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督教的开始
耶稣的时代背景
有关基督教的本质及其教势的发展,我已写了一书,叫作《基督教之研究》,读者不妨参阅。现在本书中写到基督教时,又不得不再从另一个角度把它的过程介绍出来。如此,则虽将我写的两书并读,也不致有重复的感觉了。
基督教始于耶稣的开创。耶稣生于巴勒斯坦的犹太(judaea),位于地中海东岸的山岳地带,本为希伯来人的发祥地。这是犹太教的故乡,耶稣就在犹太教的宗教生活及宗教教育中长大成人。据传说:耶稣的父亲约瑟虽是个木匠,却是大卫王的后裔。因此,在血统上说,耶稣是大卫王的后代。奇怪的是圣经《新约》的作者们为了附和《旧约.以赛亚书》第七章第十四节的预言:「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来救济犹太人,所以福音书中又把耶稣的母亲玛利亚,说成是个未出嫁即怀孕的童女。不过耶稣是出生于父母经过伯利恒城(bethlehem)旅次之中的一个 马房里,以后则将大部分的时间消磨在拿撒勒(nazareth)及加利利(galilee)的两城之间。
耶稣出身的那个犹太民族,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说过,乃是一个自尊自大、顽强保守而又值得同情的民族。他们在王国时代之后,先知们虽然自信犹太人的上帝必将拯救他们,他们的实际状况却是江河日下。原因是犹太国为一走廊地带,其西为地中海,东为阿拉伯沙漠,北通叙利亚、亚述、巴比仑,南至埃及。所以当埃及与北方的任何民族发生战争,犹太是必经的通道。当北方各族要对付埃及时,也必先取得犹太。因此,犹太这块地方曾为埃及人、亚述人、巴比仑人、波斯人、马其顿人、希腊人与罗马人轮番征服。
耶稣出生的时代,犹太国虽有一个自治的政府,允许有他们自己的国王,也有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机构;但其实际的统治权,却操之于罗马政府派去的总督之手,犹太乃是罗马的一个行省而已。于是他们日夜祈祷,祈祷预言中的属于自己的领袖(弥赛亚messiah 救世主),来将他们从外邦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故当西元第二十七年,施洗约翰(john the baptist)在约旦河下游之犹太出现传道之时,就有人以为他是弥赛亚,但为他本人坚决否定。不久,约翰遇难,受他施洗的耶稣,即趁势而起,原先是约翰的徒众,多半也成了耶稣的拥护者。
耶稣约生于西元前五年或六年,有关他的事迹,记载相当缺乏,最好的资料是福音书,也仅记述一些神话传说。我们仅能知道,当他十二岁那年,曾随父母往耶路撒冷的神殿,并与拉比(夫子们)问答宗教的问题。他的父亲约瑟,即死于耶稣十二岁之后。他的母亲玛利亚,则是一个多产的妇人,在生了耶稣之后,又生了四个弟弟和几个妹妹。当他的父亲死后,有人说他一直是做着他父亲的木工行业,直到三十岁时才开始传道,往来于加利利、犹太及其附近的地区。
犹太人的性格,几乎是一般地倔强和自信。上章说到此时的犹太教有三派,而以法利赛派的实力最大也最保守,耶稣看不惯法利赛人的形式主义及伪善的作风,所以毫不容情地攻击他们。犹太人本来希望耶稣是他们期待中的民族救主,耶稣却宣说他的国不在地上而在天上。因此恼怒了保守的犹太人,故在传道三年之后,即以违反犹太教的罪名被捕。当犹太人把他交给罗马总督彼拉多(pilate)的时候,又被诬控为蔑视罗马并企图自立为犹太人的王。终于,在犹太人的殷切要求之下,彼拉多遂于西元二十九或三十年,把耶稣判处死刑。那是犹太圣历正月十四日的「逾越节」(passover 此为犹太人纪念其祖先出埃及的节期)是星期五,在一座可以俯瞰耶路撒冷城的小山上(髑髅地),与两个强盗,同时被钉死于十字架上。
耶稣的复活
根据《新约》的记载,当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死去之后,他的门徒也因此失了希望,四处星散,甚至有人对耶稣失去了信仰。但是,奇迹出现了,被钉十字架以后的第三天,那个星期日,耶稣复活了。此后达四十天之久,经常与他的门徒集在一块,最后带着他的肉身升向天国。由于耶稣的复活,门徒又再度燃起了对他的狂热的信心。
耶稣是否复活了?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
(一)耶稣死后,门徒们并未立即展开继续其遗志而来传道的工作。门徒传道是在耶稣死后四、五年(西元三十四年)才开始的。不过,在妇女信徒以及少数门徒,由于对耶稣的人格怀念不已,在神思恍惚之间,幻觉耶稣的重现,这是很可能的。
(二)另有人主张,耶稣被钉十字架,并未真的钉死,这在回教徒是尤其深信的。例如去(一九六七)年去世的时子周先生说:「请容我先根据《古兰经》说明,然后再引据《新约》来说明。《古兰经》第四章一百五十七节说:『他们说:我们已杀马尔焉(即玛利亚)之子埋希哈尔撒(即耶稣),安拉(上帝)的使者,他们原未杀死他,亦未使他在十字架上死去,只是他们看着是如此。那些因此争议的人,不过是怀疑而已,他们对此不知真情,不过是依循揣测,他们实在未曾 杀死他』。……现在再由《新约》的四福音里,看到耶稣未死在十字架上:1.由午正到申初,时间太短,不致气绝(〈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四十五、四十九节,〈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十四节);2.左右两犯同时被挂均未死,因此可以断定耶稣亦未死;3.该两犯腿被打折方死去,唯耶稣未被打(〈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三十二、三十三节);4.耶稣之肋被兵用枪刺之,血即流出,更足以证明耶稣未死,死即不能出血;5.彼拉多系监视行刑的人,亦诧异耶稣死得太快,因时间太短(〈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四节);6. 其他两犯死后,以土埋之,不能复活,唯耶稣系由其门徒名约瑟者领去,置于山洞(〈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四十九节);7.第三日墓门之石已移动,尸体已失(〈马可福音〉第十九章第四节);8.后来其母见之不相识,竟认为是园丁,其必改装易服毫无疑义(〈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十五节);9.若是肉体升天,便不需要这样的改装;10.门徒验耶稣的手,探耶稣的肋,确定为耶稣的肉体(〈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二十五、二十八节);11.耶稣觉饿索食,如系灵魂,当不需要食物(〈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九、四十三节);12.耶稣约其门徒到加利利密会,如系升天,毋庸秘密,且不必须到加利利始能升天,或系潜往他地布道亦未可知(〈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节)」。以上这段论列,引自时氏的《伊斯兰教 义续五十讲》第三十八讲。
(三)耶稣很可能在被钉十字架后佯装死亡,此后即潜往外地布道。并很可能到了印度,最后也就死于印度,因在印度有耶稣的坟墓,在英国人沙姆所着的《耶稣殁于何处》一书中,对此提出好多考证;尼赫鲁的《世界历史一瞬》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总之,耶稣的复活及其肉体升天的传说确是宗教信仰的产物,而不是历史上的事实。
耶稣的人格及其教训
不论如何,耶稣之成为基督教的创始祖,确有他异乎常人的感召力。当他快要被难之前,虽然充满着狂热的魔性而与人性脱节,但在传道的初期,实是一位可敬可爱的宗教师。他欢喜花,欢喜儿童,酷爱人们的友情,看到贫穷痛苦的人,每每激发极深的同情心,他对流浪者关心,对下贱者体恤,对有恶疾者亲近,这些无人照拂的人,均能从耶稣之处,获得安慰、鼓励和救助。尤其他那强烈的宗教信念和宗教人格,往往能够使人产生神秘的感应。例如一些神智不清的人以及由于神经系统失常的患者,一见到耶稣,就能完成精神治疗的效应。
但到传道的后期,由于有人认为他是基督(christ),他也自信真的是上帝的 独生子。这个观念一产生,耶稣的人性的可爱处,就立即下降,他就变得冷酷而严肃,认为他是天上的,人间的一切,都不是他所喜欢的。特别是在受到旧环境的反对和压迫之后,耶稣的激愤之情,便将他自己先前所建立的人格烧毁。正如《华严经》所说:「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所幸的,耶稣的受难竟来得如此的快速,致使门徒们对他初期的人格感到无限的怀念,又对他后期的人格感到不可捉摸的敬畏。这两种情愫的相加,即汇为一股促使基督教成长和发展的雄大力量。假如耶稣终身不被难,或者再迟三十年被难的话,照他的性格的发展,很可能被人目为狂人而不予重视了。当然,像他那样的作风,处身于那样的社会,遭受迫害是不能免的。
初期的耶稣,的确可爱,作为人间和乐的准则来说,耶稣有好多的教训是值得赞叹的。他因出身寒微,所以特别感到下层社会的疾苦,特别厌恶上层社会的虚情假意和装腔作势。故他特别鼓励人们的公正、仁爱、守本分。他以为人们除了敬爱上帝以外,最大的责任是爱人如己。并在他的金律(golden rule)中说:「施之于人的事,必须是你欢喜人们施之于你的。」在耶稣看来,上帝是人类的父,人类是天使的堕落,天使是上帝的儿子,所以人类都是上帝的子女,并且也包括他耶稣在内。他曾用「我们的父」来向上帝祈祷。父亲爱子女是天性,上帝 爱世人,当然也是真理了。像这样的教训,实在很好。
可是,当耶稣以弥赛亚与基督自居之后,问题就不同了。他要门徒厌弃人间的一切而去追随他,并且背起各自的十字架(殉道)。他厌恶富贵的人,认为富人升天要比骆驼穿过针孔还要困难。他的天国的人民,乃是儿童和穷人。他自己是神的独生子,不,他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他之降世,即是表示上帝的恩典,由他代替人类赎罪,人类才有得救的可能。可是人类的得救与否?仍得看你是否相信耶稣即是基督。又由于上帝对人类有绝对的取舍生杀的权威,故在他的信徒之中,究竟谁能被宠得救升天,尚须取决于上帝的权威。如果不被选中,虽做了他的信徒,还是不能得救。
因此,问题越来越多,此后的基督的各派各期的神学,便是为了这许多问题的要求解答而产生。
第二节 基督教的圣典及其教会
《旧约, 》与《新约》现在谈起基督教的圣典,就是指的《旧约》(old testament)及《新约》(new testament)。《旧约》是犹太教的遗产,却是由基督教所编成。犹太教虽重视基督教所编集的《旧约》,他们却并不即以基督教编集的 《旧约》作为其圣书的命名。犹太教的圣书叫作《托拉》(torah 卷帙之意)。关于《旧约》,已在上章说过。但是,《旧约》既为犹太教的遗产,何以又成为基督教的《圣经》?因为耶稣本人是出身于犹太教的信仰,耶稣本人并不反对犹太教,这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及十八节中已经说得非常的明白:「莫揣想我来毁坏律法和先知,我来非为毁坏,特来成全。」所以,凡是《旧约》中有关宗教来源及宗教信条的部分,耶稣也都随时加以运用而重现于福音书中。例如一神的信仰、摩西十诫的遵守,以及诸先知们的律法,耶稣几乎都想接受。所以,如果没有《旧约》作为立脚的基础,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空中的楼阁,无所依傍。
可知,耶稣并不反对犹太教,如果不是保罗(paul)在后来加入了基督教,基督教也仅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而已。耶稣及其当时的多数门徒,并未脱离犹太教的气质。耶稣反对的是保守顽固而不切实际的犹太教徒。例如举出法利赛人的七祸,是对教派的作风的指控,而非对犹太教根本教义的责难。
耶稣以上帝视作人类的父,在观念上,的确把上帝在《旧约》中的性质做了一番改良。《旧约》中的上帝是威严性的,耶稣希望的上帝是慈爱性的。不过,称上帝为父,在《旧约》中早已有了先例;当耶稣本身以上帝的化身自居之后,上帝的性格却又恢复了《旧约》中的原形。
再说到《新约》的成分,它共计二十七篇,记载耶稣生平言行的有四种福音,记载使徒行谊的有一篇〈使徒行传〉。此外所收的书翰,大多出于保罗的手笔,以及使徒雅各、彼得、约翰、犹大的书翰。如果以各篇成立的年代来说,乃是保罗写的各篇出现最早。保罗大约在西元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间,完成了这些属于基督教最早的文献。四福音可能是西元第二世纪及第三世纪之间的产品,虽然四福音中确实记有耶稣当时的若干资料,但从基督教的重量来看,与其说四福音是根本圣书,倒不如说使徒尤其是保罗的书信才是基督教义的源头。因为耶稣在世时,并未留下片纸只字。耶稣本人也不是一个思想家,他的言谈完全是出于直觉的所谓「启示」,毫无思辨的体系可循。故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好多耶稣言论的自相矛盾之处。例如他以上帝自居,但到十字架上受刑时,又喊出:「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马可福音〉第十五章第三十四节)可能是因为他在痛苦非常之际,又遭受到好多人对他辱骂,在激愤之余,竟忘了他先前的身分,而把上帝与他分了家。
初期的基督徒
基督教(christian)这个名称,最早是在西元第四十二年,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喀城(antioch)首先使用。安提阿喀城的人本是用此名称来讥讽耶稣教徒的,正像后来的清教徒(puritan)的名称,乃是英国国教会的人给予另 一批新教人士的讥笑一样。
在耶稣时代,虽然感化了好多妇女、小孩、病患者、贫苦者,以及渔夫小民等等,但是真正被耶稣特别选上的门徒(disciples),只有十二人:那就是西门彼得(simon peter)、安得烈(andrew)、西庇太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zebedee)、约翰(john)、腓力(philip)、巴多罗买(bartholomew)、多马(thomas)、税吏马太(matthew, the taxgatherer)、亚勒腓的儿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alphaeus)、达太(thaddaeus)、奋锐党的西门(simon the zealot)、以色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在这十二位门徒之中的犹大,后来竟以三十块钱,把他们的老师耶稣出卖给了犹太人的祭司长,耶稣因而被捕遇难。后来犹大也自己把自己吊死。门徒们在耶稣死后,便另举马泰亚斯(matthias)补足了十二门徒之数。
耶稣选择门徒的尺度很紧,现举他对门徒选拔的几项要求如下:
(一)耶稣说:「若有人来就我,而不应该恨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和自己的生命,那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
(二)耶稣说:「凡不背负自己的十字架而来随从我后的人,就不能做我的一 个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又说:「若人愿跟随我,他当舍己,日进一日,背负其十字架以跟随我。」(〈路加福音〉第九章第二十三节)
(三)耶稣对一个要求先回去埋葬了父亲,再来跟随他的人说:「任凭死人去埋葬他们自己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节)
(四)有人对耶稣说:「主!我必跟随你,唯让我先辞别我的家人。」耶稣却说:「凡手扶着犁而又观其后者,不配进上帝的国。」(〈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一至六十二节)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门徒是多么的不容易,必须抛下了世俗、家庭、个人的一切,才可作为耶稣的门徒。
十二个门徒,在耶稣被难之后,大都负起了宣扬福音的责任,那就改称为使徒(apostles)。天主教译为宗徒,成为初期基督教会的柱石。
使徒保罗的传教
使徒们虽是耶稣的信徒,但他们开始传教时,仍不出犹太人的范围。犹太人虽有少数因此而皈信了基督教,绝对的多数仍是仇视基督教。使徒们既在犹太国内到处碰壁,就向罗马政权境内的外邦发展。他们最初的对象,还是向侨居在外邦的犹太人宣传。可是犹太人的性格是倔强到底的,虽在外邦地区做侨民,他们同样地反对基督教。
使徒们对犹太的同胞无计可施的时候,才想到不妨也把基督的福音施之于外邦人(gentiles),这项工作的最大功臣,便是使徒保罗。
保罗加入教会是在耶稣死后,大约是西元三十五年。他本是犹太人,属于以色列的便雅悯支派(the tribe of benjamin),生于罗马基利家省(cilicia)的首府大素(tarsus)。他具有罗马公民的权利,因有罗马及犹太的双重国籍,也受到了犹太和罗马两国的特别教育。他的居住地又有充分研习希腊学说的机会,所以他一身而兼备犹太的宗教、罗马的政治、希腊的哲学,他有三方面的学问素养。
我们知道,耶稣在世之时,经其严格选择出来的十二个门徒之中,文化水准实在很低很低!最有学问的马太,也不过是一名税吏。如今来了这么一位人才,对基督教实在太重要了。他以信仰犹太教的虔敬来信基督教,以罗马政治的长才来从事基督教会的建立与扩展,尤其又以他希腊哲学的思想方法来开创了基督教神学的解释。所以,《新约》总共二十七篇,署名为保罗所写的书信(epistles)竟达十三篇,尚有一篇也在疑似之间。后来基督教的神学,也就一直以保罗的意见为正统的根据。
保罗本名扫罗(saul),本来是站在犹太教的立场,要借政治的权力来扑灭基督教的。后来却为基督徒的殉道精神所感动,使他皈信了基督教,转而成为一个 狂热的基督徒。竭尽智能,受尽折磨,为基督教的信仰而奔走宣扬。以他所具的文化根基作资本,凡是罗马统辖的各都会,例如大马士革(damascus)、赛浦路斯(cyprus)、帕弗(paphos)、旁非利亚(pamphylia)、彼西底(pisidia)、吕高尼(lycaonion)、加拉太(galatia)、弗吕家(phrygia)、叙利亚(syria)、基利家(cilicia)、马其顿(macedonia)、雅典(athens)、亚该亚(achaea)等省,无不有他的足迹。甚至他在西元五十八年写信告诉罗马人说,他盼望至罗马帝都为罗马人说教,并计画向西发展,以西班牙为目的。可见保罗在信仰基督教后的二十余年之间,如何努力地将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扬。因此他也有了一个赐号,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apostle to the gentiles)。但到西元六十二年,他到了罗马,为罗马皇帝尼禄处死,成了为他的信仰而死的「殉道者」(martyr)。
初期的教会
耶稣遇难,门徒星散,但当耶稣复活的消息传出之后,又见政府不再追究耶稣的余党之时,除了犹大之外的十一个门徒,就在马可约翰(mark john)的家里聚集起来。加上耶稣的家属以及虔敬的妇女,总计有一百二十名。并由西门彼得提议,以马泰亚斯补足十二门徒之数,最初教会的事务,就归他们十二人主持。
就在那时之后,他们和神团契(fellowship)有一种来自虔敬心理的神秘经 验,觉得他们都被圣灵充满。他们和神团契,也连带到人与人的团契。例如:「信徒集合一团,凡物公用,他们变卖他们的产业与货物,照各人的需用分给各人,日日一体的恒切的在圣殿中,并在他们自己家中聚集擘饼,用欢喜和纯洁的心用饭,赞美神并受百姓的敬礼。在其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的团体。」(〈使徒行传〉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七节)这是教会生活的起始,也是基督教社会主义实施的起始。这一制度是由犹太教爱散尼派的生活而来,爱散尼派则与印度的宗教生活有渊源。
教徒多了,传教的区域大了,这种团契生活的组织,除了耶路撒冷的,尚有外邦的。外邦的教会大多由保罗促成,耶路撒冷的教会也常受外邦教会的物质支助。使徒每到一地,有了若干信徒,即成立一个聚会所。当他们离去之时,便把它交给当地的信徒负责而继续发展。经费概由当地的信徒负担,使徒只管向前开创,没有牵累,且能得到各已设教会的后援。所以,这种教会发展迅速。
因为财产共有,故有一些败类,即来藉过团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于教会。于是,保罗就提出警告说:「人若不愿工作,他就不当吃饭。」(〈帖后〉第三章第十节)保罗为了推行他这主张,所以他自己「也未尝白食,倒是辛勤劳碌,昼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静做工,吃自 己的饭。」(〈帖后〉第三章第六至十二节)这倒很像中国禅宗的百丈怀海所主张的农禅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贩卖耕作的,那是学自婆罗门的僧侣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门团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国禅宗兴起之时,若不自食其力,那便无以为生。为了适应环境,须有各自赖以维生的方法。
教会发展的因素
教会发展迅速,共有五个有力的因素:
(一)犹太民族自从受到外邦人的统治以来,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现在的犹太人一样。不过,犹太人虽散处各地,却要回到耶路撒冷来守节。耶稣的使徒们在那时代,传道的精神特别昂扬,充分利用犹太人原有的讲道所「会堂」(synagogue)。他们每逢市镇,总是先进犹太人的会堂(十多年来台湾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传教的,就是学的此时使徒的作风)。犹太人的会堂拒绝被他们利用时,他们就往其他的公共场所对大众宣讲。犹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变了信仰,这些改宗的人返回侨居地时,就把基督教带向了外邦的新据点。
(二)基督教出现时,正逢罗马帝国初成之年,全国和平统一。许多小国的国界被打破,许多民族的旧习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宽容保护。故对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为是犹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传。因此,各民族虽有反对基督教的主张,也不能任意攻击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势在罗马帝国的各地,积极地展 开传教的活动。
(三)自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大力推行希腊文化以来,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处,希腊语成了国际通用语言。这使使徒们到各处传教时减少了语言上的困难。并用希腊文字写成书信,送给各处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为永久的宣传品,即是后来的《新约》。
(四)罗马帝国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并立有万神庙,但罗马政府颇有统一宗教信仰的企图,故令各属邦庙宇皆须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为宗教统一的中心。基督徒以为罗马皇帝不是神,不愿敬拜,致被控为对皇帝与国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断的迫害。但是经过一、二百年后,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三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对基督教的一切迫害,并且给予「宽容」(toleration)。继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于西元三一二年争取帝位,西元三一三年即颁布有名的《米兰诏书》(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历史上开始受到政府的公认。罗马帝国最初忽视基督教的力量,继而压制基督教的发展,最后却以基督教作为统一全国信仰的国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罗马政府的企图转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拥护基督教与印度阿育王(as、oka)之拥护佛教相比拟。其实,阿育王是纯由于佛教正法的感召,毫无政治 作用的;君士坦丁则是为了博取基督徒的欢心以遂其争得帝位的企图。因为当时的基督教势力已是既成的事实,他是顺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拥护基督教之时,并未成为基督徒。到了西元三三七年,当他临终的时候,才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
(五)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宗教,均为古老形态的,迷信的色彩极其浓厚,经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稣之前的希腊哲学,如苏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三九九年)、柏拉图(plato 西元前四二七─三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旧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学上的攻破。此时的希腊文化正为罗马各属邦所学习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们,即继希腊哲学的余绪而采撷利用,取其可通于基督教思想的,以壮大助长基督教在学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罗马时代,希腊哲学已失去了先前的创发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状态下,各末派之间越是互相争辩,空谈真理,越是显得哲学在伦理实践方面的虚弱无力。此时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济,反而能够得到同情。
教会的成长
在使徒时代之初,教会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果:「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纯种的本土犹太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于是十二使徒就从他们的众门徒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 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办理其团契生活的供给之事(〈使徒行传〉第六章第一至三节)。这是教会职司或教会行政制度的开始。
自此之后,教会逐渐扩张,事务日益繁复,教会所需的「执事」(deacon),也就日渐加多,保罗即为之安上职衔。例如在其达〈哥林多前书〉时,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师(teacher)、行异能者(worker of miracle)、医病者(healer)、帮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书〉,又于先知和教师中间,加了传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师(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时,已反覆说明监督(bishop)、长老(presbyter)和各执事等人的资格了:这是西元第一世纪的教会职称。
到了第二世纪,由于教会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发展成为较大的组织,故产生了管理几个教区的主教(bishop)。到了第三世纪,又出现了管理几个主教区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权力、位望、德能,则不无差异,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亚历山卓(alexandria)、罗马(rome)之三城的文化重镇的大主教为较大。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会议以君士坦丁城为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会议以耶路撒冷为教会的发源地。因此合上前面三城,共有五处的大主教,被公认为与别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长 (patriarch),统理全罗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罗马皇帝替欧豆书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即刺激着教会也要求有个大一统的组织。于是,由于使徒彼得(peter),是在罗马城殉道(据说迄今彼得的头仍葬于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中)。据说彼得曾在罗马当过监督,后来罗马的教长在其余四位教长中,即自称是继使徒彼得的地位而应居于各教长之首。经过一个世纪的争议,约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称罗马城的教长为教皇(pope)。
其实,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采用罗马古教的本质,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国王,主教有权统治教民的时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会的分裂
由于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的鼓吹除了教会没有得救之道,教会地位应在国家之上。后来遂有以教会为国上的国,以教皇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现。
教会置于国家之上,本是一种神圣的表示。但当教会干预世俗政治并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时候,教会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堕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恶,基督教会的教皇教士也无一不犯!所以,教会在中世纪造成的种种罪恶,也是罄竹难书。
不过,教会政治化之后,固然垄断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专横与空白。但对由北方入侵之野蛮民族的感化,也不无功劳。同时,教会为了利用希腊哲学的方法及理念以保护基督教的信仰,故赖教会的搜集储存,希腊文化始得以遗留,而为文艺复兴保养了元气。
然而,罗马教会政治化之后,由于地域及思想上的纷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长,与在罗马城方面的教长发生意见上的不和。因为接近西方的罗马教会,日与政治结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尘世腐化;接近东方的君士坦丁教会,仍与希腊哲学为伍,变成了学究宗教的迂阔不经。这是由于教会趋向罗马化及希腊化的必然结果。
于是,罗马教长,自以为继承使徒彼得之后的教会首席领袖而称为教皇,并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长服从,君士坦丁的教长偏偏不服从以罗马教长为首的决议。罗马教长又对君士坦丁教会所立八十五条政治条例,仅认可了其中的五十条。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东西两个教会就分了家。在罗马的教会,称为罗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译为加特力教);在东方的教会,称为希腊教会(greek church)、希腊正教会(orthodox greek church)或东正教。
到了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出现,又于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称为复元教(protestants)或称更正教、耶稣教。在中国则习惯以天主教称罗马教,以基督教及耶稣教称新教。新教之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于罗马教会的专横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颓败。不过。分裂出的新教,同样也为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迹。新教与旧教,名称不同,本质无异,所以有不满新教的人,又从新教之中,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达好几百种。好在近世以来,各国多已实行政教分隔制度,基督教会虽能影响政府,却已不能专横政治了。并在各国的宪法之中,多有明文规定,人民有自由信仰各人所喜欢的宗教的权利,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今日的基督教会的各派之间,已不敢有像几个世纪以前那样,彼此迫害、互相屠杀的事件了。
第三节 基督教的神学
哲学与神学之间
基督教的神学,从其历史上的发展而言,可分为四个阶段:1.使徒时代,系指第一世纪以保罗为代表的神学。2.教父(church fathers)时代,系指第二世纪至六、七世纪之间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神学。3.经院(school) 时代,系指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以阿奎那多玛(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一二七四年)为代表的神学。4.近代神学,系指文艺复兴之后为了抗拒与迎合近代哲学科学而出现的教会思想。唯以近代的神学,除了有鉴于经院及其以前基督教哲学之不合乎理性,不得已而将神学划为自然的(natural)与启示的(revealed)两部分而外,并无新奇可取之处。所以本书仅以介绍前三期的大要为原则。
所谓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利用哲学的思辨方法及理念,来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求得学理上的根据。基督教的信仰,本来极其幼稚,它与原始宗教的本质,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从人类学的观点来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实与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并且也即是从原始民族中发展出来。这在本书的前数章中已经分别论列。然而,许多原始宗教,多已没落消亡,或在苟延残喘。唯独基督教能够历久不衰,原因即在于基督教能够及时吸收外邦的、时代的新思想。它为了适应环境并达到征服异己的目的:若能用破坏的手段完成任务,即行毫不容情的毒辣摧毁;若在无法破坏时,即用怀柔政策来研究之、吸收之,终于融化而吞蚀之。基督教从使徒时代以来,从来未尝忽略以斗争为求存的唯一原则。故对异己者的动向,特别敏感而时时求变,求将异己者变为他们自己而后已。所以,基督教有 吞灭其他宗教文化的潜力,却不易像其他原始宗教那样地任由时代和环境来将之淘汰。
基督教的警觉心很高,它像百战沙场的老兵一样,虽时时准备出枪射击敌人,却也不忘时时照顾自己的安全,并能学习敌人的特技来弥补自己的缺点。基督教之有神学,便是因其适时学得了外邦人的哲学的优点而成。事实上,若离了希腊的哲学,根本没有基督教的神学可言。
神学的源头
基督教的初期,在使徒们传道时代,由于罗马国力的伸张,也鼓励了他们的野心。罗马征服了希腊文化的版图,却在文化上反做了希腊的俘虏。如今基督教的使徒们则雄心万丈,要想用基督教来取代希腊文化的地位而成为罗马帝国的指导者。因为当时罗马治下的大都会,例如安提阿喀、别迦摩(pergamum)、大素、亚历山卓、罗马等城市,都是希腊文化的中心区及希腊哲学的学府,使徒们就不得不披上希腊哲学的外衣,来向大众传播耶稣的福音。
故在《新约》中,使徒保罗所写的各篇书信,无名氏的〈希伯来书〉,标名路加及使徒约翰的着作等,无一不带上了希腊哲学的色彩。在《新约》中也只有〈犹大书〉(judas, the brother of james)、〈雅各书〉(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christ)、〈使徒行传〉、〈马太福音〉以及〈彼得前书〉等少数几篇,是纯粹犹太化 的基督教着作而已。
当然,基督徒不会引火自焚,他们对于希腊哲学的吸取,是有选择的。影响基督教的希腊哲学,初为斯多噶派(stoicism)、柏拉图派(platonism)、新毕达哥拉派(new pythagoreanism)、犹太腓罗(philo judaeus)。到了中古时代,又采用了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哲学。
现将此五派哲学之有被基督教所利用的价值者,分别介绍如下:
(一)柏拉图派:柏氏之说可足资基督教教父的利用者有二:1.观念论──本体论,柏氏以世界分为二:一是观念的,一是感官的。观念世界即是宇宙本体;感官世界是神依照观念世界从「无」创造的现象。所以观念世界是永恒的存在,是不变的真实;感官世界是暂有的,是不断变化的。基督教则以上帝为永恒的真理,现象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2.人生观──灵魂论,柏氏以人生也有两个世界:一面以直觉的理智参加本体世界,一面则以知觉和欲望参加现象世界。使人参加这两种世界的活动者,就是灵魂。灵魂之属于本体世界而和观念结合的,即为直觉的理智。灵魂之在现象世界而和肉体结合的,即为意志和情欲(意志较情欲为高贵)。直觉的理智是理性的,意志和情欲是非理性的。这是柏拉图的灵魂三分法(threefold pision of the soul)如表:
基督教也以人分为三部分:灵(spirit)、魂(soul)、身体。灵为与神契合的良知;魂为具有活力的生命之源;身体为一切的欲求与嗜好。唯灵可以永存不朽。柏氏以人生受肉体拘限而不自由,唯有灵魂脱离肉体之后,始有无限的真知。这个人生观已由保罗用于基督教中(见〈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九至十二节),以死为解脱,对死抱乐观,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不唯不怕死,而且希望死得早些。
(二)斯多噶派:此派在保罗的家乡大素,有一着名的学舍。保罗自幼学习了此派学理,然后用于基督教的解释。保罗以宇宙是普及的世界的存在之「理」。吾人在其中生活、运动、存留;以神为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的,万有都是本于他、倚赖他、归于他。这显然是保罗用斯多噶派的泛神论来补充希伯来的超神论的说法。斯多噶派原主张神是存在于物质各分子的中间,万物皆寓有神,神包罗万物而并无独立的格位,乃是普及的存在;希伯来的神则 是不在宇宙万物之中的超宇宙万物的存在,而创造宇宙万物。一是泛神论,一是超神论,保罗则引泛神论入基督教,而仍以为神是超人的,有独立格位的。
斯多噶派又主张,神既是普及的存在,宇宙间一切现象的变化过程,均为神的本质的必然发现,所以主张宇宙之中有定命之说。这又给基督教的预定说(predestination)找到了最好的理由──上帝意志造宇宙,上帝有权威决定一切,人力是无法变更上帝的意志的。人之得救,是神的恩典;若不得救,也无权埋怨神的不公平。神在造物之先已有决定,故也无所谓公平不公平。正像吾人自己赚来的钱,吾人有权自由支配,用掉那一个钱或留下那一个钱,无论那一个钱的本身是无权干涉的。
(三)新毕达哥拉派:毕达哥拉是古希腊的一个宗教改革家。这派哲学是以「数」为基本观念,以万有皆由「数」而生成。数有奇偶,致由数生成的万有皆有彼此对峙之势。至于新毕达哥拉派,是以毕达哥拉的「数即神」的观念,说神只有一位。但在神之下尚有许多依数而分的等级的神,以及在神和人中许多的居间者。这给予基督教教父哲学,尤其是教父中的智慧派(gnosticism)影响很大,智慧派以为神和人中有好多居间者,他们为要和神亲近,故拜那些居间的天使。
(四)犹太腓罗:犹太腓罗(西元前二五─西元五四年)虽是犹太教徒,但其 学说却为希腊哲学(犹太的)到基督教的前导。腓罗的哲学可分作两方面来说: 1.他的宇宙观是以犹太教思想为根据,并掺杂柏拉图的超神论,以世界为耶和华所造。耶和华是无形无像的,是自有永恒的灵,他不直接创造世界,是用间接的能力(potency)。能力的统一就是「道」(logos)。「道」的原意是话语。世界是藉神的话语而创造。宇宙的管理、运动、存在,也是「道」所支持的作用。2.他的人生观也以犹太教为本,掺有柏拉图和毕达哥拉的二元论,以及亚里斯多德和斯多噶派的阶级说明。他以为人从神的「道」而有灵魂。由于不顺神的理智,堕于体质之内,而和感觉结合,被禁于肉体的牢狱。若要恢复灵魂的自由,就在求得肉体之物欲的解脱。他一面主张人要克苦自制其私情恶意,一面又主张人要信仰神力相助,和神契合。灵魂本出于神力,复返于神则靠自力修行(斯多噶派的精神)和信仰神助(犹太教精神)。
(五)亚里斯多德:在经院哲学的第一期以前的基督教神学,是以柏拉图的思想为主流。经院哲学的第二期,始于西元十三世纪,则以亚里斯多德为主流了。这是由于自由思想的渐渐抬头,有人提出了好多使教会难以解答的问题。例如:神之创世是否预知?假若预知,则预知了而又不得不去创造,神的自由何在?倘若不预知,那么神之无所不知又做何解?创世之前神在何处?神不能在天上,因 为天也是神所创造。倘若人无「原罪」,可以不朽吗?如果那样,人如何生殖?于是,让基督教的学者向亚里斯多德发出了求援的呼号。起先的教会是歧视亚里斯多德的,到了西元一二五○年以后,竟又宣布凡是反对亚里斯多德的即是异端了。原来,亚里斯多德主张神存在于宇宙之外;同时,教会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起也日益穷于应付,而亚里斯多德却是一位逻辑学家、物理学家、形上学家、道德家。所以,教会利用亚里斯多德,一方面抗拒泛神思想,一方面解答「自然」的问题。
其实,照英国近代哲人罗素的看法,亚里斯多德的神学,未必全合于基督教的观念。亚氏的上帝是没有基督教中主宰之属性的,上帝是不知有我们人世之存在的;上帝是因被爱而产生运动,所以生物皆知有上帝。所以亚氏正和斯宾诺莎一样,以为人应该爱上帝而上帝无法来爱人。(罗素着《西方哲学史》第一卷第十九章)
教父哲学的异说纷纭
所谓「教父哲学」(patristitc philosophy),是指基督教组织教理时代的学说。在第一世纪的使徒们,虽已利用希腊哲学来解释耶稣的教义,但尚是片段的、无系统的。到了第二世纪之后,凡是对教会教义上着有功绩的教士,称为教父。他们的学说已有组织条理,并以此期的组织教理时代而对称 经院哲学为证明教理时代。
教父时代的神学家颇多,正统的问答派,则以克勒门(clemens of alexandria 西元一五○─二一三?年)及其弟子婀利振(arigen 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其端,而至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大成。
实际上,教父时代的神学家分为三大派:
(一)智慧派(gnosticism):此派不但注重希腊哲学,并且染有波斯思想,其主要人物有萨土泥路(saturninus)、卡帕拉第斯(corporates 西元一三○年左右)、巴绥利斯(basilides 西元一三○年左右)、玛西安(marcion 西元一四○年左右)、法鲁第奴斯(valeutinus 西元一六○年左右)、巴德桑斯(bardesanes 西元一五五─二二五年)。他们想把基督教作为一种历史哲学来叙述,使信仰与知识结合。他们以为世界最初有善灵与恶质的对敌,最高的神为原善,他不时射出属灵的活物叫作「安」(aeon),最后射出软弱而具有阴性的一个,以其无力自存而落到恶的质内而化为一个混沌的局面。由此局面而生的一个大匠,即是耶和华。由耶和华创造世界,灵堕落到质内,即世界有罪恶的起点;人若脱离体质,便可复归于善灵。基督救人,就是他能赐人智慧,令人知道如何脱离肉体(质)的辖制。人皆软弱而不能从灵与质战、善与恶战、光明与黑暗战、精神与肉体战之中 获得胜利,只有耶稣是人类发展的最高点而完善无缺。故他们不以耶和华为最高的神,也不是天父,而是由最高神射出之灵与质混合的一个大匠,叫作迪茂其(demiurge)。因此,他们以为最高神是与凡尘隔绝的,神人交往则藉居间的许多天使之力。所以,天使成了他们敬拜的对象。为了使灵战胜于质,他们又用各种方法来苦待肉体,例如禁戒食物和婚嫁等。
(二)辩护派(apologists):此派是绝对的拥护基督教义的学者,一面对教外人士辩证基督教是合理的宗教;一面对教内人士保守基督教的真理而攻击异端。智慧派的领袖即被此派视为魔鬼的儿子。对教外说教的教父之着名者有阿里梯斯(aristides 西元一、二世纪间人)、遮斯丁(justin 西元一○○─一六六年)、阿绥拿哥拉斯(athenagoras 西元?─一八○年)、特仙(tatian 遮斯丁之徒);对教内异端攻击的教父之着名者有哀利纽(irenaeus 西元?─二○二年)、特特连(tetullian 西元一六○─二二○年)、希帕利脱(hippolytus 哀利纽之门人)等。此派尤以遮斯丁为最杰出,他以为基督教是世界唯一的真哲学,它包括人们一切研求而来的真理。凡真理则皆是「道」的启示,「道」成了肉身,就是耶稣基督「住在吾人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借用使徒约翰之说)。然而,「道」在太初就有了的,并已给了历代圣贤如毕达哥拉、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以真理的启 示。故在耶稣以前,世上已表现了真理。不过,除了耶稣,其他圣贤所得的启示皆不完全,也不永恒,必待「道成肉身」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临,启示就完全了。吾人之得救,故也必得倚赖耶稣。此派主张,假若哲学与信仰冲突,则宁舍知识而取信仰。正如特特连所说:「我所以信仰,即因其无条理。」此派因而极力拥护《使徒信经》(apostles creed)之要道──信神为创造主、全能的父;信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为人类的救主,由童女生,被钉十字架,已复活,将再来;信圣灵永生。
(三)问答派(catechists):由于左倾的智慧派及右倾的辩护派之冲突,在盛行折衷主义的亚历山卓城,即出现了调和两派意见的问答派,那就是该城一所基督教学院,出了两位着名的院长克勒门及其弟子婀利振。
克勒门的传世着作有《忠告希腊人书》及《教育者师说》等。他以希腊哲学比作野橄榄枝,将之与《圣经》真理的根相接,必有美果结出。他以为神虽超绝于凡尘,但是人类仍可与之接近。他是偏爱柏拉图及斯多噶派哲学的人,故以为人有住在观念世界的灵魂。灵魂和身体的联络是自然的事,说不上堕落的话。不过人类在生活上确有罪恶,故要靠耶稣基督以得救。
婀利振的西文名字又有origen或origenes,他是继克勒门之神学而大成者。他 的思想系受柏拉图、腓罗、新毕达哥拉派的影响。他的着作相传大小有六千余卷,而以经二十七年的时光所改订的《旧约》最有名,称为《黑萨铺拿》(hexapla)。六行刊本:是用希伯来、希腊、亚居拉(aguila)、色抹曲斯(symmachus)、七十士(septuagint)、提阿多仙(theodotion)等六种文字并行书写的本子。他另有一部《神道总论》(the introduction of theology),为一系统的神学书。他于三方面来看《圣经》──有三种义理:1.属文字的,2.属心理的,3.属性灵的;文字显而易见,心理则当用想像,性灵的多赖灵修的工夫方可领悟,此三种当以性灵的解释最高贵。他以神为独立的永存、全能的创造者。神用以创造世界的为「道」。神与万物并无个体的直接关系,神唯与「道」有联络。「道」非由于创造,乃由神的意志生出。因此,神和道为父与子,又由道而生出圣灵(holy spirit)。于是,圣父(神)、圣子(道)、圣灵(普及于教徒心中者)的三位之间,有其从属关系而非平等的。世界为神的自由意志所创,世人皆有自由意志,奈其滥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堕落,耶稣(即是道)便照神的意志来为人类赎罪而做牺牲,所以,信仰耶稣的就可得救。
教义神学的三大论争
此所谓的教义神学,是教父时代的基督教哲学。他们论争纷起,息争的方法是召开主教会议。第一次全国性的主教会议,是由君士坦 丁大帝支持在小亚细亚(今之土耳其)的尼西亚城召开,故称「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 西元三○五年)。照例,凡是与保罗以来的正统思想相异的见解,均在各次的主教会议中被斥为异端。对那些异端思想的论争,约可综为三大纲领:
(一)
神性论(theological):基督教的上帝观,是以「三位一体说」(trinity)为正论,即是以圣父、圣子、圣灵为同体、同质、同性、同权。到教父时代,解释者颇众,例如婀利振、阿他那修(athanasius 西元?~三七三年)、以及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阿利乌(arius)等各说互异。到尼西亚会议中,始公决以阿他那修之说为正,并指斥阿利乌之说为异端。阿利乌怀疑基督的神性与上帝的唯一性,他以为子(耶稣)是由父(神)造,圣灵又由子(耶稣)造,三位之间各有等第而非同一;阿他那修却认此说不合《圣经》所载,而主张子与父为平等一体之说。继而又于喀西但会议(council of chalsedon 西元四五一年)及塔利都会议(council of toledo 西元五八九年),决定了圣灵也和圣父、圣子同一,就成了基督教的正统信仰。
(二)
基督论(christological):智慧派中有人以耶稣是神而幻为人;有人则以为耶稣为一普通的人,唯于受洗时得神体从天下降以附其身,阿利乌之说与此相同;阿他那修则以耶稣为神而具有人体人性;聂斯托留亚(nestorius)主张耶稣有两个身,一是神身,一为人身,故他反对称玛利亚为上帝之母,因为她只是耶稣的人身之母,耶稣的神身即是上帝,上帝岂尚有母?又有欧推契(eutyches)主张耶稣基督的一身神与人之二性合一,人性即融神性之中,故耶稣的体质也异于常人。异说太多了,遂在君士坦丁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西元三八一年)否决了幻体说及附体说,以弗所会议(council of ephesus 西元四三一年)否决了聂斯托留亚的二性分离说,喀西但会议又推翻了欧推契的一性融合说,而定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具合理的形态和心灵;按其神性则与上帝同质,按其人性则与人类同质,凡事皆和人同,只是无罪。
(三)
人性论(anthropological):关于人的性质,也有好多争执。奥古斯丁以为人自始祖亚当犯罪以来,即有原罪的遗传至子孙万代,人在罪中没有抗拒之力,也无自救之能,幸赖神遣耶稣基督来代人类赎罪并赐予信心,始得脱罪。当时的隐士皮拉古(pelagius),主张人类始祖犯罪当与后人无关,人之犯罪或行善,皆由自己意志决定,得救是在于有坚强行善的意志,照着耶稣的榜样而行,耶稣也仅以作为行善的榜样救人,而非为人赎罪。所以,即使没有耶稣,人靠自己也能自救,虽无圣灵相助,人也能够行善。但在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主教会议中,公决皮拉古之说为异端,而以奥古斯丁之说为正说。
以上所举的许多被斥为异端的教父之中,有两位极可注意的人物:一是阿利乌,他的思想形成为「阿利乌主义」(arianism),虽被尼西亚会议所排斥,却仍极为盛行了好几百年,特别是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并且获得君士坦丁的嗣子君士坦丢斯(constantius)的正式支持,一时间几乎要将此派成为罗马的国教。北方蛮族入侵罗马之初,也多是接受此派的感化而入教,后来始渐渐地因天主教的团结对抗而失势。
另一位是聂斯托留亚,他的主张虽于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的主教会议中遭受排斥,后来却盛行于叙利亚和波斯等国。在唐朝太宗贞观九年(西元六三五年)传来中国的景教,便是此派的支流。到了西元十六世纪,又由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教士,将此派的信仰传去了印度。
奥古斯丁
教义神学由婀利振(西元一八五~二五四年)开端,至奥古斯丁(西元三五四~四三○年)集其成。奥古斯丁是非洲人,他一方面是哲学家,一方面是宗教家,他的哲学思想和他的宗教信仰却经常发生冲突而自相矛盾。他的名著有《忏悔录》(confessions)和《上帝城》(city of god)。他以智慧与上帝同视,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真哲学即真宗教。但是信仰却在理智之先,凡事先信了再去理解它。他主张万物是由神创造而非由神流出,但他又觉得神仍受「绝对之善」的支配,这就是他的矛盾。他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在上帝来说,无所谓前,无所谓后,唯有永恒的现在。当他造出世界的同时,也就创了时间,但他觉得此理仍有未通,所以只好祈祷上帝:「主啊!我向你坦白,究竟什么是时间,我现在还是一无所知。」又说:「我的灵魂,想知道这个最恼人的谜。」他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哲学思想落在惶惑不知所以的陷阱中,真可谓天真极了。
奥古斯丁以为上帝是永恒的、受福的,但是,地狱和撒旦虽亦永恒,却不受福。他又以为天使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世界的年龄尚不到六千年;上帝创造宇宙之以六日完成,第七日休息,是因六是完数(其实,安息日起源于巴比仑,世界许多民族也均有安息日,而且各各不同,基督教是星期日,犹太教是星期六,希腊是星期一,波斯是星期二,亚述是星期三,埃及是星期四,土耳其是星期五。一周之中日日均有民族过安息日,这可能与太阳系的七大行星的崇拜有关)。
奥氏以为,自亚当夏娃堕落人间之后,世界乃分为两个永久的城市:一受上帝统治;一受魔鬼骚扰。人类由于原罪而永受天谴,致于永恒的死,但因上帝的恩惠,乃遣子降临代为赎罪而救了许多人;教会代表上帝,如不属于教会的人,必将永受苦难而不得救。世界既分有永久的上帝城及魔王城,所以上帝也将人类分为特选的及不可救的两类;人之被选,乃出于上帝的恩惠,不是因为做好人而升天堂。受洗加入教会,即有得救的希望;若未受洗而死的人,虽为初生的婴儿,都要打入地狱。
这是很难理解的主张,无怪乎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四章中要说:「试想一下,未受洗礼的婴儿,也要受到谴罚」,「真正相信初生的婴儿,就是撒旦的肢体。在中古时代的教会中,有许多最狞恶的事,追本溯源,是应由奥氏这一沈郁凄惨、人人有罪的观念,来负其责任的。」
罗素又说:「真正使得奥古斯丁感到头痛的,只有一个理智上的难关。」「如果原始罪是承继自亚当,有如圣保罗之所说,则灵魂也和身体一样,一定是由父母传递出来,因为罪是属于灵魂的,不是属于身体的。这个难关他也看见了。但他说:《圣经》于此,既无一言,则关于此事,要达到一个公平的见解,实非拯救之所必须。所以他就将之留下来不解决它了。」(同上引)
修道主义者
约在第四世纪之初,基督教的修道运动(monastic movement)同时起于埃及和叙利亚。它有两种形式:一为索居的隐士,一为寺院的僧侣(monks),这是受了东方宗教生活形态的影响而来。
第一名隐士是圣安东尼(st. anthony),约在西元二五○年生于埃及,西元二七○年开始隐密了十五年,以后则到沙漠中又隐了二十年,约在西元三○五年才出来宣讲并鼓励隐士生活。他极端地实行节饮、节食、节睡,但他说常有恶魔以淫欲的景色干扰他。当他去世之时,邻近埃及的沙漠西拜德(thebaid)便充满了隐士了。
圣济朗(st. jerome)也是一位隐士,西元三四五年生于阿奎里亚(aquileia)不远的一个小镇。先在阿奎里亚修苦行,后到沙漠中隐居。据说:「在沙漠中时,他过的是深自悔恨的生活,热泪盈眶,喃喃自语,有时又间以精神上的狂欢大乐。而忆起罗马的日子时,内心又不免有点摇摇欲动。」(见《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三章所引)
在济朗的信徒之中,有两位出色的女性,那就是寡妇宝拉(paula)和她的女儿尤斯妥倩(eustochium)。他曾写信劝尤斯妥倩守童贞,并指导她如何克制性欲的烦恼。照他说:修女是基督的新娘(此可能与印度教中传说未嫁的处女均属干闼婆神有关),他说:「你可让你闺房的秘密来防卫你;你可让新郎在你的内部与你游戏。你祈祷吗?你可以对新郎说话。你读书吗?新郎对你说话。你入睡的时候,他会来在你后面,将他的手插入门眼中,你的心便会为他所动了;于是,你会醒来起身说道:『我实在厌倦爱情了。』他便答复你说:『围着花园,是我的姊妹、我的伴侣;这是关闭的泉水、封住的水源。』」这是一种移情作用的观想法,观想成功,确也有用。所以此后有些虔敬的贞女,竟在观想中,幻觉到耶稣的肉身真的来拥抱她们了。
说到性欲问题,奥古斯丁也有一个不合情理的主张,他以为婚姻中的性交,如果本意是在生产子女,则不为有罪。但是要做到无淫思而只是性器官服从意志来操作,正像用手做工时,是将手运动而无邪念一样。他以为亚当夏娃在未犯罪前,若性交,亦可无淫思,性交之中之所以有淫念,正所以惩罚亚当的罪过。这是说,未堕落的天使,为了生子女,可以有淫行,但却无淫念。这种说法是可能的吗?
再说基督教的寺院僧侣,实在也是学自东方宗教的。虽然耶稣曾说不结婚「不是人人能领略的,唯有蒙受恩赐的人才能领略。」(〈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十至十一节),保罗则说:「没有结婚的人,顾虑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悦;结婚的人应该顾虑世上的利益,努力使妻子喜乐,他的心就分散了。」(〈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五节),但未规定教士独身,到了西元四百年左右,教会始规定教士不结婚。耶稣固未结过婚,他的十二门徒之中,确知未结过婚的,仅有约翰一人而已,圣彼得就是结过婚的。
至于基督教的第一所寺院,是由另一位埃及人柏柯美亚(pachominus),约在西元三一五年所建立,院中僧侣过共同生活,没有个人的私产和私食,并且一同举行宗教的仪式。其院设于尼罗河中一岛上,大可容下数千人。又有巴锡尔(basil)继之而建于东方者,名闻亦着。院众定时祈祷,并课以劳作、严持戒律;大体以无所有、贞洁、从顺之三事为主。
在西方的修道主义者中,最著名的是班尼狄教社的创始人圣班尼狄(st.benedictine),他约生于西元四八○年。十二岁时即遁居于一个山洞中住下三年。约在西元五二○年,创建了著名的加西诺山修道院(monastery of montecassino),并拟订了班尼狄规约。
住在修道院中的男者名为摩那丘斯(monachus),女者名为衲那(nona),犹如佛教寺院的比丘及比丘尼。他们除行通常的宗教仪式之外,唯以祈祷、冥想、手艺或耕垦等,为其日常生活。修道院围以墙垣如城廓,使院众不与尘世通往。后来则将其宗旨一变,谓不宜以自修为满足,更须以己之所得,感化他人。由此而尽力于传道及慈善、教育事业,遍设学校、医院。欧洲中古的经院哲学及其文化之推行,亦即由此修道院的基础之上开出来的。
第四节 中古以下的基督教
中古时代
中古时代(middle ages)这个名词,在西洋史上有好多不同的说法。大致说:自西元四七六年西罗马政府覆亡至文艺复兴时代的千余年之间,称为中古时代。另有从西元六百年至一千年之间,为欧洲中古的「黑暗时代」(thedark ages);从西元九世纪至十五世纪之间,为基督教中古哲学即经院哲学的时代;从黑暗时代之末期到西元十四世纪之间,为欧洲中古文明的「封建时代」(feudal times)。总之,此所谓欧洲的中古时代,是一段不景气的岁月,北方蛮族的入侵,十字军的东征,教会对异端的讨伐。教会在此期间权力高升,独揽了宗教信仰及文化教育,在在说明基督教在此时代是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基督教会在中古时代,虽为西洋文化保存了一线等待再兴的生机,但也阻碍了新文明的产生。在此期间,西洋文化的变迁是向下而不是向上,西元一千年,可以作为西欧文明降至最低的一年,所以称为黑暗时代。因为罗马时代的公立学校都已关闭了,文学、科学、美术,没有任何杰作可言。
中古的封建制度,是由贵族武士因保护领下的人民抵御外来的武力劫掠而自然形成,所以有似古印度的剎帝利阶级。封土的领有者名为领主(lord),有时也称主君(liegelord)或藩主(suzerain),土地的执有者称为附庸(vassal)。领主与附庸皆出身贵族,都是战斗人员,分有公、侯、伯、男等阶级,这些贵族之下各养有一批名为骑士的战士。土地的耕作者有自由农及农奴,自由农有自由使用某些土地之权及自由去留之权,但为数较农奴为少。农奴的身体不属于领主,但属于土地,因他们没有领主的许可,不得离开土地,领主却不能出卖他们的身体。
中古教会的权力既高,区域的主教或修院的院主也就封建化了。很多主教的封建权力的性质及其封土的面积之广,都无异于贵族,而且是大贵族。虽受教会的禁令,他们不得自己携带武器,但却常常派遣附庸作战。一区的主教,无异是藩主,因此,为了权职的争取,教会之内的人事制度即受到弄权者的操纵,教士的私生活也腐败荒淫到极点。西元第十世纪的上半期,罗马有两个有名的妇人──狄奥多拉(theodora)和她的女儿玛洛西亚(morazia),操纵教会的圣职达数十年。当时的教皇约翰十世,为狄奥多拉的姘夫,以她之力而为教皇;约翰十一世教皇则为玛洛西亚与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约翰十二世教皇,又是玛洛西亚之孙。其他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辖区的教会圣职,亦复如此。竟有以五岁的儿童继任大主教之位者,二十岁以下的少年被任为大主教或主教者,则比比皆是了。
教会教育
中古时代的教会及修道院,均有庞大的地产及农奴(serfs or villeins),所以,为了培植更多为教会工作的人才,并为慈善的出发点,附设学校乃极普遍。不过,教会及修道院只办高级学校,初级教育则由世俗人士去办。在没有学校的农村中,则由教区的神父或邻近寺院的修士修女,将宗教教义以及教徒应尽的本分,口授给他们。很多贫穷而有特别天分的男孩,常由当地神父施以单独教育,然后送入教会或修道院的高级学校就读。因此,中古时代的许多大学者、大政治家、大作家,乃至教皇,多是由贫寒子弟出身的。
教会教育的结果,便造成了教士(clerks)人数的激增,因为许身教会而受教会办的高等教育,是平民青年挤入上流社会中去的唯一途径。特别有一项法令鼓励了青年们蜂拥地进入大学之门,那就是中古时代以大学为教会的组织之一。教会不受国法的制限,大学生也不受普通法庭的裁判,即教会法庭亦无权管辖,而由大学自组法庭,审理其民事案件。何况大学出身的人,不论是否真的去做教会的神父(事实上很多人受完大学教育之后并不做神父),但皆被教会列入教职的一类而称为「教士」,不受国家的任何管束,不纳捐税,除了教会法庭之外,也不受任何法庭的审讯。因此到了亨利三世时代的牛津大学的三万学生之中,大多数是无业流氓,以学校为护符,专做嫖赌、争吵、行窃的勾当了。
教会及修道院的教育虽如此的兴隆,但在文化思想上却无何进步,而且是扼杀了文化思想的进步,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为培养教会的宗教人才,所以他们的教育方法是填鸭式的,不是启发式的,大多数学生不能自备书本,仅能听讲及记笔记。中古的神学家们虽也研究问题,但其仅用演绎法的推论,而不采分析的法则。他们无论研究什么问题,在未研究之先,早就有了结论,是根据结论而把问题的资料摆进那个结论的型范内去。当然,他们是为宗教信仰及为维护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不受外力破坏而做学问,所以,他们是先从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结论,然后再来研究问题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学是一堆旧丝废麻缠成的东西,是为无事而忙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任何新内容,也不会开出任何新鲜的花朵。直到现在,凡是基督教学者的作品,仍多未脱这种先有结论后解问题的型式,乃至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观,否则,他们势必脱离基督教而另觅枝栖。
烦琐哲学
烦琐哲学(scholasticism)即是经院哲学。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烦琐之名,称之为士林派哲学。实则,拉丁语的「schole」一字,是学校的意思。中古时代教会及修道院附设学校,一切学问为教会所垄断,学者皆须集于修院以研究学问,故以「经院学者」(schoolmen)呼之。经院学者的神学,皆因转着大圈子用哲学解释基督教义,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称为烦琐哲学。
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学,只为「谋天启与人智的调和而已」。史家通称 教父哲学为组织教理的时代;烦琐哲学为证明教义的时代。从其过程演化上说,自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的六百年间,烦琐哲学可分作四期:
(一)准备期:此为第九至十一世纪间,着名的学者有给尔贝(gerbert)、贝伦伽(berengerius)、朗布兰克(lanbranc)等。
(二)发展期:此为第十二世纪,有名的学者有安瑟伦(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伦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伦倡导实在论(realism medieval),谓宇宙本来实在,即离去吾人观念,万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导唯名论(nominalism),主张宇宙万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认识神的创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三)鼎盛期:此为第十三世纪,此期之盛,多系受了阿拉伯学者的影响,中古东方的回教国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奖励学术,他们的学者,多译亚里斯多德之着作,并加以训注,应用亚氏思想组成宗教哲学。当这些书籍传到西欧,被基督教学者得到后,竟是他们正要找求来作为替神学辩护的利器。于是,教会学者相率舍去柏拉图而宗亚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间,最有名的神学家则有大亚勒伯图(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玛与邓斯各脱斯(duns scotus),其门下各成宗派,称为多玛派及斯各脱斯派。此二人被称为「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玛于西元一二六一年着有一部《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为神学课本。多玛以为宇宙实体分作二类:一为实在的实体,二是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实在的实体又分为二:一是单纯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万物。神为形式的形式,故无生灭;神为真理,故神常存。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潜在之与实在,多玛即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的二分法了。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多玛以为上帝虽不被动,但祈祷还是有用,这真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动,向他祈祷又有何用?多玛以为灵魂并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各各为上帝重造出来的,这也使人难懂难解,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关系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来做通奸的助手了!如果灵魂不是传递的而是重造的,它怎么又会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上帝为何又要不断地造出新的灵魂来使之受罪呢?
(四)衰颓期:此为第十四、十五世纪,衰颓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绝对实在论抬头。屋肯以为物之本身,终不可认识,所认识者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认识之。因 而,合理的神学,不可能成立。哲学与神学、信仰与知识、国家与教会,应该分作两回事来讨论。于是学问独立,研究自由,损坏了神学。2.神秘主义(mysticism)的兴起。这种主义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会中由来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纪又分正统派及自由派。正统派虽重视神秘经验,但尚不敢公然背离教会的宗义;自由派则已不理教会的宗义,全凭自己胸臆的宗教经验,标新立异,并舍拉丁文而改用各国国语着作。此对烦琐哲学之衰,影响很大。3.研究自然哲学的风气渐开。教会神学是经不起用自然哲学来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纪中的罗哲.培根(roger bacon)开其端,以为人知有三种:一是从权威(如上帝有权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绎)出者,三是实证得者。此乃是一切观察的最后断案。由培根而继起的学者不绝,同时,阿拉伯学者在自然科学、哲学方面的成就,也使欧洲学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兴趣,虽有教会的迫害压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发了。
近世的基督教
经院哲学的末期,正统的神学衰落,自由思想抬头,神秘主义兴起。于是,在世学方面有西欧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而产生与天主教之神国希望相悖的人道主义(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对罗马教会的宗教改革,而产生了复元教。复元教被天主教贬称为裂教或誓反教,它与罗马教会的本 质相同而形式观念稍异。例如:1.罗马教以教皇为真理的标准;复元教则以《圣经》为定理。2.罗马教以教会职员及古代圣徒,是一般信徒与神交通的中间人;复元教则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罗马教以人之得救,须遵行教会的许多规例;复元教则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稣。
由此可见,从宗教的历程上说,罗马教尚未脱离原始宗教以祭司为中心的型态;复元教虽称恢复到耶稣的本意,实则是受了时代思潮的刺激而产生的修正宗教。可惜,当此自然哲学昌明的时代来临,凡是有神论的宗教,均感有千头万绪的问题日益困扰了它们。多神教固落于无可理喻的迷信之讥,一神教同样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机。基督教会不得已而只好承认,神学应该分为「自然的」及「启示的」两部分。实则,自然的神学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财产,而是哲学家的业绩。唯有启示的神学才是基督教的遗产。前者是理性的学问,后者是(不必用理性来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学问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与理性的分析离了婚,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近代的基督教学者,已在从多方面来求变通。例如对于中国儒家思想的钻研融会,对于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对于近代各家哲学的学习模仿,对于科学精神的容忍接纳,在在都表现出基督教之不愿就此灭亡的热望。 不论基督教的本质能否接通时代的新思潮,他们确实是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很多人才,能够使人产生一种基督教并不落伍的感觉。
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继续发展,他们时时注意客观环境的变化,他们除了自我整顿改革其教律之外,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均将大部分的时间用之于一般的学艺上面,以对人群的服务来作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职人员在大学及中学里教书,教的虽不是神学,却能收到间接传教的功效。教会尽量地办一般教育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来吸收信徒。这都是中古时代的遗风,所不同者,中古时代仅仅教授神学,现在是以教授一般的知识为主。
正因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他们能够培养出很多人才。虽然基督教的神学,经不起理性的考察,但既接受了教会的培育,岂能不感恩图报!尤其是先入为主的心理,也能使许多人进入教会之后,便对它深信不疑,至少也不忍反唇相讥,这是他们传教方法的最大成功。所以,近代世界各国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实业家之中,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