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政治制度中,除了中央集权的强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以外,台谏制度的完善也是一项超过前此汉、唐诸世的重要措施,而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照理说,中央集权的加强必然导致专制主义,但如前所述,宋学又以自由议论为基本特征。近人陈寅恪在《论〈再生缘〉》一文中,也曾经提到宋代文人言论是最自由的。一方面是极权政治的不断加强,一方面是学者议论的相对自由,从表面上看,这是相悖而不能并存的两个极端,实质上在宋代却得到了和谐的统一,其奥秘究竟何在?毫无疑问,奥秘即在于前节所引程颐论本朝善政时所总结的“百年未尝诛杀大臣”。生命既无危险,议论自由自然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但可直行不妨。那么北宋统治者又是怎样能够做到达一点,或者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且将苏轼《上神宗皇帝书》(熙宁二年十二月上)中一段写得十分精彩的话摘引如下:
《苏轼文集》,卷二十五,参见《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十二。 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如周如唐,则外重而内轻。如秦如魏,则外轻而内重。内重之弊,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弊,必有大国问鼎之忧。圣人方盛而虑哀,常先立法以救弊。我国家租赋籍于计省,重兵聚于京师,以古揆今,则似内重。恭惟祖宗所以深计而预虑,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然观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圣人深意,流俗岂知。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
(北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 所谓外重,即指地方割据的实力大于中央,如商周时代的封建诸侯和李唐后期的藩镇割据。所谓内重,则指中央集权。“租赋籍于计省,重兵聚于京师”,说的是财政、军事大权均掌握在主要由文官担任的中央首脑机关三司与枢密院手中。前者的弊病在于容易养成割据势力过强,即所谓大国问鼎之忧(用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陈兵周原问九鼎轻重事);后者的弊病是容易造成宰相权力过重,即所谓奸臣指鹿之患(用赵高指鹿为马,专擅秦政事)。北宋实行“强干弱枝”政策 ,成功地避免了前者,后者却随之成为新的危险。三司、枢密院与中书(政事堂)成三驾马车式的各自独立而对皇帝直接负责的机构,即为分夺宰相之财权与军权而设。此外即是同出于“先立法以救(内重之)弊”考虑的重用台谏、鼓励直言之“深计”。准此,台谏之设,从根本上讲,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项措施。“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亦即本朝“百年未尝诛杀大臣”的意思。其原因可从北宋对历代台谏制度的沿革搜求之。
《大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 同上。 《大唐六典》,卷八,《门下省》。 同上。 台谏,乃是御史台与谏院的并称,两者起始本是各司其职、不相连属的机构。御史台秦汉以来即是独立建制,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其职“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中丞为之贰” 。下设御史若干人,其工作程序是:“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小事则署名而已。” 总之,是代表君主纠察百官的专门机构。谏院设自唐代(说详后文),北宋之前本非独立职司,其成员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全是宰相衙门中书省、门下省的属官,在门下省者为左,中书省者为右。谏议大夫一职秦汉即有,其职为“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 。补阙、拾遗唐代始置,取“国家有过阙而补正之”、“国家有遗事拾而论之”之意而命名 ,其职责和工作程序乃是:
同上。 掌供奉讽谏、扈从乘舆,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若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则条其状而荐言之。
同上。 同上。 进言的方式则有所谓五谏,其中“顺谏”一条,“谓其所不可,不敢逆面谏之,则顺其君之所欲,以微动之,若优旃之比” 。“直谏”一条,“谓直言君之过失,必不得已然后为之者” 。可知它的工作对象主要是皇帝,是代表臣下监督君主的机构。
(北宋)王溥:《唐会要》,卷五十二,《忠谏》;《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一,《刘瞻传》。 在唐代,这种谏诤还常常是在百僚之长宰相的领导之下进行的。如唐懿宗咸通十一年(870),懿宗特别钟爱的同昌公主医治无效病故,翰林医官韩宗邵等坐罪系狱,宗族被牵连者300余人。宰相刘瞻召谏官令上疏,谏官没有一人肯说话,刘瞻乃自上章极言,触怒皇帝,被贬为虢州刺史。 唐太宗贞观年间,王珪、魏徵等身为宰相而以直言敢谏著称于世,更是显而易见的例子。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杨虞卿传》。 以上简略地介绍了唐代监察制度的分工。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御史职在纠弹百僚,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像谏官那样分工明确,只以皇帝为监督对象。某些时候,御史也可参与谏诤,如元和十五年(820)监察御史杨虞卿即曾上疏谏穆宗之频于游幸。 但这恰恰更能证明唐代的监察制度主要侧重于防止皇帝犯错误。这种情况与宋代正好相反。
《宋史·职官志四》载御史台之职责为:“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大略沿袭唐旧,谏院的变化则比较大。《宋史·职官志一》虽仿唐制,仍将左右谏议大夫等分隶于门下、中书两省。实际上北宋中期以后,谏院已成独立机构,至少在以下三方面与唐代有明显的不同。
一、据《宋史·职官志一》,宋代谏官的职掌为“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违失,皆得谏正”。其监督的对象已由前此的专对皇帝而转向以宰相和百官为主,职权转移并大大扩大。
二、谏院脱离宰相衙门,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而与御史台并列,其事权已混同。《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五十一,述谏院之职能而录仁宗天圣元年(1023)四月二十四日臣僚言曰:“自古以来置谏官、御史者,所以防臣僚不法,时政失宜,朝廷用之为纪纲,人君视之如耳目。”“防臣僚不法”,原是御史之事,止“时政失宜”,本为谏官之权,此处已混而言之,不再分开。
三、谏院兼有御史台的功能之后,御史传统的“许以风闻”之特权,进一步恢复并扩大到谏官。
《太宗实录》,卷四十三;《长编》,卷二十九,端拱元年二月记事。 (北宋)王禹偁:《小畜集》,卷二十一,《进端拱箴表》。 《长编》,卷二十九,端拱元年正月丙寅条。 北宋监察制度的这些特点,大体到仁宗时期全部形成,在其发展过程中,有过三次重要的变革。第一次是太宗端拱元年(988)新改谏官之名。其年二月,以左右补阙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据史书记载,改名的动机是因为“欲立新名,使各修其职业” ,“必容謇谔,无取因循” 。唐末五代以来,朝政紊乱,干戈横行,谏官已渐渐失去早先直言敢争的锐气。上引咸通十一年谏官不肯言,宰相只好亲自出马而遭贬即是一例。宋太宗通过改名的方式重振忠言谠论之风,的确起到了鼓励直言的积极作用。如《宋史·忠义传序》提到的五位著名直臣之一王禹偁,即是于此年正月被任命为右拾遗(旋改右正言)而登谏垣的 。与此同时,名称的变化也带来了职能的扩大。如前所述,唐代初立补阙、拾遗两名,本寓拾补人君过失之意。司谏、正言则只有笼统的“大开言路”、职在谏正的意思,其对象除皇帝之外,也就慢慢地包括宰执时政的大臣在内了。这是第一步。
《长编》,卷八十九,天禧元年二月丁丑条。 《长编》,卷一百十,天圣九年七月甲戌,权度支判官、右正言陈执中罢度支判官,谏院供职,李焘按:“国朝承五代之弊,官失其守,故官、职、差遣,离而为三。今之官,裁用以定俸入尔,而不亲职事。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谏院供职者,乃曰谏官。” 《长编》,卷八十九,天禧元年四月乙酉条;《宋会要辑稿·职官》,十七之六。 第二次是真宗天禧元年(1017)二月,别置谏官、御史各六员,增其月俸,不兼他职,每月须一员奏事, 这是北宋设置专职谏官的开始。 首预其选的是刘烨,当年四月任右正言, 第一封谏草便是“请策免宰相,以应天变”[1]。矛头即指向宰执大臣。宰执也很快采取了对付的办法。据《长编》卷一百,天圣元年四月丁巳所录臣僚奏议追记,真宗别置谏院、宪官之后,“执政渐生畏忌,乃优与职任而罢之”。
《苏舜钦集》,卷十一,《诣匦疏》;《长编》,卷一百二十一,宝元元年正月乙卯条。 由刘烨首任发硎所为以及执政畏忌这两方面的情况来看,宋初加强台谏事权的动机,正在于利用它们一起来纠察宰相及百官。作为对策,除了明升暗罢之外,宰相还尽量起用自己的亲信为台谏官。如景祐党争,范仲淹在与宰相吕夷简的斗争中之所以败北,便是因为当时的权御史中丞张观和左司谏高若讷,“皆执政引拔建置,欲其缄默,不敢举扬其私,时有所言,则必暗相关说” 。设置台谏的目的既在于监督宰辅,台省之携手,统治者自然不会满意,于是便有了宝元元年(1038)正月的下诏求直言。诏书说:
《长编》,卷一百二十一,宝元元年正月丙午条。 朕躬之阙遗,执事之阿枉,政教未臻于理,刑狱靡协于中,在位壅蔽之人,具官贪墨之吏,仰谏官、御史、搢绅、百僚密疏以陈,悉心无隐。
《长编》,卷一百二十一,宝元元年三月戊戌条;《宋史·韩琦传》。 在这里,皇帝(朕躬)虽仍然冠冕堂皇地把自己摆在第一位,但主要的矛头,显然已指向了“执事之阿枉”和“在位壅蔽之人”、“具官贪墨之吏”。而实际上作为这次大开言路的直接结果,便是同年三月宰相王随、陈尧佐,参知政事韩亿、石中立四位大臣,以右司谏韩琦的十纸谏疏而同日罢免。 宝元元年,正值连年水旱灾害,在西北一隅虎视眈眈的元昊政权派人以供佛五台山为名窥探河东道路,是仁宗亲政后最困难的时期。诏书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摆脱内外交困的窘境而嫁祸于宰辅大臣,但赵宋谏官之活跃,职权之大,举此一例,可以概见。
北宋监察制度的第三次重要变化乃是谏院开始有了自己单独的办公处所,谏官由皇帝亲自除授,从此正式成为独立的机关,与御史台并列,合称台谏。
如孙永都、孟昭星:《简明古代职官辞典》,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5月版。 中国谏院的设置,近世研究古代官制者,以为从仁宗明道元年(1032)开始。 这大概是根据下引史料:
《长编》,卷一百十一,明道元年七月辛卯条。 辛卯,以门下省为谏院,徙旧省于右掖门之西。先朝虽除谏官而未尝置院,及陈执中为谏官,屡请之。置谏院自此始。
其实,据文义看,《长编》这段话的末句乃是“本朝置谏院自此始”的意思。而所谓置谏院,指的也是置谏院官署即办公处所独立一院的意思。“以门下省为谏院”,犹言以门下省邸宅为谏院单独治所。南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四关于此事的记载说得更加清楚。其言曰:
明道元年七月辛卯,又以谏官无治所,乃以门下省充谏院,而别创门下省于右掖门之西。盖朝臣皆有入局之所,独谏院无之故也。
可知谏院作为一个专职监察机关,前此已经存在,只不过没有专门的官邸罢了。
《刘禹锡集》,卷二十八。 如前所述,谏院作为一个专门的机构,唐代就已经有了。如中唐著名诗人刘禹锡《送国子令狐博士赴兴元觐省》诗即有联:“谏院过时荣棣萼,谢庭归去蹋芝兰。” 元和元年(806)担任左拾遗的元稹,十三年后在《同州刺史谢上表》中追述任谏官的经历时使用的也是“谏院”一词。其言曰:
《元稹集》,卷三十三。在唐人诗文中,“谏院”也作“谏垣”,如《白居易集》,卷十五,《重到城七绝句》之一《张十八》:“谏垣几见迁遗、补,宪府频闻转殿监。” 元和十四年,宪宗皇帝开释有罪,始授臣膳部员外郎。与臣同省署者,多是臣初登朝时举人;任卿相者,半是臣同谏院时(拾)遗、(补)阙。
不过唐代谏院虽有专责,尚非独立机关。《唐会要》卷五十五《省号下》载:
(贞元)十三年八月……(左谏议大夫薛之舆)奏:谏官所上封章,事皆机密,每进一封,须门下、中书两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请别铸谏院印,须免漏浅。
宋初王溥撰《唐会要》,德宗至宣宗以前,据唐人杨绍复旧本,上引奏疏乃当时实录。以此奏与上引刘、元诸人诗文对参,足知“谏院”之名,至少在中唐时期即已屡见于唐人文集与正式公文。其中“请别铸谏院印”一节,据《唐会要》同条后文,未被朝廷采纳,但“谏院”已是专门机关则确凿无疑。只不过当时尚隶门下、中书两省,不像北宋仁宗朝之后那样自成一体罢了。庆历三年(1043)知制诰田况上言论谏署,即曰:
《长编》,卷一百四十二,庆历三年八月戊戌条。 有唐两省自谏议大夫至拾遗、补阙共二十人,每宰相奏事,谏官随而入,有阙失即时规正,其实皆中书、门下之属官也。
(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三,《唐谏议大夫、拾遗、补阙皆在省》条。 因此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主客郎中庞元英在唐人集中读到上引刘禹锡的诗句,有“其故何哉”之疑问。
唐人这种意义上的“谏院”,宋初即有。《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五十曰:
谏院,旧常以两省官一员判院事,其员有左右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天禧元年诏别置院。
《宋史·职官志一》。 《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六十六,《谏院题名记》叙本朝庆历中书名、嘉祐八年刻石的谏院题名,即由真宗天禧初诏置的六员谏官开始,亦可为证。 “天禧元年(1017)诏别置院”,即前引《长编》卷八十九是年二月丁丑条所载“别置谏官、御史各六员”。而《长编》卷一百仁宗天圣元年(1023)四月丁巳条,录上封者追述其事,作“真宗尝于门下省置谏院”。似乎宋初至此才有谏院,这是什么原因呢?盖“国初虽置谏院”,但“谏议无言责”,只作为寄禄加官,“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 ,谏院名存而实亡,天禧元年置专职谏官,当是宋初谏院正式成为实体的开始, 而不久又废。《长编》卷一百一载:
(天圣元年八月)乙巳,太常博士曹修古为监察御史,孔延鲁、刘随并为左正言。先是,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户部员外郎冯元主判谏院,于是以印送随等。
为什么谏院印要进给刘随等人呢?因冯元虽判谏院,但非谏职,刘随、孔延鲁所任左正言则是本官,故谏院有此之请,《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五十二,天圣元年条载此事作:
八月二十三日,谏院言:“本院印旧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主判,今复置左正言刘随等,合送本官。”从之。
所谓复置,即对天禧元年曾置而言。到天圣元年,谏院重新有了专任官员,并以本官掌院印,谏院作为单独的专门机构至此已经确立,只不过尚无专用的治所,暂于门下省合署办公而已。明道元年(1032)将门下省搬开,邸宅全部拨给谏院,不仅使后者有了自己的独门独院,而且标志着它已彻底从门下省脱开,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权力机构。
《长编》,卷一百二十一,宝元元年正月丙辰条。 《苏舜钦集》,卷十一,《诣匦》;《长编》,卷一百二十一,宝元元年正月乙卯。 《宋史·仁宗纪二》。 《长编》,卷一百四十,庆历三年三月、四月记事,参(南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九,《三谏官诗》条;(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十四,《亲除谏官》条;(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二,《谏院得人御史称职》条。 详《长编》,卷一百四十二,庆历三年八月戊戌条。 《长编》,卷一百五十一,庆历四年八月戊午条。 与此同时发生的改革是谏官由皇帝亲自挑选和除授。早在宝元元年(1038),宋祁、苏舜钦已经提出“谏官、御史由宰司之进拔者,非陛下之利也” 、“臣欲陛下亲择之,不令出执政门下” 的建议。同年十二月,仁宗下诏:“御史阙员,朕自择举。” 庆历三年(1043)三月和四月,御笔亲除欧阳修、余靖、王素及蔡襄为谏官。 同年八月,又“诏谏官日赴内朝”,凡是宰相奏对的场合,均可参加。 庆历四年(1044)八月又颁布了“自今除台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的诏令。 于是谏院进一步独立,成为御史台一样,受皇帝直接指挥的监察百官的机构。从此台谏事权愈益混而为一,在政事堂之外俨然另立一个政治中心,并专以同前者作对为务。
《宋史》卷三百九十《列传》第一百四十九附论曰:
考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
又同书卷四百十一《欧阳守道传》引守道之言曰:
国事成败在宰相,人才消长在台谏。
卷四百零七《杜范传》引杜范之言曰:
行之者宰相,言之者台谏。
所谓人才消长,指的是百僚任免的人事权,在专制主义的官僚政制中,这无疑是最关键的权力。所谓言之者台谏,即指台谏通过对宰相的纠弹权控制了朝廷的决策,而所谓行之者宰相,即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以赵宋立国之大本(元气)在于台谏,不为过甚之言。有宋谏官、御史权力之重,作用之大,的确超过了前此任何一个朝代,原其所自,实自北宋中期始。吕公弼说:
《宋史》,卷三百十一,《吕夷简传》,附子公弼传。 谏官、御史,为陛下耳目,执政为股肱。股肱耳目,必相为用,然后身安而元首尊。宜考言观事,视其所以而进退之。
所谓考言,其对象即“言之者”台谏;而观事,所察自然是“行之者”宰相。以台谏、执政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两个主要实体并比之为耳目、股肱之于身子的关系,十分形象而又准确。作为仁宗朝旧臣、英宗即位后起用为枢密副使的吕公弼,这番对新君所说的资治要语,可以视为仁宗之世朝政的概括和总结。类似的话,英宗治平二年(1065),以同知谏院迁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的吕诲也在奏章中说过:
《长编》,卷二百零六,治平二年十月癸卯条;《宋史》,卷三百二十一,《吕诲传》。 台谏者,人主之耳目,中外事皆得风闻,盖补益聪明以防壅蔽。
而以谏官、御史为朝廷之纪纲、人君之耳目,早在天圣元年臣僚的上言中已见之(详前引《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五十一)。
由上可知,作为谏官、御史的连称,“台谏”两字几成同义之复词,而且在事实上,两者均是联合行动,几于不分。仁宗嘉祐元年(1056)因“进不以道”而“深疾言事官”的宰相刘沆说:
《长编》,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九月癸卯条。 自庆历后,台谏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无当否悉论之,必胜而后已。
《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条。 此言正可与前引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对看,只不过苏轼说的是整个“仁宗之世”。事实上正是如此。如明道二年(1033),仁宗在宰相吕夷简的怂恿下废黜郭皇后,左司谏范仲淹极陈其不可,议定之后,仲淹即与权御史中丞孔道辅率知谏院孙祖德、侍御史蒋堂等八人(内台官五人、谏官三人),上殿叩谏,拍着门环大呼曰:“皇后被废,奈何不听台谏入言。” 足见在言事官们自己看来,“台”、“谏”,也差不多是一回事。
明道废后之争,实开庆历范、吕党争之先声。庆历三年(1043),少壮派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因其盟友欧阳修、王素、蔡襄、余靖四人控制了谏院的言事权而得以上台执政。庆历五年,新政失败之前,谏官欧阳修等相继罢去,御史中丞王拱辰,御史鱼周询、刘元瑜和右正言钱明逸等台谏官员的合力相攻,遂使范等狼狈下台。宰执的升沉系于台谏的进退,即此可见。赵宋一代台省交哄之热潮,遂自仁宗之世展开。
由上引吕诲论台谏“中外事皆得风闻”一节可知,传统上只作为御史纠弹官邪之特权,“风闻言事”,到北宋中期也扩大到谏官。御史风闻,由来已久。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十一有《御史风闻》之专条,叙其沿革曰:
御史许风闻论事,相承有此言,而不究所从来,以予考之,盖自晋、宋以下如此。齐沈约为御史中丞,奏弹王源曰:“风闻东海王源。”苏冕《会要》云:“故事,御史台无受词讼之例,有词状在门,御史采状有可弹者,即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其后疾恶公方者少,递相推倚,通状人颇壅滞。开元十四年,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遂题告事人名,乖自古风闻之义。”
今考《魏书》卷十九(中)《任城王传》:“又寻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足知以“风闻”为御史之特权,南北朝皆然。又洪迈所引苏冕《会要》今存宋初王溥所编《唐会要》中,本条见其书卷六十《御史台(上)》。在“开元十四年”前有“至”字,可知在唐玄宗之前,御史已“递相推倚”,不敢受门下词讼。玄宗开元十四年开始,正式取消了不题告事人姓名的风闻言事。更为重要的是原文末尾,尚有“至今不改”一句,被《容斋随笔》略去——当然也有可能苏冕原本初无而为王溥所加,可知自古御史风闻之权,唐代大多数时间里没有行使。
至于谏官,北宋之前更是不许风闻言事的。如唐敬宗宝历二年(826)九月,新授濠州刺史陈岵以献佛经注释而除太常少卿,谏官刘宽夫等七人同疏论其事,有岵“因供奉僧进经”等语,与事实有出入,敬宗即宣宰相勘问,宽夫随即自承有罪,余六人皆受到罚俸处分。
北宋恢复并强调御史“风闻言事”之传统,大约亦始于仁宗时期。庆历末年,御史何郯因论事不得实,中书问状,权御史中丞杨察上言为之开释,其理由即是:
《长编》,卷一百六十五,庆历八年八月丁丑条;又《宋史》,卷二百九十五,《杨察传》。 御史,故事许风闻,纵所言不当,自系朝廷采择。今以疑似之间,遽被诘问,臣恐台谏官畏懦缄默,非所以广言路也。
此处引御史论事之典故,下文即易之为“台谏”。这一方面可证拙稿前文所谓北宋仁宗朝台谏职能已合而为一,另一方面可由知谏官也同御史一样,许以风闻论事。上引苏轼“许以风闻,而无官长”,由文义看,亦兼台、谏两方面而言。
《长编》,卷一百四十三,庆历三年九月记事。 同上。 《长编》,卷一百五十七,庆历五年八月甲戌条;《长编》,卷二百零九,治平四年三月记事。 关于谏官以风闻的材料言事,翻阅庆历间诸臣奏议,俯拾皆是。如庆历三年九月,知谏院欧阳修弹劾吕夷简,开门见山便是:“风闻吕夷简近日频有密奏,仍闻自乞于御药院暗入文字,不知实有此事否?” 有否密奏,作为收件人皇帝当然最清楚。可知谏官对皇帝言其亲身事,也可托以风闻。又当月范仲淹奏论滕宗谅被谪事,也以“台谏官风闻未实,朝廷即便施行” 为言。后来欧阳修不幸而两蒙桃色新闻之诬, 吃的也是谏官风闻言事的苦头。
《长编》卷一百五十一,庆历四年八月所录欧阳修与宋仁宗的一段对话更可说明问题。时欧阳修罢谏职而出为河北都转运按察使,仁宗面谕有事只管照旧上言,“修对以谏官乃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御史得以风闻的故事,至此已衍生出“谏官乃得风闻”的新制。同书卷二百一十,熙宁三年四月,还载有宰相王安石关于这一原则的详细解释,其言曰:
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此是许风闻言事。
由这些议论还可知道,“许风闻言事”,到北宋中期以后虽已恢复并扩大为御史、谏官所共有,但仍是对台谏的一种特许,其他官吏仍不能这么做,尽管他们也同时受到皇帝的期待和鼓励。谏院既以专负言责而与御史台一起成为政坛议论之中心,又复享有可以根据未经调查核实之材料自由议论之特权,其地位之优越,权势之盛,也就越发炙手可热了。
随着谏院地位的提高,台谏合一之后御史台的职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唐代,谏官得以单独上书言事,而御史纠弹之本,则须通过台长即御史大夫或中丞。《大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规定:
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
(北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长编》,卷九十九,乾兴元年十一月记事;《宋史·刘筠传》。 《宋会要辑稿·职官》,十七之三十六。 宋初沿袭唐旧,唯以御史大夫为寄禄官,不亲台事,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仁宗乾兴元年(1022),刘筠任御史中丞,始榜台中:“今后御史有所言,不须先白中丞、杂端” ,自此成为定制。可知至仁宗时,御史可以直接言事,不须通过御史中丞及其助手知杂御史,与谏官的旧例已经一致。至神宗熙宁二年,根据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程颢的奏请,又把这一规定推广到见习台官即御史里行,允许台官有公事可“直牒 门上殿” 。御史之权,至此也为极盛。于是便出现了“事无当否悉论之,必胜而后已”、“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的局面。
如前所述,台谏用事,本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而监督、牵制宰相的政治手段,鼓励直言政策的全面推广,也就成为北宋皇室玉玺再传之后,为着防止实行“内重外轻”措施以来出现的大臣专擅之威胁而制定的“异论相搅”原则。
“异论相搅”,出宋真宗之语,详《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三年(1070)七月,曾公亮想推动神宗起用司马光为枢密使以牵制王安石,引真宗朝既用寇准,又用其对头王钦若、丁谓之事为证:
真宗用寇准,人或问真宗,真宗曰:“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
这一原则后来便成了赵宋统治者心心相印、历代相传的驭下之术。如仁宗庆历年间先将范仲淹用为执政大臣,倚以推行新政,过不多久又起用他的反对派,逼使仲淹等离开朝廷,采用的即是“异论相搅”的办法。神宗用王安石也是如此。熙宁三年起用司马光的尝试,虽因王安石的抵制而作罢,但神宗一直没有打消过这个念头,作为替代,反对派文彦博、冯京(富弼的女婿)等均长期被留在西府的重要位置上。由此联想到从真宗晚期开始的北宋一朝党争,自寇(准)、丁(谓)之党到范(仲淹)、吕(夷简)交隙到以王安石、司马光为首的新旧党争,每以台谏为掀动政潮之地,可知北宋王朝利用台谏监督宰执,使之异论相搅、不敢为非的原则,实由此出发而贯彻到官僚政治的每一个方面。
《宋史·食货志序》曰:
宋臣于一事之行,初议不审,行之未几,即区区然较其失得,寻议废格。后之所议未有以愈于前,其后数人者,又复訾之如前。使上之为君者莫之适从,下之为民者无自信守,因革纷纭,非是贸乱,而事弊日益以甚矣。世谓儒者论议多于事功,若宋人之言食货,大率然也。
这里指的,自然是整个官场的习尚而不仅是台谏。所谓宋臣于一事之行,也是以财政为例而概指朝廷一切事务,包括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军政大事。如北宋末年金兵攻打开封时,即有“宋人议论未定,兵已渡河”的讥讽。这与朱熹所谓靖康之祸,因州郡困弱而溃散的批评一样,自是北宋弊政之一面,但在当初,却同样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正像复兴儒学有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巩固中央集权斗争的需要又使儒家文化进一步觉醒和发展一样,北宋台谏制度的加强,与宋学的崛起,也表现为一种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喜欢议论政治,积极干预现实,敢于批评时事,本是先秦以来儒家的传统。西汉桓宽《盐铁论》卷二《论儒》篇载:
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盖齐稷下先生千有余人。
关于稷下先生的“不任职而论国事”,刘向《新序》卷二《杂事第二》作“稷下先生喜议政事”,《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作“不治而议论”。《论语·季氏篇》:“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所谓议政事、论国事,即评论天下大事。“议”、“论”两字,在这里含有谈论和批评的意思。前揭《宋史·食货志序》所引“世谓儒者论议多于事功”,即是说,喜欢议论,喜欢批评国政而甚于自己动手干的意思。作为儒家的传统,在汉代则有前节交代过的范滂之类名士“登车揽辔,慨然而有澄清天下之志”,其表现形式即知识分子视为时髦的“清议”。
详《苏轼文集》,卷十,《凫绎先生诗集叙》。 《河南程氏遗书》,附录,《二程集》,第343页。 前期儒家知识分子所表现的这种强烈的批判意识和参与意识,对宋儒的影响之大,已由前节所引苏轼等人的事迹见之。所谓奋厉有当世志,表现于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则是“言必中当世之过”。“言必中当世之过”,正同台谏官之直斥时政,把矛头指向当朝宰执,乃苏轼借他父亲之口赞扬凫绎先生的话,而其父苏洵正以此语激励苏轼。 可知它是当时知识分子群体趋于一致的价值取向。朱熹《伊川先生年谱》说程颐任崇政殿说书曰“以天下自任,议论褒贬,无所顾避” ,及前节所引林希《曾巩墓志》,也可为证。
不过,先秦知识分子“不治而议论”的精神虽经汉儒的传承而递至宋儒,但范滂等东汉名节之士在党锢之禁下遭到的杀身之祸,在宋代却绝没有重演。苏轼在前揭《上神宗皇帝书》中所说的“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虽然专指台谏而言,但优容文士,“百年未尝诛杀大臣”,乃是赵宋王朝自建国以来一直奉行不改的基本国策。而苏轼本人涉乌台诗案而终于无恙,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即此一端,足知宋人独擅议论之盛而远过汉唐诸世之原因,除了儒家传统精神的复苏之外,更重要的还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
一方面是统治者出于巩固中央集权而救“内重”之弊的需要大开言路、鼓励直谏,一方面是应了这种世运变化而复兴的儒家传统文化的熏陶,使儒家知识分子本来就相当突出的批判意识和参与意识在这一时期得到空前的高涨,蔚为从政治生活开始进而贯彻到社会文化各个层面的时代精神,以及由它派生的怀疑精神、创造精神和实用精神等等。正如以“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的姿态从政,和以“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宗旨为文,两重形象和谐地统一在北宋知识分子身上,在儒学的著述、传授和传播各个方面,无不贯串了好议论这一时代精神。
以儒学复兴初期为例,著述方面成就最大的,莫过于欧阳修。下引两诗的片断,可以视为欧阳修对一生治学与从政的自我总结。其一见《居士集》卷五《述怀》:
顾我实孤生,饥寒谈孔孟。壮年犹勇为,刺口论时政。
其二同书卷九《读书》:
吾生本寒儒,老尚把书卷。眼力虽已疲,心意殊未倦。正经首唐虞,伪说起秦汉。篇章异句读,解诂及笺传。是非自相攻,去取在勇断。
为了中举而钻研孔孟之道,入仕之后又将经过改造和发展了的儒家知识分子“不任职而论国事”的积极态度带到政治生活中去,直到老年犹孜孜不倦地从事儒学的钻研和创作。这大概是与欧阳修同时代的知识分子差不多相同的经历。上引《读书》诗“正经首唐虞,伪说起秦汉”以下六句,乃欧阳修对儒家经典真伪所发的议论。
《易童子问》,卷三。 所谓是非自相攻,即找出经书里面前后矛盾、自相抵牾的地方从而论证其非圣人之作,拙稿第二章第三节《从疑传到疑经》所列欧阳修疑经的实绩如疑《周礼》、疑《周易》、疑《诗·序》等,主要证据便是抓住了其中“自相乖戾,则曲为牵合而不能通世”的地方。 所谓去取在勇断,即勇敢地提出自己与先儒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当然有的提对了,有的是错的,有的或可自成一说,有的可能证据不足。司马光在熙宁二年(1069)所撰的《论风俗札子》中攻击当时一哄而起的疑古之风说:
《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十五。 新进后生,未知臧否,口传耳剽,翕然成风。至有读《易》未识卦爻,已谓《十翼》非孔子之言;读《礼》未知篇数,已谓《周官》为战国之书。
这里抨击的初学者仅凭“口传耳剽”即可将怀疑的矛头直指周公、孔子等儒家先圣的做法,颇类于当时政治生活中一个小小的谏官可以凭耳闻风传、未经仔细调查的材料批评宰相乃至皇帝的自由议论。然则,《十翼》之中的《系辞》《文言》《说卦》等非孔子之言,《周礼》(《周官》)疑非周公之书,本是欧阳修《易童子问》《问进士策》等著作的主要观点。欧阳修(1007—1072)是司马光(1019—1086)的前辈,熙宁二年已六十三岁,当然不在《论风俗札子》所谓新进后生之列。司马光作如此之言,说明在当时持不同意见的人看来,欧阳修对经典的怀疑,即便不是“风闻言事”,至少也是“异论相搅”,算不得定见。
《欧阳文忠公文集》附录,卷五。 欧阳发等在《先公事迹》中述及其父欧阳修之从政时评论说:“先公在侍从八年,知无不言,屡建议,多见施行。”谈到治学时则说:“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务在勇断不惑。” 足见这位在仁宗朝两个最重要的时期——庆历之政、嘉祐之政中起到了骨干作用的政治家和在宋学初期疑古思潮中执帅旗的儒学家,其治学与从政的基本态度,正复一致。欧阳修自我描绘的“是非自相攻”的治学,和“刺口论时政”的从政两集于身,形象地说明了北宋政治生活中“许以风闻”和“异论相搅”这两个被强调的言事原则,也从政治生活开始,逐渐渗透到学术研究之中,蔚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怀疑精神和独立创造精神。
(北宋)田况:《儒林公议》,卷上。 同上。 刺口论时政,即批评时事政治,表现在学术上,便是宋学家的批判精神。以北宋文化传授的主要形式学校教育为例,由本章第五节《北宋四次兴学对文化发展的推动》可以知道,庆历年间太学始建之前,在北宋州郡学校及书院的课堂上,即贯串了通过议论政事来理解和掌握儒家经义的教学方法。以首任太学教授石介为例,其顶头上司、同年进士、管勾国子监(太学校长)田况说他在职时“好议都省时事,虽朝之权贵,皆誉訾之” 。喧传一时、“气类不同者恶之若仇” 的政治鼓动诗《庆历圣德颂》,正是这段时间的作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二《集部·别集类》五《徕徂集》提要对此有一段详细的评论,其言略云:
介传孙复之学,毅然以天下是非为己任。然客气太深,名心太重,不免流于诡激。王称《东都事略》记仁宗时罢吕夷简、夏竦,而进章得象、晏殊、贾昌朝、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王素、欧阳修、余靖诸人,介时为国子直讲,因作《庆历圣德诗》,以褒贬忠佞。其诗今载集中。盖仿韩愈《元和圣德诗》体。然唐宪宗削平淮蔡,功在社稷,愈仿《雅》《颂》以纪功,是其职也。至于贤奸黜陟,权在朝廷,非儒官所应议。且其人见在,非盖棺论定之时,迹涉嫌疑,尤不当播诸简牍,以分恩怨。
厥后欧阳修、司马光朋党之祸屡兴,苏轼、黄庭坚文字之狱迭起,实介有以先导其波。又若太学诸生挟持朝局,北宋之末,或至于脔割中使;南宋之末,或至于驱逐宰执,由来者渐,亦介有以倡之。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一。 所谓仿韩愈拟《雅》《颂》之体,见石介《庆历圣德颂·序》:“臣文学虽不逮韩愈,而亦官于太学,领博士职,歌诗赞颂,乃其职业。” 可知“不任职而论国事”,对宋儒来说,正是太学博士的“职业”。而“褒贬忠佞”、“贤奸黜陟”这些本来应当由台谏官承担的任务,也被他们视为分内当然之事。两宋太学在台谏之外,成为又一个政争发动之地,即与这种除弊政、击官邪职责的延伸有关。北宋之末太学诸生挟持朝局,至于脔割中使(宦官)事,详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四、三十六,为首者太学生陈东,自徽宗宣和七年(1125)十月至高宗建炎元年(1127)八月,两年之间,上书凡八次,直陈宰相李邦彦等奸臣误国之罪,措辞激烈。金兵围汴京时,率太学诸生伏阙者数百人,民众不约而合者数十万人,殴死权奸宦者数十人。如此忠烈,其鲠亮之处,已远在谏官、御史之上。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曾记录了两句“太学古语”,叫作:
《鹤林玉露·丙编》,卷二,《无官御史》。 有发头陀寺,无官御史台。
同上。 这上句是说太学生活的清苦,下句即赞太学师生的正直鲠亮,十分生动而形象地指出了太学与台谏互相沟通的地方。所谓无官,即“不任职”(未任职),然“论国事”,则不亚于两宋一代舆论的发动之地御史台与谏院。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接着说:“国有大事,鲠论间发,言侍从之所不敢言,攻台谏之所不敢攻,由昔迄今,伟节相望。” 这个“由昔迄今”的“昔”,当从太学始建、石介首任教官的庆历年间算起。
据《长编》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十一月记事以及《宋史·何群传》记载,庆历中,石介在太学,四方诸生来学者数千人,而西充人何群最受赏识,被推为学长。群“嗜古学,喜激扬论议”,曾上书请罢辞赋取士,与当时谏官、御史所言同,“其说不行,乃恸哭,取平生所为赋八百篇焚之”,以示抗议,被同舍人目为“白衣御史”。“白衣御史”,即“无官御史”。足证仁宗庆历之世,台谏全盛之日,议论之风已传给了创立伊始的宋学传授之中央基地太学的讲坛,而石介与其学生,实有以导其先波。由此还可进一步知道,作为赵宋时代精神的“议论”两字,在知识分子从政与治学之间的沟通,乃士子求学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北宋台谏制度在11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逐步加强,也就是儒学复兴和宋学开创的开始。
儒学与台谏这种互相渗透的关系,也为北宋朝廷关于台谏官员选拔的知识结构要求所决定。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五十,太宗至道二年(996)二月,便规定“台省、谏官不可令与他官循资选授,诸科及无出身人亦不合在除授之限。唯登进士第及器业有文学者可膺是选”。“文学”即儒学,本是太学法定的主要课程。可知“以儒为业”和“以言为职”两者之间,差不多可以划上一个等号。这一点还可由北宋宫廷讲读与台谏官互相兼职的规定得到证明。
《宋史·职官志二》;《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七月丙午条。 同上。 《宋史·职官志二》;《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七月丙午条。 儒学的传播除了著书立说和学校教授之外,还有一条重要的途径便是宣讲。宋初即设有宫廷讲读。太宗初,以著作佐郎吕文仲为翰林侍读, 真宗咸平二年以国子祭酒邢昺为翰林侍讲学士, 至仁宗景祐元年,又命杨安国等四人并为崇政殿说书。 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崇政殿说书并称讲读官(此外还有诸王府侍读等),以辅导皇帝攻读儒家经典为主要任务。两宋讲读制度,也至仁宗朝而臻于完备。《长编》卷一百四十七载庆历四年三月丁亥仁宗对宰相言:
朕每令讲读官敷经义于前,未尝令有讳避。近讲《诗·国风》,多刺讥乱世之事,殊得以为鉴戒。
从这段话看,宋代的经筵与台谏言事,实在十分相似。所谓未尝令有讳避,即可以直接联系现实、指斥时政之弊。由所举《诗·国风》多刺讥的事实来看,讲读时所侧重阐明的,正是先秦儒家积极干预现实、敢于议论政治、针砭时弊的义理。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九,《释疑》。 《长编》,卷一百六十,庆历七年四月乙酉条。 要而言之,台谏既以儒家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捍卫者的身份出现,以宣扬儒家经典之微言大义为职责的经筵,自然也就成了以讲坛为形式的又一个言事阵地,正如以传授儒学为职业的太学在台谏之外充当另一个掀动政潮的策源地一样。试以真、仁之际著名的儒者、由诸王府侍读而擢龙图阁待制的孙奭为例。孙奭在大中祥符年间反对“天书”之举,即曾借对真宗说《论语》的机会,讲至“天何言哉”,直斥佞臣辈作妖言、造奇字以惑众的骗局云:“天不能言,岂有书哉?” 又如仁宗庆历七年四月诏罢“江东三虎”杨纮、王绰、王鼎等,即缘天章阁待制、侍讲学士杨安国“因讲筵为上言‘三虎’、‘四瞪’事” 。当时在经筵上所讲读的,大抵是《礼记·檀弓下》的“苛政猛于虎也”吧。像这样借经筵讲读而论时事,直指弊政而无少避,与谏官、御史面折廷争、抗颜謇言之风采,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因为此,两宋统治者常常干脆以言官兼任侍读、侍讲,或以讲读官兼任台谏。北宋之前,台谏官无在经筵者,入宋后方逐渐形成制度。《宋史·职官志二》述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和崇政殿说书之职能,均列有兼任经筵之专条。如《台谏兼侍读》条云:
自庆历以来,台丞多兼侍读,谏长未有兼者。绍兴十二年春,万俟卨以中丞、罗汝檝以谏议始兼侍读,自后每除言路,必兼经筵矣。
详《长编》卷一百零一,天圣元年八月乙巳记事。 另据同书《台谏集侍讲》条,以台丞兼侍讲,亦自仁宗庆历二年召御史中丞贾昌朝侍讲迩英阁始。以侍讲而判谏院,天圣元年则已有龙图阁学士兼侍讲冯元。
《长编》,卷一百六十,庆历七年三月乙未条。 以台谏之长而兼侍经筵,其在皇帝身边的地位之显要,可以想见。贾昌朝庆历年间正是通过这一途径当上宰相的。颇有意味的是,庆历七年三月贾昌朝的罢相,从中起了关键作用的,又是新任以御史中丞而兼侍讲的高若讷。其契机便是针对当时的旱灾,即席讲《尚书·洪范》“大臣不肃,则雨不时若”之义,“因言阴阳不和,责在宰相”,遂罢昌朝等。 古老的儒家经典,在这种场合发挥了最大限度的实用之效。
《尚书》、《春秋》、《论语》、《诗三百篇》等,经过汉儒的改造,本已适宜于当谏书使用,有宋台谏兼侍读的制度以及由此促成的“议论多于事功”的风气,更进一步把儒家传统文化与现实政治的距离拉近。宋学的一些重要代表人物,如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二程、二苏、张载以及孙复、胡瑗、石介、李觏等,或担任过台谏官,或入侍经筵而论国是,或任学校教授而折衷时事。宋儒变训诂、文章为议论而切于实用,有宋台谏制度的长足发展得益于儒家传统文化的复兴,宋学的勃起受北宋王朝大开言路、鼓励台谏并由此推广到学校、经筵的议论之风之推动,即此可见。
以上两节回顾了北宋王朝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和儒学复兴的相互关系,可以发现,凡是与宋学产生有关的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方面的措施,大体上都形成或有大发展于仁宗一朝,尤其是14世纪40年代的庆历时期。拙稿纵观两宋学术文化发展史,把北宋仁宗初期作为儒学复兴和宋学创立的开始,正有见及于此。这一点还将被拙稿本章下列各节即将论述的经济基础、科举制度、学校教育等同北宋文化演进的关系所证明。
[1]《宋史·刘温 传附子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