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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集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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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後調治

總論

吳澄曰:百病皆能變虛損,非初起之時即變也。多因病後失調,不守禁忌,縱肆口欲,斫喪真元,纏綿日久,有以致之耳。蓋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虛也,而後病隨之。大病之後,是虛而又虛者也。氣血未充,真元未復,而不遵禁戒,能無變虛損之患乎?

原病

人不幸而有病,猶之乎不幸而有訟也,當局善於解紛,化大事為小事,小事為無事,則渙然冰釋矣。倘當局者迷,操必勝之癖,每每小事釀成大事,便不可解耳。古云: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信不誣也。又曰:與其病後能服藥,不如病前能自防。凡事豫則立,則又何病之有哉?若能保養於平日,自然獲勿藥之喜矣。夫治未病者上也,治已病者次也。若既已病而不能治,縱偏僻之情,任旁人之意,而不於病上加病也難矣。

偏僻之情

五臟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勝,陽臟者宜涼,陰臟者宜熱,耐毒者緩劑無功,不耐毒者峻劑有害,此臟氣之偏也。動靜各有欣厭,飲食各有愛憎。性好吉者,危言見非;意多憂者,慰安云偽;未信者,忠告難行;善疑者,深言則忌,此好惡之偏也。富者多任性,而禁戒不遵;貴者多自尊,而驕肆悖理;貧者衣食不周,況乎藥餌;賤者焦勞不適,懷抱可知,此境遇之偏也。有良言甫信,謬說更新,多歧亡羊,終成畫餅,此無主之偏也。有最畏出奇,惟求穩當,車薪杯水,難免敗亡,此過慎之偏也。有境緣不偶,營求未遂,深情牽掛,良藥難醫,此得失之偏也。有急性遭遲病,更醫而致雜投;有性緩者遭急病,濡滯而成難挽,此緩急之偏也。有參、術沾唇,懼補心先痞塞;硝、黃入口,畏攻神即飄蕩,此成心之偏也。有諱疾不言,有隱情難告,甚而故隱病狀,試醫以脈,不知自古神聖,未有舍望、聞、問,而獨憑切脈者,且如氣口脈盛,則知傷食,至於何日受傷,所傷何物,豈能以脈知哉?此知詐之偏也。病人若不知偏僻之情而改之,則安能免於病上加病乎?

旁人之情

自無主持,專聽旁人之意;或執有據之論,而病情未必相符;或興無本之言,而醫理何曾夢見;或操是非之柄,同我者是之,異我者非之,而真是真非莫辨;或執膚淺之見,頭痛者救頭,腳痛者救腳,而孰標孰本誰知;或尊貴執言難抗,或密戚偏見難回。又若薦醫,動關生死,有意氣之私厚而薦者,有庸淺之偶效而薦者,有貪其酬報而薦者,甚至薰蕕不辨,妄肆品題,譽之則蹠可為舜,毀之則鳳可作鴞,使懷奇之士拂衣而去,致深危之疾坐以待亡。此旁人之意見,不可不察也。倘偏任之,誤事不淺,病中加病,又不可勝言矣。

明者察之,昧者迷之。苟能調理於平時,靜養於病時,居恆相與高明之醫,臨病勿信旁人之言,返觀內照,自知病因於七情,則須察其由而消釋之。若執偏僻之情而不解,雖日進盧扁在堂,無有裨也。外感六淫者,不知禁忌,傷寒重冒於寒,傷食重傷於食,徒怨草木無靈,朝錢暮李,非徒無益也。如此者,必病上加病,胡不自省也?

病有十失

病在驕恣背理,不遵醫戒,一失也。輕身重財,治療不早,診視不勤,二失也。聽從師巫,廣行殺戮,不信醫藥,三失也。憂思想慕,怨天尤人,廣生懊惱,四失也。忌醫諱疾,言不由衷,藥不合症,五失也。不能擇醫,或信佞言,或憑龜卜,六失也。室家不和,處事乖戾,盡成荊棘,七失也。不明藥理,旦暮更醫,雜劑妄投,八失也。但索速寫方,藥材惡濫,妄為加減,九失也。奉侍匪人,煎丸失法,怠不精詳,十失也。

病中十則

心如木石,觀四大假合,一也。煩惱現前,以死譬之,二也。常將不如我者比,巧自寬慰,三也。造物勞我以生,遇病卻閒,反生慶幸,四也。痛苦不通,宿業難逃,惟歡喜領受,五也。室家和睦,無交謫之言,六也。眾生各有病根,常自觀克治,七也。風露嚴防,嗜欲淡薄,八也。飲食寧少毋多,起居務適毋強,九也。與良朋講開懷出世之談,十也。

病家十要

—擇明醫,於病有裨,不可不慎,生死相隨。二肯服藥,諸病可卻。有等愚人,自家擔擱。三宜早治,始則容易。履霜不謹,堅冰即至。四絕房室,自然無疾。倘若犯之,神醫無術。五戒惱怒,必須省悟,怒則火起,難以救護。六息妄想,必須靜養,念慮一除,精神自爽。七節飲食,調理有則,過則傷神,太飽難克。八慎起居,交際當祛,稍若勞役,元氣愈虛。九莫信邪,信之則差,異端訛誘,惑亂人家。十匆惜費,惜之何謂?請問君家,命財孰貴?

以上病者當作座右銘。

失於調理多成虛損

疾病誤治,及病後失於調理者,多成虛損。蓋病有虛實,治何補瀉,必補瀉得宜,斯為上工。世俗之醫,固不知神理為何物,而且並邪正緩急,俱不知之。故每致伐人元氣,敗人生機,而隨藥隨斃者,已無從訴。其有幸而得免,而受其殘剝,以致病後多成虛損,而不能復振者,此何以故也?故凡醫有未明,萬無輕率,是誠仁人積德之一端也。至若失於調治,致不能起,則俗云:小孔不補,大孔叫冤苦,亦自作之而自受之耳,又何尤焉?

病後變虛損

凡大病之後,或傷寒時疫,或瘧痢癰疽,並婦人產後,多有變虛損之症者,細究其因有三:蓋病後氣血俱虛,飲食不節,起居不時,調理失宜,真元未復,漸成虛損者,此乃病久必虛,虛久乃損也;又有病氣血俱虛,不慎房勞,榮衛空疏,腠理不密,外邪乘之,漸變虛損者,此乃邪之所入,其氣必虛,虛中夾邪之症也;又有病後氣血俱虛,湯藥妄投,前入之邪,未經祛盡,後入之邪,又夾雜不清,以致真元耗散,肌肉焦枯,而成虛勞之症者,此餘邪未清,纏綿不已之故也。三者皆因病後而成,不可不慎。

病後調理

凡一切病後將愈,表裡氣血耗於外,臟腑精神損於內,氣血虛弱,倦怠無力,是其常也,最宜安心靜養,調和脾胃為要。毋妄想,毋起居,慎風寒,戒惱怒,節飲食,慎房勞,是為切要。若再犯之,即成虛損,雖有良藥,亦難十全矣。勿以身命若浮蝣,如燈蛾之撲焰,自損其身哉,戒諸謹諸!

—凡大病初愈,宜適寒溫。大熱則生虛熱,心煩燥渴,大寒則風邪乘空易襲。

—凡傷寒時疫,身涼脈緩,宜進青菜湯,疏通餘邪。如覺腹中寬爽,再進陳倉米清飲,以開胃中谷氣;一二日許進糜粥鍾許,日三四次,或五六次為度,慎毋太過;或用陳豆豉,或清爽之物過口,或清水煮淡白鯗,醋點極妙;再漸進活鯽魚湯,調理百日,方無食復、勞復等症。

—食後復發熱,宜斷谷即愈。服調脾胃之劑,忌用驟補大熱等藥。從復醫治,能收全功。

—凡病症忌食豬油、濕面、雞、羊、膩滯、煎炒、燒煿等物。犯之復發難治。

—凡病後,切忌房勞。犯之舌出數寸,死。

—凡中風後,忌服辛散香燥等藥,及豬、羊、鵝、魚、腥、蕎麵、蛋、芋滯氣發病等物。

—凡勞嗽發熱,水腫喘急,宜淡食,忌咸物。

—凡瘧痢後,忌飽食、諸血、香甜等物,及滑利之物,梨瓜生冷,切禁勿用。

—癰疽發背,忌同傷寒。

—虛損喘嗽,骨蒸,忌用大熱溫補等藥。宜服補陰藥,養益真元,庶幾可也。

—產後切禁寒涼藥物,雖在酷暑之日,亦不宜施。世多誤用,以致傷生,特為拈出。

—痘疹後,不善調攝,多致危殆,因其忽略保護故也。

—凡大病之後,如水浸泥牆,已干之後,最怕重複衝擊,再犯之不救。(以上出《壽世青編》。)

—凡大病之後,宜慎口腹。口腹不謹,腸胃生災,最難復原,恐成弱症。

—凡大病之後,切戒豪飲。火熱上蒸,脾肺傷損,咳嗽吐痰,潮熱失血,未病之先,尚宜節飲,何況病後,不自猛省?

—凡大病之後,最戒嗔怒。氣血未平,肝火易動,忿不顧身,病為之助,最易失血,漸成不足。

—凡大病之後,宜惜精神,勿多言以耗氣,勿嬉戲以勞心,勿經營以汲汲,勿名利以關心,勿窮思以鬱郁,勿極視以傷神,勿縱欲以快樂,勿暴躁以不寧。至於親族交接,朋友應酬,真元未復,豈能周旋?一概絕謝,返觀靜養,自愛其身。不遵禁戒,虛勞易成。

—凡大病之後,最戒勞力,豈必貧人?肩挑步役,行動太早,起居用力,或御或沐,所勞甚微,為患極大,夜必發熱,精神疲敗。不知節愛,必成癆瘵。(以上五條自增。)

飲食宜忌

飲食者,口腹之慾,神明之累也。嘗有藥已中病,而病不應,有病已應,而又難收功,此皆飲食有相宜不相宜故也。經云:谷、菜、果、獸,為充養助益,飲食之有功於人,亦甚大矣。但得其養,飲食即可以為藥;失其養,飲食即所以為病。苟非斟酌盡善,則因病成病更多。茲擇其飲食之與病宜忌者,概錄於後,俾病者知所選擇,不致以口腹之慾,貽身命之憂也。幸甚!

五臟病

肝病,宜食小豆、犬肉、李、韭。心病,宜食小麥、羊肉、杏、薤。脾病,宜食粳米、葵、棗。肺病,宜食黃黍米、雞肉、桃、蔥。腎病,宜食大豆、豕肉、粟、藿、胡桃。

有風病者,勿食胡桃。有暗風者,勿食櫻桃。

時行病後,勿食魚膾、蟶、鱔並鯉魚,再發必死。

傷寒、時氣病後,百日之內,忌食豬、羊肉,並腸血肥膩、魚腥、諸糟物。犯者必再發,痢疾猶甚。

下痢後,五十日內,忌炙面,及胡荽、蒜、韭、薤、生蝦、蟹等物,多致內傷,後發難治。

瘧疾,勿食羊肉,恐發熱致重。愈後勿食諸魚,恐復發。

眼疾,忌胡椒、蒜、犬肉,禁冷水、冷物。不遵禁忌,必害不已。

齒病,勿食棗並糖。

心痛及心恙,忌食獐。

腳氣,忌甜瓜、瓠子、鯽魚,食之永不愈。

黃疸,忌濕面、魚、鵝、羊、胡椒、韭、蒜、炙煿、糟醋,犯之不愈。

咯血吐血,忌炙面、蒜、燒酒、煎煿醃糟、海味、硬冷難化之物。

痼疾,忌王瓜,麵筋,驢、馬、麂、雉肉,犯者必發。

癰癤,忌雞、姜。

癩風,忌鯉魚,犯之不愈。

瘦弱人,勿食生棗。

病新瘥,忌薄菏。誤食虛汗不止。

傷寒汗後,不可飲酒,恐復引邪入經絡。

凡久病,勿食杏、李,加重不愈。

胎前,忌食蟹、兔肉。

產後,忌食一切生冷、肥濃、滯硬難化之物。惟藕不忌,以其能破血也。

病後進食

大人小兒,諸病瘥後,飲食且須旋進,常若不足,毋使食氣傷胃,其病復來。大熱方退,尤不可飽食。小兒傷乳,熱復則同。

勿藥須知

《大藏經》曰:救災解難,不如防之為易;療疾治病,不如避之為吉。今人見左,不務防之,而務救之;不務避之,而務藥之。譬之有國者,不能勵治以求安;有身者,不能保養以全壽。是以聖人求福於未兆,絕禍於未萌。人能靜坐持照,察病有無,心病心醫,治以心藥,奚俟盧扁,以瘳厥疾?若使病積於中,傾潰莫遏,蕭牆禍起,恐非金石草木可攻也。

服藥須知

夫病之所由來,因放逸其心,逆於生樂。以精神徇智巧,以憂慮徇得失,以勞苦徇禮節,以身世徇財利,四徇不置,心為之病矣。極力勞神,強暴氣逆,當風飲酒,食嗜辛鹹,肝為之病矣。飲食失節,溫涼失度,久坐久臥,大飽大飢,脾為之病矣。呼叫過常,辯爭陪答,冒犯寒暄,恣食酸鹹,肺為之病矣。久坐濕地,強力遠陟,縱欲勞神,三田漏溢,腎為之病矣。五病既作,故未老而羸,未羸而病,病至則重,重則必斃,是皆弗思,而自取之也。今既病矣,而後藥之,得非臨渴掘井乎?然必以慎起居,戒暴怒,簡言語,清心寡慾,輕得失,收視聽,節飲食,忌肥濃炙煿生冷。凡食不欲頓而多,任可少而數食,不欲急,急則傷脾。法當熟嚼令細,勿太熱,勿太冷,又不欲雜,雜則物性不相侔合,而又傷脾胃。能如是,庶使藥力運行臟腑,損其有餘,補其不足,宣通氣血,病斯謝矣。仍或率性任情,罔守戒治,不惟藥之功未彰,其疾反劇矣。豈可不慎?

凡病之初生,未必死於必死之病,多死於必死之人耳,何也?若人有病,無論新久,視為必死之症,早訪明醫,究問病症的確,然後自家靜養調攝,志誠服藥,不為庸醫所誤,可獲全生。但今之病者,不惟輕忽不肯調攝,妄投醫藥,以病試藥,即輕病之變重,重者必死,臨危求生晚矣。醫治之法,先宜潛心靜養,謝絕世情,順其性而調和飲食,以後方從容調理,如是百日,未有不生者也。

治案

《推蓬寤語》云:人生類以眠臥為晏息,飲食為頤養。不知睡臥,最不可嗜,禪家以為六慾之首,嗜臥則損神氣。飲食不可過多,多能抑塞,陽氣不能上升,將以養生,實以殘生也。君子夙興夜寐,常使清明在躬,淡餐少食,常使腸胃清虛,則神氣周流,陰陽得位,此最養生之大要。

《家語》曰:人有三死,而非其命也,己自取也。夫寢處不時,飲食不節,逸勞過度者,疾苦殺之。

《莊子》云:夫畏途者。十殺一人,則父子兄弟相戒,必盛卒徒而後敢出焉,不亦智乎?故人之所畏者,衽席之上,飲食之間,而不知戒者,過也。

柳公權度年八十九,或問之,曰:吾不以脾胃暖冷物、熟生物,不以元氣佐喜怒,氣常溫耳。

薛氏治一男子,素不善調攝,吐痰口乾,飲食不美,服化痰行氣之劑,胸滿腹脹,痰涎愈甚;服導痰理脾之劑,肚腹膨脹,二便不便;服分氣利水之劑,腹大腳痛,不能睡臥;服破血消導之劑,兩足皆腫,脈浮大不及於寸口。朝用《金匱》加減腎氣丸,夕用補中益氣湯煎送前丸,月餘諸症漸退,飲食漸進。再用八味丸、補中益氣湯,月餘能轉側,又兩月而能步履。卻服大補湯、還少丹,又半載而康。後若稍失調,其症如前,仍用前藥治之,亦即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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