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春,我应小利兰·斯坦福大学邀请,在韦斯特纪念基金会做了三次讲座。基金会要求范围内所包括的主题之一,就是人的行为与命运。根据基金会的要求,这些讲稿将被出版,因而本书就是最后的成果。但是,该讲座的这些讲稿后来被重新修改,并增加了大量的内容。导论和结论被加入到这本书中。这些讲稿本应在两年之内被送去出版。然而,由于外出访问,我很难严格遵守规定的出版时间;我十分感谢大学的领导们,因为他们不但宽容地允许我延长时间,而且在我作讲座时礼遇有加。
或许需要对本书的副标题作一点解释。本书无意于探讨社会心理学。但是,它提出了一个严肃的信念,即尽管冲动(impulse)与理智(intelligence)的作用是理解个体性心理活动的关键,但对习惯以及不同类型习惯的理解仍然是理解社会心理学的关键之所在。冲动与理智是从属于习惯的,因为心灵只能被具体地理解为一套包含有信念、欲望和目的的体系,而这一体系又是在生理天赋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下所形成的。
约翰·杜威
19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