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教育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各类学校的兴建。北宋兴学一共有四次,第一次是天圣、景祐时期的州县学校大量兴办,第二次是庆历、嘉祐时期的太学盛建,第三次是熙宁、元丰时期太学三舍法的实施,第四次是崇宁以后,三舍法由太学推广至州县,学校考选代替科举成为取士的主要途径。从总体上讲经历了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这样两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其予宋学的影响,在时间断限上大体与科举一致。兹考辨并依次叙述如下。
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4月第一版,第343页。 研究宋代教育史者,一般持北宋三次兴学说,并把庆历四年(1044)作为北宋兴学之始。如近年出版的《中国教育史》,即仍沿用“宋的三次兴学运动,首先是以范仲淹为首的仁宗庆历四年(1044)的兴学” 的观点。这大概是受了下列一些说法的影响。
《宋史·选举志三》曰:
庆历四年,诏曰:“……其令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由是州郡奉诏兴学,而士有所劝矣。
这段话,前半录自乙亥诏令的原文(详《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庆历四年三月所载乙亥诏令),后半则采自奉敕执笔起草了这一诏令的欧阳修庆历四年作《吉州学记》时关于兴学过程的叙述。其文开篇曰:
(北宋)欧阳修:《居士集》,卷三十九。 庆历三年秋,天子开天章阁,召政事之臣八人,问治天下其要有几,施于今者宜何先,使坐而书以对。
此即著名的庆历新政所由始。所谓政事之臣八人,即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其文继而云:
(北宋)欧阳修:《居士集》,卷三十九。 明年三月,遂诏天下皆立学,置学官之员。然后海隅徼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皆有学。……宋兴,盖八十有四年,而天下之学,始克大立。
详(北宋)欧阳修:《居士外集》,卷二十三,《论尹师鲁墓志》。 作为庆历新政的健将欧阳修这番话大抵说得过于生动了一点,故后世对庆历兴学的理解,都带有一点断然决定、一哄而上的印象,而忽略了这位以“简而有法”为作文宗旨的古文大家, 在这里精心安插的“诏天下皆立学”的“皆”字,和“天下之学始克大立”的“大”字。
关于北宋兴学行之有渐的情况,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时已经注意到了。其书卷六十三《职官十七》说:
宋初有四书院,庐山白鹿洞,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未建州学也。乾兴元年,兖州守臣孙奭私建学舍,聚生徒,乞请太学助教杨光辅充本州讲,从之。余镇未置学也。景祐四年诏藩镇始立学,他州勿听也。宝元元年(1038)颍州守臣蔡齐请立学,时大郡始有学,而小郡犹未置也。庆历四年(1044)诏诸路州、军、监各令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于是州郡不置学者鲜矣。
《宋史》关于北宋兴学之始所说的另一段话即本于此,详其书《职官志》七“教授”条:
景祐四年,诏藩镇始立学,他州勿听。庆历四年,诏诸路州、军、监各令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自是州郡无不有学。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三。 (南宋)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七,《建学》:“祥符二年二月,诏许曲阜先圣庙立学,赐应天书院额。州郡置学始此。”此处将庙学、书院这些州郡学的前身直接作为州郡置学之始,故以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为最早,存以备考。又《长编》卷七十一,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正月记事:“以孔宜子殿中丞勖知曲阜县,兼检校先圣庙……勖请就宣圣庙创立学舍及于斋厅讲说,皆许之。”即无以为州郡兴学之始。另据《严州图经》卷一,早在太宗雍熙二年(985),田锡知睦州时已“即庙建学”。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三。 《长编》,卷九十九,乾兴元年十一月庚辰条。 把乾兴元年(1022)产生的兖州州学列为“私建”,作为特例而非大规模兴学之始,是对的。因兖州有“以邹鲁之旧封,有周孔之遗化” 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即已奉诏立文宣王庙学, 守臣孙奭即在此基础上予以扩大,“修建学舍四十余区”,受纳生徒“不下数百人” 。不过此年十一月赐兖州文宣王庙学田十顷,以为学粮,从此成为定制,在宋代教育史上,也是一个重要的开端。《长编》叙此事称:“诸州给学田,盖始此。” 叙天圣五年应天府学则曰:“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晏)殊始。”(详前节所引)颇有分寸。
参《长编》,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十月记事;《宋史·范仲淹传》附子纯祐传。 《长编》,卷一百二十,景祐四年十二月壬辰条。 不过,《文献通考》以景祐四年为诏藩镇立学之始,他州勿听,仍与史实有很大的距离。以《范文正公集》为例。书中提到景祐四年以前州郡立学者即有四处之多。如景祐二年,范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见附录《范文正公年谱》。 景祐三年,范仲淹因反对宰相吕夷简贬知饶州,又在饶州创郡学,亦见《年谱》。明年十二月,范仲淹由饶州移知润州, 又在润建郡学,拟聘李觏赴任教授,见《范文正公集·尺牍》卷下《与李泰伯(觏)书一》。又《范文正公集》卷十五《代胡侍郎(则)奏乞余杭州学名额表》载“前知州李(诏)〔谘〕在任日,重修宣圣庙,置学舍数十厦。”据清人吴廷燮所编《北宋经抚年表》卷四,李谘天圣六年正月戊午知杭州,次年十月丙戌改永兴军,明道二年四月甲子胡则再知杭州。由知天圣六年或七年,杭州也已建州学。
《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八,参《长编》卷一百零九,天圣八年十二月庚寅条。 杭州、苏州、润州(今江苏镇江)、饶州(今属江西)并是江南都会。另一与这四处齐名而同属东南五路经济、文化发达之城市的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也于天圣七年建立了府学。 知府为前宰相张士逊。
在北方,天圣年间热衷于办学的也不少。如宰相王曾。石介《题郓州学壁》说:
沂公(王曾)之贤,人不可及。初罢相,知青州,为青立学。移魏,为魏立学。再罢相知郓州,为郓立学。而罢相为三郡,建三学。
(北宋)夏竦:《文庄集》,卷二十一,《青州州学后记》即作“天圣七载,至相太原公来牧故乡”云云。 据《北宋经抚年表》,王曾知青州(今属山东),乃在天圣七年; 移魏(即天雄军,今属河北),在天圣九年;知郓州(今属山东),在景祐四年四月,次年卒。除郓州外,其余二学皆立于天圣年间。据《长编》卷一百一十,天圣九年三月,颁赐青州州学《九经》,即从王曾之请。
山东是儒学的故乡,河朔在唐代也是文化发达的地区(仅次于京城长安近畿一带),历来有崇儒的传统,故入宋后经济虽已逊于东南,但兴学的热潮仍不减于南土。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笔者以《长编》为依据,查考了景祐元年(1034)至宝元二年(1039)州郡建学及赐学田的记载,其结果如下:
《长编》,卷一百十四,仁宗景祐元年闰六月戊午条:“赐杭州学田五顷。”如前所述,杭州学已立于天圣六年或七年。大抵先立学而后赐学田,以下重出者皆不再录。 景祐元年,共六处:京兆府、河南府、陈州、扬州、杭州 (以上卷一百十四)、舒州(卷一百十五)。
景祐二年,共十处:亳州、秀州、濮州、郑州、楚州(以上卷一百十六)、蔡州、苏州、应天府、孟州(以上卷一百十七)。
景祐三年,共十七处:洪州、密州、潞州、常州、衡州、许州、润州、真州、越州、阶州、真定府、博州、郢州(以上卷一百十八)、并州、绛州、合州、江州(以上卷一百十九)。
景祐四年,共三处:宣州、福州、徐州(以上卷一百二十)。
宝元元年,共三处:郓州、颍州(以上卷一百二十一)、襄州(卷一百二十二)。
宝元二年,共三处:明州、泉州(以上卷一百二十三)、建州(卷一百二十五)。
综观以上统计,景祐三年最多,达十七处。其次景祐二年,十处。景祐四年至宝元二年,每年仅三处。足见北宋州郡建学,在景祐四年之前已形成高潮,而如前所述,较早的州郡,在天圣年间就已经兴办了学校,不过为数不多。因此,尽管以景祐四年为州郡兴学之始是错误的,但粗略地说,将“景祐”作为北宋州郡兴学开始阶段的标志,还是大致不差的。宋人的许多有关记载,皆可作如是观。如庆历年间与贾昌朝同判国子监的田况在所著《儒林公议》卷上说:
自景祐以来,天下州郡渐皆建学,规模立矣。
哲宗朝官至宰相的苏颂《苏魏公文集》卷十五《议学校法》中说:
国朝自景祐以来,天下建学。
景祐(1034—1038)在庆历(1041—1048)之前,天圣(1023—1032)又在景祐之前。然则宋籍中既有如许众多明确之记载,缘何后世一误再误,总是将庆历作为北宋兴学之始呢?正如本节一开头即指出过的,其源盖出于《宋史·选举志》所转录的《长编》庆历四年三月乙亥诏令“其令州若县皆立学”的记载。为了彻底弄清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四有关这个诏令原始材料的著录摘引如下:
庆历四年三月,诏诸路府、军、监,除旧有学外,余并各令立学。
显而易见,假如在前引《长编》等所载“州若县皆立学”之前补上“除旧有学外,余”等六个字,疑义也就即刻可以冰释了。所谓旧有学者,即指天圣、景祐、宝元间已建学校的州县而言(关于县学的情况,限于篇幅,且从略)。
中国古代史家,为文尚简省,宋人尤然。如欧阳修在《论尹师鲁墓志》中作为“简而有法”的具体原则提出来的“可以互见,不必重出”,即是司马迁以来史籍著述的一个基本方法。大抵《长编》既在前几卷有众多州郡立学的详细记载,故编录乙亥诏令时自然也就可以简略作“其令州若县皆立学”,以免重出了。——当然,这样的简省是极易引起误解而不可取的:在作者,这无非是“承前省略”法的运用,对读者来说,假如从头到尾地读《长编》,也不至于曲解。问题在于,一般使用《长编》这样的大书,总是只找其中某一条目加以引证,辗转传抄者如《宋史》的编者,则更不待论了。拙著上节已论《长编》关于“道考为去留”的简省出歧义如前,今复举“州若县皆立学”之启后世以疑窦,几误一代教育之信史于此,以见文化史研究史料鉴别方面的重要。
后人之所以误以庆历为北宋兴学之始,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只注意到太学的兴废而忽视了州郡学校的发展。这与对当时人的记载之理解也有很大的关系。下引欧阳修《胡(瑗)先生墓表》中的一段话是经常为论者所提到的:
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
把“于是建太学于京师”一句连下读,州学(具体到本文是湖州州学)兴在太学初建之前,十分清楚。若连上读,则极易造成太学与州县学同时始建的印象。因而连带给人以太学的复振带动了州县学校之盛建的错觉。其实情况恰恰相反。以下所引是前面提到过的田况《儒林公议》卷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叙述:
国朝以来,京都虽有国子监,为讲学之地,然生徒不上三十人……自景祐以来,天下州郡渐皆建学,规模立矣。庆历初,今贾相国昌朝判领国庠,予贰其职。时山东人石介、孙复,皆好学醇儒,为直讲,力相赞和,期兴庠序……讲员日众,判长奏假庠东锡庆院以广学舍为太学,诏从之。介、复辈益喜,以为教道之可兴也。
《长编》,卷三十,太宗端拱二年二月:“以国子监为国子学。” 国子监,在宋代既是一个主管教育的行政机构,从太宗端拱二年(989)开始,又成为一个教学单位。 这种情况与唐代国子监的只是教育行政机构不同。田况在这里提到的“为讲学之地”的“国子监”,即“国子学”,既不同于唐代的“国子监”概念,又非后文提到的“假庠东锡庆院以广学舍为太学”的“太学”,这一点务须注意。
《宋会要辑稿·崇儒一》;《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三》。 《景文集》,卷十四。 (北宋)欧阳修:《居士集》,卷二十五,《胡(瑗)先生墓表》。 田况此处所讲的太学兴建之前,国子监生员寥寥、门可罗雀的情况,我们还可由庆历二年天章阁侍讲王洙所上的《论国子监札子》中提到的“居常讲筵无一二十人听讲者” 的情况,以及同年任国子监直讲的宋祁《学舍诸生罕至或累旬依席不讲愧而成咏》诗相参证。 这种情况与庆历四年太学初建即开始兴盛,“学者自远而至,太学不能容,取旁官署以为学舍”的情况造成鲜明对照。
为什么一前一后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原因之一是学生成分的改变。《宋史·选举志三》曰:
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初无定员,后以二百人为额。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
据前引王洙庆历二年《论国子监札子》,这一变化大抵即发生在庆历新政之时。王洙之奏曰:
又:国子监除七品以上子孙许召保官试补外,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弟例不收补,以此每遇科场,多有冒称品官子孙,难以详别,或兴词诉。请仿唐制,立四门学,以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孙补充学生。
详《长编》,卷一百三十九,庆历三年二月辛酉条。 详《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壬子条;《长编》,卷一百五十三,庆历四年十一月戊午条;《宋史·选举三》;《宋会要辑稿·崇儒一》;《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三》;《玉海》,卷一百十二,《学校·庆历太学》。 唐制:国子学,生员300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为之;太学,生员500人,以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四门学及律、书、算等,方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孙。故王洙奏议中有“请仿唐制”云云。这一建议次年二月即被采纳施行, 庆历四年又改称“太学”。
如前节所论北宋下层知识分子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所引起的社会地位的变化一样,北宋中期太学生源的扩大,将唐代地位低下的四门学升格为太学,对宋学的产生和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无疑是十分重大的。而这一重大变化,就教育制度自身内部来说,起始也就来自州县学校蓬勃发展的推动。因为州县学校的生源,主要是下级品官及庶人之子孙,他们中的学业优秀者的进一步深造的迫切要求和社会需要,自然也就打开了冷落多年的全国最高学府的大门。
《河南程氏文集》,卷七,《回礼部取问状》,《二程集》,第568页。 原因之二是教官素质的变化。庆历二年以前的国学教官,大抵以科举考试中得高第的文学之士充任,如上文提到的以“累旬依席不讲”为愧的宋祁。庆历四年太学兴建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就在当年,即有诏下湖州,取胡瑗在湖州州学中的教育法以为太学法。胡瑗本人随后也于皇祐末年来太学任教授。在胡瑗充国子博士之前,太学教官中声名最著者为孙复。程颐说:“往年胡博士瑗讲《易》,常有外来请听者,多或至千数人;孙殿丞复说《春秋》,初讲旬日间,来者莫知其数,堂上不容,然后谢之,立听户外者甚众,当时《春秋》之学,为之一盛,至今数十年,传为美事。” 孙复之外,还有范仲淹极力推荐的李觏。最早的则是《儒林公议》提到的石介。石介是欧阳修、田况的同年进士,景祐年间曾与王洙同任过南京府学的教职,孙复、李觏在来太学之前,也均在地方上讲学多年。这一事实的本身,就说明了太学之兴,从师资的改善到教学法的建立,均由州县学校之盛建中得到有力的促进。
除此之外还可以举出一个十分重要而且饶有趣味的事实,即在上面提到的太学初期四位著名的先生胡瑗、石介、孙复、李觏之中,除石介之外,其余三人皆由屡试不第的白衣人出身。关于孙复举进士不第、李觏应制举不中,《宋史》本传皆已明载。由胡瑗的传记则看不出他是否应过举。《宋史·儒林一》只说他因范仲淹之荐,于景祐初奉诏进京参加更定雅乐的时候,犹以“白衣对崇政殿”。今考《长编》卷一百十八,“景祐三年二月丙辰,湖州乡贡进士胡瑗召对崇政殿”。又同书卷一百十九,景祐三年九月壬辰,以乡贡进士胡瑗试校书郎,赏其定乐之劳而遣之。是为胡瑗曾预乡荐,终以布衣入仕之证。
详《李觏集》,卷二十七,《上范待制书》。 详《李觏集》,附录,《直讲李先生年谱》。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九,《明隐》。 李觏景祐四年乡举即不录。 应试茂材异等科下第乃在庆历二年(1042)七月。 其失利原因据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载(详见拙稿第三章第四节所引),原因是阁试由《孟子注》出题而李觏“全不记所出”。李觏治学不重注疏,“皆自大处起议论” ,《孟子》注疏全不记出处,很有可能。孙复五十岁之前,“凡四举进士”,“四举而不得一官” 。其在《上范天章书》等文章中痛斥科场专守汉唐注疏之弊,即有感于中。可知三人之应举落第,虽然可以从多方面去寻找原因,学术上走在时代的前面而与庆历改制之前的科举考试内容之冲突,乃是最重要的一点。
《长编》,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正月己卯条。 《长编》,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七月记事。 《宋元学案》,卷六,《士刘诸儒学案》引《西浙名贤录》。 在北宋中期,像胡瑷、孙复、李觏这样以科场中落魄之士而成为学校中的优秀教师的学者,是很多的。如福州进士陈烈,“庆历初预乡荐,黜于礼部,遂不复践场屋” ,回乡后教授儒业于里中,从学者数百人,熙宁间侍神宗经筵的福建学者陈襄,尝“延见”而“尊以师礼” 。又如钱塘学者吴师仁,“尝肄业太学,名闻缙绅,应举不第,退居田里,甘贫守道,每授学者以诚明义理之学,而不为异端之说,士习为之向风” 。另外还可以举出拙稿下章第一节将要提到的仁宗皇祐年间进士,应制举黜落归而讲学乡里,开永嘉理学之先的王开祖等等。
在上述诸人中,教学水平最高的是胡瑗。据欧阳修《胡先生墓表》,庆历年间,“其在湖州之学,弟子去来,常数百人,各以其经转相传授,其教学之法最备”,“礼部贡举岁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当时”。为什么先生自己在青年时代应举不第,后来经他教出来的学生,却有一半左右得中礼部之选?联系到上节所论庆历前后北宋科举的划时代性变化,宋学草创时期之与北宋中期社会文化背景之间,儒学复兴与科举改革、教育改革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正可一目了然。胡瑗、孙复、李觏、陈烈、吴师仁、王开祖诸人,皆宋学初期著名之学者,彼等不遇于前而开一代学风于后,充分地说明了这一问题。
当然,正如一个好的语文教师并不一定自己就能写一手好文章一样,应举与教书两方面的才能,有时候不会完全一致,这里面还牵涉到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一点恰恰与宋学的开创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以上文提到的“其教学之法最备”的胡瑗为例,庆历新政时被采用为太学法的湖学之法,据《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十引北宋李廌记,大要是分经义、治事(治道)两斋。经义斋的具体教学方法是“时召之使论其所学,为定其理,或自出一义使人人以对,为可否之;当时政事俾之折衷”;治事斋的具体做法是“学者有欲明治道者,讲之于中,如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这些方法,与汉唐注疏之学之唯以章句、训诂为务,区别十分明显。宋学重议论、贵实用之时代精神的得以兴起,义理之学的终于取代训诂之学、文章之学,与此即有密切的关系。
北宋教育改革对宋学形成与发展的推动,到熙宁年间第三次兴学高潮掀起之时,又进一步表现在教学内容的改革方面。前此胡瑗改革教学法,以义理之学代替传统的记诵先儒经传,之所以首先在苏湖之学试验取得成功而渐次才能推广到国子监与太学,主要原因便是国子监作为朝廷控制的候补士官教育的中央机构,在课程设置、教科书的采用等方面远不如地方学校那么自由而富于弹性。孙复明道、景祐年间,上书范仲淹,呼吁修改九经(即官定学校科举之书),同样反映了这一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国子经筵对学生没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困学纪闻》,卷八,《经说》:“古之讲经者,执卷而口说,未尝有讲义也。元丰间,陆农师在经筵,始进讲义。自时厥后,上而经筵,下而学校,皆为支离曼衍之词。说者徒以资口耳,听者不复相问难,道愈散而习愈薄矣。” 太学盛建,石介、孙复、胡瑗、李觏等相继来太学任教官之后,汉唐注疏已逐渐被义理之学所代替,但新的统编教材一时又没有形成。从原则上讲,此时国子监、太学与州县学校的法定教科书,只是儒家经典的原文。至于解释,则随教官之所见,无一定之教材。有的话,也只是根据学生听课记录整理的“口义”,以及神宗时期开始出现的由教演者本人事先写成的“讲义”之类(据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讲义自陆佃始 )。如胡瑗有《周易口义》十二卷(门人倪天隐整理)、《春秋口义》五卷、《洪范口义》二卷,石介有《易口义》十卷,孙复有《易说》六十四篇,晁说之有《论语讲义》五卷,曾肇有《书讲义》八卷,江与山有《周礼秋官讲义》一卷等。这些当时大抵都是教授学者们自编的临时教材。用个人的专著当教材,自然也就难免要出现“一人一义、十人十义”,“异论纷然”的局面了。
《宋史·选举志三》引神宗语。 鉴于这种“今谈经者人人殊” 的现状,宋神宗令王安石主持编定《三经义》,于神宗熙宁八年颁于学官,其主要意义也就在于宋学兴起之后,第一次使各级学校有了统一的教材。而如前节所述,这是宋学家自儒学复兴之初即具有的理想。《宋史·王安石传》论《三经义》之行,有云:
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
“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对于章句训诂之说,自然是一个最沉重的打击,拙稿以熙宁变法为宋学取得彻底胜利的标志,除了科举考试的“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的写进法令之外,亦有见及于此。
《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庚寅条。 《长编》,卷二百二十七,熙宁四年十月戊辰、己卯记事;《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三》;《宋史·选举三》。 作为北宋第三次兴学的高潮,熙宁时期王安石新法关于学校的改革还有四项重要的措施,并于熙宁四年(1071)开始实行。关于地方学校,是年三月尝下令“诸路置学官,州给田十顷为学粮,元有学田不及者益之,多者听如故” 。关于太学,共三项。第一是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两庑建讲书堂四;第二是增置太学专职教员——直讲为十员(元丰三年改称太学博士);第三是正式在太学推行三舍法,由外舍、内舍逐渐升至上舍,学行卓然优异者可以通过考选直接除官。
《长编》,卷一百四十八,庆历四年四月壬子,判国子监王拱辰、田况、王洙、余靖奏以锡庆院为太学,从之。又同书,卷一百五十四,庆历五年正月己巳,诏复以太学为锡庆院如故。 学田的普遍给置,使第二次兴学时已大规模建立的州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太学方面,第一项扩大校舍本是庆历兴学的壮举之一,可惜锡庆院被借用八个月之后便随着范仲淹改革的失败而被收回。 熙宁兴学,使北宋太学从此有了固定而宽裕的校址。
第三项“三舍法”,本来也是仁宗年间已经酝酿过的意见(详欧阳修《奏议集》卷十六《议学状》,嘉祐元年作),作为通向科举改革的第二步也是最根本的措施——学校考选取士制的桥梁,三舍法使太学具有免试入仕的推荐权,从而大大提高了它的地位,再加上拥有独立的校舍和专职的教授,太学到此时实已由附庸蔚为大国,势倾国子监本身了。
熙宁兴学作为北宋教育改革中最成功也最关键的一次,其主要意义,其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即在于《三经义》作为法定教科书的颁发,再加上太学校舍扩大、教员增加、教学制度完善之后,最终结束了从前国子学时代中央高等学府不景气的状况,一变而真正成为全国教育事业的中心,反过来对地方学校施加影响和进行领导。从时间断限上讲,北宋太学的这一变化与宋学的进入朝廷并占据全国思想文化之主导位置的时间大致相仿。从文化社会网络之间的相互影响来说,前者的成功无疑是对后者的巨大推动。正如熙宁期间的科举改革,确定了“义理之学”的法律地位,这一次教育改革,为宋学的创造、传授与传播,提供了一个中心基地,同样是制度方面的保证。
另一方面,宋学崛起并走向繁荣之后,也反过来给教育事业以积极的影响。到北宋第四次兴学,其推动作用,表现得也就更为明显了。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十。 按:本文末注:徐(必达)本、吕(留良)本全文后有注:“熙宁元年上,时为监察御史里行。”今考《宋史·神宗纪》:“熙宁二年八月辛酉,以秘书省著作佐郎程颢、王子韶并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又“熙宁三年四月己卯,监察御史里行程颢罢为京西路同提点刑狱。”上注“元年”当是“二年”或“三年”之误刊。 第四次兴学的主要改革措施是在熙宁新制的基础上,宋徽宗于崇宁三年(1104)下诏将神宗朝的“三舍法”由京畿推广到地方,“并罢州郡发解及省试法,其取士并由学校升贡” 。本次兴学运动,由于得力于当时的权相蔡京,历来遭到不好的评价。其实,就事论事,作为北宋兴学的第四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这次兴学实是熙、丰学校改革的深入与继续。它不仅使王安石生前未能实现的理想付诸实践,而且使太学的事业达到了极盛。而从本质上讲,这次兴学所实施的,实际上是宋学繁荣期新儒家们的理想之所寄托。“三舍法”与学校取士本于王安石已如前述,逐级考选、州县升贡的办法也早见于熙宁二年(1069)程颢所上的《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 :
渐自太学及州郡之学,择其道业之成,可为人师者,使教于县之学,如州郡之制。异日则十室之乡,达于党、遂,皆当修其庠序之制,为之立师,学者以次而察焉。县令每岁与学之师,以乡饮之礼会其乡老。学者众推经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于州之学,以观其实。学荒行亏者,罢归而罪其吏与师;其升于州而当者,复其家之役。郡守又岁与学之师,行乡饮酒之礼,大会郡士,以经义、性行、材能三物宾兴其士于太学,太学又聚而教之,其学不明、行不修与材之下者,罢归以为郡守学师之罪。升于太学者,亦听其以时还乡里,复来于学。
曾巩于神宗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所上的《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也提出过同样的建议:
《曾巩集》,卷三十。 诚令州县有好文学、厉名节、孝悌谨顺、出入无悖者所闻,令佐升诸州学,州谨察其可者上太学。以州大小为岁及人数之差,太学一岁,谨察其可者上礼部,礼部谨察其可者籍奏。自州学至礼部,皆取课试,通一艺以上,御试与否,取自圣裁。
曾巩是王安石的少年朋友,熙宁变法之时则政见不同。程颢从熙宁二年开始,即已经是王安石的对头了。但诸人在以学校取士这一点上,是如此的一致。以这些设想同《文献通考》等所记载的崇宁以后取代科举取士而推行的县学、州郡学、太学三级通过淘汰制筛选的办法互相参看,可知这种以学校代替科举的努力,正是儒学复兴之后宋学成长的必然结果。
北宋教育之盛,除了前面述论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办学校之四次大规模兴建之外,还表现在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即书院和私学的勃兴。
(东汉)班固:《两都赋》,详(梁代)萧统:《昭明文选》,卷一。 欧阳修谈到唐宋五代以来儒家文化之颓势时说:“五代之乱极矣,干戈兴,学校废而礼义衰”。这里将“学校废”与“礼义衰”连举,并以前者为后者的原因,充分表现了儒学复兴之后宋学家对学校教育的重现和对五代儒家传统文化之传播陷入衰废的现象的批评。不过学校毁坏的现象,从安史之乱以来即然。如唐代宗时士人即有“弦诵之地,寂寥无几,函丈之间,殆将不扫”之叹。这一现象之所以出现,从政治上寻找原因,自然与8世纪中期以来中国社会的动乱直接有关。但即使在盛唐时期,两汉那种“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 的盛况,也未能再度出现,这究竟又是什么因素在起作用呢?依我看,学校兴废的问题,正好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变迁。
(东汉)班固:《汉书·儒林列传》。 (唐)韩愈:《韩昌黎文集》,卷一,《师说》。 汉、唐两代文化,在北宋以前,虽然并列为儒家传统文化的两个重要代表时期,但前者以章句训诂为主要形态,与儒家经典之学贴得较近,后者以诗赋、文章为主要形式,与经典的关系,相对来说也就远了一点。要而言之,汉儒以传经为职业,传经之学,务需师授;唐人以辞章为学问,辞章之学,贵在自得。务需师授,故学校兴;贵在自得,故师道废。汉代传经,严师弟授受之法,如西汉孟喜从田王孙学《易》,因改师法,遂不得进太学当博士。 唐代“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 ,以称人师为可耻。学校兴废消长系于世运之变,即此可以窥其文化演进之根源。
《武夷新集》,卷十七,《代人转对论太学状》:“贡部以乡举为先,诸生以两馆为耻。”此处“太学”即指国子监所设弘文、崇文两馆(从唐制),非北宋仁宗庆历之后新兴的以唐代四门学生员为对象的太学。 韩愈曾两度担任过国子博士,他在《师说》中提到的这种情况,在北宋沿袭唐制,重声律、科举之式的初期,依然存在。即如擅长四六之体的杨亿,代人作《转对论太学状》,也以当时朝廷只重视乡试,士大夫子弟率以入国子学为耻的风气为患。 文辞既适于自学,只要家中有书就行了,而这一点,当时一般士大夫的家庭就已经完全可以做到了(说详下)。
(南宋)吕祖谦:《东莱集》,卷六,《白鹿洞书院记》;(南宋)王应麟:《玉海》,卷一百七十六。 关于宋初四书院,(南宋)王应麟:《玉海》,卷一百七十六亦有嵩阳而无石鼓,似即据吕祖谦《白鹿洞书院记》。又(南宋)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州县院》有“五书院”之目,依次作嵩阳书院、石鼓书院、岳麓书院、应天书院、白鹿书院。似兼两说而综合之。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 《长编》,卷七十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庚戌条。 另一方面,孤寒之士要在科场取得同势家子弟角逐的胜利,却迫切需要一个可以提供图籍与师资的读书场所。于是私人学校应运而生。如天圣元年(1023)应知兖州孙奭之聘而成为北宋第一个州学教授的杨光辅,据《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记载,前此即曾居山聚徒讲学三十余年。南宋学问家吕祖谦说:“国初,斯民新脱五季锋镝之厄,学者尚寡,海内向平,文风日起,儒先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师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睢阳及是洞(白鹿洞)为尤著,今所谓四书院者也。” 可知像这类私人传授的形式,在州县官学兴起之前,已很普遍。最有代表性的即所谓宋初四大书院。《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七》所载略有不同,它们依次是:庐山白鹿洞书院,太平兴国二年赐额;衡阳石鼓书院,太平兴国二年赐额;南京应天府书院,大中祥符二年赐额;潭州岳麓书院,大中祥符八年赐额。主要区别是有“石鼓”而无“嵩阳”。 同书同卷载:“两京嵩阳书院,至道二年(996)赐额。”此外还有:“江宁府茅山书院,天圣二年(1024)赐额。”这些书院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除校舍之外,都设有一个规模可观的图书馆,供学习者使用。以应天府书院为例,据《宋史·隐逸上》,宋初处士戚同文尝“筑室聚徒,请益之人不远千里而至”。同文死后,府民曹诚“出家财即同文旧舍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千五百余卷” ,“博延生徒,讲习甚盛” 。像应天府书院这样有名的书院是如此,其他声名稍逊而未列入“宋初四大书院”的如洪州(今江西南昌)华林书院,也是如此。
“华林书院”之称,见于北宋王禹偁《小畜集》卷十《寄题义门胡氏华林书院》诗题,其诗有联云:
力田岁取千箱稻,好事家藏万卷书。
详《小畜集》,卷十九,《诸朝贤寄题洪州义门胡氏华林书斋序》。 《宋史·孝义·胡仲尧传》载:“胡仲尧,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至数百口。构学舍于华林山别墅,聚书万卷,大设厨廪,以延四方游学之士。”其言可征。王禹偁寄题华林书院诗作于淳化五年(994)十月, 可知在太宗之朝,已有华林书院之名。“聚书万卷”,规模实不小于应天书院。据《长编》卷十九、《玉海》卷五十二,建隆初,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所藏书仅一万两千余卷。就藏书量言,华林书院一家之蓄,已达到宋初皇家图书馆的水平。
皮锡瑞谈到两汉经学为什么只能采取记诵的方式而形成训诂之学的原因时说:
《经学历史》,第131页。 汉人无无师之学,训诂句读皆由口授,非若后世之书,音训备具,可视简而诵也。书皆竹简,得之甚难,若不从师,无从写录,非若后世之书,购买极易,可兼而载也。
近世出土了大量的秦汉简策,这些汉学盛行时代上古中国的书籍形式,是用刀刻在竹片上,再用牛皮绳子捆在一起的,不唯传刻不易,工本极高,而且翻阅、流通、保存也均不方便。一般士人家中,是无法置备的。皮氏此言,洵为的见。由此可知,汉儒所谓幼童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并非钻研之深,实缘当时物质条件所限,无法“视简而诵”,而只能依靠口头授受,故进展至慢。至于当时的所谓精舍,从形式上看,似乎已像宋代的书院。其实区别甚大。主要之点便是后者有一个收藏丰富的图书馆可供学生自己阅读并展开讨论,前者则只是教师有书,学生基本上是无书的听众。自己可以直接读书和与同学讨论,故“出以己意”、“好议论”之宋学精神兴。学者无书而仅靠口耳相传,故拘拘于章句、训诂记诵之学而不敢越一家、一经之定见。一经且不能越,要汇通百家,出以义理,岂不难哉!
北宋政和间进士、南宋绍兴时中书舍人朱翌的《猗觉寮杂记》卷下载:“雕印文字,唐以前无之。唐末益州始有墨版。后唐方镂九经,悉收人间所收经史,以镂版为正。见《两朝国史》。”此事可参见(北宋)王溥:《五代会要》,卷八,后唐长兴三年(932)记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一,《后周纪二》,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五月记事;(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南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五;(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经说》。 到唐代,虽然纸张的使用已很普遍,但书籍的流通,基本上仍靠手工抄写,后来虽然发明了雕板印刷的技术,但未及大规模推广。 文字传写之不易,书籍购求之困难,直到唐末五代依然存在。景德二年(1005)真宗视察国子监图书馆,问国子祭酒邢昺书板多少,邢昺说:
《长编》,卷五十九,景德二年五月戊申朔条。 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经史正义皆具。臣少时业儒,观学徒能具经疏者百无一二,盖传写不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时之幸也。
邢昺(932—1010)生于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少时业儒”当指五代。可知雕板印刷虽昉于唐,但到五代时,刻书尚寥寥,文人学子读书仍靠手抄。所谓传写不给,也就是无力承担传写书籍所应付出的巨大劳动和昂贵费用。这是当时知识分子读书少、藏书少的主要原因。
关于抄书的费用与后来雕板印刷工本的差异,缺乏详细的史料证明,但我们仍然可以根据《长编》卷一百零二,仁宗天圣二年十月辛巳条,记当时刑部开始采用摹印(镂版摹印)的方式颁行赦书之事的夹注中找到有关的记载。据《长编》本条引王子融之言云,寇准前此曾建议模印赦书以颁四方,众以为不可而止,至是宰相王曾始用之。“旧制,岁募书写费三百千,今模印,止三十千。”由知手工抄写的工本,与早期雕板印刷相比,犹是后者的十倍,一般家庭自然无力负担。难怪邢昺少年从学之时,生徒能自备教科书(自具经疏)者,百人里头没有一二个。
(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三,《进士试题》。 《宋史·赵普传》。 关于文人学子因为“传写不给”而读书少、藏书少的情况,直到宋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前节提到,太宗淳化三年(992)御试礼部所贡士,赋题为《卮言日出》,状元孙何以下皆不知所出,相率叩殿槛乞太宗告诉他们出处后方能下笔。 宋初开国首相赵普,终其生,书箧中仅藏一部《论语》。 这从主观方面固然反映了当时读书的风气尚未形成,但从客观方面讲,书籍工本高,购求之不易,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上引邢昺这番话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五月说的。所谓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而板本大备,所作的比较,当指赵宋开国之初与真宗朝,其比例是1:30左右。可知真宗朝乃北宋刻本印书激增之始。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举出别的史料加以旁证。如《长编》又载有大中祥符三年宋真宗与资政殿大学士向敏中的一段对话:
《长编》,卷七十四,大中祥符三年十一月壬辰条。 (真宗皇帝)谓(向)敏中曰:“今学者易得书籍。”敏中曰:“国初惟张昭家有三史。太祖克定四方,太宗崇尚儒学,继以陛下稽古好文,今三史、《三国志》、《晋书》皆镂板,士大夫不劳力而家有旧典,此实千龄之盛也。”
由这段对话,我们不仅可以知道11世纪初期北宋雕板印刷骤盛的一般情况,而且了解到除经书之外,历代史籍也大量刻印,实是汉唐以来千年之中未曾有过的盛事。
(南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十引(北宋)邵伯温:《易学辨惑》。 到仁宗之世,不仅官家刻书,连民间私人刻书业都很快发展起来,并形成了杭州、开封、成都和闽中等四个中心。作为北宋政治与文化的中心,仁宗时开封聚集了大批从事刻售图书业的商人,其中也包括文人学者。如北宋较早写作古文的穆修(979—1032)天圣间年老多病,向亲友贷款募工镂板,印韩柳文集数百帙,在京师相国寺设肆发售以为生计。 又如治平年间,程颐兄弟随父珦赴汉州任所,在成都街上碰见一个箍桶匠,发现他随身带有一本《易经》。于是兄弟两人当场便同他讨论起学术问题来。足见到仁、英之际,不仅士大夫不劳力而家有旧典,连一般平民也藏得起经史子集了。洪州胡氏既然有“岁取千箱稻”的财力,其好儒而“家藏万卷书”,也就很容易做到了。
正像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因东南五路特大旱灾而有福建占城稻的大规模推广,水稻产值超过早先一直居于领先地位的小麦而跃居第一,因而促成了11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生产力的重大变化,导致北宋中期经济之空前繁荣一样,真、仁之际雕板印刷的大规模推广,对于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复兴和宋学的产生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远不止于书院之勃兴这一点,也不只限于前文提到的文化传授方式由口耳相传的记诵之学变为讲论学问的义理之学这一方面,其他还有诸如为知识分子的文化创造活动提供了较前代远为丰富的物质条件,以及文化传承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文化传播速度的革命性变化等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这里暂不展开论述,且就本节的主题继续述论私学自宋初以来的发展。
《苏轼文集》,卷十四。 (南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十二引(北宋)张师正:《倦游杂录》。 (北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四;《范文正公集·范文正公尺牍》,卷下,《睢阳戚寺丞》。 《宋史·胡仲尧传》提到来华林书院读书的有“四方游学之士”。这一点与州县官学开办初期,只限于以本乡本土的生徒为对象不同(事实上随着学校教育的向纵深发展,官学的这一限制也被打破),它对于促成社会文化的流动,促成宋学自由议论精神的生成,均有一定的积极影响。那么,这些为书院图籍收藏的丰富而被吸收过来的“四方游学之士”究竟是些什么人呢?华林书院因留下的史料太少,无法统计。就应天书院讲,宋学初期的著名文人学者范仲淹、孙复、石介、张方平等青少年时代都在这里读过书。据《范文正公年谱》引范仲淹遗事,范大中祥符年间尝在南都学舍(应天府称南京,故应天府书院别名南都学舍)苦学五年,往往 粥不充,日晏始食。苏轼《张文定(方平)墓志铭》说,张方平“年十三,入应天府学” 。按:当作入应天府书院。以应天府书院为应天府学,乃在景祐二年(1035)十一月辛巳,详《长编》卷一百十七。张方平(1007—1091)天禧三年(1019)十三岁,其时尚无应天府学,东坡记事偶误。苏轼之铭又说,张方平“家贫无书,尝就人借三史”。石介天圣八年(1030)应举之前,亦曾寄读南都学舍,“其固穷苦学,世无比者” 。而孙复天圣五年来南京索游上谒之时,“老母无以养”,因范仲淹的资助和推荐方入书院就读。 范仲淹原籍江苏吴县(今苏州),石介兖州奉符(今山东泰安)人,孙复晋州平阳(今山西临汾)人,只有张方平为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本籍。这些寄读私人书院的学生,不唯来自四方,而且都是家贫而无力购置图书的下层士庶子弟。这与庆历改制之前,高级官僚子弟有入国子监读书的特权而并不认真去听讲的情况,适成鲜明之对比。
宋初以来书院的兴起,不仅促成了“四方游士”的跨区域流动,体现了社会贫富等级变化所带来的精神文化方面的要求,为新兴的一代知识分子提供了复振儒家传统文化的物质条件,而且也为天圣、景祐年间州县建学热潮的到来开辟了道路。
(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五。 据《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七》,州县开始建学之后,书院仍不断涌现,“而其田土之赐、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学”。这大概指的是南宋的情况。就北宋而言,书院大抵只盛于第一次兴学高潮即州郡学盛建之前。州郡官学大成之后,书院或改组或归并,绝大多数成了府学或州学的前身。洪迈所说“庆历中诏诸路州郡皆立学,设官教授,则所谓书院者当合而为一” ,指的正是这种情况。《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神宗熙宁七年四月己巳条,还载有朝廷对此的明确规定:
诏州学已差教授处,管下有书院并县学旧有钱粮者,并拨入本学,补试生员,选差职掌,余官毋得干预。从国子监请也。
其实早在熙宁、庆历之前,这种归并就已经在进行了。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应天府书院于景祐二年(1035)的改作应天府学。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二十载有《移府学诸生》文,其中概述南京应天府学之校史的一段云:
南京学立于故大谏戚公,成于今留守夏公。大谏为建学宫,学之有取无不给,唯养士具之未称;留守从天子请田千亩,以食于学,养士之具又称……自大谏至留守三十年矣,而学乃成。
《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 《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七》。 《长编》,卷一百零六,天圣六年十二月癸未条。 《长编》,卷一百十七,景祐二年十一月辛巳条。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二十,《上南京夏尚书启》:“介顷由学官,登于幕府,天与其幸,会公之来。” 大谏戚公指戚纶,戚纶卒赠左谏议大夫。南京应天府书院最早其实应当从戚纶之父戚同文的岳丈宋城楚丘人杨悫私人办的学舍开始,事详《宋史·隐逸上·戚同文传》。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府民曹诚出资即同文旧宅扩建为书院,并请“以学舍入官”、“召明经艺者讲习” ,得到准许,诏赐额“应天府书院”,而且“仍令本府幕职官提举,以诚为府助教” 。仁宗天圣六年十二月诏免应天府书院地基税钱, 逐步由私学变成半官方性质。景祐二年十一月,仁宗下诏以应天府书院为应天府学,仍给田十顷 ,则变为完全的官学了。石介《移府学诸生》所谓成于今留守夏公,指的正是景祐二年南京府学的得到正式批准。夏公即夏竦,北宋王珪《华阳集》卷三《夏文庄公(竦)神道碑》“景祐元年(竦)徙青州,明年徙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可证。石介所云“请田千亩”,千亩即十顷。据前引《长编》卷一百十七,这一请求得到了批准。当时石介正在南京留守推官任上,并兼任学官。
综上可知,大中祥符二年(1009)、景祐二年(1035)并是南京学校史中两个有代表意义的重要时期,但只有后者,才是应天府书院变作应天府学即成为州郡官学的标志。南宋吕中《大事记讲义》以及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五,皆根据前者以大中祥符二年为北宋州郡置学之始,实混二者而言之。如前所述,这一混淆,自苏轼《张文定(方平)墓志铭》已开始了。
孙复景祐元年下第事,详《范文正公集·范文正公尺牍》卷下《与孙明复书》:“正初奉邀,东门之别……至桐庐,闻足下失意。”《长编》,卷一百十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丙辰,“诏仲淹知睦州”,是则范仲淹至桐庐(睦州属县)闻孙复下第正在景祐元年。 宋初书院之建,不仅为天圣、景祐之间掀起的州郡建学热潮打下了物质基础,而且将民间私人讲学时所积累的“教养之规”带到官办学校的教学组织中来。为了方便起见,仍以石介为例。石介提举南京府学教官之前,不仅曾在它的前身应天府书院寓学,而且前此一年,还有在家乡奉符筹办泰山书院的经验,详《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二《赠孙先生》和《乙亥冬,富春先生以老儒醇师,居我东齐,济北张泂明远、楚丘李缊仲渊,皆服道就义,与介同执弟子之礼,北面受其业,因作百八十二言相勉》。石介天圣八年(1030)庚午与欧阳修等同中进士,至乙亥冬,入仕已五年,而景祐元年(1034)孙复依旧是个落第进士, 石介为他构屋泰山,折节拜他为师,其目的已超出了一般投师受业以求仕进的功利考虑,而在于弘扬师道,为重振儒家礼义而以身作则。据当时人王辟之记载:
(南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十引《渑水燕谈录》,《徂徕石先生文集》附录四《事迹、评论》已收录,今本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无此条。 徂徕石守道(介)常语学者曰:“古之学者急于求师。孔子,大圣人也,犹学礼于老聃,学官于郯子,学琴于师襄,矧其下者乎!后世耻于求师,学者之大蔽也。”乃为《师说》,以喻学者。是时孙明复先生居泰山之阳,道纯德备,深于《春秋》。守道率张〔泂〕北面而师之,访问讲解,日夕不怠。明复行,则从;升降拜起,则执杖屦以侍。二人者,久为鲁人所高,因二人而明复之道愈尊。于是学者始知有师弟子之礼。
欧阳修尝谓师道废久矣,明道、景祐以来,学者有师,自胡瑗、孙复、石介三人始(详下章所引《居士集》卷二十五《胡先生墓表》)。可知石介景祐元年的这一番举动,在北宋文化史上实有深远之意义。而师道之振作,实由书院开始贯彻到州县学校,逐渐由下而上,进入太学等文化中枢。从后来的影响看,则以善于教学的胡瑗为最巨。据欧阳修《胡先生墓表》,由苏、湖到太学,胡瑗的学生或踞高位,或散在四方,“随其人贤愚,皆循循雅饰。其言谈举止,遇之不问可知为先生弟子”。俨然一个风格相同的学术团体。
《长编》,卷三,建隆三年九月记事,《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南宋)罗从彦:《豫章文集》,卷一。 《长编》,卷一百八十六,嘉祐二年十一月末记事。 《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三》;《靖康要录》,卷六。 自古文人儒士,最喜结成群体,如战国之百家争鸣,东汉之处士横议,魏晋之竹林七贤,中唐之牛李党争。赵宋建国伊始,即禁及第举子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 正出于防止党争重演之企图。随着书院、学校之兴而带来的师道重振,使知识分子群体意识大大复苏。政治上,自庆历经元祐,党议迭起,以迄北宋之亡。学术上,从皇祐末嘉祐初胡瑗、孙复“在太学常相避” 开始,至靖康元年洛学传人、国子祭酒杨时之请毁王安石配飨之像、劈《三经》版和指苏轼为邪学,以及以中斋叶生为首的“王学之党”和以止善斋沈生为首的“苏氏之党”两者之间的斗争, 越演越烈。文学上,自宋初三诗派(白体、昆体、晚唐体)至北宋后期的江西诗派,与前代相比,已有明确的结社意识,等等。这些派别斗争之所以形成,当然有复杂的社会背景,从文化方面考虑,除了佛教的宗派意识之引进等原因外(关于佛教、佛学与宋学的关系,拙稿后文将列专章述论),师道复兴引起的门户之见,恐怕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长编》,卷二百七十五,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条;又《宋史·陆佃传》。 详《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九。 毫无疑问,学术上的歧异与政治上的纷争,常常会交织在一起而互为表里,但在宋学繁盛之后,政治态度的不同并不能割断学问上的师生之谊。如王学门人陆佃,在王安石当政之时,并不赞成新法,后预修《神宗实录》,仍能据理力争,使安石得免旧党史官之谤。 又如前揭杨时,因同乡的关系,受蔡京提拔官至谏议大夫。蔡京在北宋末年因政争的需要大力提倡王学,杨时却恪守师说而不变。再如前文提到的元祐初年太学生要为王安石致奠而尽师弟子之礼,受到旧党刘挚、王陶等人的同情和宽容。可知到北宋后期,学术上的师承,和宋学家们所提倡的“道统”一起,已逐渐形成了一股某种程度上超越政治权力的文化力量。溯其渊源,则以真、仁之际乡党之学兴而“学者始知有师弟子之礼”为始。程朱之徒,念念不忘胡瑗、孙复、石介“三先生”, 实有所自。
《范文正公集》,卷七。 从书院到州县学校到太学,北宋教育对于宋学的推动,还包括促进了宋学时代精神如议论精神、批判精神、怀疑精神和实用精神等等的形成。上文已经介绍过胡瑗分经义、治事两斋教养学生的做法。治事斋之富于实用精神,由其课程设置(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和名称,一望便知。经义斋由其所采取的“论其所学”,讲论经书之义理而即当时政事以折衷的课堂教学法看,与汉学之徒以训诂、记诵为务,亦大异其趣。范仲淹天圣五年所撰的《南京书院题名记》说:“鲁堂章甫如星,缝掖如云。讲议乎经,咏思乎文。经以明道,若太阳之御六合焉;文以通理,若四时之妙万物焉。” 《宋史·范仲淹传》介绍范氏在南京应天府书院讲学的情景时说:“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所谓讲议乎经、感激论天下事,与湖学之强调议论与实用,完全一致,而这两者,正是宋学最重要的时代精神。
胡瑗在湖学的教育法,庆历年间是被取为太学法的,范仲淹则是庆历时期教育改革的首席主持人。关于书院与地方学校教学实践中所贯彻的议论精神和实用精神之影响太学,并进而影响到随着太学盛建而进入中央的义理之学,不待言而后明。另外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更加直接的例子。从天圣年间应天府书院的学生,到景祐元年提举应天府书院的学官,到景祐二年以南京留守推官而兼任应天府学的教职,到庆历三年升任国子监直讲,庆历四年成为北宋太学初兴的第一任教授,在石介短短的一生中经历了从书院到州学到国子监到太学的全过程,而其前后敢于议论、敢于批判的精神一直不变。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十九,《去二画本记》。 《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十三,《上刘工部书》。 (北宋)田况:《儒林公议》,卷上。 景祐元年,石介初莅南京,即利用职权,在学生中发动了一场去掉佛、老画像,而要求在图书馆(书库)中独供孔子之像的斗争, 而不惜与当时的顶头上司南京留守刘随针锋相对。 庆历三年,石介供职国子监这当时的全国最高学府期间,“好议都省时事,虽朝之权贵,皆誉訾之” 。而在他的带动下,如来自四川的学生何群,“嗜古学,喜激扬论议”,以公开焚毁平生所为赋八百篇的过激行动向有关当局示威,被同舍目为“白衣御史”,已如上节所述。至于宋学始于应天府书院时期的怀疑精神,则由与石介同时担任国子监直讲的孙复执教太学期间“讲说多异先儒”而带进决定文化导向的全国最高学府。到此,私学、官学,州郡、太学,学校、学术,已融为一体,蔚为富于11世纪时代色彩的宋学之精神。
《宋史·张载传》。 (北宋)陆佃:《陶山集》,卷十五,《傅(明孺)府君墓志》。 《朱子语类》,卷一百,《邵子之书》。 详张立文:《宋明理学研究》,笫276页,引河南巩县程村现存南宋绍兴丙子(1156)程晟所刻石碑文。 《陶山集》,卷一,《依韵和李知刚黄安见示》。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书院归并于州郡之学以后,宋学家所开创的私人讲学风气,却依然存在,并向学术性更强的方向发展。如仁宗嘉祐初年张载来京师坐虎皮说《易》,听从者甚众,而二程亦与; 英宗治平年间王安石在金陵设帐授徒,讲性命之理; 神宗熙宁年间邵雍在洛阳讲演“先天之图”,二程与张载相约去听讲; 元丰五年程颐受文彦博馈赠,于伊阙南鸣皋镇得庄田十顷,建伊皋书院(伊川书院),著书讲学其中,“从游之徒,归门甚盛” 。可知在北宋几次兴学之后,官办学校虽已大备,私人讲学仍有很强的吸引力。陆佃回忆治平年间王安石居丧金陵开门授徒的盛况时,曾有“诸生横经饱余论,宛若茂草生陵阿”,“余初闻风裹粮走,愿就秦扁医沉疴” 之句,程颐论学校选择教师之重要时举出来的例子,也是私学:
《河南程氏文集》,卷七,《回礼部取问状》,《二程集》,第564—565页。 如胡太常瑗、张著作载、邵推官雍之辈,所居之乡,学者不远千里而至,愿一识其面,一闻其言,以为楷模。
王安石、胡瑗、张载、邵雍,都是一代宋学之大家,显而易见,学生之所以这样不顾一切地寻找上述诸人,乃出于对名师的追求。这种现象,在当时十分普遍。如熙宁元年知制诰宋敏求因转对上言,就将它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向朝廷提出。他的分析正是:
《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十,引《山堂考索》。 州县有学舍而无学官,四方之士轻去乡里,以求师也。
至徽宗朝,这一现象愈益加剧。许多真正有学问的学者纷纷跑到私人的书院中去执教:
(南宋)陈傅良:《止斋文集》,卷三十九,《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 崇宁以后,舍法加密,由是文具胜而利禄之意多,老师宿儒,尽向之书院。
书院一度冷落之后的重新振起,即与知识社会这种求访名师的价值取向紧密相关。这一价值取向,反映了北宋书院制度和私人讲学风气对于社会流动和文化传播的积极促进,正是一种自然选择的规律在起作用,其结果不仅加强了宋学自由议论之风的发展,而且助长了众多学派的形成和竞争。
下章我们即从宋学的总体出发,分阶段概述一下宋学的历史发展及其时代精神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