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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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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書已四刻,前序言之詳矣,茲何為而復刻也?以近更有所得不敢秘也。二十一年夏,四刻初成,秋渡瓊候委,得悉是春海口以疫斃者數千,族人和隆號電催此方過海曾著效驗,而瓊醫未之信也。予慮其復而及他處,遂出四刻分贈同鄉各位,皆以較前更詳。公捐洋銀三十六員囑代辨分贈,予遂伏信高郡聯經堂印六百本,並撮其要。付省經韻樓刻印一千本,旋以聽鼓多暇,復購書數種以考其詳,更加添注。冬至後瓊州府城疫作,先將所存分派瓊醫,或從而笑之,甚從而訾之。予知其誤於李時珍紅花過服之說,並誤於景嵩崖桃仁紅花不可過用三錢之說也。二十二年春疫大作,群醫各出手眼,百無一效,以至死人無數。及二月底,始有信避之法者,遷居海口,延予調治,並參新法,連救重危證數人,求醫者踵相接也。每視病開方,即贈書一本,並囑照醫,而十愈八九,一時並救數十人。群疑始息,遂信是方,幸海口為證無多,不致大害,因補前刻所未及而求其詳,爰為之序。

光緒二十二年五月署理儋州學正石邑羅汝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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