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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齐晋两派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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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政论之生不能离了他的地方人民性,是从古到今再显明没有的事情。例如放任经济论之起于英,十八世纪自由论之起于法,国家论及国家社会论起于德,所谓“拜金主义”者之极盛于美,都使我们觉得有那样土田,才生那样草木。中国在春秋战国间东西各部既通而未融,既混而未一,则各地政论之起,当因地域发生很不同的倾向,是自然的事。战国时风气最相反的莫如齐秦,一以富著,一以强称;一则宽博,一则褊狭;一则上下靡乐,一则人民勇于公战;一则天下贤士皆归之,一则自孝公以来即燔灭诗书(见《韩非子·和氏》篇)。齐则上下行商贾之利,秦则一个纯粹的军国家,齐之不能变为秦,犹秦之难于变为齐。秦能灭齐而不能变其俗,秦地到了汉朝,为天下之都,一切之奢侈皆移于关中,而近秦之巴蜀,山铁之富甲于世间,然后其俗少变,然关西犹以出将著闻。(时谚:“关东多相,关西多将。”)在这样的差异之下,齐晋各有其不同的政治,亦即各有其政论是应该的。

但秦在缪公一度广大之后,连着几代不振作,即孝公令中所谓“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者。及献孝两世,然后又有大志于中国,而关东贤士,因秦地自然之俗而利导之,如卫鞅。不有关东贤士,无以启秦地之质,不有秦地之质,亦无以成关东贤士之用。此样政治之施用在秦,而作此样政论者则由三晋。晋在初年亦全是一个军国家,和东方诸侯不同,和秦国历代姻戚,边疆密迩,同俗之处想必甚多。即如晋国最大之赵孟,本是秦之同宗,晋之大夫出奔,每至于秦。晋在后来既强大,且富庶,渐失其早年军国的实在。既分为三之后,只有赵国沿保持早年的武力。韩、魏地富中国,无土可启(魏始有上郡,后割于秦,遂失边境),有中土之侈靡可学,遂为弱国。在不能开富不能启土范围之内,想把国家弄得强且固,于是造成一种官术论,即所谓中子之学,而最能实行这些官术论者,仍然是秦。

所以战国时的政治论,略去小者不言,大别有东西两派。齐为东派,书之存于后者有《管子》《晏子》。这个政论的重要题目是:如何用富而使人民安乐,如何行权而由政府得利,如何以富庶致民之道德,如何以富庶戒士卒之勇敢,如何富而不侈,如何庶而不淫。《管子》书中论政全是以经济为政治论,《晏子》书论政全是以杜大国淫侈为政体论。返观韩魏官术之论,及其行于秦国之迹,则全不是这些话,富国之术,只谈到使民务本事,而痛抑商贾之操纵,执法立信,信赏必罚,“罚九赏一”,“燔灭诗书”,重督责而绝五蠹(《商君书》作“六虱”)。盖既富之国,应用其富,而经济政策为先(齐既衰之国,应强其政,而刑名之用为大(韩魏);新兴之国,应成一种力大而易使之民俗,以为兼并之资,而所谓商君之法者以兴。这便是《管子》《晏子》书对于《商君》《韩非》书绝然不同的原因。

管晏商韩四部书都很驳杂,须待下篇论诸子分析时详说,此处但举齐学晋论几个重要分素。

齐学 《管子》书没有一个字能是管子写的,最早不过是战国中年的著作,其中恐怕有好些是汉朝的东西。今姑以太史公所见几篇为例,《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之旨要,太史公约之云:

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与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

轻重权衡《管子》书中言之极详,现在不举例。《管子》书中义,谲中有正,变中有常,言大而夸,极多绝不切实用者,如《轻重戊》一段,思将天下买得大乱,而齐取之。齐虽富,焉能这样?这固全是齐人的风气。然其要旨皆归于开富源以成民德,治民对邻,皆取一种适宜的经济政策。《晏子》书文采甚高,陈义除贬孔丘外,皆与儒家义无相左处。齐人好谏,好以讽辞为谏,晏子实淳于髡所慕而为其隐语讽辞者(见《史记》),齐人后来且以三百篇为谏书。

三晋论 齐虽那样富,“泱泱乎大国风”,但其人所见颇鄙,大有据菑莱而小天下之意。孟子每言齐人所见不广,妄以自己所有为天下先,如云,“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若晋则以密迩东西周之故,可比齐人多知道天下之大,历史之长,又以历为百余年中国伯主,新旧献典,必更有些制作,故三晋政论当不如齐国之陋,然又未免于论术多而论政少,或竟以术为政。关于刑名之学之所起,《淮南·要略》说得很好:

申子者,韩昭侯之佐。韩、晋之别国也。地激民险,而介于大国之间。晋国之故礼未灭,韩国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后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后相缪,百官背乱,莫知所用:故刑名之书生焉。(此言亦见《韩子·定法》篇,《韩子》书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谁抄谁者。)

申子刑名之学用于秦晋,用于汉世,此种官术自其小者言之,不过是些行政之规,持柄之要。申子书今虽不可见,然司马子长以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大约还没有很多的政治通论。不过由综核名实发轨,自然可成一种溥广的政论。所以韩子之学,虽许多出于名实之外,然“引绳墨,切事情”,亦即名实之推广,不必因狭广分申、韩为二,两人亦皆是韩地的地道出产。申子书今佚,然故书所傅申子昭侯事,颇有可引以证其作用者。

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颦一笑,颦有为颦,笑有为笑。今袴岂特颦笑哉?吾必待有功者!”(上两事见《韩子》《说苑》等,文从《通鉴》所引。)

《韩非子》的杂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韩非政论之最精要处在《五蠹》《显学》两篇,这是一个有本有末的政论,不可仅把他看做是主张放弃儒墨文学侠士者。《显学》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长,不录。

《商君书》纯是申韩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韩子》中“五蠹”之论。商君决不会著书,此书当是三晋人士,因商君之令而为之论。《韩非子》说家有其书,则托于商君之著书,战国末年已甚流行,《韩非子》议论从其出者不少。

我们现在可以申韩商君为一派,而以为其与齐学绝不同者,《韩非子》书中有显证。

(《定法》第四十三)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同篇下文又云)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难二》第三十七)景公过晏子,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履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或曰:“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也。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北且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囷,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处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于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囷而赐贫穷,论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岂可以雪耻哉?”

按,上段必是当时流行《晏子谏书》中一节,下段必是当时流行《管子》书中一节,所谓“因祸以为福,转败以为功”者,为韩子学者皆不取此等齐人政论。

今本管、韩书中皆多引用《老子》文句处,《管子》在汉志中列入道家,而太史公以为申韩皆原于道德之义。按,此非战国末年事,此是汉初年编辑此类篇章者加入之采色,待下篇论诸子文籍分析时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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