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讨论一直在尽力表明,何以这种关于习惯的心理学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的心理学。既定的、有规则的行动必定包含着一种对周围各种环境条件的调整,必定把它们综合到其自身之中。对于人类来说,直接重要的周围事务,就是其他人的活动所形成的那些事务。这一事实被幼儿期的事实——每一个人在生命开始之初都完全依赖于其他人——所显明而成为根本性的事实。相应地,最终结果是与传统理论相反,在行为和心理上能被称为独特个体之物并非原始材料。毫无疑问,物理的或生理的个体性总是带有反应活动的色彩,因此它修改了风俗在其个人繁殖时所采取的形式。这种属性在精力充沛的人物身上表现出来。但是,重要的是注意到,这是习惯的一种属性;它不是独立于环境调整而存在的一种要素或力量,并且不能被称作单独的个体心灵。然而,正统的心理学正是从一开始就假定这种独立的心灵存在。不管各个思想学派在定义心灵时有多么的不同,它们都同意以这种分离性和先在性为前提。所以,努力按照旧的心理学特有的方式来揭示这一事实,就会给社会心理学带来混乱,因为其独特之处就在于暗示着对那种旧的心理学的拒斥。
认为有最初的、单独的灵魂、心灵或意识的传统心理学,事实上是一种对割裂人性与其自然的客观关系的状况之反映。它首先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分裂,其次意味着每个人和他的伙伴的分裂。人与自然的分裂,在心灵与身体的分裂中被准确地彰显出来——因为身体很明显是与自然相关联的部分。因此,行动的这种工具、连续修正行动的这种手段,以及不断把过去的活动转变为新活动的这种手段,都被看作是一种神秘的入侵者,或者被看作是一种与之平行的神秘伴随物。可以公正地说,认为有单独的和独立的意识存在的这种心理学,以从理智上阐明下述道德事实为开端;这些道德事实把最重要的行动视为一种私人的关切,视为在纯粹为个人所拥有的性格之中被规定和决定之物。想使理想成为一个单独王国的宗教兴趣与形而上学兴趣,最终同对加强当前心理学中之个人主义的时下风俗与制度的一种实际反抗恰好一致。但是,这种(以科学的名义所提出的)表述反过来肯定了它所产生的环境状况,并把它从一个历史插曲转变为根本性的真理。它对个体性的夸张,大体上是对制度僵化所导致的压力的补偿性反叛。
任何深受当前心理学理论影响的道德理论,都必定强调意识的各种状态,以及一种内在的、秘密的生命,而这是以具有公共意义、综合并需要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为代价的。相反,一种以各种习惯(和各种本能,只要遵照它们来行动,它们就会成为习惯中的要素)为基础的心理学,将专门关注习惯形成和起作用所依赖的客观环境状况。反对传统与正统心理学的现代临床心理学的兴起,是伦理意义的一种征候。它作为一种对理解和探讨具体人性的工具,是对关于有意识的感觉、影像和观念的心理学之无效所进行的抗议。它坚持认为,下意识的力量不仅在决定公开的行为上,而且在决定欲望、判断、信念和理想上是非常重要的,而这表现出对现实的一种感知。
然而,每一种反应和抗议活动通常都接受它所反对的立场中的一些基本观念。因此,在与心理分析的创立者相关联的临床心理学的各种最盛行的形式中,都保留着一个单独的心灵王国或力量的观念。它们接着又附加一种表明最重要的事实的陈述,这等于实际上承认心灵依赖于习惯,而习惯又依赖于社会状况。这是关于“下意识”的存在和起作用的陈述,是关于因与其他人相接触和相冲突所导致的情结的陈述,是关于社会稽查作用的陈述。但是,它们仍然倾向于有单独的心灵王国存在的思想观念,因而实际上谈论的是下意识的意识。它们使它们的真理在理论上与这种关于最初个体意识的错误心理学相混合,这就像社会心理学家这一学派所做的那样。它们对社会心理学中的,比如神秘的集体心理、意识和上帝做了精细的、人为的解释,原因就是没有以习惯和风俗这些事实为开端。
那么,个别的心灵或作为个体的心灵意味着什么呢?事实上,我们已经对此作出了回答。各种习惯之间的冲突释放出了冲动性的活动,而这些活动在它们的表现中要求更改习惯、风俗和习俗。起初具有个体化色彩或性质的习惯性活动被抽象化,成为一种目标是按照某种被当下情形所否定的欲望来重建风俗的活动的核心,而这种欲望因此被认为是属于某人自我的,被认为是一个个体部分地、暂时地反对他的环境的标志和所有物。这些一般性的、必定是模糊的陈述,将在对冲动和理智的深入讨论中变得更加明确。因为,当冲动宣称它自己故意反抗一种现存的风俗时,它就是个体性心灵的开端。这种开端在试图改变环境的观察、判断和发明中被发展并巩固,以至于一种变异的、不合规则的冲动本身反过来也许会具体化为客观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