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上一大公案
赵冈教授谈《中国文学史上一大公案——关于乾隆手抄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稿〉》,发表于一月十七日联副,谓此稿本曾经徐嗣曾收藏,不确!据赵文知联经出版公司影印此稿,其原本收藏者为杨继振,请从杨继振谈起。
赵文:“杨继振字又云或幼云……隶内务府镶黄旗,即上三旗包衣人士。”又引褚德彝《金石学录续补》:“杨继振,字幼云,汉军镶黄旗人,工部郎中,收集金石文字,无所不精,于古泉币,收藏尤富。”又谓:“杨继振著有《星风堂诗集》及《五湖烟艇集》。”盖有两误:杨继振为汉军,绝非包衣,清朝内务府,最初固为上三旗包衣所组成,但内务府世家不必尽为包衣,自顺治入关后,汉人而入旗者,皆为汉军,不称包衣。从各种迹象来看,杨继振绝非包衣而为汉军,此非几句话可以解释得清楚,亦与这一重“公案”无太大关系。姑从略,此其一。杨继振藏书之所,名“星凤堂”而非“星风堂”,此其二。
汉军或用两名,遇汉人则冠汉姓,遇旗人则避汉姓,故杨继振又名继振。《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有继振而无杨继振,其传见《清画家诗史》。手头无此书,未能引录。
中华书局版《中外人名辞典》作杨继振:“清阳湖人,字幼云,爱藏书,数十万卷,卷帙精整,标识分明。”最后八字为杨继振所自道,则叙其为阳湖人,亦可信其确有所本,后面还要谈到,此处不赘。
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卷六,杨继振条下有按语:“春宇先生讳宜振,汉军镶黄旗人,道光乙巳恩科进士,工部侍郎。同治乙丑视学江苏,昌炽以童子受知幼云先生,不独藏泉最富,金石图书亦皆充牣,近渐散佚,昌炽得其奇零小种,藏印累累,每册有‘杨’字圆印、‘石筝馆’、‘猗欤又云’印,两纸黏合处,有‘雪蕉馆’骑缝印,卷首有长方巨印,其文曰:‘予席先世之泽,有田可耕,有书可藏,自少及长,嗜之弥笃;积岁所得,益以青箱旧蓄,插架充栋,无虑数十万卷,暇日静念,差足自豪。顾书难聚而易散,即偶聚于所好,越一二传,其不散佚殆尽者,亦鲜矣!昔赵文敏有云:聚书藏书,良非易事。善观书者,澄神端虑,静几焚香,勿卷脑,勿折角,勿以爪侵字,勿以唾揭幅,勿以作枕,勿以夹刺。予谓吴兴数语,爱惜臻至,可云笃矣!而未能推而计之于其终,请更衍曰:勿以鬻钱,勿以借人,勿以贻不肖子孙!星凤堂主人杨继振手识,并以告后之得是书,而能爱而守之者。’又题后云:‘予藏书数十万卷,率皆卷帙精整,标识分明,未敢轻事丹黄,造劫楮素……’”又引叙:“鲍康为继幼云跋《币拓》册子:‘春宇同年之弟幼云,与余有同癖,壬申解组旋都下,闻幼云收藏益富。’”
按:宜振为道光二十五年乙巳恩科的翰林,同榜有于同光政局绝大关系的两人,即文祥与阎敬铭。宜振于同治三年四月升补为工部右侍郎,正为文祥隐主朝局之时,次年冬外放为江苏学政,至十一年秋返京,回任工右,光绪五年正月调户部右侍郎,七年四月病免。
以上所引数据,可以约略归纳出杨继振的经历行踪:
1.杨继振当其兄放江苏学政时,是在江南。叶昌炽所谓“以童子受知幼云先生”,当是昌炽以童生赴考,而继振佐其兄阅文,取中昌炽。
2.杨继振做工部郎中,当在宜振外放之时。因为兄为本部堂官,弟须回避,即不能为本部司官。度继振北返,当在同治五、六年时,鲍康于同治十一年(壬申)到京“闻幼云收藏益富”,可决其此时在京。
3.当宜振回任后,继振又须回避,即或居官,亦为闲曹,而非必须常到衙门的司官。所以鲍康《戏柬继幼云》诗,有“翩然尘海两闲鸥”之句。
4.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前六卷脱稿于光绪十六年前,而星凤堂藏书已渐散佚,自是继振已下世的明证。
我作上述分析,意在为研究杨继振及其所藏此《红楼梦》稿本者,提供线索:
1.《中外人名辞典》说杨继振为阳湖人,必无误。继振自述,“席先世之泽,有田可耕,有书可藏”以及“益以青箱旧蓄”等语,在在证明其出身书香世家;而《红楼梦》稿本上钤有“江南第一风流公子”印,更明明道出原籍。按阳湖即常州,明朝末科状元(崇祯十六年癸未)杨廷鉴常州人;子大鲲、大鹤,于顺治十六年、康熙十八年先后入词林;大鲲一孙,亦为翰林,大鹤之后,尤为出人头地。一子祖楫为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翰林;另一子椿,字农先,后其兄六年成进士,杨椿工古文,少为姜宸英、朱彝尊所赏识,后为李绂、方苞所推服,雍正及乾隆初在史局二十余年,著作极富,其子名述曾,字二思,乾隆举鸿博,官至侍读学士,主修《通鉴辑览》,垂成而卒。杨继振疑即此杨家之后,至于如何入旗,尚待细考。
2.与杨继振同时的藏书家,有刘位坦父子,位坦字宽夫,顺天府大兴人,是“天子脚下”的土著,因得河间献王君子馆砖,名其书斋为“君子馆砖馆”,又名“砖祖斋”,家居京师后孙公园。所以题一门联“君子馆砖馆,孙公园后园”。
位坦子铨福,字子重,亦好藏书。适之先生的“宝贝”,甲戌本《红楼梦》,即为刘铨福旧藏。刘氏父子与杨继振同时同地同好,同为缙绅中人,应无不相识之理,然则既同有《红楼梦》异本,自亦无不相互借阅校勘之理。两者曾有何渊源,不妨探索。
关于徐嗣曾,赵文中说:
周春在其《阅红楼梦随笔》中则说有人亲自读到这套全本《红楼梦》。周春之文如下: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
周春,浙江海宁人,字芚兮,号松霭,黍谷居士,生于雍正七年,卒于嘉庆二十年,中过进士,是一位渊博的学者,上述那条记载是书于甲寅(1794)中元日,庚戌是1790年,此年以前最后一次乡试是1788年。杨畹耕买到两部钞本的时间,应该更早一点。
谁都可以看得出来,赵文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明明是“雁隅”其人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何以张冠李戴说“杨畹耕买到两部钞本”?
赵文中又说:
据我查证,杨畹耕即是徐嗣曾,乾隆二十八年进士,
累迁福建布政使,五十年(1785)擢巡抚,五十六年病卒于山东行次。《福建通志》中有其任官纪录,但名下注“榜姓杨”。《清史》卷三百三十三有传云:
“徐嗣曾,字宛东,实杨氏,出为徐氏后,浙江海宁人。”
此人与周春是海宁小同乡,前后中式,应该是相当熟的朋友。徐嗣曾本姓杨,畹耕可能是早期的字或号,他中进士后才改徐姓,故榜上仍姓杨,乾隆五十二年,因清兵溺毙案,下吏议,赴京,事既定,于五十三年返福建原任。想来这两部钞本是他在北京打官司那段期间买得者。乾隆五十三年各省有乡试,按清朝考试制度,应由当地巡抚出任乡试监临,于是徐嗣曾便于该年乡试携带《红楼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五十五年秋,台湾生番首领为了高宗八旬万寿,自请赴京祝嘏,嗣曾奉旨率生番首领前往热河行在瞻觐,想来徐嗣曾是在赴京途经苏州时,才把有关《红楼梦》这段佳话告诉了周春,这些事都发生在程甲本问世以前。
说杨畹耕即是徐嗣曾,赵文必有所本,可以不论;但果如所云,我可断言,徐嗣曾绝未收藏过这两部一名《石头记》、一名《红楼梦》的钞本。因为赵文所考证的徐嗣曾的经历,与事实大有出入。
事实如何呢?第一,乾隆五十二年徐嗣曾根本不曾赴京“打官司”;所以,第二,即无所谓“于五十三年返福建原任”;然则,第三,“这两部钞本是他在北京打官司那段期间买得者”,即是毫无根据的空想;再说第四,康熙五十三年虽逢大比之年,而徐嗣曾并未入闱监临;于是,第五,“徐嗣曾便于该年乡试携带《红楼梦》入闱”之说,亦成子虚;还有,第六,如果徐嗣曾曾与周春相晤,地点应该在海宁,而非苏州;最后还有个无关宏旨的第七,徐嗣曾死在乾隆五十五年,而非五十六年,这一点连《清史稿》都错了,《清史稿·列传》:“五十五年……命率诣热河行在瞻觐。十一月回任,次山东台庄,病作,遂卒。”其实,徐嗣曾是死在这年十月而非十一月。
先谈第一点,徐嗣曾擢巡抚的第二年有林爽文之乱,“调浙江兵经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议”(见《清史稿·列传》)。按:“下吏议”者,交吏部议处,并未实令徐嗣曾赴京,所谓“坐不能督察”,即为“失察”,亦非重罪;即为重罪,按清朝的规制,是派大员驰赴福建查办。除非天子亲鞫,或必须两造对质,而非特简亲藩按问,不能定其是非者,才会召令督抚赴京。
林爽文之乱,至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平定。其时闽浙总督李侍尧、常青皆驻厦门、泉州,为福康安办后路粮台。总督专管军务,则民政自须巡抚负其全责,亦绝不可能召徐嗣曾赴京,且逗留经年之久。
王氏《东华录》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上谕:“徐嗣曾本系汉员,由科甲出身,朕因其办理地方事务,尚能循分妥协,是以擢用巡抚。朕平日信任委用,原非若福康安、李侍尧可比;但以柴大纪如此款迹昭然,在浙江既有声闻,福建自更有物议,徐嗣曾岂毫无闻见者?着该抚即将柴大纪各款迹详晰查明确实,并此外有无别项劣迹,一并据实参奏,该抚已往之咎,朕已不加深究;今经特旨询问,若再有徇隐之处,则是自取罪戾,恐不能再邀曲贷!”此谕十分明白,“溺毙清兵案”已邀曲贷,而其时徐嗣曾人在福建,并非在京。
徐嗣曾既未赴京,则回任之说,不攻自破。兹更一考徐嗣曾乾隆五十三年一月至八月的踪迹,仅据王氏《东华录》可知:
1.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命徐嗣曾接办台湾郡城、嘉义等处改建砖石城垣事宜。
2.同月,命在台湾为福康安建生祠;后知即由徐嗣曾董理此事。
3.五月,福康安、徐嗣曾会奏,审问柴大纪经过。
4.七月,福建藩司伍拉纳补授河南巡抚,但以“徐嗣曾见在台湾承办城工诸事,其巡抚事务系伍拉纳护理”,特命俟“徐嗣曾回至内地后”,伍拉纳再赴河南新任。
5.八月,徐嗣曾奏报,兴建福康安生祠事宜,特命“李侍尧、徐嗣曾着准其一体列入”,并亲定木牌位置,徐嗣曾居左三。
如上所述,徐嗣曾这年一直到八月都在台湾,则乡试在省城,徐必不在闱中,乡试监临虽为巡抚的专责,但如巡抚因故不能入闱,亦可由总督、学政或藩司代理。“雁隅”不知何人,看字面是个别号,查《(历代人物)别署居处名通检》并无此名;如果有心追索,就当时够资格入闱监临的闽中大员或闽籍人士的诗集中,细加搜检,当有所得。
关于徐嗣曾在乾隆五十五年入觐一节,王录所载,亦甚明白。是年三月初上谕,台湾狮仔等社生番头目一十二名均愿赴京叩祝万寿,着徐嗣曾带同,务于七月二十日以内,前赴热河。
同年十一月初一记:徐嗣曾卒,调浦霖为福建巡抚。按徐嗣曾死在山东。奏报到京,至少要两三天工夫,可知死期必在十月而非十一月,否则,不可能初一便有上谕。至于徐嗣曾自福州至热河,必是经建瓯、浦城,翻仙霞岭入浙,循信安江入富春江,经子陵钓台而到杭州,再由运河北上。这是最近也比较舒服的一条路,到清末还是如此,宝廷放福建主考,来去都是这么走法,因而才有“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这种风流公案。
运河经海宁、经苏州,但我不知赵文何所据而想到徐嗣曾是在“赴京途经苏州时,才把有关《红楼梦》这段佳话告诉了周春”?
《海昌备志》载:“松霭潜心著述,所居著书斋。终岁不扫除,凝尘满室,插架环列,卧起其中者三十余年,四部七略,靡不浏览。”周春号松霭,卒于嘉庆二十年,享寿八十七。如“三十余年”以三十五年计,则自嘉庆二十年逆推,在乾隆四十六年以后,周春即自锁于他的“梦陶斋”中了,徐嗣曾顺道往访,自然是在海宁,而非苏州。
写到这里,我想赵冈教授一定会承认,徐嗣曾并未收藏过这两部钞本。不过,这两部钞本从“闽中”这个方向去追寻源流,可能是走对了路子,我愿提醒赵教授:有正本的祖本收藏者戚蓼生,在乾隆五十七年是福建按察使,他的八十回钞本,名为《石头记》,莫非与“雁隅”所得的八十回钞本是同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