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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苌弘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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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王被杀,平王东迁以后,传了十代,传到灵王手上,周王朝的衰微形势便成了定局了。可是在这时候,却出了两个历史人物而兼神话人物:一个是灵王的臣子,号称“周室之执数者”(《淮南子·氾论篇》)的苌(cháng)弘;另一个是灵王的儿子太子晋,是古代有名的仙人号称“王乔”或“王子乔”的。本节单说苌弘。

《史记·封禅书》说:“苌弘以方事周灵王,诸侯莫朝周,周力少,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狸首。狸首者,诸侯之不来者。依物怪,欲以致诸侯。诸侯不从,而晋人执杀苌弘。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苌弘。”古人文章,简略疏阔,常只能表达大意,未可详求。因此有的地方,就给后来的读者设下了疑难障碍,须用心寻绎,才能理解。例如这里的“狸首”二字,就有些费解。《文选·上林赋》说:“射狸首,兼驺(zou)虞。”郭璞注:“狸首,逸诗篇名,诸侯以为射节。”“狸首”,确实是逸诗的篇名,《大戴礼·投壶》载之,其辞曰:“今日泰射,四正具举……”云云。但是揆(kuí)此文意,“狸首”既然是苌弘所“依”的“物怪”,是“侯诸之不来者”(《史记》集解引徐广曰:“狸一名不来。”),那就绝不能说是“诸侯以为射节”的“逸诗篇名”。就应当排除此歧义的干扰,径以《说文》段注释“狸”为“野猫”的野猫头释之。苌弘“依物怪”射野猫头“欲以致诸侯”者,使用的无非是一般巫师和术士常用的交感巫术,射物创人,以遂其使诸侯朝周之意罢了。先前姜太公射丁侯,就将这种巫术使用过一回,那次是成功的。这次却是“诸侯不从”,说明巫术完全失效。结果这个“以方事周灵王”的忠心耿耿的术士苌弘,终于被晋人“执杀”了。这就是处于衰微时期的周王朝企图用装神弄鬼来力挽颓势所造成的全部悲剧,而苌弘则成了这出悲剧的牺牲者。

但苌弘却不是等闲之辈,而是具有相当神通法术的人物。《拾遗记》卷三,就记叙了一场苌弘所做的神通法术的精彩表演:

灵王二十三年,起昆昭之台,台高百丈,升之以望云色。时有苌弘,能招致神异。王乃登台,望云气蓊郁。忽见二人乘云而至,须发皆黄,非世俗之类也。乘游龙飞凤之辇,驾以青螭,其衣皆缝缉毛羽也。王即迎之上席。时天下大旱,地裂木燃。一人先唱能为霜雪,引气一喷,则云起雪飞,坐者皆凛然,宫中池井,坚冰可琢。又设狐腋素裘,紫黑文褥,黑褥是西域所献也,施于台上,坐者皆温。又一人唱能使即席为炎,乃以指弹席上,而暄风入室,裘褥皆弃于台下。……

这些当然都是后来的传说,文学的渲染,不过以之形容苌弘的神术,像这类招致神人的小游戏之于他,倒并不是太过分的。但为什么“设射狸首”招致诸侯却又失败了呢?推想起来,大约巫术也有正义与非正义的性质之分吧?太公射丁侯,是为了招致诸侯,同举正义的王师,讨伐殷纣,所以鬼神亲附,巫术奏效。而苌弘射狸首,则只是为衰颓的周王朝挽回颜面,想用招致诸侯朝觐来装幌子,师出无名,鬼神不亲,所以失败。但《封禅书》所说“晋人执杀苌弘”,实际上却是晋大夫叔向行反间计让周人自己杀了苌弘。

《韩非子·内储说下》说:“叔向之谗苌弘也,为苌弘书谓叔向曰:‘子为我谓晋君,所与君期者,时可矣,何不亟以兵来?’因佯遗其书周君之庭,而急去行。周以苌弘为卖周也,乃诛苌弘而杀之。”苌弘就是这样中计冤死了,而且死得很惨。《淮南子·氾论篇》说:“昔者苌弘,周之执数者也,天地之气,日月之行,风雨之变,律历之数,无所不通,然而不能自知,车裂而死。”于叹惋之中又略寓嘲讽之意。这是苌弘死的一说。

《庄子·外物篇》说:“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成玄瑛疏:“苌弘遭谮,被放归蜀,自恨忠而遭谮,遂刳肠而死。蜀人感之,以匮盛血,三年而化为碧玉。”《庄子·胠箧篇》也说:“苌弘施。”陆德明音义说:“一云刳肠曰施。”看来成疏所说苌弘“刳肠而死”是不错的。那就有点近于后来日本人的剖腹自杀,真是壮烈得很,不料这种壮烈的毕命形式还是我们首创。这又是苌弘死的另一说。至于“血化为碧”之说,不过是神话的幻想,借以慰藉众多同情这个忠而遭祸的智者的人们的心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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