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从古就是贵重的金属,一般人家,妇女有点金饰、钏钗之类,这都还是常见之物;至于以黄金打造生活器皿,这就不是一般富有之家力所能及,是非豪门贵戚莫办的了。二十年前,有一次暑假回北京,正赶上为了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在故宫举办“《红楼梦》展览会”,沈从文先生预先告诉我,可以去看看。我去参观了三次,看到展出的黄金大海碗、黄金酒杯等等。各种式样的金饰虽然见过不少,但这样大的黄灿灿的黄金大海碗,的确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感慨之余,自然又丰富了我看《红楼梦》的感性知识。不过在《红楼梦》中,真正写到黄金器皿的地方也还并不太多。在前八十回中,第四十回写刘姥姥逛大观园,凤姐、鸳鸯作弄刘姥姥,吃饭时:
原是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
第五十四回写宁国府过年时道:
擦抹几案、金银供器。
当地放着象鼻三足泥鳅鎏金珐琅大火盆。
而这三样金制器皿,第一种筷子是镶嵌在象牙上的,第三种大火盆是流鎏金珐琅的,都不能算真金器皿,只有第二项的金供器,虽然写的比较概括,但既称“金供器”,那多半是黄金的,即使是九成金、八成金,也通称为真金。所谓“供器”,是放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器皿。一般有五供、七供之分。五供是一座香炉,一对蜡扦,一对香筒,共五件;七供则再加两只“花插”,供佛花。在高鹗的续书中,于第一百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时,查抄贾赦物资清单上记有不少金器皿。除去镶金、镀金者而外,计有:
金佛一尊……淡金盘四件,金碗六对,金抢碗八个,金匙四十把。
先把这几宗内专用名词说清楚。“淡金”,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本子中有注解云:“颜色淡,成色较次的金子。”对“金抢碗”则未加注解,什么叫“金抢碗”呢?是俗话,即由碗底成直线向上叉开的那种碗,口很大,很浅,老年间用这种形状的碗盛菜。现在这种形的碗,即使在瓷碗中也很少见了。《天水冰山录》中在“纯金器皿·盘碗”项下记有两宗:
金素折碗三只,共重三十三两六钱。金法蓝大折碗二只,共重五十两零六钱。
什么是“折碗”呢?我怀疑是“抢碗”之类。另外有人说“金抢碗”就是“枪金碗”,这种说法是讲不通的。因为“枪金”、“枪银”,虽然也要用真金、真银,也要放在坩埚上烧炼,但那毕竟是漆器,而非纯金器皿。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所载,其“枪金银法”(按,抢、 、戗同)是这样的:
凡器用什物,先用黑漆为地,以针刻画,或山水树石,或花竹翎毛……日晒后,角挑挑嵌所刻缝罅,以金薄或银薄……铺已施漆上……甘锅内熔锻,浑不走失。
据此,可见“金抢碗”不是“枪金碗”。现在读者看所写金器皿,已经有些光怪陆离之感,世界上真有这种事,用金子作饭碗?虽然人们俗话中常有“金饭碗”的说法,而在人们的思维中,则总觉得这是夸张形容的说法,客观上不一定真有。而岂不知在封建专制社会中,两极分化,豪门贵戚与普通百姓贫富悬殊之巨,是一般人,尤其是现代的读者无法想象的。高鹗所写宁国府被查抄的那份清单,那点点金器,实际还是很不相称的。曹雪芹在第五十三回写宁国府过年,倾铸预备赏人,给押岁钱的金锞子,一倾就是一百五十多两黄金。而高鹗写的查抄贾赦的物资清单,赤金首饰只一百二十三件,淡金只一百五十二两。金碗等数目都很少,似乎在暗示是在西平王、北静王的庇护之下,不少东西都隐匿了。不然,贾赦、凤姐都是荣、宁两府中极善聚敛、极为殷实的户头,怎么会全部金器,只和宁国府一次节赏的数字不相上下呢?因为明、清两代豪门贵戚之家,其黄金器皿之繁多,数量之巨大,即使现在拿到国际上看,也是十分惊人的。《天水冰山录》载查抄严嵩家纯金器皿,件数高达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量高达一万一千零三十三两多。如以现在国际价格每盎司八百美元计,其价值不算艺术品价值,仅以黄金重量计,也要价值一千零五六十万美元了。宁国府、荣国府所抄之物,比起严分宜来,那真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明代后期,江南一带乡宦豪绅家中,穷极奢侈,特别要用黄金器皿来夸富。明代嘉靖时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记云:
吾松士夫家所用酒器,唯清河、沛国最号精工,沛国以玉,清河以金……必求良工,仿古器仪式打造,极为精美,每一张燕,粲然眩目。
同书又记嘉兴情况云:
尝访嘉兴一友人,见其家设客用银水火炉,金滴嗉(按,即“嗽口盂”),是日客有二十余人,每客皆金台盘一副,是双螭虎大金杯,每副约有十五六两……闻其家亦有金香炉,此其富可甲于江南,而僭侈之极,几于不逊矣。
封建时代,最尊贵富有的是皇上,在使用器皿上,有特殊规定。何良俊说他嘉兴友人家“僭侈之极,几于不逊”,那就是不唯奢侈,而且“僭越”,几乎要构成“不逊”的罪行了。那就是大逆,弄不好要杀头的。可见黄金器皿在当时既能炫耀富贵,又足以招来杀身灭门之祸,是十分危险的。昔人记严世蕃事云:“严世蕃当籍没时,有金丝帐,累金丝为之,轻细洞彻。有金溺器,象牙镶金触器之属,当政恐骇上听,令销之,以金数报而已。”豪势贪婪,穷奢极侈的情况,连抄家的官吏看着都害怕,还害怕吓坏了皇上、明世宗朱厚熜,这可以说是黄金器皿危险故事中最严重的了。
黄金器皿,最多的还是酒具餐具。明万历时,抄没张居正家,有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一十两。抄没太监钱宁家,有金银汤壶四百,金银台盏四百二十副。这些都没有细目,也都是酒具、餐具,严嵩家被抄的也都是壶、盂、杯、爵、盘、碗、羹匙等。
金子是很重的东西,做成器皿,其实并不实用。《天水冰山录》有一宗:“金大碗三个,共重九十七两七钱七分。”每个碗要重二斤多,试想,这样重的碗,比锅子还重,使用起来,多么不方便呢!
封建时代,最大的豪门,是皇帝,所谓“要得真富贵,还得帝王家”。封建皇帝把全国所有的财产都看成是他家的私产,因而皇帝就可以用黄金打造一切器皿。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吧,曼殊震钧《天咫偶闻》中记有光绪结婚时的妆奁单子,其中金器皿有:
金大元宝喜字灯 金福寿双喜执壶、杯盘成对
金粉妆成对 金海棠花福寿大茶盘成对
金如意茶盘成对 金福寿碗盖成对
金胰子盒成对 金点翠红白玛瑙盆景成对
金转花洋钟成对 金四面转花洋钟成对
金小元宝喜字灯成对 金油灯一件
金漱口盂成对 金抿头缸成对
金喜字羹匙成对 金喜字叉子成对
金漱口盂成对 金奓斗一对(按,即“大酒斗”。)
金洗手盆成对
把光绪结婚时妆奁中的金器皿抄在这里,对于理解《红楼梦》中黄金器皿的实际历史情况,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而且这也只是清代的一个倒霉的皇上结婚的妆奁中的金器,如把其他皇帝的妆奁单子都找到,把那些金器皿的名称都抄全,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了。
一九三二年前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质器皿,其细目单中,除一般元宝、如意、碗、筷、匙之外,还有:
金火锅四个、金炉二个、金杵臼一份、金盆二件、金盒一件、金碗架四十四件。
只看看这些金器皿的名称,就可以使一般人感到很惊奇,而实际这也不过只是一点点残余破烂而已。几百年来,紫禁城里面聚敛的,聚敛而后又穷奢极侈地糟蹋,糟蹋的过程中再中饱某些爪牙的贪欲……那些用民脂民膏煅炼成的黄金器皿,真是无奇不有,其数字是无法计算的啊。《红楼梦》中所写到的金器,所写到的各种有关黄金的情节片段,也正是历史事实的反映,是全豹之一斑,是沧海之一滴。单从《红楼梦》与黄金来说,读《红楼梦》可以看到历史的影子;读历史文献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红楼梦》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