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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理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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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和论述模式

理智感总是伴随着我们对经验的意义的的理解过程。经验的意义本身是普遍的;因为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种关联使它们彼此都有了意义。但是,由于这种意义总是以个体意识为媒介而存在的,所以我们才能感觉到意义。事物之间不仅互相表现出各自的意义,而且也对我们表现出其意义。经验拥有一种意义,这不仅因为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而且还因为它与我们自己也是相联系的。因此,经验不仅是一种知识,也是一种情感;因为情感的最终定义是指它与自我的紧密联系。事物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是有价值的,而情绪经验中与价值有关的那种因素就构成了理智感。下面我们将首先介绍理智感的一般特征;其次,介绍理智感作为一种向外的能量,它是行为的驱动力;最后,介绍理智感客观的一面,即理智判断。

1.理智感的一般特征

理智感不应被看成是一种偶尔发生在经验中的特殊情感形式。没有哪一种经验不包含在某种关系中,因此,没有哪一种经验不涉及理智感。看看经验的内在或主观的一面之后就会发现,我们全部的心理活动就是一连串的理智感。有些人看不到意识的客观方面或普遍性,因而就容易把自我还原为一系列的情感。由于意识是我个人的所有物,所以所有的意识都是情感。知觉、记忆、想象、思维以及直觉,所有这些心理活动都是情感,因为它们都是我独特的不可分享的意识状态。

任何存在的知识都会消融于情感的媒介中。认识不仅是一件具有客观关系的事情,而且对我也具有价值。认识和我之间具有不可描述的绝对的个体联系,因此你可能也知道我所知的,但我的知识不可能成为你的知识。每种意识的内容可能都是完全相同的,但它们的形式在不同的个体那里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情感也不是一种偶尔发生在意识中的心理活动。它是所有意识的个体的一面。由于所有意识都拥有某种内容即客观关系,所以所有的情感中也必定包含某种理智元素。

理智感的分类

所以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详尽地讨论所有的理智感。它的范围遍及经验的所有领域,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找出一些基本分类,虽然不能尽述,但也不至于歪曲。我们根据情感的起源把它分为:1)起源于获取认识的过程;2)起源于认识的拥有。一般而言,这种分类与按照理解和保持对认识进行划分是相一致的。有些情感起源于我们学着认识世界的过程,而另一些情感则起源于这种活动的结果,即把认识组织到我们的心智结构当中。

(1)获取认识的情感

这种获得感与我们前面讨论过的形式化情感非常接近。不同的是,前面我们把形式化情感看作是在获取认识过程中认识获取活动的内在方面,而现在我们把获得感看作是表达了已有认识的内在方面。获得感可以被看作是通过联想、分离或者注意而和已经获得的认识相联系的。联想会产生习惯感;分离会产生惊奇感;注意则会导致相似感或差异感。

1联想的功能是机械的,它使联结变得习惯化和自动化。通过联想而获得认识的过程所产生的情感,就是习惯感。大多数情况下,由联想所掌管的心理过程拥有一种冷峻的情绪活动。只有在惯常活动中,这样的心理过程才是舒适的,而且如果没有出乎意料的情况,绝对不会有不愉快的情绪。

2分离感。当认识的机械联想被打破,随之而来的情感必定发生改变。联想的重复次数足够多时,就会变得固定下来;它成为我们心智装置的一部分。我们可能不会期望同样的关系一直继续下去,因为期望假定心智和经验之间存在一种积极的关系,但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关系会继续下去。当打破这种规则的任意一种关系出现时,人就会被动地产生一种惊奇感。在情绪上而言,时常能感到惊讶的情感比那些一成不变、机械联想的情感要新鲜和健康得多。

未发展的和不正常的情感

正如古希腊天才医生泰奥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所说,一个粗人不可能被伟大的真理或美丽的雕像所感动(因为他不可能真正看到),但是他能花上连续好几个小时观看一头牛的活动。这都是因为情感未能得到发展。同样,还有一种不正常的情感,但两者的实际结果并没有很大差异。这种情感就是无动于衷(nil admirari),它是指天上地下都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好像一个人已经经历了一切。当情感的正常客观化停止了,或者过于沉迷自我的经验时,就会产生这样的心境,直至产生新鲜情感的能力全部都被摧毁了。

转向内部的情绪完全沉迷于自身,由此带来的结果不是变得玩世不恭或无动于衷,就是无休止地寻求新鲜的事物以刺激已经倦怠的情绪。假如一个人违背了他的存在法则,仅仅依赖于自己的情感,而且摒弃了这些情感所从属的客体,那么他的情感力量就会逐渐消失,进而放弃他自己的目的。这是一种情绪性自杀。也许再也没有哪个时代像现在这样流行这种不健康的情感状态了。对于一个人而言,唯一的解决方法是放弃自我,使他自己专注于某个客体。所产生的情感并不是因为这种专注而出现的,也不是由于放弃自我的缘故,而是因为客体而产生的。真正的情感就像真正的认识一样,必定是完全客观而且普遍的。这种说法和前面的观点——情感是自我的内在而且主观的一面——是不冲突的,因为真实的自我不是在它自己的私人状态,而是在宇宙万物中才发现了它自身的存在。尽管自我确实拥有一些私人状态,但它只是因这些状态具有普遍价值的缘故才去注意它们。这些私人状态并不是因其自身而存在的,因为宇宙是通过它们来凸显其意义和价值的。

3关联感。注意的特殊功能在于统一和区分。因此,我们心理经验的一致和不一致都伴随着关联感。每一次的认同都伴随着一种特殊的满足感,这种情感结合了和谐感和心智通过认同而产生的宽广感。如果心理经验完全不同而且差异非常明显,那么产生的那种情感就会与满足感很相似。当以前模糊杂乱的认识变得确定,并得以严格限定,我们就会体验到一种情绪。这种情绪结合了两种情感:一种是前面说过的清晰的形式化情感,另一种是因达到目的所产生的情感。因为所有的注意都指向自我的发展,所以自我有一个想要达到的目的,而且达到目的的过程具备它自己所特有的满足情绪。所以,有多少种关系,就有多少种形式的关联感。然而,还有一种独特的情感,叫作智慧(wit)感。当看起来似乎完全不同的观念得到认同时,智慧感才会产生,并且伴随着突然感和惊奇感。如果认同过程是经过推理而实现的,那么就不会产生智慧感。智慧感是直觉的闪现。

(2)已有认识的情感

不仅仅在获取认识的过程中伴随着情感的产生,在认识的获得和保持过程中同样伴随着情感的出现。这种情感的特征形式表现为一种拥有感和力量感。它还可能退化为另一种形式,即因为认识而产生的在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上显得比别人优越的情感。但这种情况仅仅当情感本身被作为目的时才会发生。通常而言,这是一种我们拥有自我时的感觉,此时,我们不再被外物控制,而是成为自我的主人。这是一种我们逐渐拥有与生俱来的权利所产生的情感。据说,教育的最大优势在于使人不会被轻易欺骗。换句话说就是,情绪来源于认识组织到自我中去的过程,这种情绪是一种自我拥有感、自由感。

理智感的冲突

我们的生活是一个不断累积的实现过程,而不是已经发展完善。它是一种成长,而不是已获得的存在。因此,理智感之间就会产生冲突。只要我们已经掌握了构成认识素材的关系,并把这些关系组织到我们的心智结构当中,那么就会获得前面提及的满足感以及自我拥有感。不过,这些关系与我们未知的其他关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就会产生不满足感和限制感。换句话说,假如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假设任何关系都不必然与其他关系相连接,那么作为一个系统的不同部分,上述情感也就未必会出现。然而,事实上所有的关系都是系统地连接成一个整体的,所以每种已知的关系都和未知的关系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因此,理智感必然伴随着无知感,除非你掌握了整个知识的有机系统。

无知感

因此,无知感与认识感有着密切的关系。认识的情感是一种实现了的自我的情感;而无知感是一种还未实现的自我的情感。前者是客观而普遍的自我的情感,一般以个体的形式存在;而后者则是这种普遍自我还未实现的模糊且不确定的情感。比如,动物可能是无知的,但是我们不会认为它们能意识到这种无知,除非我们能证明动物具有自我意识。无知是存在于我们天性中的分离感或冲突感。

我们必须将无知感(feeling of unknown)和不可知感(feeling of unknowable)区分开来。后者是对完全与自我无关的事物的情感,因此在心理学上是不可能的。而无知感是对未知事物的情感,它是自我的情感,只是自我情感还不够完善。不可知感只在我们能够完全超越自身时才有可能存在;而无知感是可能的,只要我们超越了当前的存在,并认识到我们真实的存在还未得到完全实现。因此,无知感的真正功能是作为后续行为的一种刺激物,而不可知感却只能阻碍所有的行为。由此,我们自然地转到我们的第二个讨论主题。

2.情感是理智行为的动力

像所有的情感一样,理智感的形式也表现为它对客观事物的兴趣。理智感是指向外部的;它只有在自我向外的活动中获得满足。从这方面来说,理智感也就是好奇(wonder)。好奇是人的情绪天性在客观世界面前所自发产生的一种状态。作为一种纯粹个人的情感,这种情感是完全不能被外人理解的。好奇是个体最初也是最终的表达方式,因为它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若受到不好的教育或者自我放纵,这种好奇心可能会削弱;但不可能完全消失,除非所有认识的动力都被消除了。好奇心不可能完全消失,因为在客观世界面前,心智总是在寻找其自身真实的存在。好奇就是心智对客观世界的情绪流露。如果完全丧失了好奇感,那心智也就丧失了普遍化和客观化的感觉;这样,个体沉迷于满足他自己的主观世界,这相当于理智自杀(intellectual suicide)。

好奇和惊奇

下面将介绍好奇和惊奇(surprise)的区别。惊奇是心灵在面对与原来已经建立的联结相抵触的规则时体验到的情绪。好奇是面对所有客观规律时体验到的情绪。当我们原本期望在某个地方看到一幢房子却只发现一片废墟时,我们就会感到惊讶。而不管是看到房子还是废墟,我们都会产生好奇的情感。这也就是说,这两种情况都是对我们智力的挑战。我们发现有一种需求让我们的心智去探索那里存在着什么以及它们为什么存在。我们长大后逐渐习惯了周围的环境,可能仅对那些让我们非常惊讶的事物感到好奇。不过,心智的正常健康状态应该是对所有的事物都很好奇,不管这些事物是熟悉的还是新奇的,直到我们掌握了它们的意义并且感觉特别舒适。

好奇和认识

好奇是使人超越自我的主观状态的唯一动力,由此,人们积极寻求与世界的积极联系并获得其意义。因此,毫不奇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宣称“好奇是科学和哲学的源泉”。的确,好奇是所有知识增长和发展的源泉。它不仅是科学的原动力,也是科学的持久推动力。普通的心智通常仅把熟悉的特性作为事实的充分证明,而科学的心智则是出于好奇,仅把熟悉的特性作为附加的原因。我们大部分人都习惯于认为经验事实仅仅是“事物就是这样”,这个原因就足以解释它们为何如此。而科学的心智则继续探寻它们为何如此,努力发掘它们的意义。据说,鉴别天才的最好测试就是看他是否具有对我们已熟知的事物感到好奇的能力。

无私心与好事心

好奇也就是认识到客观事物不仅仅限于其自身的存在,而且对我们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好奇是我们去探究事物的意义的动力。好奇感的广泛发展就构成了无私心(disinterestedness),它是所有研究活动的必要条件。好奇是心智的向外活动,必然要求摒弃所有纯粹主观的和自私的兴趣,而且要将自我完全投入到客观事物上。好奇是对知识的热爱;而知识必然是客观的和普遍的。如果仅仅为了个人的兴趣,那好奇必然受到损害。如果活动不是为了客体而发生,而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好奇心,那此时我们拥有的就不是无私心,而是好事心(curiosity)。这种情感与它和客体的连接分离开来,成为意识中独立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好事心这个词虽然与好奇同义,但却是个贬义词,因为它是采用个人化形式的好奇。

不正常的情感

这样看来,好事心是一种不正常的情感。然而,理智感有可能产生更多的不健康的形式。例如,如果知识的获得是为了满足对名利的追求,或者是为了炫耀和权力,那么我们的情感就是不健康的。更微妙的例子是十九世纪与众不同的弊病——对文化的热衷。当情感不是指向客观事物,而是客体事物的知识所引发的心理状态时,人们就会因心智本身的发展而产生一种对知识的热爱。此时,人们为了拓展自我而去获取知识。我们精神力量的文化本身就是目的,而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只是这个目的的副产品。这种理智感与它在整个生活中的功能是相分离的,它在意识中获得了一个独立的位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尝试击败了自我本身。发展自我的唯一途径就是使之变得客观化;而达到客观的唯一途径则是放弃个体自我的兴趣。自我修养(self-culture)刚好颠倒了这个过程,它试图把自我客观化或者把知识作为仅仅满足这些个人兴趣的手段。结果,个体永远不可能真正超越他自己。

3.情感的客观方面

尽管前面已经提到过这些假设,但在这里我们还是简单地复习一遍。首先,理智感是所有认识活动的内在一面,是以个体意识为中介的客体及其关系。其次,理智感——比如好奇——是理智活动的动力,也是努力理解客体的意义的奋斗源泉。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情感都是和客体相连的。我们现在将简要探讨这种连接的过程。

预感

所有的智力活动都指向某一个目的。然而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目的是什么;假如我们知道,那就不必经历一番心理过程来达到这个目的。然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将我们所有的思维都指向目的;我们必须根据这个目的来选择和拒绝心理素材。因此,目的是以情感的形式存在于心智当中的。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我们隐约“感觉到”它是什么,而且我们会选择那种被感觉为与目的相一致的素材,而拒绝那些不协调的。所有的智力过程通过情感所表现出来的指向性,通常都被忽略了,但实际上这种指向性是最基本的。我们的认识赋予情感以明确的形式,并将它们投射出来。认识试图用一部分情感来表现它自己。在这个尝试中,我们把引导情感的那种因素称为预感(presentiment),它在这里的意义比一般情况下更为广泛。

直觉

有一种情感,它在智力还没有对事物进行认同或区分时就已经被预先掌握了,我们称之为直觉。直觉使人能感觉到真理的方向,能够模糊地预测真理的一般性质以及达到这个目的所必经的途径,它是鉴别天才的可靠标志之一。直觉不受制于任何规则,而仅仅属于个人,因为它是一种情感。直觉是不可传授的,然而一旦目的达到之后,意识就有可能通过反思而得出达到目的的途径和过程。可以发现,经过一系列思索从而达到目的,情感就变得可控了。

情感和逻辑

因此,情感一旦经过反思批判而具体成为智力命题时,它就导致了逻辑规则的产生。作为一门研究的科学,逻辑建立在对智力的实际探索的基础上,而智力又是受情感控制的。逻辑是反思的、批判性的,而不是直觉的、创造性的,因此它是可以被传授的;不过,发现新的真理的过程仍然是不能被传授的。逻辑永远跟在发现之后,而不是先于真理的发现。总之,逻辑仅仅是把最初的情感一般化、具体化。判断是一种预先感觉到“事物是如此这般”的投射,而逻辑只是根据情感形成预测时的运作方式来对各种思维过程进行总结。

第14章注释

马蒂诺:《伦理学理论种种》,第二卷,第141—154页;贝恩:《情绪与意志》,第199—209页;冯特:《生理心理学纲要》,第二卷,第347—352页;纳赫洛夫斯基:《情感》,第157—162页;施特伦贝尔:《心理学纲要》,第271页及其后的内容;贝内克:《心理学大纲》,第一卷,第227—262页;佩雷:《摇篮中的教育》,第35—72页;詹姆斯在《心智》第四卷第317页关于“理性的情感”的论述;萨利:《心理学》,第521—5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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