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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杨炎与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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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上,曾有过两次影响深远的改革,一次是“二税法”,一次是“一条鞭法”,前者是唐朝的杨炎推出的,后者是明朝的张居正推出的。

因这“二税法”,杨炎的大名得以传之后世。

杨炎,字公南,凤翔(今属陕西)人。他的父亲杨播是唐玄宗时代的进士,然中举之后,却厌恶官场,做了隐士,诏举为谏议大夫,又弃官回了家乡,自号玄靖先生。杨炎长得一表人才,文章极具雄气,处世极具豪气。人以为他肖似其父,有隐士之风,遂送了个雅称,叫“小杨山人”。

其实,杨炎与其父根本不同,有着强烈的官场情结。他凭着才华,在仕途上平地一路做去,在唐代宗时期,直做到中书舍人。他和常衮一起知制诰,常衮擅长起草任命官员的诏书,杨炎擅长起草天子施行恩命的诏书,两人各有千秋,人并称为“常、杨”。

他和宰相元载是同乡,凭着这层关系,他被授为吏部侍郎。同乡多得很,元载看中杨炎,是看中他的政治才干,以培养自己的继承人,故而待他亲近无比。然当杨炎完全踏上元载这条船后,却因元载获罪被诛灭,受到株连,被近似于流放地贬为道州(今湖南道县)司马。

人被贬到远方,却因他所撰写的《李楷洛碑》而峰回路转。这碑写得气势宏大,是一篇难得的佳文,时尚为太子的唐德宗爱之不舍,将它镶嵌在东宫的墙壁上,每日诵读把玩。到他登位,已萌生了起用杨炎的意思,加上宰相崔祐甫的极力推荐,便把杨炎调回中央,以门下侍郎带宰相衔。

有风度,有才干,有文名,有时誉,在杨炎被拜相后,天下舆论反应强烈,认为从此有了个为民谋利的贤相。

从流放地调回中央,从犯官一举成为宰相,平步青云的杨炎,有了宽阔的舞台作为用武之地。然而,他与刘晏一样,以文学崭露头角,却以经济之才大展身手。而唐德宗寄希望于他的,也正是这一点。

杨炎面对的经济问题,主要是战后经济秩序的紊乱,以及经济政策与时代潮流的脱节。他由此入手,以前所未有的勇气,作出了一系列的大改革。

他首先处理的,是天下财物归朝廷所有,还是归天子所有的难题。

在战前,天下财赋贡送首都后,全部被储存于由朝廷掌握的左藏库,由太府按时核实呈报,由尚书省的比部复查出纳,从而账目相当清楚。战后,理财家第五琦出任度支、盐铁使,主管左藏库,京师的禁军将领杜撰种种理由,无限制地申请调拨财物。迫于他们的淫威,第五琦无法拒绝,然又恐入不敷出,遂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将财赋从左藏库转移到大盈内库。大盈内库是天子私用之物所藏之地,在财赋进入大盈内库后,天子从此得以自由支配,自由取用,再不受太府、比部的节制,宦官们乘机在内制造了许多弊端。时称:“自是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藏。”

杨炎以为:“财赋,是邦国大本,人的喉舌,其关系到天下的治乱。”他要求唐德宗以天下为重,恢复财赋归左藏库的旧制,杜绝宦官的舞弊,让财赋重新成为天下的公物。为说服唐德宗,他作了一些让步,提出了妥协条件,先计算宫中的开支,然后由朝廷尽数调拨,以满足天子的私用。唐德宗见自己的私用得到了保障,并可显示他有天下为公的胸襟,由是同意了杨炎的主张。

这一步的成功,使杨炎有了足够的政治资本。

有了足够政治资本的杨炎,接着,干了一件更让朝野震动的大事,改革因均田制破坏而不合时宜的租庸调制,推出焕然一新的“二税法”。

唐朝前期,继承了北周、隋朝的土地制度,实行的是均田制。

均田制以人丁为基础。其规定男子按年龄分为五个等级:始生为“黄”,四至十五岁为“小”,十六至二十岁为“中”,二十一至五十九岁为“丁”,六十岁以上为“老”。

受田的规定是:丁男、中男各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老男、残疾者四十亩,寡妇三十亩,如是户主,则为五十亩。道士、僧人三十亩,女冠、尼姑二十亩。官奴婢受田减百姓之半。百姓一家超出三口,给园宅地一亩,另外,每增加三口,加一亩。奴婢一家五口给园宅地一亩,每增加五口,加一亩。口分田在受田者死后交还国家,永业田可传给子孙。永业田每亩得种桑五十株以上,榆、枣各十株以上,以三年为毕。授田的原则是:纳税者优先,贫民优先,无地者优先。

国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了相应的赋税征收制度,即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租是每丁年缴纳租粟二石。调是缴纳帛二丈、绵三两,或麻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庸是每丁年服役二十天,无事则每日折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有事加役,超过十五天免征调,超过三十天,租调全免。而正役和加役加在一起,不得超过五十天。遇自然灾害,收成减少十分之四以上,免调;减少十分之六以上,免租调;减少十分之七以上,租庸调全免。

均田制实行以来,尽管实际情况有些出入,但基本保证了人均有田。而国家通过租庸调的征收,也保证了基本的财政收入。

然随着官僚经济、寺院经济、豪强经济的发达,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土地私有化日甚一日,小农纷纷失去土地。富户丁多,或以官职,或冒僧名,或勾结官府,以逃避赋税。贫者丁多,无力负担,或逃亡他乡,或依附富户,以逃避赋税。从而均田制逐渐变得徒有虚名,国家的租庸调的征收逐渐难以落实。尤其在安史之乱后,各级官吏假借征收租庸调,弄出许多苛捐杂税,以中饱私囊。以致农民无法生存,被迫铤而走险;朝廷财政拮据,捉襟见肘。于此之际,不改革赋税制度,国难望治日,民难望宁日。

杨炎针对这种情况,并鉴于各地没户籍的浮户,远远多于有户籍的定居者,遂以此为基础,废除了以丁为对象的租庸调制,改行“二税法”。

二税法的基本内容:一是量出为入,即国家根据每年的财政开支,先度算出数目,然后按这数目摊派税额,下达州县各自执行;二是取消原户籍限制,均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籍,不再区分年龄,而以贫富也即每户实际财产的多少来划分户等,作为承担税额的依据;三是土地税的征收,以每户在大历十四年土地占有的情况为准;四是户税、地税按夏、秋两季缴纳,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十一月。

二税法是根据现实经济状况而制定的,它较为实际,适应了经济变动的形势。它使国家扩大了税源,扩大了纳税对象,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国家财政拮据的窘况。它也减少了无地者的赋税负担,同时取消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抑制了贪官污吏的横征暴敛,使民众稍稍得以安居乐业。

然而,在完全凭人治的社会中,任何制度的推行,在一段时期后,总会遭到人为的破坏和篡改,以致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发生极大的改变。二税法也是一样,在日后长期的施行中,被附加了盐、铁、茶等税,使二税法变得面目全非,再一次导致了唐朝经济制度的紊乱,进而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大爆发。这是后话,在此带过。

二税法推行的成功,使杨炎走上人生辉煌的巅峰。

可是,巅峰过后,杨炎却面临了深渊。俗话说,宰相肚里好撑船。然杨炎这个宰相,心地却极其狭窄,受不得一点委屈,睚眦必报。他早先刚踏入仕途,就凭着河西节度使吕崇贲的宠信,将曾侮辱过他的县令李太简打了个半死。和刘晏结仇后,又进谗言,害死了刘晏。然他不懂政治之道,为对付舆论,竟将害死刘晏的责任推给了唐德宗。唐德宗为此极为愤怒,先将他贬为崖州(今海南琼山东南)司马,走到半道,又将他赐死。

杨炎害了刘晏,又因刘晏事被唐德宗处死,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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