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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佛陀证悟的真理——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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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诸法因缘生

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 有受印度传统思想影响的——与外道共通的部分, 有不与外道共通, 而为其本身所特有者。因为一种宗教,或一种思想、学说,不能自外于历史传统或时代背景之外。伟大如释迦牟尼,虽然特立独证悟真理,开创印度思想界的新时代,但他仍不能与他所处的时背景脱节。所以佛教的教理,有受时代背景所影响者,有从俗容摄而加以改者,亦有不与外道相通,而为佛陀所自创的。

原始佛教的独特思想, 即是佛陀在菩提树下证悟的真理 :‘缘起’。于此, 先讲一个舍利弗皈依佛陀的故事,这个故事载在<佛说初分经>中。

舍利弗是摩揭陀国王舍城人, 家住迦罗臂拿迦村, 婆罗门种姓, 出生于一个学术气氛浓厚的家庭。他的父亲提舍, 是当代有名的论师; 他的母亲舍利也是知名的学者。他自幼受传统教育, 诵四吠陀及五明之学, 成年之后, 辞别父母, 出外访师学道。后来投入六师外道之一、删阇耶吠罗底子门下。删阇耶是一位怀疑论者, 对于思想界争论的重大问题,如空间有无极限, 时间有无始终, 如来死后存不存在等形而上的问题, 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对一切持怀疑态度。这种理论当然不能使舍利弗感到满足, 他时有另投明师的打算,他和同学目犍连相约; 如遇明师,要彼此相告。

一日, 佛陀弟子乌斯西那比丘, 著衣持钵, 入王舍城乞食。那乌斯西那威仪整肃, 诸 根调寂。这时舍利弗也在途中, 他见乌斯西那威仪殊胜, 叹未曾有。心中颇为欣慕, 乃上前问讯曰 :‘何以法像衣服与众不同, 宁有师宗,可得闻乎? ]

乌斯西那答道:‘ 我师是大沙门瞿昙, 于大众中,宣说无上广大法门。]

舍利弗曰 :‘汝今可能于彼法门,若多若少,为我宣说? ]

乌斯西那答 :‘我年幼稚,受学日浅,尚不能领会我师妙法深义。]

舍利弗再请曰 : ‘慈悲方便,略说一二。]

乌斯西那曰 :‘我师所说,缘生法者, 谓一切法从因缘生,从因缘灭,复以是义,说伽陀 (偈) 曰: 诸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

经上说 :‘舍利弗闻是法已,远离尘垢,得法眼净。’ ——法眼净,是能观察真理的清净法眼。舍利弗欢喜不已,辞别乌斯西那,回去找到目犍连,说明经过,二人同时皈依于佛陀座下。何以舍利弗听了乌斯西那四句偈子,就舍去自己多年所学,投入佛陀门下呢? 实是因为‘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二句, 是宇宙人生的真理。舍利弗修道多年,心中不能解释的疑团, 都由此得到答案。得到了什么答案,我们且看下文。

二、 缘生与缘起

佛陀青年时期,因感于生、老、病、死的烦恼而出家修道。所以他证悟的真理——缘起,也是纯就人生的生死流转的观点立言。在 <过去现在因果经> 中, 记载著佛陀在尼连禅河畔的菩提树下,证悟缘起的经过。经中称:

尔时菩萨,至第三夜,观众生性,以何因缘,而有老死,即知老死,以生为本; 若离于生,则无老死。又复此生,不从天生,不从自生,非无缘生,从因缘生………

这‘从因缘生’ 一语,就是‘缘起’立论的由来。不过最初的缘起,只限于有情生死流转的‘内缘起’,后来才扩及于万法生住异灭的‘外缘起’。

内缘起,即是生命流转的缘起——十二缘生观,此留待以后再讲,现在先就 ‘缘生’与 ‘缘起’ 这两个名词加以探讨。

缘生就是缘起,这是略称,具足又称‘因缘生’或‘因缘起’ 。<良贲疏>曰 :‘言缘生者,缘为众缘,生者起也,诸有为法,皆从缘生’。大致说来,缘生就是缘起。至于具足所称的因缘生,因是 ‘造’ 义,也是 ‘亲生’ 义。 <大毗婆沙论> 曰: ‘造是因义’,<大乘义章> 曰: ‘亲生义,目之为因’ ,这是说,以因而能致果,因是能生,果是所生。于此,也把缘生和缘起加以区别。 <瑜伽师地论> 五十六曰: ‘因名缘起,果名缘生’。印顺导师于 <佛学概论> 一书中,对这两个名词作了更明白的解释:

缘起是动词,缘生是被动词的过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缘起解说为 ‘为缘能起’; 缘生可解说为‘缘所已生’,这二者有因果的关系。但不单是事象的因果,佛说缘起时,加了‘法性,法住,法界安住’的形容词。所以缘起是必然理则; 缘生是因果中的具体事象。

现实所知的一切法,是缘生法; 这缘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则,才是缘起法。缘起与缘生,即理与事,缘生说明了果从因生; 对缘生而说缘起,说明了缘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序不乱的必然理则,缘生即依于缘起而成。

明白了缘生与缘起的差别,我们再来探讨缘起的意义。

缘起 pratityasamutpady,梵文的意思是 ‘由彼此关涉而生起’、或是[ 现象界的生命与世间彼此关涉所由之道 ]。也就是说: 现象界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都是彼此关涉、对待而生起、存在的。所以原始经典( 如杂阿含二九三、及二九七经等 )上屡说: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这种关涉、对待之间的依存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同时的依存关系,一种是异时的依存关系。异时的依存关系,即所谓‘此生故彼生’,此为因而彼为果。同时的依存关系,即所谓‘此有故彼有’,此为主而彼为从。而此因果主从,也不是绝对的,换一个观点来看,因果主从又可以倒置过来。所以经中说:

佛说: 譬如有两根束芦,互相依倚才能植立。朋友们,缘名色而有识,缘识而有名色。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正复如此。朋友们,两根束芦,拿去这根,那根便竖不起来; 拿去那根,这根也竖不起来。名色灭则识减,识减则名色灭,正复如此。

束芦,是印度出产的一种植物,中国以乎没有。识、名色,留待后文再解释。我们主要探讨这种关涉、对待、依存的关系。所以,缘起的缘,就是事物生起存在的各种条件。再者,宇宙万象,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也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关涉和变化,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生起、存在、变异、坏灭。因此,所谓‘诸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因就是主要的条件,缘则是次要的条件。这就是楔经所云:

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

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

离开因缘,就没有所谓宇宙与人生。

三、 内缘起与外缘起

缘起,是佛陀以有情生死流转的立场所证悟的真理,所以杂阿含(二九八经)称: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我今当说缘起法,法说、义说。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缘起法法说? 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为缘无名行,乃至纯大苦聚………

这种有情生死流转的缘起,具足的说,就是 ‘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入,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的十二有支流转。后来,由有情生死流转的缘起,扩及于万法生灭变异的缘起,而把前者称[内缘起]; 后者称为‘外缘起’。如后来的大乘经典 <入楞伽经> 称:

佛言: 大慧,一切法因缘生有二种,谓内及外。外者谓以泥团、水、杖、轮、绳、人工等缘合成瓶,如泥钵,缕垒、草席、种芽、酪苏、悉亦如是,各外缘前后转生; 内者谓无明、爱、业等生蕴、界、处法,是谓内缘起,此但愚夫之所分别。

经文中的内缘起,是指生命流转的缘起; 外缘起,是指物质变化的缘起。关于内缘起, 留待后面再说,兹先探讨外缘起。所谓外缘起,是指世间一切物质现象的生起 (当然也包括著变异和坏灭) 。前面说过,宇宙万有,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也没有孤立存在事物。一切都是仗因托缘,互相关涉对待而生起存在。好像我们以泥土与水加以调和,再加以木杖、轮子等工具,就可以做出泥罐、泥钵等陶器来; 我们用纱缕织成布,用草编成席子,也都要加上工具,人工等相关的的条件。更具体的说:我们有了或瓜或豆的种子,但种子只是因缘的条件之一,必须把种子埋在土壤中,再加上阳光、雨露、人工等助缘,种子才能萌芽生长。当然,如果我们再除去杂草,施以肥料,种子萌出的芽会生长的更茁壮。所以种子生出豆苗瓜蔓,决不是种子单一的条件,要依赖其他许多相关的条件。这许多相关因素而生起存在的事物,就叫做 ‘因缘生’; 而许多因素条件生起事物的必然理则,就是‘因缘起]——简称缘起。

许多因素条件生起的事物,有时间上与空间上两种相对待的关系。自时间先后来说,就有了因果关系; 自空间相待来说,就成了依存关系。譬如一棵大树,自时间上说,先前的种子为因,而有现在大树的果; 自空间上说,大树要依赖土地而生长,土地要依赖周围的土地来支援,周围的土地要依赖更周围的土地来支援。反过来说,土地固然支援了大树,大树的根也保护了土地,这就成了关涉对待的依存关系。所以,广义的缘起,任何事物的生起、存在、变异、坏灭,其依存与因果的关系,可说是横遍十方,纵贯三世。

四、 缘起与实相

缘起,有其纵向的和横向的两种关涉对待关系。自纵向关系来观察事物,就有了前因后果的关系; 自横向关系——就时间的某一点上来观察事物,就有了彼此对待的关系。[ 此生故彼生’是纵向的因果关系; ‘此有故彼有’是横向的对待关系。后世发展的佛教,莫不重视缘起,以缘起为佛教的基本教理。但较多重视纵向的因果关系缘起,而忽略横向相待关系缘起。后来这种横向关涉对待的缘起被称为 ‘实相’dharmata。实相,即一切事物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这是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事实上,缘起的本义,就是探究实相。龙树菩萨出世,鉴于小乘有部之说诸法实有,而揭示出 ‘空’的概念。即‘三是偈’所称: ‘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空就是诸法实相。因为宇宙之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即凡是由因素条件集合而生起的存在,都具有成、住、异、灭四相,缘集则成,缘散则灭,此即是无常; 而凡是因素条件集合生起的存在,都没有独立的自性 (定性) ,不能决定自己的存在,此即是无我。换一个方式来说,由众多关涉条件生起的事物,其本身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主体,所以 ‘无我’; 在关涉条件发生变化的时侯,此一法就会变异或坏灭,所以‘无常’。而此无常无我的本性是空——即是性空或空性。而缘起法中即含蕴著空性,所以说 ‘缘起性空’。

实相——此一切事物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也就是真如。即是说,自缘起法来说,一切法都是待缘而生起,故无自性 (也即是无固定不变之性) ,无自性即是性空,这是诸法的本质,是本来如此的、不增不减的法性,这就是真如。

<中论疏> 曰 :‘缘起者,体性可起,待缘而起。’所谓 ‘体性可起’ ,是指真如法性中、法尔具足染净二法之因,在因缘具备的条件下即可生起; 所谓 ‘待缘而起’ ,是指因缘具足,方能生起诸法,有因无缘、有缘无因,均不能生起。若详细一点说,一法之生起,力强者为因,是必不可缺的条件; 力弱者为缘,是或有的条件,但一法的生起,必视缘具缘不具。因此,诸法生起称缘起而不称因起。

实相、真如、即是法性——缘起法之实性。于此,我们对此 ‘法’字加以探讨。

在佛经中,法之一字,有种种界说。自宽泛处说,法指宇宙万有,所谓 ‘宇宙万法],[蕴、处一、界 ]诸法,‘五位七十五法’。如果说到佛陀的言教——教法,则仅指佛陀说的法,即指经典而言。如果说到缘起法,则法即代表真理。中阿含 <象喻迹经>:[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 <稻芊经> 曰: ‘见缘起则见法,见法则见佛]。由此可见,缘起、即是实相,即是真如,即是法性,即是永恒的真理——佛陀的法身。

五、 见缘起则见法

缘起,是佛陀在菩提树下,观察有情生死流转,[非无缘生,从因缘生],以此所证悟的永恒真理。这是人生与世间必然的理则,不是佛陀之所创造或制定,所以阿含经中说: ‘非佛自作,亦非余人作’。杂阿含二九六经 上说:[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

而当时印度的思想界,却有种种不同的论调。佛陀曾将当时婆罗门教及沙门集团、种种的错误主张,归结为下面数种:

[一],神意论: 这是婆罗门教的主张。人的命运和吉凶祸福,以至于世间万有,全是最高神所创造。人为神所创造,人的意志也为神的意志所左右,人根本没有自由意志, 所以人只要恭谨如仪的祭祀便可达到解脱。其他种种为解脱烦恼所作的努力与修行、全是徒然的。人既然没有自由意志, 人对自已的善恶行为便没有责任可言。

[二],宿作因论: 此说认为: 我人今生的吉凶祸福,全是前世所作所为的结果; 今世的穷达寿夭,于出生之时即已决定。今世的善恶行为,可以影响来生的命运, 但不能改变今生的命运,其实这就是宿命论。

[三],结因论: 这可以说是另一种宿命论。此说认为: 世界和人生,是由地、水、火、风、苦、乐、灵魂等元素结合而成,由其结合状态的良窳,以决定其一生的命运。所以人的命运,在出生即决定,人的一切努力,终归徒然。

[四],无因论: 无因论即是偶然论,此说认为: 人生的命运,并不是神力所主宰,也不是善恶业报所支配,一切皆出之于偶然。不然,社会上何以有为恶者享乐, 为善者却受苦的事情呢? 由此可见吉凶祸福并无一定原则,全出于偶然罢了。

以上种种邪说,就是当时流行的思想。否定因果,否定善恶, 否定个人努力和意志。果然如此,人生还有什么目标和希望? 而缘起法,认为宇宙人生间的一切,横向的有互相对待的关涉条件,竖向的有理事相应的前因后果。肯定个人的努力,肯定善恶与业报, 这样,才予人间以光明,予人生以希望。

我们在此说缘生,说缘起,实在全是戏论。佛陀说 :‘缘起甚深]。缘起法,是‘甚深最甚深,微细最微细,难通达极难通达’之法。我们对缘起法的了解, 只不过沧海中一滴飞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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