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思维的价值
它使合理的行动具有自觉的目的
我们全都承认,至少在口头上承认,思维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思维能力被看作把人同低等动物区别开来的机能。但是,思维如何重要,思维为何重要,我们通常的理解是含糊不清的。因此,确切地说明反思性思维的价值,是有益的。首先,它使我们从单纯冲动和一成不变的行动中解脱出来。从正面来说,思维能够指导我们的行动,使之具有预见性,并按照目的去计划行动,或者说,我们在行动之前便明确了行动的目的。其次,它能够使我们的行动以深思熟虑和自觉的方式展开,以便达到未来的目的,或者说,指挥我们去行动,以便达到现在看来还是遥远的目标。预判行动的不同方式可能导致的结果,能使我们知道我们正在做些什么。思维把单纯意欲的、盲目的和冲动的行动转变为智慧的行动。据我们所知,一只凶猛的野兽费力地从后面冲过来,它的动作依据的是某些当时的外界刺激而引起的生理状态。一个能够思维的人,其行动取决于对长远的考虑,或者取决于多年之后才能达到的结果。例如一个年轻人为了将来的生计而去接受专业教育,即是如此。
举例来说,当一个没有思维活动的动物受到淋雨的威胁时,它也会钻到洞里去,这是因为它的机体受到某些直接的刺激。一个有思考能力的人察觉到未来可能要下雨的特定的事实,就会按照对未来的预测而采取行动。播种、耕种和收获谷物,都是有意图的行动。只有人类才会有这些行动,因为人类知道服从经验中直接感知到的种种因素,知道这些因素所暗示和预示的价值。哲学家们说过许多“自然之书”、“自然之语言”等名言。是的,已有事物成为未见事物的象征,自然界发出的声音可以被人们理解,这些都依靠思维。对于一个有思维能力的人来说,实物是事物以往的记录。例如,化石使我们知道地球远古的历史,并能预示地球的未来;又如,从天体目前的位置,可以预测很久以后才会出现的日食。莎士比亚的名句——“树林中有动听的旋律,溪中流水是大好的文章”,切实表明了一个有思维能力的人可以给客观事物增添机能。只有当周围的事物对我们具有意义,当我们以特定方式使用这些事物并可表明达到的结果时,我们才可能对这种事物作出自觉的、深思熟虑的控制。
它使系统的准备和发明成为可能
人们也运用思维建立和编制人造的符号,以便预先想到结果,以及为达到某种结果或避免某种结果而采取种种方式。前面提到的思维的特点,表明了野蛮人和野兽的不同;这里提到的思维的特点,表明了文明人和野蛮人的不同。一个曾经在河里乘船出过事故的野蛮人,可能会注意到某些东西,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是预示着未来危险的信号。但是,文明人却有意制作这种符号,他预先设置显著的、警戒船只失事的浮标,建造灯塔,使人们可以看到可能发生事故的迹象。野蛮人凭借其干练的技巧观测天象;文明人则修建气象台,人工收集气象情况,并且在种种迹象出现以前公布信息,而不借助其他方法。一个野蛮人能通过辨别某种不明显的标记,熟练地觅路穿越荒野;文明人却建造公路,为所有人提供要走的路。野蛮人由学习探测火的标记而得知火的存在,并且发明了取火的方法;文明人却发现了可以燃烧的瓦斯和油,发明了电灯、火炉、熔炉以及中心供暖装置,等等。开化文明的本质在于:深思熟虑地建立标志和记录,以免遗忘;在生活中的各种意外事件和突发事件出现之前,深思熟虑地建造一些装置,以便检测它们的临近,记录它们的性质,以预防那些不利事件,或者至少保护自己免遭其害,并且制造更安全和广泛的有利事件。各种形式的人造装置,都是有意地变更自然的性质而加以设计的,使之同自然状态相比,更好地揭示那些隐蔽的、不完善的和遥远的事物。
它使事物的意义更加充实
最后,思维赋予有形的事物和对象非常不同的地位和价值,而没有反思性思维能力的人则做不到这一点。对于那些不知道语言符号的人来说,文字只是黑白相间的古怪的胡抹乱画;而对那些知道文字是其他事物符号的人来说,这些符号堆集在一起代表着某些观念或事物。事物对我们来说是有意义的,它们不只是感官的刺激物,我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因而认识不到它们之所以赋有意义,是由于已见过的事物暗示了未见的事物,而这种暗示又为继起的经验所证实。如果我们在黑暗中被某种东西绊倒,我们可能作出反应,想办法避免被撞伤,而没有意识到它是什么特定对象(object)。我们近乎无意识地对许多刺激物作出反应,它们对我们没有什么意义,或者说,它们不是特定的对象。对象比事物(thing)包含更多的意义,对象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事物。
我们作出的这种区分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读者如果回想他认为奇异的事物和事件,并把自己的看法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这些事物和事件的看法进行对比,或者把关于一种事物或事件在过去的认识与以后的理智认识两相对比,那么,这种区分便一清二楚了。对于一个非专业人士来说,水这种特殊的物体仅意味着用以洗涤或饮用的某种东西;而对另外一个人来说,水却是两种化学元素的化合物,这两种元素本身不是液体而是气体,或者水是不能饮用的某种东西,因为它有招致伤寒病的危险。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事物起初仅是颜色、光亮和声音的组合;它们只有变成可能的而现在还未成为实际经验的事物的符号时,才开始对儿童产生意义。对于一个有学识的科学家来说,普通事物所拥有的意义更为广阔:一块石头不仅仅是一块石头,而是一种含有特定矿物质的石头,它来自特殊的地质层,等等;这块石头能够告诉科学家几百万年以前发生的某些事情,并有助于描绘地球的历史图景。
控制的和充实的价值
上面提到的前两种价值相当务实;它们使控制能力有所增加。刚刚提到的这种价值使事物的意义更加充实,而与控制能力并无关联——天空中的某种特定事件难以躲避,正如我们知道了日食,并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但它确实对我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意义。当某些事件发生时,我们可能不需要去作任何的思考,但是如果我们以前思考过,那么,这种思维的结果就成为使事物加深意义的基础。训练思维能力的巨大价值在于,原先经过思维充分检验而获得的意义,有可能毫无限制地应用于生活中的种种对象和事件,因此,在人类生活中,意义的不断增长是没有限制的。今天,一个儿童可能对某些事物的意义有所了解,而这些意义对托勒密和哥白尼来说却是含而未露的。儿童之所以能了解,是因为期间出现了反思性的研究成果。
密尔在下面的这段话中综述了思维能力的各种价值:
推论一直被人们视为生活中的伟大事务。每个人每日、每时、每刻都需要确定他没有直接观察到的事实:这不是出于增加他的知识存储的一般目的,而是因为事实本身对他的兴趣或他的职业具有重要性。地方行政长官、军事指挥员、航海家、医生、农学家的职责,仅仅是对证据加以判断,并根据判断采取相应的行动。……根据他们做得好或不好,可以判断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是否恪尽职守。这是要用心从事而永不终止的唯一的职业。[1]
训练思维的两个理由
以上提到的三种价值累积起来,形成了真正人类的理性的生活方式与受感觉和欲望支配的其他动物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区别。这种价值远远超过由生活需要所引起的某种狭窄的范围,然而,这种价值本身却不能自动地成为现实。思维需要细心而周到的教育性指导,才能充分地实现其机能。不仅如此,思维还可能沿着错误的途径,导引出虚假的和有害的信念。思维的系统训练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思维有发展不充分的危险;更为重要的是,思维有可能向错误的方向发展。
比密尔更早的作者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曾论述过思维对生活的重要性以及思维训练的必要性,认为思维训练能实现思维最好的可能性而避免其最坏的可能性。他说过如下的话: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依据某种看法并将其作为行动的理由;不论他运用哪种“官能”(faculties),他所具有的理解力(不论好坏)都不断地引导他;所有的活动能力(不论真伪)都受这种看法的指导。……我们注意到,寺庙里的神像对大多数人经常发生什么样的影响。其实,人们心目中的观念和意象才是不断控制他们的无敌的力量,人们普遍地顺从这股力量。因此,应当高度关切的仍是“理解”,要引导它正确地研究知识,作出判断。[2]
思维的力量使我们摆脱对本能、欲望和惯例的奴性屈从,然而也给我们带来谬见和错误的机会和可能性。它把人类提升到其他动物之上,同时也为人类开启了失败的可能性,而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不会陷入这种可能性。
ii.需要不断调整的倾向
正确思维的自然和社会认可
在一定程度上,生活的需要迫使人们坚持一种基本的持久不变的思维方法;用任何精密设计的技巧来代替这种方法,都将是毫无效用的。一个被烧伤的儿童惧怕火,这种疼痛的后果对需要正确推论的强调,要远胜于有关热力性质的博学说教。当以正确思想为基础的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性时,这种社会情境(social conditions)也能促进正确的推论。这些对正确思维的认可,可能影响生活本身,或者至少影响生活去合理地避开永久的不安适状态。敌人的踪迹、隐蔽所的标志、食物的征兆以及主要的社会情境的象征等,都必须被人们正确地理解。
但是,这种方法的训练实际上只有在特定的范围内才能奏效,超越范围便不起作用。在一个方向上取得合乎逻辑的学识,并不能防止在另一个方向上导出极端的结论。一个野蛮人擅长判断他要捕捉的动物的活动和位置,而对于动物习惯的来源和身体结构的特性,却会接受最荒谬的奇谈怪论并郑重其事地传说着。只要对生活的安全和繁荣没有直接的可觉察的影响,就不会自发地停止接受错误的信念。结论之所以被采纳,可能仅仅是因为提出的种种假设生动而有趣;然而,有大量可靠资料的积累,反倒有可能不能提出正确的结论,因为它同现存的习俗相反。而且,人类天生具有“先入为主”(primitive credulity)的倾向,只相信先出现的事物,除非有相反的压倒性的证据。纵观思想史,有时人们似乎穷尽了一个信念几乎所有的错误形式之后,才会发现正确的概念。科学信念的历史也表明,一种错误的理论一旦得到普遍的认可,人们便宁肯花费心思用另外的错误来支持它,也不愿意放弃它而沿着新的方向去探索。人们曾尽心尽力地维护托勒密的太阳系理论,就是明证。甚至在今天,被广大群众所掌握的关于自然结构的种种正确的信念,也只因为它们是流行的,是人云亦云的,而不是因为人们理解了它们所依据的原理。
迷信如同科学一样自然
单纯就暗示的功能而言,用晴雨表的水银柱预告晴雨和用一种野兽的内脏或鸟的飞翔预告战争的结局,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别。用蚊子咬人预示疟疾,用盐缸的倾倒预示命运险恶,这两者也是一样的。只有凭对情境有系统的控制,在这种情境中作出观察,并且有获得结论的习惯的训练方法,才能决定哪种信念是有缺陷的,哪种信念是正确完善的。科学之所以能代替迷信的推理习惯,并不是由于感觉敏锐程度的增加,也不是指示功能的自然结果。科学代替迷信,是对观察和推论的条件加以控制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控制,梦境、星座位置、手掌的纹路都可能被看作有价值的标志,掷扑克牌可以作为预告吉凶的符号,而最具有决定意义的自然的事件反倒被忽视了。相信各种各样吉凶的先兆,在过去曾是普遍的,如今只在某些角落里才存在这类迷信。战胜它们,需要长期严格的科学训练。
错误思维的一般起因:培根的“假相说”
曾有人试图对错误信念的主要来源加以分类,关注这一尝试对我们是富有教益的。例如,培根在探讨现代科学的初期曾列举过四种类别,并冠以古怪的名目——“假相”(希腊文,表象),这些怪诞的模式把人的心智引入歧途。他把这些称为假相或幻象,它们是:(a)种族假相,(b)市场假相,(c)洞穴假相,(d)剧场假相。减少其隐喻的成分,说得更明白些,即(a)植根于人类通性中的根本的错误方法(或至少是引诱人们产生错误的方法);(b)来自交际和语言的错误方法;(c)由个人的特质引起的特殊的错误方法,以及(d)一个时期内普遍流行的错误方法。我们可以采用某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把错误信念的原因加以划分,有两种是属于内含的,另两种是属于外显的。属于内含的,一种是人类共同的(例如有一种普遍的倾向,即认可一种偏爱的信念比认可一种与之相反的信念更容易一些);另一种是某种个人的特殊癖好和习惯。属于外显的,一种是发源于一般的社会情境(例如有这样的倾向,即认为凡有某个词,便有某个事实;而没有这个名词,便没有这个事实),另一种是来自局部的和一时的社会趋势。
洛克论:错误信念的典型形式
洛克论及错误信念的典型形式的方法不太正规,但可能更富有启发性。他列举了不同类别的人的不同的错误思维方式。我们最好还是引用他那具有说服力的古雅的语句:
(a)第一种人几乎完全没有理智,他们所做的和所想的都是仿照别人的样子。例如以家长、邻居、牧师或依据盲目的信仰而选择出来的其他什么人为榜样,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免除对于他们来说思维和研究所具的痛苦与麻烦。
(b)第二种人以感情代替理智,并决定以感情支配他们的行动和论证。除了适合他们的性情、利益或党派以外,对于任何更进一步的问题,他们既不动用自己的思考,也不侧耳倾听其他人的论证。[3]
(c)第三种人心甘情愿地遵从理智行事,但由于缺乏人们称之为开阔、健全、广泛的意识,对于问题没有一个全面充分的看法。……他们只和一种人发生交往,只读一种书,只听得进一种意见。……他们仅在小河中同熟知的交通员频繁往来,而不敢去知识的巨洋中探险(人们的自然禀赋本来是相等的,但其包容的知识和真理却非常不同)。人们之间所有这些增益的部分,是由于运用心智时理解的范围不同,他们头脑中搜集知识的范围不同,积累的观念的范围不同。[4]
洛克在另一本书[5]中,用稍微不同的形式阐述了同样的思想。他说:
1.凡与我们的原则不相符合的东西,决不被我们看作或然的,因而并不被认为是可能的。我们太尊敬这些原则,而且它们的权威又超越一切知识。因此,且不论他人的证据,即便是我们感官的明证,只要它们所证明的同这些既定的规则相反,我们也常常会排斥它们。……儿童们往往从他们的父母、保姆和周围的人那里接受各种命题,这是最常见不过的。这些命题渗透在他们天真而无偏见的理解之中,逐渐得到加强,最后(不论真伪)通过长期的习惯和教育被钉在心中,永远不能拔出来。对人们来说,当他们长大以后反思那些意见时,往往发现它们在自己心中就像那些记忆一样久远。他们既不曾观察到它们早期的暗示作用,又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得到它们的,因此便将其奉若神明,不许人们亵渎它们,触动它们,怀疑它们。他们认为它们是伟大的、无误的、决定真理的标准,认为它们是解决一切争端的判官。
2.其次,有一些人,他们的理解力被铸入了一个恰好依照通行学说的标准制成的模型(这种人并不否认事实和证据的存在,但却不能信服这些证据;如果他们的心智不是被固定的信念紧紧地束缚着,那么,这些证据本来可以影响他们的决定)。
3.主导性情感。再次,各种或然性如果违反了人们的渴求和普遍的情感,亦会遭到同样的命运。要一个贪鄙的人作推论,只要一边是金钱,另一边虽有很可靠的理由,你亦会预见到对他来说哪一边占上风。尘俗的人心,犹如泥墙一般,抵抗着最强烈的攻击。
4.权威性意见。这是衡量或然性最后一种错误的尺度,较之前三种尺度,它会使更多的人陷入愚昧和错误中。在我们的朋友、党派、邻人或国家中,各种被公认的意见往往能得到我们的同意。
态度的重要性
我们引用了以往颇具影响力的思想家的话语,其中涉及的事实是我们日常经验中所熟知的。任何善于观察的人随时都能注意到,无论他们本身还是其他人,都有一种相信同其愿望相协调的事物的倾向。我们希望它是真实的,便认为它是真实的。同我们的希望和愿望相反的观念,是很难取得立足之地的。我们往往草率地下结论;又出于个人态度,全然不去检验自身的观念。当进行概括时,我们倾向于作出包揽无遗的断言,也就是说,我们从一个事实或少数事实出发,作出覆盖面宽广的概括。人们的观察也显示出社会影响力所拥有的强而有力的作用,哪怕这种社会影响力实际上与人们所坚持或反对的真理或谎言并无关联。有一些倾向,它们与限制和误导人们的思想是不相干的——这有益于它们自身,这个事实表明思维的训练是更为重要的。尊重双亲和权威人士,抽象来说,确实是可贵的品质。但是,诚如洛克所指出的,这种品质正是决定我们的信念偏离甚至违反理智的主要力量。期望同别人保持和谐的愿望,其本身是令人称心的品质。但是,它可能使人轻易地倒向他人的偏见,并且削弱其自身判断的独立性。它甚至把人引向极端的党派偏见上去,使人怀疑其所属的团体的信念是不忠诚的。
因为态度很重要,所以训练思维的能力便不能仅仅凭借关于思维的最好形式的知识而达成。拥有这种知识并不能担保有良好的思维能力,而且,没有可供反复进行的一系列正确思维的练习能够把人造就成良好的思想家。知识和练习,二者都是有价值的。但是,个人只有在其品质中具有某种占优势的态度,亲身受到激发,他才能认识到它们的价值。从前,人们几乎普遍地相信:人脑具有种种能力,比如记忆力和注意力等,它们能够借助反复的练习获得发展,如同体操练习可以发展筋骨一样。然而,这种一度被人崇奉的信念在广义上已经信誉扫地了。同样,人们也很怀疑依照某些逻辑公式进行的思维练习可以建立起普遍的思维习惯;也就是说,能否建立起一种活用于广泛学科领域的思维习惯,是值得怀疑的。众所周知,在特殊领域内具有专长的思想家,在接受其他领域的观点时,并不去做那些在他们本专业范围内证明简单事例所必须的研究。
态度与熟练方法的结合
然而,培养有利于应用最好的研究和检验方法的态度,是我们能够做到的。只是具有关于方法的知识,那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运用方法的愿望和意志。这种愿望乃是一种个人的倾向。可是,另一方面,仅仅具有倾向也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理解沟通的种种态度、获得最佳效益的形式和方法。这些形式和方法将在后文予以讨论,这里将提及需要培养的、旨在接受和应用的种种态度。
a.虚心(open-mindedness)。这种态度可被定义为从偏见、党派意识和诸如此类的封闭观念中解脱,免除不愿考虑新问题、不愿采纳新观念的其他习惯。但是,与字面含义相比,它具有更积极、更现实的意义。它同粗心(empty-mindedness)是极不相同的。它对新的主题、事实、观念和问题采取包容的态度,可这种包容态度却又不是挂出一块标志,写明“家中无人,敬请入内”。它包含一种积极的愿望,倾听多方面的意见,不偏听一面之词;它留意来自各种渠道的事实;它充分注意到各种可供选择的可能性;它使我们承认即使在我们最由衷的观念中,也存在错误的可能性。心智怠惰是封闭头脑、排斥新观念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一条阻力最小、困难最少的小路,它是由心智的常规惯例形成的。变更旧的观念,需要做困难的工作。自满自负使人们经常认为承认一度崇奉的信念是错的,乃是软弱的象征。我们把一个观念视作一个“宠物”观念,并且捍卫它,对任何不同的事物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自觉的惧怕心理也驱使我们完全采取防卫的态度,就像身穿盔甲外衣似的,不仅排斥新的概念,甚至阻碍我们作出新的观察。这些力量累积起来的影响是闭塞头脑,取消学习所必需的新的理智的接触。制服这些力量的最好办法,是培养对新事物灵敏的好奇精神和自发的追求意识。这便是虚心的基本要点。消极地允许一些事物渗透进来,此种意义上的虚心并不能抵抗封闭心智的那些力量。
b.专心(whole-heartedness)。当某人沉溺于某些事物和事件时,他会全身心地投入,我们称之为“专心致志”。人们普遍地认识到,在实际的和道德的事务中,持有这种态度或倾向是重要的。可是,在理智的发展中,这种态度或倾向同样重要。兴趣的歧异是有效思维的大敌。不幸的是,这种兴趣歧异的现象在学校中屡见不鲜。一个学生对于教师,对于他的书本和功课,能够给予表面上的敷衍的关注;然而,他的内心深处却关心对他更有吸引力的事情。他用耳朵和眼睛表示他的注意,而他的脑子却被当时吸引他的那些事情占据着。他感到学习是出于被迫无奈,因为他要背诵,要通过考试,要升级,或者因为希望博得教师或家长的欢心。可是,教材本身对他并无吸引力。他的学习不是一直向前和一心一意的。这一点在某种情形下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但在另外的一些场合,却是非常严重的。这种习惯或态度一旦形成,对于良好的思维是非常不利的。
当一个人被课业所吸引时,这门课业就会引导他前进。他自然而然地能提出问题,种种假设会涌上他的心头,进一步的研究和阅读也就相继出现。他再也用不着花费力气去控制心思专注于课业(因为精神分散削弱用于课业本身的力量),教材就能抓住他的心思,鼓舞他的心智,给予其思维行进的动力。真诚热情的态度乃是一种理智的力量。一个教师若能激发起学生的热情,就能取得成功。任何公式化的方法,不论它们如何正确,都不能奏效。
c.责任心(responsibility)。像真诚或专心一样,责任心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的特质,而不是一种理智的源泉。可是,要充分支持获取新观点和新观念的愿望,充分支持专注课业的热情与才干,这种态度是必需的。这些素质可能会任意地伸展,或者,它们至少可能使心智广泛散布开来。它们本身并不能保证思维的集中和一贯,而思维的集中和一贯正是良好思维的实质所在。所谓理智的责任心,是考虑到按预想的步骤行事所招致的后果;它意味着愿意承受这些合乎情理、随之而来的后果。理智的责任心是真诚的保证,这就是说,它保证种种信念的连贯和协调。常有这样的情形:人们不断接受信念,却拒绝承认其逻辑结果;他们承认某种信念,却不愿意让自己对随信念而来的后果承担责任。其结果是造成思想的混乱。这种“分裂”必然地反映到头脑里,模糊其洞察力,削弱其理解的稳固性;谁都不能采用两种不一致的思想标准而又不丧失他的某些思想的控制力。当学生们学习那些远离他们经验的课业时,其主动的好奇心不能被激发;并且,这超越了他们的理解力。于是,他们开始采用另一种衡量学校课业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尺度,这种尺度同衡量充满生机的实际生活的尺度绝不相同。他们在理智上变得不负责任,他们不去寻味他们所学习的东西具有什么意义,不去寻味他们所学习的课业与他们的其他信念及行动有什么不同的意义。
当大量课业或支离破碎的事实充塞学生头脑,使学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衡量所学内容的意义时,就会出现思想混乱的现象。学生以为自己接受了所学的东西,自以为相信它们;实际上,他的信念与所学的东西完全不同,并且采取与校外生活和行动完全不同的衡量标准。学生在思想上变得混乱起来,不仅对某些特殊事件感到迷惑,而且对让事件值得相信的根本原因感到迷惑不解。为了取得较好的效果,必须减少一些课业,减少一些传授的事实,增加一些训练思维的责任,让学生透彻地认识这些课业和事实究竟包含着什么内容。所谓透彻,其真正含义是办理某事,使之达到完满的成功;而把某事办理得彻底或达到最终的结局,则需凭靠具有理智责任心的态度。
个人态度与思维意愿的关系
上面提到的三种态度:虚心、专心或专一的兴趣、考虑到后果的责任心,它们都是个人品性的特质。为了形成反思性的思维习惯,并非只有以上三种态度才是重要的,可以提出来的其他态度也是个人品性的特质。“态度”这个词的恰当的意义是精神上的,因此,这些个人品性的特质必须加以培养才能形成。任何人都会时时思考引起他注意的特殊事物。一部分人对其富有兴趣的特殊领域具有不断思考的习惯,例如,对与其专业有关的事情就是如此。然而,彻底的思维习惯,就其范围而言,是更为广阔的。确实,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地去思考每一件事,也没有人能够在不具备有关的经验和知识的情况下去考虑某事。然而,却有一种意愿(readiness),愿意对其经验范围之内的事物作出认真周密的思考;这种意愿和那种单纯以风俗、传统、偏见等作为基础,避开思维的艰难去进行判断的倾向相比,是大不相同的。上面说到的三种个人的态度是这种一般意愿的主要组成部分。
如果非要我们在下面两者中作出选择:一个是个人的态度,另一个是关于逻辑推理原则的知识,以及在处理特殊的逻辑过程方面的某种程度的技巧,我们将选择前者。幸好,我们不必作出这样的选择,因为个人态度和逻辑方法并不是对立的。我们需要铭记在心的是:在教育目的上,不能把一般性的抽象的逻辑原理和精神上的特质分离开来,把二者编织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 * *
[1] 密尔:《逻辑体系》(system of logic),导论,第5节。
[2] 洛克:《理解能力指导散论》(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第1节。
[3] 洛克在另一个地方说:“人们的偏见和爱好通常是强加于自身的。……爱好使人联想到并且不知不觉地谈论喜欢的词,而这些词又引出了最为赞同的观念;直到最后,以这种方法,在这样的装扮下,得出清晰显然的结论。而如果接纳其原初状态,利用精准界定的观念,根本不会得出这种结论。”
[4] 洛克:《理解能力指导散论》,第3节。
[5] 《人类理解论》,第4卷,第20章,《谬误的同意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