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戏剧的最后登场人物,第三个和第四个,就是桀与妺喜。
关于桀,我们只简单地说上这么几句。桀在传说中是一个昏暴的君主,大家都是知道的,这方面就不多说了。《淮南子·主术篇》说:“桀之力制觡(gé)伸钩,索铁歙(xi)金,椎移大牺,水杀鼋(yuán)鼍(tuó),陆捕熊罴(pí)。”论其材勇还是很可观的。却沉湎于酒。《博物志·异闻》说:“夏桀之时,为长夜宫于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听政。天乃大扬风沙,一夕填此宫谷。”又很喜欢女人,《述异记》上说:“夏桀宫中有女子化为龙,不可近;俄而复为妇人,甚丽,而食人。桀命为蛟妾,告桀吉凶。”从这两段神话性质的记叙也可见到桀的淫昏。《博物志·异闻》还说:“夏桀之时,费昌之河上,见二日,在东者烂烂将起,在西者沉沉将灭,若疾雷之声。昌问冯夷曰:‘何者为殷?何者为夏?’冯夷曰:‘西夏东殷。’于是费昌徙族归殷。”费昌是桀的亲信,当夏王朝败亡的前夕,连桀的亲信也叛离他了。“二日”的情景和《吕氏春秋·慎大篇》所记桀自己梦中所见情景是一致的,或当是出于同一传说的分化。桀虽然以昏暴而亡国,但《淮南子·说山篇》却说:“桀有得事。”桀有什么得事呢?高诱注云:“谓若作瓦屋遗后世也。”这就是传说中桀的创造发明。《世本》(张澍稡集补注本)早就说过:“桀作瓦屋。”暴君的桀,对于后世却有这样的遗爱,真可谓是出人意料啊。
关于桀和妺喜。《楚辞·天问》说:“桀伐蒙山,何所得焉?妺嬉何肆?汤何殛焉?”四句话概括了桀和妺喜之间的关系,并且规定了他们在这出戏剧里扮演的角色的任务,大意是说,桀去征伐蒙山,有何所得而回?妺喜为何肆其心志?汤为何遂其诛讨?在总观了若干材料之后,对这四句似乎并不难理解。
但是,《楚辞》的注释者两大名家——王逸和洪兴祖——却都不能正确地理解这几句话的意思,只好望文生义地乱说一通。前两句王逸注说:“言桀伐蒙山之国而得妺嬉也。”洪兴祖觉得不大对头,又引《国语》的话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末嬉女焉。”其实两人都没有说到点子上。王逸说“桀伐蒙山得妺嬉”,但桀伐蒙山得的并不是妺喜。洪兴祖说桀得妺喜是由于伐有施,这是对的,但有施却又不是蒙山,仍是牛头不对马嘴。至于下面两句,注释得就更荒唐了。王逸说:“言桀得妺嬉,肆其情意,故汤放之南巢也。”《天问》明明问的是“妺喜何肆”,注释却一变而为“桀何肆”了。洪兴祖无所补正,只好抓住一个“妺嬉”、一个“殛”的音义来大做文章,敷衍一通了事。由此可见注释古书之难,名家尚且如此,遑论其他。
其实要正确地理解这四句也并不那么费事,只需找到可靠的材料予以研究分析就行。先从洪兴祖补注所引《国语》说起。《国语·晋语一》说:
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
韦昭注:“伊尹,汤相伊挚也,自夏适殷也;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妺喜为之作祸,其功同也。”从记叙的内容看,这种解释应当说是对的。因为正统历史家总是把女人当作祸水,认为国家的兴亡,应该由她们来负责任。所以《国语》在这段记叙之前,径称之为“女戎”,韦昭注也说:“言其祸由姬也。”因此解释为“妺喜为之作祸”,与伊尹“比功”而亡夏是不错的。但是,据另外一种材料,情况就和这不一样了。《绎史》卷十四引《竹书纪年》说:
后桀命扁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后爱二女, (zhuó)其名于苕华之玉,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妺嬉氏。以与伊尹交,遂以夏亡。
据这段材料的记叙,那么妺喜并不是和伊尹“比功”而亡夏,而是“与伊尹交”而亡夏;并且也不是在“有宠”的情况下,而是在遭“弃”的情况下。究竟哪一种材料更可靠呢?我们说自然是后面一种材料更可靠。用后面一种材料,就完全可以解释《天问》所问的四句。“桀伐蒙山”,就是伐岷山;“何所得”,就是得到琬和琰;“妺嬉何肆”,就是妺喜因遭遗弃而肆志于报复;“汤何殛”,就是成汤利用了这种矛盾,使伊尹与妺喜交而终于败桀于南巢。有了这种正确可靠的材料,解释起来自然就顺适无碍了。前段所记,除了“比而亡夏”是儒家之徒的谰言而外,也提供了我们一些有用的情况:那就是妺喜的出身,也还是和琬、琰一样,是被征伐的国家当作赎罪贡品进奉给征伐者的。那么,妺喜所处的地位也是奴隶的地位,她和一般处于奴隶地位的女人一样,由于玩弄她们的男主人的喜新厌旧,而有着从得宠到失宠的不幸遭遇,并不一直是得宠。可是妺喜的性格是刚强的,《列女传》称她是“女子行,丈夫心”,受了非人的待遇,她会报复,报复的具体表现就是所谓的“败国亡家”。但她却不是败自己的国,亡自己的家,而是败征服者的国,亡征服者的家。一个受了侮辱的女奴隶从她切身遭遇中一旦憬悟了发出来的大愤,确实是有以加速给她以侮辱和损害的暴君所统治的国家的败亡进程的。夏殷之交的这出宏壮的史剧,就由妺喜“与伊尹交”而亡夏来把它闭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