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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治第十六

驚者,外事相觸而然,或耳聞大聲,目擊異物,遇險臨危,觸事喪志,心為之忤,有惕惕然之狀。悸者,動也,有陽氣內衰,心下空虛,火氣內動,而為悸者:有水停心下,心屬火惡水,神不自安,而為悸者;有汗吐下後,正氣內虛而悸者:有榮衛涸流,脈結代而悸者,此俱屬傷寒而論也。若雜病,則更有心下鼓者,有心中澹澹大動者,有心惕惕如人將捕之者,此驚與悸之所由分也。至於吐、衄、下血、胸滿瘀血,又有源流之別。吐血出於胃,吐行濁道,衄血出於經,衄行清道。蓋胃者,守營之血,守而不走,存於胃中,胃氣虛不能攝血,故吐血,從喉嚨出於口。經者走經之血,走而不守,火氣急迫,隨經直犯清道,由督脈斬關而出於鼻,此吐衄血所由異也。下血者,《內經》云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此陰氣內結,不得通行,血無所稟,滲入腸間,故下血也。許學士渭:下清血色鮮者,腸風也;血濁色暗者,臟毒也;肛門射如血線者,脈痔也;又下血腹不痛者,為濕毒:腹痛者為熱毒,此下血之所由異也。若胸滿由血瘀所致,則有傷寒血瘀者,有產後血瘀者,有暴怒傷陰血瘀者,有跌撲墜損血瘀者,證各不同,然血瘀必胸滿者,何也?《難經》雲氣會膻中,膻中穴在兩乳間陷中,正當胸中部分,此三焦宗氣所居,是為上氣海,始因氣滯而血瘀,終以血瘀而氣更滯,此血瘀之所以致胸滿也。今總以意斷之,肝病發驚駭,是驚屬乎肝也,心動則為悸,是悸屬乎心也。心主血,屬君火,肝藏血,屬相火,凡諸見血,皆火迫妄行,故吐衄、下血、瘀血與驚悸,統匯為一論乎。

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則為悸。

《傷寒論》云:數脈見於關上,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者,為動也。又云: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是動脈不特見於關上,即尺寸兩部,亦有動脈,以陰陽相搏而虛者,則動也。此寸口脈,兼三部而言,蓋驚自外至也,驚則氣亂,故脈動而不寧。悸自內惕者也,悸因氣虛,故脈弱而無力也。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半夏麻黃丸方

半夏 麻黃(等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

本經云:水停心下,甚者則悸。半夏辛以散之,能運脾去濕,以燥水飲於內;麻黃苦以泄之,能發表出汗,以宣水飲於外也。

李瑋西曰: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主炙甘草湯,以潤經益血,復脈通心,與此方大異,則憑脈與不憑證之謂也。

師曰:尺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

尺脈宜沉而反浮,氣升火載,陰氣不藏也。目睛暈黃者,以肝藏血,開竅於目,故衄之止與否,視目睛之暈黃何如,黃去睛慧,則目得血而能視,故衄止。

又曰:從春至夏衄者,太陽;從秋至冬衄者,陽明。

衄血出於鼻,手太陽經上䪼抵鼻(目下為䪼),足太陽經從巔入絡腦(鼻與腦通),手陽明經挾鼻孔(迎香穴),足陽明經起鼻交頞中(即山根),四經皆循鼻分,故皆能致衄。太陽行身之表,《內經》云太陽為開,是春生夏長,陽氣在外,有開之義,故春夏衄者,太陽。陽明行身之裡,《經》雲陽明為合,是秋斂冬藏,陽氣在內,有藏之義,故秋冬衄者,陽明。

衄家不可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衄家陰血已虧,汗出則更亡陽,額上為陽分,陷者陽氣虛脫也。脈者血之府,氣者脈所行,此以血亡氣竭,故脈緊急也。《經》云: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衄血傷陰,汗多亡陽,陰陽兩虛,故直視不能眴也(眴者,目轉合之貌)。《經》云:陰氣虛,故目不得瞑。又云:陽虛發汗,躁不得眠

病人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脈浮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內經》云: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以心主血,血充則色和,面無血色者,脫血之象。無寒熱,表無邪也。沉弦皆陰脈,衄則血脫而陰虛故也。脈浮在表,裡氣必虛,且弱而按之絕者,陰已內亡,氣不攝血,故下血也。煩與咳俱肺病,肺中伏火,迫血妄行,故吐血,所謂上氣見血,下聞病音也。

夫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熱,不得臥者,死。

吐血肺虛氣逆,金不生水,並腎臟亦不能納氣歸原,故咳逆上氣也。脈數有熱,在腎則水衰火盛,在肺則火刑肺金。(《經》云數則為熱,又云數則虛)。不得臥,陰虛血不歸肝也。(肝藏血,《經》云人臥則血歸於肝。)

李升璽曰:吐血脈數者不治,總以陰虛氣脫也,今醫但知清涼解熱者,真屬夢夢。

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此因極飲過度所致也。

咳出於肺,吐出於胃,酒性至熱,極飲過度,則肺胃之間熱蓄氣衝,故咳而吐血。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擊,此名曰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此節解見上卷第六篇,彼為虛勞而言也,因內有亡血二字,覆載入此篇血論中。通節要看虛寒二字,俗醫視亡血為熱證,不知氣逆亡血,血既亡後,內已虛寒矣。《經》云:血氣者,喜溫而惡寒。蓋溫則經脈貫通,運行不息,虛則氣不攝血,寒則凝而不流,此血既不歸經,又無著落,自然泛溢亡失,屢見亡血者服寒涼藥,愈出不止,悉屬虛虛之咎,此古人血脫者益氣,多以甘溫之藥奏功,良有以也。

亡血不可發其表,汗出則寒慄而振。

《經》云:奪血者無汗。以汗與血俱屬心液,血亡液竭,無復余液作汗也,今又發表,則陰虛且更亡陽,表間衛氣虛極,故寒慄而振。

病人胸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

心主血,肺主氣,俱位膈上,正在胸中,血瘀則心肺交困,氣血不行,故胸滿也。肝藏血,其經環唇內,脾裹血。其華在唇四白,胃多氣多血,其經挾口環唇(病則口喎唇胗),血瘀則肝脾胃三經枯澀,血不華潤,故唇痿也(痿者,枯燥無血色之貌)。又心主血,屬火,舌為心竅,故其色紅,血瘀則火氣衰冷,心血不生,故舌青也。血瘀則津液不布,故口燥。內無實熱,故漱水不欲咽。外無表邪,故不往來寒熱也。脈微大者,血瘀邪氣盛也。(微大者,稍大之意,非微而又大也)。來遲者,血瘀脈澀滯也。肝藏血,其經抵小腹,布脅肋,血瘀多在小腹脅肋二處,與臍腹無干,故腹不滿,其人言我滿,以血瘀氣滯,疑為腹滿耳。

病者如熱狀,煩滿,口乾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當下之。

血瘀內無實熱,故外證但如熱狀,而其脈不數疾,反無熱也。煩滿者,血瘀經氣不舒,燥渴者,血瘀津液不布也。血屬陰,瘀則結伏於內,故為陰伏,下之以去瘀生新。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此節本《傷寒論》,而句多遺失不全,因原文有驚狂二字,故匯入驚悸篇中也。)

桂枝救逆湯方

桂枝(二兩,去皮) 甘革(二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牡蠣(五兩,熬) 龍骨(四兩) 蜀漆(三兩,洗去腥)

上為末,以水一斗三升,先煮蜀漆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傷寒論》云: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主此湯。方內皆回陽固脫之品也。成無己注云:傷寒脈浮者,邪在表,火劫發汗,汗者心之液,汗多亡陽則心氣虛,心惡熱,火邪內迫,則心神浮越,故驚狂,起臥不安。與桂枝湯解未盡表邪,去芍藥,以其益陰,非亡陽所宜也。火邪錯逆,加蜀漆之辛以散之;陽氣亡脫,加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本草》云澀可去脫,龍骨、牡蠣之屬是也。

吐血不止者,柏葉湯主之。

柏葉湯方

柏葉(三兩) 乾薑(三兩,炮) 艾(三把)

上三味,以水五升,取馬通汁一升,合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心屬君火,肝屬相火,凡吐血,皆火邪迫之也。柏葉生而西向,秉兌金之氣,以剋制肝木。艾葉甘辛微溫,利陰氣,其性入內而不炎於上,使氣血反歸於里。吐血則氣虛中寒,(《經》云始為熱中,末傳寒中是也。)血得寒氣,愈加瘀凝而吐不止,乾薑炒黑,止而不走,能入血分,以溫經使百脈流通,血歸故道,此陽生陰長之義也。馬通汁咸(即馬屎),與血同味,故能走血,引火下行,蓋血生於心,心屬午火,馬為午獸,與少陰君火同氣,故用之為使,以瀉心火也。

下血,先便後血,此遠血也,黃土湯主之。

血之來路遠,故先便後血,《準繩》云:此由足陽明隨經入胃府,淫溢而下者也。胃在上,故為遠血。

黃土湯方

白朮 附子 乾地黃 阿膠 黃芩 甘草(各二兩) 灶中黃土(半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脾胃屬土,色黃,黃土功能助胃,灶中之土,更得火氣,以火能生土也;白朮、甘草皆培植中土;阿膠、地黃養陰血;黃芩清熱,入肺經,肺與大腸為表裡也;附子能引補血藥以養不足之真陰,故用以溫經逐濕。

下血,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赤豆當歸散主之。(方見狐惑。)

血之來路近,故先血後便,《準繩》云:此由手陽明隨經下行,滲入大腸,傳於廣腸而下者也。大腸在下,故為近血。當歸甘溫和血,使氣血各有所歸;心主血,赤小豆色赤,心之谷也,其性下行入陰分,故治下痢腸澼,而能排膿散血,除濕清熱也。

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凡五臟各具陰陽二氣,心於臟為陽,屬火,於經則屬陰,主血。心氣不足,乃心真陰之氣不足也,夫陰虛則陽亢火盛,迫血妄行,以致吐衄。大黃泄去亢盛之火,黃連苦寒入心為使,又能瀉肝木,不使木旺生火,黃芩入肺清熱,使金不受火爍,頓服之以折火勢,此為養陰退陽之劑。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治第十七

《此事難知》:問:嘔吐噦,胃所主,各有經乎?答曰:胃者總司也,有太陽、陽明、少陽之別,以其氣血多少,而為聲物有無之不同。蓋吐屬太陽,有物無聲,乃血病也;嘔屬陽明,有物有聲,氣血俱病也;噦屬少陽,無物有聲,乃氣病也。此以乾嘔為噦者也。王肯堂云,或問成無己、許學士以噦為呃逆,東垣、海藏又以噦為乾嘔,陳無擇又以噦名咳逆,諸論不同,今子獨取成、許二家之說,何也?曰:噦義具在《內經》,諸家不察耳。按《靈樞·雜病篇》末云:噦,以草刺鼻嚏,嚏而已;無息而疾迎引之,立已,此謂閉口鼻氣,使之無息也;大驚之,亦可已。詳經文三法,正治呃逆之法,故取成、許二家,以噦為呃逆,為得經旨也,若以噦為乾嘔,則嚏與驚與無息,其乾嘔能立已乎?則噦非乾嘔明矣。若以噦名咳逆,按《內經》云:秋傷於濕,上逆而咳。又云:秋傷於濕,冬生咳嗽。則咳逆為咳嗽無疑。孫真人《千金》云:咳逆者,嗽也。則後人以咳逆誤作呃逆,謬矣。下利有內因,有外因,《經》云腎藏志,志有餘則腹脹飧泄,肝足厥陰生病,嘔逆飧泄。又《經》云:暴注下迫,皆屬於熱。又云:脾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蓋太陰者,濕土也,《經》云濕勝則濡泄。《脈訣》云濕多成五泄。又《經》云:諸病水液,澄徹清冷,皆屬於寒。則下利屬虛與寒濕者,什九也。《經》云: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此胃虛陽氣陷入陰中,是陽氣不得伸於地之上,多致水穀不分而下利,此內因也。又云: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蓋春主肝木,夏主脾土,是陽氣出於地之上,為風寒所折,不即病於木折之時,多發於土濕之分,故又云:久風為飧泄,此外因也。至於暴泄非陰,久泄非陽,《內經》之所謂五虛,《難經》之所謂五泄者,種種各見於經論中,又未可悉數矣。

夫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嘔家有癰膿,是因癰膿而嘔,非痰食氣逆而嘔也。《經》云:熱聚胃口不行,故胃脘為癰。是胃癰本熱證,若嘔家屬寒者多,治宜香溫辛散,非癰膿所宜,故不可治嘔,待膿盡則嘔自愈。

先嘔卻渴者,此為欲解,先渴卻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

嘔屬胃寒,渴則胃中陽氣得復,故欲解。若先渴,則因飲水過多,水停心下,此飲家水逆而嘔也。(《傷寒論》云: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不中與也,宜五苓散,即此意。)

嘔家本渴,今反不渴者。以心下有支飲故也,此屬飲家。

嘔家本渴,津液亡也,心下有支飲,則胃寒水逆而嘔,故不渴。蓋支飲屬肺病,肺氣不利,不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故聚飲為逆也。(支飲解見第十二篇。)

問曰: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何也,師曰:以發其汗,令陽微,膈氣虛,脈乃數,數為客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也。

脈有因熱而數者,有因虛而數者,《經》云: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是胃為水穀之海,得陽盛而消穀。今汗多亡陽,膈氣虛而脈數,《經》云邪熱不殺穀是也。又《經》雲陽受氣於胸中。則陽微膈虛者,且因虛而致寒,故吐為胃中虛冷。

脈弦者,虛也,胃氣無餘,朝食暮吐,變為胃反,寒在於上,醫反下之,今脈反弦,故名曰虛。

《內經》云: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弦屬肝脈,此胃虛,木邪乘土,故為胃氣無餘也。朝食暮吐,變為胃反,王太僕云:食不得入,是有火也:食入反出,是無火也。此寒在上者(上指胃口言),法當溫中始愈,反下之,則愈虛寒,而愈吐矣。

寸口脈微而數,微則無氣,無氣則榮虛,榮虛則血不足,血不足則胸中冷。

氣為衛,血為榮,《內經》云:營者水穀之精氣也,衛者水穀之悍氣也。是人因水穀以生氣血,氣血生而脈始盛矣。若微而數者,《經》云:寸口諸微,亡陽。故為元氣,元氣則陽既不生。而陰亦不長(氣屬陽,血屬陰,氣以統血,故陽生則陰始長),遂致榮虛血不足也。《經》雲陽受氣於胸中。又宗氣出於上焦,膻中為上氣海。今血不足而胸冷者,胸中陽氣不足,故致吐也。然始言脈微而數,後但言微,不復言數者,以數為客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前節已言之矣。

李瑋西曰:血猶水地,食猶舟也,舟因水動,涸則不行,若榮微血少,食不得順流而下,故梗塞致吐,此丹溪治噎膈反胃,不主香燥,而主滋潤之劑也(如當歸、人乳諸血藥)。然既云胸中冷,則溫中之藥自不可少。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為虛,虛則傷脾,脾傷則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穀不化,名曰胃反,脈緊而澀,其病難治。

趺陽,胃脈也,脾胃相為表裡,脈在不浮不沉之間,浮則氣外泄而內不充,故為虛則傷脾也。前三節責之胃中虛冷,此節又責在脾不磨。蓋以胃納水穀,脾行津液,相須為用者也。今脾不磨,則胃亦不納,自致朝暮迭吐,宿食不化,名為胃反。若脈緊則中寒,澀則氣結,皆陰脈,不能溫暖胃氣,中焦衰冷,故難治。

沈子華曰:吐無常時者,為嘔吐病,非胃反也,,必朝食暮吐,暮食朝吐,有常時者,始名胃反。

病人慾吐者,不可下之。

欲吐者,時覺寒氣痰食,泛泛然湧逆而上,此病在上焦,當與溫中散逆為主,下之則虛胃氣,逆病機矣。然此屬平常之吐,不專指胃反之吐也。

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昔賢云,傷寒發呃,或有熱證:雜證發呃,自屬虛寒。則噦原有虛實寒熱之不同,若腹滿,而前後何部不利,則是氣窒於下者,必逆於上,利之,使下氣既通,上氣自降,故愈。

《活人書》云:前部,豬苓湯:後部,調胃承氣湯。

嘔而胸滿者,茱萸湯主之。

茱萸湯方

吳茱萸(一升)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凡腹滿者,宜下。若嘔,為氣逆,但胸滿,不是腹滿,此陽氣虛而寒邪上窒也。人參、大棗補虛,吳茱萸、生薑散寒止逆。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茱萸湯主之。

此仲景治傷寒厥陰證例也。乾嘔者,有聲無物之謂。太陰、少陰經從足至胸,俱不上頭,二經並無頭痛證。厥陰經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乾嘔吐涎沫者,裡寒也,頭痛者,寒氣從經脈上攻也。不用桂、附,而用吳茱萸,以其入厥陰經故耳。余皆溫補散寒之藥。

嘔而腸鳴,心下痞者,半夏瀉心湯主之。

《經》云:中氣不足,腸為之苦鳴,以裡虛也。下之胸中痛者,為結胸,邪熱乘虛客於心下,滿而不痛者,痞也。

《傷寒論》云: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下之,因作痞。成注云:下後陽邪傳裡,結於胸中,為結胸,以胸中為陽受氣之分也。陰邪傳裡,留於心下為痞,以心下為陰受氣之分也。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半升,洗) 人參 乾薑 黃芩(各三兩) 黃連(一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辛以散逆,故用半夏、乾薑;若以泄熱,故用黃連、黃芩;甘以緩脾,故用人參、甘草、大棗。

乾嘔而利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 生薑(三兩) 芍藥(二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此痞氣塞在中焦,故令上嘔下利,然痞由邪熱乘虛入里,故用黃芩撤熱,芍藥泄邪,半夏、生薑散逆止嘔,甘草、大棗緩脾和中,此即半夏瀉心湯例也。

諸嘔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方見痰飲。)

嘔吐,谷不下,上焦氣逆也,小半夏湯散逆降氣。

嘔吐而病在膈上,後思水者解,急與之。思水者,豬苓散主之。

嘔吐病在膈上,胃口氣寒上逆也,後思水者解,寒化為熱,陽氣漸復也,急與之水以和胃氣,恐遲則胃干液竭故耳。但思水者,未免水停心下,豬苓散利水和脾,即以泄邪熱。消停飲,潤津液也。

豬苓散方

豬苓 茯苓 白朮(各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豬苓、茯苓利水而泄熱,白朮補脾以生津。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嘔者,寒在上,小便利者,寒在下,脈弱者,氣衰於裡,微熱而厥者,陽亡於表也,此虛寒欲脫之證,故難治也。

四逆湯方

附子(一枚,生用) 乾薑(一兩五錢) 甘草(二兩,灸)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附子無干姜不熱,又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所以回陽也,炙甘草所以補中。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發熱者,為表證,然邪欲侵里,裡氣拒而不納,則逆而作嘔,此半表半裡證也。小柴胡為治半表半裡和解之劑。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 半夏(半升)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凡病邪在表,則寒,宜汗;在裡則熱,宜下;在半表半裡則駸駸乎有漸熱之意,又宜和解。故用柴胡、黃芩以清熱,半夏、生薑以散逆止嘔,人參、甘草、大棗以緩中補虛也。

胃反嘔吐者,大半夏湯主之。

大半夏湯方

半夏(三升,洗用) 人參(三兩) 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揚之二百四十遍,煮藥取二升半,溫服一升,余分再服。

前論胃反,有云膈氣虛,胃中虛冷者,又云寒在於上,虛則傷脾者,可見胃反自屬大虛寒症,用人參補虛,半夏散逆,白蜜潤津液而利水穀也。

李升璽曰:《經》云嘔家不宜甘味。此用白蜜何歟?不知此胃反自屬脾虛,《經》所謂甘味入脾歸其所喜是也。況君以半夏,味辛而止嘔,佐以人參,氣溫而補中,胃反自立止矣。

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

大黃甘草湯方

大黃(四兩) 甘草(一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朝食暮吐,停食不化,為胃寒。食已即吐,火逆衝上,又為胃熱。(《經》云諸逆衝上,皆屬於火。王太僕云:食不得入,是有火也。)大黃苦以瀉熱,甘草甘以緩急,一緩一瀉,胃氣清而吐止矣。

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

茯苓澤瀉湯方

茯苓(半斤) 澤瀉(四兩) 白朮(三兩)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 生薑(四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納澤瀉,再煮取二升半,溫服八合,日三服。

吐而渴者,津液亡而胃虛燥也,飲水則水停心下,茯苓、澤瀉降氣行飲,白朮補脾生津,此五苓散原方之義也。然胃反因脾虛氣逆,故加生薑散逆,甘草和脾,又五苓散治外有微熱,故用桂枝,此胃反無表熱而亦用之者,桂枝非一於攻表藥也,乃徹上下,達表裡,為通行津液,和陽散水之劑。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

文蛤湯方

文蛤(五兩) 麻黃(三兩) 石膏(五兩) 杏仁(五十粒) 甘草 生薑(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汗出即愈。

吐亡津液,故貪飲,因飲水而停飲於中,則津液不布,愈飲愈渴。文蛤味鹹,走腎邪而勝水氣,以利水飲於內;麻黃、石膏等六味,即大青龍湯去桂枝,發汗藥也,使水飲從毛竅中泄去,以散水飲於外。《經》云:開鬼門,潔淨府。此一方兩得之。以內有麻黃、生薑等解表藥,故兼主微風脈緊頭痛。

乾嘔吐逆,吐涎沫,半夏乾薑散主之。

半夏乾薑散方

半夏乾薑(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取方寸匕,槳水一升半,煎取七合,頓服之。

乾嘔吐逆,胃不納穀也,吐涎沫,脾不攝涎也(液入脾為涎),此中氣虛寒所致。乾薑溫中,半夏散逆,漿水煎者,酸溫之性可以收液,頓服之,使藥味驟然而下,則治之有力,足以壓下濁涎逆氣也。

病人胸中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徹心中憒憒然無奈者,生薑半夏湯主之。

生薑半夏湯方

生薑汁(一升) 半夏(半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納生薑汁,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服,夜一服。止,停後服。

陽受氣於胸中,胸中似喘不喘等證,皆寒飲內蓄而陽氣不得伸越之象也。生薑、半夏辛溫之氣,足以散水飲而舒陽氣。然待小冷服者,恐寒飲固結於中,拒熱藥而不納,反致吐逆,今熱藥冷飲,下嗌之後,冷體既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內經》之旨也。此方與前半夏乾薑湯略同,但前溫中氣,故用乾薑,此散停飲,故用生薑。前因嘔吐上逆,頓服之,則藥力猛峻,足以止逆降氣,嘔吐立除,此心中無奈,寒飲內結,難以猝消,故分四服,使胸中邪氣徐徐散也。

乾嘔,噦,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橘皮湯方

橘皮(四兩) 生薑(半斤)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下咽即愈。

嘔噦至於厥逆,何以不用薑、桂?蓋此因水飲內蓄,其氣但上逆而不溫於四末,故致手足厥逆,非亡陽也。橘皮、生薑散水飲而止嘔吐,為安胃和中之良劑。(與《傷寒論》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卻治其厥同意。)

噦逆者,橘皮竹茹湯方。

橘皮(二斤) 竹茹(二升) 人參(一兩) 甘草(五兩) 生薑(半斤) 大棗(三十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濕服一升,日三服。

噦逆有胃寒者,有胃熱者。此噦逆因胃中虛熱氣逆所致,故用人參、甘草、大棗補虛,橘皮、生薑散逆,竹茹甘寒,疏逆氣而清胃熱,用以為君。

夫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六腑屬陽,四肢為諸陽之本,故六腑氣絕者,手足寒,陽虛則氣脫而無根,故上氣,《經》云:陽氣者,柔則養筋。今陽氣虛寒,寒主收引,筋失所養,故腳縮也。五臟屬陰,《經》云:陰在內,陽之守也。陰虛不能固守於內,以致下焦不合而利不禁,手足不仁者,下多亡陰,血液既脫,肌肉榮養無資,故搔之不知痛癢也。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沉弦皆屬陰脈,下重者,陽虛,氣不升舉也,下利脈宜虛細,《經》云:大則病進。又云,泄而脈大,為難治。以脈與病不相應,故未止也。若脈微弱,此脈與病相應者,兼數,則陽氣得復,故為欲止。下利忌發熱,雖發熱不死,以陽氣尚存也(此治傷寒例也)。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下利至厥冷無脈,氣已脫矣,又灸之不溫,脈不還,反微喘,則氣更無根而上逆,所謂真元耗損,喘出於腎氣之上奔是也,故死。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病在脾胃。少陰腎脈屬水(診在太谿,足內踝後),趺陽胃脈屬土(在足面上)。若少陰脈勝,則水邪乘土,為逆,今少陰脈負於趺陽(負,敗也),則土能制水,水敗土勝,故順也。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今自愈。

下利,微熱而渴,陽氣復也,脈弱,則邪氣去,胃氣存,且脈與病相應,故自愈。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脈緊,為未解。

下利脈數微熱,陽氣復也,汗出者,榮衛和而津液通,故自愈。緊則為寒,屬陰脈,陰寒有餘,陽氣未復,故未解,《傷寒論》曰下利,以胃中虛冷,故令脈緊是也。

下利,脈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脈數為熱,《傷寒論》云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是也。

下利,脈反弦,發熱,身汗者,自愈。

弦為風脈,病屬外感,下利,脈弦發熱,則證在表而所感淺,汗出則津液通而邪易散,故愈。

又按弦為陰脈,下利亡陰,見弦脈則陰生矣,《傷寒論》曰:陽明病,循衣摸床,微喘直視,脈弦者生。彼以陽亢生陰而活,此以陰虛生陰而愈也。

下利氣者,當利其小便。

《靈樞》云:脾病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後者,大便也;氣者,失氣也)。蓋脾邪壅滯,故失氣則快,今下利失氣者,利其小便,使膀胱得氣化而出,通其前即所以快其後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圊膿血。

寸脈屬陽,浮數為陽脈,寸脈浮數,則陽氣有餘而搏陰血。尺脈屬陰,澀為少血,尺中自澀,則陰氣不足而為熱所迫也,故下利者,必圊膿血。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清穀,陰寒氣勝,胃氣虛衰也。攻表汗出,則亡陽而中與虛寒愈甚,故腹必脹滿。《素問》云臟寒生滿病,《靈樞》云胃中寒則脹滿是也。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此證得以鬱冒汗出而解者,幸身有微熱一證可愈也。蓋下利脈沉遲,陰寒氣勝也,面赤為戴陽,陰盛格陽於上也,夫陽格於上者,則陽已虛於下,故下利清穀,然幸身有微熱,故猶能鬱冒汗出,令表裡氣和而解。又以脈見沉遲,裡氣原屬虛寒,故得微厥,戴陽二句,正解面赤微厥之故,《傷寒論》云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是也。(鬱冒,正邪爭勝而昏憒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下利脈絕,陽脫於裡也;手足厥冷,陽脫於表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晬時(一周時也)脈還,手足溫,陽氣漸復也。脈不還,陽氣竟絕矣,故死。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四逆湯方見前)。

下利腹脹滿,寒氣在裡也;身體痛,寒氣在表也。凡表裡俱病,里證實熱宜下者,宜先解表而後攻裡,若里證虛寒者,宜先溫里而後攻表,以裡虛為重也。四逆、桂枝兩湯,為治表裡不易之法。

桂枝湯方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㕮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稀粥一升,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 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

李時珍曰:仲景治傷寒,有汗者為中風,用桂枝湯。蓋津液為汗,汗即血也,在營則為血,在衛則為汗。風傷衛,氣外泄,不能內護於營,營氣虛弱,津液不固,故有汗,發熱惡寒。然風寒之邪,皆由皮毛而入,皮毛者,肺之合也,肺主衛氣,包羅一身,乃天之象,是證雖屬太陽,而肺實受邪氣,其證面赤怫鬱,咳嗽有痰,喘而胸滿諸證,非肺病乎?蓋腠理不密,則津液外泄而肺氣自虛,虛則補其母,故用桂枝、甘草外散風邪以救表,內伐肝木以防脾,佐以芍藥,泄木而固脾,泄東所以補西也,使以薑、棗,行脾之津液而和營衛也。是桂枝湯雖太陽解肌輕劑,實為理脾救肺之藥也。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堅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方見痙病)。

下利,按之心下堅者,實也。設或脈見微弱,猶未可下。今三部脈皆平,則裡氣不虛可知,自宜急下之,此憑證又憑脈之法也。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經》云脈遲尚未可攻,以遲為寒也。若遲而滑,滑為陽脈,乃水穀積聚之象,祗因裡實氣結,經澀不通,故脈遲耳,是利未欲止,宜急下之。

王宇泰曰:脈遲而有力,方可用此法。若無力,而外證無所據者,恐虛寒,不宜妄投大承氣也。

下利,脈反滑,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當虛,反滑者,水穀聚於胃中,《脈經》云滑為病食是也,故下之愈。

下利已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至某年月日時復發者,以春夏秋冬各遇其所傷之時,肝心脾肺腎各值其所傷之臟,則病復發也,餘邪尚在,故當下。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

《經》云:實則譫語。故知有燥屎,宜下,此主傷寒病言。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 厚朴(三兩,炙) 枳實(大者三枚,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二服,得利則止。

下利,便膿血,桃花湯主之。

便膿血,人但知為協熱,而不知有裡寒者。蓋寒則血為凝滯,不能隨經以行,瘀而不散,必致尋竅而出,此見傷寒少陰證,以腎為陰臟,位居下部,故用辛溫重澀之劑以治之也。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半銼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渣,溫七合,納赤石脂方寸匕,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李時珍曰:赤石脂之重澀,入下焦血分而固脫,乾薑之辛溫,暖下焦氣分而補虛,粳米之甘溫,佐石脂、乾薑而潤腸胃也。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 黃連 黃柏 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不愈更服。

熱則傷氣,氣虛下陷,故致後重,此見傷寒厥陰證,本方俱苦寒藥,寒能勝熱,苦以泄熱,且厚腸胃。《經》云: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以腎主二便故也。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豉湯主之。

利後更煩者,熱也,若心下濡,則內非實熱,故為虛煩。然煩出於肺,病屬上焦,梔子入肺經,故用梔子豉湯吐上焦虛熱。濡音軟。

梔子豉湯方

梔子(十四枚)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納豉,煮取一升半,去渣,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則止。

二味俱屬苦寒,《經》云寒勝熱,酸苦湧泄為陰(吐為湧,下利為泄)。香豉用黑豆蒸罯其氣,能升能散,於吐藥尤宜。

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湯方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甘草(一兩,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再服。

下利清穀,即裡寒也,外熱者,陰盛格陽也,汗出而厥,則亡陽液脫矣。湯名通脈四逆者(四肢冷為四逆),以十二經脈行於周身,陰陽氣各交接於手足指頭,《經》云:陽陰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附子益陽散寒,乾薑、炙甘草溫中固脫,則厥溫脈通,利自止矣。

下利肺痛,紫參湯主之。

紫參湯方

紫參(半斤) 甘草(三兩)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參,取二升,納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溫三服。

肺與大腸為表裡,下利,則大腸虛熱,上逆迫肺,故肺痛。紫參主心腹積聚,腸胃邪熱,佐甘草以和中也。

氣利,訶梨勒散主之。

訶梨勒散方

訶梨勒(十枚,煨)

上一味為散,粥飲和,頓服。

氣利者,下利氣虛下陷而滑脫也,訶梨勒性斂澀,能溫胃固腸,粥飲和者,假穀氣以助胃,頓服者,味並下,更有力也。

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第十八

《經》云:諸痛癢瘡,皆屬心火。蓋心主血而惡熱,熱則血腐為膿,此瘡癰諸病之所由生也,今人率以癰疽並稱,不知疽小而深,癰大而淺;小則氣收斂而近里,大則氣鼓發而向表;深則從臟從陰,毒常內陷,淺則從腑從陽,毒從外泄,此輕重淺深之所由分也。然瘡癰有外因,如《經》云:諸癰腫者,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又云勞汗當風,寒薄為皶,郁乃痤是也,有內因,如《經》云:榮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為癰腫。又云: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又云:腎移熱於脾,癰腫少氣,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又云:六腑不和,留結為癰,少陽厥逆,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是也。有內外因,如《經》云:膏梁之變,足生大丁。又云:東方魚鹽之地,魚者熱中,鹽者勝血,民病癰瘍是也。腸癰乃濕熱瘀血,流入大小腸而成,其致病有男子暴急奔走,以致腸胃傳送不能舒利,敗血濁氣壅遏而成者;有婦人產後體虛多臥,未經起坐,又或坐草艱難,用力太過,產後惡露未驅,以致敗血停積,腸胃結滯而成者;有飢飽勞傷,擔負重物,致傷腸胃,或醉飽房勞,過傷精力,或生冷並進,以致氣血乖違,濕動痰生,多致腸胃痞塞,運化不通,氣滯而成者,此生腸癰之由也。浸淫者,濕漬之狀,膿水流處,即潰爛成瘡,故名浸淫瘡,是濕熱蘊蓄而發者。然瘡癰、浸淫,生於外者也,腸癰,生於內而有證見於外者也。生於外者,宜按法治之,生於內者,勿錯誤處之,則庶幾矣。

諸浮脈數,應當發熱,而反灑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脈浮數而發熱惡寒,傷寒證也,當周身骨節俱痛,癰則痛在一處。脈浮者,其氣外張,數者,其熱內擁,灑淅惡寒者,是火伏於內,不克外泄,乃熱極似水之象,是脈與證雖類傷寒,而實非傷寒也。

李升璽曰:按《傷寒論》云:諸脈浮數,發熱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畜積有膿也。蓋傷寒則不欲食,癰膿則能食,此又驗證之一法也。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腫上熱者,毒氣已經腐化,故為有膿;不熱者,毒氣尚自蘊結,故為無膿。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腹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濡音軟。

腸癰者,熱聚於內,則腠理氣血自為壅瘀,故皮膚厚而粗老,如鱗甲之錯雜者然也,腹皮急,以有癰也,濡如腫狀,膿已成也。凡病腹有積聚者,脈因積聚而數,身有熱者,脈因身熱而數。若腹無積聚,身無熱,脈豈無故而數哉?故知腹內有癰膿也。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敗醬(五分)

上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附子辛熱,破癥堅;敗醬苦寒,入手足陽明經,消癰破血,能化膿為水(氣如敗豆醬,故以為名);然腸癰多生於濕熱,薏苡仁得土之燥,稟秋之涼,能燥濕清熱,入手陽明大腸,為引經藥也。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此一句在當有血句下)。

腸癰生在少腹,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癰在大腸,不在膀胱,故小便自調。熱毒蓄於中而蒸發於外,故發熱汗出,火伏於內,故肌表惡寒也(如傷寒陽極發厥之類)。脈遲緊者,膿未成,以熱毒尚結而未化,故用大黃牡丹湯下其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但宜排膿養血,清熱解毒,而不宜下也。

李瑋西曰:上節癰在小腸,故云腹內有膿,用苡仁滲濕熱以利小便。此節癰在大腸,故云少腹腫痞,用大黃蕩積熱以利大便也。

大黃牡丹湯方

大黃(四兩) 牡丹皮(一兩) 芒硝(三合) 桃仁(五十個) 瓜子(半斤)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渣,納芒硝,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大黃、芒硝泄熱,桃仁行瘀,丹皮逐血痹,去血分中伏火,瓜子主潰膿血,故可下未成膿之腸癰也。

問曰:寸口脈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汗出亡陽則脈微,亡血傷陰則脈澀,皆陰脈也。設不汗而瘡瘍金瘡,雖不亡陽而亡血,亦見微澀之脈者,總是榮衛虛衰也。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採) 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採) 桑東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採) 黃芩(二分) 芍藥 厚朴 乾薑(各二分) 甘草(十八分) 川椒(三分,除目及閉口者,炒去汗)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千百日。

金瘡恐有血瘀之患,王不留行,行血定痛者也;蒴藋主絕傷,續筋骨;桑皮為線,可縫金瘡,能治虛損絕脈,取東南根皮者,以其受生氣也;血遇熱則宣流,黃芩所以清之;血得寒則凝澀,乾薑、川椒所以溫之;血被傷則耗散,芍藥所以收之;金瘡傷在肌肉,而肌肉惟脾土主之,甘草、厚朴俱入脾胃,一補一運,所以溫氣血而長肌肉者也;前三味燒灰存性,則色黑味鹹,咸能走敗血,黑能止好血也。產後亦可服,以產後多瘀血,此方能行瘀血故耳。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脾為生物之本,開竅於口,合肌肉而主四肢者也。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則自內出外,邪毒將漸消散,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則自外入內,邪毒漸侵於裡,而生物之本拔矣,故不可治。即上經云,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死。蓋以口為內,四肢為外也。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

浸淫瘡生於濕熱,《經》云瘡瘍皆屬於火,黃連入心經,性寒味苦,寒勝熱,苦燥濕,故主之。

趺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蛔蟲病脈證治第十九

趺者,腳背也,陽明經動脈處。蹶者,痿躄之病。《內經》云:治痿獨取陽明。何也?蓋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衝脈者,經脈之海,主 滲灌溪谷,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此趺蹶之所自來也。手指臂經脈有六道,即手三陰三陽交接之處,如肺手太陰脈行臂內前廉,出大指端少商穴,其支者,從腕後次指內廉,出其端;大腸手陽明脈,即起於次指端商陽穴,循指上廉,行臂外前廉;手厥陰心包絡脈,循臂內入掌中,出中指端中衝穴,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三焦手少陽脈,即起於小指次指端關衝穴,行臂外廉;心手少陰脈,行臂內後廉,循小指內出其端少衝穴;小腸手太陽脈,即起於小指端少澤穴,行臂外後廉。手指臂腫者,或因風火濕痰,或因氣虛血澀也。李時珍曰:霍亂、吐利、轉筋,皆脾胃病,非肝病也。肝雖主筋,而轉筋則由濕熱寒濕之邪襲傷脾胃所致,故轉筋必起於足腓 以腓及宗筋皆屬陽明也。陰狐疝屬肝病,其狀如瓦合,臥則入小腹,行立則出小腹,入囊中,因狐晝出穴而溺,夜入穴而不溺,疝出入上下,與狐相類,故名狐疝。傷寒六經傳變,惟厥陰有吐蛔證,以厥陰風木能生蟲也。雜證亦有吐蛔者,戴元禮曰:胃中冷,必吐蛔。是蛔證屬陰也。然亦有陽證吐蛔者,蓋胃中空虛,無穀氣,蛔上求食,至咽而吐,須看兼證何如,不可專主胃冷。曾記一人陽黃吐蛔,又大發斑,陽毒證,口瘡咽痛吐蛔,皆以冷劑取效,是亦有陽證者矣。

師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卻,刺腨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趺蹶,陽明病也,今刺腨入二寸,謂太陽經傷者何?蓋太陽經行身之背,為表,陽明經行身之腹,為里。凡邪氣外至,皆從太陽經而入,是太陽經為邪氣出入之門戶,腨者,即足太陽經之穴,刺入二寸,使邪氣從太陽經入者,仍從太陽經而出,所以泄邪氣於所中之門戶也。《經》云三陽病癰腫痿厥腨㾓(三陽,即太陽也)。是太陽經未嘗不病蹶也。《靈樞》云:足陽明之脈,循胚外廉下足跗,足太陽之脈,下合膕中,貫腨內(腨,腓腸也)。是二經俱走足者也,又足太陽病,膕如結,腨如裂,是為踝厥,是主筋。今趺蹶能前不能卻,豈非《難經》所謂筋緩不能收持者乎?故陽明病而取太陽經穴,蓋有由也。

李升璽曰:按《明堂圖》,腨上有承山,飛揚二穴,腨下二寸為附陽穴,即陽蹻之郄,刺之,皆治痿厥風痹不仁,此即趺蹶,而取太陽經傷之意也。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瞤瞤者,藜蘆甘草湯主之(方缺)。

前節病在下部,此節病在上部。凡濕痰凝滯關節,則腫,風邪襲傷經絡,則動,手指臂腫動,身體瞤瞤(動貌),風痰為病也。藜蘆能吐風痰,故主之,佐以甘草,所以養胃氣也。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屎白散主之。

上下行者,脈來搏指,直上直下,不和柔也,弦脈屬肝,風脈也,風邪襲傷經絡,故臂腳直而轉筋入腹,《內經》云:肝之合筋也,其畜雞也,雞於卦為巽,秉風木之性,主治風傷筋者,所謂因其氣相感而以意使之者也(猶治風病,即用病風殭蠶之意)。其屎白出雞腸胃中,腸胃皆屬陽明經,今主治轉筋者,以轉筋起於足腓,腓及宗筋皆屬陽明故也。

雞屎白散方

雞屎白

上一味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陰狐疝氣者,偏有大小,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偏有大小,以睪丸言,時時上下,以睪丸入小腹、出囊中言。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圓亦可。

蜘蛛有毒,主㿉疝,疝者,肝木之病,桂能伐肝,以木得桂而枯也。然此方萬勿輕試。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蟲。

脾為至陰,其經入腹,風寒感之,則腹痛,陰寒在裡,故脈沉也。弦屬肝脈,其性束急,木行乘土,故亦主腹痛,《經》雲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是也。脈反洪大,是蛔蟲上厥動膈,與陰寒證不類,故主有蛔蟲。

蛔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甘草粉蜜湯主之。

《靈樞》云:蛔動則胃緩,胃緩則廉泉開,故涎下,令人吐涎也。蛔上入膈,心在膈上,故心痛,須臾下膈,則痛止,故發作有時。(廉泉,任脈穴名,在頷下骨尖中)。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 粉(一兩) 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渣,納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差即止。

蛔得甘則動,其性喜甘故也,胡粉有毒,能殺蟲,置粉於甘草蜜湯中,令蛔服毒而死。

蛔厥者,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人參(六兩) 當歸(四兩) 桂枝(六兩) 附子(六兩,炮) 乾薑(十兩) 細辛(六兩) 川椒(四兩,去汗) 黃連(十六兩) 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圓如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丸,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經》云胃中冷則吐蛔。是蛔厥為臟寒也。烏梅味酸,黃連、黃柏味苦,桂枝、蜀椒、乾薑、細辛味辛,以蛔得酸則止,得苦則安,得甘則動於上,得辛則伏於下也。然胃氣虛寒,人參、附子以溫補之,吐亡津液,當歸以辛潤之,而蛔厥可愈矣。

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脈經》云:婦人懷軀七月而不可知,時時衄血而轉筋者,軀也;衄時嚏而動者,非軀也。此驗妊娠有無之法也。然天一生水,腎主先天,《難經》謂右腎為命門,即女子系胞之處,殊不知命門在兩腎中間,非偏在右側也。《經》又云: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蓋手少陰屬心經,心主血脈故耳。又妊娠一月始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始胞,手心主脈養之,四月形體成,手少陽脈養之,五月能動,足太陰脈養之,六月筋骨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毛髮生,手太陰脈養之,八月臟腑具,手陽明脈養之,九月穀氣入胃,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諸神備,足太陽脈養之,即產矣。然手少陰不養胎者,以心為君主之官,其經氣血不堪供應胞胎也,手太陽亦不養胎者,小腸與心為表裡,隨心為主也。每至三五七月多至半產者,以三月屬心包絡,五月屬脾,七月屬肺,皆系臟陰,臟陰易於傷動故也。其餘至期, 當養之經,虛實不調,則胎亦從此不安,甚則下血而墜。蓋手足諸經,或多氣多血,或少氣多血,或多氣少血,安胎之法,宜各按月依經,視其氣血多少虛實而調之。庶無墜胎之患,其或感冒風寒,別生異證,又宜各按法調治之,此虞氏之正論也。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此節病證,即妊娠惡阻是也。寸為陽脈,主氣,尺為陰脈,主血。陰脈小弱者,血不足也(凡云尺脈旺者主有孕,亦下盡然),血以養胎,則液竭而渴,又脾為坤土,厚德載物,胎氣賴以奠安,不能食者(多見吐逆證),脾氣弱也。凡有他病而渴,不能食者,脈必不平而有寒熱,令雖不食,反得平脈,又無寒熱,故主妊娠。桂枝湯用桂枝益衛(龐安常云桂不墜胎,以其走表,與胎在裡無干也,若桂心、肉桂則墜胎矣),芍藥養榮,甘草和中,薑棗行津液,為氣血交理之劑。

樓全善曰:絕之者,謂絕止,醫治候其自安也。嘗治一二婦惡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絕之之旨,遂停藥月餘,自安。

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癥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桂枝茯苓丸主之。

凡有胎者,忌漏下,恐血下而胎亦下也。若宿有癥病者,經斷未及三月而漏下,以致胎氣不安,動在臍上,然又有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先已成胎,即上文經斷未及三月,其胎已成,而得漏下不止是也。後斷三月衃者,迄今六月又動,其胎已成矣。其癥不去句,即申明前漏下不止,為癥痼害之故。

樓氏曰:凡胎動多當臍,今動在臍上,故知是癥也。

方氏曰:胎動胎漏,皆下血,而胎動有腹痛,胎漏無腹痛,故胎動宜行氣,胎漏宜清熱。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茯苓 芍藥 丹皮 桃仁(去皮尖,熬,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宿血不去則新血不生,丹皮、桃仁去癥,芍藥和榮,茯苓淡以滲泄之、桂猶圭也,引導陽氣,則癥病己通,血止胎安矣。

李升璽曰:桃仁、丹皮治癥痼,不致傷胎,即《內經》有故無隕,亦無隕也之意。

婦人懷孕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臟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臟(方缺)。

肝藏血,胎氣因血以養,弦屬肝脈,又為風脈,肝屬風木,肝虛血弱,則風非外至,而內自生風,故發熱惡寒也。肝虛則無血以養胎,故胎脹,且血脈凝澀不通,故腹痛也。少腹如扇,子臟開者,以肝性疏泄,肝血不藏,胎將墜也,故以附子湯溫其臟。

按子臟,即子宮也,臍下三寸,為關元,關元左二寸為胞門,右二寸為子戶,或以命門為女子系胞之處,謂命門之子臟者,非也。蓋命門是穴名,在腰後兩腎中,附脊骨第十四椎之兩旁。今經文明說少腹如扇者,子臟開,則子臟在少腹明矣。豈有在少腹者而反謂其在脊後者乎,此誤也。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膠艾湯方

阿膠(二兩) 艾葉(三兩) 當歸(三兩) 芎藭(二兩) 芍藥(四兩) 乾地黃(三兩) 甘草(二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渣,納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

漏下,即妊娠下血,《脈經》以陽不足,謂之激經是也。半產後續下血,及妊娠下血,有虛實寒熱之異,不一端也。胞阻者,足三陰經血不足,無以養胎,則胞脈阻隔,而上下之氣不通,故令腹痛。此湯用四物、阿膠養血,甘草緩解經腹痛,艾葉入脾肝腎三陰經,辛能利竅,苦可疏通,故氣血交理,而女科止腹痛,安胎氣,暖子宮,帶下崩中多用之,煮以清酒,欲其行也。

婦人懷妊,腹中㽲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三兩) 芍藥(一斤) 芎藭(半斤,一作三兩) 白朮(四兩) 茯苓(四兩) 澤瀉(半斤)

上六味,杵為末,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此胎中有宿水停漬,故令腹中㽲痛(急痛也),用白朮健脾燥濕,茯苓、澤瀉利水散瘀,當歸 芎藭養血行氣,芍藥獨多用者,以其斂陰氣而安脾經,為血虛腹痛者所必需也。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一兩) 人參(一兩) 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薑汁糊為丸,如梧子大,飲服十三丸,日三服。

嘔吐不止,此妊娠病惡阻也,乾薑溫中,人參養胃,半夏止嘔散逆。

張元素曰:妊娠忌半夏,薑製則無害矣。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歸母苦參丸主之。

歸母苦參丸方

當歸 貝母 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飲食如故則胎氣自安,但小便難者,膀胱氣不化而津液少也。當歸辛以潤之,苦參苦以泄之,貝母入肺經,以開鬱利氣,使其通調水道下輸膀胱,為水出高源之義。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灑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妊娠有水氣,由肺虛氣不下降,脾虛土不勝水也,故水氣下壅則小便不利,水氣外溢則身重惡寒,水氣上蒸則煩眩(本經云心下有支飲,其人苦眩冒)。葵子滑以利水,茯苓淡以行水,故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 茯苓(一斤)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

當歸散方

當歸 芍藥 芎藭 黃芩(各一斤) 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疾苦,產後百病悉主之。

丹溪以白朮、黃芩為安胎聖藥。蓋白朮補土而能厚載,黃芩清熱以和陰陽,歸芍芎藭養血行氣,故可常服。四物湯中獨去熟地者,恐其泥也。昔賢云胎前毋滯,產後毋虛是矣。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白朮散方

白朮 芎藭 蜀椒(三分,去汗) 牡蠣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藭。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汁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養胎者,胎無病而調養之,不使其損墮也。凡胎始於腎,天一生水也;長於脾胃,坤厚載物也;保於肝經,蓄血養胎也;繫於命門,少火生氣也。白朮補脾胃以培土,牡蠣澀精氣以壯水,蜀椒溫脾胃而補命門,使火土相生,芎藭養肝氣以資精血,使癸乙同歸一治,是真能養胎者矣。腹痛加芍藥,安脾經而通壅也。心痛加芎藭,舒肝氣而行滯也。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散水逆以去內寒,加半夏轉樞機以散逆氣也。嘔服酸漿水,味酸斂液入肝經也。小麥解嘔,入心經以安火(《經》云諸逆衝上皆屬於火)。大麥解渴,入心養胃,使生血以潤津液也。服之勿置,指全方而言。

李瑋西曰:前當歸散有黃芩,胎熱者宜之;此白朮散有蜀椒,胎寒者宜之。是皆可為養胎常服之劑。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妊娠七月,屬手太陰肺經養胎。肺主氣,肺虛則氣滯不利,故腹滿,且不能通調水道,故不得小便,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而實非水也。勞宮在手掌中,厥陰心包絡相火之穴,肺屬金,心包絡氣實則火邪剋金,故太陰當養不養,刺瀉之,則火不爍金而太陰安矣。關元,任脈穴名,任主胞胎,在臍下三寸,小腸之募也,刺瀉之,以分理陰陽,利小便也。(關元解見水氣病第十四篇。)

(《千金》云:關元穴,婦人刺之無子。一云:針之則落胎。為女子蓄血之處也。)

婦人產後病脈證治第二十一

丹溪云:產後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病,以末治之。又云:產後一切病,多是血虛,皆不可發表,此脫血者益氣為格言也。本篇產後諸證,有用承氣下之者,有用枳實芍藥散通之者,有下瘀血湯散之者,至於竹皮大丸之用石膏,白頭翁湯之用黃柏,不幾太峻削乎?然產後多阻於血瘀,舊血不去,則新血不生,故血瘀而為脹滿,血實而為閉結。至若陰虛生內熱,汗出喜中風,《經》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留而不去,其病為實。故昔人云,中工能補,上工能瀉。自非明醫見真學透,何能借肅殺為陽春,利轉圜以應變乎?今世治產後者,能補不能瀉。元氣尚存,養正則邪可自消,若用瀉不用補,刻削殆盡,本實已先拔矣。至有氣既虛,而猶云行滯,血已脫而尚欲消瘀,以致草菅人命,絕不悔咎者,其亦可哀也夫。

問曰:婦人新產有三病,一者病痓,二者病鬱冒,三者大便難,何謂也?師曰:新產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痓;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難。

《經》云: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新產血虛多汗,表虛亡陽,故中風病痓,此柔不能養筋也。鬱冒,產後血暈也。《經云》:諸乘寒者,則為厥,鬱冒不仁。產後亡血復汗,陰陽兩虛,腠理不密,表邪易入,故為寒多,令鬱冒,此精不能養神也。血與汗,皆津液也,液亡胃燥,故大便難,此氣血俱虛,皆宜滋陰補陽,固表潤里之劑主之。

產後鬱冒,其脈微弱,嘔不能食,大便反堅,但頭汗出。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虛下厥,孤陽上出,故頭汗出。所以產婦喜汗出者,亡陰血虛,陽氣獨盛,故當汗出,陰陽乃復。大便堅,嘔不能食,小柴胡湯主之。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者,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小柴胡湯見嘔吐,大承氣湯見腹滿。)

產後鬱冒,脈微弱者,榮衛俱虛也,嘔不能食,胃氣未復也,大便堅,血燥也,頭為諸陽之會,但頭汗出者,孤陽上出也。《內經》云:下虛則厥,上虛則眩。冒即眩也,然前節云,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鬱冒,則已汗者,不可再汗,此不忌亡陽之患,而云冒家欲解。必大汗出者,何也?蓋前云寒多令鬱冒者,乃汗時復受外感之寒,非內寒也。《傷寒論》云:病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耳,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此即因汗而致鬱冒,復因汗出而鬱冒解之意也。可見寒從外感者,必因汗乃解,若云內寒,則《經》云: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豈有內寒者不急於溫中,汗多者不令其固表,而反欲其汗出乃解哉?前云孤陽上出,此何以雲陽氣獨盛?蓋所謂孤陽者,《經》云陰在內陽之守也。今陰虛陽無所麗,故為孤陽,所謂陽氣獨盛者,指衛氣為寒邪所束,怫鬱在表,不得發越,乃衛中邪氣盛,非正氣盛也(以邪氣在表傷衛,故即為陽氣),惟邪氣盛,故必汗出,則邪從汗解,陰陽乃復。若果真陽氣盛,安有復致鬱冒之理也。大便堅,嘔不能食者,小柴胡湯和解之(人參補虛,柴胡解表,黃芩清熱,半夏散逆氣,薑、棗行津液)。七八日,邪氣傳裡之時,更發熱者,此為胃實,所謂陽明病蒸蒸發熱者是也,大承氣湯下之。然必在病解能食後,方可慎用此湯。設使病未解而不能食,安可妄議下哉?此產後汗下二法,萬勿輕試也。

產後,腹中㽲痛,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並治腹中寒疝,虛勞不足。(方見寒疝。)

產後腹痛,乃去血過多,虛寒證也。當歸養血,生薑散寒,羊肉補虛。《經》所謂精不足者,補之以味,故並治虛勞不足之病。治寒疝者,疝從寒生,三味皆溫養氣血之藥也。

產後腹痛,煩滿,不得臥,枳實芍藥散主之。

腹痛煩滿,胃家實也,《經》云胃不和則臥不安。

枳實芍藥散方

枳實(燒令黑,勿太過) 芍藥(各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並主癰膿,以麥粥下之。

枳實下氣寬腸,燒黑則入血分,芍藥安脾通壅,能於土中瀉木,使痛止滿消則臥安矣。又芍藥泄邪熱,枳實能壅瘀,故並主癰膿,下以麥粥者,麥入心經,諸痛癢瘡皆屬心火是也。

師曰:產後腹痛,法當以枳實芍藥散,假令不愈者,此為腹中有乾血著臍下,宜下瘀血湯主之,亦主經水不利。

下瘀血湯方

大黃(三兩) 桃仁(二十枚) 䗪蟲(二十枚,熬,去足)

上三味,末之,煉蜜和為四丸,以酒一升,煎一丸,取八合,頓服之,新血下如豚肝(新血宜作瘀血)。

大黃苦以瀉實,桃仁苦以行瘀,䗪蟲咸以走血。亦主經水不利,要惟血實者宜之,血虛者忌服。

產後七八日,無太陽證,少腹堅痛,此惡露不盡,不大便,煩躁發熱,切脈微實,再倍發熱,日晡時煩躁者,不食,食則譫語,至夜則愈,宜大承氣湯主之。熱在裡,結在膀胱也。

此一節俱兩證在內,一是太陽蓄血證,一是陽明裡實證,因古人文法錯綜,故難辨也。無太陽證,謂無表證也,少腹堅痛者,以肝藏血,少腹為肝經部分,故血必結於此,則堅痛亦在此,此惡露不盡,是為熱在裡,結在膀胱,此太陽蓄血證也,宜下去瘀血(《經》云:蓄血者,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又云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者愈)。若不大便,煩躁,脈實,譫語者,陰陽裡實也(《經》雲實則譫語。)再倍發熱者,熱在裡而蒸蒸發於外也,陽明旺於申酉戌,日晡是陽明向旺時,故煩躁不能食,病在陽而不在陰,故至夜則愈,此陽明府病也,宜大承氣湯以下胃實。

按《經》云: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以胃中虛冷故也。又云:發熱者,尤當先解表,乃可攻之。況在產後,安可妄議攻下哉,必認證果真,方可用此。

產後,風續之,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心下悶,乾嘔,汗出,雖久,陽旦湯證續在耳,可與陽旦湯。

陽旦湯,即桂枝湯也。產後氣血兩虛,雖中風至十數日,頭痛惡寒等表證不解者,以原自汗出,但宜解肌而不可發汗,故與此湯。

產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發熱頭痛,表證也,面正赤而喘者,風邪怫鬱於上,未得汗解而氣逆也。《經》云: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汗出不徹者,煩躁,不知痛處,其人短氣(喘即短氣之甚者),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故與竹葉湯,於溫補中復令解表。

竹葉湯方

竹葉(一把)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炮) 桂枝(一兩) 葛根(三兩) 防風(一兩) 桔梗(一兩) 甘草(一兩) 生薑(五兩) 大棗(十五枚)

上十味,以水一斗,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溫覆使汗出。頸項強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煎藥揚去沫。嘔者,加半夏半升,洗。

桂枝、葛根、防風為汗劑,治發熱頭痛,然產後氣血虛寒,以人參補之,附子溫之,面赤者竹葉清之,喘者桔梗苦以泄之,甘草甘以緩之,生薑、大棗行津液以和之。頸項強,用附子驅在經之寒邪也,嘔加半夏,止邪氣之上逆也。

李升璽曰:本篇首節云,新產血虛多汗,喜中風,故令病痓,此節中風,雖未成痓,而防其有作痓之漸,故竹葉湯頗似小續命湯,治痓加減之意。

樓氏曰:產後喘,極危,多死也。

郭稽中曰:產後榮血暴竭,衛氣無主,獨聚肺中,故令喘也,此名孤陽絕陰,難治,宜大料芎歸湯,或獨參湯尤妙。若惡露不快,敗血停凝,上熏於肺,亦令喘急,宜參蘇飲(人參、蘇木),奪命丹(附子半兩,炮,丹皮,乾漆,碎之煮令煙盡,各一兩,為細末,好醋一升,大黃末一兩,同煮成膏,和藥丸如桐子大,溫酒吞五七丸)。此論足補仲景所未及。

婦人乳中虛,煩亂咳逆,安中益氣,竹皮大丸主之。

乳,新產時也。產後陰虛生內熱,故中虛而煩亂咳逆,皆陰火攻衝所致,法當安中,則煩亂止,益氣,則咳逆降矣。

竹皮大丸方

生竹茹(二分) 白薇(一分) 桂枝(一分) 石膏(二分) 甘草(七分)

上五味,末之,棗肉和丸,彈子大,以飲服一丸,日三服夜二服。有熱者,倍白薇,煩喘者,加柏實一分。

此產後虛熱證,故用竹茹止咳逆,石膏清煩亂,桂枝通血脈而祛邪,甘草補中虛以緩急,白薇治風熱傷中淋露。又煩與咳,皆出於肺,棗肉和九,補脾土以生肺金也。有熱倍白薇,併力以驅風熱也,柏實味甘緩辛散,且入心養神,入腎定志,使心腎相交,中虛煩亂自定矣。故此方無補藥而云安中益氣者,蓋以清熱祛邪為主,夫邪氣去則正氣生矣,故云益氣。

《濟陰綱目》云:中虛不可用石膏,煩亂不可用桂枝。此方以甘草七分配眾藥六分,又以棗肉為丸,仍以一丸飲下,可想其立方之微,用藥之難,審虛實之不易也。仍飲服者,尤慮夫虛虛之禍耳,用是方者,亦當深省。

徐之才曰:白薇惡大棗,而此以棗肉為丸,蓋恐諸藥鹹寒傷脾胃也。

產後下利虛極,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

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方

白頭翁(二兩) 秦皮 黃連 柏皮(各三兩) 甘草 阿膠(各二兩)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納膠令消盡,分溫三服。

血屬陰,產後血虛下利,則更傷陰分,故為虛極也。本湯原治厥陰熱利下重,為苦以堅腎之劑,今加甘草益脾,阿膠養血以補虛生陰也。

李瑋西曰:前節雲中虛,此云下利虛極,則竹皮大丸及此湯寒涼藥,不虞其腹痛增劇乎?自非仲景神明,不可輕用。

婦人雜病脈證治第二十二

本篇二十一節,惟有八節旁及他病,其餘十三篇俱論婦人經水不利、半產漏下、白帶失血之證。今以經血論之,《經》云:女子七歲腎氣盛,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天癸者,天真之氣,壬癸之水也。然任主胞胎,沖為血海,二脈皆起於胞中,流通不息,經血漸盈,上為乳汁,下為月水,三旬一見,以象月盈則虧也。東垣謂脾為生化之源,心統諸經之血,心脾平和,則經侯如常,或七情內傷,六淫外侵,飲食不節,起居失宜,脾胃虛損,心火妄動,則月經不調。蓋血主於脾土,故云脾統血也。胎至三月而墜者,乃中衝脈有傷。中衝者,即陽明胃經,供應胎孕,至此須節飲食,絕欲戒怒,庶免半產漏下之患。赤白二帶,嚴氏謂俱由勞傷衝任,風冷據於胞絡。蓋婦人平居,血欲常多,氣欲常少,或氣倍於血,氣滯生寒,血不化赤,遂成白帶,若氣平,血少生熱,血不化紅,遂成赤帶,寒熱交併,則赤白俱下。《保命集》云:赤者熱入小腸,白者熱入大腸,原其本皆濕熱結於帶脈,故津液湧溢,是謂赤白帶下。因五經脈虛,結熱屈滯於帶脈,故女子臍下痛,陰中綿綿而下也。《經》云: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王注云:任脈自胞上過,帶脈貫臍上,起於季脅章門穴,回身一周,似束帶然,故病名帶下,濕熱冤結不散也。則婦人雜病之因,可概見矣。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方見嘔吐)。

中風七八日,表邪傳裡之時,經水卻來,表邪乘血室虛而入之,與血相搏,故血結不行,經水適斷,以致寒熱發作有時,此血氣與邪分爭,故如瘧狀,而實非瘧也。小柴胡湯,解表裡寒熱之邪。(血室,即衝脈,所謂血海是也。)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胃府為陽,血室為陰,晝為陽,暮為陰。此晝日明瞭,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邪熱不入府而入血室,搏陰而不搏陽,故禁下藥傷胃氣也。此雖熱入血室,不似前血結寒熱,故勿與小柴胡湯散邪發汗,犯其上焦(發汗則動衛氣,衛氣出上焦,)且胸脅不滿,不致如結胸狀,故毋刺期門,犯其中焦(刺期門則動榮氣,榮氣出中焦)。必自愈者,以經行,則熱隨血去,邪熱自除矣。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和,胸脅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發熱惡寒,中風表證也,因經水適來,血室空虛,七八日邪氣傳裡之時,乘虛入於血室,熱除、脈遲、身涼,邪氣內陷,表證罷也。胸脅滿(胸脅者,肝之部分),如結胸,譫語者,熱入血室而裡實也,期門穴在不容旁一寸五分,上直乳第二肋端,肝之募也。肝藏血,刺期門以瀉其實(隨其實而瀉之,即刺期門之意。成注謂刺期門之外,審看何經氣實,更隨其實而瀉之者,似多一轉語)。

王三陽曰:經水適斷,則血尚未盡,為邪熱相搏,結之不行,續得寒熱,發作有時,邪在半里半表,故用小柴胡湯以散其邪。若經水適來,血虛甚矣,邪氣入之,熱除身涼,胸滿譫語,則邪盡入里,里有實,邪又難下,故刺以瀉之。

許叔微曰:或問熱入血室,何為而成結胸也?曰:邪氣傳入經絡,與正氣相搏,上下流行,或遇經水適來適斷,邪氣乘虛入血室,血為邪迫,上入肝經,肝受邪,則譫語見鬼,復入膻中(解見百合病),則血結於胸也。蓋婦人平居,水以養木,血以養肝,未受孕則下行為月水,既孕則中蓄以養胎,產後則上壅為乳,皆此血也。今邪氣蓄血並歸肝經,聚於膻中,結於乳下,故手觸之則痛,非湯劑可及,故刺期門。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陽明經多氣多血,熱入血室者,血為熱迫,故下血也。譫語者,猶太陽蓄血證之如狂善忘也。《經》云:陽明病法多汗。今但頭汗者,邪氣內結不能遍越周身,但熏蒸於頭也。刺期門以越其熱,則血室之邪可泄,而汗出愈矣。

或問病在陽明,熱宜入府,何反入於血室也?曰:《內經》云: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衝脈者,經脈之海(衝脈即血室也),主滲灌溪谷,與陽明合於宗筋。又《難經》云:衝脈者,起於氣衝,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則陽明與衝脈,其經氣原自相通,故陽明有病,得以熱入血室也。

婦人咽中如有炙臠,半夏厚朴湯主之。

半夏厚朴湯方

半夏(一升) 厚朴(三兩) 茯苓(四兩) 生薑(五兩) 干蘇葉(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四升,分溫四服,日三夜一服。

婦人氣多鬱悶,咽中如有炙臠,諸郁阻塞氣道也,半夏、生薑散逆,厚朴、茯苓下氣,蘇葉入肺經而宣正氣,又為開鬱利氣之總司也。

婦人臟躁,喜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麥大棗湯主之。

甘草小麥大棗湯方

甘草(三兩) 小麥(一升) 大棗(十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分三服,亦補脾氣。

婦人臟躁,指肺臟而言,肺藏魄,主優,在聲為哭。喜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此肺虛傷魄也。數欠伸者,肺主氣,氣乏則欠(呵欠也),體疲則伸也。甘草、大棗俱入脾經而緩急,故亦補脾土以生肺金,又心藏神,更佐小麥入心以安神也。

或問臟躁一證,何以不病男子而獨病婦人?答曰:男子生於寅,秉陽氣也,女子生於申,秉陰氣也,故悲傷欲哭,皆陰氣愁慘之狀,且申屬金,肺亦屬金,同氣相求,故不病男子而病婦人,並不病他臟而獨病肺臟也。

婦人吐涎沫,醫反下之,心下即痞,當先治其吐涎沫,小青龍湯主之。誕沫止乃治痞,瀉心湯主之(小青龍湯見肺癰,瀉心湯見驚悸)。

本經云:水在肺,吐涎沫,此水飲上逆也。心下痞者,下後虛其中氣,所謂氣虛中滿是也(《經》云病發於陰而下之,因有痞)。傷寒心下有水氣,主小青龍湯,散水行飲。此病起於吐涎沫,故先治吐以散水飲,卻用瀉心湯治痞,此治法之次第然也。

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歷年,血寒積結胞門。寒傷經絡,凝結在上,嘔吐涎唾,久成肺癰;形體損分,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脅疼痛,與臟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脈數無瘡,肌若魚鱗,時著男子,非止女身;在下來多,經侯不勻,冷陰掣痛,少腹惡寒,或引腰脊,下根氣街,氣衝急痛,膝脛疼煩,奄忽眩冒,狀如厥癲,或有憂慘,悲傷多嗔,此皆帶下,非有鬼神。久則羸瘦,脈虛多寒,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行其針藥,治危得安,其雖同病,脈各異源,子當辯記,勿謂不然。

此節病以一虛字為主,蓋因虛而至氣結,因氣結而經血斷絕也。故有氣結而為寒傷者,有氣結而為熱中者,有氣結而在上、在中、在下者,其種種病證,各循經絡,按部分,皆因虛而得之,《內經》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是也。(在下來多,如崩淋尖血之類。氣衝,即氣街,陽明胃經穴名,在曲骨旁三寸。關元、胞門,見水氣病,三十六病,見篇首)。

問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裡急,腹滿,手掌煩熱,唇口乾燥,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血在少腹不去,何以知之?其證唇口乾燥,故知之。當以溫經湯主之。

婦人年五十,則已過七七之期,任脈虛,太衝脈衰,天癸竭,地道不通時也,所病下利,據本文帶下觀之,當是崩淋下血之證。蓋血屬陰,陰虛故發熱,暮亦屬陰也。任主胞胎,沖為血海,二脈皆起於胞宮而出於會陰,正當少腹部分,又衝脈俠臍上行,故任衝脈虛,則少腹裡急,有乾血,亦令腹滿。《內經》云任脈為病,女子帶下瘕聚是也。手背為陽,手掌為陰,乃手三陰經過脈之處,陰虛,故掌中煩熱也。陽明脈俠口環唇,與衝脈會於氣街,皆屬於帶脈,《難經》云血主濡之,以衝脈血阻不行,則陽明津液衰少,不能濡潤,故唇口乾燥,斷以病屬帶下,以曾經半產,少腹瘀血不去,則津液不布,新血不生,此唇口乾燥之所由生邊。

李升璽曰:婦人血虛,津液不足者,多致口乾,血瘀津液不布者,亦致口乾。此際毫釐之辨,須要諦審。

溫經湯方

人參 當歸 芎藭 芍藥 牡丹皮 阿膠(各二兩) 麥門冬(一升,去心) 吳茱萸 桂枝(各二兩) 半夏(半升) 甘草 生薑(各二兩)

上十二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溫三服。亦主婦人少腹寒,久不受胎,兼取崩中去血,或月水來過多及至期不來。

《內經》云: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凝澀不流,溫則消而去之。此湯名溫經,以瘀血得溫即行也。方內皆補養氣血之藥,未嘗以逐瘀為事而瘀血自去者,此養正邪自消之法也。故婦人崩淋不孕,月事不調者,並主之。

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經一月再見者,土瓜根散主之。

土瓜根散方

土瓜根 桂枝 芍藥 䗪蟲(各三兩)

上四味,杵為散,每服方寸匙,日三服。陰㿗腫亦主之。

帶下,少腹滿痛,有時經水不利,有時經一月再見,行止遲速不調者,皆瘀血為患也。土瓜根破瘀血,䗪蟲下血閉,桂枝導氣行陽,芍藥泄邪養陰,則瘀血行而經自調矣。陰㿗腫亦屬瘀血閉澀,故並治之。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曰革,婦人則半產漏下,旋覆花湯主

釋義見虛勞。

旋覆花湯方

旋覆花(三兩) 蔥(十四莖) 新絳(少許)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血以養胎,而實藉氣以生血,所謂陽生則陰長也。若氣虛則上逆不能下濟(所謂不能納氣歸元是也),血亦虛而下陷,不能中守,故致半產漏下。蓋肺主天氣,位高而氣下降,旋覆花入肺經而降氣,氣降則與血交,氣血相生,煦濡不絕,胎可保矣,蔥入陽明經以安胎,蓋陽明即中衝脈,為氣血之海,主供應胎孕者也;新絳者,紅花染成,用以引經活血,然不竟用紅花,而用紅花所染之新絳,何也?蓋桑乃箕星之精,《神農本經》稱桑皮治五勞六極,崩中絕脈,補虛益氣,蠶食其葉,吐絲織絹,紅花染成絳色,絲有綿綿不絕之形,絳有入心化赤之義。蓋醫者意也,以此治半產漏下,欲使胎氣繼續無窮,源源生血之妙,所謂因其類相感,而以意使之者也。

李瑋西曰:此節本經凡三見,意各不同,前二篇兩引此者,一主虛勞,一主亡血。本篇引此,則專主半產漏下而言也,須有分曉。

婦人陷經漏下,黑不解,膠薑湯主之(方缺。)

陷經漏下,謂經脈下陷,而血漏下不止,乃氣不攝血也。黑不解者,瘀血不去,則新血不生,榮氣腐敗也。然氣血喜溫惡寒,用膠薑湯溫養氣血,則氣盛血充,推陳致新而經自調矣。

阿井通濟水,用阿井水煮膠,《內經》以濟水為天地之肝,肝藏血,屬風木,故入肝,治風證、血證如神。又幹姜本辛,炮之則苦,守而不移,功能止血,蓋血虛則熱,熱則妄行,姜炒黑則能引補血藥入陰分,血得補則陰生熱退,且黑為水色,故血不妄行也(此姜是炮姜)。

婦人少腹滿,如敦狀,小便微難而不渴。生後者,此為水與血俱結在血室也,大黃甘遂湯主之。

敦,大貌。少腹屬肝經,肝藏血,滿如敦狀,水血俱結在此,正當血室所在也,小便微難者,水與血阻之也,不渴者,非內熱也。在生後見此證,自宜水血並下,以祛邪養正可也。

大黃甘遂湯方

大黃(四兩) 甘遂(二兩) 阿膠(二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其血當下。

大黃下血,甘遂逐水,生後血虛,恐藥力太猛,更用阿膠以養血也。

婦人經水不利下,抵當湯主之。(亦治男子膀胱滿急,有瘀血者。)

抵當湯方

虻蟲(三十枚,熬,去翅足) 水蛭(二十個,熬)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大黃(三兩,酒浸)

上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經水不利下,有瘀血也。血堅乾者,虻蟲、水蛭咸以軟之;血閉澀者,桃仁、大黃苦以泄之。

婦人經水閉不利,臟堅癖不止,中有乾血,下白物,礬石丸主之。

礬石丸方

礬石(三分,燒) 杏仁(一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為丸,如棗核大,納臟中,劇者再納之。

白物,即白帶、白淫、白沃之類。經閉、臟堅,濕熱下流,津液漸脫,故下白物。礬石味酸澀,燒之則性枯燥,有澀以固脫,燥可去濕之功,所以止白物也。然氣行則血行,杏仁利氣以通乾血。煉蜜為丸者,和血潤燥,便於納臟中也(臟堅癖,此臟指子宮言。納臟中,此臟指陰戶言。)

婦人六十二種風,及腹中血氣刺痛,紅藍花酒主之。

《內經》云:風者,百病之長也。又云:風者,善行而數變。故婦人有六十二種風證。蓋風有因外感者,亦有從內生者,如肝藏血,肝虛則血燥,內自生風,所謂風氣通於肝也。紅藍花,色紅,通行血脈,又味辛以潤之,能活血潤燥,乃治風先養血,血生風自滅之義。酒煎以行血也。又脾裹血,其經入腹,腹中刺痛,乃血氣不利使然,所謂通則不痛,痛則不通也。亦主此酒順氣行血,刺痛止矣。

紅藍花酒方

紅藍花(一兩)

上一味,以酒一大升,煎減半,頓服一半,未止再服。

婦人腹中諸疾痛,當歸芍藥散主之(方見妊娠)。

腹中諸疾痛,此血虛腹痛也。白朮固中氣,利腰臍間血,然心生血,脾裹血,肝藏血,故用白芍入脾,芎藭入肝,當歸兼入心肝脾三經,皆以養臟陰而益榮血,茯苓、澤瀉利腹中宿垢痞水,以去舊生新也。

婦人腹中痛,小建中湯主之。

此中氣不足而致腹痛也。《經》云:脾主中州,灌溉四旁。建者,立也,建中者,建立脾氣也。甘草、膠飴、大棗,俱味甘入脾,歸其所喜,所謂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是也;芍藥入脾養陰,配以甘草,能安脾經而止腹痛;桂枝、生薑行陽散寒。由是中州建立,氣血通行,而腹痛止矣。

問曰:婦人病,飲食如故,煩熱不得臥,而反倚息者,何也?師曰:此名轉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但利小便則愈,宜腎氣丸主之(方見虛勞)。

兩腎中間,真火所聚,名命門,為女子系胞之處,胞系了戾,非真有糾纏趷𨃚之故,只是命門火衰,真陽氣絕,有如了戾之象,此坎水不溫,不能熏蒸膀胱,故不得氣化而出溺也(腎與膀胱為表裡,《經》云:膀胱者,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飲食如故,病不在胃也。煩熱者,不得溺而熱蓄於內也。不得臥而倚息者(一呼一吸為息,倚息者,呼吸短促,氣不接續也),《內經》云:腎者水臟,主臥與喘也。又三: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逆也。蓋肺主氣,通調水道,為腎之上源,今不得溺,則下流壅塞,肺氣不得下降,故不得臥而倚息,是宜利小便也。

方名腎氣丸者,氣屬陽,補腎中真陽之氣也。內具六味丸,壯腎水以資小便之源(茯苓、澤瀉俱利下便藥),桂附益命門火以化膀胱之氣,則熏蒸津液,水道以通而小便自利,此所以不用五苓散,而用腎氣丸也。

或云此主孕婦而言,蓋子宮即血室也,一系在下,上有兩岐,一達於左,一達於右,又胞名紫河車,其蒂起於兩腎中間,著脊而生,有一系,繫於兒臍,懸兒於胞中,此通母之氣血,遺蔭之道路也,外是河車包裹,內含漿水,以養兒身。今胞系了戾,則胎氣逼迫,下壓膀胱,小便自不得出,常見數孕婦,胎至七八個月,窘迫不得溺,今收生婆以手探之,略將胞胎拾起,其溺沖手而下,此其驗也。果如此說,則方內丹皮、附子,不懼傷胎氣者,即《內經》妊娠用毒藥,為有故無隕之義歟。

婦人陰寒,溫中坐藥,蛇床子散主之

陰寒,子宮不溫也,必有血虛腹痛,經行不利,不成生育之患。蛇床子味辛甘,溫腎助陽,起男子陰痿,暖婦人子宮,故可以溫中而為坐藥。

蛇床子散方

蛇床子仁

上一味末之,以白粉少許,和令相得,如棗大,綿裹內之,自然溫。(白粉,即米粉也。)

少陰脈滑而數者,陰中即生瘡,陰中蝕瘡爛者,狼牙湯洗之。

少陰屬腎,陰中,腎之竅也。《內經》云:滑者陰氣有餘。又云:數則為熱。故陰中生瘡蝕爛,皆濕熱所致。狼牙味苦性寒,寒能勝熱,苦能殺蟲,故主洗之。

狼牙湯方

狼牙(三兩)

上一味,以水四升,煮取半升,以綿纏著如繭,浸湯瀝陰中,日四遍。

胃氣下泄,陰吹而正喧,此穀氣之實也,膏發煎導之(方見黃疸。)

陰吹者,胃氣自陰中吹出也,正喧者,陰吹之聲喧響不已也。蓋胃以納穀,穀氣太實,急切不得從大便轉出,反從前陰竅中下泄,此倒行逆施之病也。豬膏滑潤腸胃,亂髮通瘀行滯,且肺合皮毛,與大腸為表裡,則毛髮屬肺所主,其氣直走大腸,導字妙,謂引導穀氣,反其故道,仍從大便中轉出,則胃氣自不從前陰吹喧矣。

雜療方第二十三

《內經》一書,但詳受病之理,未及治病之方,以理周萬變,而方守一隅,其意有未盡也。雜療方一篇,有治方,無病因,虛實未窮,寒熱罕究,或於醫理未及詳歟?不知因病立方,因方用藥,昔神農嘗百草,列三品,已創為醫方之祖矣。嗣後有十劑以統之,豈非醫方之大要歟?故論理以推乎方之所宜,立方以准乎理之必用。君臣佐使,方之制也,奇偶重複,方之意也,《內經》雖未盡治病之方,而治鼓脹以雞矢醴,治血枯以烏鰂骨、一藘茹,丸以雀卵,飲以鮑魚汁,亦方也。治陽厥以生鐵洛,治酒風以澤瀉、術各十分,糜御五分,亦方也。然則雜療方一篇,仲景蓋酌乎病情之最深,而備《內經》之遺意者歟。

三物備急方

大黃(一兩) 乾薑(一兩) 巴豆(一兩,去皮心,熬,外研如脂。)

用藥各須精新,先搗大黃、乾薑為末,研巴豆內中,合治一千杵,用為散。蜜和丸亦佳。密器中貯之,勿令泄。主心腹諸卒暴百病,若中惡客忤,心腹脹滿,卒痛如錐刺,氣急口噤,停屍卒死者,以暖水,若酒,服大豆許三四丸,或不下,棒頭起,灌令下咽,須臾當差。如未差,更與三丸,當腹中鳴,即吐下,便差。若口噤,亦須折齒灌之。

人猝然得病欲死者,皆感毒癘不正之氣而然。三物能溫中正氣,盪滌邪穢,或吐或下,使邪氣上下分消,誠足備一時急需也。

退五臟虛熱,四時加減柴胡飲子方

(冬三月加)柴胡(八分) 白朮(八分) 大腹檳榔(四枚,並皮子用) 桔梗(七分) 陳皮(五分) 生薑(五分)

(春三月加)枳實 減白朮(共六味)

(夏三月加)生薑(三分) 枳實(五分) 甘草(八分共八味)

(秋三月加)陳皮(三分 共六味)

上各㕮咀,分為三帖,一帖以水三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如人行四五里,進一服。如四體壅,添甘草少許,每帖分作三小帖,每小帖以水一升,煮取七合,溫服。再合渣為一服,重煮,都成四服。

人無四時一定之病,安得有四時一定之方?此後人附會之論,非仲景神明之制也。既屬虛熱,用檳榔、枳實何為?自屬偽方無疑。

長服訶梨勒丸方

訶梨勒 厚朴 陳皮(各三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桐子大,酒飲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

訶梨勒性嗇,厚朴破氣,安可長服乎?此亦偽方也。

排膿散方

枳實(十六枚) 芍藥(六分) 枯梗(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以藥散與雞黃相等。揉和令相得,飲和服之,日一服。

排膿湯方

桔梗(三兩) 甘草(二兩) 生薑(一兩) 大棗(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溫服五合,日再服。

以此二方排膿,非要藥,方非仲景方也。

治傷寒令愈不復紫石寒石散方

紫石英 白石英 赤石脂 鍾乳(碓煉) 栝蔞根 防風 桔梗 文蛤 鬼臼(各十分) 附子(炮去皮) 乾薑 桂枝(去皮,各四兩) 太一餘糧(十分,燒)

上十三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

仲景治傷寒三百九十七法,一百十三方,神而明之,纖悉具備矣。令愈不復,不過養正祛邪,使元氣自足,何必用此等藥以立異乎?自屬偽方無疑。

救卒死方

薤搗汁,灌鼻中。

陰邪客氣,閉塞關竅,則猝然而死,薤味辛而屬陽,可闢陰邪,通陽氣,然必搗汁灌鼻中者,以天氣通於肺,肺主氣,鼻為肺竅,可呼吸,使外邪自鼻而進者,仍令從鼻而出也。

又方

雄雞冠,割取血,管吹內鼻中。

豬脂,如雞子大,苦酒一升,煮沸,灌喉中。

雞肝及血,塗面上,以灰圍四旁,立起。

大豆二七粒,以雞子白並酒和,盡以吞之。

雄雞屬陽,冠在頂上而赤,得離火正陽之色,取血納鼻中,以闢客忤不正之氣。

豬脂滑竅而助胃氣。苦酒,醋也,煮沸則香氣撲鼻,灌之,可斂正祛邪。(觀令人闢除不詳,用炭燒紅,傾醋入內,熏鼻爽氣快然,名為打醋炭者,可見。)

雞於卦為巽,及肝,俱屬風木氣化,面為諸陽之會,此猝死者,因中虛邪賊風使然,取屬風木之雞肝及血,塗面上,以回陽氣,闢不詳。《內經》云:風氣通於肝。猶病風殭蠶反能祛風也,灰圍四旁立起,得暖氣以固衛氣也。

《本草》云:大豆主殺鬼毒,下瘀血,散五臟結積內寒。《日華子》云:雞子鎮心止驚,安五臟,卵白能破留血,和酒吞之,所以通暢陽氣而散邪氣也。

救卒死而壯熱者方

礬石半斤,以水一斗半,煮消,以漬腳令沒踝。

壯熱者,陽氣盡散於外也。礬石性味酸澀,可收既散之元陽,漬腳沒踝(腳孤拐骨),外踝,足三陽經脈所過,內踝,足三陰經脈所過,欲以斂陰陽之氣也。且腎經湧泉穴在足心,漬之,又以固先天生氣之原也。(或云厥陽獨行,故卒死而壯熱,)

救卒死而目閉者方

騎牛臨面,搗薤汁灌耳中,吹皂莢末鼻中,立效。

卒死目閉,氣將絕也。《內經》云:腎開竅於耳。又云:心開竅於耳。薤汁灌耳中,開心竅也,皂莢末吹鼻中,開肺竅也(心藏神,肺藏魄)。騎牛臨死者之面,欲使牛口鼻之氣以吹噓之也(牛得神順之氣)。

救卒死而張口反折者方

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了,飲以五毒諸膏散(方缺)

脾開竅於口,張口,脾氣絕也。太陽經行身之背,反折,陽氣脫也。手足兩爪後,當是兩手足爪後,人十二經脈,各相接於手足十指尖,此為井穴。《難經》云所出為井是也。灸之,以接陰陽之氣。

救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馬屎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糞)一升,溫酒灌口中,灸心下一寸,臍上三寸,臍下四寸,各一百狀,差。

四肢者,諸陽之本,四肢不收,陽脫也。二便者,足少陰所主,失便,陰脫也。牛馬糞皆能解毒,然馬稟乾健之氣而屬陽,牛稟坤順之氣而屬陰。兼取二糞,洗之灌之,欲以調和陰陽之義也。心下一寸,巨闕穴也,臍上三寸,建里穴也,臍下四寸,中極穴也,各灸之,以回陽氣。

救小兒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狗屎一丸,絞取汁以灌之。無濕者,水煮乾者取汁。

小兒吐利卒死,胃氣虛寒極矣,狗性熱,其屎出於胃中而亦熱,取汁灌之,以溫胃氣。

小兒疳蟲蝕齒方

雄黃 葶藶

上二味末之,取臘日豬脂熔,以槐枝綿裹頭四五枚,點藥烙之。

腎主骨,齒者骨之餘,然手足陽明經脈入上下齒中,小兒胃中有熱則成疳病,生蟲而齒斷蝕爛,雄黃辛以散之,葶藶苦以泄之,皆能殺蟲敗毒,豬脂取其潤澤,槐乃虛星之精,槐枝亦能殺蟲。

屍蹶,脈動而無氣,氣閉不通,故靜而死也。治方:

菖蒲屑內鼻兩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屑著舌下。

氣閉不通而死,氣逆也。菖蒲屑氣味辛溫,吹鼻孔以通肺竅。心藏神,開竅於舌,桂心入心經,著舌下以通心竅。(屍蹶解見上經首篇。)

又方

剃取左角發方寸,燒末,酒和,灌令入喉,立起。

屍蹶,氣血不通,陰陽俱絕。發者血之餘,氣味苦溫,能消瘀血,治關格不通,燒末酒和服,以利陰血也。左角屬陽,剃取左角發,以行陽氣也。《內經》云:邪客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皆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其狀若屍蹶。治法以竹管吹其兩耳,剃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仲景亦祖此意也。

救卒死,客忤死,還魂湯主之方

麻黃(三兩,去節)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炙)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分令咽之。通治諸感忤。

客忤者,外感邪氣與正氣相觸犯,如客之外至者然也。麻黃宣氣於外,杏仁利氣於內,甘草緩中補虛,則氣順而魂自還矣。和劑治暴嗽喘急,鼻塞痰壅者,行三拗湯(麻黃不去節,杏仁不去尖,甘草不炙),亦祖此方而制之者也。

又方

韭根(一把) 烏梅(二七個) 吳茱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櫛內中,令沸,櫛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渣,分飲之。

韭根辛以行陽,吳茱溫以祛陰,烏梅酸以斂液。又櫛以理髮,取疏通陽氣之義。病人櫛,則病人平日之氣血皆附於此,煮櫛浮者生,陽和於上,沉者死,陰絕於下也。以此預占休咎,誠驗。

救自縊死,旦至暮,雖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難也,恐此當言忿氣盛故也,然夏時夜短於晝,又熱,猶應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溫者,一日已上,猶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常弦急也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據胸上(陽受氣於胸中,)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四肢為諸陽之本),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並按其腹(陽明經下過腹)。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弗若勞之,須臾可少桂湯及粥清含之,令濡喉,漸漸能咽,及稍止,更令兩人以兩管吹其兩耳朵好,此法最善,無不活者。

縊死者,氣閉而絕也,故摩按屈伸之,以導引陽氣。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療之方。

屈草帶繞暍人臍,使三兩人溺其中,令溫。亦可用熱泥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車缸以著暍人,取令溺,須得流去,此謂道路窮,卒無湯,當令溺其中,欲使多人溺,取令溫若湯,便可與之,不可泥及車缸,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熱泥土,暖車缸亦可用也。

中暍得冷便死,不特冷熱格拒為患,且夏月伏陰在內故也。

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二石余,以埋人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灶灰得火土相生之氣,以埋人,則外溫衛氣,而內滲水濕,故能使水出七孔而活。

治馬墜及一切筋骨損方

大黃(一兩,切浸,湯成下) 緋帛(如手大,燒灰) 亂髮(如雞子大,燒灰用) 桃仁(四十九個,去皮尖,熬) 敗蒲(一握三寸) 甘草(如中指節,炙銼) 久用炊單布(一尺,燒灰)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成湯,納酒一大盞,次下大黃,去渣,分溫三服。先銼敗蒲席半領,煎湯浴,衣被蓋覆,斯須通利數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

凡墜損筋骨者,皆以瘀血為患,方內俱逐瘀行血之藥,服之以行血於內,先煎敗蒲席湯浴,以散血於外也。(《唐本》注云:敗蒲席,人臥之,以得人氣為佳,主破血,撲墜損瘀,在腹刺痛。)

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二十四

世人但知得食則生,弗得則死,而不知有宜食則生,不宜食則死者,人蓋未之察也。今以禽獸魚蟲考之,周制設官分職,有庖人、醢人、獸人,以供祭祀賓客燕饗之用,則食味不綦重乎?《禮》云:春宜羔豚膳膏薌,夏宜䱟鱐膳膏臊,秋宜犢麛膳膏腥,冬宜鮮羽膳膏羶,則四時各有其宜矣。《素問》云:東方食魚嗜咸,民皆黑色疏理;西方華食脂肥,病生於內,北方乳食,臟寒生滿病;南方嗜酸食胕(腐同),民病攣痹;中央食雜不勞,民病痿厥寒熱。則五方各有其弊矣。又況鮫魚之皮,還消鱠積;石首之鯗,能免熱中,此食之而利也。膏粱之變,足生大丁,甘脆肥濃,腐腸之藥,此食之而害也。故《易》理最為精微,而其顯然垂戒者,曰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蓋言語,口所出也,飲食,口所入也,一出一入之際,唯口是司,則口之於味,不可不謹也,明矣。

凡飲食滋味,以養於身,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閒調攝,疾疢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

肝病屬木,辛味屬金,金剋木也:心病屬火,鹹味屬水,水剋火也;脾病屬土,酸味屬木,木剋土也;肺病屬金,苦味屬火,火剋金也;腎病屬水,甘味屬土,土剋水也。故皆在所禁。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恐復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餘臟准此。(王,去聲。)

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指夏秋而言。蓋夏月木生火,是肝泄氣之時,秋月金剋木,是肝受制之時也。

凡肝臟,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甚。

獸臨殺時,驚氣入心,絕氣歸肝,故不可輕啖。自死者,必中毒也。

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對報矣。

人物雖殊,其貪生怖死之心一也,既食其肉,何忍復食其心,古仁人尚有不忍食菜心者,況有神識之動物乎。

凡肉及肝,落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

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之。

諸肉不幹,火炙而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汙者,不可食之。

五者皆怪誕不經,必有毒故也。

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之。

鳥獸不食,自應有毒。

肉中有如朱點者,不可食。

朱點,惡血所聚,此色惡不食也。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此以十二支所屬言,惡其同一生肖也。

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

冷熱相搏,心致腹痛吐利。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此臭惡不食也。

自死肉,口閉者,不可食之。

物中毒自死閉口,則毒不得出,故戒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首,音狩)。

面所向曰首。北,殺方也。如柏葉感兌金之氣,則生而西向,獸感殺厲之氣,則自死北向,及死不僵仆而伏地者,亦感瘟疫之氣使然,故食之殺人。

食生肉,飽飲乳,變成白蟲。

肉豈可生食,乳酪性多濕熱,邊鄙人常食之,以濕熱生蟲也。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

毒肉留於胃中,自宜下去為安。

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夏食之,發腎病。

米甕有濕熱鬱蒸之氣,脯藏其中,自能致毒,及經夏,則脯已腐敗矣。《難經》云:腎色黑,其臭腐。以腐氣入腎,故食之發腎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黃柏屑,搗服方寸匕。

瘟疫多濕熱之氣,六畜感之而自死,黃柏氣味苦寒,寒勝熱,苦燥濕,故解其毒。

治食鬱肉漏脯中毒方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

郁肉,密器蓋藏隔宿者。漏脯,茅屋漏下沾著者。犬屎溫中,燒之則從火化而可生胃土,人乳性味甘平,韭汁辛溫去穢,三物皆能解毒。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濃煮汁,飲數升即解。亦治貍肉漏脯等毒。

脯藏黍米中,其濕熱之氣,皆足鬱蒸致毒。大豆解毒,散五臟結積故也。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

毒氣暴發,唯甘味可以緩之,土性緩,書云土爰稼穡作甘,故可解毒。又萬物生於土,亦莫不復歸於土,得土氣則毒氣已悉化矣。三尺已上,穢土也,三尺已下,則得真土而純乎土性矣。故煮汁飲之,可以解毒。

治食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絞取汁,服數升愈。

毒物入胃,難以復出,豆豉味苦,蒸罯所成,其性上越能吐,得吐則毒已解矣。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

夜眼在馬兩前足膝上,馬有此能夜行,無此者,惡其形不全,故勿食之(夜眼一名附蟬屍)。

食駿馬肉,不飲酒則殺人。

駿馬肉壯健,難於消化,不飲酒,不足以運脾氣也。《食療》云:食馬肉,毒發心悶者,飲清酒則解,飲濁酒則加。按秦繆公亡馬,見有盜而食之者,公曰:此駁馬肉也,食之不飲酒者死,即飲之酒。後食馬者力解公之圍。此見《韓非子》。然彼云駁馬,非駿馬也。姑志之,以為同類之證。(馬之良者曰駿,毛色不純曰駁。)

馬肉不可熱食,傷人心。

心屬午,為少陰君火,馬為午獸,亦屬火,心惡熱,又熱食之,火氣太盛,故傷心。

馬鞍下肉,食之殺人。

馬鞍下肉,不透風氣,其汗流濕漬,皆能積腐成毒,故食之殺人。

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

《食療》云:食令人癲。

白馬青蹄者,不可食之。

《虎鈐經》曰:白馬青蹄,皆馬毛之利害者,騎之不利人,食之必取害也。

馬肉㹠肉共食,醉飽臥,大忌。

馬,火畜。㹠,水畜。水火剋制,物性相反,故戒共食,且醉飽臥,則脾氣又不運動,故忌。

驢馬肉合豬肉食之,成霍亂。

諸肉雜食,則難消化。《內經》云: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故成霍亂。

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漢武帝云:食馬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又漢史,文成食馬肝而死。蓋馬為火畜,肝屬木臟,木能生火,火氣盛則木氣泄,故馬有肝無膽,而木臟不足,其肝有毒也。(毛字誤。)

治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

馬食鼠屎則腹脹,是鼠能制馬也。蓋鼠屬子水,馬屬午火,子午相沖,水能剋火,物性相制然也,馬肝,一名懸熢。(兩頭尖者是雄鼠屎。)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梅師方,治馬肝殺人,取頭垢一分,熟水調下。此人垢當即頭垢也。《日華子》云:溫,治中盅毒及蕈毒,米飲或酒化下,並得以吐為佳。

治食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兩) 杏仁(三兩)

上二味,蒸一食頃,熟杵之服,日再服。

香豉乃黑豆所制,《日華子》云:黑豆調中下氣,治牛馬瘟毒。杏仁下氣,氣下則毒亦解矣。

又方

煮蘆根汁,飲之良。

《聖惠方》:蘆根,主解馬肉毒。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

牛疫死者,其濕熱之毒未散,故目或赤或黃也。

牛肉共豬肉食之,必作寸白蟲。

牛肉粗厲難化,豬肉肥濃生痰,積成濕熱,便能生蟲。

青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

犬肉大熱,與牛腸合食,則熱性但積腸中不散,故戒之。(青牛,水牛也。)

牛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蟲如馬尾,割去勿食,食之損人。

凡蟲類,俱感濕熱之氣而生,三月至五月,正濕熱交蒸之時,牛食青草,胃多濕熱,醞釀生蟲,上入肺竅也。

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內生蟲,

桑乃箕星之精,古人煉藥多用桑柴火。楮實子能健脾消水,則楮木亦可燒用。何以蒸炙牛羊豬肉,食之即生蟲乎?此必物性相反,有如此者。

啖蛇牛肉殺人,何以識之?啖蛇者,毛髮向後順者是也。

陳藏器云:黃牛獨肝者,有大毒,食之痢血至死。北人牛瘦,多以蛇從鼻中灌之,則為獨肝也。水牛則無之。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飲人乳汁一升,立愈。以泔水洗頭,飲一升愈。牛肚細切,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飲之,大汗出愈。

人乳汁甘平,能解獨肝牛肉毒。頭垢水能吐毒。牛肚,即牛胃也,人胃中受牛肉毒,即以牛胃汁暖飲之,取其同類相感之意,令汗大出愈,毒從毛竅中出也。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飲之,即愈。

甘草味甘解毒。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之。

羊食毒草,其肉雖溫補,亦能發病,故有宿熱者忌食。

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

魚鮓生則傷胃,乳酪濕熱滯脾,羊肉又味重發病之物,故共食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

其形不類也。

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

白羊黑頭,其頭異者,腦必有毒,以腦在頭內故也。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臟。

羊肝屬木生風,生椒辛熱助火,共食則風火相煽,故破五臟。

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

羊肝木藏也,性宜疏散,豬肉滯氣生痰,性與相反,故共食之心悶。

豬肉以生胡荽同食,爛人臍。

胡荽芳香通竅,然不可生食,豬肉滯氣生痰,二物性自相反,同食爛臍者,以胡荽入脾,脾經入腹故也。

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豬脂滑利,梅子酸澀,性與相反也。

豬肉和葵食之,少氣。

《本草》云:豬肉味苦,主閉血脈,弱筋骨,久食令人虛肥。葵葉為百菜主 其心傷人,《衍義》云:葵苗性滑利,不益人,故其食則少氣。

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發惡瘡。

鹿肉性熱,蒲白當是蒲筍,性與相反故也。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婦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

人目以陰為體,以陽為用。糜,陰獸也,梅、李子味酸苦,亦屬陰類。妊婦三物合食,則陰氣太盛而消沮閉藏者多。陽氣絕無而光明開發者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氣宜溫暖,陰勝則精寒。本經云:陰寒精自出。《本草》云:麋脂令陰痿,此傷精之驗也。

按麋蹄下有二竅,為夜目,《淮南子》云:孕婦見麋而四目。亦物性相感然也。

麋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食之,傷人。

此皆物性相反也。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終身不愈。

熊性猛悍,故食之發痼疾。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犬死必吐舌,若中毒自死者,舌不出,則毒亦不散,故忌。

食狗鼠余,令人發瘻瘡。

狗鼠所食余物,其涎有毒,瘻瘡生兩頸旁,《內經》云:陷脈為瘻,留連肉腠。又古有鼠瘻、蟻瘻之名。言其腐爛處孔竅甚多,若鼠蟻所穿之穴也。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堅或腹脹,口乾大渴,心急發熱妄語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沸湯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驗。

杏仁利氣,氣利則毒解,且犬肉畏杏仁故也。

婦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鱉、雞、鴨,令子無聲音。

按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食鱉肉,令子短項,無聲音;食犬肉,亦令子無聲音;若羊、雞、鴨,妊娠頗常食之,子亦無恙,或不必過拘也。

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之,令人面發黃。

兔、卯獸也,雞,酉禽也,白雞又純乎金色,此卯酉相沖,故合食則動脾氣而發黃。

兔肉著乾薑食之,成霍亂。

兔肉酸寒,乾薑辛熱,寒熱相搏,性既不調,酸收辛散,味又相反,故合食成霍亂。

凡烏自死,口不開,翅下合者,不可食之。

鳥死必開口斂翅,此有毒,故口閉翅張。

諸禽肉,肝青者,食之殺人。

有毒故肝青也。

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其形怪者,有毒。(距,雞腳爪也。)

烏雞白頭者,不可食之。

其色異者,有毒。

雞不可合葫蒜食之,滯氣。

雞及葫蒜,皆能生濕戀痰,合食滯氣,風痰壅也。

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

山雞,即鸐雞也,似雉,尾長三四尺,自受其尾,不入叢林,雨雪則岩伏木棲不敢下食,往往餓死。雉居原野,鸐居山岩,故名山雞,性食蟲蟻,而肉有毒,與鳥獸肉相反,故戒合食。

雉肉久食令人瘦。

雞屬木,雉屬火,故雞炙則冠變,雉炙則冠紅,明其性屬火也,火氣消鑠萬物,故久食令人瘦。又其肉味酸,酸則性主收斂,故亦令人瘦,且春夏不可食,為其食蟲蟻,及與蛇交變化,有毒也。

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皆物性相反故也。

婦人妊娠食雀肉,飲酒,令子淫亂無恥。

《周書》云:季秋雀入大水為蛤,雀不入水,國多淫泆。以雀性最淫,物理相感如此。酒又助人淫興,故妊娠忌之。

燕肉勿食,入水為蛟龍所啖。

燕名遊波,能召龍祈雨,雷公云:海竭江枯,投遊波而立泛,以蛟龍嗜燕故也。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鹽汁,服之解。

箭藥有射岡毒,射岡即烏頭熬成者,大豆汁能解烏頭毒,鹽味鹹走血則毒亦解。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以上俱形怪,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

六甲日,皆有神主之,甲子神名孔琳,甲戍神名丘梁,甲申神名凌成,甲午神名費陽,甲辰神名王屋,甲寅神名許成。勿食鱗甲之屬,避其形與名之近似也。

魚不可合雞肉食之。

《內經》云:魚者使人熱中。蓋魚在水中,無一息之停,是雖水畜而性反屬火,雞屬巽木而每能生風,合食則風火相熾,故戒之。

魚不得合鸕鷀肉食之。

鸕鷀能入水取魚,凡魚骨梗者,密念鸕鷀不已,即下。以二物相制而相犯也。故戒合食。(鸕鷀俗名摸魚公。)

鯉魚鮓不得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豬肝食)。

鯷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

青魚鮓不可合胡荽及生葵並麥醬食之。

鰌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以上七節,皆物性相反故也。

鱉目凹陷者,及靨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靨下,當是腹下。)

鱉無耳,以目為聽,純雌無雄,與蛇及黿為匹。目凹陷,及腹下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或蛇所化也。性與雞鴨於相反。(在山上者,有毒殺人。)

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

合食則腹生鱉瘕。

鰕無須及腹中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形色俱異,必有毒也。

食膾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膾系生魚,乳酪性多濕熱,故合飲食,則生蟲瘕。

膾,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治之方。

橘皮(一兩) 大黃(二兩) 樸消(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大黃苦以泄滯,樸消咸以軟堅,橘皮解魚毒也。

食膾多不消,結為癥病,治之方。

馬鞭草一味,搗汁飲之。或以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馬鞭草苦寒,主癥癖血瘕,破血殺蟲。姜通神明,去穢惡,故其葉亦解毒。

食魚後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濃煎汁,服之即解。

橘皮辛散而利氣,故能解毒。

食鯸鮧魚中毒方

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按鯸鮧,河豚魚也,狀如蝌抖。凡魚類目皆不瞑,而河豚目能開閉,觸物即怒,腹脹浮於水上,為鴉鴿所食。率以三頭相從為一部,其腹腴,呼為西施乳,腹無膽,頭無顋,身無鱗,其肝毒殺人。吳人言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腹脹(水浸其子,一夜大如芡實),眼令目花,故有油麻子脹眼睛花之語。煮忌煤治落釜中。蘆根能解鯸鮧毒。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形異,故有毒。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煮汁,飲之三升。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冬瓜汁,飲二升,食冬瓜亦可。

紫蘇、冬瓜俱解魚蟹毒。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蟹有毒,見霧則死,經霜降肅殺之氣,其毒始解。陶隱居曰:未被霜者,食水莨菪,故有毒。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恐食中有蜘蛛絲網糞溺故也。

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瘻。

蟲類皆穢汙有毒,食之致瘻者,瘻生兩頸旁,正當陽明胃經人迎動脈處,以食入於胃故也,(解義又見本篇前節。)

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內經》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果實菜谷,皆地產也。又《經》云:五穀為養(稻黍稷麥菽),五果為助(李杏桃棗慄)。五菜為充(韭薤葵蔥藿)。是以草實曰蓏(音裸)。木實曰果(又無核曰蓏。有核曰果)。《禮》云:棗曰新之,慄曰撰之(撰音選),桃曰膽之(謂去其毛也),柤梨曰攢之(柤音查,攢曰瓚),則治果實有法矣。烹葵斷壺(瓠也),紀平豳風,芥醬芼羹,以養父母,則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音杜),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麥,則配五各有方矣。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合食者。《經》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人安可不知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蟲。

陽明胃經主肌肉,而稟濕熱之性,果子性多濕熱而有毒,生食之入胃,則肌肉生瘡也。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蟲蟻有毒故也。

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蟲鼠所齧之餘,則有損處,亦有毒傷人。

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病。

桃子性熱,故多食生熱,其味酸,酸主收斂,入水浴則濕與熱並,不得宣散,故外為寒熱,內成淋瀝。

杏酪不熟,殺人。

杏酸熱有小毒,杏酪不熟,釀之不得法也。

梅多食壞人齒。

《衍義》云:食梅則津液泄,水生木也(《經》云味過於酸,肝氣以津)。津液泄,故傷齒,以腎主液而合骨,齒者骨之餘也(食梅齒齼,以胡桃嚼之。

李時珍曰:梅花開於冬而實熟於夏,得木之全氣,故味酸,所謂木曲直作酸也。肝為乙木,膽為甲木,人舌下有四竅,其兩竅通膽液,食梅則津生者,類相感應也。

李不可多食,令人臚脹。

李味酸澀,能使脾氣不運而中焦壅滯,故多食則臚脹。臚,腹也。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百脈宜宣通,不宜壅滯,林檎味酸澀,多食則百脈滯而不行,故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尚書》注:小曰橘,大曰柚。郭璞云:柚似橙而大於橘。蓋脾主味,開竅於口,橘柚味酸泄液,故令口爽然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

金瘡、產婦,氣血皆宜溫和,梨性寒中,自宜戒食。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肝合筋,腎合骨。櫻桃、杏,皆味酸,《內經》云:酸傷筋而亦傷骨者,子能令母虛(水生木,肝是腎之子)。且肝腎同歸一治也。

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肺主氣,氣宜利而不宜澀,石榴味酸澀滯氣,故損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衍義》云:胡桃性熱發風,風熱在胃,痰飲自生。

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棗性熱,故令熱渴,味甘,故令氣脹(《經》云甘者令人中滿),滯氣,故令寒熱。又脾主肌肉,肌肉羸瘦者,彌不可食,《內經》所謂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是也。

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燒過)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漏脯等毒。

以豬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馬肝毒者,以豬水畜,馬火畜,水可剋火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義。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色赤者,不可食。

菌,蕈也。形色皆異者,必有毒也。(木耳,菌,皆覆卷。)

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治之方。

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一二升。大豆濃煮汁,飲之。服諸吐利藥,並解。

悶亂欲死,毒氣在胃也,人糞、土漿、大豆俱解其毒,服吐利藥並解,使毒氣上下分消也。

食楓樹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心主笑,笑不止,毒氣入心也。

誤食野芋,煩亂欲死,治之以前方。

煩出於肺,煩亂欲死,毒氣入肺也。(山東名野芋根為魁芋,種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殺人。)

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病欲絕,或吐下白沫,身體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煮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飲地漿。或濃煮豉汁飲之,並解。

蜀椒氣味辛熱有毒,閉口者,其毒更包藏不散。桂與蒜皆大辛大熱之物,能通血脈,辟邪去穢,以熱攻熱,從治之義也。冷水以清涼解之。地漿得土氣,以萬物本乎土,亦莫不復歸於土,見大則毒已化矣。飲鼓汁以吐會其毒。

正月勿食蔥,令人面生遊風。

蔥味辛散,入陽明經,陽明循頭面,正月陽氣未舒,食蔥過於發散,故面生遊風。

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文選云:習蓼蟲之忘辛,是物莫辛於蓼也。二月卯木主令,水能生木,正腎水泄氣之時,以腎主閉藏,蓼味辛散,故傷腎也。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蒜性辛熱,辛走氣,熱傷氣,三月陽氣已盛,又食此辛熱之物以助之,則陽過盛而傷陰,《經》云:腎藏精與志。傷志性,即傷腎之義。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四月陽氣盛極,八月陰氣將斂,胡荽辛溫開竅,四月則助陽氣,八月則散陰氣,非其宜也。然夏屬心火,心藏神,秋屬肺金,肺藏魄,食之但言傷神者,以心為君主之官也。(張騫使西域,始得種歸,故名胡荽,今俗名元荽是也。荽音綏。)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內經》云:陽明者午也。五月盛陽之陰也,陽盛而陰氣加之也。韭氣味辛溫,五月食之,但益已盛之陽,不為微陰之助,使陰陽榮衛之氣過於辛散,故乏氣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發百病。

五月五日天中節,乃純陽之日也,生菜冷利,不益腸胃反泄陽氣,故食之發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六月暑氣盛張,七月微陰將斂,吳茱萸辛熱走氣,助暑傷陰,以心藏神,肺主氣,食之使心火太張,肺金不斂,故傷神氣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傷人神。

八九月神氣收斂之時,姜味過於辛散,故食之傷神。

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人脈。

十月陽氣盡斂,氣主閉藏,椒乃玉衡星精,味辛散而氣熱,心惡熱,故食之損心,並傷脈者,心合脈也。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心瘧,心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十月純陰無陽,故為陽月。嚴霜肅殺之氣,生菜被之而寒滑更甚,故食之致此等疾。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十一、二月,凝寒閉藏之候,薤氣味辛散,大走肺氣,故食之多涕唾也。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百病,非但食中,藥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脾屬土,土寄旺於四時之季月,生葵滑利傷脾,故食之飲食不化而發病。

時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

脾主四肢,生菜滑利傷脾,故手足腫也。病愈為差(音釵,去聲)。

夜食生菜,不利人。

生菜傷脾,夜臥脾氣不運故也。

蔥韭初生芽者,食之傷人心氣。

蔥韭初生芽,則純陽鬱勃之氣尚未透發,故食傷心氣。

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白酒多濕,生韭性熱,濕熱相合,自令病增。

生蔥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甚。

棗合生蔥食之,令人病。

食糖蜜後,四日內食生蔥韭,令人心痛。

蔥韭棗蜜,皆性相反者,獨顆蒜有毒。

生蔥和雄雞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流血。

此皆生風發火之物,合食則血氣更淖溢不和,故七竅流血。

夜食諸薑蔥蒜等,傷人心。

諸薑蔥蒜,皆氣味辛散之物,夜氣收斂,不宜辛散。食之傷心者,以神氣不藏也。

芫菁根,多食令人氣脹。

《衍義》云:芫菁,即蔓菁也。根過食,動氣。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牛肉粗厲,難以克化,薤韭氣味臭烈,皆脾家所不喜者,故合食則積而成瘕。

蓴多食,動痔病。

蓴性滑而有毒,動痔病者,毒氣注下也。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內痔。

一苦一甘,性味相反,《經》云:腸澼為痔。內痔,則外無瘡而內瀉血者是也。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䘌蟲。

白苣苦寒,乳酪甘熱,氣味乖反,故合食生蟲。

黃瓜食之發熱病。

月令仲夏王瓜生,今俗稱黃瓜,以色名也,有毒。

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

葵心有毒,黃背赤莖者,葉色反常,故亦有毒。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志。

胡荽辛溫開竅,入心脾二經,心藏神,脾主思,藏意與智,久食過於辛散,故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

胡荽辛溫耗氣,黃花菜苦寒傷胃,皆病人所忌者。

芋不可多食,動氣。

芋性滯而發病,多食則胸腹脹悶,故動氣。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余指,手多生一指也,姜形象指,物類相感而然。

蓼多食,發心病。蓼和生魚食之,令人奪氣,陰核疼痛。

蓼味辛溫有毒,生魚(鮓屬)令人熱中。《內經》云心惡熱,故多食發心病。熱傷氣,故合食則奪氣也,陰核痛亦濕熱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

二物亦性相反者。

小蒜多食,傷人力。

辛熱耗氣故也。

食躁或躁方(上躁字誤)

豉,濃煮汁飲之。

豉苦而能吐,毒隨吐解也。

鉤吻與芹菜相似,食之殺人,解之方。

薺苨(八兩)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二服。

黃帝問天老曰:天地所生,有食之死者乎?天老曰:太陰之精,名曰鉤吻,入口則死(葛洪方云,鉤吻生處無他草,莖上有毛)。薺苨根莖似人參,而味小異,味甘寒,主解百藥毒,以其與毒藥共處,而毒自然敗,不止入方家用也。

菜中有水莨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之,令人狂亂,狀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甘以緩之,故能解毒。

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背腹滿,痛不可忍,名蛟龍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升)

上一味,日兩度服之,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龍性淫而能變化,交不擇類,故有帶精入芹菜中之時。硬糖味甘,甘能解毒故也。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穰,煮汁數服之,解。

按風俗通云,燒穰可以殺瓠,又云,種瓜之家不燒漆,種瓠之家不燒穰,物性相畏也。故黍穰能解瓠毒(苦瓠,匏也。黍,糯米也。穰,黍草也)。

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

寒熱者,傷寒病也,扁豆實脾而性稍滯,故勿食。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小豆利小便,滲津液,故久食則肌膚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豬肉。

《食療》云:此二物小兒不得合食,必壅氣致死。十歲已上者不忌。

大麥,久食令人作㿍。

《字彙》云:㿍、疥同。蓋麥入心,久食則心氣盛而內熱《經》云,諸痛癢瘡,皆屬心火,故作㿍。

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黍米多熱,令人心煩,飴蜜味甘,令人中滿,故戒同食。葵葉為百葉主,其心傷人,《食療》云:黍米合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荍麥面,多食之令人發落。

《詩經·陳風篇》云:視爾如荍(音翹),注:荍,芘苤也,又名荊葵。《爾雅》云:一名錦葵。春時開花,葉未生,花似五銖錢,粉紅有紫紋。據此二說觀之,則荍乃草花之類,非麥也,安得有面?今以臆斷之,荍與蕎同音,古字通用,即蕎麥麵也。《本草》云:蕎麥久食動熱風,脫人鬚眉。今云多食發落,即脫鬚眉之意也。蓋發者血之餘,動風則血燥發枯而落。《經》云風傷皮毛,是毛髮原同一類,故令發落。以此知荍即,蕎也。然亦未敢自信,姑存疑以質當世。

鹽多食傷人肺。

味過於咸,則發哮喘痰嗽,皆肺病也。

食冷物冰人齒。

手足陽明經脈入上下齒中,其性喜溫惡寒,故忌食冷物。

食熱物,勿飲冷水。

寒熱相激,脾胃乃傷。

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蒼耳葉味苦有毒,復飲酒以行其毒,非所宜也。苦入心,故作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著身及使扇,即成病。

夏月醉汗,腠理已開,又浴水使扇,是風濕相搏成病,本經云,汗出浴水則為黃汗。《內經》云,飲酒中風,謂之漏風。可不謹哉。

飲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腸結。

醉後血氣淖溢,復以火迫之,火燥血枯,腸結必矣。

醉後勿飽食,發寒熱。

因醉飽而發寒熱,胃氣大傷,筋脈橫解也。

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穰中,則發黃。

黃者,濕熱交蒸所致,飲酒食肉,則濕熱聚於中,臥秫稻穰中,則濕熱困於外,故發黃。

食飴多飲酒,大忌。

劉熙曰:餹之稠者曰餳,強硬如錫也,清者曰飴,形怡怡然也。飴味甘,《經》云酒客不喜甘故也,故酒與飴相忌。

凡酒及水,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此災異也,故戒勿飲。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酪多濕熱,醋復酸斂,故血積成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注。

蒼耳能搜風逐濕,而其味苦,若生食之,則苦味走骨,風燥血枯,反致筋骨掣痛而成走注,以白米粥味甘,甘與苦性相反也。

食甜粥己,食鹽即吐。

甘味滿於中,鹹味湧於上,自應即吐。

犀角筋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抱朴子》云:犀食百草之毒及眾木之棘,故知飲食之毒其角解毒,以之為筋,攪飲食,沫出,及以飲食澆地墳起者,皆有毒也(墳起,高起也)。

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苦參(三兩) 苦酒(一升半)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苦參味苦,苦酒味酸。《內經》云酸苦湧泄為陰。湧,吐也,吐去其毒,煩滿自消矣。

又方

犀角湯,亦佳。

李時珍曰:犀角入胃經。胃為水穀之海,飲食藥物,胃先受之,故解一切諸毒。

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治之方。

鹽(一升)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令鹽消,分三服,當吐出食,便差。

鹹味軟堅,又能湧泄,今人常用鹽湯探吐,即祖此法。

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生礬酸澀不堪,故破人心肝,然礬得水則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商陸,以水服殺人。

商陸有毒,能行水而性又惡水故也。

葶藶子傳頭瘡,藥氣入腦,殺人。

頭為諸陽之會,腦為髓海,先天性命根也。葶藶子味苦大寒,雖能敷瘡殺蟲,然藥氣入腦則瘡毒亦內攻入腦矣,故殺人。

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著耳邊,水銀則吐。

《唐本》注云:水銀入肉,使百脈攣縮,入耳,能令食腦至盡,故死人。然其為物,自是金銀之類,金銀著耳邊則吐者,此物性感召之理,猶磁石之引針也。

苦楝無子者,殺人。

《唐本》注云:楝有雌雄兩種,雌者根白有子,可服,雄者根赤無子,有毒,服之吐不止,有至死者。

凡諸毒,多是假毒,以投無知時,宜煮薺苨、甘草汁飲之,通除諸毒藥。

無知,謂不知其毒而誤食之也。假,借也。(薺苨、甘草除毒,解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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