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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經學”、經學史 [1] ——中國經學史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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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一九五六年,我國十二年科學遠景規劃中就有“中國經學史”一項專題;一九五九年起,復旦大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門化”開始設立“中國經學史”課程。這些都説明了黨和政府對這一學科的研究是重視的。

但是,對“中國經學史”的涵義認識不清,對研究“中國經學史”的任務和意義及其同中國哲學史、中國思想史的聯繫與分野估計不足的,在目前也不是絶無僅有。本文打算就這些問題,提出我們的初步看法,希望同志們批評指正。

什麽是“經”?

這裏所説的“經”,是指由中國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所編著書籍的通稱。作爲儒家編著書籍通稱的“經”這一名詞的出現,應在戰國以後;而“經”的正式被中國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爲“經典”,則應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

東漢許慎《説文解字》説:“經,織也。從糸,巠聲。”清段玉裁注:“織之從絲謂之經。必先有經,而後有緯,是故三綱、五常、六藝謂之天地之常經。”《説文解字》又説:“巠,水脈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壬省聲。一曰水冥巠也。 古文巠,不省。”但“經”及“巠”字,甲骨文中未見,可知殷商時代並没有“經”。

“巠”、“經”,始見於周代銅器。盂鼎、克鼎、毛公鼎、克鐘都有“巠”字。(參考吴大澂:《説文古籀補》;丁佛言:《説文古籀補補》;容庚:《金文編》)克鐘有“涇”字;邾公牼鐘有“牼”字。虢季子白盤、齊陳曼簠有“經”字(吴大澂:《説文古籀補》;容庚:《金文編》)。但“經”的釋義是“經維四方”,就是經營的意思。郭沫若先生以爲“經”的初字是“巠”,而“經”是後起字。他説:

“大盂鼎‘敬雝德巠’,毛公鼎‘肇巠先王令’,均用巠爲經。余意巠蓋經之初字也。觀其字形,……均象織機之縱線形。從糸作之經,字之稍後起者也。説文分巠、經爲二字,以巠屬於川部,……説殊迂闊。”(郭沫若:《金文叢考·金文餘釋·釋巠》)

照此説來,“巠”、“經”應是一字。“經”的初字是“巠”,巠即絲,並不是川。“經”爲後起字。金文中雖也有“經”字,但並不釋作“經典”,它的本義作“經緯”解。“經典”的説法,到戰國後才出現。先秦諸子提到“經”的記載有:

《管子·戒》:“澤其四經。”

《荀子·勸學》:“學惡乎始?惡乎終?始於誦經,終乎讀禮。”

《莊子·天道》:孔子“繙十二經”。

《管子》是戰國時的作品,“四經”就是“四術”,就是“詩、書、禮、樂”。《荀子》將“經”作“經典”解,又以“禮”與“經”相對立,似乎“禮”不屬於“經”而是禮儀。《莊子·天道篇》屬“外篇”,也應是後人所作。所以將“經”作爲中國儒家編著書籍的解釋,應在戰國以後。

秦併六國,禁止“私學”,以吏爲師,只許士人學習秦朝的法令制度,但朝廷上仍有博士官和儒生。西漢初期,指導政治的學説是黄老刑名之學,其次是陰陽五行之術,儒家博士不爲朝廷所重視,儒家“經籍”也未正式結集爲政府所“法定”。直到漢武帝,選拔《春秋公羊》學大師董仲舒、公孫弘爲首列,獨尊儒家之後,非儒家的諸子百家一概被罷斥,作爲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書籍,才正式成爲封建政府“法定”的“經典”。

此後隨着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和歷代儒家意識的變化,對於“經”這一名詞的解釋,也逐漸有所不同。就我們目前搜集到的資料,凡有四説:

一、“五常説”。東漢班固《白虎通·論五經象五常》説:“經所以有五何?經,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仁;書,義;禮,禮;易,智;詩,信也。”漢儒相信陰陽五行,以“五常”與“五行”相配。訓“經”爲“常”,“常”即“常道”之義 [2] 。

二、“專名説”。今文經學派以爲“經”是孔子著作的專稱,孔子以前不能有經,孔子以後的書也不能稱經。孔子弟子門人所述的叫做“傳”或“記”,弟子門人輾轉相傳的叫做“説”。所以只有《詩》三〇五篇、《書》二十八篇、《儀禮》十六篇(《喪服傳》除外)、《易》的《卦辭》、《爻辭》、《象辭》、《彖辭》和《春秋》經而已。這説始於鴉片戰争前龔自珍的《六經正名》和《六經正名答問》。以後如皮錫瑞的《經學歷史》、廖平的《知聖篇》以及康有爲的《新學僞經考》,也有更明確而有系統的解説。而主之最力的,則是皮錫瑞。

三、“通名説”。古文經學派與今文經學派相反,以爲經是一切書籍的通稱。在孔子以前,固已有經;在孔子以後的羣書,也不妨稱爲經。“經”就是“線”,就是古代裝訂書的“韋編”,就是《史記·孔子世家》所稱:孔子讀《易》,“韋編三絶”的“韋編”。“經”、“傳”、“論”的不同,只是竹簡長短的不同。據説:古代“經”的竹簡長二尺四寸(漢尺,下同)或一尺二寸,“論”八寸,“傳”則《説文解字》釋爲六寸簿。這樣,“經”成爲羣書的通稱,不能佔爲五經、六經、七經、九經、十三經等經書的專名。對於這説系統地提出的是章炳麟,見《國故論衡·文學總略》和《原經》諸文。

四、“文言説”。以爲中國文學以駢文爲正宗,而駢文源於《易》經中的“文言”。因之,凡是駢文(文言體)的書册,都可稱爲經。劉師培説:“六經爲上古之書,故經書之文,奇偶相生,聲韻相協,以便記誦,而藻繪成章,有參伍錯綜之觀。古人見經文之多‘文言’也,於是假治絲之義,而錫以六經之名。……即羣書之用‘文言’者,亦稱之爲經,以與鄙詞示異。”(《經學教科書》第一册第二課,見《劉申叔遺書》)

上列四説中,“五常説”訓“經”爲“常”,以“五常”與“五行”相配,是一種封建的宗教的解説,較爲陳舊;但它以“經”爲“常道”,可知西漢以後對於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書籍的尊重。這時的“經”已成爲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經典。“專名説”是今文經學派的一種主張,“通名説”和“文言説”則是古文經學派以及由古文經學派派生的古典文學的主張。前者將“經”的領域局限於孔子的著作,過於狹窄;(這些書籍是否孔子所“著”,都有問題)後者則泛指羣書,又過於廣泛。關於今、古文經學派對“經”名解釋爲什麽這樣距離很遠,牽涉到他們對孔子、對“經典”看法的學派論争問題,這裏不可能詳予闡述;但一般説來,“經”的涵義,並不囿於今文經學家所説的五經,也未伸展到泛指羣書爲“經”。“經”的領域固然逐漸擴張,而有五經、六經、七經、九經、十三經之稱,但它的擴張,是隨着歷代封建統治階級的需要而日益擴張的。作爲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經典”,畢竟未曾泛指一般書籍。

基於上述,我們認爲,中國經學史中所指的“經”,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第一,“經”是中國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古代儒家書籍,隨着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和統治階級的需要,“經”的領域在逐漸擴張。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家,設立五經博士,從而《易》、《書》、《詩》、《禮》、《春秋》“五經”就被封建專制政府所“法定”。又漢代“以孝治天下”,宣傳封建宗法思想,利用血緣作爲政治團結的工具,於是再將《論語》、《孝經》“升格”,稱爲“七經” [3] 。到了唐代,處於封建帝國極盛時期,把極力主張貴賤尊卑區别、認爲階級社會的秩序是“天道使然”的《五經正義》“欽命”爲科舉取士的標準書;又在“明經”科中設“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三傳”(《左傳》、《公羊傳》、《穀梁傳》),連同《易》、《書》、《詩》,而有“九經”之稱 [4] 。宋儒保護家族宗法制度,提倡“忠、孝、節、烈”,把《禮記》中的《大學》、《中庸》抽出來和《論語》、《孟子》配爲四書,它是爲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服務的,完全符合統治階級的需要,於是《孟子》升格爲“經”,而有所謂“十三經”之名(“九經”加《論語》、《孝經》、《孟子》、《爾雅》)。明成祖永樂十二年(公元一四一四年)“御敕”胡廣等修《五經四書大全》“頒行天下”,用封建教條來束縛思想。清康熙、乾隆年間又將這些經書多次“御纂”、“欽定”。可知“經”是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古代儒家書籍,它的擴張是隨着封建專制政府需要而日漸擴張的。

第二,“經”是以孔子爲代表的古代儒家書籍,它不僅爲中國封建專制政府所“法定”,認爲合法的“經典”,而且是在所有合法書籍中挑選出來的。後來儒家編著的書籍,固然不稱之爲“經”,就是秦漢以前的儒家書籍,不是得到孔子“真傳”的,也不稱之爲“經”。

戰國時期,儒、墨並稱顯學,但儒家比墨家更佔優勢。孔子以後的儒家,據《韓非子·顯學》篇所載:“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顔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這些儒家,有的也曾編著書籍,在《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中即有《子思》二十三篇、《曾子》十八篇、《漆雕子》十三篇、《宓子》十六篇、《公孫尼子》二十八篇、《孫卿子》三十三篇等。這些書籍,有的已經亡佚,有的即使流傳下來,但也未尊稱爲“經”,如《孫卿子》(《荀子》)。這是爲什麽呢?主要由於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學説含有多面性,它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的統治階級的需求,成爲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孔子以後的儒家有的雖曾傳“經”,但他們自己的著作却未被尊稱爲“經”。如秦漢儒生所傳《詩》、《禮》、《易》、《春秋》諸經説,多出自荀子,但《荀子》一書卻不是“經”(參考清汪中:《述學·荀卿子通論》)。這是因爲荀子由人勝天地萬物所造出的專制主義學説,在當時雖也曾適合政治的需用,但他不法先王,輕視仁義,否認命運,對統治階級並不合用,他的著作也就因此始終未被後世“法定”爲“經”。而合用的還是孔、孟傳統的儒學。所以,不是所有儒家編著的書籍都叫做“經”,也不是所有流傳下來封建專制政府認爲合法的書籍都叫做“經”。“經”是從古代儒家書籍中挑選出來的,是以孔子爲代表的古代儒家編著書籍的通稱。至於西漢以後儒家釋“經”之書,則只能稱爲“注”、“箋”、“解”、“疏”,也不能稱爲“經”。

第三,“經”之所以被中國封建專制政府從所有合法書籍中挑選出來“法定”爲“經”,正是由於它能符合封建統治階級的需求。因此,“經”的本身就是封建專制政府和封建統治階級用來進行文化教育思想統治的主要工具,也是封建專制政府培養提拔統治人才的主要準繩,基本上成爲整個中國封建社會中合法的教科書。上述唐宋以來的科舉取士制度,便都可以説明這一點。

什麽是“經學”?

“經學”一詞,在文獻中,最早見於《漢書·兒寬傳》。

“經”和“經學”,既有聯繫,也有區别。所謂“經”,是指中國封建專制政府“法定”的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所編書籍的通稱;所謂“經學”,一般説來,就是歷代封建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官僚對上述“經典”著述的闡發和議論。

所謂一般説來,就是説基本情況是如此,但也有個别的例外。其一是個别經學家的思想並不屬於統治階級,如王充是東漢的古文經學家,但他反對陰陽五行家和讖緯學,是“反對東漢主要上層建築物的革命家”。 [5] 其二是清朝末年改良主義思想家以“經學家”的面貌出現、“託古改制”、進行改良主義的政治活動,即康有爲所領導的戊戌變法運動。

這種情況,在整個中國歷史上,還是比較個别的。對“經”書闡發和議論的,畢竟以封建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官僚佔絶大多數。隨着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經濟、政治的變化,封建統治階級内部各階層的變化,思想領域也起變化,對於“經”書的闡發和議論也就歷代有所變化,而各自賦有時代的特點。就其闡釋和議論的形式來看,是“經”書中的“經學”問題;就其闡釋和議論的思想實質來看,又代表着不同的階級(階層)利益。前者是他們對“經學”的繼承性,而後者則是他們的階級性。從這個意義上來説,“經學”基本上是統治階級内部各階層隨着中國社會、經濟、政治情況的發展而展開思想鬭争的一種形式,是歷代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官僚披着“經學”外衣發揮自己思想進行鬭争的一種表現。

歷代封建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官僚之所以根據“經”書加以闡釋,正是由於這些“經”書在當時是“法定”的,非根據經書議論不可;他們之間的争論,所以都能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經典”爲準繩,正是由於孔子爲代表的儒家學説含有多面性,它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的統治階級的需求。所以,不管他們如何争論,卻是基本上都爲封建統治服務的。

中國經學史研究的特點

儒家思想是中國封建主義的正統思想。歷代的封建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官僚一方面闡釋“經”書,維護封建秩序;另一方面披着“經學”外衣,發揮自己的思想,展開了思想鬭争和政治鬭争。這樣,“經學”之史的研究,牽涉的範圍就相當廣泛,它同中國哲學史、中國思想史、中國文化史的研究,都有着密切的聯繫,而且有相互共通之處。這些經學家有着不同的世界觀,它與哲學史的研究有關;“經”又是封建時代選拔人材的標準書籍,它與思想史的研究有關;這些闡釋和議論經書的編著,也是我國文化遺産的一部分,它又和文化史的研究有關……。但是,“經學史”的研究,畢竟不同於哲學史、思想史、文化史的研究,它也決不能爲哲學史、思想史、文化史所“概括”,它有着特定的科學研究内容,是一門獨立的學科。“經學史”之所以能成爲一門獨立的學科,就是由於它具有本門學科的特殊性。

舉例來説:西漢時代的董仲舒,是有名的《公羊》學家;近代史上的康有爲,也曾利用今文經學作爲“託古改制”變法維新的理論工具。這些人物,哲學史、思想史上都要提到,都要闡明他們在中國歷史上所起的作用,從而正確地認識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係。這是“經學史”與它們的共同點。但是,尤其重要的,成爲我們認識事物的基礎的東西,則是必須注意它的特殊點。由於學科對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彼此具體研究的任務便有所不同。哲學史的研究任務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對歷史上的哲學體系進行徹底的批判,從而對中國哲學思想發展的歷史過程作出科學的總結,以發展和豐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和辯證邏輯。思想史的研究任務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對中國社會各階級(階層)内部的思想流派加以系統的批判和科學的總結,因而它除掉儒家學派之外,還須對其他思想流派(如道、佛等)加以全面的分析;至於文化史,則除掉“經學”以外,還須包括文學、藝術、宗教、科學等等。所以,經學史的研究,是有其特定的内容的;它的科學的對象,是具有特殊的矛盾性的。

中國經學史研究的特點,大體包括着下述幾個方面:

第一,它是研究中國封建專制政府和封建統治階級利用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思想進行文化教育和思想上統治的歷史。歷代的封建專制政府,對待“經學”問題,有時讓大家争論,因爲争論的範圍局限於“法定”的“經典”之内;更重要的,是統一“經學”思想,以利於統一思想,鞏固統治。所以漢武帝重用董仲舒,“令後學者有所統一,爲羣儒首”。唐太宗“欽命”孔穎達等撰定《五經正義》,作爲“取士”標準。明、清兩代,又將朱熹《四書集注》作爲培養、提拔人才的主要準繩。

第二,它是研究中國歷代封建統治階級内部不同階層和集團,以“經學”爲形式,展開思想鬭争和政治鬭争的歷史。他們所争論的形式是“經”,但實質上卻是社會實際問題,反映了不同階層不同集團的不同利益和不同見解。例如東漢時期今文經學和古文經學之争,“今文經學反映統治階級内部有一部份人在政治上得勢,古文經學反映别有一部分人企圖在政治上得勢”。 [6]

第三,個别學者的思想不屬於統治階級,或者具有唯物主義的色彩,或者具有樸素的辯證因素,甚或有利用“經學”以進行革命宣傳的,也都得認真地加以分析。例如清代戴震著《孟子字義疏證》,用訓詁學的形式以探求《孟子》“本義”,痛斥當時代表統治地位的“宋學”(理學)。他這種唯物主義的學説,統治階級就不允許它發展。清初顧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注重經史,讀書與抗清聯結,著述與實踐(致用)一致,發揚《春秋》“夷夏之辨”的學説,以宣傳民族革命。這些,正是我國文化遺産中的精華所在,應該很好地批判吸收。

中國經學史的研究任務

根據中國經學史研究的特點,它就規定了這門學科特有的研究任務。那就是:一、研究“經”的來源和性質,研究中國社會經濟政治的變化如何反映在“經學”範圍之内。各個不同歷史時代、各個不同社會階級(階層)如何在“經學”範圍内展開思想鬭争。二、中國封建專制政府和封建統治階級如何利用“經”和“經學”來進行文化、教育、思想上的統治。歷代的“經學”思想又如何爲不同階級(階層)或集團服務。三、隨着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在不同的歷史時代中,“經學”思想發展的規律是怎樣的。個别經學家的思想爲什麽不屬於統治階級,甚或利用“經學”進行革命宣傳。對這種文化遺産,應該怎樣批判吸收。這些,都是“中國經學史”研究工作者的研究任務。

由於“經學”是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它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始終作爲“正統”,它關涉到我國幾千年來的政治、文化、思想、哲學等發展的各個方面。它既有“經學”思想本身的系統性,也有其特有的研究範圍和任務。因此,開展“中國經學史”的研究,將有助於對中國封建統治階級在文化、教育、思想上統治特點的理解,將有助於對中國封建統治階級隨着經濟政治變化而在“經學”思想上鬭争規律特點的理解。

“經學”中有很多是反動的東西,是封建的糟粕,應該剔除。但“經學”中也有當時進步的東西,值得批判吸收。“經學”既成爲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中國的封建社會又是那麽久長,要批判和繼承我國的文化遺産,就脱離不了“經學”。這就是説:要棄其糟粕,取其精華,要通過咀嚼消化,批判吸收。因此,開展“中國經學史”的研究,對清除封建思想,吸收文化遺産,從而劃清思想界線,提高覺悟水平,“古爲今用”,爲當前的政治服務,是有着一定作用的。

“五四”運動以後,“經學”退出了歷史舞台,但“經學史”的研究卻急待開展。爲此,我們粗率而大膽地提出了上述意見,借以得到同志們的共鳴和批評。

原載《文匯報》一九六一年二月三日

* * *

[1] 本篇和《王莽改制與經學中的今古文學問題》、《章學誠“六經皆史”説初探》、《博士制度和秦漢政治》、《從顧炎武到章炳麟》諸篇,發表時均署名周予同、湯志鈞。——编者註

[2] 東漢劉熙《釋名》以“徑”釋“經”,説“徑”猶徑路無所不通,和“常道”説相近,現從略。

[3] 按“七經”之名,始見於范曄《後漢書·趙典傳》,又見於陳壽《三國志·蜀書·秦宓傳》。清全祖望《經史問答》解釋説:“七經者,蓋六經之外加《論語》。東漢則加《孝經》而去《樂》”。據此,可知漢武帝時立五經,漢武帝以後,《論語》、《孝經》即漸“升格”。

[4]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九《選舉考·舉士》。

[5] 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第二三三頁。

[6] 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第二二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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