔九〕温公云:凡为宰相者,皆欲专权,安肯自求失职?不任宰相,乃德宗之失,而归咎于贽,岂人情也?贽论朝官阙员状云:“顷之,辅臣鲜克胜任,过蒙容养,苟备职员,致劳睿思,巨小经虑。”此乃谏德宗不任宰相亲治细事之词也。〔补注〕吴汝纶曰:此与窦参死事,皆先详其故而以时议结之,词最婉妙。

城字亢宗,北平人,代为官族。好学,贫不能得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昼夜不出。经六年,遂无所不通,乃去陕州中条山下〔一〕。远近慕其德行,来学者相继于道。闾里有争者,不诣官府,诣城以决之。李泌为相,举为谏议大夫,拜官不辞。未至京师,人皆想望风采〔二〕,云“城山人能自苦刻,不乐名利,必谏诤死职下”,咸畏惮之。既至,诸谏官纷纷言事,细碎无不闻达,天子益厌苦之〔三〕,而城方与其二弟牟、容连日夜痛饮〔四〕,人莫能窥其意。有怀刺讥之者,将造城而问者〔五〕,城揣知其意,辄强与酒〔六〕。客或时先醉仆席上;或时先醉卧客怀中,不能听客语。约其二弟云:“吾所得月俸,汝可度吾家有几口,月食米当几何,买薪菜盐米凡用几钱,先具之,其余悉以送酒媪,无留也。”未尝有所贮积。虽其所服用切急不可阙者,客称其物可爱,城辄喜,举而授之。陈苌者,候其始请月俸,常往称其钱帛之美,月有获焉〔七〕。至裴延龄谗毁陆贽等,坐贬黜,德宗怒不解,在朝无救者,城闻而起曰:“吾谏官也,不可令天子杀无罪之人,而信用奸臣。”即率拾遗王仲舒数人守延英门上疏,论延龄奸佞,贽等无罪状。德宗大怒,召宰相入语,将加城等罪。良久乃解,令宰相谕遣之。于是金吾将军张万福闻谏官伏阁谏,趋往,至延英门,大言贺曰:“朝廷有直臣〔八〕,天下必太平矣!”遂遍拜城与仲舒等曰:“诸谏议能如此言事,天下安得不太平也!”〔九〕已而连呼:“太平万岁,太平万岁!”万福武人,时年八十余,自此名重天下。时朝夕相延龄,城曰:“脱以延龄为相,当取白麻坏之,恸哭于庭。”竟坐延龄事改国子司业。至,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宁有久不省其亲乎?”明日谒城归养者二十余人。有薛约者,尝学于城,狂躁,以言事得罪,将徙连州;客寄有根蒂,吏纵求得城家〔一〇〕;坐吏于门,与约饮决别,涕泣送之郊外。德宗闻之,以城为党罪人,出为道州刺史。太学王鲁卿、李傥等二百七十人诣阙乞留。住数日,吏遮止之,疏不得上。在州,以家人礼待吏人,宜罚者罚之,宜赏者赏之,一不以簿书介意。赋税不登〔一一〕,观察使数诮让。上考功第,城自署第曰:“抚字心劳,征科政拙,考下下。”观察使尝使判官督其赋,至州,怪城不出迎,以问州吏,吏曰:“刺史闻判官来,以为己有罪,自囚于狱,不敢出。”判官大惊,驰入,谒城于狱,曰:“使君何罪?某奉命来候安否耳。”留一两日未去,城固不复归馆。门外有故门扇横地,城昼夜坐卧其上,判官不自安,辞去。其后又遣他判官崔某往按之〔一二〕,崔承命不辞,载妻子一行,中道而逃。城孝友,不忍与其弟异处,皆不娶,给侍终身。有寡妹依城以居,有生年四十余〔一三〕,痴不能如人,常与弟负之以游。初,城之妹夫亡在他处,家贫不能葬,城亲与其弟舁尸以归〔一四〕,葬于其居之侧,往返千余里。卒时年六十余。

〔一〕“州”,或作“洲”,非是。〔补注〕姚范曰:“州”下,疑脱“家”字。子厚遗爱碣云:“家于北平,隐于条山。”

〔二〕“想”,或作“相”。

〔三〕“子”,或作“下”,非是。

〔四〕“牟”,或作“并”;“容”,或作“密”;二字或作“并容”。

〔五〕今按此二句亦衍一句,疑亦以修改重复而误也。今当削去“讥之者将”四字。

〔六〕“辄”上,或有“强与坐”字。

〔七〕〔补注〕何焯曰:叙事至千载下读之,犹觉声音笑貌显显在目。马 班而下,可复见乎!

〔八〕或作“直言”。

〔九〕或无“也”字。

〔一〇〕“纵”,当作“踪”。

〔一一〕“赋税”,或作“税赋”。

〔一二〕“按”,或作“或”,非是。

〔一三〕“生”,或作“甥”,或作“男”。

〔一四〕“舁”,音舆。

戊寅,以户部侍郎潘孟阳为度支盐铁转运副使。其日,王伾诈称疾自免。自叔文归第〔一〕,伾日诣中人并杜佑请起叔文为相,且总北军。既不得,请以威远军使平章事,又不得。其党皆忧悸不自保。伾至其日,坐翰林中,疏三上,不报,知事不济。行且卧,至夜忽叫曰:“伾中风矣!”明日,遂舆归不出。

〔一〕〔补注〕沈钦韩曰:叔文归第,以母丧也。此本脱去叔文母将死前一日,叔文以五十人担酒馔入翰林,李忠言、刘光琦、俱文珍及诸学士等一节事。据考异引详本有之。

戊子,以礼部侍郎权德舆为户部侍郎;以仓部郎中判度支陈谏为河中少尹。伾、叔文之党于是始去。

乙未,诏:“军国政事,宜权令皇太子某勾当。百辟群后,中外庶僚,悉心辅翼,以底于理。宣布朕意,咸使知闻!”上自初即位,则疾患不能言。至四月,益甚。时扶坐殿,群臣望拜而已,未尝有进见者。天下事皆专断于叔文,而李忠言、王伾为之内主,执谊行之于外,朋党喧哗,荣辱进退,生于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度。既知内外厌毒,虑见摧败,即谋兵权,欲以自固,而人情益疑惧,不测其所为,朝夕伺候。会其与执谊交恶,心腹内离,外有韦皋、裴垍、严绶等笺表〔一〕,而中官刘光奇、俱文珍、薛盈珍、尚解玉等皆先朝任使旧人,同心怨猜,屡以启上。上固已厌倦万机,恶叔文等,至是遂召翰林学士郑、卫次公、王涯等入至德殿,撰制诏而发命焉〔二〕。又下制以太常卿杜黄裳为门下侍郎;左金吾卫大将军袁滋为中书侍郎,并平章事。又下制,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刑部尚书平章事高郢并守本官,罢相。皇太子见百寮于东朝,百寮拜贺,皇太子涕泣,不答拜。

〔一〕“垍”,当作“均”。

〔二〕“诏”,或作“诰”。

景申,诏宰臣告天地社稷,皇太子见四方使于麟德殿西亭。

顺宗实录卷第五

起八月,尽至山陵。

八月庚子,诏曰:“惟皇天祐命烈祖,诞受方国,九圣储祉,万方咸休,肆予一人,获缵丕业,严恭守位,不遑暇逸〔一〕。而天祐匪降〔二〕,疾恙无瘳〔三〕,将何以奉宗庙之灵,展郊禋之礼?畴咨庶尹,对越上玄,内愧于朕心,上畏于天命,夙夜祗栗,惟怀永图〔四〕。一日万机,不可以久旷;天工人代,不可以久违。皇太子某,睿哲温文,宽和慈惠〔五〕,孝友之德,爱敬之诚〔六〕,通于神明,格于上下;是用推皇王至公之道,遵父子传归之制,付之重器,以抚兆人。必能宣祖宗之重光,荷天地之休命,奉若成宪,永绥四方。宜令皇太子即皇帝位,朕称太上皇,居兴庆宫,制敕称诰。所司择日行册礼。”

〔一〕“逸”,或作“给”,今从史。

〔二〕“匪”,史作“不”。

〔三〕“无”,或作“弗”,今从史。

〔四〕“惟怀”,史作“深惟”。

〔五〕“慈”,史作“仁”。

〔六〕“爱敬”,或作“敬爱”,或作“仁爱”,今从史。

永贞元年八月辛丑,太上皇居兴庆宫,诰曰:“有天下者,传归于子,前王之制也。钦若大典,斯为至公;式扬耿光,用体文德。朕获奉宗庙,临御万方,降疾不瘳,庶政多阙。乃命元子,代予守邦,爰以令辰,光膺册礼。宜以今月九日册皇帝于宣政殿,仍命检校司徒杜佑充册使,门下侍郎杜黄裳充副使〔一〕。国有大命,恩俾惟新,宜因纪元之庆,用覃在宥之泽。宜改贞元二十一年为永贞元年。自贞元二十一年八月五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又下诰曰:“人伦之本,王化之先,爰举令图,允资内辅。式表后妃之德,俾形邦国之风,兹礼经之大典也。良娣王氏,家承茂族,德冠中宫,雅修彤管之规,克佩姆师之训。自服勤苹藻,祗奉宗祧,令范益彰,母仪斯著。宜正长秋之位,以明继体之尊。良媛董氏,备位后庭,素称淑慎,进升号位〔二〕,礼亦宜之。良娣可册为‘太上皇后’,良媛宜册为‘太上皇德妃’,仍令所司备礼,择日册命,宣示中外,咸使知闻。”

〔一〕“仍命”下二十一字,史无。

〔二〕“号位”,或作“位号”。

壬寅,制:王伾 开州司马,王叔文 渝州司户,并员外置,驰驿发遣。

叔文,越州人,以棋入东宫。颇自言读书知理道,乘间常言人间疾苦。上将大论宫市事,叔文说中上意,遂有宠。因为上言:“某可为将,某可为相,幸异日用之。”密结韦执谊,并有当时名欲侥幸而速进者:陆质、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刘禹锡、柳宗元等十数人,定为死交;而凌准、程异等又因其党而进,交游踪迹诡秘,莫有知其端者。贞元十九年,补阙张正买疏谏他事,得召见。正买与王仲舒、刘伯刍、裴茝、常仲孺、吕洞相善〔一〕,数游止。正买得召见,诸往来者皆往贺之。有与之不善者,告叔文、执谊云:“正买疏似论君朋党事,宜少诫!”执谊、叔文信之。执谊尝为翰林学士,父死罢官,此时虽为散郎,以恩时时召入问外事。执谊因言成季等朋讌聚游无度,皆谴斥之,人莫知其由。叔文既得志,与王伾李忠言等专断外事,遂首用韦执谊为相;其常所交结〔二〕,相次拔擢,至一日除数人〔三〕,日夜群聚。伾以侍书幸,寝陋,吴语,上所亵狎。而叔文颇任事自许,微知文义,好言事,上以故稍敬之,不得如伾出入无阻。叔文入至翰林,而伾入至柿林院,见李忠言、牛昭容等,故各有所主。伾主往来传授;刘禹锡、陈谏、韩晔、韩泰、柳宗元、房启、凌准等主谋议唱和,采听外事。上疾久不瘳,内外皆欲上早定太子位,叔文默不发议。已立太子,天下喜,而叔文独有忧色〔四〕。常吟杜甫题诸葛亮庙诗末句云:“出师未用身先死〔五〕,长使英雄泪满襟。”因歔欷流涕〔六〕,闻者咸窃笑之。虽判两使事,未尝以簿书为意,日引其党,屏人切切细语,谋夺宦者兵,以制四海之命。既令范希朝、韩泰总统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中人尚未悟;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中人始悟兵柄为叔文所夺。乃大怒曰:“从其谋,吾属必死其手。”密令其使归告诸将曰:“无以兵属人!”希朝至奉天,诸将无至者。韩泰白叔文,计无所出,唯曰:“奈何,奈何!”无几而母死,执谊益不用其语,叔文怒,与其党日夜谋起复,起复必先斩执谊,而尽诛不附己者。闻者皆恟惧。皇太子既监国,遂逐之,明年乃杀之。伾,杭州人,病死迁所。其党皆斥逐。叔文最所贤重者李景俭,而最所谓奇才者吕温。叔文用事时,景俭持母丧在东都,而吕温使吐蕃半岁,至叔文败方归,故二人皆不得用。叔文败后数月,乃贬执谊为崖州司马〔七〕,后二年,病死海上。执谊,杜黄裳子婿;与黄裳同在相位,故最在后贬。

〔一〕按史:“王仲舒”下更有“韦成季”三字,今详下文有“成季”字,则此处当有此三字,亦脱漏也。“茝”,昌亥切。

〔二〕“常”,或作“尝”。

〔三〕或无“至”字。

〔四〕“喜”上,或有“皆”字。

〔五〕按:杜诗“用”作“捷”,或作“战”。

〔六〕“歔”,音虚;“欷”,音希。

〔七〕〔补注〕陈景云曰:韦初贬司马,再贬司户。

执谊,进士对策高等〔一〕,骤迁拾遗,年二十余入翰林,巧惠便辟,媚幸于德宗,而性贪婪诡贼。其从祖兄夏卿为吏部侍郎,执谊为翰林学士,受财为人求科第,夏卿不应,乃探出怀中金以内夏卿袖,夏卿惊曰:“吾与卿赖先人德致名位,幸各已达〔二〕,岂可如此自毁坏!”摆袖引身而去。执谊大惭恨。既而为叔文所引用,初不敢负叔文;迫公议,时时有异同,辄令人谢叔文云:“非敢负约为异同〔三〕,盖欲曲成兄弟尔。”〔四〕叔文不之信,遂成仇怨。然叔文败,执谊亦自失形势,知祸且至,虽尚为相,常不自得;长奄奄无气,闻人行声,辄惶悸失色,以至败死,时才四十余。执谊自卑,尝讳不言岭南州县名。为郎官时,尝与同舍郎诣职方观图,每至岭南图,执谊皆命去之,闭目不视。至拜相还,所坐堂北壁有图,不就省七八日。试就观之,乃崖州图也。以为不祥,甚恶之,惮不能出口。至贬,果得崖州焉〔五〕。

〔一〕执谊,京兆人,建中三年中进士第,贞元元年中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第一人。

〔二〕“已”,或作“以”。

〔三〕“约”,或作“终”,非是。

〔四〕“弟”,疑当作“事”。

〔五〕〔补注〕曾国藩曰:为张荐、令狐峘立传,俱不宜阑入实录中。若张万福、陆贽、阳城为一时伟人,王伾、王叔文、韦执谊为一时奸回,自宜详叙颠末。然张、陆、阳皆德宗朝人,尚不宜阑入顺宗实录。独三奸为与顺宗相终始耳。

永贞二年正月景戌朔〔一〕,太上皇于兴庆宫受朝贺,皇帝率百僚奉上尊号,曰应乾圣寿太上皇,册文曰:维永贞二年〔二〕,岁次景戌,正月景戌朔,皇帝臣某稽首再拜奉册言:臣闻上圣玄邈,独超乎希夷;强名之极〔三〕,犹存乎罔象,岂足以表无为之德,光不宰之功!然称谓所施,简册攸著,涵泳道德,感于精诚,仰奉洪徽,有以自竭。伏惟太上皇帝陛下,道继玄元,业缵皇极,膺千载之休历,承九圣之耿光,昭宣化源,发扬大号。政有敦本示俭〔四〕,庆裕格天,恩翔春风,仁育群品;而功成不处,褰裳去之,付神器于冲人,想汾阳以高蹈,体尧之德,与神同符。其动也天,其静也地,巍巍事表,无得而言。顾兹寡昧,属膺大宝,惧忝传归之业,莫申继述之志,夙夜兢畏,惟怀永图。今天下幸安,皆睿训所被,而未极徽号,孰报君亲?是以台臣庶官文武之列,抗疏于内;方伯藩守亿兆之众,同词于外:请因寿历,以播鸿名,臣不胜大愿。谨上尊号曰应乾圣寿太上皇,当三朝献寿之辰,应五纪启元之始,光膺徽称,允协神休,斯天下之庆也。

〔一〕“戌”,史作“寅”,下同。

〔二〕“二”,或作“元”,非是。

〔三〕“强”,或作“疆”,非是。

〔四〕“政有”二字疑衍。

元和元年正月甲申,太上皇崩于兴庆宫 咸宁殿,年四十六。遗诰曰:“朕闻死生者〔一〕,物之大归;修短者,人之常分。古先哲王,明于至道,莫不知其终以存义,顺其变以节哀:故存者不至于伤生,逝者不至于甚痛,谓之达理,以贯通丧。朕自弱龄,即敦清静;逮乎近岁,又婴沈痼;尝亦亲政,益倦于勤。以皇帝天资仁孝,日跻圣敬,爰释重负,委之康济。而能内睦于九族,外勤于万机,问寝益严,侍膳无旷;推此至德,以安庶邦,朕之知子,无愧天下。今厥疾大渐,不寤不兴,付托得人,顾复何恨?四海兆庶,亦奚所哀?但圣人大孝,在乎善继,枢务之重,军国之殷,缵而承之,不可暂阙。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二十七日释服;方镇岳牧不用离任赴哀;天下吏人,诰至后,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婚嫁祠祀饮酒食肉;宫中当临者,朝晡各十五举音,非朝晡临时禁无得哭,释服之后,勿禁乐。他不在诰中者,皆以类从事。伏以崇陵仙寝,复土才终,甸邑疲人,休功未几。今又重劳营奉,朕所哀矜。况汉、魏二文,皆著遗令;永言景行,常志夙心。其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并不用以金银锦彩为饰。百辟卿士,同力尽忠,克申送往之哀,宜展事居之礼〔三〕。布告天下,明知朕怀!”

〔一〕“闻”,或作“观”。

〔二〕“五”,或作“三”,非是。

〔三〕“居”,或作“君”,非是。

七月壬申,葬丰陵,谥曰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庙曰顺宗。

遗文

监军新竹亭记

按:此文恐非公作,今删去。

答侯生问论语书

公作论语传,未成而殁,见于张籍祭诗,辩于洪庆善之说者甚明。今世所传,如“宰予昼寝”以“昼”作“画”;“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以“三月”作“音”;“浴乎沂”,以“浴”作“㳂”;“子在回何敢死”,以“死”作“先”:虽甚鄙浅,然为伊川之学者皆取之。〔补注〕李光地曰:观此则公直善解书者,惜乎其论语注未就而不传也。今有传者,盖伪作耳。沈钦韩曰:“侯生”或是侯喜。

愈白,侯生足下:所示论语问甚善。圣人践形之说,孟子详于其书,当终始究之。若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是也;苟有伪焉,则万物不备矣。践形之道无他,诚是也。

足下谓贤者不能践形,非也。贤者非不能践形,能而不备耳。形,言其备也,所谓具体而微是也。“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充实则具体,未大则微;故或去圣一间,或得其一体:皆践形而未备者。唯反身而诚,则能践形之备者耳。

愈昔注解其书,而不敢过求其意;取圣人之旨而合之,则足以信后生辈耳。此说甚为稳当,切更思之〔一〕。愈白。

〔一〕〔补注〕何焯曰:“不敢过求”,则本意可得而归稳当矣。“稳当”二字,解经之极则也。

墓志

相州刺史御史中丞田公故夫人魏氏墓志铭

题下或有注“并序”字。今按:此篇不类公它文,且云“元和八年”,则又非少作,其非公作无疑。今删去。

皇帝即位贺宰相启

愈启,伏见册命,皇帝以闰月三日嗣临大位,以主神人。含生之类,疏不蒙赖。相公翼亮圣明,大庆资始,伏惟永永与国同休。愈下情不胜庆跃,限以所守,不获随例拜贺,谨差某奉启。不宣。谨启。

奏汴州得嘉禾嘉瓜状

方本有之,以附嘲鼾睡之后,云此篇见文苑英华,盖为董晋作,董晋行状亦可考。

右谨按符瑞图:王者德至于地,则嘉禾生。伏惟皇帝陛下,道合天地,恩沾动植;迩无不协,远无不宾;神人以和,风雨咸若。前件嘉禾等,或两根并植,一穗连房;或延蔓敷荣,异实共蒂:既叶和同之庆,又标丰稔之祥。感自皇恩,微茎何极于造化;亲逢嘉瑞,小臣喜遇于休明。无任〔一〕。

〔一〕〔补注〕按:此下当有脱字。

皇帝即位贺诸道状

伏见敕命,皇帝以闰正月三日嗣临宝位。海内惟新,凡在臣庶,不胜庆幸。惟俯同下情,未由拜贺,但增驰恋,谨奉状,不宣。某再拜〔一〕。

〔一〕或无此三字。

皇帝即位降赦贺观察使状

二月五日恩赦,今月二十四日卯时到州。当时集百官僧道百姓宣示讫。圣上以继明之初,垂惟新之泽;曲成不遗于万物,大赉遂延于四海;寰宇斯泰,品类皆苏;渥恩普沾〔一〕,远近同庆。愈以藩条有制,拜贺无由,不胜欣抃之至。谨差萍乡县丞李某奉状陈贺〔二〕。

〔一〕“苏渥”,或乙此二字,非是。

〔二〕“某”,或作“于”。

潮州谢孔大夫状

此篇见洪氏年谱。方氏增考云:“公既南行,家亦谴逐。二月二日已过商州之南;而此状言‘七月二十七日牒’,则八月作也。不知其家何故犹未至潮。又侄孙湘亦从公而南,故宿曾江口有示湘诗,而过始兴江口诗谓‘目前百口还相逐’;与状言妻子孙侄未到者皆不相应,此状恐妄也。”今按:公之到郡,既不见年月之实,则此状无由可考。方氏引曾江、始兴二诗以证此状之妄,盖亦有理。但恐或是已过始兴,留家在后,而独先到郡,亦不可知。但其状词颇类袁州申使状,则又未有以必见其妄。故今且存之,亦阙疑之意也。

伏奉七月二十七日牒:以愈贬授刺史,特加优礼,以州小俸薄,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使钱充者。开缄捧读,惊荣交至;顾己量分,惭惧益深。欲致辞为让,则乖伏属之礼,承命苟贪,又非循省之道:进退反侧,无以自宁。其妻子男女并孤遗孙侄奴婢等,尚未到官。穷州使宾罕至,身衣口食,绢米足充,过此以往,实无所用。积之于室,非廉者所为;受之于官,名且不正。恃蒙眷待,辄此披陈。

宪宗崩慰诸道疏

愈言:上天降祸,大行皇帝奄弃万国。伏惟攀慕永痛,哀感难胜。某承诏不任号绝,限以官守,拜慰末由,伏增惶恋。谨差某奉疏,不宣。韩愈再拜。

题名

长安慈恩塔题名

已下并方本所载。

韩愈 退之、李翱 习之、孟郊 东野、柳宗元 子厚、石洪 濬川同登。

洛北惠林寺题名

韩愈、李景兴、侯喜、尉迟汾,贞元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鱼于温洛,宿此而归。

昌黎 韩愈书。

谒少室李渤题名

愈同樊宗师、卢仝谒少室 李拾遗。

福先塔寺题名

处士石洪 濬川、吏部员外王仲舒 弘中、水部员外郑楚相 叔敖、洛阳县令潘宿阳 乾明、国子博士韩愈 退之、前试左武卫胄曹李演 广文、前杭州 钱塘县尉郑纮 文明,元和三年十月九日同游。

嵩山天封宫题名

元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与著作佐郎樊宗师、处士卢仝,自洛中至少室,谒李征君 渤。樊次玉泉寺,疾作归。明日,遂与李、卢、道士韦蒙、僧荣并少室而东,抵众寺,上太室中峰,宿封禅坛下石室。遂自龙泉寺钓龙潭水。遇雷。明日,观启母石〔一〕。入此观,与道士赵玄遇乃归。闰月三日,国子博士韩愈题。

〔一〕〔补注〕沈钦韩曰:中山经郭璞注:“太室 嵩高 阳城西,启母化为石在焉。”

欧公集古跋尾云:右韩退之题名二,皆在洛阳。其一在嵩山 天封宫石柱上刻之,记龙潭遇雷事。天圣中,余为西京留守推官,与梅圣俞游嵩山,入天封宫,徘徊柱下而去,遂登山顶之武后封禅处。有石记,戒人游龙潭者,毋语笑以黩神龙。龙怒则有雷恐。因念退之记遇雷,意其有所诫也。其一在福先寺塔下,当时所见墨迹,不知其后何人模刻于石也。

迓杜兼题名

河南尹水陆运使杜兼、尚书都官员外郎韩愈、水陆运判官洛阳县尉李宗闵、水陆运判官伊阙县尉牛僧孺、前同州 韩城县尉郑伯义,元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大尹给事奉诏祠济渎回,愈与二判官于此迎候,遂陪游宿。愈题。

华岳题名

此文刻于金天祠石阙,昔人尝集华岳题名,自唐 开元至后唐 清泰录为十卷。此文虽未必尽出公手,然笔削之严,要非公不可。故录之。

淮西宣慰处置使门下侍郎平章事裴度、副使刑部侍郎兼御史大夫马总、行军司马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韩愈、判官司勋员外郎兼侍御史李正封、都官员外郎兼侍御史冯宿、掌书记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李宗闵、都知兵马使左骁卫将军威远军使兼御史大夫李文悦、左厢都押衙兼都虞候左卫将军兼御史中丞密国公 高承简,元和十一年八月,丞相奉诏平淮右,八日,东过华阴,礼于岳庙,总等八人,实备将佐以从。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