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道德态度和热情的词汇一般意思宽泛,试图定义这类词汇通常面临两种相反的危险。一种危险是约束,这样一来,词语的意思不仅变得狭隘机械,而且必定中规中矩,或排斥异己。为避免这样的错误,人们又可能陷入另一种危险,即完全的模糊之中:词语不具有特别的适用性。人们只是说出一个词所唤起他的以及他希望也能唤起别人的那种情感。
名词“自由主义”尤其面临这样的尴尬。一方面,它是某个政党、某个经济理论和实践流派的战斗口号。如果一个人想根据这个词特有的历史用法来精确地定义它,那么,他会相信这个意思是唯一合法的。然后,他会以自己对某个政治经济运动的态度为基础,赞成或谴责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如果忽略历史用法,一个人只能说说他自己理解的自由主义是什么意思;这样,他会发现,自己只是根据个人的偏向在定义“自由主义”。
不过,历史本身提供了某些指导。在美国,这个词从未和自由放任的 (laissez-faire )经济和放手不管的政府联系在一起,像它在英国和欧洲大陆那样。它的使用,一直与一种叫作向前看的进步态度联系在一起,而与那种往后看的保守甚至反动的态度是相反的。
“自由的”在专业领域里的最初意思与学校和学习相关,指教育应适应自由人的性格和需要,不同于那种强制、刻板、使人驯服机械的训练。自由主义和自由的联系,仍然是取之不尽的宝藏。除此之外,这个词的历史意涵也和大度、慷慨——尤其在心灵和性格方面——相关。它指向一个开放的心灵,不固步自封,不囿于偏见。
我之所以提到上面这些熟悉的用法,这是因为,尽管它们使我相信这个词的定义必须包含一种道德态度和理想,但我不希望下面表达的仅仅是一种个人的选择。每一个道德问题都必然包含选择,但这里的选择,只是挑选并强调过去的用法中的一个,它不是专断的、私人的。
那么,自由主义指向的道德态度是什么呢?从一个即使范围很小的政治运动的方面来看,我们在自由主义对权利法案和公民自由的强调中发现了一个线索。它关注思想和信仰的自由,以及与之相连的表达和交流的权利,这些自由和权利只受到对反社会的犯罪后果所要承担的责任的限制。这些最为基本的自由权利,因为教会和国家这些强势组织的存在而获得具体内容。教会否认信仰自由,而国家迫使所有政治和社会见识化为铁板一块。
这个意思具有广泛甚至普遍的效力,因为反对自由探究、自由交流和自由信仰的势力顽固存在。这些敌对势力来自国内和国外。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拥有民主制度的衡量标准,内部敌人比外部敌人更危险,因为只有当一个反自由的心灵存在时,外部的敌人才有长期的危险。
为了达到自由主义的历史目的,人们极有可能以一种反自由主义的精神积极行事。如今,这种背叛自由主义的做法十分普遍,也非常有害。树立某种政治经济目标,然后以一种最教条、最不自由的方式为之努力。如此一来,真正的自由主义不仅受到极端保守主义者的攻击,还有来自这帮人的攻击。
自由主义的意思包含对真理从容而耐心的追求,愿意向各方面学习。自由主义是谦恭和执着的,也是强健和积极的。它相信,自由心灵的交流总是带来愈来愈明的真理。
(马荣 王今一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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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选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4卷,第182—183页。
[2] 首次发表于《民主前沿》(frontiers of democracy ),第6卷(1940年2月15日),第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