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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中十场志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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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官

国家䢖官分职,不惟其人,曰惟其贤也。贤而劳焉,庶事其康矣。鹾政边饷所需,亭民待命,任讵不重与?分司统驭十属,大使分隶一场,虽崇卑不同,盖莫不有官守之责焉。假令食若禄,怠若事,靖共之谓何?志秩官。按有明洪武初年,置分司署于泰州北关。二十年,以广盈使蔡玄议,遂废分司公署,而判官咸处总司,惟督课则暂憩诸场公馆。正德庚辰,御史郑气奏:判官职同司牧,不宜与卤丁相远,且往来无定所,非恒久道。乃䢖泰州分司于东台时雨塘之南,至今因之。洪武三年,各场皆用老军为百夫长,摧煎盐课。至十四年革去,即于各场灶户内选丁粮相应者永充。十八年,定为一年一换。二十五年四月,于十场各设盐课司大使、副使各一人沿至今。

明皇清逸史氏曰:昔杨文贞既为三公,恨未曾据郡典邑。何勖愿为剧县,不愿为台阁,彼盖以亲民为易行其惠也。乃迂儒耻事钱榖,不思大学理财与用人并重。两乘田之吏,仲尼不辞。若寓养民于理财之中,运鹾判非其职乎?催科不扰,抚绥以时,足民足国之道,无逾于此矣。

选举表一

人才之生,所以辅圣翊治,助宣化理者也。自师锡二关门变而为科目、贡举,后世纲罗豪俊之端,亦綦二密矣。顾取之非一途,用之亦非一术。譬之栋梁榱桷,为材不同,其登于宫室一也,志选举。

进士、武科同。举人、武科同。贡士例贡同。例监。儒士同。

富安场、东台场、安丰场、何垛场、梁垛场、丁溪场、拼茶场、草堰场、角斜场、小海场。

选举表二

荐辟、封荫、武达、掾阶。

富安场、东台场、安丰场、何垛场、梁垛场、丁溪场、拼茶场、草堰场、角斜场、小海场。

逸史氏曰:选举之法,历代不一,递兴递废,互有失得。而近代则专重制科。前哲云:制科之法,得其人则制科重,不得其人,则制科轻。自今观之,贤良得董仲舒,则贤良科重;孝廉得冯唐,则孝廉科重。多资入粟,得张释之,则入粟科重;进士得韩退之,则一榜皆重。博学宏词得陆贽、杜黄裳,至今诵之。然不自方检,以贻科目之羞者,亦不为少。譬之球铣琳球,咸得与选,否则瓦砾视之矣。士之奋兴于时者,慎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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