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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与实验知识 [127]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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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柏拉图就提醒我们注意书面讨论与口头讨论相比较而言的劣势。印刷出来的文稿并不回答印在它上面的问题,它不会参与讨论。但是,从作者这一方面来说,也像读者方一样,存在着一个不利的条件,即他永远无法以曾经所具有的那么多自由来再次探讨同一个问题,他受到了束缚并因此而受到连累。即使他能摆脱想要使观点前后一致的那种徒劳,也无法轻松地完全根据主题本身来对它加以重新探讨。写出来的东西兴许会引发各种需要加以答复的评论和批评;这样,他就间接地被从主题那里引开,进行他先前关于这个主题如何想和说了些什么的讨论。

我说这些话是为了对价值与判断的关系,或者说为了解各种价值问题进行一番思考作个铺垫。在先前所写的文章 [129] 和各种大多对我不利的评论和批评所构成的窘境中,我将尽自己所能就主题本身的是非曲直对它加以讨论,并修正和扩充这个讨论以顾及我的批评者们的主要论点;同时,我会不可避免地重复一些先前已经说过的东西。关于本文中所说的东西和先前的讨论中说过的东西之间的一致性,我将基本上留给读者去查看,万一他对这个并不十分有趣的话题感兴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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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含混与误解,我们从列举一些老生常谈开始。(1)“价值”这个词意味着许多相当不同的东西,比如像内在的、直接的好(good)和对其他东西来说的好或有用——辅助性的(contributory)、工具性的价值这样的东西。由此推知,当人们不加限定地使用“价值”一词时,它意指的是内在的或直接的价值。(2)价值,无论是直接的还是辅助性的,我们都可以发现它或许不包含判断,不隐含认知。如果说我们直接地称赞、珍视、推崇,直接地赞赏等,那么,这些词指的是情感的(affecional)或情感驱动的(affecto-motor)态度,不是理智的态度。因此,我们是把对象作为手段来使用,是把它们看作有用的东西,而不对它们加以判断。如此,在写前面一个句子的时候,我使用了打字机和一些词,没有思考过它们的功用。打字机之类的东西是工具性的价值,但它们没有得到判断或认识。不过,我们也能使价值从属于知识(knowledge)和判断。既然我们没有通常的语言来意指未经认知的价值(non-cognized values)和经过认知的价值之间的差异,那么当存在含混不清的危险时,我们就将采用某种迂回的说法来标示其中的差异。(3)与判断相关,在各种价值(包括内在的和辅助性的类别)中间存在着一个进一步的区分。(a)在一些情况下,判断仅仅陈述 或记录给定的价值和功用。它们是关于价值与功用的判断。一种关于价值的理论就是一个以一种高度普遍化的形式表现的这类判断。(b)在其他情况下,关于我们可以对之下判断的东西,不存在给定的或确定的价值。对于一种缺席的不确定的价值,我们求助于评估和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判断的目标不是去陈述(state)而是去安置(en-state)一种价值或功用。这个人真的是一个朋友吗?他是否真的具有人们在他身上发现的那些价值呢?或者,就一种功用来说,也可以有对工具的理智寻求。人们运用判断来决定在论述中什么是恰当的、有效的词,而不是自动地使用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词。这两种判断之间的区别在行文推论中偶尔会被提到,为了避免啰嗦,我们称其为情况(a)和情况(b)。 [130]

虽然工具性的好与目的性的好之间的区分是一个必要的理智上的区分,但是我们必须避免把它变成一种逻辑上的析取或存在上的分离。从存在上来看,最直接的好或喜好(liking)无论如何总归是整体事件过程的一部分。这样,它就对未来的直接的好坏产生结果。 [131] 没有必要急切盼望看到每一种直接的好中的辅助性属性。相反,这样一种先入之见显然会干扰到完全的、完整的目前的好,并因而减少或毁掉它的内在价值。但是,我们必须作好准备,无论何时,只要有必要,就根据一种好在未来的或工具性的能力去判断它。任何其他态度都会使把喜好带进理性生活变得不可能,并把关于价值的各种经验降低为无法再进一步论述的、原始的好(brute goods)构成的一个不连续的系列。判断一种向来 是毫无疑问的价值在目前或将来的价值,意味着我们如今从它辅助性的效用方面来考虑它,而并不否定或背离它过去的直接价值。这是关于道德的一句老生常谈;如果需要的话,它也可以被证明是关于美学批评的一句老生常谈。

另一方面,辅助性的价值,或者说功用,也可以作为目的性的价值或直接的价值而存在。在这里要提的不是守财奴和他的金子这个举滥了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手段最终篡夺了目的的位置。这里所要说的情况是这样的:手段不仅是单纯的 手段,而且是不可或缺 的手段。在这样的情况下,手段和目的之间的任何固定的 区分都瓦解了,两者融合在一起了。手段是这样 一个手段,它出于其本身的缘故,作为整个目的或内在的好的一个有机部分而受到“喜爱”。许多批评判断的工具性理论的人,一直以来都忽略了这个事实。判断的工具性理论主张,从逻辑上来说,必须把认知作为安置(安置,不是陈述)一种直接境况的中介来加以分析。但实际上,从人性上来说,从存在上来说,认知是这样 一种受到喜爱的手段。在它和它产生的作用之间不能作任何存在上的分离。因此,它也是一种直接的价值或好。

由此得出,在情况(a)与情况(b)之间不能作任何固定不变的分离。人们对过去的好和坏进行判断,为的不是看它们是否曾经是 “真的”好或坏,那是通过描述来确定的;而是看它们是否现在是或者在将来的一个具体情境下将会是“真的”好或坏。这当然意味着人们现在是相关于它们未来的可能性来看它们的;换句话说,是从它们的辅助性方面来看的。此外,判断[或情况(b)]的目的是要使某种直接的价值或者说情况(a)复位(reinstate)。当新的依赖于判断的价值产生时,它像任何别的事物一样,是一种直接的好或坏。然而,它也是属于一种附加 (plus)一类的直接价值。先前的判断不仅作为其产生的条件而影响新的好,还通过进入新的好的性质来影响它。新的好具有一个附加的价值维度。在这种情况下,目的与它的手段如此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目的的意义发生了改变。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和一个有着文明趣味的人都能够从一幅画中得出一种直接的价值来,但他们得出的价值在实际性质上是很难相同的。只要承认这个事实,我们就一定得承认:没有人,至少没有哪个心智成熟的人,拥有完全 不受先前价值判断的结果影响的直接价值。对这样一个人来说,关于价值的那种天真纯朴是某种有待恢复的东西。它依赖于利用先前的世故的那些结果。简而言之,在情况(a)与情况(b)之间作一个理智上的区分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一定不能假设这在事实上意味着一个完全在存在意义上的区分。

接下来的列举或许显得像是一个冗长乏味的吹毛求疵。但是,我们可以支配的术语是如此含糊又稀少,以至于如果我们想要清楚所指的是什么并使意义对其他人显得明白,那么区分各种意义就是必要的。价值有六个涵义。第一,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直接的好,对任何心智成熟的人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理智上的抽象;第二,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某一种功用,或者说有用的、辅助性的好;第三,在判断的结果中被认可或发现的一种好;第四,对于某种有用的或辅助性的价值来说的同样的情况;第五,一种直接的好,它原初依赖于判断,但带有先前的判断或反思探究的结果作为其特性中一个有特征的部分;第六,对于某一种直接功用来说的同样的情况,这种功用带有与它的目的所具有的直接的好相融合的意味。第五种和第六种意义在存在中趋于重合。 [132]

通过指出忽略这些区分会产生的混淆,整个这篇文章可以轻松地来强调作出这些区分和按照规则来应用它们的重要。就第一种和第二种涵义而言,经常有人做这项工作;就第三种和第四种涵义来说,我先前讨论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完成这项工作。所以,在这里,我只局限于举一个例子,与第五种和第六种涵义的区别有关的一个例子。概括地说,其要点是:对审美(包括文学)内容的批评依赖于先前的直接鉴赏,并且对安置后来的鉴赏而言是工具性的(如果它发挥了自身作用的话),这些后来的鉴赏有着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种附加 性质。鉴赏(appreciation),或者说趣味,必须为批评提供材料;而一个批评的所值(worth)则通过它在一个新的鉴赏中起作用的能力得到检验,这个新的鉴赏因为这个批评而得到了拓展,具有了新的深度和意义范围。

普劳尔(prall)先生关于价值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其中特别涉及批评理论。 [133] 在这篇文章中,他有机会提到我先前的那篇文章,并借机对某些价值因判断而是其所是的这样一种观念进行了批评。 [134] 这一批评附带地认为我忽视了第一与第二种涵义的价值,要不然就是我把情况(a)消融在情况(b)之中。我希望本文至少可以消除这种误解。但是,他否认第三与第四种价值的存在。他坚持认为,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只要我们根据目前所主张的定义(就是说,由兴趣或者一种情感驱动的倾向来规定的价值)正确推进,我们就应当指望能通过分析把杜威认为由评价(这是实践判断中的一类)所构成的一切价值都还原为根据我们的定义来规定的价值。”同时,他对批评与价值的关系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在理论方面,由于他否定由判断构成的那些价值,他便致力于把批评的判断降低为纯粹关于 先前的直接价值或兴趣的判断,降低为记录、列举、分类,等等。既然否认第三与第四种意义,那么不用说,他当然进一步否认第五与第六种意义了。尽管如此,他对于批评所发挥的实际功能或作用的感觉,却使他在事实上几乎承认了他在理论上所否定的东西。因此,他说(第271页):“从根本上说,要使批评能够存在,就必须既要有直接的情感驱动反应……又要有在理性话语中,以逻辑形式对这种反应的表达。判断是以理性方式对印象(也就是说对情感驱动的态度)所进行的事后 表达的名称。但是,无论定义得多么松散或不明确,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都是一个统一体,而他接受的那些印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他的心智成长状态来决定的;这种成长,至少在它的诸多重要方面中的一个,意味着作出一系列判断的逻辑推理。因此,虽然判断仅仅表达印象,但印象却不可避免地以先前的判断为前提条件。”

我并不认为上面引用的这段话在承认构成新价值并因而使一个新的直接鉴赏成为可能的判断方面毫无含糊之处。相反,在这方面,它是含混不清的。出于前后一致的考虑,我们必须完全在对先前毫无疑问的价值的事后 记录这种意义上来理解普劳尔先生所说的批评判断。在这种意义上,理性话语和逻辑形式只不过是一些结构的名称,它们外在于主题,并且除了进行鸽笼式的分类和开列清单之外,无法对主题进行任何修正。但是,我相信,任何人读了这段话都能在其中至少认出一种模糊的理解,即“理性存在者统一体”确实以某种方式产生着某种东西,这种东西不仅仅是对先前印象的一个静态记录,而且确实以某种方式影响着后续的价值——我们所说的第五和第六种意义。说判断必然是后续印象——价值的先决条件,这至少是承认了有这样一类判断,它们的具体内容 是对后来的价值产生影响的条件作用(conditioning)。任何注意到这种条件作用的人,都几乎一定会对此产生兴趣。那么,在特殊的例子和一般的理论中,为什么把这种条件作用作为我们的思考对象呢?既然我们承认一些判断具有这种功能,那么为什么不能以它的最有效运用为明确目的而再构成一些其他判断呢?如果a是b的条件,而我们对b感兴趣,那么,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我们怎么能不去注意a如何影响b,以及不同形式的a如何规定不同变体的b的呢?在详细考察了这个根据以后,只要一步就能构成一个a,它的真正内容(主题、对象)是由它所规定的那个特定种类的b。真正明智的批评除了这个过程之外,还会是什么呢?无论如何,只要一个人像普劳尔先生那样明确承认,后来的价值受到先前判断的影响或以先前判断为条件,那么在逻辑上,他就不可能否认这样一类价值判断的存在,这类判断并不完全与事后 记录相关,而是以这些判断对后续的直接价值所施加的条件影响为主题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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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提醒只是为了使问题明确,而不是要解决问题。为了清楚明白起见,我们需要一个词来专门意指后一类判断,如果它们存在的话。目前使用的语言在关于判断方面,正如它在关于价值方面一样不完善。相应地,我们就要用评价(valuation)这个形式来意指我们假设的情况,把关于价值的评价活动(valuing)和判断这些词留给那些事后 记录和陈述的情况。

那么问题如下:仅仅记录、描述、罗列和分类的价值判断[属于情况(a)的各种价值],我们容许它们存在。它们穷尽了这个领域了吗?或者还存在着另一类我们称之为评价的判断,这类判断评估尚未存在的价值并使它们成立吗?通过这类判断,我们指的不仅仅是判断使先前存在着而如今缺乏或缺失的价值成立。问题是相关于这一点而产生的,即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人们不清楚任何已经给出的价值是否会是 一种价值,价值是受到质疑的,而判断的目标则是要获得一种确定无疑的价值。这是一个事实问题。我断言,这类判断和价值是存在的。我的一些批评者们则断言它们不存在,认为这样的判断总是可以通过分析,在逻辑上被还原为关于已经存在的价值的事后 判断这种类型。他们否认判断本身的创造性功能(creative function)。 [135] 我的假设是:在我们应用了关于给定价值的全部判断连同在逻辑上可以从它们之中推出的那些规则和通则之后,仍旧还剩下一个无法用这样的分析来处理的逻辑剩余物,它要求一种不同类别的判断。当我们不清楚我们喜欢什么或者我们应当去喜欢什么的时候,借助于对过去的喜好进行列举和分类,并不总是足以解决问题的。那么,我们也许会求助于盲目的试错;根据我们的批评者们的理论,这是唯一可用的其他选择。但我的观点是,我们也可以求助于判断、反思、理性探究;并且,如果我们这样做了,就会得到一个如下形式的判断:如果我们完成特定种类的一个行为,就会拥有为了得出一个更加概括的价值判断所需的材料,而且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获得这样的材料。或者,换种方式说,为了获得一种确定的价值来作为一个以后的事后 价值判断的主题,必须完成如此这般的一个行为。用价值的术语来说,“完成如此这般的一个行为,对一个新的内在的好来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辅助性的好”,这个行为是缺少判断就不会存在的一个行为。这三种形式是同一个判断的不同表述方式。

在日常语言中,尽管我们经常称赞和推崇而不对称赞或推崇行为的价值进行任何判断,但也存在着其他情况,即我们鉴定或评估、评价(evaluate)。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不再把过去的价值作为终极的、毫无疑问的价值接受下来。我们根据它们在新的、独一无二的情境中的好或坏来评价它们。过去的价值对于新情境而言是有疑问的,至多也只能是假定的。它们表明,它对完成某个特定行为来说是有用的、不可或缺的,但不会对作为结果而产生的价值作出证明。在关于一个行为的功用的判断中,我们利用关于 先前价值的判断——事后 的判断。这一点,我不否认。我否认的是:认为目前判断的对象可以根据这样的判断建构起来,或者可以被“还原”为这样的判断。 [136] 如果我们要作出选择,那么,关于给定的价值的那些判断可以称为价值-判断,虽然也许只是在我们可以把关于土豆的判断称为土豆-判断的意义上。全部哲学上的意义,在于价值本身的事实和本质。赋予价值-判断任何特异的含义都会造成迷惑,如果它们全都是事后 判断的话。 [137]

如今我们的论证到达了一个分界点。我们首先考察了一个逻辑的或辩证的问题,即根据我们的定义对评价判断各个独特特征的一个分析。这样一个分析,就像任何辩证的问题一样,是独立于存在的。但我们的最终兴趣并不是逻辑的:它触及一个非逻辑的假设——通过判断并且仅仅通过判断才成立的那些尚未确定的价值存在着。这个假设无法在逻辑上被证明或否证。我们必须诉诸事实。谁也不能“马不饮水强按头”。但是,为了引导有意愿去弄明白能发现些什么的人,我建议考虑以下几点:

(1)我们有时对各种目标——预期中的好——和各种手段的创造进行仔细考虑。这些情境以怀疑、不确定和悬而未决为特征。我们并不清楚 我们要什么或者应当想要什么。因此,明摆着的,它们不能被还原为先已存在的判断。比如说,创造发明就显得不仅仅是一个机械过程,好像只要求助于足够的先前知识,它就会在任何一个明白事理和受过教育的人那里发生似的。显然,这种完完全全求助于精确表述出来的、完整的先前知识的做法遗漏了某些东西。这个“某些东西”,就是说,目前讨论的问题中所知之物的意味 (bearing ),正是关键所在。而在对有待形成的目标进行仔细考虑时,对过去的各种价值以及从中得出的种种规则的考虑看来,似乎只是加剧了情况的复杂难解。我们加以收集和归类的过去的例子越多,就越是犹豫不决。它们中的一些似乎指向这个方向,另一些又指向那个方向。没有哪一个对它们的计数和组合有决定的意义。新的情况看起来如此独一无二,以致就是无法融入它们之中。换句话说,需要注意:与我相反的鲁宾逊、佩里和普劳尔的理论,隐含着对怀疑、不确定的真正逻辑实在性的一个否定。他们的理论主张是一种表面现象,是由于个人没能成功地把目前的情况还原为旧有情况的适当组合而引起的。

(2)这包含着出于理智的目的而对时间的实在性或意义的一个否定。据此,在急需仔细考虑的关于时间的例子中不存在真正的新奇,不存在真正的独一无二。 [138] 它否认这样的可能性,即根据已经给出的存在的知识无法得到完全表述的那些情况。

(3)它否认深思熟虑中产生的那个行为具有理智的、逻辑的、认知的功能。从常识层面上说,这个行为是为了使一个在逻辑上有决定性的 判断成为可能而必需的那个判断的近似 对象。 [139] 也就是说,它满足了要求指导或启发的一个理智上的需要。我们意在通过判断建立起这样一个行为,它会使那些没有被给出而且直到判断产生一个行为为止都无法被给出的材料显现出来。常识也许会出错,它经常是错的。也许,为了揭示规定价值的那些条件并非必须有一个行为。但是,就这个问题来看,自相矛盾的是那些人,他们认为,那些引发深思熟虑的判断的不确定价值可以完全消融在关于先前存在的东西的那些判断之中,而不需要有进一步的行为来作出一个完整的价值-判断。

俗话说:人各有志,不可强求。用一句话来概括,对价值的判断的传统理论而言确实如此。作为用来防止毫无意义的任意争论的一个手段,它是一条有价值的应用规则。但是,也存在着我们显然不得不 讨论趣味、喜好、偏见、兴趣和欲望的情况。几乎没有一个家长或教育者会承认这种辩解的普遍有效性。他也许会诉诸纯粹生理的或心理的手段,用一顿鞭打或者一块蜜糖来改变他所反对的那种趣味或价值。这样就不存在评价判断,而顶多只是把一种趣味或喜好用另一种更加符合他本人口味的趣味或喜好来取代罢了。但即使是家长们和教师们,有时也会求助于一种理智的方法、判断的方法,以去除一种旧的情感驱动的态度,创造一种新的态度。生活中的大多数紧要关头都是这样的情况,在其中,趣味是唯一值得讨论的东西;而且,如果理性的生活要存在并占据主导的话,人们必须根据判断的逻辑蕴涵而作出判断。

说点具体的。也许不仅是趣味而且是一种坏的趣味,才使我更喜欢爵士乐而不是贝多芬。也许我应该 喜欢立体主义或意象主义,虽然我并没有这样。也许我对学院派绘画的兴趣是由于我缺乏对绘画的敏感和才智的一个标志,而非像我以为的那样,是对绘画的一种兴趣的标志。也许,虽然惠蒂埃 [140] (whittier)的作品一直是我在诗歌欣赏方面的主要价值,我也应该在一些其他的诗歌形式中寻找价值。自由体诗怎么样?我喜欢——或者不喜欢它,——但它是不是一样应该被一个文明人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东西呢?把话题从艺术转移到道德上来,受到喜爱的东西和应该受到喜爱的东西之间的类似区别也是道德学家们争论的焦点。在审美鉴赏领域之内,它们是一切明智批评 必然讨论的话题。

注意这个“也许”。有这样的情况,一种趣味或价值直接让位于另一种趣味或价值。我们说,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抛弃旧有的喜好;不同的喜好代替了它们。这不是我们关心的情况。但有一些情况是,一个人并不清楚 他喜欢什么,或什么对他是好的,或应当把什么看作好的。作为一个非理性的造物,他也许会求助于简单的试错。作为一个理性的造物,他试着用判断来规范他的尝试,就是说,把他的尝试作为一个实验,通过形成一些使更加准确的判断得以可能的新材料,这个实验会让情况更加明了。我们并不否认旧有的价值曾经是 价值,因为既然它受到喜爱或称赞,那么根据定义,它就是一种价值。然而,我们要问的是:它是否确实应当是一种价值,对这样一件事物的喜好是不是我们性格中某种缺陷的表现?简而言之,我们询问我们应该喜欢什么。我们进行判断,是为了形成 一个明确的喜好。一个理性的喜好,指的不是理性作为一个实体而制造出来的喜好;而是从关于过去的喜好及其各自结果的判断中产生出来的喜好。目前论证的关键在于,这样一个理性的喜好——它与未经理性思考的喜好之间的相反之处是道德和美学批评的主要话题,也是一种审慎生活理论的主要话题——根本就无法成立,除非判断以要完成的一个行为作为对象,这个行为不是喜好的表现,而是对喜好的检验;这个行为是一个手段,为的是获取能使喜好与判断在理性上可能的那些材料。那么,如果某些喜好及其价值被认定为是错误的(wrong),而不是假的(false)(根据定义,它们不可能是假的),而人们意在通过反思的探究去纠正或改善它们,那么,我们就能找到评价-判断存在的经验依据。我们断定,这样的判断独有的特征是:否定地说,无法通过对已经给出的事实、价值和规则进行还原来得到它们;肯定地说,只有通过那些以一个有待完成的行为的本质为直接对象的判断才能得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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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就进到一种特别具有逻辑性质的分析上来了。我们所概括的这种处境的逻辑蕴涵是什么呢?

1.一个评价-判断是复合的。在什么也没被给定、不经过关于确定的对象和关系的一系列判断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形成关于应当去喜欢什么的判断,也无法确定一种明确的好或功用。对确定无疑的材料的各种判断和关系与此密切相关。没有这样的构成性(constituent)判断,就不可能有评价-判断,不可能有真正的情况(b),有的只是随机的猜测和盲目的试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列举这些构成性的、从属性的判断。假定评价-判断是指向对一种好的行动过程(兴趣、深思熟虑地要去选择的“喜好”、好)的一个评估,而这一行动过程是关于国际上欠美国的战争债务的,那么,好是不是全部或部分地取消这笔债务呢?是不是保留这笔债务并坚持它得到偿付才是好呢?或者它是别的什么呢?显然,在公众舆论中存在着各种兴趣之间的一个冲突,而我们需要的是达到一个统一的或综合的公众舆论或判断。否则,一个人兴许会在各种摇摆不定的意见之间犹豫,并且需要自己拿定主意(拿定主意是评价-判断的俗称)。

关于这个问题的判断由三个层次构成,虽然前两者可以被归入同一个逻辑形式之下。(1)存在着我们定义过的那种意义上的评价-判断,存在着关于毫无疑问的好与坏的记录和分类,存在着不经过 判断的那些价值。繁荣兴旺是好的,工人的普遍就业是好的,友善的国际关系是好的,遵守义务、协定、契约是好的。许许多多直接的好和有价值的东西,人们所知道的——或者自认为知道的——各种内在的和辅助性的好,都可以合并起来形成判断。如果评价-判断要成为有意义的,或者要成其为一个判断,我们就必须 如此陈述它们。(2)必须收集和陈述非价值的事实(non-value facts)。每笔债务的准确金额和名目必须得到确认和陈述;每个相关国家的经济条件、财政状况以及列出的赔偿条约的条款,国际贸易、汇率状况,对国内贸易与工业体系的影响等,均是如此。从逻辑上说,这类可以归并为第一类。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我们都要报道事实、事件,用材料确保判断。(3)存在着普遍判断,或者对各种已知联系的陈述。一种单方面的黄金储备积累影响汇率;汇率的不一致使一些国家无法自由购买另一个有着基准黄金储备的国家的东西;工业的复兴是社会与政治稳定的一个条件;国内工业萧条导致国际贸易损失;处于汇兑不利地位的国家可以在中立的国际市场上竞争以图优势,以低于有基准黄金储备的国家所能给出的价格出售东西;免除债务是高尚的,拒绝偿债是危险的,等等。

2.关于上述三个条目下列出的这些陈述,本身的确切事实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人们否定其中一个陈述,那么还会有类似形式的其他陈述可以放在它的位置上。重要的是,如果人们不接受这些关于相关材料和关系的判断,就不可能有评价-判断。 [141] 但是就我们的目标而言,这个事实的重要性在于:这些判断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并不确切地规定一个决定性的 评价-判断,也就是说,它们并不确定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个好或功用。它们提供必需的材料。而一个评价-判断的典型对象 是这种材料或手段意指的东西,一个尚在形成中的“喜好”或兴趣。它们与在这个特定情境下作为好的而得到选择的东西的关系是什么呢?一些判断指向一个方向,另一些判断指向另一个方向。一些被援引来支持不取消债务是好的,另一些被引用来支持相反的行为是好的。类似的事实可以在任何未得到解决的道德的或需要审慎考虑的难题中发现。在每一个合理的审美批评中,在各种趣味存在着冲突之处 试图区分各种审美价值的努力中,人们都可以发现它们。

在我先前撰写的文章中,我在众多情况中挑选了与看医生的价值有关的一个判断。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表明一个所谓的评价-判断能很容易地“还原”为关于已知事物的先前陈述。还原采取如下形式:健康是一种已知的好;疾病是一种已知的坏;这些是关于给定价值的判断。存在着一个可以找到的医生;我感觉不舒服;这些是关于已知事实的判断。有一条一般规则,即这么难受应该去看医生;这是一个关于已知的关系或普遍之物的判断。于是,我就去了。这里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日常判断的一个组合。即使在哲学中,一点想象也是有用的。那么就请想象这样一种情况,在其中,事情确实复杂难解且无法遵循惯常已有的事实和格言来解决。我只有很少的钱;看医生的费用将会是一个负担,一种坏(a bad);我听说了一些传闻,这些传闻质疑这唯一一个可以找到的医生的能力;医生们,甚至是有本事的医生造成伤害的情况如此之多;许多严重的疾病被“自然”治好了;我的邻居有一个药方,据他所说,用这个方子治好了他的一位朋友,诸如此类。此外,还有一个柏拉图反复强调的基本观点,他把一个知道如何去治愈病人的医生所具有的知识与一个知道被治愈且继续生活下去是否真的是好的聪明人(如果有这种人的话)的知识进行对比。

简单地说,各种事实、一般规则以及过去的好和坏可以以抽象形式被援引来反对看医生。构成真正复杂情况的是:这两套 考虑,赞成的和反对的,都 摆在面前并且互不相容。不需要非凡的机敏就能指出,如果你构造出一种情况,其中没有难解的结,没有各种相反事实与规则之间的冲突,那么,你手头就已经有了用来判断它的材料和原则。那么,我们在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碰到的无数尚未解决的问题又如何呢?逻辑学家们为什么不造出关于各种规则、事实以及已有的好和坏的判断来把这样 一些问题还原为常规判断的一个简单组合呢?

通过考虑判断被用来确定一种辅助性价值的情况,讨论可以继续下去。目前有一个在经济上甚至政治上都有相当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各个法院和委员会必须决定各个公用事业公司应该交纳的税率。在做这件事时,他们受制于一个主要的固定条件。税率必须定得使纳税人可能得到一份合理的回报;否则,就是对财产的非法侵吞了。为了确定一份合理的回报,就有必要对要授以回报的财产进行一个评估。这里正是困难开始出现的地方。计算适当回报的经济价值是什么?从法院的一些判决中,我们很容易得到一些否定性的陈述。它不是 交易价值。如果把这看作价值,那么就不可能降低税率了,因为显然交易价值会反映出价值是由现有税率固定下来的。它不是 原始成本,会因为各种暂时条件,不节约或者腐败而增长。而有时候,对税率基准的评价是定在高于原始成本的水平之上的。它也不 总是目前的替换成本。某些特定情况——比如一些马路在最初施工时已经铺好了,要挖开它们,费用会相当昂贵——也许会使人们作出一个过高的评价。而且,它也并不 总是一个相似的交易可能获得的价值,如果它是处于竞争状态下而不是在一个由公营特许造成的准垄断状态下的话。在上面列出的内容中,我们似乎已穷尽了所有关于给定 价值的判断了。如果哪个否认评价起着使一种新价值成立的作用的人来着手司法评估的这个例子,并且来解决法院没能成功解决的这个问题,这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启发。而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应当注意,对关于已有价值的上述情况的这些判断进行一种组合是不够的,因为它们存在于不同的方面。因此,在作出新评价时,对不同的给定价值给予的相对比重 就成了问题的关键。关于这个问题,没有哪些给定的事实和价值是决定性的。显然,这个问题是预期性的,不是回溯性的;而判断则是实验性的,不是记录。 [142]

3.那么,正面地表述,评价-判断是什么呢?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它是复合的,包括(i)关于各种事实与通则的一系列判断。那么,它采取的形式(ii)是“就举出的事实和规则来看采取如此这般的一个行动是有用的,具有一种辅助性的价值”。结论是要去采取的行动是评价的近似对象,但仅仅是近似的(proximate)。因为根据定义,这个行动是作为一个手段而被判断为有用的。那么,潜在的对象才是评价的目的:发现或揭示一些将会使一个更加准确的价值判断成为可能的更进一步的材料与关系。通过以这个判断为规定条件的行动对事实的这种揭示,仍是一个手段。它的目的是一个喜好、兴趣,以及基于更加准确的材料、更加合理的根据之上的一个价值判断。因此,就有了(iii)关于 价值——得以成立的价值的一个最终判断。

例如,在关于由取消债务(取消本身当然是相对于目的的一个手段)而创造出的这种情境的价值的一个判断,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 来看,这个判断在内容上很可能是非理性的。为了成为一个理智的判断,它必须被分解成一系列对各个步骤的判断,其中每一个都是尝试性的、部分的。采取一个行动,比如,召集或者参加一个关于取消债务的会议,并且看看产生了哪些结果,有哪些先前不存在的新事实作为关于下一个要采取的步骤的判断之根据得到了揭示,等等。谨慎观望,只要它不被当作逃避与随意推卸责任的借口,就不仅是行动的一条规则,更是判断的一条准则。人们还应该注意,一系列 直接价值和评价活动由此就开始成立了。我们以喜欢或厌恶来回应开始成立的这一系列结果,其中的每一个行为都以判断为前提,并由此确保进行下一个步骤的新增材料,以及关于那个假设被我们采用了的一般程序更多的可靠性。 [143]

无论人们是否接受这个分析,它都应当消除被人拿来作为根据而批评我的那个误解。一些批评者一直认为,它是一个超逻辑的(extralogical)、个人的或心理的或实践的判断行动,它与我所依据的主题无关。上文应该已经表明,不是这么回事儿。判断这个行动,也许可以作为无关的东西而排除出去。我所强调的行动是眼下正在讨论的、被判断为手段的行动,这一行动是对象-内容(object-matter)或判断内容的一部分,不是一个额外的判断行为。判断称:情况是如此这般,如果 我采取了一个具体特定的行动,新的事件就会发生,这些事件将推进一种更明确的喜好和评价-判断的形成;相比较而言,如果不采取这个行动,形成这种喜好和判断的可能性就小。这个分析的涵义中还包括了对普劳尔和佩里的观点的一个回应,他们认为,我称为评价-判断的东西只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假设判断罢了。这第二个“关键词”是说对了:但不是他们所宣称的那种假设,也就是说,不是已经给出的各个要素之间的一种联系。它采取这样的形式:“就给出的各种事实和价值而言,如果 一个行动被实施了,那个行动将会带来不可或缺的材料。”这个假设与一个要去 作为一个实验而实施的行动有关。联系或普遍的东西,与行动及其各个结果有关。这样,就有了逻辑上确证的必然性。

让我们来考察另一种不同看法来扩充已经作出的这个分析,并使它的意义更加清晰。这种看法比起已经考察过的那些反对意见来,与我自己的观点有更多的共同之处。科斯特洛(costello)博士 [144] 列举了一种情况为例:一个厨娘认为她可以通过一种新的办法混合各种配料来做出一个特别美味的蛋糕。科斯特洛博士并不像我的其他批评者那样,否认这个判断对使一种新价值成立的行动来说是工具性的。我的观点是:那个厨娘,如果她变成逻辑学家并对她的判断进行分析,就定会说,一个行动是她的判断的直接对象,而一种新的、先前未被给定的价值的存在是判断的潜在对象——如果想进一步说明,她还会说,一个更具决定性的判断,与建立在对一种现实趣味的实际喜好之上的价值有关的判断,是它的最终对象和内容。但是,科斯特洛博士说:“在判断中得到断言的是联系,‘如果一个蛋糕用这个配方来做,味道就会好’。厨娘做出来的是蛋糕,不是假设的联系或各种性质的蕴涵……仅仅说这个判断促使厨娘去做蛋糕,这是不够的。这个判断必须促使厨娘确信,一定要以这个配方做蛋糕味道才好,不然的话,它们的味道就不会好 ,并且促使她去做蛋糕。” [145] 如果这是对我的观点的一个正确分析,那么,我就承认我的论据很荒谬并放弃我的理论。但这个解释是错误的。毫无疑问,这个判断包含了一种联系。但是,请注意那个条件分句。它说的不是一个这种样子的蛋糕是好的,而是说如果它被做出来 ,它将会是 好的。因此,判断不仅仅是制作的一个实际刺激、诱因。制作活动,或者说行动,是判断的逻辑内容的一部分。 [146] 判断的对象是一个行动与它的各个结果之间的一种联系,因此不包含行动产生了配方与味道之间的关系这种涵义。但是,它非常确实地有一种涵义,即缺少了关于行动及其结果之间关系的判断,味道这种好 就不会存在,那么关于它的直言判断也就没有可能了。我们不能断言说一个以某些特定配方做出来的蛋糕味道是好的,“不然的话就不会存在的东西”,简单地说,是这种好、这种味道。我只能猜想,科斯特洛博士的误解是由于我的实际意思对他来说是如此理所当然的,以至于他无法设想我会花费如此多的口舌把它们指出来。我能切身体会这种感觉,但佩里、普劳尔以及其他人的批评表明,它们并不是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而是被某一派人给否定掉了的东西。那些人把一切实践判断都“还原”为关于给定事实和给定联系的判断的一个集合。

科斯特洛博士在他文章的最后一段中,概括了他认为我所犯的根本错误。“我能判断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硫酸和铜会生成硫酸铜,并且我可以做实验来检验它。毫无疑问,有必要在我能宣布自己获得了真正的知识之前这么做 。但如果那时有个人下结论说‘你已经把硫酸和铜变成了硫酸铜——好像不然的话,它们会变成别的什么东西似的 ——因此,你的判断已经确立它本身为真了’——这样一个陈述在我看来,是一个最纯粹的用词错误。”(斜体字是我标的)我同意这样一个论证会是用词上的,并且是愚蠢的,所以从来没用过这种论证方法。目前正在讨论的这个判断并不是说,由于跟随在一个判断之后的一个行动,铜和硫酸会化合成某种东西,如果少了一个判断,它们就不会形成;形成是只要判断发生,它就会发生的一个事件。我们的判断是:通过采取一个行动,知识 将会产生出来,这种知识是关于所发生的事情的一个决定性判断。而这一点,科斯特洛博士也是承认的。实验性制作作为判断的近似对象使知识得以存在,我的目标仅仅是引导人们去注意这个逻辑事态的蕴涵。如果它们得到了注意,就让词句,尤其是关于真理的词句,自己去照顾自己好了。我几乎无法设想科斯特洛博士会把铜和硫酸共同形成硫酸铜这个事件与一个真理等同起来。如果有谁想要使用真理这个词,我当然不会反对,只要它的定义前后一贯地得到了遵照。但是接下来,我们必须用一个与真理这个词不同的词,既应用于确证(verification),又应用于一个判断之为 判断所具有的所谓前件属性(antecedent property)上。无论如何,确证是通过判断的近似对象——一个实验性行动的功用而得以存在的。由此,被认识了的 真理就得以存在。而在我的词汇中,只有被认识了的 真理才被称为真理,把先前的判断称为对真理的一个要求 或假设或意义会简单些。然而正如刚才所说的,只要事实及其涵义得到了承认,对词语的共同理解是很容易达到的。

科斯特洛博士提出的另一点值得注意,他说我混淆了确证和真理。正如刚刚说过的,我很愿意在术语上有一个区分,只要事实得到承认和遵循。而对他提出的说明作一番考察,会使关于评价的问题更加清楚。他说:“我并不是为了确证是否要下雨了而判断‘要下雨了’。我作这个判断是为了避免被雨淋湿这种突然袭击般的确证。我对情况进行判断,是为了就一个进一步的出自意愿的决定拿定主意 ,比如我是不是应该出去散个步。我非常希望我关于雨的这个判断是确实的。但是,我完全不希望亲自去确证它的真。因此,把真理等同于确证,是非常麻烦的。”(第452页,斜体字是我标的)就评价-判断而言,我几乎不能要求有一个更好的说明了,即使是度身定做的也很难比这个更好了。注意:“要下雨了”这个判断的逻辑对象的蕴涵,并不是雨本身。下雨仅仅是作为进一步判断——就是说,关于一个行动之价值的判断——的一个逻辑要素而得到判断的。“出去散步”这个行动的价值是有疑问的或不确定的,通常我们可以假设它是一个给定的价值。但是,它在这个独一无二的、以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下会是一个价值吗?于是就有了关于雨的判断、关于雨和淋湿的坏处之间联系的判断,以及万一不下雨而出去散步的价值的判断。根据描述,所有这些判断都不是最终的,而是与另一个判断相关的,那个判断是关于要去做的某件事情的。因此,这个行动就是判断的真正主题,而它的发生或不发生是以这个判断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一种否则就不会存在的价值是以评估为规定条件的,而由此,一个后来的关于 价值的事后 判断也就成为可能。那么,我们假设这个人决定呆在家里;假设不管怎么样,他留在了家里。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不会被淋湿。但是,根据这是不是先前判断的一个结果,这个事实的直接价值 是不同的。如果他未曾进行过判断,如果他留在家里仅仅是因为他有事忙或者仅仅是出于习惯,那么,他留在家里的价值就仅仅与他的习惯或忙着处理的事相关。如果他留在家里是由于他关于出去散个步的价值所作的一个判断,那么,这个事实就具有一个附加的价值——使他避免了否则将已经陷入其中的一个恶的价值,以及对他的明智的一个证实或反驳的价值。假如结果没有下雨,那么,他可能会追悔莫及,怪自己愚蠢,竟没去冒这个险;假如结果下雨了,那么,他或许会庆幸自己的谨慎。无论哪种情况,根据科斯特洛博士的观点,判断的真正对象出自意愿的决定,都由结果得到了确证或否证。那个判断是否具有前件,是否具有独立于确证或反驳的真或假,都可以作为一个用词问题而略过。看起来似乎 它先行具有的正是真或假;但我现在并不准备讨论那个问题。

科斯特洛博士提出了另一个更加尖锐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承认我最初的观点引起了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不只是用词上的。与其他批评者不同,科斯特洛博士主张:“实践判断是关于将来的判断,这个将来的特性是因果性地依赖于作出这个判断[的行为] [147] 的。”这也是我的主要观点。但是,他指出了我应该注意而没有注意到的东西:没有哪个判断能包括所有将来的可能情况,把一个可能判断为好而加以选取的选择的同时,也使我们不可能获得其他可能的但受到了排斥的好,并因此使任何关于它的实际价值的决定性判断变得不可能。 [148] 他说:“杜威教授说,这些实践判断的主题到目前为止还是不完整的。我要进一步说,这个主题的一个基本部分注定永远只是一种可能性。判断被作出来是因为我们必须选择与排斥,而对我们所排斥的东西,我们把它永远放到实际确证经验的范围之外了。”(第453页)我希望尽可能明确地声明,科斯特洛博士已经把这一点说得很明白了,而我所写过的任何与这一点相反的东西都必须予以取消。即使在我先前的观点中没有什么东西与这一点在逻辑上不相容,我也应该早就看到这一点并对它进行说明。

关于 价值的判断并不包含选择的必然性,它们只是记录过去的选择与排斥的结果。它们记录的必然是根据选择而获得的结果,而作出这些选择是因为受到了排斥的影响。它们既没有也不可能记录如果受到排斥的东西被选取了会发生什么情况。相反,只是在必须进行审慎选择的情况下,我们才作出评价判断。这就是我们说它们是实践判断所指的意思。我们称赞和推崇而不经过思考,在这样做的同时,我们就在进行排斥。 [149] 随后,排斥一边的结果变得明显了。显然,我们冒着失去某个更好的东西的危险,不加思考地进行选择。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直接的喜好可能是错的 但不可能是假的 。它的对象是好的,但是它本来可以更好,并且根据被排斥了的那个更好来看它是坏的——这就是事后反思的裁决。如果“喜欢”是绝对的而不是有偏向的,那么,我们就处于自相矛盾之中。

但是,评价-判断无法摆脱这种处境。尽管我们带着过去的各种价值、事实和联系的帮助,尽可能周详地仔细考虑,最终进行选择时,我们还是在排斥,而被排斥的东西被视为比较坏的东西,被排除在充分的实验性检验之外了。来自各种评价的各种价值,与未经判断的直接价值一样,都是完全固定不动的。换句话说,没有哪个事实判断可以得到完全的确证。正是在解决一个先前疑问的过程中,任何实验都包含着一个新的风险。但这并不是说,判断和实验性检验得不出任何结果,或者如果我们掷硬币来决定,效果也差不多。正如科斯特洛博士所说,“我们当然可以通过添加进一步的经验材料来检验这些实践判断,但是这些材料本身也需要得到解释。它们成为有待逐渐糅合、融入新的思想活动、新的比较判断之中的新材料”——如此以往以至无穷。 [150] 这个事实为评价和实验的进行规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则:“留心你的可能选择,并且要以这样一种方式注意它们,以使以判断为前提的行动能确保在目前状况下进行检验的最大可能,以及随时可以进行的重新鉴定(re-appraisal)的最大可能。”这条准则与不宽容——忽视和否定其他选择——正相反,也与乌托邦主义——如此含糊笼统,以至于我们可以就选择和计划产生的各种结果的意义无休止地争论下去——正相反。关键是把我们的选择判断或者要采取的行动分解成许多尽可能具体的特定行动,以使灵活的重新鉴定能够以最小的浪费得到完成。没有哪个“理想”立即或完全得到实现过。我们只是通过行动来使之具体化,通过这些行动,它的意义变得更明确了,而我们由此就获得了采取进一步理智行动的可能性。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讨论过“值得”(worth)的情况。正如先前所指出的那样(这要感谢皮卡德博士),一个判断可以终止于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认为,一个物或人是值得去喜爱或赞赏的,但喜爱和赞赏并不一定随之而来。这种情况无疑是那样一些人的堡垒,他们否认判断在确定价值这件事情上可以参与一份;他们认为判断也许能确定某物应当 是一种价值,但没法说它就是一种价值。如果需要补充,我们还可以说,这类情况是一种强有力的抱怨的根据,抱怨理性及理性的好在对抗自然偏好(inclination)与直接的好的力量方面的无效。但是,我们也可以表明,这种情况是理所当然地检验着规则的一个例外。首先,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论证所要求的只是如下这一点:喜好——或偏向——是不确定的,而判断的发生是为了确定喜好,并因而 确定价值。那么,关于判断并不确定喜好的情况,我们应当说什么呢?我们应该单纯地抱怨人类天性的顽固或轻浮吗?首先,存在着这样一些情况,其中根本不存在真正的不确定或无规定(indetermination)。我们肯定地喜欢,而且从根本上知道我们喜欢。我们遵从习惯与社会期望而作出判断行为,但我们在内心里意识到,我们正在进行一种多余的仪式。这种判断是假装的,并不是真实的。因此,对以下事实感到奇怪是没有根据的:判断并不决定情感驱动性态度。已经作出的说明,可以解释其余的情况。那个分析的要点是:评价判断的直接对象采取某个特定行动,为使一个完全的最终判断成为可能而采取某种行动是好的,或者是更好的。那么,现在如果我们跳过这个直接判断和作为其对象的那个行为,就没有理由问为什么判断应当确定一个喜好并因而确定一种价值了。判断一个特定的物或人是否值得尊重、仰慕、赞赏、渴望,这个判断只是假设的或辩证的,而说从辩证的东西到存在之间并没有笔直的大道可通,已经是老掉牙的说法了。行动是通向存在的唯一途径。“值得”是理性献给价值的一个贡品。但是,当它悬在假设的理智之中时,它始终是有名无实的、无效的,直到它转换为行动。基于判断之上的行动是这样一种判断的前提,这种判断揭示将会使一种确定的情感驱动性态度成为可能的材料。如此一来,表面上看来的反对意见反而确证了我们的分析。

在结束本文时,我想简单地说明一下依据实用主义方法来思考问题的意义。批评家们常说实用主义的检验隐含着一个先在的确信或判断,即某些结果是好的。因此,实用主义方法的运用隐含着一个先在的非实用主义的判断:如果前提是站得住脚的,那么,肯定能得出结论。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日常生活中不具批评意识的实用主义当然常常陷于一种断言,肯定一些结果是内在的好,应该毫不犹豫地得到断定或默许。但它这么做,正是背离了实用主义方法。实用主义方法主张:根据一个行为的各个结果对它进行反思并根据这一反思来行动,这是好的。因为得到揭示的各种结果会使关于好的一个更好的判断得以可能,因此可以预见的结果或已经获得的结果的好,就既不是最终的,也不是独断地得到规定的。它作为一个“比……好”而是好的——比如果判断未曾参与所能得到的存在状况好。关于另一个危险的修饰语——“工具性的”,情况与此类似。这个词的意思不是说,反思对预先想到或预先存在的确定结果而言是工具性的,更不是针对身体上的需要或经济上的成功甚至社会改善而言的。它指的是:从其整体上或以实验的方式来看,反思对创造各种新的结果和新的 好来说,是工具性的。作为把各种旧有的好转换成新的好的唯一一种中介,它与各个目的之间是相连的;因此,从美学和道德上来说,中介像目的一样,是一种内在的好。但是,我们必须区分它的严格理智意义上的结构和目标,以及它的美学与道德价值,前者是非个人的和工具性地得到规定的,后者是个人的和直接的。认为知识就其认知性质而言是工具性的,这与主张“在其直接和个人方面知识是一个美丽而令人喜欢的东西”并不矛盾。

(赵协真 译 莫伟民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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