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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四川保路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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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以后,四川发生了波澜壮阔的保路风潮。

引起这个风潮的,是清廷的所谓“铁路国有政策”。这政策的制定人,是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他藉口全国铁路的干线必须由政府官办,只有支线才能让老百姓自己筹款兴筑,就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怂恿摄政王载沣,以粤汉铁路北段(从湖南宜章到湖北武昌)及川汉铁路广水、宜昌段与宜昌夔州府段交给英、美、德、法四国修建管理,换取六百万镑的借款。公,可以苟延清廷典当度日的残喘;私,可以抽取回扣。

盛宣怀未尝不知道,这粤汉铁路与川汉铁路早已在光绪二十八、九年(1902年、1903年)间由清廷准许老百姓成立公司,集款自筑,官督商办。单就四川一省而论,老百姓所缴的款子已有一千二百四十万两以上。

摄政王依照他的奏章,于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1911年5月9日)颁了一道上谕,说:“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除支路仍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从前批准干路各案一律取消。至应如何收回之详细办法,着度支部、邮传部,凛遵此次谕旨,悉心筹划,迅速请旨办理。”

度支部与邮传部才定出了所谓“收回”的办法:(一)湖南、湖北两省人民所缴的股金,十足发还。(二)广东人民移到了五月二十一日所缴的股金,只发六成。(三)四川人民所缴的股金,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已经在宜昌被用作川汉铁路工钱与材料钱的,换给“保利股票”;第二部分,现存七百余万两,“或仍入股,或兴实业,悉听其便。”

如此的办法,对于业已激动的四川人心,等于是火上加油。在成都的川汉铁路股东已经约集了各团体代表,于五月初一日在川汉铁路公司开会,议决由翰林院编修伍肇龄领衔,向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递上一件呈文,请王人文代奏清廷,说:“川汉铁路纯依国家法律而成立,既无收回国有之理由,恐致酿成外有之惨祸。应即合恳督部堂据情电奏,请旨收回成命。且按照公司律,非开股东大会不能决议。似此朝旨迫切,少数股东谁敢承认接收?并应速恳督部堂迅予电奏,请旨饬下邮传部督办大臣,暂勿派员接收,免致激乱人心,别生枝节。”

参加此次大会的,有四川咨议局的代表在内。王人文不便替股东大会代奏,便在他的奏文中说是替“四川咨议局代奏”。结果,遭到清廷申斥。

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碰了清廷钉子以后,又在五月十五日替四川铁路公司代奏了一次,而且于五月二十三日,亦即“保路同志会”成立以后的第二天,奏请清廷治盛宣怀以欺君误国之罪。

保路同志会的成立经过,见于王人文在这一件奏折之中的是:“本月二十一日,成都各团体集铁路公司大会,到者二千余人,讨论合同,及于国家与铁路存亡之关系,一时哭声震天,坐次在后者多伏案私泣。臣饬巡警道派兵弹压,巡兵听者亦相顾挥泪。”

“三余书社主人”在他的《四川血》一书之中,叙述得较为详细:“路公司以川路收回国有,事机危迫……因于五月二十一日招集在省股东及各团体筹商,到会者数千人,皆以收路国有,川人可从,收路为他国所有,川人死不能从。此次铁路借款合同,名非抵押,实则拱(手)奉(人)。况因此借债,路权、政权两受干涉。埃及覆辙,危机在即。佥谓吾辈今日之集会,实亡国民之集会也。死中求生,惟先决死。能舍一部分之死,或可得全部人之生。会时人人号恸,人人决死,组织保路同志会,拼一死以破约保路。四座痛号,哭声干霄。”

这一次开大会的地方,是杨遇春的宫保府。四川铁路公司本就设在这宫保府。先由邓孝可报告了盛宣怀所签的借款合同。合同是在四月二十二日签的,共有二十五款。借款金额是六百万镑,按九五折实付,实际上借了五百七十万镑,而还本付利按照六百万镑计算。利率是年利五厘,每半年付利一次。开工前后,由四国银行团先在借款内垫出六十万镑,作为备用款,年息六厘。分期还本,从满了十年以后开始。未满十年,中国政府即使有钱,也不许还本(企图省掉利息)。十年以后,未满十七年,中国政府可以随时自备款项,还清本利,但利息须照债票票面加付百分之二点五(也就是多付半年利息)。满了十七年,中国才能够随时自由还清本利。

作为此次借款的抵押品的,是(甲)湖北厘金,每年约关平二百万两;(乙)湖北盐税每年附加江防经费与新加二文捐,每年约七十万两;(丙)湖北赈籴捐,每年约二十五万两;(丁)湖南厘金每年约二百万两;(戊)湖南盐道库正厘,每年约二十五万两。以上,总计约五百二十万两。这几种税收,倘若中国政府不按期交付此次借款的本息,便必须连同“他项合宜之内地捐”,“即行交与海关管理”。

借款的另一条件,是筑路的总工程师,武昌、宜章段必须用英国人,广水、宜昌段必须用德国人,宜昌、夔州段必须用美国人。

筑路的器材,除铁轨由汉阳铁厂供应外,都必须由英、法、德、美的人优先供应,都必须由中英公司及德华银行经手,加给佣金百分之五。

这借款合同的种种条件,都带有浓厚的“势力范围”色彩,而势力范围在历史上每每是瓜分的前奏。不仅四川的爱国同胞,预感到亡省亡国之痛,湖南、湖北、广东的爱国同胞也是如此。湖南巡抚杨文鼎曾经奏告清廷,说:“湘省自闻铁路干路收归国有,群情汹惧,哗噪异常,遍发传单,恐滋煽动。”湖南省咨议局而且呈请杨文鼎代奏:“湘路力能自办,不甘借债。”湖北的人民,在表面上虽不如四川、湖南两省之激动,然而其后武昌起义之所以一举成功,却与保路运动很有关系。广东境内的粤汉铁路,原已由清廷给美国的合兴公司建筑,因此而触英国之怒,于是在这一次的借款合同中,清廷不得不答应立刻从六百万镑的借款之中,扣去美金二百二十万二千元,还给合兴公司,外加利息,把美国人的势力,从英国的势力范围之中排挤出去。广东老百姓,对这一点也看得很清楚。

邓孝可在五月二十一日的大会所报告的,只能是借款合同的简单内容。不过,合同的全文,当时已传遍成都。在邓孝可报告了以后,提议组织“保路同志会”的是罗纶。罗纶在当时是四川咨议局副议长。他的提议被热烈通过。他被举为副会长,咨议局的议长蒲殿俊被举为会长。

依照保路同志会简章,该会的宗旨是“拒借洋款,废约保路”。该会的会员,不限于四川本省人。会员每十人公推评议员一人,评议员每五人公推评议长一人。会议分为大会、评议员会、评议长会,皆无一定的会期。会中事务,由会员自由担任,分为四部:总务、演讲、文牍、交涉。各部每星期必须开会一次。

在保路同志会成立的一天,大众于开会以后全体走到布政使衙门,向布政使兼护理总督王人文请愿,进了衙门,站在大堂门前。王人文亲自出来,对他们讲话,表示同情,答应他们对朝廷力争,说他在任一天,决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结果是,他自己出面,参了盛宣怀一本。过了若干天,摄政王叫人通知他:“贵护督具奏折一件,奉旨留中钦此。”所谓“留中”,便是留在宫中,不予答复。

王人文在六月初二日,又上了一道折子,代奏罗纶等二千四百余人联名的呈文。呈文的主要内容,是请求“谕旨敕下内阁,会同各部妥议具奏,速将邮传部所订借款合同,即行废弃,嗣后关于外债事项,请敕下资政院照院章十四条第三款议决施行。其川路公司办理及款项事件,请敕下四川总督,令该公司照钦定股东公司律召集股东会解决,呈请查核施行。至盛宣怀蔑法媚外,误国殃民,尤恳严治其罪,以重国典。”

王人文在这篇奏折的末尾,替保路同志会的人士说了很多句的好话:“讲演虽甚痛切,然从无扰乱治安及不守秩序之言论行动,未便辄加干涉,致激他变。”

清廷给王人文的答复是:“铁路国有政策,早经宣示;借款合同,系有旨谕令签押,决无反汗之理。该护督一再禀奏,殊属不合,著仍凛遵迭次谕旨办理。倘或别滋事端,定惟该护督是问。”

不久,王人文便丢掉了“护理四川总督”的职务,奉召以“督办川滇边务大臣”的职衔到京“候讯”。他遵旨离开成都北上,于八月十一日走到西安,被护理陕西巡抚钱能训留住。钱能训把军机处寄来的一道命令交给他看,这命令是叫他留在西安“听候查办”。查办他什么?原来,四川保路风潮已经在七月初一以后一再扩大,清廷要他负责,治他的罪。(所好,八天以后就有了武昌起义的事;清廷不再将他查办,而仅仅撤去他的侍郎衔,开去川滇边务大臣差使,“交部议处”。部议,将他革职了事。九月初一(10月22日),陕西独立;王人文折回四川,由四川转赴上海,由上海去天津。其后,在天津隐居了几十年,与世无争。)

赵尔丰在闰六月初九日接任四川总督。他是汉军正蓝旗人,历任知县、同知、道员、川滇边务大臣、驻藏大臣。在永宁道任上,捕杀了一百多名会党的领袖,博得了“赵屠户”绰号;在边务大臣与驻藏大臣任上,屡屡对藏胞作战,厉行改土归流政策。

赵尔丰有办法对付会党与藏胞,却没有办法对付保路同志会的人士。保路同志会不仅在成都有广大的群众,在多数的各府州县也都设了分会。在重庆的领袖,有朱之洪;在自流井的,有曹笃(叔实);在井研的,有方潮珍;在青神与荣县一带的,有萧参与张颐;在威远与富顺一带的,有刘裕光。这些人,连同成都的蒲殿俊、罗纶、张澜、邓孝可等等,并非都是革命党人,其中蒲殿俊而且是著名的反对革命、主张君主立宪的分子。清廷坚持收铁路干路为“国有”,弄得立宪党人情愿与革命党合流,区区赵尔丰怎能挽回这个局面呢?

在保路风潮之中推波助澜,给清廷帮倒忙的,又有端方、瑞澂。端方是满洲正白旗人,姓托忒克氏,考中举人,捐得了员外郎,历官郎中、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宣统元年(1909年),他在直隶总督任上,于慈禧太后梓宫奉安之时,因“横冲神路”而丢官。宣统三年,他花了几十万两银子,买得了“督办川汉粤汉铁路”的肥缺,一心向盛宣怀讨好,希望挤走赵尔丰,取得四川总督的地位。瑞澂是满洲正黄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贡生出身,当过笔帖式(录事)、主事、员外郎、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因端方之荐而升为江苏巡抚,最后作了署理湖广总督。此人最怕端方抢他的湖广总督,便竭力怂恿端方挤赵尔丰。而且不惜以湖北的兵交给端方带到四川去。

赵尔丰对于保路同志会,起初也不想采取强硬手段。他替四川铁路公司股东会颜楷等人,代奏了一篇弹劾盛宣怀的呈文,于闰六月二十一日寄到清廷,清廷给他一个置之不理。七月初七,清廷又收到他一道电报,里面说:“此时如纯用压力,反抗必藉此而起。”清廷在这一天,早已知道,成都及若干外县已经从七月初一日开始,相率罢市罢课了。

成都及外县的罢市罢课,可说是端方与盛宣怀引起来的。端方派了一个李稷勋,充任所谓“川汉铁路驻宜(昌)总理”。这李稷勋不与股东们商量,便把公司存在宜昌的现款数百万元交邮传部。股东会要求撤换李稷勋,盛宣怀反而请旨,以“钦命”的方式提高李稷勋的地位。“钦命李稷勋为川汉铁路驻宜总理”的电文,在七月初一日到达成都;当天下午,成都便开始罢市、罢课。

罢市罢课的另一导火线,是瑞澂与端方两人的一篇联名会奏,奏文中有这么几句话:“自铁路国有命下,反抗者尽少年喜事之人。公正绅董,多不谓然。询之蜀人,众口佥同。……请饬川督严重对待,以遏乱萌,而靖地方。”赵尔丰把这篇奏文交给保路同志会会长蒲殿俊看,蒲殿俊在初一日的上午的股东大会中报告给大家听。“报告甫毕,会场一片哭声、喊声、骂声、捶胸跌足声、演说声、纠察整饬秩序声,会长静众声,轰动会场。时有拍案大哭,致推翻几案者数起,又茶碗破裂声、几案倒声,满场热焰欲烧。于是会场有喊须罢市者,有喊须停课者……”

七月初一日这一天,成都的空气真够紧张。上午,开了股东会大会,蒲殿俊报告了端方与瑞澂的会奏,引起公愤;中午,钦命李稷勋为川汉铁路驻宜总理的电文到达成都,立刻,全城便飞满了传单,传单上说:“自明日起,全川一律罢市罢课,一切厘税杂捐,概行不纳,邀求收回成命。四川七千万人同白。”差不多同时候,赵尔丰出了一张告示,告示上说:“谕尔商民,莫听浮言。如有误犯,拿办可怜。妥议路事,必须文明。何若妄举,自害安宁。苦言相劝,大众敬听,贸易照常,各谋营生。”下午两点钟,保路同志会举行会员大会,到会的传说有数万人之多,情况的悲壮热烈,更甚于上午的股东大会,公推罗纶与邓孝可到督署见赵尔丰。散会的时候,全城的过半数商店已经关门。赵尔丰向罗、邓二人表示:“为邮传部而罢市,则风马牛不相及。为川督而罢市,自问无对不起川人之事。……欲得日后的事好办,须得本日仍照旧开市。”罗、邓二人说:“我们自当设法向商民劝解。但是,罢市与暴动不同。倘若仅仅罢市而不暴动,川人的秩序仍在,望大帅始终维持。”赵尔丰与罗、邓等人邀集了公司重要股东与若干绅士,在夜间二更时候(十一点钟左右),开会研究维持秩序、防止暴动的办法。王人文此时还不曾离开成都(官职是川滇边务大臣),也到了会场,发表演说。和他一齐来演说的,有署理提法司周善培。“圜而观听者约数千人。”开会的结果,是议决了“由各街公举三四公正明白人,朝夕与区官接洽。街中有暴动者,街众见之,则一面劝阻,立即报知举出人,与巡警劝阻之。不听,则请区官处理之。巡警见之,亦先报知举出人劝阻之。不听,则处理如法。”

大家于是便用了保路同志会的名义,写了很多张布告,叫市民(一)勿在街市群聚;(二)勿暴动;(三)不得打教堂;(四)不得侮辱官府;(五)油盐柴米,一切饮食,照常发卖。

第二天七月初二,全城入于罢市罢课的状态(除了杂货饮食店以外),家家门口贴了光绪皇帝的神位,有些是用红纸写的,有些是用红纸印刷的。多数牌位上,所写的是“光绪德宗景皇帝之神位”,左右两旁,各写六个小字,右边是“庶政公诸舆论”,左边是“川路准归商办”。这两句话,是从光绪一次诏书中摘下来的。(神位上的“光绪”二字,应该写作“大清”才对。但是,倘若没有光绪二字,老百姓很少知道德宗景皇帝是谁。主持保路运动的人,用心良苦。)

有些老百姓,头上顶了一张光绪皇帝神位的纸条子,在街上走。

也有人在重要的街道的中心搭了席棚亭子,里面供了光绪皇帝的神位,弄得大小官员皆不能骑马、乘轿而过,必须步行,绕过亭子的旁边走。

单就成都一城而论,秩序一直很好,没有所谓“暴动”的事,一直到七月十五日(9月7日)的上午为止。赵尔丰却在七月十五日的上午,诱捕了保路同志会的九个领袖:蒲殿俊、罗纶、邓孝可、颜楷、张澜、胡嵘、江三乘、叶秉诚、王铭新。

赵尔丰为什么要如此?自从罢市、罢课开始以来,他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清廷电陈不能采取强硬手段:“似此本应惩治,然人民皆未滋扰暴动,碍难拿究”(初三日电);“故此次罢市、罢课,人心坚固,谓国家如俯恤民情,川路暂归商办;并请将借款修路一事,交资政院议决,院议通过,不敢再有异辞,否则举凡一切赋税杂捐,概不完纳,政府若不转圜,人民亦将坚持以待,官吏保持治安,人民亦不暴动,如用强迫手段,即以全省之力对待之云云。……尔丰受事之初,已窥其隐患,故思潜移默运,收拾人心。……惟有仰恳王爷(内阁总理庆亲王)、中堂(内阁协理那桐),密为代奏转圜,拯救危局,倘能准交院议,即可转危为安,若始终坚持,则祸乱不知所届”(初四日电)。“尤恳中堂(那桐)顾念全川,维持大局,倘蒙谕交(资政)院(咨议)局分议,拯救眉急,可事从容布置,不胜感祷。日昨英领来函,议及路事,拟将宜归已用之款,暨现存之款,仍还公司,令川自修川境之路,名为枝路,一以符先朝商办谕旨,一以符干路国有,枝路准民自办之旨,亦不相背,如与公司议妥后,伊即电达驻京各国领袖公使及英使云云,所言是否可行及能否办到,尚不可知”(初七日电)。“总之,此事非和平即激烈。如朝廷准归商办,大局或不致十分破坏。如不准所请,则变生顷刻,势不得不用兵力剿办,成败利钝,实不可臆计。”(初十日电)

赵尔丰为什么突然在七月十五日变更主张,诱捕了保路同志会的九个领袖?次要的原因,是清廷有命令给他,叫他“严拿首要”。主要的原因是:清廷在七月初九日命令端方进四川,“按查路事”,又在七月十二日命令端方赶紧起程,“许带兵队”。而且,湖广总督瑞澂,与端方沆瀣一气,拨了不少兵队给端方。端方的气焰,灼灼逼人,分明是要来四川抢赵尔丰的总督。

至于,在荣县与彭县,先后发生了人民接收稽征局与捣毁稽征局的事,虽则也影响了赵尔丰的决策,其重要性却不如“严拿首要”的圣旨与端方之带兵入川。

荣县人民之接收稽征局,是在七月初四日(领导人是革命同志王天杰);彭县人民之捣毁稽征局,是在七月初七日。而赵尔丰在初十日致电清廷(内阁协理大臣那桐),对这两县的事竟然一字不提,仍在说“如朝廷准归商办,大局或不致十分破坏”。可见他并未怎样重视这两县的事。

甚至,他在七月十五日上午柬邀了蒲殿俊等九人,加以扣留之时,可能仍不过是一种做作,藉以敷衍清廷,保全禄位。(事实上,被捕者不止九人;另有三人也被逮捕:彭芬、蒙裁成、阎一士。)

赵尔丰不曾料到,扣留九人的消息一经传出,不到正午,便有几千个老百姓手捧光绪神位,于各街公举的“街正”领导之下,走到总督衙门,一排一排地跪在地下,替九人求情。他一时仓皇失措,一面自己派人在衙门附近放火,藉便事后栽诬,一面让小人之尤、营务处田徵葵,下令对跪着的老百姓开枪,当场就打死了三十二人,而且又纵容兵士在各街追杀了若干人。

事情闹到如此地步,如何收拾得了?

全城的人民动了公愤,宁死也要和他一拼。同盟会同志曹笃“跳走南门,与朱国琛就农事试验场,裁木板大书‘赵尔丰先捕蒲罗,后剿四川,各地同志速起自救自保’二十一字,于夜分投(锦)江中,乘秋涨顺流,不一日,几传遍川西南”。

成都郊外及附近各县的人民,在保路同志会的号召之下,当天晚上便有成万的人来到成都,虽则赵尔丰已经关了城门,虽则赵尔丰的兵又从城墙上开枪,他们却留在城墙周围不走。于是,成都在事实上入于被围的状态。城外的电报杆子被砍断。不久,城东五十里的龙泉驿,也入于义民的掌握。

新津县的县城,被义民占领,县知事被杀。双流县的县城,也被义民占了一个短时间。武装的义民,称为“同志军”。在七月十七日这一天,赵尔丰的军队与同志军,在“红牌楼”地方有了一次大战。七月二十一日,同志军的武字营在周鸿勋的指挥之下,连胜赵军,又打到红牌楼。

赵尔丰在七月二十三日向清廷电奏说,“官军自十六日迄今,连战七日,防内攻外,东驰西击,刻无暇晷。”

龙泉驿与双流县城,虽则不久便被赵军“收复”;新津县城却一直被周鸿勋守得很好,守到八月二十二日(10月13日),武昌起义以后的第三天,才因弹尽粮绝,重新入于赵军之手。

四川保路会派来北京的代表刘声元,向摄政王递呈文,两次均被门房挡住。他跪在地安门路上,等到摄政王经过,拦舆告状,被捕,交步军统领乌珍审问。乌珍对他很同情,派人护送他回会馆。七月十九日,他又递了一封呈文到庆亲王的府里。庆亲王叫乌珍将他押解回籍。

旅京的四川同乡,包括官吏、商人、学生,在四川会馆开了几天的会,上了好几次的呈文与奏折,替四川的老百姓诉冤。其中,只有以法部左丞曾鉴领衔的京官联名呈文,被都察院转奏,在七月二十三日奉旨抄给端方,“按照所陈各节,查明实在情形,秉公分别核办。”

清廷在七月二十三日也加派了岑春煊去四川,“会同赵尔丰办理剿抚事宜。”岑春煊是广西西林人,当过四川总督与两广总督。赵尔丰接到消息,十分不安。端方来,已经构成对他总督地位的威胁。岑春煊来,更叫他心焦。

清廷不久又授权岑春煊统率川省新旧各军及各路援军。岑春煊兴高采烈,从上海的寓所乘轮西上,到了武昌。他在离开上海以前,打电报给四川文武官吏“不许贪功生事,不得擅行杀戮,即倡乱之人情节最重者亦暂行羁留”,等候他到川以后再行查讯。同时,他打电报给四川的父老子弟,说:“春煊衰病侵寻,久无用世之志。然念及蜀事糜烂,吾父老子弟,已在颠连困苦之中,不能不投袂而起。……春煊一至,即当进吾父老子弟于庭,开诚布公,共筹所以挽救之策。父老子弟果有不能自白于朝廷之苦衷,但属事理可行,无论若何艰巨,皆当委曲上陈,必得当而后已。倘有已往冤抑,亦必力任申雪,不复有所瞻徇。”

岑春煊到了武昌以后,在八月初八日也打了一个电报给邮传部,再度建议“将收回路股,均照十成,现款发还。”(他第一度作此项建议,是在上海启程以前,打电报给清廷,奏请“敕部”如此如此。)他在这再度建议的电报中,加强语气,说:“股款全还,实为要义,若未能照允,则事终难定。自愧病躯,仍必极力请退,免误事机。”

第二天,湖广总督瑞澂打了一个电报给盛宣怀,说:“今午与西林(岑春煊)论川事,其意仍坚持:一,不主办首要;一,商股非还给十足现银不可。……果西林挟此宗旨,则平乱不足,反以长川人之骄。……澂窃为西林危之。……闻西林既视大部复奏为进止,则将所请各节量为议驳,西林势必力辞,趁此降旨照准。则于川事、西林两方面均可顾到。”瑞澂的动机,实际上完全替端方谋四川总督的位置,何尝是替“川事”或岑春煊本人着想。

端方在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活动到“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的差事,奉旨在武昌设立“公所”,于六月间到任,又奉旨去四川查办保路风潮。他在七月十六日离开武昌,八月初九到达夔州府,八月二十二日到达重庆,九月二十二日到达资州(资阳)。随他而来的,有步兵第十六协的三十一标三个营,与三十二标的一个营。

步兵第十六协原驻湖北,被瑞澂拨交端方,带来四川。协统姓邓,名承拔。三十一标的标统,姓曾,名广大。三十二标的标统,姓孙,名安国。这两标里面的革命党人很多,不过,两标的领袖(文学社的标代表)江国光与单道康二人,由于必须留在武昌,积极准备起义工作,向上峰取得了“留守”的职务,不曾入川。

端方在中途接到武昌起义的消息,便扣留一切提及此事的信件,不让军官与兵士知道风声。因此之故,大家到了资州,仍旧如同睡在鼓中。有一位梁瀛州,从成都托人带来密函给杨毓林,杨毓林告诉管带(营长)陈镇藩,陈镇藩在端方命令官兵准备开拔、移军陕西之时,首先表示反对,而且在训话以后公然剪了辫子,向端方挑战。(陈镇藩是湖北安陆人,同盟会会员,一度被东京本部派充湖北支部长,当时因事未能回鄂就职。)

端方没有正当理由将部队开往陕西。清廷已经在他未离重庆之时,任命他署理四川总督。他应该赶紧到成都去上任,不该放弃职守,企图带兵北去陕西逃难。

事实上,他不但已经知道武昌起义,武汉三镇入于革命军之手,也知道了重庆在十月初二日(11月22日)独立。当时有一种谣言,说天津已为“孙文”占领,京师已经失守,隆裕太后和宣统皇帝去了山西。这谣言,端方也听到了,便动了移军北上、到陕西去迎驾的念头。

成都,他不敢去,怕吃赵尔丰的亏。他对赵尔丰结了深仇,而赵尔丰的武力非他的四个营可比。赵尔丰有第七镇(师)的两个标(第六十六标与第六十八标),又有防军六个营。

他和赵尔丰结仇,除了意图争夺总督位置以外,是他在八月二十八日电致内阁,说七月十五日事件,责任在赵尔丰及其营务处总办田徵葵。“川中罢市、罢课,不戕官吏,不劫仓库,绝非逆党勾结为乱。其十五日居民失火,仅系南打金街民人自行失慎。人民赴辕请释蒲、罗诸人,统领(总办)田徵葵开枪击毙者数十人。逾日城郊附近居民闻知,人人首裹白巾,冒雨奔城下求情,又为官兵开枪击毙者约数十人。众情乃大愤。至‘自保商榷书’,并无‘独立’字样,并无保路同志会及股东会图记。其中且有‘皇基万世’语,况其书并非蒲、罗等手作。”

端方的这一封电报,等于是参了赵尔丰一本。赵尔丰于七月十五日事件发生以后的当天,曾经电请那桐代奏,说“川人此次以路事鼓动人民……遂图独立。……始则抗粮、抗捐,继则刊散‘四川自保’传单(四川自保商榷书),俨然共和政府之势。……旋于昨夜探悉,逆谋益亟,已聚匪徒近万,即于十五日意乘不备,前来督署烧杀。尔丰……一面凛遵严拿首要前旨,将蒲殿俊、罗纶、邓孝可、颜楷、张澜、胡嵘、江三乘、叶秉诚、王铭新设法诱擒;一面出示解散,安抚居民。不意午刻猝有匪徒数千,先使人在督署附近放火,以图扰乱,旋即凶扑督署。……”

清廷在九月初五日(10月26日),根据端方的八月二十八日电报,降旨:王人文与赵尔丰交部议处;田徵葵与提法司周善培、候补道王掞革职;蒲殿俊等九人释放。

赵尔丰在九月十八日向清廷反告端方一状,说端方“主张释放倡乱首要各犯,未奉朝旨,已先将奏稿传示绅民,一面大张晓谕,风声所播,已定之人心又复骚动。”又说,端方“始则徜徉鄂省,惟日电迫尔丰严压川民,又电劝骈诛首要。及至督兵入蜀,是时省城附近各州县匪徒蜂起,亟盼援兵,迭奉谕旨饬其迅速来省,与尔丰和衷商办,尔丰亦复一再电催。乃端方不肯由四川北路进省筹商,迂道改赴重庆,逗留月余。……川事为之一误再误,不可收拾。端方到省之日,即将为川人独立之时”。

事实的演变是:端方到不了省,在十月初七日的黎明便死在三十一标内部的革命党人之手。促成四川独立的,不是端方,而是赵尔丰本人。赵尔丰在十月初六日(11月26日)把印信交出给蒲殿俊;次日成都各界宣布四川独立,举蒲殿俊为“大汉四川军政府正都督”,朱庆澜为副都督。

端方在死前的几天,一再向部队声明,自己不是满洲人,而是“投旗”才有四代的汉军旗人,原姓陶,不姓托忒克。他特地印了名片,名片上的姓名是“陶方”二字。(他生平喜用“匋斋”二字作为别号,然而他确是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

杀他的革命党人,多数属于武昌的文学社。被大家公推来执行他的死刑的,有五位同志:任伯雄(永森)、卢保汉(原名保清)、姚鸿圣、丁鹤本、孙世栋。他的弟弟端锦,同时死在另一革命同志贾志刚之手。当天晚上,大家公举陈镇藩为步兵第十六协统领,代替曾广大的位置,通电响应武汉的中华国民军鄂军,议决全部开拔回鄂,帮助鄂军对清军作战。他们到达武昌,是在十二月初一(1912年1月19日),那时候,鄂军与清军已入于停战状态。

以上,只是四川保路风潮的一个轮廓。

历史的事实,从不单独存在。此一事,必有彼一事为因。甲事,也常常与乙事、丙事、丁事等等同时并发,或略有参差。叙述历史的人,只能把事实一件一件地叙述;因此之故,就免不了有所先后,也不得不就若干事实之中有所选择,有所取舍。

本书虽则是名为“细说”,实际上只能就主要的事实,细说一个经过而已。

例如,被保路同志会派往京师去的代表,不只是刘声元一人,另有阮峘、李孔阳、黎绍芬三位。然而,这三位并未被逮捕押解回籍。关于这三位的活动,我因此只得从略。在京师的几位四川籍御史,包括赵熙,曾经上奏章替家乡的老百姓说话,我也只得略去。

在七月十五日的屠杀事件之中,黄学典(季陆)是幸免于难的若干人之一。当时,他仅有十二岁,是小学生保路同志会的会长。以我所知,他藏有很丰富的有关四川保路风潮的材料,而且花了不少工夫加以整理。我希望他把这些材料早日发表出来。

有若干极有趣味的小故事,夹在可歌可泣的大故事里面,我也只得为了顾及行文的线索与脉络,而不得不加以割舍。关于保路风潮,如此;关于其他的大事,也如此。

不应该割舍,而值得另写一章的,是武昌起义以前四川革命同志前仆后继的各次起义。尚秉和在他的《辛壬春秋》里,有这么几句话:“川僻在西南,交通阻绝,素无同盟会党踪迹,徒以激于冤忿,揭竿而起,故乱数月而省城不陷。及武昌兵起,大江南北踵迹独立,川人始实行革命矣。”

尚秉和似乎不知道,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因写了《革命军》而在上海租界入狱的邹容,是四川人。

同盟会自从筹备大会的时候起,便有很多的四川人参加。在现存的东京本部乙巳、丙午两年名册之中,属于四川籍贯的同志,共有一百三十四人之多。其中,有七十六位是由黄树中(复生)主盟,大多数不曾去日本,而是在四川本省入盟的。至于由日本先后回川,从事种种革命活动的,以有资料可考的而论,便有黄金鳌,黄树中(复生)、熊克武、但懋辛、谢奉琦、邓絮、董修武等等。

四川革命同志最早一次的起义,是在乙巳年(1905年)十一月,地点是彭县石堰洞后山,领导人是余切。第二次起义,是在丙午年(1906年)八月,地点是江油,领导人是李实。第三次起义,是在己酉年(1909年)二月,地点是广安,领导人是余英。第四次,是在同年十二月,地点是嘉定童家场,领导人是熊克武。第五次,是在庚戌年(1910年)十一月,地点是彭水凤凰山,领导人是温朝钟。第六次,是在辛亥年七月初四(1911年8月27日),地点是荣县,领导人是王天杰。这几次起义,皆在武昌起义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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