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发生在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7月21日),地点是天津东门外、运河边上的天主教孤儿院。
孤儿院的名字叫做“仁慈堂”(英译为orphanageofsisterhoodof mercy法文原名不详)。
仁慈堂的工作是收养孤儿与弃婴。由于华人自动将孤儿或弃婴送来的极少,堂中的主持人为了“鼓励”起见,常常交给送来孤儿与弃婴的人一些零钱。
因此之故,便有若干“非孤儿”与“非弃婴”被拐子拐了送到仁慈堂领赏。儿童失踪的事越来越多,当父母的人无不提心吊胆。
仁慈堂的修女,对于病得垂死的孤儿或弃婴也肯收留,以便在他们气绝之前由神父施以洗礼,让他们的灵魂获得升天的资格。为了进一步帮助这些可怜的小灵魂升天,神父在夜间用天主教的葬礼把他们埋葬在天主堂的坟地。棺材不敷之时,就把两三具尸骸合并装在一个棺材之内。
老百姓不了解这一切都是为了“救”他们的儿女,只晓得:第一,他们的儿女失踪;第二,天主堂坟地埋了日益增多的小孩子。
老百姓因此就相信当时流行着的一种谣言,说天主堂的神父与修父经常派人用迷药拐孩子去挖眼剖心。
曾国藩的奏疏中记载着:天津县知县刘杰捉拿到拐子,一个叫张拴,另一个叫郭拐。天津县的民团也捉到一个拐子,叫武兰珍。武兰珍供出;从天主堂的华人司事王三处领到迷魂药,还有一个拐子叫做安三,却是“教民”。于是,当安三在“迷拐”孩子的时候,当场被捕。
在天津管海关的英国人韩仞写信给住在上海的总税务司赫德,说被捉的拐子共有四个,一齐被天津县知事杀了。(安三并未被杀。那末,加上安三,被捉的拐子总数共有五个了。)
韩仞又说,其中的一个供出与天主堂的华人司事有来往,常把拐到的孩子“卖”给这华人司事。韩仞不曾说出这华人司事的姓名,很可能是指的王三。
不幸这时候仁慈堂的孤儿又染了瘟疫,有三四名相继而死,被草草掩埋,并被野狗掏出吃了。“胸腹皆烂,腑肠外露”。老百姓见了,以为这正是洋人挖眼、剖心的证据。
老百姓的愤怒到了难以控制的程度,“(北洋)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向法国领事丰大业交涉,要求调查仁慈堂的内部实况,提讯王三。丰大业答应了他的要求,而且在五月二十三日(出事的一天)上午率道员、知府、知县到了建筑在黄海楼故址的天主堂,提讯王三,与武兰珍对质。结果,证明仁慈堂并无挖眼、剖心之事。
但是,到了下午,崇厚听说天主堂附近发生斗殴,正在派军官去弹压,丰大业却已怒气冲冲地来到三口通商大臣的衙门。
丰大业身上挂了两把铳子(长手枪),一进门就对崇厚破口大骂,拔出铳子放了一响,却不曾命中。
崇厚躲进房间,丰大业在客厅里摔茶碗、拍桌子骂个不休。崇厚只得出来,劝他有话好讲。
衙门外边,这时候已经聚集了很多老百姓。丰大业不该带来了“法租界”的所谓“救火队”(firebrigade)。这救火队实际上是一种“保卫团”,由租界上有体面或房产的法国人所组成。老百姓见了这“救火队”,以为丰大业图谋占领通商大臣的衙门,很为愤慨;其后听到枪声,越发是怒不可遏。
天津县的知事刘杰,赶忙来维持秩序。丰大业从衙门走出,碰到刘杰又放一枪,没打中刘杰,打伤了刘杰的一名随从。
老百姓立刻行动,围住丰大业,将他乱拳打死。他的秘书西蒙,虽则身上挂了长刀,也敌不过成千的老百姓,与丰大业同时丧命。
救火队的队员四散奔逃。
老百姓一不做二不休,转到天主堂(在通商衙门东边不远),把天主堂烧了,杀死两个神父。再到天主堂东边的领事馆,杀死另一个秘书多玛散及其妻子。最后,到仁慈堂,杀死十个修女,放出一百五十名左右孤儿,然后将仁慈堂付之一炬。
同一天遭殃的,另有法国商人夏勒迈松夫妇与俄国人三名。
这三名俄国人,是被认错了的。老百姓以为他们是法国人。
被杀的教民(信教的中国人)在三十名与四十名之间。
英国人的教堂四座与美国人的教堂两座,同日被毁。老百姓以为这六座教堂也是法国人的。
在天津的全体洋人都紧张起来。他们于英国领事李蔚海的领导之下,成立了一个“自卫队”,然而老百姓其后并未对他们进攻。四天以后,清廷命令直隶总督曾国藩离开他所驻的保定,去天津查办这个案子。
曾国藩来到天津查了一阵,认为仁慈堂的修女“挖眼、剖心确非事实,迷拐人口、实难保其必无”。何以知道挖眼、剖心决非事实呢?因为,倘若是事实,“则堂内必有千百无目之人,毁堂之时何无一人见在?”为什么说,迷拐人口、实难保其必无呢?因为“天津之王三、安三,河间拿获之王三纪,静海现留之刘金玉,供词涉及教堂,在在可疑。”
但是,为了避免刺激洋人,尤其是为了避免刺激法国人,曾国藩故意把有关迷拐的一节在奏疏中“言之不实不尽”,“诚恐有碍和局”。
他而且一到天津便撤换了天津道、天津知府、天津知县,借以博取洋人的好感。
洋人的反应是:(一)英、美、法、比、俄、普、西七国驻华外交代表联名对中国抗议;(二)法国代办罗淑亚单独要求将天津知府、天津知县与提督陈国瑞斩首抵命;(三)各国聚集了若干兵船在天津与烟台,实行威胁。
曾国藩答应赔偿教堂损失,惩办杀人凶手,但拒绝以提督、知府、知县三个无辜的人抵命。
罗淑亚一度想使用武力,但法国海军的指挥官不表同意。原因是,普、法战争已经爆发(2月19日),非得巴黎当局正式训令,不便对中国启衅。罗淑亚因此也软了下去。
曾国藩及慈禧太后与恭亲王,并不利用法国此项弱点,而一秉原定的方针进行。曾国藩一面交涉,一面大捉所谓凶手,分别请旨判刑。被判死刑的有十五人,其后又加杀五人,凑足二十颗头颅,替法国人出气。被判充军的前后共有二十五名,知府张光藻与知县刘杰被曾国藩押交刑部,请旨判以终身充军。
事后,曾国藩对人说,他明知张、刘二人无罪,而敷衍法国人只得牺牲他们。
教堂的损失,清廷赔偿十三万两。死亡者的抚恤,作为二十五万五千两。此外,赔三万两给三个被错杀的俄国人,赔二千五百两给英国教会、四千七百八十五两一钱九分给美国教会,作为重建被毁的英、美教堂之用。
清廷在天津教案未结以前,调曾国藩为两江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曾国藩留在天津,到津案结束以后才去京城“陛见”。
结束津案的方式是:(一)由清廷在九月十一日与十五日(10月5日、9日)连下两道谕旨,将一干“人犯”分别斩首、充军。(二)由恭亲王以总理各国通商事务大臣的名义,在九月二十四日(10月18日)写信给罗淑亚,开出赔偿费的清单。(三)由清廷派崇厚为特使,去法国道歉。
这时候,法国已为普鲁士战败,拿破仑第三作了威廉第二的俘虏,罗淑亚对于清廷之如此卑辞厚礼乐得接受。
崇厚到了法国,找不到法国的新元首或一位能代表元首的部长,决定放弃道歉的任务,经由美国回家。他到美国后,接到清廷谕旨,严令他再去法国。最后,在次年十月间(11月23日),终于见到法国第三共和国的首任总统梯也尔,面递同治的道歉书,向梯也尔表示,希望他对于清廷的惩凶与赔款两项措施认为已够。
梯也尔回答说:“法国所要的,并非(中国人的)头颅,而是秩序的维持与条约的信守……在巴黎设一个公使馆,于中国很有好处。”
一场大案子,到此总算完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