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tation on the third commandment
从《守望者报》 的若干读者来信及刊登在别处的许多信件,我们得知,对一个基督徒“党派”、基督徒“先锋队”或基督徒政治“平台”的渴望,在渐次升温。期望基督教抨击世界政治,其热诚程度,前所未有:乍一看,由一个基督党(christian party)实施抨击,再合适不过。然而蹊跷的是, m.马利坦的《经院哲学与政治学》 一书墨迹未干之时,这一规划的一些难处,已早被置于脑后了。
这个基督党,要么必须只限于条陈何种目的可欲及何种手段合法;要么必须再前进一步,从合法手段中拣择那些它以为可行且灵验的手段,并给这些手段以实际支持。如果选择前者,它就不再是一个政党。因为我们承认确实可欲的那些目的,所有党派几乎众口一声地以此自命——安全,最低工资保障,秩序与自由两种要求之调适。党派之别在其王牌手段(championship of means)。我们不会争论,公民是否应生活幸福,而是会争论,最有可能使他们幸福的,到底是一个平等制国家还是等级制国家,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是专制政治还是民主政治。
那么,基督党到底会做什么?菲拉尔克斯, 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他深信,此生之福祉只能来自一种基督徒生活(a christian life),而基督徒生活只能由一个威权国家在社群中加以推广,因为威权国家扫除了可恨的“自由”传染病的最后残余。他想,法西斯主义与其说是恶,不如说是善之倒错。他认为,民主制是个魔,民主制之胜利即基督教之大败。他甚至被诱接受法西斯主义之助,寄希望于他及伙伴们能成为酵母,感化英国法西斯主义者这块面团。斯塔提乌斯,同样虔诚,同样是基督徒。因深切意识到人之堕落(the fall),故而深信,即便是一丁点凌驾于同胞之上的权力,也不可托付给任何人类被造(human creature)。他急于保护上帝之命(the claims of god),免受恺撒之命(the claims of caesar)的侵害。在民主制里,他看到基督教自由的唯一希望。他被诱接受现时名流之助,而名流们的商业动机或称霸动机,连基督教的外衣都不披。最后,我们还有个斯巴达克斯,也是个基督徒,也真诚无欺。他像先知或主那般斥责富人,他认定,“历史上的耶稣”(historical jesus) 被使徒、教父和教会背叛,呼吁我们掀起一场左翼革命。他被诱接受不信教者之助,而这些人却公开宣布自己与上帝为敌。
三位基督徒所代表的三个类型,大概会走到一块,结成一个基督党。接下来要么随即弄僵(基督党的历史就此终结),要么三派成功扶植一派,并驱散其他两派及其追随者。这个新党——极可能是基督徒之少数,而基督徒又是公民之少数——将因过小而没有影响。在实践中,它就不得不依附于在关于手段的信念上与它最近的非基督党——要是菲拉尔克斯胜出就依附法西斯党,要是斯塔提乌斯胜出就依附保守党,要是斯巴达克斯胜出就依附共产党。可问题是,这最后的结果,与基督徒今日看到的处境,有什么两样?
假定这样一个基督党将会获得新力量,能够更化它所依附的不信教的组织,这于理不通。它如何能够?无论它把自己唤作什么,它所代表的,将非全体基督徒(christendom),而只是其一部分。使得它与教友分开、与其政治同盟联合的那个原则,非关神学。它没有为基督信仰(christianity)立言的权威;它所拥有的控制其不信教同盟的权柄(powers),充其量只是党员们的政治手腕。然而,还有一件真正的、也最有灾难后果的奇事。它将不仅仅是全体基督徒的 一部分 ,而是 以全体自命的那部分 。自称基督党这一举动,其潜台词就是,指责所有那些没有入党的基督徒是变节者或叛徒。有种诱惑,撒旦时时刻刻都不放过我们。此诱惑就是,为心仪的观点,索要真正只属于我们的信仰(our faith)的那种及那程度的确定性和权威。基督党更易受此诱惑。将我们或许还算正当的天生狂热(natural enthusiasms),误认作神圣热忱(holy zeal),这一危险一直都很巨大。使此危险变得更大,还有比授予一小撮法西斯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或民主主义者“基督党”称号,更致命的方便法门么?每一党派与生俱来的魔鬼,时时刻刻准备把自己乔装为圣灵;基督党之建立,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装扮(make-up),奉送给魔鬼。一旦乔装成功,人们不久就会遵从他的命令,废除一切道德律(moral laws),并为基督党的不信教盟友想做的任何事情正名。设法让基督徒认为,背叛与谋杀是建立他们所渴望的政权的合法手段,虚假审判、宗教迫害以及有组织的流氓行径则是维持政权的合法手段——如果曾有过这等事的话,那么可以确保,所用的正是基督党的这一套路。中世纪晚期伪十字军、立约同盟者 、奥兰治党 的历史,我们应该牢记在心。良知之判决(the doom of conscience),会降临在那些为其“人言”都要加上“主如斯说”的人的头上。其人言越是有罪,判决越是清楚。
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于伪托“圣言”,而祂并未如此说过。祂不会替两兄弟分家:“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 藉助自然之光(the natural light) ,祂晓谕我们,什么手段合法:为找到哪个手段灵验(efficacious),祂赐予我们头脑。其余的事,祂留给我们。
m.马利坦曾约略提及,基督信仰(与僭称代表它的分裂派相对)能够影响政治的唯一途径。不从国教者(non-conformity)影响英国现代史,不是因为有个不从国教党(nonconformist party),而是因为有个一切党派必须纳入考虑的不从国教之良知(nonconformist conscience)。任何政党成员,都指望着向政党索取一张关于目的和手段之允诺的清单,作为他的支持之回报。这张清单,一个跨教派的基督徒选民组织(an interdenominational christian voter's society)也列得出来。比起任何“基督徒先锋队”来,这样一个组织声称代表基督教界,可能要真实得多。出于此理由,我大体上应对基督徒不可推卸的本分(membership)及顺从(obedience),做好准备。“这样,一切说到头就是跟国会议员作文字纠缠。”是的,仅此而已。我想,这样的纠缠,集鸽子与蛇于一身。 我想,它意味着政党们都小心翼翼不疏远基督徒的一个世界,而不是基督徒都不得不“忠于”无信之党派(infidel parties)的一个世界。最后,我想,少数人只有藉着“纠缠”或藉着成为一种新式欧陆“政党”(也即杀人者和勒索者结成的秘密组织),才能影响政治。基督徒不可能这样。不过我差点忘了,还有第三条路——藉着成为多数人。谁使邻人归信,谁就采取了最为切实的基督徒政治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