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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从事奴隶贸易的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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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看点

禁止奴隶走私贸易的法令——詹姆斯·鲍伊和让·拉菲特——以磅为单位出售奴隶——海盗法案

美国的立法者看到了阿美利亚岛上营火的烟雾,于是,他们试图使1807年至1808年制定的法律发挥作用。之前由于一些原因,这项法律一直无法执行。众议院和参议院都提交了法案,但能言善辩的国会议员认为这些法案即使不会被直接否决,也很难通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废除1808年制定的法律。

1818年4月20日,一部法律获得了通过,标题是“从1808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奴隶到美国管辖的任何港口或地方的法案以及撤销该法案部分章节的法律”。

事实上,这部法律应该取名为“促进走私者叛变的法案”。美国国会认为,通过迎合违法者的贪婪以及为告发同伴的走私者提供奖金的措施,可以有效改善走私地区的道德现状。

1818年的新法律与1807年的法律的差异是,1807年的法律的第二条规定,“参与奴隶进口的船只都将被美国没收”;1818年的新法律的第一条规定,“任何从事奴隶进口的船只一旦被没收,售出船只后的收益一半归美国政府所有,一半归控告人所有”。

总的来说,1818年的新法律的效果并不显著,但其中的第八条非常有趣,因为它清楚表明了国会打算彻底禁止奴隶贸易。第八条规定:“根据该法案,所有案件中的被告必须证明,他被控告带入美国的奴隶,或通过购买及卖出等其他方式处理的奴隶,在提出控告前五年已经来到美国,或没有以违反这部法律中的条款的方式处置奴隶,如带入、监禁、购买以及其他方式。”让被告自己拿出证据是美国立法的一个创新。

1819年,美国国会承认这项法律效果并不显著,于是在1819年3月3日通过了新的法案。众议院讨论新法案时,来自弗吉尼亚州的休·纳尔逊在法案中插入了一项条款,规定判处参与奴隶交易的人死刑。但参议院删除了这项条款。杜·博伊斯教授注意到,讨论奴隶制问题时,国会已经开始在党派和地理方面产生分歧。他说1818年的法案“获得了南方、参议院和民主党人的支持”。1819年的法律获得了北方、众议院和正在发展中的辉格党人的支持。

根据1819年的法案的第一项条款,只要总统认为有必要,他就“有权命令美国的武装战舰在美国的任何海域或地区,以及非洲海岸和其他地方巡航,以便捕获”美洲贩奴船。捕获的贩奴船被卖出后,政府和海军分享得到的收益,且每捕获一个奴隶,政府还会提供二十五美元赏金。

此外,总统有权任命一名代理人驻扎在非洲海岸的利比里亚,负责接收和看管捕获的奴隶。

普通的平民揭发者会获得一半的罚款收益。在走私过程中每逮捕一个奴隶,会获得五十美元的现金奖励。

为了维护奴隶贩子的利益,1819年通过的法案的第五条规定,如果海军军官“能查明捕获的贩奴船的归属州或归属地,他必须将贩奴船及其“货物”带入相应的地区”。这项条款附加在路易斯安那的国会议员托马斯·巴特勒的提议后面。托马斯·巴特勒说他“理应关注自己代表的州的利益”。譬如,新奥尔良的贩奴船应该送回新奥尔良接受判决。法案第四条也规定:“应该由陪审团裁决”贩奴船是否违反了法律。

为了说明1819年3月3日通过的法案的运作方式,我们引用了新奥尔良著名的詹姆斯·鲍伊的一段生活经历。詹姆斯·鲍伊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一种鞘刀。他和哥哥雷津·鲍伊及另外两名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然后与海湾地区的走私商领导人让·拉菲特签订了合约。让·拉菲特“将贩奴船上健康的黑人以一磅一美元的价格卖给了鲍伊兄弟。因此,每名奴隶的平均价格为一百四十美元。在公开的奴隶市场,每名奴隶的售价在五百美元到一千美元之间”。鲍伊兄弟购买了奴隶后,一般会通过小海湾将奴隶秘密送到购买者那里。相关法律规定,走私者一旦被捕获,售出奴隶的一半收益归告密者所有,而且告密者还会得到每个奴隶五十美元的奖励。鲍伊兄弟利用这项法律规定,经常用假名字相互告发对方,然后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售出奴隶。在销售奴隶时,一般不会有竞争者前来竞价,因为大家都明白,詹姆斯·鲍伊正在规避法律,而且奴隶市场供不应求,社会舆论都支持奴隶制。鲍伊兄弟从这些交易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与此同时,不仅政府官员获得了巨额利润,种植园主也以市场价格买到了奴隶。

詹姆斯·鲍伊(1796——1836)

“两三年内,鲍伊兄弟的公司共赚了六万五千美元。然而,做这种生意不仅需要改名换姓,装聋作哑,还要说恭维话,假装被抓。很快,鲍伊兄弟厌倦了这一切。”他们都是粗鲁的人,但并不喜欢偷偷摸摸的人。他们很早以前就证明了一句话,即“一个勇敢的人绝对不会将金钱作为人生的主要目标”。

1819年3月3日的法案通过后,1819年12月,国会重新召开了会议,深入讨论了奴隶贸易。殖民协会建立了利比里亚。后文会详述关于利比里亚的事。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殖民协会使公众更深刻地了解了奴隶贸易的罪恶。此外,殖民协会基于以下两个原因接触到了蓄奴者。首先,有人承诺殖民协会不会干涉美洲的奴隶制;其次,成立殖民协会的目的是将蓄奴者的眼中钉,即自由黑人从美国驱逐出去。

毫无疑问,许多美国人出于道德原则反对奴隶贸易。然而,研究奴隶贸易的学者不能忽视一个事实,即人们对奴隶贸易的反感越来越强烈,因为除了北方的几个港口,人们对奴隶或贩奴船没有任何兴趣。但在南方,越来越多的蓄奴者开始出售自己的奴隶。海岸贸易商曾要求上一届政府考虑奴隶出口问题,这一事实具有重要意义。弗吉尼亚州是出口奴隶的先驱。对种植园主来说,严令禁止进口奴隶“无疑会抬高奴隶的市场价格”。种植园主发现,繁殖奴隶比耕种土地的利润更高。

与此同时,美洲其他国家的私掠船已经开始对美国毫无武器装备的商船发起可怕的攻击。海盗经常在西印度海域出没。大多数情况下,海盗的行为影响了奴隶贸易,因此,他们应该被起诉。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很多奴隶贩子变成了海盗,海盗又变成了奴隶贩子。

总之,无论动机如何,1820年提出的一部法案获得了议会的支持,并在1820年5月15日正式成为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参与奴隶贸易的人将被判处死刑。其中,与奴隶贸易有关的章节摘录如下:

法令进一步规定,任何在外国贩奴船上从事奴隶贸易的美国公民,以及任何贩奴船船员,如果这艘贩奴船归某位美国公民或某些美国公民所有,并为美国公民服务或代表美国公民的利益,那么上述美国公民乘贩奴船登陆,或在外国海岸捕获自由黑人或白黑混血儿,打算将其变成奴隶,或强行运送、接收这类贩奴船上的黑人或白黑混血儿,且有意将其变成奴隶,将被视为海盗。他们会受到所在地区的美国巡回法庭的审判,并被判处死刑。

法令进一步规定,任何在外国贩奴船上从事奴隶贸易的美国公民,以及任何贩奴船船员,如果这艘贩奴船归某位美国公民或某些美国公民所有,并为美国公民服务或代表美国公民的利益,那么一旦上述美国公民强行监禁、扣留或帮助、怂恿强行监禁以及扣留此类贩奴船上的自由黑人或白黑混血儿,且有意将其变成奴隶,或曾提议、尝试将此类贩奴船上的自由黑人或白黑混血儿作为奴隶卖出,或在公海或潮水处将上述黑人与白黑混血儿转移到其他船上,且有意将其变成奴隶,或让此类贩奴船上的自由黑人或白黑混血儿登陆美国海岸,且有意将其作为奴隶售出或已经将其作为奴隶售出,他们将被视为海盗。他们会受到所在地区的美国巡回法庭的审判,并被判处死刑。

当时,作为整个国家对奴隶贸易持有的态度,这项法令似乎非常清楚明确。然而,为了表明国家禁止奴隶贸易的决心,国会做出了很多努力,这项法令只是其中之一。1820年5月12日,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决议:“美国总统应该与各级地方政府的部长共同协商快速废除奴隶贸易的政策。”

1820年5月15日通过的法令不但全面,而且很公正。虽然它只存在了两年,但1823年1月30日的联合决议使其成了永恒,因为这项联合决议正式执行了该法令,并证明了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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