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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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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中國歷來之學術思想,約略言之,分爲八期:

第一,自上古至春秋老、孔以前,曰思想胚胎時期;

第二,自春秋老、孔以後至秦,曰諸子争鳴時期;

第三,兩漢自爲一期,曰儒學獨尊時期;

第四,魏晉自爲一期,曰道家復興時期;

第五,自南北朝至隋唐,曰佛教輸入時期;

第六,自宋迄明,曰儒佛混合時期;

第七,有清一代,曰古學復興時期;

第八,自清末迄今,曰西學東漸時期。

其間時期之遞嬗,固不能有明確之分劃;蓋每一時期,常含有過去時期之餘波與未來時期之萌蘖;然就學術思想之遷異及其要點而言,則析爲上述之八時期,亦未始非研究之一助也。

第六時期,儒佛混合時期,顯然又可劃分爲前後兩期;前期之唯一代表人物爲朱熹,而後期之唯一代表人物爲王守仁(陽明)。倘吾人爲便於記憶計,稱前期爲朱學時期,後期爲王學時期,亦決非絶對的誤謬。至普通名第六時期之學術爲宋學者,則以其與清代攷證學之漢學對待而言;名爲理學者,則以其所討究之對象爲理氣等玄學問題而言;蓋皆僅爲稱謂之便,非確切之名詞也。

朱熹在中國哲學史與中國經學史上,固自有其特殊之貢獻;然朱熹之學術思想,不産生於其他時期,而必産生於第六時期之前期,則不無時代的背景在;换言之,即完全受時代思潮之影響。故吾人如欲論述朱熹,須先論述其時代思潮發生之因素。

吾人稱第六時期爲儒佛混合時期,實亦不過就此時期之顯著特點而言,絶未能將其時代思潮發生之因素盡行包舉也。蓋此時期雖以春秋以來之儒學與印度輸入之佛學二者爲其骨幹,爲其中心;然非除儒佛二種思想外,絶無其他思想之參雜;不過以此二種思想爲其最重要之因素而已。故詳確論之,第六時期學術思想産生之原因,可分爲消極的與積極的。消極方面又可析爲二:一爲訓詁學之反動,二爲純文學之反動。積極方面又可析爲三:一爲佛教思想之影響,二爲道家思想之影響,三爲方士思想之影響。兹分述之。

儒家之開山祖爲孔丘,其繼承之大師爲孟軻與荀況;其學之真象,雖因後代群言淆亂之故,迄今未得其究竟;但吾人一讀《論語》、《孟子》、《荀子》諸書,則儒家之非拘於訓詁文字之末,而欲以其道拯救當時及後世之人群,則顯然可知。不料漢代尊孔之後,所謂孔教,所謂儒學之研究者,僅僅留意於殘缺雜凑之《五經》。自司馬遷《史記》列經生爲儒林,於是章句迂儒與援經希寵之徒,嫚然以承孟、荀之道統自詡。古所謂微言絶,大義乖,實自漢初經生始也。自儒學移爲經學,於是訓詁之學興,思辨之途塞。漢武以降,如今文、古文之争論,如鄭玄、王肅之排詆,如南學、北學之分歧,如孔穎達、賈公彦之義疏,雖繁簡華實,迥然各異;然其埋頭於文字、典章之解釋與争辨,則絶無二致。當時竟有“寧道孔孟誤,諱言鄭服非”之諺,則訓詁學末流之弊昭然若揭。至宋代,承隋唐義疏派之後,學者研究之封域愈隘;欲自逞才識,於勢不能不别求途徑。故宋代學者,傑傲者有“六經皆我註腳”之語,而中庸者亦不憚以臆見解經而出於删改。宋代經學之衰落在此,宋代哲學之勃興亦在此。總之,訓詁學之反動,實宋學産生之消極的有力的因素也。

吾人以純文學之反動爲宋學産生之消極的因素之一,或啓人以疑問;以爲宋詞與宋詩在中國文學史上佔有優越地位,而散文如歐、曾、蘇、王輩,世亦每與唐之韓、柳並論;純文學之在趙宋,似不能斥爲衰歇。按此所謂知二五而不知一十之論也。蓋宋承唐代文學極盛之後,學人士子歧爲文、哲二途。耽文學者,雖思紹盛唐之餘音,而其技巧已别出於高抗瘦爽一途;觀宋詩之命意鍊句,每多山林隱逸之氣,與唐詩之專事繁縟者迥殊,可爲一證。至治玄學者,則固執文以載道之見,卑視唐儒思想之浮薄,而直以文學爲玩物喪志。宋學之産生,此種文藝排斥論實含有一部分之力量。蓋唐之學者每欲萃文學哲學於一身,韓愈《原道》一文,即係顯據;宋代則文、哲分途,觀當時語録體之發生與盛行,則哲人之蔑視文藝可知。周敦頤曰:“文辭,藝也;道德,實也。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爲能者,藝焉而已。”程顥曰:“學本是修德,有德然後有言,退之卻倒學了。”程頤曰:“凡爲文,不專意則不工;若專意則志局於此,又安能與天地同其大?書曰:‘玩物喪志’,爲文亦玩物也。”又曰:“今爲文者,專務章句,悦人耳目;既務悦人,非俳優而何?”觀諸儒之論,則宋學之産生,原於純文學之反動,非妄言矣。

佛學之影響於宋學,其時最久,而其力亦最偉。吾人如謂無佛學即無宋學,決非虚誕之論。宋學之所號召者曰儒學,而其所以號召者實爲佛學;要言之,宋學者,儒表佛裏之學而已。蓋原始之儒家,留意於修齊治平之道,疲精於禮樂、刑政之術;雖間有仁義、中和之談,要不越日常道德之際。及至宋代之理學,始進而討究原理,求垂教之本原於心性,求心性之本原於宇宙。故儒家之特色爲實踐的、情意的、社會的、倫理的;而理學之特色則爲玄想的、理智的、個人的、哲學的;二者殊不相同。至理學之所以異於儒家者,則完全受佛學之刺激與影響。蓋佛學玄妙之説,本非儒家所企及;後儒欲以儒抗佛,不能不於本體論或形而上學有所説明;而欲有所説明,則又不能不借助於佛學。故宋明理學之徒,或僅因佛而釋儒,或直援佛以入儒;其對於佛學之取舍與多寡雖不甚同,而其受佛學之激刺與影響則初無二致。攷儒佛混合之迹,實非始於宋代。自晉世羅什廣譯經典,慧遠創始蓮社,儒釋已有混合之機。當時如范甯深於《春秋》,從受《法華》;雷次宗通《毛詩》、《三禮》,自名居士。其餘《南北史·儒林傳》中如何胤、張璣之徒,亦多通内典。唐世佛學益盛,名僧輩出。韓愈昌言排佛,而善大顛;其友柳宗元爲慧能作碑誌,其徒李翱亦與惟儼、大義交好;即當時所作之《原道》,亦不過虚張聲勢而已。其時圭峰禪師宗密,著《原人論》及《圓覺經略疏》;《原人論》以儒老歸攝佛教,《圓覺疏》以《易》乾卦説佛心;蓋治佛學者亦頗援引儒書矣。及至宋代,禪宗獨盛:臨濟、潙仰、雲門、法眼、曹洞、楊岐、黄龍,五家七宗,枝分派别。當時如周敦頤之學,據《居士分燈録》,謂啓迪於慧南,發明於佛印,廓達於常總。其餘如程頤之於靈源,游酢之於道寧,楊時之於常總,陳瓘之於明智,胡安國之於祖秀,朱熹之於道謙,皆有相當之關係。雖禪家記載,不無附益過甚之辭;然理學之徒與高僧往還議論,則宜可信焉(日本忽滑谷快天曾著《禪學思想史》,述宋代儒禪之關係頗詳,可參攷)。明乎此,明宋學之産生,實以佛學爲其重要之因素也。

儒家思想之特色爲實踐,而其態度爲妥協;故僅足以範篤實忠信之士,而不足以饜聰慧超越之徒。況經兩漢經學鼎盛之餘,儒者以抱殘守闕爲能事,益無思想可言。魏晉之際,天才輩出,勢之所趨,不得不援道以入儒。王弼注《周易》,盡掃象數占驗;何晏解《論語》,而以清談馳譽;皆其顯證。其後雖因佛教東來,而起三教調和之論;然孫綽、張融、周顒、顧歡之徒,究其有得於釋氏者淺,而浸潤於儒道者深。及至宋代,理學之徒,日思建設儒家之本體論或宇宙觀,以與佛抗,於是着意於《易》象;而《易》與道通,由來已久,於是有意無意之間,潛受老莊學説之影響。最著者,如程顥之論定性,謂:“天地之常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情,順萬事而無情。”又謂:“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又謂:“與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兩忘。”其發揮自然哲學之極致,幾與道家有玉楮亂真之概。(章炳麟《檢論》卷四《通程》篇,亦言大程遠於釋氏,而偏邇老聃)他如濂溪之言無極,伊川之撰《易傳》,均不能謂其毫無老莊思想之因素在。故宋初之道學,與周末之道家,究其微言,固非若秦越之相距也。

方士之術,肇於古之陰陽家言。炎漢之際,經生迂儒,希禄取寵,援引以飾經術。大儒如董仲舒、劉向輩,亦不惜言黄金可成、不死之藥可致。其後雖屢經變遷,然仍潛伏於民間。迨張角之徒興,而道教之名以起。魏晉之間,道教妖妄之談雖不見信於哲人,而方士服食求仙之術尚盛行於當時。(魯迅曾著有《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一文,見《北新》雜誌第二卷第二號,頗饒趣味,可參看)《抱朴子》一書,以儒論爲外篇,以道術爲内篇,實可代表當時一部分之思想。降及趙宋,陳摶以一道士,承魏伯陽《參同契》之妄説,居然作宋代哲學及《易經》學之開軔者。即北宋五子中之周敦頤與邵雍,其思想與風度,亦在儒家與方士之間。朱熹以正統儼然自居者,然撰著《陰符經攷異》及《周易參同契攷異》二書,並自署爲空同道士鄒訢(鄒本邾國,其後去邑而爲朱,故以寓姓。《禮記》鄭氏註,訢當作熹;又《集韻》,熹訢均虚其切,故以寓名)。或者謂朱子遭逢世難,不得已而託諸神仙,殆與韓愈謫潮州邀大顛同遊之意相類,以爲朱子出脱;然無論如何,當時學者之受方士思想之影響,實由此而益可明證也。

宋代學術思想之産生,既自有其消極的與積極的因素;則朱熹學術思想之所以爲“朱熹的”,亦自可瞭然。但一切學術思想之産生與完成,自有其相當之步驟;朱熹之學術思想既可稱爲第六時期前期之集大成者,則必有其前驅者在。朱熹學術思想之前驅者,簡言之,可分爲二期:第一期可以胡瑗、孫復爲代表,第二期可以周敦頤、邵雍、張載、程顥、程頤五子爲代表。蓋宋代哲學之産生,實始於疑經;疑經之極,於是自抒其心得而形成一種哲學。王應麟《困學紀聞》云:“自漢儒至於慶曆間,談經者守故訓而不鑿;《七經小傳》(劉敞)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經義》(王安石)行,視漢儒之學若土梗。”司馬光《論風俗劄子》亦云:“新進後生,口傳耳剽;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之言;讀《禮》未知篇數,已謂《周官》爲戰國之書;讀《詩》未盡《周南》、《召南》,已謂毛、鄭爲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已謂《三傳》可束之高閣。”則當時懷疑經傳之風之盛,概可想見。而胡瑗、孫復,於疑經之外,且復兼及玄學(復撰《春秋尊王發微》,瑗撰《洪範口義》,皆自抒心得)。更因聚徒講授之故,學風之傳播益速。全祖望謂:“宋世學術之盛,安定(瑗)、泰山(復)爲之先河。安定沈潛,泰山高明;安定篤實,泰山剛健;各得其性稟之所近,要其力肩斯道之傳則一。”(見《宋元學案序録》)可謂知言。總之,胡瑗、孫復實形成宋學之雛型,而爲朱學第一期之前驅者。及周、邵、張、程相繼崛起,深涉哲學之淵,而宋學益燦爛可觀。然五子天稟有慧鈍,涵養有深淺,故其所蓄之思想與所發之言論亦各不同。在北宋時,哲學界僅有近似之風氣,而無統一之局勢;以二程手足之親,而見解亦復各異,可窺一斑。及朱熹出,始憑藉五子之所得,而自以其學爲去取。雖鵝湖之會,不見信於象山(陸九淵);心性之談,復被詆於浙東(如陳亮、陳傅良、葉適);然在當時,實自有其權威。故北宋五子又可謂朱學第二期之前驅者。

吾人既了解宋學産生之因素,復曉悟朱學前驅者之情況,始可進述朱熹之生平及其學術思想之崖略。

第二章 朱熹傳略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先世徽州婺源人。父松,字喬年,號韋齋,嘗爲閩南劍州尤溪縣尉。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一一三〇年),熹生於尤溪寓舍。

熹自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問曰:“天之上何物?”父異之。八歲,讀《孝經》,題曰:“不若是,非人也。”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年十四,父卒;父病亟時,嘗屬之曰:“籍溪胡原仲(憲),白水劉致中(勉之),屏山劉彦冲(子翬)三人,學有淵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事之,而惟其言之聽。”

紹興十八年(公元一一四八年),熹年十九,登進士第。尋授泉州同安主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説聖賢修己治人之道;建經史閣,定釋奠禮;禁婦女之爲僧道者。秩滿,請祠,監潭州南嶽廟。時延平李侗年已老,嘗學於羅從彦,爲程頤之再傳弟子;熹歸自同安,不遠數百里,徒步往見,遂師事之。

孝宗即位,詔求直言。熹上封事,言:“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至記誦詞藻,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虚無寂滅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蓋以理學推論政治,而排斥文學及釋老之説。隆興元年(公元一一六三年),復召對,仍以《大學》之格物致知爲言。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而熹主戰以復讎,不合,因除武學博士待次。其後雖屢蒙薦召,終辭謝;孝宗稱其安貧守道,廉退可嘉,特改令入官;因先後主管台州崇道觀及武夷山沖祐觀。

熹自師事李侗後,雖習聞北宋周敦頤、張載、二程、邵雍之説;然其自身之哲學系統仍未確立。四十歲時,讀程頤“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二語,始豁然有省,自謂積年所疑,凍解冰釋。是後成《論孟精義》、《論孟集注》、《伊雒淵源録》、《太極圖説解》、《西銘解義》、《通書解》、《程氏外書》等,蓋儼然以繼承北宋之哲學自任矣。四十六歲時(淳熙二年,公元一一七五年),與陸九淵會於信州鵝湖寺,亦終以哲學上立論之殊異不歡而罷。

淳熙五年(公元一一七八年),除知南康軍。至郡,興利除害,講求荒政,全活甚多。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復其舊,爲學規,俾守之。立周敦頤祠,配以二程。七年(公元一一八〇年),大旱,應詔上封事,言:“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疏甚切直,孝宗怒;時相趙雄爲言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之譽之愈衆,無乃適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孝宗然其説,除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旋改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入奏延和殿,言帝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孝宗爲動容。

熹既受浙東命,即日單車就道。所至,鉤訪民隱,群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凡榷酤諸政,有不便於民者,悉釐革之。於救荒之餘,隨事處畫,以爲經久之計。有短熹者,謂其疏於爲政;孝宗謂相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里,爲婣家;其學主經濟,與永嘉學派同調,而與熹學不甚契合。時吏部尚書鄭丙、侍御史張大經交薦仲友,遷江西提刑,未行。熹行部至台,有訟仲友者,按得其實,章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且乞奉祠。時鄭丙疏詆程學以沮熹;監察御史陳賈面對,亦首論:“近日 紳有所謂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僞,願攷察其人,擯棄勿用。”蓋指熹也。十年(公元一一八三年),詔監台州崇道觀;尋改監華州雲臺觀及南京鴻慶宫。

淳熙十五年(公元一一八八年),王淮罷,周必大相,除熹提點江西刑獄,遂入奏,言:“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無乃燕閒蠖濩之中,虚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所未純,人欲有所未盡;是以爲善不能充其量,除惡不能去其根。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此爲天理耶,人欲耶;果天理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閼;果人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滯。則聖心洞然,中外融澈,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將惟陛下所欲爲。”是行也,有要之於路,以爲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爲言。熹曰:“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翌日,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乞祠。兵部侍郎林栗嘗與熹論《易》、《西銘》不合,劾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謂之道學。所至,輒攜門生數十人,妄希孔、孟歷聘之風,邀索高價,不肯供職,其僞不可掩。孝宗以栗言似過;而相周必大、左補闕薛叔似、太常博士葉適、侍御史胡晉臣皆援熹,因黜栗知泉州,而除熹直寶文閣,主管嵩山崇福宫。熹以爲口陳之説有所未盡,因乞具封事以聞,言:“天下之大本爲陛下之心,而今日之急務爲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紀、變化風俗、愛惜民力、修明軍政六者;陛下之一心正,則六事無有不正。”又言:“紀綱不正於上,風俗頽弊於下;一有剛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出乎其間,則群議衆排,指爲道學,而加以矯激之罪。十數年來,以此二字禁錮天下之賢人君子,復如昔時所謂元祐學術者,排擯詆辱,必使無所容其身而後已。”疏入,夜漏下七刻,孝宗已就寢,亟起秉燭讀之。旋除祕閣修撰,奉外祠。

淳熙十六年(公元一一八九年)二月,光宗即位,降詔獎諭,尋改知漳州。抵郡,奏除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總制錢四百萬。以習俗未知禮,采古喪葬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又刊四經四子書。尋以經界事,與相留正不合,請祠;因改除祕閣修撰,主管南京鴻慶宫。時嘉王府翊善黄裳、直講彭龜年爲熹言於朝,留正曰:“正非不知熹,但其性剛,恐到此不合,反爲累耳。”旋改知潭州,方再辭,有旨“長沙巨屏,得賢爲重”,始拜命。會洞獠擾屬,熹遣人諭降之。所至,舉善政,興學校,明教化,四方學者畢至。

紹熙五年(公元一一九四年)七月,光宗内禪,寧宗即位。時相趙汝愚首薦熹及陳傅良,除焕章閣侍講,於朝廷禮儀,多所疏奏;且每以所講編次成帙以進。寧宗之立,韓侂胄自謂有定策功,居中用事。熹憂其害政,上疏斥言左右竊柄之失,在講筵復申言之。寧宗因批云:“憫卿耆艾,恐難立講,已除卿宫觀。”趙汝愚、樓鑰、陳傅良、劉光祖、鄧馹等均争留熹,不可。方行,被命除寶文閣待制、州郡差遣及知江陵府,均辭;因詔依舊焕章閣待制,提舉南京鴻慶宫。

初,趙汝愚既相,收召四方知名之士,中外引領望治,熹獨惕然以侂冑用事爲慮。既屢爲寧宗言,又數以手書啓汝愚,當用厚賞酬其勞,勿使得預朝政。汝愚謂其易制,不以爲意。慶元元年(公元一一九五年),汝愚以誣被逐,而朝廷大權悉歸侂胄。熹自以蒙累朝知遇之恩,且帶從臣職名,義不容默,乃草封事數萬言,極陳姦邪蔽主之禍。子弟諸生更進迭諫,以爲必且賈禍;不聽。蔡元定請以蓍決之,遇遯之家人,因默然,退取奏稾焚之,更號遯翁,以疾乞休致。詔依舊祕閣修撰。二年(公元一一九六年),監察御史沈繼祖誣熹十罪,詔落職罷祠;門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編管。自熹去國,侂胄勢益張,中司何澹、諫官劉德秀、太常少卿胡紘等攻熹愈力,稱爲僞學。熹落職後,前御史劉三傑、諫議大夫姚愈等又言,道學權臣結爲死黨,窺伺神器;乃命直學士院高文虎草詔諭天下。於是攻僞學日急,選人余嘉至上書乞斬熹。是時,從遊之士,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師,過門不入;甚至變易衣冠,狎游市肆,以自别其非黨;而熹日與諸生講學不休。或勸其謝遣生徒,笑而不答。四年(公元一一九八年),熹以年近七十,乞致仕。六年(公元一二〇〇年)卒,年七十一。疾且革,手書屬其子在及門人黄榦等,拳拳以勉學及修正遺言爲言。翌日,端坐整衣冠就枕而逝。

熹既没,將葬,言者謂:四方僞徒期會送僞師之葬,會聚之間,非妄談時人短長,則繆議時政得失,望令守臣約束;朝廷從之。嘉泰初(公元一二〇一年),學禁稍弛。二年(公元一二〇二年),詔熹以致仕,除華文閣待制,與致仕恩澤。後侂胄死,詔賜熹遺表,謚曰文。尋贈中大夫,特贈寶謨閣直學士。理宗寶慶三年(公元一二二七年),贈太師,追封信國公,改徽國。淳祐元年(公元一二四一年),詔從祀孔廟。明洪武初,詔以熹書立於學宫。嘉靖中,祀稱先儒朱子。

熹原籍婺源;婺源,於梁陳時,稱新安郡,故署款多稱新安。又嘗牓廳事曰紫陽書屋,故稱紫陽。又創草堂於建陽之雲谷,牓曰晦庵,自號雲谷老人,亦曰晦翁。晚卜築於建陽之考亭,作滄洲精舍,自號滄洲病叟;旋又號遯翁。考亭爲講學之所,故後世稱其學派爲考亭學派。

熹學出於李侗、羅從彦,得小程之傳。大抵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而以居敬爲主。嘗謂:聖賢道統之傳散在方册;聖經之旨不明,而道統之傳始晦;於是竭其精力,以研窮聖賢之經訓。其於百家釋老,嘗不憚深辯而力闢之。

所著書有《易本義》、《啓蒙》、《詩集傳》、《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孟子集注》、《太極圖説解》、《通書解義》、《西銘解》、《楚辭集注辨證》、《晦庵集》;所編次有《論孟精義》、《中庸輯略》、《孝經刊誤》、《通鑑綱目》、《宋名臣言行録》、《近思録》、《河南程氏遺書》、《伊雒淵源録》等,皆其著者。又撰《儀禮經傳通解》,未成,由門人黄榦續爲之。(詳見《朱熹之著作》一章。)

第三章 朱熹之哲學

哲學内容之區分,學者説各不同;就其簡明而有系統者言,自以區爲(一)本體論、(二)價值論、(三)認識論之三分法爲優。朱熹學術思想之自身,固決無若是顯著之劃分;其採用之術語與表示之觀念,亦每多含糊難明之弊;然吾人爲爬梳整理而欲獲得其簡單之印象計,固不妨襲用此三分法也。

一 本體論

1.理氣二元論

朱熹之本體論,簡言之,實理氣二元論之繼承者。欲明理氣二元論,須先明理與氣及理氣二元論思想之來源。儒家哲學,對於本體,每存而不論,或語焉不詳;及至宋代,受佛家思想之激刺,於是窮究宇宙、論列本體之風始盛。周敦頤出,著《太極圖説》,以太極爲宇宙之根原,由太極而發生陰陽,而化分五行,而衍變萬物,始立本體論之初基。程頤推廣其意,以爲陰陽是氣,原出於道,而道即理;於是理氣二元論之説出。程頤謂:“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則是理也。”又謂:“有理則有氣,有氣則有理。”皆顯然以理氣二元説明宇宙。朱熹之本體論,繼承程頤之説,而復以理當周敦頤之太極。如云:“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又云:“理者,形而上之道,所以生萬物之原理也;氣者,形而下之器,率理而鑄型之質料也。”又云:“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無計度,無造作。”皆發揮程頤之説,而給與理氣以性質上及作用上之正確的分析。又云:“所謂理與氣,決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爲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又云:“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説先有是理。然理又非别爲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無是氣則是理亦無掛搭處。”又云:“只此氣凝聚處,理便在其中。”則不僅闡明理氣之異,而且論述其關係,以免學者誤執理氣以爲互相抵拒之二物。顧朱熹之理氣二元論,絶非完全沿襲程頤,而實雜糅周敦頤之太極説。但朱雖以太極當理,而對於周之太極一元論復屏而不用。故朱熹之本體論,實混合周程之説,而又與周程各異。朱熹之所以集宋學大成者在此,而朱熹之所以無創見者亦在此。朱熹之理即太極説,如云:“蓋由其横於萬物之深底而見時,曰太極;由其與氣相對而見時,曰理。故曰太極只是一箇理字。”又云:“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則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又云:“太極非是别有一物,即陰陽而在陰陽,即五行而在五行,即萬物而在萬物,只是一箇理而已。”又云:“太極,理也;動静,氣也。氣行則理亦行,二者常相依而未嘗相離也。”皆顯然的採用太極一術語以當理,而與所謂氣相對,以自成其二元論也。或者以爲朱熹當攷究宇宙之本體時,主於太極一元論,即理一元論;而説明現象界之體用時,則又主於理氣二元論。故其理字的含義實歧爲二:一爲當於太極之理,一爲與氣對待之理。簡言之,即朱熹實爲一元的二元論者(日本渡邊秀方之《中國哲學史概論》,即主此説)。按是説固亦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吾人似覺其不盡明顯,不若直以爲理氣二元論之繼承者之爲妥切也。

2.理一氣殊説

朱熹既以理氣爲宇宙一切之根原,故萬物個體皆含有理氣二者;即理爲物之性、物之心、物之精神;氣爲物之體、物之象、物之造作。如云:“物物雖各有理,而總只是一理。”又云:“萬物統於一太極,而物物各具一太極”,蓋以萬物皆太極(理)之發現,而太極(理)在於萬物。一切物體既各含一小太極,故就其具太極之點而言,萬物之本質悉爲同一,即所謂萬物畢同。然萬物既畢同,而萬物形成之種類何以畢異?於此,朱熹則又採用張載之理一分殊説,而主張其理一氣殊之説;以爲萬物之理雖同,而萬物之氣各殊。理無差别,氣則各殊;因氣之不同,是以理不能完全平等實現於萬物。如云:“理雖無差别,而氣有種種之别,有清爽者,有昏濁者,難以一一枚舉。”又云:“此即萬物之所以差别;然一一無不有太極,其狀卻如寶珠之在水中。在聖賢之中,如在清水中,其精光自然發現。其在至愚不肖之中,如在濁水中,非澄去泥沙,其光不可見也。”又云:“如一海水,或取得一杓,或取得一擔,或取得一椀,都是海水。”則萬物之所以各異,完全由於其所稟受之氣有清濁多少不同之故。甚且因氣之多寡,而使理有偏全。故云:“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絶不同也。氣之異者,純駁之不齊;理之異者,偏全之或異。”又云:“若論本原,即有理然後有氣,故理不可以偏全論;若論稟賦,則有是氣然後理隨以具。故有是氣則有是理,無是氣則無是理。是氣多則是理多,是氣少則是理少,又豈可不以偏全論耶?”然吾人於此,尚有一疑問:即萬物既稟同一之理以生,何以不稟同一之氣以出?朱熹於此問題,則委之於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時之自然的或物理的現象。彼曾窮其玄想,描寫萬物生成之狀況與其殊異之原因,而取譬於麪磨。其説曰:“造化之運,如磨上面,常轉而不止。萬物之生,似磨中撒出,有粗有細,自是不齊。”“晝夜運而無息,便是陰陽之兩端;其兩邊散出紛擾者,便是游氣,以生人物之萬殊;如麪磨相似,其四邊只管層層散出。天地之氣運轉無已,只管層層生出人物,其中有粗有細,如人物有偏有正。”按此種論調,正所以表現其爲玄學的哲學,而非科學的哲學。設吾人今日施以反詰,謂造化之運何以必如出麪不匀之手工業時代之石磨,而非如粗細相似之機械時代之切麵機,則朱子將難於措答矣。至於萬物生成的次序,則其説大抵襲用周敦頤之《太極圖説》,以爲由太極動静而生陰陽;由陰陽變合而生五行;由五行交化而生萬物;蓋糅合《周易》與《洪範》之論,而隱附佛家地火水風四大之見,以建其萬物生成説而已。

按宋儒之談本體,其辭苦於繳繞,其義時若曖昧;且語録之作,集自門徒,亦每不盡詳實;朱學雖善於辨析,然究未能自外。故今日之討究朱學,尚未能歸於一是。總之,吾人謂朱熹之本體論主於理氣二元,其萬物生成説主於理一氣殊,蓋庶幾無大過矣。

二 價值論

朱熹之價值哲學,爲明瞭計,析爲四方面,即:1.倫理哲學,2.教育哲學,3.政治哲學,4.宗教哲學。兹依次論述之。

1.倫理哲學

朱熹之倫理哲學,由其本體論演繹而來;如吾人對於其本體論有相當之了解,則其倫理哲學固不必煩言而知也。兹就其所言内容之重要者,再析爲(甲)性論,(乙)心論,(丙)修養論三者述之。

(甲)性論 朱熹之本體論主於理氣二元,故其性論採用張載之説,亦主於本然性、氣質性之二元的解釋。彼以本然之性生自理,氣質之性生自氣。理爲絶對的善,故本然之性至善純一;氣有清濁偏全,故氣質之性不能無差别。故云:“有天地之性,有氣質之性。天地之性,則太極本然之妙,萬殊之一本也;氣質之性,則二氣交運而生,一本而萬殊者也。”又云:“論天地之性,則指專理而言;論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之。”又云:“以理言之,則無不全;以氣言之,則不能無偏。”蓋朱熹之意,以爲本然之性無有不善,其所以有惡者,則由於氣質之性。然無氣質之性,則本然之性又無所附麗。是以欲趨善而避惡,惟有變化氣質之性,而發揮其本然之性。故云:“性者(指本然之性),人所稟於天以生之理也,渾然至善,未嘗有惡。”又云:“氣質之性雖是形體;然無形質,則本然之性無所以安置自己之地位。如一勺之水,非有物盛之,則水無所歸著。”又云:“性譬之水,本皆清也。以浄器盛之則清,以污器盛之則濁。本然之清未嘗不在,但既污濁,猝難得便清。故雖愚必明,雖柔必强,也煞用氣力。”若吾人進一步而研究氣質之性何以因稟氣而有差别,則朱熹復採摭漢儒五行五德相配之説,而發揮其玄想。其言曰:“得木氣重者,惻隱之心常多,而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爲之塞而不得發。得金氣重者,羞惡之心常多,而惻隱、辭讓、是非之心爲之塞而不得發。火水亦然。故氣質之性完全者,與陰陽合德。五性全備而中正,聖人是也。”然吾人倘再進一步而追詢何謂木氣,木氣與惻隱之心何以有關係,則此玄之又玄之問題,朱熹或以爲古説有之,不煩置答矣。總之,朱熹之性論雖不能滿足吾人今日探究之欲,然在中國之性論史上,則固可謂集大成者矣。

(乙)心論 儒家之倫理説,近於西洋學者之動機論;凡一切行爲之善惡,一以存心之良否以爲判;故身心之關係,爲儒家根本問題。但心之討究,中國學者每語焉不詳;至朱熹,剖釋區分,而始詳密。朱熹對於心之定義,一方採取程頤“在人爲性,主於身爲心”之説,一方又採取張載“心統性情”之説,以性情爲心之體用。故云:“心爲一身之主宰,具衆理,應萬事。心之體名性,心之用名情。”又云:“性以理言;情即發用之處;心即管攝性情者也。”又云:“仁即性;惻隱即情;須由心上發生而來。心即統御性情者也。”又云:“心統性情者也。由性之方面見之,心者寂然不動;由情之方面見之,感而遂通。”又云:“心之未動時,性也;心之已動時,情也。欲是由情發來者,而欲有善惡。”又云:“心如水;性猶水之静,情則水之流,欲則水之波瀾;但波瀾有好底,有不好底。”依朱熹之説,心雖區爲性情,然情實性之附屬物,而欲又爲情之附屬物,其性論與心論實二而一也。故朱熹於性論既受理氣二元論之影響而分爲本然性與氣質性,則心論自亦不能不採用二元的解釋。彼以爲心之有理氣兩方,正與性同;因以發於理(本然之性)者爲道心,發於氣(氣質之性)者爲人心。無論聖凡,均有人心,亦均有道心。道心絶對至善,然易爲情欲所蔽,故曰:“道心惟微。”人心即情欲;得情欲之中爲善,不得其中爲惡;但情欲常生過與不及而陷於惡,故曰:“人心惟危。”如云:“道心是義理上發出來底,人心是人身上發出來的。雖聖人不能無人心,如飢食渴飲之類;雖小人不能無道心,如惻隱之心是。”又謂:“聖人之教,在以道心爲一身之主宰,使人心屈從其命令。如人心者,決不得滅卻,亦不可滅卻。”故朱熹主導人心以歸道心,與其性論中主變化氣質之性以歸本然之性,實有連帶的關係也。

(丙)修養論 吾人如已瞭解朱熹之性論與心論,則其修養論之要義已思過其半。關於修養論,朱熹所言雖繁;但可約爲兩方面言之:一、修養之目標;二、修養之方法。

朱熹以仁爲倫理上之最高標準,故吾人修養之目標即在乎求仁。此種思想之形成,其遠因固在孔子之仁説,其近因實受程顥《識仁篇》之影響。攷朱熹之意,以爲本體之化生萬物,爲仁德之表顯;而吾人得本體之一部分以生,則内心亦自當有仁德之存在。故其言曰:“天地以生物爲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爲心者也。故語心之德,雖其總攝貫通,無所不備,然一言以蔽之,則曰仁而已矣。”又云:“仁之爲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發,而此體已具;情之既發,而其用不窮。誠能體而存之,則衆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朱熹不僅以仁爲諸德之首,而且以仁包舉諸德;彼以爲仁之包舉義禮智,猶四時之春之於夏秋冬,乾德之元之於亨利貞,五行之木之於火金水;蓋仁爲仁之本體,義爲仁之斷制,禮爲仁之節文,知爲仁之分别,皆由廣義之仁推演而出也。

修養之目標爲仁,而其方法又可析爲内外二面。内的方法爲居敬,外的方法爲窮理。前者屬於内心方面,爲情意之涵養;後者屬於外物方面,爲智識之陶冶。前者由内而外,後者由外而内。内外合一,渾融同體,於是達於修養之極致。按此種理論,實完全直接繼承程頤“涵養須用敬,進德則在致知”之思想;所謂致知,即是窮理。關於窮理之意見,本書移至下文認識論中詳言之;兹先述其居敬之方法。所謂居敬,謂專一其精神而不被誘於物欲,即程頤所云主一無適。其工夫又可析爲内外二面:體察爲敬之内省的工夫,静坐爲外修的工夫。如云:“持敬當以静爲主,須於不做工夫時頻頻體察,久則自熟。若覺言語多,便順簡默;意志疏闊,則加細密;輕浮淺易,便須深沉重厚。”即發揮體察之義。其他引述孟子之“存夜氣”,“求放心”等等,皆所以補充體察之方。静坐之説,蓋本於其師李侗。朱熹以儒者之静坐與禪釋不同,故其言曰:“静坐非如坐禪入定,斷絶思慮;只是收斂此心,使毋走於煩思慮而已。此心湛然無事,自然專心;及其有事,隨事應事;事已,時復湛然。”按静坐以居敬求仁,爲原始儒家之所無;雖精神不同於禪定,而其形式實襲自佛氏,無可諱言也。

倫理哲學爲朱熹之中堅思想;語類文集,涉乎此者,十之七八。其言雖繁,然約而述之,不過如上所詮釋而已。

2.教育哲學

如吾人已了解朱熹之倫理思想,則其教育思想可推論而得;且上文所言之修養論,實已涉及教育學之範圍;兹所陳述者,不過再就普通教育學所區分之目的論與方法論,以詮釋朱熹之思想而已。

在教育目的論方面,朱熹以窮理盡性爲極致,故具有教育萬能論之傾向。蓋朱熹以爲無論聖賢下愚,其所具氣質之性雖各有不同,而其本然之性則稟自本體之理,實初無二致。故無論如何下愚,變化其氣質之性,發揮其本然之性,積以歲月,持以意志,自與生知之聖賢同。聖賢而能力擴其本然之性,則自與至高之本體融合,而達所謂參天地贊化育之境。惟其氣質之性可以變化,本然之性可以發揮,故教育之重要與功能不言而自見。蓋朱熹雖爲純粹性善論之修正者,然究主性善,其窮理盡性之説自有教育萬能論之傾向也。故朱熹就學者方面言,每責以聖賢,而以教育爲可能。如云:“凡人須以聖賢爲己任。世人多以聖賢爲高,而自視爲卑,故不肯進。抑不知使聖賢本自高,而己别是一樣人,則早夜孜孜,别是分外事,不爲亦可,爲之亦可。然聖賢稟性,與常人一同;既與常人一同,又安得不以聖賢爲己任。自開闢以來,生多少人,求其盡己者,千萬人中無一二,只是滚同枉過一世。”又云:“人性本善,只爲嗜慾所迷,利害所逐,一齊昏了。聖賢能盡其性,故耳極天下之聰,目極天下之明,爲子極孝,爲臣極其忠。”又云:“大抵爲己之學,於他人無一毫干預;聖賢千言萬語,只是使人反其固有而復其性耳。”就聖賢方面言,朱熹則以爲當輔助天地之化育,而引教育爲己責。如云:“佛經云佛爲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聖人亦是爲這一大事出來。這個道理,雖人所固有;若非聖人,如何得如此光明盛大。你不曉得底,我説在這裏,教你曉得;你不曾做底,我做下樣子在此,與你做。只是要扶持這個道理,教它常立在世間,上拄天,下拄地,常如此端正。纔一日無人維持,便傾倒了,少間腳拄天,頭拄地,顛倒錯亂,便都壞了。所以説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天只生得你,付得這道理,你做與不做都在你,做得好也由你,做得不好也由你。所以又爲之立君師以作成之,既撫養你,又教導你,使無一夫不遂其性。如堯舜之時,真個是寵綏四方;只是世間不好底人,不定疊底事,纔遇堯舜,都安帖平定了。所以謂之克相上帝,蓋助上帝之不及。”總之,朱熹之教育目的論,窮理盡性一語可以了之也。

在教育方法論方面,朱熹似頗有主意論之傾向。蓋彼以爲人人當以聖賢爲己任;而其所以能以聖賢爲己任者,第一須立志,其次須精進。關於立志説,如云:“爲學須先立志。志既立則學問可次第著力。立志不定,終不濟事。”如云:“立志要如飢渴之於飲食。纔有悠悠,便是志不立。”如云:“世俗之學所以與聖賢不同者,亦不難見。聖賢直是真個去做。説正心直要心正,説誠意直要意誠,修身齊家皆非空言。今之學者説正心,但將正心吟詠一餉;説誠意,又將誠意吟詠一餉;説修身,又將聖賢許多説修身處諷誦而已;或掇拾言語,綴緝時文。如此爲學,却於自家身上有何交涉?這裏須用著意理會。今之朋友固有樂聞聖賢之學而終不能去世俗之陋者,無他,只是心不立爾。學者大要立志,纔學便要做聖人也。”又云:“學者須是立志。今人所以悠悠者,只是把學問不曾做一件事看,遇事則且胡亂恁地打過了。此只是志不立。”但立志爲學而無毅力以爲之繼,則時有功虧一簣之虞,故其次須有精進之精神。關於精進説,如云:“爲學極要求把篙處着力。到工夫要斷絶處又更增工夫,着力不放令倒,方是向進處。爲學正如撑上水船,方平穩處,儘行不妨;及到灘脊急流之中,舟人來這上一篙,不可放缓,直須着力撑上,不得一步不緊。放退一步,則此船不得上矣。”又云:“若不見得入頭處,緊也不可,慢也不得。若識得些路頭,須是莫斷了。若斷了,便不成,待得再新整頓起來,費多少力。如鷄抱卵,看來抱得有甚煖氣,只被他常常恁地抱得成;若把湯去燙,便死了;若抱才住,便冷了。”又云:“聖賢千言萬語,無非只説此事。須是策勵此心,勇猛奮發,拔去心肝,與他去做。如兩邊擂起戰鼓,莫問前頭如何,只認捲將去,如此方做得工夫。若半上落下,半沈半浮,濟得甚事。”又云:“學者識得箇脈路正,便須剛決向前;若半青半黄,非惟無益。”其巧譬妙喻,殊能發揮精進之要義。

關於教育方法論,朱熹又曾勸勉學者須實用切己,須先求綱領,須分别義利,要皆普通教學之談,非朱氏精義之所在,故皆略而不述,而附論其對於教育制度之意見。

朱熹依據其教育哲學之見地,對於當時之學校制度及科舉制度,詆斥頗力。其論學校也,則曰:“至於後世,學校之設,雖或不異於乎先王之時;然其師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學,則皆忘本逐末,懷利去義,而無復先王之意。以故學校之名雖在,而其實不舉。……然猶莫有察其所以然者,顧遂以學校爲虚文,而無所與於道德政理之實。於是爲士者求道於老子釋氏之門,爲吏者責治乎簿書期會之最。蓋學校之僅存而不至於遂廢者,亦無幾耳。”(《静江府學記》)又曰:“國家建立學校之官,遍於郡國……然學不素明,法不素備;選用乎上者,以科目詞藝爲足以得人;受任乎下者,以規繩課試爲足以盡職。蓋在上者不知所以爲人師之德,而在下者不知所以爲人師之道。是以學校之官雖遍天下,而遊其間者不過以追時好、取世資爲事;至於所謂脩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則寂乎其未有聞也。”(《送李伯諫序》)其論科舉也,則曰:“科舉是法弊。大抵立法只是立箇得人之法;若有奉行非其人,都不干法事,若只得人便可。今却是法弊,雖有良有司,亦無如之何。”又曰:“今科舉之弊極矣。”蓋朱熹教育理想之標的爲聖賢,而學校科舉所得之人物僅屬課藝之徒,宜其加以消極的排詆也。

然朱熹之於教育制度,固非以消極的排詆爲止境,而實抱有積極的理想。其理想的教育制度,簡明言之,分爲二級制,曰小學,曰大學,依學者年齡之高低,而授以程度不同之事與理。其言曰:“古者初年入小學,只是教之以事,如禮樂射御書數及孝弟忠信之事。自十六七入大學,然後教之以理,如致知格物及所以爲忠信孝弟者。”又曰:“小學者,學其事;大學者,學其小學所學之事之所以。”又曰:“小學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處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規矩做去;大學是發如此事之理。”又曰:“小學是直理會那事,大學是窮究那理因甚恁地。”又曰:“古者小學已自養得小兒子這裏定,已是聖賢坯璞了,但未有聖賢許多知見;及其長也,令入大學,使之格物致知,長許多知見。”又曰:“古人小學養得小兒子誠敬善端發見了,然而大學等事,小兒子不會推將去,所以又入大學教之。”據朱熹之見,小學大學雖區爲二,然小學所授爲含理之事,而大學所究爲據事之理,理事一貫,而均以倫理爲依歸。故朱熹遵程子之遺説,既取《小戴禮記》中之《大學》、《中庸》二篇,以爲大學窮理之術;復蒐集禮書傳記,别輯《小學》一書,以爲童蒙講習之方。其《小學·序》云:“古者小學教人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道,皆所以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講而習之於幼稚之時,欲其習與知長,化與心成,而無扞格不勝之患。”其重視小學教育,深得教育之精義,固非同時僅知高談遠議之哲人所可比倫也。

朱熹之理想的教育制度,不僅爲紙上之空談,嘗曾施之於實際,而與後代學校制度及民族文化發生重大之關係。其所修建之白鹿洞書院,實其理想的大學制之試驗。白鹿洞書院學規一文,簡明切實,顯示朱熹對於教育之全部思想。其言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上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爲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上爲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下: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慾,遷善改過。——上修身之要。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右處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右接物之要。”總之,書院制度之興盛,與人格教育思想之發達,朱熹之白鹿洞書院實與有大功焉。(《民鐸》雜誌第七卷第十二號陳東原《廬山白鹿洞書院沿革攷》可參攷)

3.政治哲學

朱熹之政治哲學,一言以蔽之,曰:唯心論而已。唯其偏於唯心,故重人治而輕物治,主德治而薄法治;蓋繼承孟子“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之政論,而加以發揮也。然朱熹之政治哲學何以必主於唯心?是則當求其源於其本體哲學及倫理哲學。蓋朱熹以爲本體中有所謂理者存,而人心則稟本體之理以爲性;理無不善,是以性無不善。人君之治天下,如窮理盡性,以自正其心,則百官萬民自受其感化,而達於至治之境。故朱熹之奏議封事以及論治之文,每以正君心爲第一義。如云:“天下萬事,有大根本;而每事之中,又各有要切處。所謂大根本者,固無出於人主之心術;而所謂要切處者,則必大本既立,然後可推而見也。”(《答張敬夫》)如云:“古先聖王,兢兢業業,持守此心。雖在紛華波動之中,幽獨得肆之地,而所以精之一之,克之復之,如對神明,如臨淵谷,未嘗敢有須臾之怠。”(《戊申封事》)如云:“蓋天下萬事,本於一心。而仁者,此心之存之謂也。此心既存,乃克有制;而義者,此心之制之謂也。誠使是説著明於天下,則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人人得其本心以制萬事,無一不合宜者,夫何難而不濟?”(《送張仲隆序》)如云:“致精之本,則在於心。心之爲物,至虚至靈,常爲一身之主,以提萬事之綱。一不自覺,而馳騖飛揚,以徇物欲於軀殻之外,則一身無主,萬事無綱。雖其俯仰顧盼之間,蓋已不自覺其身之所在,而況能反覆聖言,參攷事物,以求義理至當之歸乎?”(《甲寅行宫便殿奏劄二》)又唯其傾向唯心,故一承從來儒家之見解,以爲道德係政治之目的,教育係政治之手段。如云:“昔者聖王作民君師,設官分職,以長以治;而其教之目則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而已。”如云:“三綱五常,天理民彝之大節,而治道之本也。故聖人之治,爲之教以明之,爲之刑以弼之。雖其所施或先或後,或緩或急,而其丁寧深切之意未嘗不在乎此也。”如云:“民雖衆,畢竟只是一箇心,甚易感也。”則政治與教育,實同其標的,即皆以倫理的爲歸宿也。又唯其傾向唯心,故蔑視法治;如云:“今日之法,君子欲爲其事,以拘於法而不得騁;小人却徇其私,敢越於法而不之顧。”如云:“古人立法,只是大綱,下之人得自爲。後世法皆詳密,下之人只是守法;法之所在,上之人亦進退下之人不得。”如云:“今世有二弊:法弊,時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却甚易。時弊,則皆在人;人皆以私心爲之,如何變得?”皆以人心超於法紀,而大發揮其人治主義也。總之,朱熹之政論雖旁及兵刑税賦,然其出發點根於本體論與性論,與古代儒家之見解實一脈相承也。至於此種思想之優劣,與其是否有救於南宋偏安之局,則言之綦繁,非本書之責,故存而不論。

4.宗教哲學

古代儒家,鮮及鬼神。《論語》謂:“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不語:怪、力、亂、神。”蓋孔子以實踐道德爲依歸,故不尚幽冥玄虚之談。雖儒家注重喪葬祭祀,近似宗教;然實則假借儀式,以爲修養内心、維繫社會之工具;故與其斥爲宗教的,不若指爲倫理的之爲當。下迄宋儒,於本體論多所發揮,自不能不涉及“鬼神”一觀念;然其所謂鬼神,已脱離原始宗教的解釋,而進於哲學的思辨,故每藉《易·繫辭》“精氣爲物,遊魂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及《中庸》“鬼神之爲德,其盛矣乎!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體物而不可遺”等語,以爲發端。張載謂鬼神爲二氣之良能,程頤謂鬼神爲天地之妙用,其哲學的意味已極顯著。及至朱熹復本其本體上理氣二元論之見解,而演化爲陰陽二元論,更演化爲鬼神二元論。雖其指導門徒,不願多及鬼神;如云:“鬼神事自是第二着,那箇無形影,是難理會底,未消去理會,且就日用緊切處做工夫。”“此(鬼神有無)豈卒乍可説?便説,公亦豈能信得及?須於衆理看得漸明,則此惑自解。”“待日用常行處理會得透,則鬼神之理將自見得”等等;然一涉哲學的論辨,則其廣譬妙喻,殊見其趣味之濃厚;故就其所遺之《語類》而言,其論及鬼神,亦頗足供吾人論述之資也。

朱熹以爲本體可析爲理氣,氣又可析爲陰陽,而鬼神則不過爲陰陽之靈之别名。陰陽二氣,在宇宙間,無所不在,故鬼神亦無所不在。西洋哲學有所謂泛神論,附會言之,朱熹之宗教哲學亦殊有此種思想之傾向,不過其所謂神再析爲鬼神二元而已。其言曰:“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伸者爲神,反而歸者爲鬼。一氣即陰陽運行之氣,至則皆至、去則皆去之謂也。二氣謂陰陽對峙,各有所屬。”又云:“鬼,陰之靈;神,陽之靈;此以二氣言也。然二氣之分,實一氣之運;故凡氣之來而方伸者爲神,氣之往而既屈者爲鬼。陽主伸,陰主屈,此以一氣言也。故以二氣言,則陰爲鬼,陽爲神。以一氣言,則方伸之氣亦有伸有屈;其方伸者神之神,其既屈者神之鬼。既屈之氣亦有伸有屈;其既屈者鬼之鬼,其來格者鬼之神。天地人物皆然,不離此氣之往來屈伸合散而已。”朱熹既以鬼神爲陰陽二氣之往來屈伸合散之名,故其鬼神之含義殊廣。其言曰:“日自午以前是神,午以後是鬼。月自初三以後是神,十六以後是鬼。”“草木方發生來是神,彫殘衰落是鬼。人自少至壯是神,衰老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魄屬鬼,氣屬神。如析木烟出是神,滋潤底性是魄。人之語言動作是氣,屬神;精血是魄,屬鬼。”“神,伸也;鬼,屈也;如風雨雷電初發時,神也;及至風止雨過,雷住電息,則鬼也。”“問日是神,月是鬼否?曰:亦是。”“指甘蔗曰:甘香氣便唤做神,其漿汁便唤做鬼。”上所引述,吾人驟聆之,直可斥爲鬼話;顧細按之,亦自有其玄學上之系統。總之,鬼神一觀念,由原始的宗教的意味而進於修正的玄學的思辨,則朱熹或不無功績焉。

朱熹於鬼神一觀念,雖哲學的視爲陰陽之靈之别稱;然對於世俗之所謂鬼神,以及人鬼物魅等,絶不加以否認,而且客觀的承認其存在。就此點而言,朱熹之鬼神論,實未完全脱離原始宗教之意味,而不無大純小疵之譏。彼以爲玄學上之鬼神係正直之氣所表現,世俗之所謂鬼神係邪暗之氣所凝聚,又落於二元論之論調。其言曰:“雨風露雷,日月晝夜,此鬼神之迹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若所謂有嘯於梁,觸於胸,此則所謂不正邪暗,或有或無,或去或來,或聚或散者。又有所謂禱之而應,祈之而獲,此亦所謂鬼神,同一理也。世間萬事皆此理,但精粗小大之不同爾。”至於人類死後之生命(即所謂人鬼),朱熹雖排斥佛家輪迴之説,斥人死爲鬼、鬼復爲人之言爲誤謬;但死後之靈魂,在特殊情境之下,得以暫時存在,並非絶不可能。簡言之,朱熹之人鬼論不過世俗見解之修正者而已。其言曰:“天道流行,發育萬物,有理而後有氣,雖是一時都有,畢竟以理爲主,人得之以有生。氣之清者爲氣,濁者爲質。知覺運動,陽爲之也;形體,幽爲之也。氣曰魂,體曰魄。高誘《淮南子注》曰:‘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所謂神者,以其主乎形氣也。人所以生,精氣聚也。人只有許多氣,須有箇盡時;盡則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而死矣。人將死時,熱氣上出,所謂魂升也;下體漸冷,所謂魄降也。此所以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也。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自爲一物。但人分上所合當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然人死雖終歸於散,然亦未便散盡,故祭祀有感格之理。……然已散者不復聚,釋氏却謂人死爲鬼,鬼復爲人;如此,則天地間常只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無是理。”又云:“神祇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矣。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爲妖爲怪。如人之凶死,及僧道既死,多不散(僧道務養精神,所以凝聚不散)。若聖賢則安於死,豈有不散而爲神怪者乎?”又云:“游字(游魂爲變)是漸漸散。若是爲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故鬱結而成妖孽。若是尩羸病死底人,這氣消盡了方死,豈復更鬱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麵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總之,朱熹以爲在普通情境中,人死則氣散,如聖賢與凡人,故無鬼之可言;若在特殊情境之下,如不伏其死及僧道之凝聚精神,則其鬼得暫時的存在;蓋與通俗之見解殊無大差異也。

朱熹不僅以爲人鬼有暫時不散之可能,而且進一步承認物魅之客觀的存在。其言曰:“《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皆是氣之雜糅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專以爲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又如“問今人家多有怪者。曰:此乃魑魅魍魎之爲。達州有一士人,行遇一人,只有一腳,問某人家安在。與之同行,見一腳者入某人家,數日,其家果死一子。”觀此,則朱熹之物魅論,直類村嫗女巫之談,其哲學的氣息已澌滅無餘矣。

朱熹既承認鬼神之客觀的存在,則其祭祀觀亦殊有論述之必要。祭祀之起原,本爲野蠻時代避禍祈福之原始宗教的行爲;及至儒家,託古改制,雖客觀的否認鬼神之存在,而主觀的利用祭祀以爲報本返始之内心的表示,蓋已由宗教的儀式而演化爲倫理的手段。朱熹之祭祀論,不能於倫理方面多無發揮,而復返於宗教的解釋,實爲宋儒哲學思想退化之一證。朱熹以爲人類與鬼神之相關在於氣,而一切祭祀之所以有效亦在乎氣之感應。故其言曰:“鬼神是本有底物事。祖宗亦只是同此一氣,但有箇總腦處。子孫這身在此,祖宗之氣便在此;他是有箇血脈貫通。所以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只爲這氣不相關。如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雖不是我祖宗,然天子者天下之主,諸侯者山川之主,大夫者五祀之主,我主得他,便是他氣又總統在我身上;如此,便有箇相關處。”又如:“問子孫祭祀,却有感格者,如何?曰:畢竟子孫是祖先之氣;他氣雖散,他根却在這裏;盡其誠敬,則亦能呼召得他氣聚在此。如水波樣,後水非前水,後波非前波,然却通只是一水波,子孫之氣與祖考之氣亦是如此。他那箇當下自散了,然他根却在這裏;根既在此,又却能引聚得他那氣在此。此事難説,只要人自看得。”吾人如以朱熹之祭祀觀與《禮記》中《祭義》、《禮器》、《郊特牲》之祭祀觀相較,則一般以宋儒爲能於古代儒家思想加以哲學的解釋,而視爲中國學術思想之進步者,不足憑信矣。

三 認識論

嚴格言之,中國自來之哲學思想,純正之認識論實不多覯;即朱熹之窮理説,格物致知説,實亦不過哲學的方法論;蓋對於知識之本身,未曾加以分析與窮究也。兹爲全部哲學體系之明瞭計,將朱熹討論窮理之一部分引述於此,而析爲(一)知與行,(二)致知與格物,(三)窮理與讀書三者。

1.知與行

知與行之關係,又可析爲(甲)知與行之先後的關係及(乙)知與行之輕重的關係。關於後者,朱熹與一般哲人之意見無甚殊異,仍以力行爲重。至知與行之先後的關係,則主先知後行説。蓋知行之關係,爲中國近代哲學之一重要問題,細析之,約可分爲三派,即:一、先知後行説,朱熹主之;二、知行並進説,陳淳(北溪)主之;三、知行合一説,王守仁(陽明)主之。朱熹非不知知與行有密切而不可偏廢之關係,然其所以主先知後行者,亦自有故。其言曰:“知行常相須,如目無足不行,足無目不見。論先後,知爲先;論輕重,行爲重。”又曰:“致知力行,論其先後,固當以致知爲先;然論其輕重,則當以力行爲重。”又曰:“知與行工夫須著並到;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二者皆不可偏廢。……然又須先知得,方行得。所以《大學》先説致知,《中庸》説知先於仁勇,而孔子先説知及之。然學問、慎思、明辨、力行,皆不可闕一。”又曰:“夫泛論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觀之,則知之爲先,行之爲後,無可疑者(如孟子所謂知皆擴而充之,程子所謂譬如行路須得光照,及《易·文言》所謂‘知至至之、知終終之’之類,是也)。然合夫知之淺深、行之大小而言,則非有以先成乎其小,亦將何以馴致乎其大者哉?……今就其一事之中而論之,則先知後行,固各有其序矣;誠欲因夫小學之成,以進乎大學之始,則非涵養踐履之有素,亦豈能居然以其雜亂紛糾之心,而格物以致其知哉?……故《大學》之書,雖以格物致知爲用力之始;然非謂初不涵養履踐而直從事於此也。又非謂物未格,知未至,則意可以不誠,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齊也;但以爲必知之至,然後所以治己治人者始有以盡其道耳。”又如:“王子充問:‘某在湖南見一先生,只教人踐履。’曰:‘義理不明,如何踐履?’曰:‘他説行得便見得。’曰:‘如人行路,不見便如何行。’”朱子之言,於言行之相須,返復詳密,蓋深恐學者誤會;然其於順序上主張先知後行之意,仍顯然可見;目足之喻,見行之説,實其常識的而又哲學之論據也。

2.致知與格物

朱熹之哲學的方法既含有主知論之傾向,則其“何謂知”及“如何以完成其知”之二問題,自必隨之而産生。前一問題,爲西洋哲人所究心,但中國前哲每加以忽視。朱熹自不能外此,故其所言,僅訓知爲識(見《大學章句》),以爲包舉一身之理及天地萬物之理;蓋取知之廣義的解釋,與王陽明派之以知爲我心之良知,而取狭義的解釋者不同。至於後一問題,即“如何以完成其知”問題,實爲朱熹哲學全部精神之所在,亦爲程朱學派與陸王學派争論之焦點。(前者,吾稱之爲宋學之歸納派;後者,吾稱之爲宋學之演繹派。)然吾人如欲了解二派之争點,非先明致知格物一語之來源不可。蓋當佛學盛行之後、宋學初興之際,哲學界所表現者,惟有禪宗之直覺的頓悟説與周、邵之方士的宇宙觀,其於方法論,絶未加意。及至程氏,始自《小戴禮記》中特取《大學》一篇,以爲可見古人爲學次第,而推爲初學入德之門。《大學》之言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段文字,唯“致知在格物”一語,朱、陸之訓解完全異趣,亦即朱、陸二派哲學方法論不同點之所在。陸、王一派,大抵訓知爲良知,訓格爲正;以爲致知云者,非擴充知識之謂,乃致吾心固有之良知;格物云者,非窮究物理之謂,乃正意念所在之事物(參閲王守仁《大學問》)。總之,其論理的方法爲演繹,而含有極濃的唯心論之色彩。朱熹不然,訓知爲知識,訓格爲窮至;以爲致知在格物云者,謂欲推極吾人之智識,在即凡天下之事物,而窮究其理;總之,其論理的方法爲歸納,而含有近代科學之精神。其《大學章句》云:“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其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故朱熹之意,以爲窮究物理爲解決如何以完成其知之唯一法門。其所謂物,範圍至廣,而一仍程頤之説。程頤釋格物之物爲“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朱熹繼之,故云:“凡是眼前底都是事物。”又云:“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一昆蟲之微,各亦有理。一書不讀,則闕了一書道理;一事不窮,則闕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則闕了一物道理;須著逐一件與他理會過。”又云:“物理無窮,故他説得來亦自多端。如讀書以講明道義,則是理存於書;如論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則是理存於古今人物;如應事接物而審處其當否,則是理存於應接事物。所存既非一物能專,則所格亦非一端而盡。”依據其言,則上自哲學,下迄動植,莫不包舉。然物類無窮,人知有涯;故其所謂格物,非盡窮天下之事物,而實有賴於類推。如云:“所謂不必盡窮天下之物者,如十事已窮得八九,則其一二雖未窮得,將來湊會,自能見得。又如四方已窮得,中央雖未窮得,畢竟是在中間了,將來貫通,自能見得。程子謂‘但積累多後,自當脱然有悟處’,此語最好。若以爲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日又一一窮這草木是如何,明日又一一窮這草木是如何,則不勝其繁。”又“問程子言:‘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既久,自當脱然有貫通處’;又言‘格物非謂盡窮天下之理,但於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二説如何?曰:‘既是教類推,不是窮盡一事便了。且如孝盡得箇孝底道理,故志可移於君,又須去盡得忠,以至於兄弟、夫婦、朋友,從此推之,無不盡極,始得。’”故程、朱之格物論,非絶對的,而爲相對的;非逐物的實驗,而爲依類的推論;其所以略有科學的精神者在此,而其所以終無科學的成績者亦在此。格物之訓釋既明,則致知之理論自顯;蓋依朱熹之見,格物與致知,實一事之異面,而非不同之二事;换言之,爲説明立場之便利計,而有格物與致知之二詞而已。故云:“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格物以理言,致知以心言。”又云:“格物是物物上窮至其理,致知是吾心無所不知。格物是零細説,致知是全體説。”又云:“格物所以致知於這物上;窮得一分之理,則我之知亦知得一分;於物之理窮得愈多,則我之知愈廣;其實只是一理,纔明此,即曉彼。所以《大學》説致知在格物,又不説欲致其知在格其物。蓋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處也。”又云:“格物致知只是窮理。”總之,物就外言,就客觀言;知就内言,就主觀言;格與致就内外或主客觀發生關係之功夫言;致知與格物,係一種修養功夫之兩方面的説明,而非截然異趣之兩種功夫也。

朱熹之格物説,窮理説,其含有科學之精神,原不可誣;然其結果無絲毫科學成績可言,而僅留玄虚空疏之理學,以供後代學人攻擊之資者,其故可深思也。此其原因,緣於本身方法之缺陷者二,緣於當時科學環境之貧乏者二,而前者之原因更重。所謂緣於科學環境之貧乏者,第一,因當時社會尚留滯於小農及手工業時代,缺乏科學應用之需要;科學雖非專爲實用,然實用亦科學發展之一原因。第二,因當時科學之工具器械太貧乏,即欲“即物而窮其理”,亦苦無下手之方。所謂緣於本身方法之缺陷者,第一,因程朱之所謂格物,其目的不在於此物或彼物之理,而在於最後之絶對真理或絶對智慧。程頤云:“自一身之中,至萬物之理;但理會得多,自然豁然有覺悟處。”朱熹云:“至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故程、朱與陸、王,其入手之方法雖異,而其歸結之目的則一,即皆着眼於“一旦豁然貫通”之頓悟的禪學之最後境界。此爲科學方法之致命傷;因科學在求物疑,而玄學在求自信也。第二,科學方法之重要部分,一爲實驗,一爲假設;但程朱之所謂格物,僅有觀察而無假設。程頤云:“致知在格物,物來則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則意誠不動。”“不役其知”之格物,不過被動的觀察而已,何有科學成績之可言?朱熹云:“今登高山而望,群山皆爲波浪之狀,便是水泛如此,只不知因甚麽事凝了。”又云:“嘗見高山有螺蜯殻,或生石中。此石即舊日之土,螺蜯即水中之物。下者却變而爲高,柔者却變而爲剛。此事思之至深,有可驗者。”此不能謂非實地的觀察,然因無假設之故,僅成爲對於自然界之零碎見解,而不能發展爲獨成一科之地質學。王陽明以格竹致疾,譏斥程朱學説之非,實則其學説本身確亦有弱點存也。

3.窮理與讀書

朱熹之所謂格物致知,若以其自創之學術名詞名之,即曰窮理。其言曰:“格物致知只是窮理。聖賢欲爲學者説盡曲折,故又立此名字。”又曰:“窮理二字不若格物之爲切。”朱熹之所謂窮理,謂即凡天下之物而窮其理,其範圍本異常廣大;然以爲理之精藴已具於聖賢之書,故以讀書爲窮理之首。其言曰:“窮理之要必在於讀書。”又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藴則已具於聖賢之書,故必由是以求之。”又曰:“夫道之體用盈於天地之間,古先聖人既深得之,而慮後世之不能以達此,於是立言垂教,自本至末,所以提撕誨飭於後人者無所不備。學者正當熟讀其書,精求其義;攷之吾心,以求其實;參之事物,以驗其歸。”又曰:“讀書已是第二義。蓋人生道理合下完具,所以要讀書者,蓋是未曾經歷見許多。聖人是經歷見得許多,所以寫在册上與人看;而今讀書,只是要見得許多道理。及理會得了,又皆自家合下原有底,不是外面旋添得來。”依其所言,絶非對讀書爲因襲的盲目的崇信,實以讀書爲窮理之捷徑,故雖明知其爲第二義,而不能不推以爲入手之方。然此種讀書窮理説最易發生流弊;程、朱之末流,每每無大創見,僅將四書五經咿哦一番,即自以爲達格物致知之妙境,皆坐此故。陸九淵斥朱熹之傳注功夫爲支離事業,亦未始毫無相當之理由。

第四章 朱熹之經學

欲明朱熹在經學史上之地位,須先對於經學史作鳥瞰的叙述。中國經學,依學派之盛衰分合,約可析爲十期,即:

一、經學開創時期,自古代至孔子之没;

二、經學流傳時期,自孔子之没至秦;

三、經今文學昌明時期,約當西漢一代;

四、經古文學興盛時期,約當東漢一代;

五、經今古文學混淆時期,約當東漢末年以至西晉;

六、經今文學衰滅時期,約當東晉一代;

七、經學義疏派興盛時期,約自南北朝以迄隋唐;

八、經學懷疑派崛起時期,約當宋、元、明三代;

九、經古文學重興時期,約自清初以迄乾嘉;

十、經今文學繼起時期,約自清嘉道以迄今日。

此十時期,如再歸納言之,其重要之學派,仍不外今文學、古文學及宋學三派;至所謂宋學,即上述經學懷疑派之通名。朱熹之在經學史,爲第八時期之中心人物,亦即所謂經學的宋學中之重鎮也。

經學與哲學,就性質言,實各自異趣。哲學着重於個人之理智的探索,故懷疑爲創立新解之利器;經學則不免趨重於宗教性之因襲的訓釋,故懷疑之結論每易起無謂之紛擾。朱熹既爲經學懷疑派中之重要人物,則經學上之成績自必瑕瑜互見。總之,宋儒皆以經學爲其哲學之工具,故哲學雖若可觀,而經學每多疵纇。當經學權威鼎盛之際,以哲學託庇於經學,固自其不得已之苦衷;然其結果,哲學上之立論不免於附會,經學上之訓釋不免於紛擾,則學術之貴乎獨立,於斯亦可覩矣。

兹依經古文學所主張之六經次第,略術朱熹之經學如次。

一 《易經》學

就哲學言,朱熹爲程頤之繼承者,故治思想史者每以程、朱並稱;顧就經學之《易》學言,則程、朱不無敵派之嫌:此學者所當注意也。欲明其故,請先述《易》學之變遷。

《易》之爲書,推天道以論人事;因學者着眼輕重之不同,而有象數、義理二派之分。大概夸誕者喜言天道,而言天道者偏於象數;實踐者好述人事,而述人事者趨於義理:此勢之必然也。程、朱之《易》學,雖均屬與漢《易》對峙之宋《易》;然程爲宋《易》中之義理派,而朱則爲宋《易》中之象數派,二人之立場固自不同。《四庫總目提要》經部《易》類小序云:“《易》之爲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傳》所記諸占,蓋猶太卜之遺法。漢儒言象數,去古未遠也;一變而爲京(房)、焦(贛),入於禨祥;再變而爲陳(摶)、邵(雍),務窮造化,《易》遂不切於民用。王弼盡黜象數,説以《老》、《莊》;一變而胡瑗、程子(頤)闡明儒理;再變而李光、楊萬里,又參證史事,《易》遂日啓其論端。此兩派六宗,已互相攻駁。”所謂漢儒,所謂京、焦,所謂陳、邵,雖漢宋之不同,然均屬於象數一派;所謂王弼,所謂胡、程,所謂李、楊,雖虚實之各異,然均屬於義理一派。朱熹之《易》,喜言太極無極,先天後天,其繼承陳摶、邵雍象數之學,無可諱言。在熹之本意,或以爲程頤《易傳》偏於義理,故濟以象數,以維持其哲學上之調和統一的態度;殊不知學術上有絶不能調和統一者,於是程、朱之《易》學陷於敵派之嫌,此實非朱熹初意所及料也。

上所陳述,或尚嫌簡略,兹再申言之。按《易》學,就内容言,固可分爲象數、義理二派;但就學統言,又可分爲漢《易》、宋《易》二派。漢《易》盛於兩漢,復分爲今文《易》與古文《易》二派。今文《易》偏重象數,在西漢時,有施氏、孟氏、梁丘氏、京氏立於學官。其學後均亡佚,惟三國時之虞翻傳孟氏之《易》,尚略可考見。古文《易》始於費氏。數傳而得鄭玄,時言爻辰,蓋亦不廢象數。及晉王弼,復雜以《老》、《莊》之言,始專言義理。宋《易》起於兩宋,復分爲圖書與義理二派。圖書之學,亦言象數,其初出於方士陳摶。摶得道家修煉之圖,因軔爲太極無極、河圖洛書、先天後天等説;周敦頤用其説而稍變易之,著《太極圖説》。邵雍精於數,又稍變易之,著《皇極經世書》。當時言《易》學者多宗之。義理一派,以程頤《易傳》爲著。程子與邵雍同時,又屬懿戚,然不肯從受數學;其著《易傳》,專言義理,不及象數。其《序》云:“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占在其中矣。”其《答張閎中書》云:“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易》因象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必欲窮象之隱微,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所尚,非儒者之務也。”則其反對象數圖書之學,昭然若揭矣。

就經學言,漢代之今文《易》爲《易》之正傳;就哲理言,漢、宋之義理派爲《易》之大道;至宋代圖書之學,無論就何方面言,皆絶無穩定之立場。乃朱熹作《周易本義》以補程《傳》,謂程言理而未言數,遂於篇首冠以九圖;又作《易學啓蒙》,發明圖書之義。其初意蓋欲調和程、邵之間,以實現宋《易》之大一統;然不知已陷於進退無據矣。後儒每爲朱子辯護:如王懋竑《白田雜著》,以《文集》、《語類》鈎稽參考,謂《本義》卷首九圖爲門人所依附,非朱子所自列。或又據《答劉君房書》及《宋史·儒林傳》,謂《啓蒙》乃蔡元定創稿,非朱子所自撰。然無論如何,朱熹贊同圖書之説,實無可諱,其《答袁機仲書》一文,即其明證。所謂:“自伏羲以上,皆無文字,只有圖書,最宜深玩,可見作《易》本原精微。文王以下,方有文字,即今之《周易》。然讀者亦宜各就本文消息,不可便以孔子之《易》爲文王之説。”其所云云,皆推尊圖書之言。不知其所謂伏羲者,非傳説之伏羲,而爲陳、邵之書;其所謂圖書者,非經學家言,而爲方士之説也。按朱熹圖書之學,當時袁樞、薛季宣已有異論;其後元陳應潤、吴澄,明歸有光,皆不置信。至清漢學浸盛,攻斥者益衆;毛奇齡作《圖書原舛篇》,黄宗羲作《易學象數論》,黄宗炎作《圖書辨惑》,胡渭作《易圖明辨》,張惠言作《易圖條辨》,皆足鉗贊同圖書者之口。至圖書之説,學者可參閲《本義》、《啓蒙》諸書,以其繁而無當,故略而不述,以節篇幅,而僅論朱熹《易》學之立場如右。

二 《書經》學

朱熹於《書經》學,無專著之書;其門人黄子毅所輯之《書傳緝説》,亦亡佚無可考;然朱熹於《書經》學史上具有一大功績,即對於東晉晚出之僞《古文尚書》及僞孔安國《尚書傳》加以懷疑是也。

《書》在漢時,有今文、古文之分。《今文尚書》出於漢初之伏生,其後分歐陽氏、大夏侯氏、小夏侯氏三家,皆立於學官。其書共二十九篇,爲:一、《堯典》(連“慎徽”以下),二、《皋陶謨》(連“帝曰來禹”以下),三、《禹貢》,四、《甘誓》,五、《湯誓》,六、《盤庚》,七、《高宗肜日》,八、《西伯戡黎》,九、《微子》,十、《泰誓》,十一、《牧誓》,十二、《洪範》,十三、《金縢》,十四、《大誥》,十五、《康誥》,十六、《酒誥》,十七、《梓材》,十八、《召誥》,十九、《洛誥》,二十、《多士》,二十一、《無逸》,二十二、《君奭》,二十三、《多方》,二十四、《立政》,二十五、《顧命》(連“王出”以下),二十六、《費誓》,二十七、《吕刑》,二十八、《文侯之命》,二十九、《秦誓》。《古文尚書》相傳出於孔子宅壁中,孔安國得之,於今文二十九篇外,多出十六篇,其目爲:一、《舜典》(别有《舜典》,非僞孔所分),二、《汨作》,三、《九共》,四、《大禹謨》,五、《棄稷》(别有《棄稷》),六、《五子之歌》,七、《胤征》,八、《湯誥》,九、《咸有一德》,十、《典寶》,十一、《伊訓》,十二、《肆命》,十三、《原命》,十四、《武成》,十五、《旅獒》,十六、《畢命》。然此《古文尚書》十六篇,僅有目而無書,當時稱爲《逸書》。西晉永嘉之亂,經籍亡佚;東晉初,豫章内史梅賾忽獻所謂《古文尚書》二十五篇及孔安國所作《書傳》。此東晉晚出之二十五篇,與漢時之《古文尚書》不同,其目爲:一、《大禹謨》,二、《五子之歌》,三、《胤征》,四、《仲虺之誥》,五、《湯誥》,六、《伊訓》,七、《太甲上》,八、《太甲中》,九、《太甲下》,十、《咸有一德》,十一、《説命上》,十二、《説命中》,十三、《説命下》,十四、《泰誓上》,十五、《泰誓中》,十六、《泰誓下》,十七、《武成》,十八、《旅獒》,十九、《微子之命》,二十、《蔡仲之命》,二十一、《周官》,二十二、《君陳》,二十三、《畢命》,二十四、《君牙》,二十五、《冏命》。又割《堯典》“慎徽”以下爲《舜典》,割《皋陶謨》“帝曰來禹”以下爲《益稷》;合舊有之《今文尚書》,共爲五十八篇。及唐孔穎達撰定《五經正義》,書取僞孔,於是歷五代迄宋,明經取士,皆遵此本,而無敢議其非者。

至宋,吴棫作《書稗傳》,始稍發其覆。朱熹繼之,於孔安國《書傳》,則直斥其僞;於後出之《古文尚書》,則以爲可疑;實開明清學者辨僞之端。其斥僞孔《書傳》也,曰:“《尚書》孔安國《傳》,此恐是魏晉間人所作,托安國爲名,與毛公《詩傳》大段不同。今觀序文,亦不類漢文章(漢時文字粗,魏晉間文字細)。如《孔叢子》亦然,皆是那一時人所爲。”又曰:“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如毛公《詩》,如此高簡,大段争事。漢儒訓釋文字,多是如此,有疑有闕。今此卻盡釋之;豈有千百年前人説底話,收拾於灰燼屋壁中,與口傳之餘,更無一字訛舛,理會不得?兼小序亦可疑。……況先漢文字重厚有力量,今大序格致極輕,疑是晉宋間文章。況孔《書》至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其疑僞《古文尚書》也,曰:“漢儒以伏生之《書》爲今文,而謂安國之《書》爲古文。以今考之,則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爲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錯時失之,則先秦古書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或者以爲記録之實語難工,而潤色之雅詞易好;則暗誦者不應偏得所難,而考文者反專得其所易,是皆有不可知者”(《書臨漳所刊四經後》)。又曰:“只疑伏生偏記得難底,卻不記得易底。”顧朱熹之於古文經,雖以文體難易之不同而加以懷疑,然仍未敢明斥其僞,而猶爲調停之説。如云:“《書》有兩體,有極分曉者,有極難曉者。《尚書》諸命皆分曉,蓋如今制詔,是朝廷做底文字。諸誥皆難曉,蓋是時與民下説話,後來追録而成之。”考朱熹之所以爲此調停之詞,或以僞《大禹謨》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十六字,爲其哲學上二元論之所本,而不敢抉摘其僞歟?然猶賴有朱熹之疑,故蔡沈作《書傳》,能分别今古文之有無。其後元吴澄作《書纂言》,明梅鷟作《尚書考異》,清閻若璩作《古文尚書疏證》,惠棟作《古文尚書考》,丁晏作《尚書餘論》,愈推愈密,而僞孔之僞遂不可强飾。追本溯原,《尚書》學之能自拔於僞托,朱熹蓋不無蓽路藍縷之功焉。

三 《詩經》學

朱熹之於經學,其用力最勤者,首推《四書》,其次即爲《詩經》。治《四書》,所以爲其哲學上之論據;治《詩》,或本其平素愛好文學之習性歟?朱熹治《詩》,最初亦襲毛公、鄭玄之舊説;吕祖謙《吕氏家塾讀詩記》一書中所引之朱氏,即其早歲之詩説。其後受鄭樵《詩傳辨妄》之影響,於是將《詩》《大序》、《小序》别爲一編而辨之,名曰《詩序辨説》;其所作《集傳》,亦不主毛、鄭,而以《國風》中之《鄭》、《衛》爲淫詩,且以爲淫人自言。其懷疑之精神,在經學史上實罕儔匹;然微可惋惜者,即朱熹不能使《詩經》脱經學之軛而躋於文學之域,故其説每不甚澈底,致見譏於後代之經生碩儒。兹先述《詩經》學之變遷,繼及朱熹《詩經》學之概略,而以後儒之批評殿之。

《詩》在漢時,亦有今文、古文之分。今文詩凡三家:一、《魯詩》,源於申公;二、《齊詩》,源於轅固生;三、《韓詩》,源於燕韓嬰。三家,漢武帝前皆已立於學官。古文《詩》僅毛氏一家,源於毛公,相傳爲河間獻王所獻。齊《詩》,魏時已亡;魯《詩》,亡於晉永嘉之亂;韓《詩》,今惟傳《外傳》,其《内傳》亦早散佚。《毛詩》,於《毛傳》之外,又有《詩》《大序》、《小序》。漢末鄭玄,混合今古文家法,本《毛傳》,雜採三家,撰《詩箋》一書,學者宗之。故自漢以後,今文《詩》亡佚無餘,其佔有經學上之權威者,惟有古文派之毛《傳》及混合今古文派之鄭《箋》而已。

至宋代,懷疑派興,而《詩經》學隨以大變。歐陽修作《毛詩本義》,始辨毛、鄭之失,而斷以己意。蘇轍作《詩集傳》,始以毛《序》爲不可盡信,因僅存其首句而删去其餘。鄭樵作《詩傳辨妄》,始專攻毛、鄭而極詆《小序》。蓋歐、蘇、鄭三氏爲宋代《詩經》學懷疑派之先河,而朱熹之《詩序辨説》及《詩集傳》集其大成。朱熹《詩經》學之大要,約可析爲三方面,即:一、反對《詩序》,以爲不足憑信;二、不專主毛、鄭,而間採今文《詩》説;三、提出新解,以《詩經》中二十四篇爲男女淫佚之作。

《詩序》之作,究爲何人,學者説頗紛紜。鄭玄《詩譜》以爲《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范蔚宗以爲衛宏受學謝曼卿,作《詩序》。魏徵等以爲子夏所創,毛公、衛宏加以潤益。成伯璵以爲子夏惟裁首句,其下皆大毛公以詩中之意而繋其辭。王安石以爲序乃詩人所自製。程頤以爲《小序》,國史之舊文;《大序》,孔子所作。蘇轍以爲衛宏所作,非孔氏之舊,因删存首句。王得臣以爲首句孔子所題。曹粹中以爲《毛傳》初行,尚未有序,門人互相傳受,因各記師説。學者説雖各異,然未有施以攻擊者。及鄭樵、王質出,始以《序》爲村野妄人作。朱熹繼之,其言曰:“《詩序》實不足信。向見鄭漁仲(樵)有《詩辨妄》,力詆《詩序》。其間言語太甚,以爲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後來仔細看一兩篇,因質之《史記》、《國語》,然後知《詩序》之果不足信。因是看《行葦》、《賓之初筵》、《抑》數篇,《序》與詩全不相似。以此看其他《詩序》,其不足信者煞多。”又曰:“《小序》大無義理,皆是後人杜撰先後增益湊合而成。多就《詩》中採摭言語,更不能發明《詩》之大旨。纔見有‘漢之廣矣’之句,便以爲德廣所及;纔見有‘命彼後車’之言,便以爲不能飲食數載。”又曰:“《詩》之文意事類,可以思而得,其時世名氏則不可强而推。……若爲《小序》者,姑以其意推尋探索,依約而言;則雖有所不知,亦不害其爲不自欺;雖有未當,人亦當恕其所不及。今乃不然,不知其時者,必强以爲某王某公之時;不知其人者,必强以爲某甲某乙之事。於是傅會書史,依託名諡,鑿空妄語,以誑後人。其所以然者,特以恥其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見信而已。”按朱熹之駁毛《序》,實自有其特見;如以《詩》論《詩》,而不局促於經學學派之下,則其懷疑之精神,吾人固不勝其服膺也。

朱熹既斥毛《序》,則其不從毛《傳》鄭《箋》,實勢所必至。故其《詩集傳》一書,於自創新解之外,每間采毛、鄭以前之説。王應麟《詩考序》云:“朱文公(熹)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言《關雎》則取康衡(即匡衡);《柏舟》婦人之詩,則取劉向;笙詩有聲無辭,則取《儀禮》;上天甚神,則取《戰國策》;何以恤我,則取《左氏傳》;抑,戒自儆,昊天有成命,道成王之德,則取《國語》;陟降庭止,則取《漢書注》;賓之初筵,飲酒悔過,則取《韓詩》序;不可休思、是用不就、彼岨者岐,皆從《韓詩》;禹敷下土方,又證諸《楚辭》;一洗末師專己守殘之陋。”按《詩經》之研究,如其立場於純粹文學,則其不論家法,不言學統,而惟訓釋之安之求,實無可誹議。若仍立場於宗教性之經學,則專己守殘,爲治經者之正軌;而閎意眇指,反成其混淆家法之罪狀。宋學之所以在哲學上上躋於孟、荀,而不能在經學上與漢學派抗争者,即此故也。

朱熹之於《詩經》,不僅消極的攻斥毛《序》,襲用舊説已也;其所以能在《詩經》學史上放一異彩者,在於大膽的提出新解,即所謂淫詩問題。《詩》三百五篇,相傳爲孔子所删訂;而此三百五篇之中心思想,又相傳爲《論語》“思無邪”一語。自《詩經》具此二障(孔子與“思無邪”),後之言《詩》者,遂不敢就《詩》論《詩》,而僅拘執於道德諷勸之意;於是原始之戀歌,失其熱情,而曲解迂釋,等於咒偈。朱熹雖歸宗於道學,而文學乃其素習;故能自拔於陳説,不以戀歌爲諱。然爲其僅屬於道學的文學家,故仍不能躋《詩經》於純粹文學,而指斥戀歌,以爲淫佚之作。其言《衛風》也,曰:“衛國地濱大河,其地土薄,故其人氣輕浮;其地平下,故其人質柔弱;其地肥饒,不費耕耨,故其人心怠惰。其人情性如此,則其聲音亦淫靡,故聞其樂,使人懈慢而有邪僻之心也。”其言《鄭風》也,曰:“鄭衛之樂,皆爲淫聲;然以《詩》考之,……衛猶爲男悦女之辭,而鄭皆爲女惑男之語;衛人猶多刺譏懲創之意,而鄭人幾於蕩然無復羞愧悔悟之萌。是則鄭聲之淫有甚於衛矣。”其所作《詩集傳》,以爲男女淫佚之詩,計二十四:一、《邶風》,《静女》;二、《鄘風》,《桑中》;三、《衛風》,《木瓜》;四、《王風》,《采葛》;五、《丘中有麻》;六、《鄭風》,《將仲子》;七、《遵大路》;八、《有女同車》;九、《山有扶蘇》;十、《蘀兮》;十一、《狡童》;十二、《褰裳》;十三、《東門之 》;十四、《丰》;十五、《風雨》;十六、《子衿》;十七、《揚之水》;十八、《出其東門》;十九、《野有蔓草》;二十、《溱洧》;二十一、《陳風》,《東方之日》;二十二、《東方之池》;二十三、《東門之楊》;二十四、《月出》。朱熹在經學上最能表現其懷疑之精神者在此,而其最受後世經學家之攻擊者亦在此。

據葉紹翁《四朝聞見録》,言陳傅良謂《詩集傳》以彤管爲淫奔之具,城闕爲偷期之所,竊有所未安,則當時已有非之者。其後馬端臨《文獻通考》辨之尤詳,謂:“夫子嘗删《詩》矣,其所取於《關雎》者,謂其樂而不淫耳;則夫《詩》之可删,孰有大於淫者。今以文公《詩傳》考之,其指以爲男女淫佚奔誘,而自作詩以叙其事者,凡二十四。……夫以淫昏不檢之人,發而爲放蕩無恥之辭,而其詩篇之繁多如此,夫子猶存之,則不知所删何等一篇也。”及至清代,漢學重興,毛鄭之勢張,而朱學益受排詆;如陳啓源《毛詩稽古編》、朱鶴齡《詩經通義》、毛奇齡《白鷺洲主客説詩》等書,皆對於廢《序》、淫詩二者有所駁詰。總之,朱熹論《詩》,如更進一步,超脱宗教性之經學,而立場於純文學之觀點,則一切新説適足以顯其偉大的創見;奈其説仍局促於經學桎梏之下,仍以倫理的觀念爲中心,則何怪乎責難者之紛來。而吾人於此,亦可見經學與文學自有其不可混淆之封域矣。

叙述朱熹之《詩經》學,尚有一問題須附帶及之者,即叶韻説之誤謬是也。蓋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則字有更革,音有轉移,乃勢所必至。故以今之音,讀古之作,自不免乖剌而不入。《詩經》用韻,其間有乖剌不入者,在於今古音變;因不明音變之理,於是有叶韻之説。所謂叶韻者,謂甲字本讀甲音,其所以在某詩讀乙音者,乃作詩者變音以叶韻之故。此其説,始於吴棫《詩補音》;朱熹《集傳》因之;熹孫鑑又意爲增損,更多舛迕。宋、明之際,文字音韻之學積衰已極,故當時學人襲用其説而不知其非。迄明季陳第撰《毛詩古音考》、《屈宋古音考》,始知古今音異,《詩》篇自有本音。顧炎武繼之,作《音論》、《詩本音》,條理益密,而叶韻之謬益著。其後文字學者輩出,三百篇之用韻昭然若揭,而朱熹叶韻説遂無復一顧之價值矣。兹録孔廣森《詩聲類》之序言,以見一斑。孔氏之言曰,“叶音之説……其謬有三:一者,若慶之讀羌,皮之讀婆,此今音訛,古音正,而不得謂之叶。二者,古人未有平聲仄聲之名,一東三鍾之目,苟聲相近,皆可同用,而不必謂之叶。三者,凡字必有一字之部類,豈容望文改讀,漫無紀理?以至《行露》家字,二章音谷,三章音公;‘吁嗟乎騶虞’,首章五加反,次章五紅反,抑重可嗤已。”要之,漢學、宋學在經學上優劣之相較,叶韻説實其一端;故朱熹雖以留意文字訓詁之學名於當世,而終不能得清代樸學者之尊仰也。

四 《禮經》學

朱熹之於《禮經》學,今僅存《儀禮經傳集解》一書,可供吾人之觀覽;然此書係未完之作,且係通禮性質,實不足以窺見朱子對於禮經之見解。按經部禮類,計凡四書:一、《周禮》,二、《儀禮》,三、《小戴禮記》,四、《大戴禮記》。《大戴記》,後世不稱爲經;故所謂三禮,即指《周禮》、《儀禮》、《禮記》(《小戴記》)三書而言。此三書雖同稱禮經,然其來源與内容則殊各異。《周禮》爲經古文學之要籍,本名《周官》,相傳爲漢河間獻王所獻。漢初不立於學官;王莽時,劉歆奏請,始以爲禮經,置博士,改稱《周禮》。然兩漢經今文學者每不置信,指爲劉歆所僞託,故何休斥爲六國陰謀之書,臨孝存詆爲末世瀆亂不驗之作。自是以後,學者間各執一是,以相辨難。宋世,王安石深信《周禮》,既撰《周官新義》一書,以爲文字上之訓釋,復援引其説,以行新政。但同時,如歐陽修,如蘇軾,如蘇轍,皆毁詆以爲不足憑信。《儀禮》爲經今文學之要籍,本稱《禮經》,漢初即立於學官,其傳授亦有明文可據。但《儀禮》雖無真僞之問題,顧有完缺之争辨。因相傳漢武帝時,孔子宅壁中忽發現古文《逸禮》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今雖亡佚,但古文學者每據以爲《儀禮》殘缺之證;而今文學者則又以爲《儀禮》十七篇本爲完經,而斥逸禮爲贋作。按此種争辨,在宋世不甚成爲問題;蓋宋世《逸禮》早亡,而鄭玄《儀禮注》詳於名物數度,亦無可非難故也。《禮記》輯自漢儒,其間雜糅古今,不易繩以家法;然其篇第增減,具有主名,故亦無庸聚訟;在宋世學者間所討論者,不過《禮記》一書之評價而已。

《禮經》三書之歷史既明,然後可進述朱熹之《禮經》學。朱熹於《詩》不信毛、鄭,於書置疑《古文尚書》,如按以兩漢家法,則當排斥《周官》,尊信《儀禮》;然經學上之宋學,自有其主觀上之立場,而非家法之所能限。故朱熹之於三禮,以《周禮》爲周制,《儀禮》爲未備,而於《禮記》加以貶抑。其尊信《周禮》之言曰:“《周禮》,胡氏父子以爲是王莽令劉歆撰,此恐不然,《周禮》是周公遺典也。”又曰:“《周禮》一書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裏。”又曰:“今人不信《周官》;若據某言,卻不恁地。蓋古人立法,無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正耳。”其他對於《周禮》中之官職封爵,亦多所辯護。總之,《周禮》之廣大精詳,確曾與朱子以有力的印象;故朱子之於《周禮》,每僅論述其内容,而不置疑其歷史也。其論《儀禮》之言曰:“今《儀禮》多是士禮,天子諸侯喪祭之禮皆不存,其中不過有些小朝聘、燕饗之禮。自漢以來,凡天子之禮,皆是將士禮來增加爲之。河間獻王所得禮五十六篇却有天子諸侯之禮,故班固謂愈於推士禮以爲天子諸侯之禮者。班固作《漢書》時,此禮猶在,不知何代何年失了,可惜。”又曰:“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儀禮》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十七篇同。鄭康成注此十七篇,多舉古文作某,則是他當時亦見此壁中之書。不知如何只解此十七篇,而三十九篇不解,竟無傳焉。”此種以《儀禮》爲未備而惋惜《逸禮》亡佚之論調,實儼然古文家言也。又其論《儀禮》與《禮記》之關係曰:“《儀禮》是經,《禮記》是解《儀禮》。如:《儀禮》有《冠禮》,《禮記》便有《冠義》;《儀禮》有《昏禮》,《禮記》便有《昏義》;以至燕、射之類,莫不皆然。”又曰:“《禮記》要兼《儀禮》讀;如冠禮、喪禮、鄉飲酒禮之類,《儀禮》皆載其事,《禮記》只發明其理。讀《禮記》而不讀《儀禮》,許多理皆無安著處。”而朱子撰《儀禮經傳集解》一書之動機亦即源於此,其言曰:“《儀禮》,禮之根本;而《禮記》,乃其枝葉。《禮記》乃秦漢上下諸儒解釋《儀禮》之書,又有他説附益於其間。今欲定作一書,先以《儀禮》篇目置於前,而附《禮記》於後;如《射禮》則附以《射義》;似此類,已得二十餘篇。若其餘《曲禮》、《少儀》又自作一項,而以類相從。若疏中有説制度處,亦當采取以益之。”其《乞脩三禮劄子》一文言之更詳,曰:“《周官》一書,固爲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説耳。……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説,欲以《儀禮》爲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説。”要之,朱子之治禮,蓋不拘拘於禮經,而欲依據古禮,酌斟人情,以自創一當時可行之禮儀而已。故以經學言,朱熹多因襲之論;而以禮制言,則朱熹亦自有其創見也。

五 《春秋》學

朱熹之於五經,《易》、《詩》、《禮》,均有專著;《書》雖無專著,然蔡沈《集傳》多係師説,其門人黄子毅且曾輯《書傳緝説》一書,則於《書》固亦嘗加以鑽研也;獨於《春秋》,則曰:“《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有以自信於其心,以故未嘗敢輒措一詞於其間。”(《書臨漳所刊四經後》)又曰:“《春秋》之説,向日亦嘗有意,而病於經文之太略,諸説之太煩,且其前後牴牾非一,是以不敢妄爲必通之計而姑少緩之;然今老矣,竟亦未敢再讀也。”(《答龔惟微》)則朱熹之於《春秋》,固嘗有志而未逮焉。故以經學論,朱熹之在《春秋》學史上,實無地位之可言。然朱熹懷疑之見,爲治《春秋》者去一障蔽,亦自有其相當之價值,兹略述之。

按《春秋》學亦分今古文二派。《公羊傳》爲今文;《左傳》爲古文;《穀梁傳》,向與《公羊傳》並稱,近人崔適始指斥以爲古文。今文派大抵以孔子之撰《春秋》,爲表示其自身之政治思想;故雖因魯史舊文,實自創褒貶新例。古文派則以爲魯史承周公之舊法,故《春秋》之發凡起例,大抵本自周公,而非孔子所新創。約言之,即今文派尊崇孔子,而古文派尊崇周公,而以孔子爲其繼承者而已。此二派者,互相辨詰,其説之瑣碎無謂,令人目眩。及至宋代,懷疑派興,於是不守家法,不顧學統,而爲超今古文學、超三傳之《春秋》研究。其風蓋始於唐之啖助、趙匡、陸淳,而大盛於宋。朱熹受其影響,故其反對一字褒貶之説曰:“《春秋》只是直載當時之事,要見當時治亂興衰,非是於一字上定褒貶。”又曰:“若欲推求一字之間,以爲聖人褒善貶惡專在於是,竊恐不是聖人之意。”又曰:“若謂添一個字,減一個字,便是褒貶,某不敢信。”其反對凡例變例之説:“或論及《春秋》之凡例,先生曰:《春秋》之有例固矣,奈何非夫子之爲也。昔嘗有人言及命格。予曰:命格誰之所爲乎?曰:善談五行者爲之也。予曰:然則何貴?設若自天而降,具言其爲美爲惡,則誠可信矣;今特出於人爲,烏可信也。知此,則知《春秋》之例矣。”又“或人論《春秋》,以爲多有變例,所以前後所書之法多有不同。曰:此烏可信?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説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説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爲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按一字褒貶,今文家主之甚力;凡例變例,古文家杜預亦曾言之;今朱熹並譏而兩斥之,以其於今古文學皆無所偏好也。故其批評三《傳》之言曰:“左氏曾見國史,考事頗精,只是不知大義,專去小處理會,往往不曾講學。《公》、《穀》考事甚疎,然義理卻精;二人乃是經生,傳得許多説話,往往都不曾見國史。”又曰:“孔子作《春秋》,當時亦須與門人講説;所以《公》、《穀》、《左氏》得一個源流,只是漸漸訛解;當初若是全無傳授,如何鑿空撰得?”總之,朱熹之於《春秋》學僅有其消極的意見而已。

六 《孝經》學

朱熹之《孝經》學,今可考見者,除語録若干則外,尚有《孝經刊誤》一書。按《孝經》雖寥寥不及二千言,然其在經學上論難之繁,亦不亞於他經;至朱子,始大加删改,分爲經傳。就其懷疑一端言,固自足表見其宋學之精神;然删改本經爲治經之大忌,而朱子蹈之,故不免後儒之譏。兹先述《孝經》學之變遷,次述朱熹之《孝經》學,而殿以後儒之論難。

《孝經》之授受,雖無明文可考見;然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吕覽·審微篇》引《孝經》諸侯章,則其由來已古。漢時,分今古文。今文即當時流行之隸書本,爲長孫氏、江翁、翼奉、后蒼等所授受者,《漢志》所謂“《孝經》一篇”是也。古文相傳得自孔子宅壁,與《古文尚書》、《逸禮》同出,爲孔安國所傳,《漢志》所謂“《孝經》古孔氏一篇”是也。據《漢志》,孔安國僅得古文本《孝經》,並未爲《孝經》作傳;至王肅僞造《家語》,始於其序中言孔安國撰《孝經傳》二篇;故清儒丁晏《孝經徵文》指孔《傳》爲王肅僞託,與《古文尚書》孔《傳》同一贋作。南北朝時,《孝經》有今文之鄭玄註及古文之孔安國《傳》,並立於國學。梁末之亂,安國之《傳》亡。至隋,河間劉炫忽謂復得孔《傳》,因序其得喪,述其義疏。當時儒者喧喧,以爲炫所自作;則隋時重出之孔《傳》更屬僞中之僞矣。唐開元間,詔令羣儒質定今古文優劣;劉知幾主古文,立十二驗以駁鄭注;而司馬貞主今文,摘閨門、庶人等章以難孔《傳》;其文具載《唐會要》中。厥後,玄宗自注《孝經》,頒之天下,而孔鄭之註並廢(清時又從日本得《古文孝經孔傳》一卷,見《四庫提要》,恐益不可信)。實則《孝經》今古文之不同,不過字句章節之微異,非如他經之有關於微言大義,宋黄震《黄氏日抄》之言實持平之論也。

自唐玄宗注《孝經》後,可謂《孝經》之小統一時代。及朱熹出,大施其懷疑之精神,依據古文,撰爲《孝經刊誤》一書,於是《孝經》學又爲之一變。是書内容之特點,約略言之,凡有三端,即:一、反對《孝經》爲孔子所自著;二、分《孝經》爲經一章傳十四章;三、删改經文二百三十三字。《孝經》一書,漢代經生備極尊崇,以爲孔子所自著;其所依據,蓋以《孝經》緯《鉤命決》有“志在《春秋》,行在《孝經》”二語及《援神契》有“孔子制作《孝經》”之説而已。朱熹反對其説,以《孝經》之首節爲經,指爲孔子、曾子問答之言,而曾氏門人之所記。其言曰:“竊嘗考之,傳文固多傅會,而經文亦不免有離析增加之失。顧自漢以來,諸儒傳誦,莫覺其非。至或以爲孔子之所自著,則又可笑之尤者。”其分析經傳,删改經文,深恐啓學者之責難,於是又援引胡寅、汪應辰之説以自重。《刊誤》後跋云:“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説》,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爲信,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亦以爲此書多出後人傅會。’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審,其論固已及此;又竊自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也。”

按懷疑《孝經》,不始於朱子;而朱子懷疑之言,亦頗持之有故;但後儒之所以不滿於《刊誤》者,以其删改本經,而不存其説於注耳。考宋學在經學上所以不及漢學者,尚不在於不信注疏,懷疑經傳;而在於删改本經,以就己説。蓋校改舊籍,尚須憑證;況經傳含有宗教性,豈可繩以主見,强爲移易。世譏鄭玄好改字,然鄭《箋》改易毛《詩》,多本魯、韓之説,尋其依據,猶可考驗。其他如《儀禮》之《喪服傳》,《禮記》之《玉藻》、《樂記》,雖明知爲錯簡,亦但存其説於注,而不移易正文。唐魏徵作《類禮》,改易《禮記》次序,張説駁之,終以不行。蓋先儒説經,願慎重以守拙,不欲率情以亂經。至宋,風氣始變。然朱熹注《論語》,不删重出之章;注《詩》“上帝甚蹈”,據《國語》云蹈當作神,而不改字,蓋尚守舊法也。惟注《孝經》,既分經傳,又加删改;注《大學》,既移本經,又補傳文;始開删改之端,實不足爲訓。其後王柏、吴澄輩動以一己主見,恣意塗改,於是經説益亂而不可治,其弊未始非朱子啓之也。清毛奇齡《孝經問》斥難《刊誤》,固不無門户意見之争。然其反對經傳之分,删改之舉,則雖起朱子於九泉,恐亦無辭以答駁也。

七 《四書》學

朱熹之於經學,以《四書》爲最詳慎;而合《論語》、《孟子》、《大學》、《中庸》稱爲四書,亦始於朱熹。按《論語》,漢文帝時曾立博士,《漢書·藝文志》附於六經之末。《孟子》本戰國儒家之一支派;趙岐《孟子題詞》雖謂文帝時亦嘗立博士,然其説不可甚信;《漢志》以來,向列於子部儒家,與《荀子》並稱《孟》、《荀》。至《大學》與《中庸》,本《小戴禮記》中之二篇;《漢志》有《中庸説》二篇,《隋志》有戴顒《中庸傳》二卷、梁武帝《中庸講疏》一卷,《中庸》别行,古已有之;惟《大學》一篇,向附《戴記》,李唐以前,未有别行之本。自宋儒性理之學興,於是升《孟子》以配《論語》,出《學》、《庸》以别《戴記》。據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司馬光有《大學廣義》一卷、《中庸廣義》一卷,則表章《學》、《庸》亦不始於二程,不過至二程而詳加論説耳。朱熹承小程之學,以《四書》爲其哲學上之論據,於是殫精悉力,從事訓釋。既成《四書章句集注》十九卷,復撰《四書或問》三十九卷;而其他《論孟精義》、《論孟要義》、《學庸詳説》等之初稿複稿尚不計焉。(關於朱熹之《四書》著述,詳見第七章。)《四書》之次序,本首《大學》,次《論語》,次《孟子》,次《中庸》。蓋以《大學》爲初學入德之門,《中庸》爲孔門傳心之法;其功力有深淺,故次第有先後。後世或因刊本篇幅之便利,移《中庸》以先《論語》;或因作者時代之早晚,移《中庸》以先《孟子》;皆失朱熹之本意。

朱熹之於《四書》,爲其一生精力之所萃;其剖析疑似,辨别毫釐,遠在《易本義》、《詩集傳》等書之上。名物度數之間,雖時有疏忽之處,不免後人之譏議;然當微言大義之際,託經學以言哲學,實自有其宋學之主觀的立場。惟繩以治經之術,其絶不可爲訓者,在於改竄《大學》本經。朱熹之於《論語》,不去重出之章;如“博學於文”三語,見於《雍也》篇,又見於《颜淵》篇;“不在其位”二語,見於《泰伯》篇,又見於《憲問》篇。即偶有錯簡闕文,亦不加移易補綴;如《述而》篇“互鄉難與言”一章,亦僅云“疑有錯簡”,“疑有闕文”。獨於《大學》,既强分爲經傳,以經一章爲曾子述孔子之言,傳十章爲門人記曾子之意;復顛倒其舊次,補綴其缺文。其説雖始於程子,而施行實由於朱熹。吾人今日固非以經傳爲神聖尊嚴不可删易;蓋經傳含有宗教性,如後學均以其主觀强爲改竄,則將混亂不可理治;即繩以校勘古籍之術,亦不應如是率情恣意也。

第五章 朱熹之史學與文學

朱熹之學術,以哲學爲其中心;其治經學,不過假借道統之旗幟,以爲哲學之論據;至其史學,則僅其個人學術之餘業而已。

於史部之著作,今可考見者,以《資治通鑑綱目》、《名臣言行録》及《伊雒淵源録》三書爲較著。《伊雒淵源録》記周敦頤以下及二程交遊門弟子之言行,《宋史·道學傳》及《儒林傳》多依據之,實一學術思想史之專著。後人以談道學宗派始於此書,遂謂宋儒門户之見、水火之争兆端於朱子。其實就學術言,不在於學派之紛歧,而在於各學派之無明確的立場;《伊雒淵源録》闡明其自身學派之來源與内含,爲治學術思想史之要籍,實不足以咎朱子。吾人之所以不滿於朱熹之史學者,在於《名臣言行録》,而尤在於《資治通鑑綱目》。《名臣言行録》一書,與其稱爲歷史,不如稱爲倫理,蓋道德教訓之意味過重也。據其自序,謂“讀近代文集及紀傳之書,多有裨於世教,於是掇取其要,聚爲此書”,則其撰述之初意,固以世教爲中心。然考其内容,如趙普之陰險,吕惠卿之姦詐,與於名臣之列,而劉安世之言行,反未見録,是皆不免自亂其例。吕祖謙《東萊集》有《與汪尚書書》云:“近建寧刻一書名《五朝名臣言行録》,云是朱元晦所編,其間當考訂處頗多。”而朱熹《晦庵集》亦有《與吕祖謙書》云:“《名臣言行録》一書,亦當時草草爲之,其間自知尚多謬誤,編次亦無法,初不成文字。”則此書之瑕疵,朱熹固未嘗自諱也。《資治通鑑綱目》一書,腐儒尊奉爲續麟之作;其實此書因司馬光之《資治通鑑》,而强施以所謂《春秋》之書法;惟凡例一卷出於朱熹手定,其綱皆門人依凡例而修,其目則全由趙師淵任之。況師淵非身侍講堂,隨事討論,每每纂成若干卷寄呈,而朱子復書且往往云未暇觀;考師淵《訥齋集》及朱子《晦庵集》中往復函牘,固可詳見。據此,則此書可信賴之程度已極薄弱。但後儒以爲朱子之作,尊崇過甚;於是疏通其義旨者,有尹起莘之《發明》,劉友益之《書法》;箋釋其名物者,有王幼學之《集覽》,徐昭文之《考證》,陳濟之之《集覽正誤》,馮智舒之《質實》;辨正其傳寫差互者,有汪克寬之《考異》,華湛恩之《志疑》;皆大抵隨文敷衍,莫敢評議。明末張自勳作《綱目續麟》,始糾義例之譌;清初芮長恤作《綱目分注補遺》,繼辨删節之失;陳景雲作《綱目訂誤》,益正史實之訛;然猶時爲朱子出脱,不能抉發其根本觀念之誤謬。按吾人今日所以贊譽司馬光之《資治通鑑》者,以其網羅宏富,取材詳慎,爲編年史空前之宏著;而所以不滿於朱熹之《資治通鑑綱目》者,則以其强法《春秋》之筆法,以經而亂史。考《春秋》一經,爲經爲史,迄未定讞;然與其稱爲編年史之創體,不如謂爲孔子寄託政治思想之怪書。一字褒貶之説,《公》、《穀》持之甚力;顧所謂凡例變例,已使治經者爲之目眩。朱熹於《春秋》,以爲經文太略,諸説太煩,自謂不能自信於心;又反對褒貶之説,謂《春秋》只是直截記載時事,以見治亂興衰,非推求褒貶於一字之間。其篤實之態度與明達之見解,皆足欽仰;獨於創著之《綱目》,强自附於《春秋》,此實不可解者;豈因道統一念之祟,遂奮筆以續麟乎!總之,《綱目》一書,繩以舊觀念,則擬經爲不恭;論以新史學,則書法爲無聊!斯誠所謂進退無據也。

朱熹之於文學,蓋其素嗜,後以專究心性,因而菲薄辭章;然於窮理治經之餘,仍撰著《楚辭集注》、《韓文考異》、《歐曾文粹》諸書,則其愛好文藝之情固終未能自掩也。朱熹對於文學之根本觀念,亦不外於由因襲的“文以載道”之説進而持較深澈的“文自道出”之論;如皮傅以今日流行之文學術語,則朱熹或可稱爲人生的藝術派,即以文學出發於哲學倫理,而主張美善一致論也。其論文與道之關係曰:“文皆是從道中流出。豈有文反能貫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喫飯時下飯耳。若以文貫道,却是把本爲末,以末爲本,可乎!”又曰:“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惟其根本乎道,所以發之於文皆道也。三代聖賢文章,皆從此心寫出,文便是道。今東坡之言曰:吾所謂文,必與道俱。則是文自文,而道自道,待作文時,旋去討箇道來入放裏面。此是他大病處。”因其主張道本文末説,故以爲欲文采之可傳,須先致力於義理,其言曰:“貫穿百氏及經史,乃所以辨驗是非,明此義理,豈特欲使文詞不陋而已。義理既明,又能力行不倦,則其存諸中者,必也光明四達,何施不可。發而爲言,以宣其心志,當自發越不凡,可愛可傳矣。今執筆以習研鑽華采之文,務悦人者,外而已,可恥也矣。”又曰:“不必著意學如此文章,但須明理;理明後,文字自典實。”又曰:“學之道,非汲汲乎辭也,必其心有以自得之,則其見乎辭者非得已也。”又因其主張道本文末説,故以不究義理,專治文詞,爲枉費工夫;其言曰:“諸詩亦佳;但此等亦是枉費工夫,不切自己底事。若論爲學,治己治人,有多少事。至如天文地理,禮樂制度,軍旅刑法,皆是著實有用之事業,無非自己本分内事。古人六藝之教,所以遊其心者,正在於此。其與玩意於空言,以較工拙於篇牘之間者,其損益相萬萬矣。”此種人生的藝術派,立場於淺薄的功利之見,其窒扼藝術之靈魂,固易流於藝術排斥論。然文學究竟能否完全超越而獨立,仍爲今日治文學者争論未決之談。倘吾人擴充道之範圍,而不僅僅局促於宋儒空虚誕妄之所謂心理,則朱子之文學説固未見其完全不可通也。

朱熹之文學見解,固不免於因襲的、傳統的;然其修辭方面之意見,則頗自有其廓清之功。朱熹對於文章之故爲簡省生澀者,深致不滿,以爲失爲文之原則。其言曰:“今人作文,皆不足爲文;大抵專務節字,更易新好生面辭語;至説義理處,又不肯分曉。……聖人之言,坦易明白,因言以明道,正欲使天下後世由此求之。使聖人之言要教人難曉,聖人之經定不作矣。”又曰:“前輩文字有氣骨,故其文壯浪。……今人只是於枝葉上粉澤爾,如舞訝鼓然,其間男子、婦人、僧道、雜色無所不有,但都是假底。舊見徐端立言石林嘗云:今世安得文章,只有箇減字换字法爾。如言湖州,必須去州字,只稱湖,此减字法也;不然,則稱霅上,此换字法也。”其指斥當時古文派之矯揉造作,殊可發噱也。

朱熹之文學作品,詩賦散文,各體均有。然韻文喜插入説理之語,每使人深感酸腐之氣。如《白鹿洞賦》云:“矧道體之無窮,又豈一言而可緝。……曰明誠其兩進,抑敬義其偕立。”又如《仁術》一詩:“在昔賢君子,存心每欲仁。求端從有術,及物豈無因。惻隱來何自,虚明覺處真。擴充從此念,福澤遍斯民。入井倉皇際,牽牛觳觫辰。向來看楚越,今日備吾身。”直是道德的歌訣矣。朱熹在文學史上之所以尚能取得一地位者,在其説理之文與解經之文。吾人試一讀《大學序》、《中庸序》及與陸九淵辯論太極、無極等書,縝密而詳晰,不能不尊爲名筆。其《四書章句集注》,名物訓詁雖不無小疵,而文體簡潔明確,一洗唐人義疏因襲雜碎之弊。清代解經之文,超越前昔,雖其學之篤實使然,而其文字順雅之風,未始非受朱子之影響也。黄東發謂朱子“天才卓絶,學力宏肆,落筆成章,殆於天造。其剖析性理之精微,則日精月明;其窮詰邪説之隱遁,則神搜霆擊。其感慨忠義,發明離騷,則苦雨淒風之變態;其泛應人事,遊戲翰墨,則行雲流水之自然。究而言之,皆是道之流行,猶化工之妙造也。”(見《黄氏日抄》卷三十六)其言雖不無過譽,然亦非無根之談也。

第六章 朱熹與當代學派

朱熹之學術,在南宋時,固自有其權威;然當時學者與朱熹取敵派之情勢者,亦不乏其人;此亦研究朱熹學術者所當知也。

朱熹與當時學者最友好者爲張栻。熹之與栻,其學術思想,大致相同。栻死,熹祭文中有云:“嗟惟我之與兄,脗志同而心契。或面講而未窮,又書傳而不置。蓋有我之所是,而兄以爲非;亦有兄之所然,而我之所議。又有始所共鄉,而終悟其偏;亦有早所同嚌,而晚得其味。蓋繳紛往反者幾十餘年,末乃同歸而一致。由是上而天道之微,遠而聖賢之秘,近則進修之方,大則行藏之義;以兄之明,固已洞照而無遺;若我之愚,亦幸竊窺其一二。”其描寫平素切磋研求之情,殊爲真摯。

友好較次者爲吕祖謙。祖謙對於學術之興趣,與朱熹微異;蓋一偏於史學,一偏於玄學。惟祖謙性格和易,故能周旋於朱熹與其敵派陸九淵、陳亮之間。祖謙之死,熹雖有“伯恭(祖謙字)逝去,令人悲痛;吾道之衰,一至於此”之語(見《與劉子澄書》);然《語録》中評議其短處頗不鮮。如云:“伯恭於史,分外仔細,於經却不甚理會。”“伯恭説義理太多傷巧,未免杜撰。”“伯恭失之多,子静(陸九淵字)失之寡。”其批評祖謙之《大事記》一書則云:“恐其所謂經世之意者,未離乎功利、術數之間,則非筆削之本意。”其爲祖謙《吕氏家塾讀詩記》序則云:“少時淺陋之説,伯恭父誤有取焉。既久,自知其説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伯恭父反不能不置疑於其間。”蓋學術意見上之齟齬,固處處可見也。

當時學者與朱熹取敵對之情勢者,約可析爲二派:一爲象山學派,一爲浙東學派。象山爲陸九淵之别號,其哲學上之本體論、性論以及方法論,均與朱熹異趣。就本體論言:朱爲理氣二元論之主張者;以近代哲學術語言之,可稱爲一實在論者;即以爲一切現象界之背後有所謂理氣二元之實在者在。陸爲心即理説之主張者;以近代哲學術語言之,可稱爲一唯心論者;即以爲一切現象皆自心生,離心則一切現象無存在之可能。就性論言:朱爲二元論者,即分性爲本然之性及氣質之性;陸爲一元論者,即以性、情、才爲不過一物之異名。玄學上之二大基石(本體論與性論),朱陸見解既絶不一致,則其修養上之方法論自必異途。故朱之方法論主歸納,主潛修,主自外而内,主自物而心,主自誠而明;而陸之方法論主演繹,主頓悟,主自内而外,主自心而物,主自明而誠。普通以朱爲道問學,而陸爲尊德性,即指此也。朱熹譏評陸氏之語殊夥,如云:“陸子静之學,看他千病萬病,只在不知有氣稟之雜。他只説儒者絶斷了許多私欲,便是千了萬當,任意做出都不妨;不知氣稟有不好底夾雜在裏,一齊滚將去。”“近聞陸子静言論風旨之一二,全是禪學,但變其名號耳。”“子壽(陸九齡字、九淵之兄)兄弟氣象甚好,其病却是盡廢講學而專務踐履;却於踐履之中要人提撕省察悟得本心,此爲病之大者。”其他不指名陸氏而譏評更力者亦不鮮,如云:“近世以來,乃有假佛釋之似以亂孔孟之實者。其法首以讀書窮理爲大禁;常欲學者注其心於茫昧不可知之地,以僥倖一旦恍然獨見,然後爲得。蓋亦有自謂得之者矣,而察其容貌詞氣之間,修己治人之際,乃與聖賢之學有大不相似者。”“心固不可不識,然静而有以存之,動而有以察之,則其體用亦昭然矣。近世之言識心者,則異於是。蓋其静也,初無持養之功;其動也,又無體驗之實。但於流行發見之處,認得頃刻間正當底意思,便以爲本心之妙不過如是。擎拿作弄,做天來大事看。不知此只是心之用耳;此事一過,此用便息;豈有只據此頃刻間意思,便能使天下事事物物無不各得其當之理耶!”總之,朱熹之譏評陸氏,固自有相當之理由;但朱熹以讀書爲格物,而其所謂書又僅限於幾部雜亂不足憑信之經傳,則陸氏兄弟譏其“留情傳注翻榛塞”,“支離事業竟浮沈”,亦非無的放矢之談矣。

朱、陸之争論,今可考者,凡二次:一爲鵝湖之會,一爲無極之辨;而其他言語文字間之明斥暗刺尚不計焉。淳熙二年(公元一一七五年),吕祖謙以朱陸猶有異同,欲令歸於一而定其所適,因約朱熹、陸九齡、九淵昆弟及劉清之會於信州之鵝湖寺。九齡出示所作詩云:“孩提知愛長知欽,古聖相傳只此心。大抵有基方築室,未聞無址忽成岑。留情傳注翻榛塞,著意精微轉陸沈。珍重友朋勤琢切,須知至樂在於今。”九淵和之,云:“墟墓興哀宗廟欽,斯人千古不磨心。涓流積至滄溟水,卷石崇成泰華岑。易簡工夫終久大,支離事業竟浮沈。欲知自下升高處,真僞先須辨自今。”熹見詩爲之不懌。翌日,又相致辨,終以意見相左而散。據《象山年譜》,謂當時論及教人,朱意欲令人泛觀博覽而後歸之約,二陸之意欲先發明人之本心而後使之博覽。朱以陸之教人爲太簡,陸以朱之教人爲支離。九淵更欲與熹辨,以爲堯舜之前何書可讀,九齡止之而罷。故鵝湖之會可稱爲朱陸方法論之争辨。

至淳熙十五年(公元一一八八年),九齡已死,九淵及其四兄九韶又爲太極無極問題與朱熹争論。初九韶懷疑周敦頤之《太極圖説》,以爲與《通書》不類,疑非其手筆;不然,或其學未成時所作;不然,或傳他人之文。蓋《通書·理性命章》言中言一,意指太極,而未嘗於其上加無極二字;《動静章》言五行太極陰陽,亦無無極之文。假令《太極圖説》是其所傳,或少時所作,但作《通書》時不言無極,蓋已知其説之非云云。九韶此種懷疑,表面上雖爲攻擊《太極圖説》一書,實際上無異根本破壞朱熹哲學之本體論;蓋朱熹理氣二元論中之所謂理,實與太極同實而異名也。當時九韶曾致書朱熹,先後凡二通;其書今已不傳。朱熹覆書辨詰,其中要語有云:“不言無極,則太極同於一物,而不足爲萬物根本;不言太極,則無極淪於空寂,而不能爲萬物根本。”九韶以朱熹求勝不求益,遂不復致辨;而九淵以爲道一而已,不可不明於天下後世,遂繼與朱熹辨。先後書牘往復,陸凡三書,朱凡二書,其辨析詰難,爲自來討究學術者所罕見。九淵於申明其兄之説之外,又於《太極圖》傳受系統上加以攻擊。大意以爲周敦頤得《太極圖》於穆修;穆修得之於陳摶;而摶之學源於《老子》。無極二字見於《老子》“知其雄”章;無極而太極,亦與《老子》首章“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之旨相同。而朱熹則以爲“伏羲作《易》,文王演《易》,不言太極,而孔子言之;孔子贊《易》,不言無極,而周子言之;先聖後聖,同條共貫,不能於傳受上有所膠執。”總之,陸氏着意於《太極圖説》之傳受及用辭,而朱氏則着重於其思想内容,故論辨愈益相左。朱熹最後竟云:“我日斯邁而月斯征,各尊所聞,各行所知,亦可矣,無復可望於必同也。”其悻悻之色顯於言表。故無極之辨可稱爲朱、陸本體論之争辨。(陸、朱往復之書可參閲《宋元學案》卷五十七《梭山復齋學案》及卷五十八《象山學案》)。

浙東學派,如詳析之,又可分爲二:一爲永康學派,陳亮爲之首;一爲永嘉學派,陳傅良、葉適爲之首。普通言學術思想史者,每以陳亮隸於永嘉學派;其實不僅陳亮之生地不在永嘉,即其學術色彩亦與陳、葉諸人微異也。全祖望《宋元學案序録》云:“永嘉以經制言事功,皆推原以爲得統於程氏;永康則專言事功而無所承,其學更粗莽掄魁。”其言最爲中肯。

按朱學與浙學之根本不同點,即一以哲學爲中心,一以政治經濟爲中心。以哲學爲中心,故假借《周易》、《中庸》,而專究太極無極理氣心性等本體論上問題;以政治經濟爲中心,故憑藉《尚書》、《周禮》,藐視此種玄虚問題,而歸宿於事功。專究本體,自以人性與本體合一爲極致,故帶有倫理學上動機論之傾向;歸宿事功,自以人羣獲得幸福爲標的,故帶有倫理學上樂利主義之色彩。以朱學批評浙學,則浙學爲舍本逐末;以浙學批評朱學,則朱學爲避實趨虚。要之,二家皆自有其相當的立場也。朱熹批評浙學,如云:“永嘉之學無頭無尾。”如云:“永嘉諸公,多喜《文中子》,只是小也。他知了自學得孔子,纔見個小家活子,便悦赴之;譬如泰山高,他不敢登,見個小土堆子,便上去,只是小也。”(按此譏陳亮)其指名評詆者,如云:“同父(陳亮字)才高氣粗,故文字不明瑩,要之心地不清和也。”如云:“君舉(陳傅良字)書殊不可曉,似都不曾見得實理,只是要得雜博;又不肯分明如此説破,都欲包羅和會衆説,不令相傷;其實都不曉得衆説之是非得失,自有合不得處也。葉正則(葉適字)亦是如此。可歎可歎!”

按初期浙學,如陳亮之粗疎,陳傅良之醇恪,其功力與辨難,自非朱熹之敵;但自葉適之《習學記言》出,不僅與朱陸二派鼎足而三,而且將有破壞朱氏全部哲學之勢。蓋朱氏哲學,近託於程氏,遠託於《中庸》、《周易》、《孟子》,以上溯於孔子,自爲得道統之真傳。葉氏則以爲《周易》中之《文言》、《繫辭》、《説卦》等非孔子之作,而孟子、子思唱言心理,乃聖學之旁門。依其所言,則朱學本體論所根據之典籍不足憑信,而永嘉功利主義反有入承道統之勢。其言曰:“《周易》者,知道者所爲而有司所用也。孔子爲之著《彖》、《象》,蓋惜其爲他異説所亂,故約之中正,以明卦爻之指;黜異説之妄,以示道德之歸。其餘《文言》、上下《繋》、《説卦》諸篇,所著之人,或在孔子前,或在孔子後,或與孔子同時。習《易》者彙爲一書,後世不深考,以爲孔子作。故《彖》、《象》揜鬱未振,而‘十翼’講誦獨多。魏晉而後,遂與老莊並行,號爲孔老。佛學後出,其變爲禪。喜其説者,以爲與孔子不異,亦援‘十翼’以自況,故又號儒釋。本朝承平時,禪説尤熾。豪傑之士有欲修明吾説以勝之者,而周、張、二程出焉。自謂出入於老佛甚久;已而曰:吾道固有之矣。故無極太極,動静男女,太和參兩,形氣聚散,絪藴感通,有直内無方外,不足以入堯舜之道,皆本於‘十翼’;以爲此吾所有之道,非彼之道也。及其啓教後學,於子思、孟子之新説奇論,皆特發明之。大抵欲抑浮屠之鋒鋭,而示吾所有之道若此。不悟‘十翼’非孔子作,則道之本統尚晦。不知夷狄之學本與中國異,而徒以新説奇論闢之,則子思、孟子之失遂彰。”觀於葉氏之論,則永嘉學派不僅有所守,而且披堅執鋭以陷朱學之陣矣。

第七章 朱熹之著作

朱熹之學術思想,以哲學爲其中心;换言之,即以儒家思想爲其中心。朱熹之著作,雖四部具備;然仍以子部儒家爲重鎮。即如經部《四書集注章句》,按其性質,實亦可隸於儒家類也。

中國舊籍之分類法,急待改訂;今爲閲者便利計,暫仍舊貫,一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爲準。

一 經部

一 《易》類

一、《周易本義》十二卷 存 是書以上下經爲二卷,十翼自爲十卷,共十二卷。明永樂中,修《五經大全》,割裂朱書卷次,附於程頤《易傳》;其後士子厭程《傳》繁多,專用《本義》,於是遂以程之卷第爲朱之卷第,合爲四卷。刊本甚多,有清内府校刊宋本、曹寅刊本、劉端臨翻刻宋本。

二、《易學啓蒙》四卷 存 是書卷爲一篇,共四篇,以本圖書、原卦畫、明蓍策、考變占爲次。《宋史·藝文志》作三卷,馬端臨《文獻通考》作一卷。《朱子遺書》本。

三、《蓍卦考誤》一卷 存 揲蓍之法,見於《大傳》;郭雍爲《蓍卦辨誤》三卷;熹謂:疏家小失其指,而辨之者又大失焉,説愈多而法愈亂,因爲《考誤》。是書,《宋志》未著録,見朱彝尊《經義考》卷三十一。

四、《易傳》十二卷 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孫敬甫書》及《與葉彦忠書》。又陸游《渭南集》卷二十八有《跋朱氏易傳》一文。《宋志》作十二卷,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作十一卷,則當時實有傳本。《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朱文公易説》下云:“朱子《易傳》今已散佚。殆以未定之説,自削其稿,故不復流布歟?”按此説恐不足信。

五、《古易音訓》二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經義考》云未見。謝啓昆《小學考》云已佚。

六、《損益象説》一卷 佚 是書有黄榦跋,謂朱熹以授江孚先,孚先以示榦,因刻於臨川縣學。《經義考》卷六十一云存,則清初尚未佚。今未見,恐已散失。

七、《易答問》二卷 佚 是書目見焦竑《國史經籍志》。疑爲後人輯朱熹《語類》及《文集》中之與門人論《易》者而成。

(附一)《朱文公易説》二十三卷 存 是書係朱熹之適孫鑑(子明)集《語録》中之論《易》者而成。《通志堂經解》本。

二 《書》類

八、《書古經》四卷《序》一卷 佚 是書目見《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謂:晦庵所録,分經與序仍爲五十九篇以存古。

按朱熹於《書》,獨無訓傳;是書或即其在臨漳時之考正刊本,即《文集》中《書臨漳所刊四經後》之刊本。

(附二)《書傳緝説》七卷 佚 是書係朱熹門人黄子毅集其師之遺説而成,或簡稱《書説》。目見《宋志》、《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經義考》卷八十二云存,則清初尚未亡佚也。

(附三)《書説》三十卷 佚 是書係朱熹門人李相祖奉其師命而編。目見朱衡《道南原委》及黄宗羲《宋元學案》。

(附四)《文公書説》佚 是書,董鼎《書傳輯録纂注》以爲湯巾所輯,《經義考》以爲湯中所輯。(見卷八十二黄士毅《書説》下)

(附五)《書經問答》一卷 佚 是書係蔡沈集,目見蔡抗(沈子)《進書傳表》。

三 《詩》類

九、《詩集傳》八卷 存 是書,《宋志》作二十卷,今本併爲八卷。有通行本。

一〇、《詩序辨説》一卷 存 是書採鄭樵之説,攻擊《小序》。《宋志》稱爲《詩序辨》。或附於《詩集傳》之後。《朱子遺書》本。

一一、《毛詩集解》佚 是書爲朱熹少年説《詩》宗《序》之書。後自知其説有所未安,因加更定,爲《詩集傳》。目見《答吕伯恭書》。

一二、《詩風雅頌》四卷《序》一卷 佚 是書目見《直齋書録解題》,云:“朱熹所録,以爲《序》出後世,不當引冠篇首,故别録爲一卷。”按是書不過釐正經傳,未加注釋,或即在臨漳所刊四經之一。

(附六)《文公詩傳遺説》六卷 存 是書係朱熹適孫鑑輯集《語録》文集中之論《詩》者而成。《通志堂經解》本。

四 《禮》類

一三、《儀禮經傳通解》三十七卷 存 是書初名《儀禮集傳集注》;晚年修葺,乃更定今名;然終未成。自卷一至卷二十三爲家禮五卷,鄉禮三卷,學禮十一卷,邦國禮四卷,中闕書數一篇。目見《宋志》,《直齋書録解題》稱爲《古禮經傳通解》。自卷二十四至卷三十七,共十四卷,仍爲草創之本,故仍用《集傳集注》之舊名。有通行本。

一四、《儀禮經傳圖解》佚 是書目見張爾岐《蒿庵閒話》卷二。

一五、《朱子井田譜》佚 是書目見程端禮《讀書分年日程》。

一六、《禮記辯》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李守約書》。

(附七)《儀禮經傳通解續》二十九卷 存 是書係朱熹之門人黄榦及楊復續成。通行本。

(附八)《朱子禮纂》五卷 存 是書係清李光地輯集語録文集中説《禮》之言而成。《榕村全書》本。

五 《孝經》類

一七、《孝經刊誤》一卷 存 是書取《古文孝經》分爲經一章,傳十四章,删舊文二百二十三字。《朱子遺書》本,《經苑》本,明朱鴻編《孝經十書》本。

一八、《孝經存異》佚 是書目見朱熹《孝經刊誤》自注。

六 《四書》類

一九、《四書章句集注》十九卷 存 是書計《大學章句》一卷,《論語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中庸章句》一卷,爲朱熹平生精力所萃之書。版本頗多。

二〇、《四書或問》三十九卷 存 朱熹既作《四書章句集注》,復以諸家之説紛錯不一,因設爲問答,明去取之意,以成此書。凡《大學》二卷,《中庸》三卷,《論語》二十卷,《孟子》十四卷。《論孟或問》有《朱子遺書》本。

二一、《論孟精義》三十四卷 存 是書係朱熹輯録諸家解釋《論》、《孟》之語而成,蓋爲成《集注》及《或問》之用。凡《論語》二十卷,《孟子》十四卷。初名《精義》,後改名《要義》,又改名《集義》。《朱子遺書》本。

二二、《中庸輯略》二卷 存 是書因石 《中庸集解》而删其繁蕪。初附《章句》之末,後别行。《朱子遺書》本,明嘉靖吕信卿刊本。

二三、《大學集傳》,或名《大學集解》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林師魯書》及《答林井伯書》。

二四、《大學詳説》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吕伯恭書》。王懋竑以爲即《或問》,待考。

二五、《大學啓蒙》佚 是書目見《語類》卷十四。

二六、《論語要義》佚 是書係朱熹三十四歲撰成,在《精義》成書之前,與改名《集義》之《要義》爲别一書。詳見王懋竑《朱子年譜》及《朱子年譜考異》。朱熹有《論語要義序》,可考。

二七、《論語要義》佚 是書即改名《集義》之《要義》,爲《精義》之修訂本。詳見《朱子年譜考異》。朱熹有《書語孟要義序後》,可考。

二八、《論語訓蒙口義》佚 是書係朱熹三十四歲撰成,詳見《朱子年譜》。朱熹有《訓蒙口義序》,可考。

二九、《論語詳説》佚 是書目見真德秀《西山集·論語詳説序》。王應麟《玉海·藝文志》及《經義考》以是書爲《訓蒙口義》,《朱子年譜考異》以爲即《或問》,待考。

三〇、《孟子集解》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蔡季通書》及《答何叔京書》,成書當在《孟子精義》之前。

三一、《孟子問辨》十一卷 佚 是書目僅見於《經義考》卷二百三十四,並云“存”,“見本集”。然朱熹文集無《孟子問辨》,疑《經義考》偶誤,待考。

三二、《中庸詳説》佚 是書目見朱熹《答吕伯恭書》。或以爲即《或問》,待考。

三三、《四書音訓》佚 是書目見《書臨漳所刊四經後》。

(附九)《朱子四書語類》五十二卷 存 是書係清周在延編,就朱子《語類》中專取四書諸卷刊行,别無增損考訂。

(附一〇)《論語語類》二十七卷 佚 是書係宋潘墀編,目見《直齋書録解題》、《通考》及《經義考》。

七 五經總義類

(附一一)《朱子五經語類》八十卷 存 是書係清程川編,取朱子《語録》之説五經者,分類編次,以便參考;凡《易》四十卷,《書》九卷,《詩》七卷,《春秋》三卷,《禮》二十一卷。雍正乙巳刊本。

(附一二)《朱子經説》十四卷 未見 是書係明陳龍正集,目見《經義考》卷二百五十一,云“存”;但《四庫全書》未著録,今未知存否。

(附一三)《晦庵經説》三十卷 佚 是書係宋黄大昌集,目見《經義考》卷二百四十四,云“未見”。

(附一四)《武夷經説》佚 是書係宋王迂、黄大昌合集,目見董鼎《書傳輯録纂注》、與前《晦庵經説》是否一書,待考。

八 小學類

三四、《校定急就篇》一卷 佚 是書目見元戴表元《剡源集·急就篇注釋補遺自序》一文。

二 史部

一 編年類

三五、《資治通鑑綱目》五十九卷 存 是書係朱熹因司馬光《資治通鑑》而作。惟凡例一卷,出於手定;其綱皆門人依凡例而修,其目由趙師淵任之。有通行本。

三六、《資治通鑑綱目提要》五十九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

二 傳記類

三七、《伊雒淵源録》十四卷 存 是書係記周敦頤以下及二程交遊門弟子言行。蓋宋人談道學宗派自此書始;而宋人分道學門户亦自此書始。《朱子遺書》本。

三八、《名臣言行録》前集十卷後集十四卷 存 版本頗多,有道光洪氏仿宋本尚佳。

三九、《曾子固年譜》一卷 佚 是書目見《直齋書録解題》卷十七《元豐類稿》條,及劉壎《隱居通議》卷十四。

四〇、《婺源茶院朱氏世譜》佚 是書目見《程朱闕里祠志》引朱熹《婺源茶院朱氏世譜後序》。

三 政書類

四一、《紹熙州縣釋奠儀圖》一卷 存 是書朱熹凡三屬稿;此爲紹熙五年最後定本;但其中亦多後人附益之語。《指海》本。

四二、《四家禮範》五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

四三、《二十家古今家祭禮》二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又《宋志》誤奪“十”字,作二卷。

四四、《祭禮》(或名《祭儀》)佚 是書目見《答汪尚書書》,《答吕伯恭書》,《答張欽夫書》,《與蔡季通書》,《答林擇之書》及《語類》卷九十。

四五、《三先生論事録》佚 是書係輯録二程、張載講明法度治道之語而成。朱熹《三先生論事録序》一文可考。

四 地志類

四六、《台寓録》三卷 佚 是書目見《絳雲樓書目》卷一地志類及《述古堂書目》卷三人物志類。

三 子部

一 儒家類

四七、《二程遺書》二十五卷附録一卷 存 是書係程子門人所記,而朱熹編次之;其附録係行狀之類。《二程全書》本。

四八、《二程外書》十二卷 存 是書亦係程子門人所記,朱熹又取他書所載程子語百五十二條益之,以補《遺書》所未備。《二程全書》本。

四九、《上蔡語録》三卷 存 是書係宋曾恬、胡安國所録謝良佐語,而朱熹加以删定。《朱子遺書》本。

五〇、《延平答問》一卷附録一卷 存 是書係朱熹輯録與其師李侗往來問答之書札,又附載其與劉平甫二條而成。其附録則朱熹門人取朱熹論侗之語及祭文行狀等。《朱子遺書》本。

五一、《近思録》十四卷 存 是書係朱熹與吕祖謙同撰。淳熙二年,取周敦頤、二程、張載之言,擇其切要者,得六百二十二條,分十四門。《朱子遺書》本。

五二、《雜學辨》一卷附《記疑》一卷 存 是書係朱熹撰,以斥當代諸儒之雜於佛老者,凡蘇軾《易傳》十九條,蘇轍《老子解》十四條,張九成《中庸解》五十二條,吕希哲《大學解》四條。《記疑》一卷則辨程氏門人所記語録之流入佛老者。《朱子遺書》本。

五三、《小學》六卷 存 是書凡内篇四:曰立教,曰明倫,曰敬身,曰稽古;外篇二:曰嘉言,曰善行。《直齋書録解題》、《宋志》均列之經部小學類,非是;今改歸子部儒家。清雍正内府刊本,道光間王刊本,吕氏寶誥堂刊本,祁刻本,尹刻巾箱本。

五四、《困學恐聞編》佚 是書,《朱子年譜》以爲成於朱熹三十五歲時,當隆興二年。朱熹《困學恐聞編序》一文可考。

五五、《中和舊説》或名《論性答稿》佚 是書係編輯當日與張栻等往還論性之書稿而成。朱熹《中和舊説序》及《記論性答稿後》二文可考。

五六、《程子微言》(即《程氏遺書》節本)佚 是書係删定二程門人所記録者,目見《答吕伯恭書》。

五七、《翁季録》佚 是書係朱熹輯録與門人蔡元定問答之辭。目見蔡抗《朱子語録序》、真德秀《西山集·九峰先生墓表》、陸隴其《問學録》及全祖望《宋元學案·西山學案小序》。

五八、《朱子别録》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史》本傳。李性傳《朱子語録序》謂:所譚皆炎、興以來大事,爲其多省中語,未敢傳而亡於火;今所存者,不過一二云。

(附一五)《朱子語類》百四十卷 存 是書係宋黎靖德編。初朱熹與門人問答之語,門人各録爲編,刊本頗多;至靖德,乃裒而編之,删除重複,分爲二十六門。明成化陳煒刊本,石門吕氏刊本,日本刊本。

(附一六)《朱子語略》二十卷 存 是書係宋楊與立編。《四庫全書》未收入。姚鼐《惜抱文後集》有是書跋語。道光間金陵甘福刊本。

(附一七)《朱子語録類書》十八卷 存 是書係宋葉士龍編。《四庫全書》未收入。初爲十九卷,名曰《格言》;後去兵事,更定爲十八卷,分四十八類。元刊本,孫詒讓曾見及。

(附一八)《紫陽宗旨》二十四卷 存 是書舊題宋王佖撰。採輯朱熹文集語類,分誨人、析理、明經、論事四門,每門又分子目。焦竑《國史經籍志》作三十八卷。見《四庫全書》存目。

(附一九)《朱子成書》存 是書係元黄端節輯。不分卷。計輯朱熹《太極圖》、《通書》、《正蒙》、《西銘》諸解及《易啓蒙》、《家禮》、《律吕新書》、《皇極經世》、《陰符經》、《參同契》注,凡十種;又附以己見爲附録。《四庫全書》未收入。元刊本不全,昭文張氏藏,又舊刻巾箱本,孫詒讓曾見及。

(附二〇)《朱子鈔釋》二卷 存 是書係明吕柟撰。朱熹語録,明人遞相選録,以爲區分門户勝負相争之工具;柟是編惟摘切要之詞,而不以攻擊爲事,於學問大旨,轉爲簡明。《惜陰軒叢書》本。

(附二一)《朱子全書》六十六卷 存 是書係清康熙五十二年李光地等奉敕撰,分十九門。原名《朱子類書》,今改名《全書》。清内府刊本、古香齋袖珍本、各省翻刻本。

(附二二)《朱子語類纂》十三卷 存 是書係清王鉞撰。取黎靖德所編《語類》,摘取理氣、鬼神、性理、論學四門,間附以己説,多穿鑿附會,不足觀。見《四庫全書》存目。

(附二三)《朱子學歸》二十三卷 存 是書係清鄭端編。採摭朱熹緒論,分類編輯,爲二十三門,門爲一卷。見《四庫全書》存目。

(附二四)《朱子文語纂編》十四卷 存 是書不著編輯名氏。取朱熹文集語類,以類相從,不分門目,蓋草創未完之本。見《四庫全書》存目。

(附二五)《朱子書要》存 是書不著編輯名氏,亦無卷數。取朱熹語類文集鈔撮成帙,前無序目,蓋分類編排手録未竟之本。見《四庫全書》存目。

(附二六)劉剛中記《語録》佚《宋元學案》曾採有二十三條。

(附二七)梁瑑記《語録》佚。

(附二八)周僩記《語録》佚《書傳輯録纂注》曾引之。

(附二九)吕德明記《語録》佚《詩傳遺説》曾引之。

(附三〇)黄有開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及《詩傳遺説》曾引之。

(附三一)蔡念成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及《詩傳遺説》曾引之。

(附三二)王遇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

(附三三)周標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

(附三四)范元裕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

(附三五)吕煇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

(附三六)蔡聚記《語録》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

(附三七)《精舍記聞》佚《朱文公易説》曾引之。《詩傳遺説》曾引有《精舍朋友雜記》,當即此書。

(附三八)《過庭所聞》佚 是書係朱熹季子在所記。目見《文獻通考》卷百八十四。

(附三九)李閎祖記《問答》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元學案》,今本《語類》僅存一卷。

(附四〇)鄭可學記《師説》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元學案》及《道南源委》,今本《語類》僅存一卷。

(附四一)嚴世文記《疑義問答》佚 是書目見《宋元學案》。

(附四二)《建安朱子别録》二十卷 佚 是書係宋吴堅集。堅有《朱子别録後序》一文可考。

(附四三)蜀本《朱子語類》百四十卷 佚 是書係宋黄士毅編。

(附四四)徽本《朱子續語類》四十卷 佚 是書係宋王佖編。

二 道家類

五九、《陰符經考異》一卷 存《陰符經》本唐李筌僞造;朱熹以其時有精語,故爲考定其文;並自署鄒訢。《朱子遺書》本、《指海》本、《紛欣閣叢書》本、明邵以臣刊本。

六〇、《周易參同契考異》一卷 存《參同契》本方士爐火之書;朱熹以其詞韻古奥,因加讐正;並自署空同道士鄒訢。《朱子遺書》本、《守山閣叢書》本、《紛欣閣叢書》本。

三 雜家類

六一、《校正裨正書》三卷 佚《裨正書》係唐陳昌晦撰。陳氏履歷無可考,朱熹稱謂“潔身江海之上,不污世俗之垢紛”。書凡四十九篇,文多譌謬,朱熹因爲校正。見所撰《裨正書序》。

四 集部

一 楚辭類

六二、《楚辭集注》八卷《辯證》二卷《後語》六卷 存 是書係朱熹撰。版本頗多。

六三、《楚辭音考》一卷 佚 是書目見《答鞏仲至書》。

二 别集類

六四、《晦庵集》一百卷《續集》五卷《别集》七卷 存 是書正續集不知誰所編輯,别集蓋出余師魯手。康熙蔡方炳刊本、明嘉靖刊本、明刊大字本。

六五、《朱子文集大全類編》百一十卷 存 是書係朱熹十六代孫清朱玉編。合朱熹正、續、别三集爲一,俾諸體各以類從;每體中又以編年爲先後,分爲八册。目見《四庫全書》存目。

六六、《晦庵文鈔》七卷《詩鈔》一卷 存 是書係明吴訥編。《四庫全書》未收入。邵懿辰《四庫簡明目録標注》,云有刊本。

六七、《晦庵文鈔續集》四卷 存 是書係明崔銑編,以補吴訥《文鈔》之所未備。目見《四庫全書》存目。

六八、《朱子詩集》十二卷 存 是書係明程璩編。目見邵懿辰《四庫簡明目録標注》,云有明正德刊本。

六九、《朱子大同集》十三卷 存 是書係朱熹門人陳利用輯熹在同安時所作之詩文而成。明林希元又加增輯。大同本同安唐時之舊名,故云。目見《四庫全書》存目。有元至正刊本。

七〇、《朱子前集》四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

七一、《朱子後集》九十一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

七二、《朱子續集》十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

七三、《朱子别集》二十四卷 佚 是書目見《宋志》。

七四、《朱子文集》百五十卷 佚 是書係朱熹門人黄士毅編。目見《道南源委》及《宋元學案》。

七五、《朱子南康集》佚 是書不知何人所編,推以《大同集》之例,或朱熹門弟子輯其在南康及與南康有關之文字而成。書目見余師魯《晦庵别集》。

七六、《韓文考異》十卷 存 是書係朱熹撰。韓集諸本,互有異同;方崧卿《舉正》,亦多依違牽就;故熹覆加考訂,勒爲十卷。其體例,但摘正文大書,而以所考夾注於下,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於全集之外别行。清李光地重刊本。

七七、《昌黎文粹》佚 是書係朱熹選録韓愈文三十四篇。王柏《王文憲文集》有《跋昌黎文粹》一文可考。

三 總集類

七八、《南嶽唱酬集》一卷附録一卷 存 是書係朱熹與張栻、林用中南嶽紀遊之詩。《四庫全書》本。

七九、《歐曾文粹》六卷 佚 是書係朱熹選録歐陽修、曾鞏之文四十二篇,合爲上下二集。《王文憲文集》有《跋歐曾文粹》一文可考。

四 詩文評類

八〇、《晦庵詩話》一卷 佚 是書目見《述古堂書目》卷二詩話類。

八一、《遊藝至論》佚 是書内容不可考,目見《絳雲樓書目》文説類。

(附四五)《文説》一卷 佚 是書係朱熹門人包揚録朱熹論文之語。名見《直齋書録解題》及《通考》。

第八章 朱學之傳授

朱熹幼年雖稟受其父遺命,師事胡憲、劉子翬、劉勉之;但學術淵源上之關係,殊非深切。自二十四歲至三十四歲,十年之間,屢見李侗,始傳二程之學。三十八歲時,訪張栻於潭州,相與講論,似頗受其影響。其後專發揮小程(頤)“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二語,直有舍大程(顥)而追小程(頤)之概。故普通謂朱子集宋學之大成,實一極浮泛之語;嚴格言之,朱子學術實由李侗以上溯程頤,其餘周敦頤、邵雍、張載、程顥等等,不過其學術淵源上之旁流而已。

朱子門人頗多,但真能傳朱子之學而發揮光大之者卻鮮。蔡元定、蔡沈、黄榦、陳淳四人,比較可稱爲造詣精深者,但其氣象均不甚偉大。如楊簡之於陸九淵,在朱子及門中,竟不可得,此或係盛極難繼之故歟?下表爲醒目計,不過將重要者列入,其餘概從删略;讀者如欲求詳,可參考萬斯同之《儒林學派》及黄宗羲、全祖望之《宋元學案》二書。

附録 朱熹簡明年譜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據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本(一九二九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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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部專著撰於一九二八、一九二九年間。其中第三章,曾以《朱熹哲學述評》爲題,發表於一九二九年二月出版的《民鐸》雜誌第十卷第二號。——朱維錚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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