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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参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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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备

(一)

《易·说卦》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树达按: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云:上四举象,下四举卦,各以其切于用者言之也。树达按:此参互言之以相备耳,顾说非是。

(二)

又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树达按:崔憬云:“艮不言山,独举卦名者,以动挠燥润功是风雷水火;至于终始万物于山,义则不然,故舍象而言卦,各取便而论也。”树达按:此亦崔强说,实则互文耳。

(三)

《易·杂卦传》云:晋,昼也;明夷,诛也。

树达按: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一云:《杂卦传》:“乾刚坤柔,比乐师忧”,皆两两相对。他卦虽未必然,而语意必相称。独“晋,昼也;明夷;诛也”,其义不伦。愚谓此参互以见义也。知晋之为昼,则明夷之为晦可知矣。“明入地中”(《明夷彖传》),非晦而何?知明夷之为诛,则晋之为赏可知矣。“康侯用锡马蕃庶”(《晋卦彖辞》),非赏而何?自来言易者未见及此。树达按:俞氏此说精 。

(四)

《左传》成公二年云:公会晋师于上鄍,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侯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

树达按:孔颖达《正义》云:于卿言赐,于大夫言受,互相足也。

(五)

《礼记》八《文王世子篇》云: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

又云: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

树达按:郑注云:“上言父子孙,‘此言兄弟,互相备也。”

(六)

《左传》襄公四年云: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

树达按:《正义》云:“奏谓作乐也,作乐先击钟,钟是金也,故称金奏。晋人作乐,先歌《肆夏》,《肆夏》是作乐之初,故于《肆夏》先言金奏也。次工歌《文王》,乐已先作,非复以金为始,故言工歌也。其实金奏《肆夏》,亦是工人歌之;工歌《文王》,击金仍亦不息:互见以从省耳。”

(七)

《礼记》十三《玉藻篇》云:天子……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日中而馂。诸侯……朝服以食,特牲三俎祭肺,夕深衣祭牢肉。

树达按:郑注云:天子言日中,诸侯言夕;天子言 ,诸侯言祭牢肉,互相挟。树达按:天子诸侯皆日三食。天子虽止言日中,亦有夕食;诸侯虽第言夕,日中亦有食。天子言 ,知诸侯亦 ;诸侯言祭牢肉,知天子亦祭牢肉,故云互相挟也。

(八)

《左传》隐公元年云: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树达按:孔疏引服虔云:入言公,出言姜,明俱出入,互相见。

(九)

《左传》昭公六年云: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

树达按:孔疏云:“上言加笾,此言豆者,笾豆并加,互举其一也。”

(十)

《左传》昭公十四年云: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

树达按:杜注云:“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孔疏云:“以水皆东流,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相见也。”

(十一)

《易·坤卦·彖传》曰: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树达按:亡友曾运乾云:“此言与同类行则无庆,不与同类行则有庆也。”义与今之电学排同引异相似。而上二句但言其事,不言其吉否;下二句言其吉否,不言其事,所谓互文以见义也。

(十二)

《左传》哀公八年云:吴师克东阳而进,舍于五梧,明日,舍于蚕室。公宾庚、公甲叔子与战于夷,获叔子与析朱 ,献于王。王曰:“此同车,必使能,国未可望也。”

树达按:杜注云:“公宾庚、公甲叔子并析朱 为三人,皆同车,传互言之。”树达按:叔子与析朱 同车,则析朱 亦与吴战可知。叔子与析朱 被获,则公宾庚亦被获可知。然《传》文记与吴战者只及公宾庚、公甲叔子而不及析朱 ,言被获者但及叔子与析朱 而不及公宾庚,故杜云《传》互言之也。

(十三)

《左传》昭公四年云: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

树达按:杜注祭寒云:“享司寒。”又注下句云:谓二月春分,献羔祭韭,始开冰室。孔疏云:上已云“其藏冰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今复云“祭寒而藏之”,与上一事而重其文者,欲明献羔而启之还是献之于寒神,故更使藏之启之文相对也。

(十四)

《左传》桓公三年云:秋,公子 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又宣公元年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

树达按:桓公三年《传》杜注云:“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故公子 逆女,传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尊君命,互举其义。”宣公元年杜注云:“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所以尊君命。”树达按:杜解《传》意,谓二文不同,非是矛盾,乃由修好易尊命二事兼行,两传各举其一耳。

(十五)

《春秋》僖公二十九年云: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传》云: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慭盟于翟泉。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

树达按:杜注云:“鲁侯讳盟天子大夫,诸侯大夫又违礼盟公侯,王子虎违礼下盟,故不言公会,又皆称人。”

《春秋》襄公八年云: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传》云:季孙宿齐高厚、宋向戌、卫宁殖、邾大夫会之。大夫不书,尊晋侯也。

树达按:李廉云:“尊晋侯者,不以大夫敌诸侯也。”

又襄公二十六年云: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传》云: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赵武不书,尊公也。

树达按:杜注云:“罪武会诸侯。”孔疏云:“僖二十九年,诸侯之卿会公于翟泉,皆贬之称人。”《传》曰:“卿不书,罪之也。八年,诸侯之卿会晋于邢丘,亦贬称人。”《传》曰:“大夫不书,尊晋侯也。”然则尊公侯,罪大夫,其义一也,传文互相见耳。此言赵武不书,尊公也,亦是罪武也,故杜云:罪武会公侯也。

(十六)

《汉书》卷一《高帝纪》云:元年二月,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背约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四十一县,都南郑。三分关中,立秦三将,章邯为雍王,都废丘;司马欣为塞王,都栎阳;董翳为翟王,都高奴。楚将瑕丘申阳为河南王,都洛阳。赵将司马卬为殷王,都朝歌。当阳君英布为九江王,都六。怀王柱国共敖为临江王,都江陵。番君吴芮为衡山王,都邾。故齐王建孙田安为济北王。徙魏王豹为西魏王,都平阳。徙燕王韩广为辽东王。燕将臧荼为燕王,都蓟。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齐将田都为齐王,都临菑。徙赵王歇为代王。赵相张耳为常山王。

又卷三十一《项籍传》云: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而三分关中,王秦降将以距塞汉道。乃立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长史司马欣,故栎阳狱吏,尝有德于梁;都尉董翳本劝章邯降,故立欣为塞王,王咸阳以东至河;立翳为翟王,王上郡。徙魏王豹为西魏王,王河东。瑕丘公申阳者,张耳嬖臣也,先下河南迎楚河上,立阳为河南王。赵将司马卬定河内数有功,立卬为殷王,王河内。徙赵王歇王代。赵相张耳素贤,又从入关,立为常山王,王赵地。当阳君英布为楚将,常冠军,立布为九江王。番君吴芮帅百粤佐诸侯,从入关,立芮为衡山王。义帝柱国共敖将兵击南郡,功多,因立为临江王。徙燕王韩广为辽东王。燕将臧荼从楚救赵,因从入关,立荼为燕王。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齐将田都从共救赵入关,立都为齐王。故秦所灭齐王建孙田安,羽方渡河救赵,安下济北数城,引兵降羽,立安为济北王。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

树达按:《高祖纪》除项羽汉王外,诸所封王皆不叙其所王之地,而但述其所都。《籍传》则除羽外皆不述其所都,而独详载其被封之由及所王之地,此互相备也。

(十七)

《汉书》卷八《宣帝纪》云: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

又卷五十九《张安世传》云:其封贺弟子侍中关内侯彭祖为阳都侯。

树达按:周寿昌《汉书注校补》卷四云:“《宣帝纪》无‘关内侯’三字,《安世传》无‘中郎将’三字,所谓互文以征实也。”

(十八)

《汉书》卷八《宣帝纪》云:丙吉为廷尉监,治巫蛊于郡邸,怜曾孙之无辜,使女徒复作淮阳赵征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

又卷七十四《丙吉传》云:吉识,谓则曰:“汝尝坐养皇曾孙不谨督笞,汝安得有功!独渭城胡组、淮阳郭征卿有恩耳。”

树达按:《宣纪》颜注云:“赵征卿,淮阳人。”而《丙吉传》云:“郭征卿。”纪传不同,未知孰是。周寿昌云:“此复作女徒,或传其家姓,或传其夫姓,故纪传有异同也。”树达按:周说是也。

(十九)

《汉书》卷三十一《项籍传》云:梁已破东阿下军,遂追秦军,数使使趣齐兵俱西。荣曰:“楚杀田假,赵杀田角田闲,乃发兵。”梁曰:“田假,与国之王,穷来归我,不忍杀。”

又卷三十三《田儋传》云:项梁既追章邯,章邯兵益盛,项梁使使趣齐兵共击章邯。荣曰:“楚杀田假,赵杀角闲,乃出兵。”楚怀王曰:“田假,与国之王,穷而归我,杀之,不谊。”

树达按:宋祁校《籍传》云:田假与国之王又在《田儋传》,作怀王语。刘奉世校《田儋传》云:谓田假与国之王者,项梁之语也。见《羽传》中。朱一新《汉书管见》卷三云:是时怀王拥虚位,兵事一决于梁,《田儋传》存其名,《项籍传》则从其实也。

(二十)

《汉书》卷三十一《项籍传》云:田荣自立为齐王,予彭越将军印,令反梁地,越乃击杀济北王田安。

又卷三十三《田儋传》云:荣攻杀济北王安,自立为王。

树达按:何焯校《籍传》云:“《田儋传》:荣还攻杀安,与《异姓诸侯王表》同。云越杀,误也。”赵翼亦谓《史记》自相歧误。树达按:时彭越属荣,越杀即荣杀也。《田儋传》及《诸侯王表》据其名,《项籍传》纪其实耳。何赵说并误。

(二十一)

《汉书》卷六十《杜延年传》云:左将军上官桀父子与盖主燕王谋为逆乱,假稻田使者燕仓知其谋,以告大司农杨敞。

又卷六十三《燕王旦传》云:会盖主舍人父燕仓知其谋,告之,由是发觉。

树达按:同一燕仓,一叙其官名,一叙其亲属关系,亦互文也。

二、举隅

(一)

《易·说卦》云: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也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树达按: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云:“坤不言西南之卦,兑不言西方之卦,举六方之卦而见之也。虞仲翔以为坤道广布,不主一方,及兑象不见西者,妄也。”

(二)

《诗·鲁颂· 宫》云:春秋匪解,享祀不忒。

树达按:郑笺云:“春秋犹言四时也。”孔颖达《正义》云:“作者错举春秋以明冬夏,故云:春秋犹言四时也。”又《左传正义》卷一《春秋序疏》云:“春先于夏,秋先于冬,举先可以及后,言春足以兼夏,言秋足以见冬,故举二字以包四时也。”

(三)

《礼记》五《王制篇》云: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树达按:郑注云:“不著次国之卿者,以大国之下互明之。孔疏云:以大国之卿不过三命,则知次国之卿不过再命;大国下卿再命,则知次国下卿一命;故云互明之。”

(四)

《礼记》二十二《丧大记篇》云: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

树达按:郑注云:“君以卷,谓上公也;夫人以屈狄,互言耳。上公以衮,则夫人用袆衣;而侯伯以惊,其夫人用揄狄;子男以毳,其夫人乃用屈狄矣。”孔疏云:“男子举上公,妇人举子男之妻。男子举上以见下,妇人举下以见上,是互言也。”

(五)

《左传》昭公四年云:左师献公合诸侯之礼六,子产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

树达按: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云:“其曰公者,盖兼侯而言。公合诸侯,谓公侯合伯、子、男也;伯子男会公,谓伯子男会公侯也。”

(六)

《左传》哀公十三年云:子服景伯对使者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

树达按:孔疏云: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当如《康王之诰》(《书》)太保帅西方诸侯,毕公帅东方诸侯以见于王也,计当尽帅诸侯,独言帅侯牧者,举尊而言,其实尽帅之也。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侯谓牧也,牧帅诸国之君见于伯也。亦当尽帅在会诸侯,独云子男,举小为言,其实亦见在会者尽帅以见伯也。俞樾云:此伯字杜注谓诸侯长,非五等之伯。其曰侯者,盖兼公而言;其曰子男者,盖兼伯而言,谓公侯帅伯子男以见于伯也。古者公侯为一等,伯子男为一等,故举公可以兼侯,举侯可以兼公,举子男可以兼伯,亦举此以见彼之例也。

(七)

《左传》襄公二年云: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

树达按:《正义》云:“《司马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则牛当称头,而亦云匹者,因马而名牛曰匹,并言之耳。’”

(八)

《左传》昭公九年云: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御魑魅。

树达按:杜注云:“言 杌,略举四凶之一。下言四裔,则三苗在其中。”孔疏云:文十八年《传》称:“舜臣尧,流四凶族,浑敦、穷奇、 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先儒皆以为浑敦, 兜也;穷奇,共工也; 杌,鲧也;饕餮,三苗也。此传以晋率阴戎伐颍,止须言饕餮耳,而云 杌者,略举四凶之一耳。下言四裔,则三苗在其中可知也。若直说鲧,当言居 杌于羽山,不须言四裔也。

(九)

《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云:贾谊,洛阳人。

又卷六十四《贾捐之传》云: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孙也。

树达按:《捐之传》不复叙其为洛阳人,以已见《谊传》故也。

(十)

《汉书》卷五十五《霍去病传》云:霍去病,大将军青姊少儿子也。

又卷六十八《霍光传》云: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

树达按:《去病传》不记其邑里,以《光传》已详故也。

(十一)

《说文》云:木,东方之行也。金,西方之行。火,南方之行。水,北方之行。

树达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四云:“言此,则土为中央之行可知。”

(十二)

又云:咸,北方味也。

树达按:钱氏云:“酸苦辛甘皆不言方。”

(十三)

又云: ,水音也。

树达按:钱氏云:“宫商徵角皆不言音。”

(十四)

又云:青,东方色也。赤,南方色也。白,西方色也。

树达按:钱氏云:“黑不言北方。”

(十五)

又云:黄,地之色也。

树达按:钱氏云:“玄不言天之色。”

(十六)

又云:钟,秋分之音。鼓,春分之音。

树达按:钱氏云:“不言二至。”

(十七)

又云:笙,正月之音。管,十二月之音。

树达按:钱氏云:“不言余月。”

(十八)

又云:龙,鳞虫之长。

树达按:钱氏云:“毛羽介虫之长不言。此皆举一二以见例,非有遗漏也。”

(十九)

《说文》六篇上《林部》云:棽,木枝条棽俪貌。

又八篇上《人部》云:俪,棽俪也。

树达按:段玉裁注云:“义已见《林部》,故此但云棽俪也。”

三、举隅反例

(一)

《后汉书》卷十四《马援传》云:马援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也。

又卷五十《马融传》云: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将作大匠严之子。

树达按:章学诚《乙卯劄记》云:“马融为马援兄余之孙,兄子严之子。《后汉书》列《马援传》十四,《马融传》五十,融籍里已详《援传》,则《融传》但著严子可也。范氏复叙扶风茂陵,不相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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