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军事艺术的区分
战争就其本义来说是斗争,因为在人们广义上称之为战争的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唯有斗争是产生效果的要素。斗争是双方的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借助于后者进行的一种较量。不言而喻,人们不能排除精神力量,因为正是心灵的状态对物质力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斗争的需要促使人们很早就做了一些专门的发明,以便在斗争中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斗争由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不管斗争怎样变化,其概念没有因此而改变,它就是构成战争的东西。
这些发明首先是单个战斗人员的武器和装备。武器和装备必须在战斗开始以前就制造好,并为战斗人员所熟悉和掌握。武器和装备是根据斗争的本性准备的,因此是由斗争决定的。但是制造、熟悉和掌握武器装备的活动显然与斗争本身是两回事。前者只是斗争的准备,不是斗争的实施。配备武器和装备本质上不在斗争这个概念内,这是很清楚的,因为赤手空拳的搏斗同样是斗争。
斗争决定需要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武器和装备又会改变斗争的方式,因此两者之间是有相互作用的。
但是斗争本身仍然是一种十分独特的活动,而且因为它是在十分独特的因素(危险)之中进行的,所以就更为独特。
因此,如果说哪里有必要区别不同的活动,那么就是这里了。为说明这种区别不同活动的实际重要性,我们只需轻声地提醒读者回忆一下,在某一领域极有才干的人在其他领域却往往是最没用的书呆子。
如果人们把武装起来的和装备好了的军队看作既有的手段,只需了解其最有可能造成的结果即可适当地使用它,那么人们在考察时把其中一种活动与另一种活动区分开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因此,狭义的军事艺术就是在斗争中运用既有手段的艺术,我们称之为战法[1]最为恰当;广义的军事艺术当然还包括一切为战争而存在的活动,包括军人的征召、武装、装备和训练。
对一种理论的现实意义来说,区分这两种活动[2]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不难看出,如果每个军事艺术都从建立军队开始,并要求这支军队采用它为之规定的战法,那么这种军事艺术就只能用于少数情况,因为现有军队的情况只有此时才恰好与这种军事艺术所规定的军队情况相符。如果我们要拥有一种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适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至于完全无用的理论,那么这种理论就必须建立在大多数一般的战斗手段以及它们最有可能造成的结果之上。
因此,战法此时就是斗争的部署和运用。假如这一斗争是一次单个的行动,那就没有理由对它做进一步的区分。不过,如同我们在第一篇第一章[3]里指出的那样,斗争或多或少是由多个自成一体的单个行动组成的。我们将这些自成一体的单个行动称为战斗,它们组成新的单元。现在从中就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活动,一是对这些战斗本身进行部署和运用,二是出于战争的目的将这些战斗联系起来。前者被称为战术,后者被称为战略。
现在人们在实际运用中对战术和战略的划分很宽泛。人们即使不清楚这样划分的理由,也相当肯定地自认为知道应将某个具体现象划入战术还是战略范畴。但是既然人们在实际运用中不明就里地遵从这种划分,那么这就表明这种划分想必有其根深蒂固的原因。我们曾探寻这一原因,可以说,正是由于大多数人采用这样的划分,使我们找到了这个原因。相反,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对于个别著作家不是根据事物的本性而是试图随意确定的概念,我们没有必要写出来,并且认为它们在实际运用中是不存在的。
按照我们的划分,战术是在战斗中使用军队的学问,战略是出于战争目的使用战斗的学问。
至于如何进一步确定单个的或者独立的战斗的概念,以及这一单元与什么条件相关,我们只有在更详细地研究战斗时,才能完全说清楚。现在我们只能说明:就空间而言,也就是就同时进行的几场战斗而言,其中一场战斗的范围正是个人命令所能及的范围;就时间而言,也就是就相继进行的几次战斗而言,一次战斗持续的时间应以每次战斗都会出现的危机[4]完全消失为界限。
这里可能出现一些难以确定的情况,就是说,有时若干次战斗也可看成一次战斗,但决不能根据这一点就否定我们这样区分的理由,因为一切现实事物的不同总是通过逐渐的过渡才形成的[5],我们的这种区分也不例外。因此,在不改变我们观点的情况下,一定会有个别活动既可列入战略范畴,又可列入战术范畴,例如展开非常大、变得类似于一条部署线的阵地,以及某些渡河点的部署,等等。
我们对战术和战略的区分,针对和阐述的只是军队的使用。但是在战争中有很多为军队服务而又不同于军队的活动,它们与战争的关系时近时远。所有这些活动都与军队的维持有关。如同建立和训练先于使用一样,维持军队是使用军队所离不开的,是后者的必要条件。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一下,那么所有这些与维持军队有关的活动总是能被视为斗争的准备,只是这些准备距离斗争非常近,以至让人觉得它们贯穿于整个军事行动,并和军队的使用交替出现。因此人们有理由把这些活动像其他准备活动一样排除在狭义的军事艺术(本来的战法)之外。任何理论的主要任务都是区分不同种类的事物。为完成这一任务,人们必须这样做。谁会把给养和管理的琐碎事务列入本来的战法呢?它们虽然与部队的使用处于不断的相互作用之中,但在本质上与部队的使用是不同的。
我们在第一篇第二章里说过,由于斗争或者战斗被确定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动,因此所有其他活动的线索就都一并包含在战斗中,因为这些线索最后都归结到战斗这里。我们想以此表明,所有其他活动有了战斗才有目的[6],不过它们是按其特有的法则去试图达到目的的。在这里我们必须比较详细地谈谈这个问题。
尚存在于战斗之外的活动内容有着十分不同的本性。
其中一部分活动内容在某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与斗争是一致的,同时在另一方面又为军队的维持而服务;另一部分活动内容则仅仅属于军队的维持,只是由于其结果与斗争之间的相互作用,才对斗争有一定的影响。
那些在一个方面属于斗争本身的活动内容是行军、野营[7]和舍营[8],因为这三种活动是部队所处的三种不同的状态,而哪里有部队,哪里就一定有战斗的想法存在。
其他仅属于维持军队的活动内容是给养、病员的护理和武器装备的补充。
行军与部队的使用是完全一致的。战斗中的行军通常被称为“渐变”[9],虽然还不是真正的使用部队,但与真正使用部队有如此紧密和必然的联系,以至于它构成我们称之为战斗的那种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战斗外的行军无非是实施战略上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应在何时、何地、以哪支部队发起战斗,而行军是使该规定得以实施的唯一手段。
因此,在战斗以外的行军是一种战略工具,但并不因此而仅是战略上的一个内容,因为实施行军的部队随时有可能进行战斗,所以行军的实施既要服从战术上的法则,也要服从战略上的法则。如果我们规定一路部队在河或山的这一面行军,那么这就是一个战略上的规定,因为这里面包含的意图是:如果部队在行军过程中有必要进行战斗,那么应尽量与对手在河或山的这一面,而不是在另一面作战。而如果我们规定一路部队不是沿着谷地中的大路,而是在与这条大路并行的山梁上行进,或者为便于行动前集结而分成多路小部队行进,那么这些就是战术上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关系到我们在即将发生的战斗中要如何使用我们的部队的方式。
行军的内在序列永远与战斗准备有关系,因此具有战术的本性,因为它无非是对可能发生的战斗的首个临时部署。
由于行军是战略用于部署其有效要素(战斗)的工具,而战斗往往仅以其结果而不是以其实际过程呈现,因此无法避免的是,人们在研究问题时经常用行军这个工具来取代战斗这个有效要素。于是人们常说决定性的行军、巧妙的行军,而实际上指的是行军导致的那些战斗组合。这种概念的替换是如此自然,这种表述的简化是如此符合人们的愿望,以至于我们无法排斥它们,但这终究只是概念的简化,人们务必记住其原来的意思,否则就会误入歧途。
认为战略上的组合行动拥有一种不依赖于战术结果的力量,就是这样一种歧途,有人结合着进行了行军和机动,并且未经战斗就达到了他的目的,于是就得出结论称,有不经战斗也能战胜敌人的手段。这种错误的全部严重后果,我们以后再指出。
尽管人们完全可以将行军视为斗争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在行军中毕竟已经有一些活动不属于斗争,因此这些活动既不是战术的,也不是战略的活动。所有仅是为方便部队行动而采取的措施就属于这类活动,例如架桥、筑路等。它们只是一些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很接近于部队的使用,几乎与部队的使用是相同的(例如在敌人眼皮底下架桥),但是它们本身毕竟是与部队的使用所不同类型的活动,关于它们的理论不属于战法的理论。
以我们的理解,与舍营相反,野营是部队的一种集中起来的、做好了战斗准备的部署,是部队的一种静止状态,即休整状态,但它同时也表明,战略上已经确定要在该野营地进行战斗,而野营通过设营的方式已经包含了战斗的基本脉络[10],是每场防御战斗的起始条件,因此野营是战略和战术的重要部分。
以舍营取代野营,是为了部队能更好地休息。因此它与野营一样,从营地的位置和范围来看是战略问题,从为做好战斗准备而进行的内部部署来看则是战术问题。
除了休整以外,部队野营和舍营一般还有另外的目的,例如保护某一地区,扼守某一阵地,但也很可能仅以休整为目的。我们想起,战略追求的目的有可能是非常多种多样的,因为所有于己有利的都可能成为战斗的目的,而维持人们作战所用的工具[11],想必经常会成为某些战略行动的目的。
如果说战略在这种情况下仅是服务于部队的维持,那么我们也并未因此而处于一个陌生的领域,我们面临的仍然是部队的使用问题,因为部队在战区任何地方的部署都是这一问题。但是在营垒[12]和舍营地内为了维持部队而引起的不属于使用部队的活动,例如修建茅舍、搭建帐篷以及野营地和舍营地内的给养和保洁勤务等,则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
甚至是防御工事,虽然其位置的选定和工事的构筑显然是战斗部署的一部分(战术内容),但是就工事的构筑而言,它并不属于战法理论研究的范畴。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必须已经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战斗学是以已经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
在那些与战斗没有相同之处,仅属于维持军队的活动中,部队的给养与战斗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因为给养是每个人几乎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给养完全贯穿于军事行动的战略部分。我们之所以强调是贯穿于军事行动的战略部分,是因为在单个战斗中,给养的影响大到要改变计划的程度是极为少见的(尽管这种情况也是完全可以想象的)。因此,出现最多的是战略与对部队给养担忧之间的相互影响。对部队给养的考虑会与其他因素一并影响一次战局或战争的战略主线的确定,没有什么比这更平常的了。
无论这种对部队给养的考虑是多么经常和多么具有决定性,部队的给养工作毕竟还是一种在本质上与部队的使用不同的活动,它只是以其结果对部队的使用产生影响。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其他管理方面的活动与使用部队的关系就更远了。病员的护理对一支部队的健康来说无论有多么重要,但是它涉及的毕竟只是这支部队的少部分人,而对其余人的使用只有很小的和间接的影响;武器装备的补充只要未成为部队本身持续进行的一个活动,就只需定期进行,在拟制战略计划时,也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会提到它。
但是我们在这里必须注意不能产生误解。在个别情况下,这些活动可能确实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战地医院和弹药库的远近,确实有可能是做出非常重要的战略决策的唯一理由。对于这一点,我们既不想否认,也不想忽视。但是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具体情况的实际因素,而是抽象的理论。我们的论断是,上述那样的影响是罕见的,因此不能使病员护理和武器弹药补充的理论与作战理论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不值得把这些理论欲给出的不同的方式方法及其结果一并纳入作战理论,但是部队的给养问题是纳入作战理论的。
现在我们再来明确一下我们通过考察所得出的结论。属于战争的活动分为两大类:仅为战争做准备的活动,以及战争本身。理论也必须做这样的分类。
战争准备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为了建立、训练和维持军队。至于人们应该给这些知识和技能起个什么总的称呼,我们先放到一边。但是我们知道,炮兵、加固技术、所谓的基本战术、军队的整个组织和管理,以及所有类似的知识和技能都属于这个范畴。战争理论本身则研究如何使用这些成熟的手段来达到战争的目的。它只需要上述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就是说只需了解理论所运用手段的主要特点。
我们把这种理论称为狭义的军事艺术或作战理论,或者称为使用军队的理论。名称虽然不同,但是对我们来说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因此,这种理论把战斗作为真正的斗争来研究,把行军、野营、舍营作为或多或少与斗争一致的状态来研究。但这一理论不把部队的给养作为属于它的活动来研究,而是像对待其他既有条件一样,只研究其结果。
这种狭义的军事艺术本身又分为战术和战略。前者研究单个战斗的形态,后者研究战斗的运用。两者只是通过战斗才与行军、野营和舍营这几个状态产生联系,因此,这些状态是成为战术问题还是成为战略问题,要看它们是与战斗的形态有关,还是与战斗的意义有关。
一定会有很多读者认为,把战术和战略这样十分接近的两个事物做如此细致的区分是很多余的,因为这种区分对作战本身并无直接的影响。当然如果一个人去寻找理论上的区分在战场上的直接影响,那他想必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对于任何一个理论,首先要做的就是澄清杂乱的,也许可以说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观点。人们只有对名称和概念有了一致的理解,才有望清晰而顺利地考察问题,才有把握总是与读者站在同一个立场。战术和战略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相互交织,但在本质上又不相同的两种活动。如果不准确地确定其概念,就不可能清楚地理解它们的内在法则和相互关系。
如果有谁认为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那么或者他根本不应进行理论研究,或者他一定还没有被那些混淆不清和令他人混淆、缺乏可靠根据、得不出任何扎实结论,时而平淡无味、时而荒诞无稽、时而空洞无物的观点弄得头昏脑涨。在有关本来的战法方面,我们之所以还常常听到和读到这样的观点,是因为有科学研究头脑的人还很少研究这一问题。
* * *
[1]“战法”(die kriegführung),原意为“die art und weise, wie man krieg führt”,即“作战的方式和方法”,有时也根据上下文译为“战争指导”或“战争引导”。——译者注
[2]指狭义上的和广义上的军事艺术。——译者注
[3]原文如此,疑误。应为第一篇第二章。——译者注
[4]“危机”(die krise),指军队在战斗中出现秩序混乱、队形松散、体力不支、精神涣散等情况。——译者注
[5]意思是说,对事物进行分类时,总有一些事物处于既可属于这一类又可属于那一类的中间状态。——译者注
[6]作者认为战斗是真正的军事活动,其余一切活动都是为战斗服务的,没有战斗,它们就失去意义,也就没有目的。——译者注
[7]“野营”(lager),指部队在野外宿营,包括幕营(在帐篷内宿营)、露营(露天宿营)等。在拿破仑战争以前,欧洲各国军队大多在帐篷内宿营。——译者注
[8]“舍营”(quartier),指部队在房舍内宿营。房舍多为临时征用的民宅。——译者注
[9]“渐变”(die evolution),指部队在战斗中为转换阵形而做的行进动作。——译者注
[10]“基本脉络”(die grundlinie),原意为“基本方针”,此处指军队野营时的部署应与一旦发生战斗时的部署相吻合。——译者注
[11]指部队。——译者注
[12]指可供部队长期使用的固定宿营地,一般筑有防御工事(堑壕、胸墙等),需要时可在此进行防御。——译者注
第二章
关于战争理论
人们最初认为军事艺术只是为军队做准备
人们以往对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的理解只是那些与物质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总称。这些知识和技能包括武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塞和工事的构筑,军队的组织及其行动的机制。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准备一支可以在战争中使用的军队。在这里人们进行的是一种与物质材料有关的单方面的活动,其实无非是一种从手工业逐渐提高到更精巧的机械技术的活动。这一切与斗争本身并无关系,就如同铸剑匠人的技术与击剑术并无什么关系。至于军队在危险时刻和不断相互作用下的使用,以及精神和勇气在既定方向上的真正的活动等问题,都还未提到。
战争本身首先在攻城术[1]中出现
人们首先是在攻城术中看到一些斗争本身的实施,看到受命运用上述物质的人的活动,但大多只是当人的才智得以在新的物质对象(例如接近壕[2]、堑壕[3]、反接近壕、炮群阵地和掩体等)中迅速体现,并以出现这样的物质对象作为才智活动每一步发展的标志时才能看到。才智活动在这里只是人们串联起这些物质杰作时所必需的一条纽带。由于在这种形式的战争中,人的才智几乎只表现在这样一些事物中,因此我们对攻城术能谈到这些也就够了。
此后战术也涉及战争理论
此后,战术试图使自己的形成机制中含有总的、考虑到军队特性后所做部署的特征。这一部署特征自然已经能够引导人们走向战场,但此时人们的思维活动并不自由,而是率领着一支受制于队形和战斗序列的部队,如同一部自动机器,只是在口令的推动下像钟表一样行动[4]。
真正的战法只是偶尔匿名出现
人们曾经认为,真正的战法(自由的,就是说适应最个别情况需要的、对准备好了的手段的使用)不可能成为理论研究的对象,而只能把它交给天赋去处理。随着战争从中世纪的搏斗逐渐向更有规律和更复杂的形态过渡,人们虽然对这一问题有了个别思考,但这些思考大多只是在回忆录和讲述中顺带出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匿名的。
对战争事务的思考引发了对一种理论的需求
当这些思考越来越多,以及对历史[5]的研究越来越具有评论特征时,人们就开始迫切需要有原则和规则作为依据,以便各种观点之争在对战史研究来说很自然的纷争中至少有个目标。这种不围绕任何固定点、不遵循任何明确法则的各种观点所形成的旋涡,想必是人们厌恶的一种现象。
努力提出一种实用的理论[6]
于是人们就开始努力为战法规定原则、规则甚至体系。这样人们在没有适当认识到战法在这方面会遇到无数困难的情况下,就提出了一个实用的目的。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战法几乎在所有方向上毫无界限地发展,而任何一种体系、任何一座理论大厦在对一组相反概念进行综合时是具有局限本性的。于是在这样一种理论和实践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
局限于物质对象
那些理论著作家早就感觉到这方面的困难,认为他们有权利将其制定的原则和体系重又只局限于物质对象和单方面的活动,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困难。他们要像在有关战争准备的科学中那样,只注重得出十分有把握的和实用的结论,于是就只是研究那些可以计算的东西。
数量优势[7]
数量优势曾是一个物质方面的问题。人们从达成胜利的所有因素中将其挑选出来,是因为可以通过对时间和空间的综合考虑,把数量优势纳入一个数学法则上。至于其余因素,人们认为对双方来说都是相同的,因此已经相互抵消了,可以不用考虑了。如果人们一时这样做,是为了根据数量优势所处的地位而了解这个因素,那还算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们总是这样做,认为数量优势是唯一的法则,认为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地点达成数量优势这一公式是军事艺术的全部奥妙,那么这就是一种局限了,在面对现实生活考验时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部队的给养[8]
还有人试图在理论研究中把另一个物质因素,即部队的给养系统化。他们认为军队是以一定的组织为前提的,并据此把部队的给养当作宏大战法的主要规则制定者。当然人们以这种方式又会得出一些固定数值,但是这些数值是以大量完全随意的前提为基础的,因此在现实中是站不住脚的。
基地
有位才子[9]曾试图把大量的情况(他甚至认为它们之间有一些精神上的联系)都归纳于基地这个唯一的概念。这些情况包括军队的给养、军队人员和装备的补充、与本国通信联系的安全,以及必要时退却的安全。他先是用基地这一概念替代所有上述各方面的问题,然后用基地的大小(延展宽度)替代基地本身,最后又用军队和这一基地构成的角度替代基地的大小[10],而所有这一切只是为了得出一个毫无价值的纯粹几何学的结果。如果人们考虑到,上述的每一次概念替代都会使真理受到损害,都会漏掉上一概念中尚包含的一部分内容,那么就不难看到这一点。基地这个概念确实是战略所需要的,提出这个概念是一个贡献。但是像我们刚描述的那样使用这一概念是完全不允许的,而且必然会导致一些十分片面的结论。这些片面的结论甚至会把这位理论家推向十分荒谬的方向,即过分强调包围形式的作用。
内线
后来,作为对上述错误方向的反应,另一种几何学原则,即所谓的内线原则登上了宝座[11]。虽然这个原则建立在良好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手段这一真理上,但是由于它具有纯粹的几何学本性,因此仍只是另一种片面的理论而已,永远不可能指导现实。
所有上述理论探索都是应予以摒弃的
所有上述这些理论探索,只有其分析部分可以看作在探索真理方面的进步,而其综合部分,以及它们的规定和规则是完全无用的。
这些理论探索都追求确定的要素,而战争中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不得不用可变的要素进行计算。
这些理论探索只考察物质要素,而精神力量和作用是贯穿于整个战争行为的。
这些理论探索只考察单方面的活动,而战争是双方活动的不断的相互作用。
上述理论探索将天才排斥在规则之外
片面考察所形成的这种贫乏的理论是无法解决所有问题的。所有这些未解决的问题都曾位于科学的范围以外,这里曾是天才的活动领域,是超越规则的。
那些在贫乏的规则之间爬来爬去的军人是多么可怜啊!这些规则对天才来说是糟糕至极的,天才可以高傲地不去理睬它们,甚至可以嘲笑它们。天才所做的想必恰恰就是最好的规则,而理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无非是阐明天才是如何做的,以及为什么这样做。
那些与精神对立的理论是多么可怜啊!那些理论无法通过对天才的谦卑来消除这一矛盾,而且它们越是对天才谦卑,就越是被嘲笑、被鄙视和被排挤出现实生活。
只要研究精神要素,理论就会遇到困难
任何理论只要触及精神领域,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正如建筑艺术和绘画只要还是在与物质打交道,那么它们对自己就很清楚,对力学结构和光线构图就不会有什么分歧。但是一旦涉及其作品的精神作用,一旦要求其作品引发精神上的感受或者情感,整个法则就会变成含混不清的想法。
医学大多只研究身体的现象,是与动物的机体打交道。而动物的机体是不断变化着的,每时每刻都不完全一样,这给医学带来很大的困难,已经让医生的判断力比他的知识更为重要。如果再加上精神的活动,那么医学面临的困难又要多多少啊!人们又要多么更加看重为他人解除精神痛苦的医生啊!
在战争中不能排斥精神要素
军事活动从来就不是仅针对物质,而是永远同时针对使物质具有活力的精神力量。把两者分开是完全不可能的。
精神要素只有用引申意义上的眼力才能看到,而每个人的这种眼力是不同的,并且往往在不同的时刻也不同。由于危险是普遍存在的因素,战争中的一切都是在这一因素中进行的,因此影响判断的主要是勇气,即对自己力量的感知。它一定程度上好比人的眼睛,人们得到的概念先要通过它才抵达大脑。但是毫无疑问,这些概念想必仅通过经验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客观价值——任何人都知道袭击、侧面和背后进攻对士气的影响;只要对手背过身开始退却,任何人都会判断出此时对手的勇气是比较少的;任何人在追击时都会表现出与被追击时完全不同的胆量;任何人都会根据对手的声望、年龄和经历对他进行判断,并据此来确定自己的行动;任何人都会以审视的目光来看敌我军队的精神状态和情绪氛围。精神领域中的所有这些以及类似的活动已经在经验中得到证实,而且总是反复出现,让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类活动作为真正的要素是起作用的。如果人们要在一个理论中忽视这些要素,那么这个理论大概会成什么样子呢?
当然,经验是这些真理的一个必要的基本来源。任何理论和统帅都不应陷入心理学上的和哲学上的过细推敲之中。
战法理论的主要困难
为清楚地了解战法理论要完成的任务是多么困难,并从中引出这一战法理论所必须具有的特点,我们必须对构成军事活动本性的主要特点做进一步的考察。
第一个特点:精神力量和作用(敌对情感)
这些主要特点中的第一个是精神力量和作用。
斗争最初是敌对情感的表达,但是在我们称之为战争的大规模斗争中,敌对情感往往只是变为敌对意图,通常对个人来说至少没有任何针对个人的敌对情感。尽管如此,进行战争时从来就是有这种敌对的情感活动的。在我们的战争中很少是没有民族仇恨的,个人之间的民族仇恨或多或少地取代了个人之间的敌意。即使是在没有民族仇恨,而且最初没有激愤的地方,斗争本身也会燃起敌对情感。这是因为:某人根据上级的命令对我们使用了暴力,会使我们在针对允许他这样做的上级进行复仇以前,先对他本人进行复仇。说这是人性也好,兽性也好,事实就是如此。人们在理论上非常习惯于把斗争视为一种抽象的、没有任何情感成分参与的角力,这是理论完全故意犯下的千百个错误之一,因为它们没有看到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除了斗争本性自身含有激发情感力量的因素外,还有其他激发因素,例如虚荣心、统治欲和各种狂热等,它们虽然本质上不属于斗争本性,但是由于与斗争类似,因此很容易和斗争联系在一起。
危险留下的印象(勇气)
斗争会产生危险这一因素。所有军事活动都不得不在这一因素中维持和进行,就如同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游动一样。危险对人的性情要么是直接(通过人的本能)产生作用,要么是通过理智产生作用。在前一种情况下,人们会力图躲避危险,如果无法躲避,就会产生畏惧和恐惧。如果没有出现这种作用,那就是勇气克服了这种本能的反应。然而勇气绝不是理智的一个活动,而是和恐惧一样,是一种情感;恐惧是为了维持有形的[12]存在,勇气是为了维持无形的[13]存在。勇气是一种更高尚的本能反应。而正因为是这样,所以人们不能将勇气当作一种无生命的工具来使用,不能按预先详细规定好的程度让它发挥作用。因此,勇气不是抵消危险作用的单纯的平衡物,而是一个特殊的要素。
危险的影响范围
为正确估计危险对战争中的指挥官的影响,人们就不能将危险的范围仅限于当时肉体面临的危险。危险不仅通过威胁指挥官本人,而且还通过威胁其所有的部下来对指挥官产生影响;危险不仅在它确实存在的那个时刻影响着指挥官,而且在其他一切与这一危险时刻有联系的时刻,通过指挥官对它的想象影响着指挥官;最后,危险不仅直接通过自己影响指挥官,而且间接通过责任感影响指挥官,让他的精神压力增加十倍。在建议或决定进行一次大会战时,考虑到这样一个大的决定性行动本身所具有的危险和责任,谁不在精神上或多或少地感到紧张和不安呢?可以说,战争中的行动(只要它是真正的行动,而非简单的存在)永远不会完全离开危险的范畴。
其他情感力量
我们把这些由敌意和危险激起的情感力量看作战争所特有的,但我们并不因此就认为伴随人类一生的其他情感力量就与战争没有关系,而是认为它们在战争中往往也起着不小的作用。尽管我们可以说,某些狭隘的冲动在战争这一人类生活的严肃活动中被抑制住了,但这只是对职位较低的指挥官而言。他们不断受到危险和劳顿的折磨,无暇顾及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摒弃了虚伪(因为生死关头是容不得虚伪的),于是就这样养成那种最能体现军人水准的简单性格。而职位较高的人就不同了,因为一个人职位越高,考虑的问题也就不得不越多,于是他关心的范围就广,就会出现多种多样的冲动(包括好的和坏的)。宽厚与嫉妒,谦虚与傲慢,温和与暴躁,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作为有效力量出现在战争这出大戏中。
特有的才智
除了特有的性情以外,指挥官特有的才智同样有很大的影响。人们对头脑冷静而有力的指挥官的期待,与对一位喜欢幻想、狂热、不成熟的指挥官的期待肯定是不一样的。
而由于每个人的才智水平多种多样,倒是可以因此而出现通往目标的多种多样的途径
通往目标的途径之所以多种多样(我们在第一篇中已经谈过),盖然性和幸运之所以对战事起如此大的作用,主要是由于每个人的才智水平非常多种多样。其影响主要来自职位较高的人,因为这种影响是随职位的提高而增加的。
第二个特点:生动的反应
军事活动的第二个特点是生动的反应,以及从中产生的相互作用。我们在这里不谈计算这种反应是如何的困难,因为前面已经谈过将精神力量作为要素来对待是很困难的,其中就已经包括这种计算上的困难了。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是,相互作用就其本性来说是与一切计划性相悖的。任何一个针对对手的举措所引起的对手的行动,都有可能是所有军事行动中最不相同的。然而任何理论都不得不以某类现象为依据,从来无法将原本就个别的情况包括在内,这种个别的情况只能处处交由判断力和才能去处理。在军事活动中,根据一般情况所制订的计划常常被意外的个别现象干扰,因此,与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此时就要更多地依靠才能,而较少地运用某个理论上的规定。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第三个特点:所有情况的不确定性
最后,战争中所有情况的极大的不确定性是一种特有的困难,因为所有活动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下进行的,而且往往还要加上雾和月光的影响,这让所有有关物体的轮廓变得夸张,样子变得稀奇古怪。由于光线微弱而不能完全看清的一切,要靠才能去推测,或者交由幸运去处理。因此,在缺乏客观智慧的情况下,就只好再依靠才能甚至是偶然性的眷顾了。
不可能有一种实用的理论
说到军事活动的这一本性[14],我们必须指出:试图像围绕一个建筑物建起一套脚手架那样,围绕军事艺术建起一座实用的理论大厦,来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外在的依据,是根本不可能的。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指挥官就会在所有那些只能依靠其才能的场合位于这座理论大厦之外,并与之相矛盾,而且无论这座理论大厦的内容是多么丰富,总是会出现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的同样结果:才能和天赋在法则以外活动,理论成为现实的对立面。
有可能建立一种理论的出路(困难不是到处都一样大)
对我们来说,摆脱上述这一困难,有两条出路。
首先,我们对军事活动的本性所做的探讨是一般性的,并不适合任何职位上的活动。一个人的职位越低,就越要求有自我牺牲的勇气,而对其才智和判断力的要求则要少很多,其接触的事物要封闭得多,追求的目的和拥有的手段在数量上有更多的限制,对相关情况的掌握更确切,甚至大部分情况都是他亲眼所见。但是一个人的职位越高,其面临的困难就越大,到了最高统帅的位置,困难达到最大程度,以至他几乎不得不把一切都交给天赋来处理。
即使我们对军事活动进行了上述客观的区分,人们在军事活动中面临的困难也不是到处都相同。军事活动的效果越是体现在物质世界,人们面临的困难就越少;军事活动的效果越是过渡到精神世界,成为决定意志的动机,人们面临的困难就越多。因此,通过理论上的法则规定一次战斗的内在部署、组织和实施,比规定如何运用这一战斗更容易。在战斗中,以物质形态出现的相互争夺,虽然精神因素在其中也不可或缺,但毕竟还是以物质为主,而在战斗的效果中,物质的结果成了动机,人们所要打交道的就只是精神本性了。一句话,战术在理论上遇到的困难比起战略遇到的要少得多。
理论应该是一种思考,而非信条
有可能建立一种理论的第二条出路是这样一个观点,即理论无须一定是实用的信条,也就是说无须一定是行动的规定。如果一个活动绝大部分一再涉及同样的事物,涉及同样的目的和手段,那么即使它们有些小的变化,即使它们的组合方式多种多样,仍然应该可以成为理智思考的对象。而这样的思考正是每个理论最重要的部分,而且只有这样的思考才配称为理论。这种思考是对事物进行分析探讨,使人们对事物有一个确切的认识。如果对经验(对我们来说就是对战史)进行这样的思考,就能使人们熟知同一事物。思考越是达到使人们熟知事物的目的,就越是能更多地从一种客观的知识形态过渡到一种主观的能力形态,就越是能在只能依靠才能解决问题的场合也发挥作用,就是说,它将对才能本身产生作用。
如果理论能够研究构成战争的事物,能够将初看上去似乎混成一体的东西区分得更清楚,能够全面地说明手段的特性,能够指出手段很可能产生的作用,能够明确目的的本性,能够处处对战争进行评析式的考察,那么它就完成了其主要任务。这样对那些想从书本中了解战争的人来说,理论就成为他们的引路人,到处都能为他们照亮道路,方便他们前行,培养他们的判断力,防止他们误入歧途。
如果一位专家将其半生精力用于全面阐述一个晦暗不明的问题,那么他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当然要比那些想在短时间内了解这一问题的人深刻得多。理论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别人不必从头整理材料和进行完整的研究,而是可以利用已经整理和研究好的成果。理论应该培养未来战争中指挥官的才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应该引导他们自修,而不应该陪伴他们上战场。这正如一位高明的教育工作者会引导和采取措施来帮助一位少年发展才智,而不会一辈子用襟带牵着他走。
如果从理论所进行的思考中能自动形成原则和规则,如果真理能自动凝结成这些晶体[15],那么理论就不会与这一才智的自然法则相抵触,反而会更加突出这些原则和规则,就像拱门最后汇聚到的那块拱顶石终将突出于拱门一样。但是理论这样做,只是为了符合思维的富于哲理性的法则,是为了明确所有线索的汇合点,而不是为了从中归纳出一个用于战场的代数公式,因为这些原则和规则也主要是为一位勤于思考者的习惯行动确定基本轮廓,而不是像路标那样立即为他指出具体道路。
有了上述这一观点就有可能建立理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就消失了
有了上述这一观点,人们才有可能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即有用的、从不与现实矛盾的战法理论。只要人们处理得当,就可以使理论与行动关系密切,以至完全消除理论与实践相互脱节的反常现象。这种脱节往往是不合理的理论引起的,它使理论和健全的理智相对立,但同样也常常被那些才智贫乏和愚昧无知的人用来当作他们天生笨拙的借口。
因此,理论必须考察手段和目的的本性(战术上的目的和手段)
因此,理论必须考察手段和目的的本性。
在战术中,手段是受命进行斗争的、训练有素的军队,目的是胜利。至于如何进一步确定胜利这一概念,我们以后在考察战斗时[16]将更详细地进行阐述。在这里,只要我们把对手退出战场视为胜利的标志就够了。借助于这一胜利,战略就达到了它为战斗规定的目的,这一目的构成了战斗的本来意义。这一意义对胜利的本性当然是有一些影响的。一个以削弱敌军为目的的胜利和一个仅以占领一处阵地为目的的胜利是有所不同的。由此可见,战斗的意义会对战斗的组织和实施有显著的影响,因此,战斗的这些意义也是战术考察的一个对象。
在战术上运用手段时离不开的各种情况
由于有些情况是战斗离不开的,并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战斗,因此在使用军队时就必须一并考虑它们。
这些情况就是地形、白昼和天气。
地形
我们更愿意将地形分为地带和地貌两个概念。严格来讲,假如战斗是在完全平坦的荒原上进行的,那么地形对战斗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这种情况在草原地带确实会出现,但在文明的欧洲地区就几乎只是臆想了。因此,文明民族间的战斗要不受地形的影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白昼
白昼通过昼夜之别影响战斗,但这种影响的范围当然会超过昼夜的界限,因为每次战斗都持续一定的时间,大规模的战斗甚至持续很多小时。对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会战来说,从早晨开始还是从下午开始是有重大区别的。当然也有很多战斗不受白昼的影响。总的来说,白昼的影响只是有限的。
天气
天气对战斗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情况更为少见,大多只是通过雾有一定的影响。
战略上的目的和手段
战略最初只将胜利(战术成果)作为手段,最终将实现应直接导致媾和的事项作为目的。战略为达到这些目的而运用手段时,同样离不开或多或少对战略产生影响的情况。
在战略上运用手段时离不开的各种情况
这些情况是地带和地貌(前者同时也扩展至整个战区内的地表和民众)、白昼(同时也包括季节),以及天气(具体指严寒等特殊现象)。
这些情况构成新的手段
战略将上述情况与一次战斗的成果联系在一起,就使这一成果即战斗有了特殊的意义,使战斗成果有了一个特殊的目的[17]。但是只要这个目的不是可以直接导致媾和的目的,即只是一个从属的目的,那么人们也可以把它视为手段。因此,我们可以把具有各种不同意义的战斗成果或胜利看作战略上的手段。占领一处阵地就是这样一种作用于地形的战斗成果。然而人们不仅可以把具有特殊目的的单个战斗视为手段,也可以把任何一个更高的、由多个战斗组合而成、有共同目的的战斗单位视为一个手段。一次冬季战局就是这样一种作用于季节的战斗组合。
因此,只有那些可以看作直接导致媾和的事项才是目的。理论就是要研究所有这些目的和手段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本性。
战略只从经验中提取要研究的手段和目的
第一个问题是,战略如何能全部列举出这些手段和目的。如果一项富于哲理性的研究一定要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那么这一研究就会陷入种种困难,这些困难就会排斥战法及其理论在逻辑上的必然性。于是这一研究就转向经验,将其考察对准战史中已经出现过的那些战斗组合。当然,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理论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只适合与战史提供的相同的情况。但是这种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任何情况下,理论陈述的问题要么是从战史中抽象出来的,要么至少是与战史进行过比较的。而且无论如何,这种局限性更多是概念上的局限性,而不是事物本身的局限性。
这一途径的一个大的优点在于能使理论保持务实,而不是在苦思冥想、吹毛求疵和空泛幻想中迷失自己。
对手段应分析到什么程度
另一个问题是,理论对手段应分析到什么程度。显然只需考察它们在使用时的特性就够了。各种火器的射程和效果对战术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至于其构造,尽管它决定效果,对战术来说却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战法关心的不是用炭粉、硫黄和硝石制成火药,用铜和锡造出火炮,而是现成的武器及其效果。战略需要使用地图,但是对三角测量并不关心;为取得最好的战果,战略不必去研究应如何建设国家,怎样教育和统治民众,而是要接受欧洲各国社会在这些方面的现状,提请注意哪里有非常不同的状态会对战争产生显著的影响。
知识大为简化
这样一来,理论要研究的对象就大为减少了,战法要求具备的知识就很有限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军事活动一般所需要的,以及一支只是有了装备的部队上战场前所必须要有的大量的知识和技能,在它们能在战争中达到其活动的最终目的以前,就被压缩成少数大的结论,就像陆地上的小河在流入大海以前先汇成大河一样。只有那些直接流入战争这个大海的活动,才是指挥这些活动的人所需要了解的。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杰出的统帅可以迅速成长以及为什么统帅不是学者
事实上,我们的考察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得出其他的结论,就会让我们怀疑考察的正确性。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往往有些以前从未接触过军事活动的人在战争中,而且是在较高的职位上,甚至作为统帅,能建立丰功伟业;为什么杰出的统帅从来都不是出自知识渊博的甚至学者型的军官阶层,而大多数是那些大环境不许可他们获得大量知识的人。因此那些认为培养未来的统帅必须从了解所有细节开始,或者认为这样做至少有益的人,总是不无道理地被讥讽为可笑的书呆子。不难证明,了解所有细节对统帅是有害的,因为人的才智是通过传授给他知识和思想培养起来的。只有大的知识和思想能使一位统帅成为杰出的统帅,而细枝末节的知识和思想,如果统帅没有把它们当作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加以拒绝,就只会使统帅成为狭隘的人。
以往的矛盾
由于人们没有注意到战争中所需的知识是简单的,而总是把这些知识与那些为军事活动服务的大量知识和技能混为一谈,因此,就会陷入与现实世界现象的明显矛盾中。为解决这一矛盾,就只有把一切都推给天才。天才是不需要理论的,而理论也不应是为天才而写的。
因此,人们就否认所有知识的用处,把一切都推给天赋
那些天生爱耍小聪明的人大概觉得,在非凡的天才与学究之间还是有很大距离的。他们根本不相信理论,认为作战是人天生的一种能力,作战天赋的多少决定作战水平的高低。这样他们就成了怀疑论者。不可否认,这种人比那些相信错误知识的人更接近真理,可是人们很快看出,这种人的观点只是一种夸大的说法。一个人没有一定数量的观点的积累,就不可能进行理智的活动,而这些观点至少大部分不是他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获得的,并构成了他的知识。问题只在于,构成这一知识的应该是哪一类观点。我们认为,军人需要的观点应涉及他在战争中要直接打交道的那些事情。
不同的职位需要不同的知识
在军事活动本身这一领域内,根据指挥官的职位,需要不同的知识。如果指挥官职位较低,那么他需要涉及面较窄和比较具体的知识;如果指挥官职位较高,那么他需要涉及面较广和概括性更强的知识。假如有的统帅担任骑兵团长,并不一定出色,反之亦然。
战争中所需要的知识是很简单的,但拥有相应的能力却不是很容易
战争中所需要的知识是很简单的,它只涉及很少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已经概括为最后的结论,但拥有相应的能力却不是很容易。我们在第一篇中已经谈过在战争中会遇到什么困难。在这里,我们不谈那些只有通过勇气才能克服的困难。我们认为,即使是真正的理智的活动也只是在较低的职位上是简单和容易的,而随着职位的提高,它的困难就会增大,到了统帅这样的最高职位,理智活动就成为人类最困难的精神活动之一。
战争中所需要的知识应该有什么特性
统帅既无须是学识渊博的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也无须是政论家,但是他必须熟悉国家大事,了解和正确认识传统的方针、已经激起的利益要求、存在的问题,以及当权者的性格;统帅无须是细致的人物观察家和敏锐的性格分析家,但是他必须了解部下的性格、思维方式、习惯和特有的优缺点;统帅无须了解如何整备一部马车和如何套紧一门火炮,但是他必须知道如何正确估计一路部队在不同情况下行军所需的时间。
所有这些知识都无法靠科学公式和机械的方法强行得到,只有在对事物进行思考时,在现实生活中运用了正确的判断力,并且有指向这一观点的天分起作用才能得到。
职位较高者在军事活动中所必需的知识之所以与众不同,一是因为人们在思考中(也就是在研究和深思中)只有通过一种特别的天分才能获得它,这种天分的特别之处在于作为一种精神上的本能,如同蜜蜂从花里采蜜一样,懂得从生活万象中只汲取精华;二是因为除了思考和研究以外,人们还可以通过生活实践来获得这种知识。具有丰富经验教训的生活实践虽然永远不会培养出牛顿或欧拉那样的人物,但也许能培养出孔戴[18]或弗里德里希那样的人物所具有的较强的计算能力。
因此,人们没有必要为挽救军事活动的学术荣誉而陷入谬误和幼稚的学究气的泥淖。从来没有一位杰出的统帅是才智有限的人,但是常常有些人在较低职位上表现得很突出,而到了最高职位却由于才智不足而表现平庸。甚至同样处于统帅的位置,由于其职权范围不同,表现也是不同的,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
知识必须成为能力
现在我们还要考虑到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对战法知识来说比对其他任何知识都更为迫切,那就是战法知识必须完全融入精神领域,几乎完全不再是客观上的事物。在人类除军事活动以外的几乎其他所有活动中,行动者即使只接触过一次有关真理,而且已经遗忘了,可他还是能从满是灰尘的书本中重新找出和运用这一真理,甚至他每天在手头运用的真理,也可能完全是身外之物。当一位建筑师拿起笔,以便通过复杂的计算来确定一个桥台的负荷力时,他所得出的正确结果并不表明他自己的才智有多么高超。首先他必须费力地查找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计算,计算时运用的定律并不是他发明的,在计算时他甚至往往没有意识到为什么要运用这些定律,多半只是机械地运用它们。而在战争中从来不是这样。在战争中,人们的头脑不断地做出反应,客观情况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指挥官内心必须装着自己的全部知识,必须能随时随地自主做出必要的决定。因此他的知识必须与精神和实践完全融为一体,转化成为一种真正的能力。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战争中表现杰出的指挥官们看上去都那么轻松,似乎一切都归功于他们的天赋才能。我们之所以说天赋才能,是为了把这种才能与通过思考和研究教育培养出来的才能区别开来。
我们认为,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已经明确了战法理论的任务,并指出了完成这一任务的方法。
我们曾把战法分为战术和战略两个范畴,其中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建立战略理论无疑有更多的困难,因为战术几乎仅涉及有限的问题,几乎是一个封闭的范畴;而战略涉及直接导致媾和的目的,面临的是不确定的多种可能性。由于要考虑这些目的的主要是统帅,因此,战略中与统帅有关的那一部分尤其要面临这一困难。因此,理论在战略中,尤其是在涉及最重大问题的那些地方,应比在战术中更多地对事物进行纯粹的思考和研究,并满足于协助统帅达成对有关事物的认知。这一认知融入他的整个思想,使他更轻松和更有把握地行动,从不强迫他为了听从一个客观结论的说教而脱离自己的主观思想。
* * *
[1]攻城术又称围攻法,即围攻要塞和城堡的方法。在欧洲很早就出现了攻城术,到17世纪形成了一整套循规蹈矩的方法。攻城时先挖掘与要塞外廓相平行的壕沟(因此称平行壕),攻城炮兵在这里构筑炮台,以压制要塞的炮火。然后向要塞挖掘矩形的接近壕,并挖掘第二道和第三道平行壕,然后挖掘坑道,进行爆破,最后向要塞发起强攻。守备部队为阻止攻城部队向要塞接近,针对接近壕所挖的壕沟则称为反接近壕。——译者注
[2]“接近壕”一词,作者使用了法语“approche”。——译者注
[3]“堑壕”一词,作者使用了法语“tranchée”。——译者注
[4]在18世纪的欧洲军队中盛行线式战术。部队的战斗队形主要是横队,作战时要求全队同时推进,动作整齐划一,不顾敌人的火力,像机械一样行动。因此战斗队形各部分的组成、行列和间隔距离,战斗中队形的变换、步法、步幅和步速,使用武器的动作,以及其他一切行动等都有严格的规定。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军队即以严格的纪律和机械一样的行动而闻名于欧洲。甚至在百余年后,这种机械规定在军队的使用中仍有一定的影响。——译者注
[5]此处指战史。——译者注
[6]“一种实用的理论”,原文“eine positive lehre”。——译者注
[7]即兵力优势。当时,普鲁士军事理论家亚当·冯·比洛、奥地利军事家卡尔大公,以及瑞士军事理论家若米尼等都强调数量上的优势。比洛认为,应该集中主力去对付主要的对象,并且形成对敌人的优势兵力;卡尔大公认为,军事艺术的目的就在于说明如何在决定性方向上巧妙地集中和运用优势兵力;若米尼认为,在决战方向上集中优势兵力,并将其投入会战是战争的基本原则。——译者注
[8]亚当·冯·比洛和维利森(karl wilhelm von willisen,1790—1879,普鲁士中将、军事著作家)等都很强调给养的作用。比洛认为,仓库是给养的来源,好比人的心脏,心脏一出问题,军队就完了;维利森认为,军队是由人和马匹组成的,粮秣和给养是军队作战的基础。——译者注
[9]指普鲁士军事理论家亚当·冯·比洛。代表作《新军事体系的精神》《新军事原理》《新战术》,对19世纪普鲁士、奥地利两国军事思想有较大影响。——译者注
[10]这里指亚当·冯·比洛的理论。比洛在其主要著作《新军事体系的精神》中指出,作战的目标不是敌人的军队,而是敌人的补给线或基地。所谓基地即拥有各种补给仓库的设防地区或要塞。比洛认为,从基地两端向进攻目标引两条直线即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基地底边所对的顶角称为作战角。一般来说,这个角不应小于60度,进攻部队前进的距离不应超过三日行程,只有在建立新的基地之后方可继续前进。克劳塞维茨早在1805年就曾匿名发表文章《评比洛先生的纯粹和应用战略——对其中所含观点的批评》(bemerkungen über die reine und angewandte strategie des herrn von bülow,oder kritik der darin enthaltenen ansichten),批评比洛的这种观点。——译者注
[11]这里是指若米尼强调的内线作战的理论。若米尼认为内线作战总比外线作战优越,因为军队处于内线,既便于集中,又便于实施机动,容易各个击破敌人。——译者注
[12]“有形的”(physisch),也可译为“物质的”或“肉体的”。——译者注
[13]“无形的”(moralisch),也可译为“精神的”或“道义的”。——译者注
[14]指作者上面刚说过的军事活动的第三个特点。——译者注
[15]指总结和归纳出的原则和规则。——译者注
[16]指本卷第四篇第四章。——译者注
[17]参阅本卷第四篇第三章。——译者注
[18]孔戴(ludwig 2. von bourbon,prinz von condé,1621—1686),公爵,法国将军、政治家。——译者注
第三章
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
用词尚未统一(能力与知识。以探讨纯粹知识为目的的是科学,以培养能力为目的的是艺术)
人们似乎至今还没有决定,究竟采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还是采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而且也不知道应该根据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尽管问题是简单的。我们在另一处曾经说过,知识和能力是不同的。两者之间是如此不同,本来是不易混淆的。能力本来不能写在任何书本中,因此艺术也从来不应该是一部书的名字。但是由于人们已经习惯于把掌握某种艺术所需要的知识(这些知识有可能是独立的、完整的科学)归结在一起,称为艺术理论,或者直截了当地称为艺术,因此必然会采用这样的区分,把凡是以培养创造能力为目的的都叫作艺术,例如建筑艺术;把凡是以探讨纯粹知识为目的的都叫作科学,例如数学、天文学。在任何艺术理论中都可能包含某几门独立的科学,这是不言而喻和无可置疑的。然而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任何科学也不可能完全不包含艺术,例如在数学中,算术和代数的应用就是一种艺术,不过这还远不是两者之间的界限。这是因为,虽然从人类知识的总和来看,知识和能力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但具体到每个人身上,是很难把它们截然分开的。
将认识从判断中分开是困难的(军事艺术)
所有思维可以说都是艺术。当逻辑学者画出一条横线[1]时,当条件前置句[2](认识的结果)结束时,当人们开始判断时,艺术便开始起作用。但这还不够:甚至通过才智去认识也是判断,因此也是艺术。最后,通过知觉去认识大概也是如此。总之,一个人只有认识能力而没有判断力,或者只有判断力而没有认识能力,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艺术和知识从来就是不能截然分开的。艺术和知识这些精致的、可以照亮其他事物的因素越是体现在世界的外部形态上,它们之间的区别就越大。我们再说一遍,以产生和创造为目的的是艺术的领域,以研究和获得知识为目标的是科学的领域。由此可见,使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比使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更恰当。
对这个问题之所以谈了这么多,是因为人们不能缺少这些概念。但是我们认为,战争就其本来的意义来说既不是艺术,也不是科学;人们正是由于没有看到这一点才走上错误的道路,无意中把战争与其他艺术或者科学等同起来,进行了很多错误的类比推定。
人们早已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宣称战争是一种手艺。但是这种做法是弊多利少的,因为手艺只是一种比较初级的艺术,而且作为这样的艺术还要服从更严格和更狭隘的法则。军事艺术确实有一段时间是带有手艺的精神实质的,那就是佣兵队长时期,但是军事艺术的这种倾向并不是由内在的原因,而是由外在的原因造成的[3]。战史表明,这种倾向在当时是不符合事物本性的,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战争是人类交往的一种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战争不属于艺术和科学的领域,而是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战争是一种以流血的方式解决的大的利益的冲突,它只是在这一点上与其他冲突不同。拿战争与某种艺术相比,不如拿它与贸易相比,贸易也是人类利益和活动的一种冲突。距战争近得多的是政治,人们也可将政治视为一种规模更大的贸易。此外,政治是战争在其中发育的母体;战争的轮廓在政治中已经隐约形成,就如同生物的特性在其胚胎中就已形成。
区别
根本的区别在于:战争既不是意志针对一个无生命对象(例如机械的艺术[4])的活动,也不是意志针对一个有生命的、但毕竟是被动的、任人摆布的对象(例如人在理想的艺术[5]中的精神和情感)的活动,而是意志针对一个有生命的、有反应的对象的活动。人们很容易看到,艺术和科学的公式化的思维是很难适用于战争这种活动的,同样也可以理解,如果人们不断地寻找和致力于遵循那些类似于从无生命的物质世界中所能找出的法则去应用于战争,则必定会导致不断的失误。然而过去人们在确立军事艺术时,仿效的正是机械的艺术。仿效理想的艺术自然也行不通,因为这些理想的艺术本身还非常缺乏法则和规则。而迄今人们试着仿效过的其他艺术又往往是不完善和片面的,它们受到各种主张、感觉和习惯的巨流冲击而淹没。
至于这种在战争中形成和消失的有生命的对象之间的冲突是否始终服从于一般法则,以及这些法则能否成为行动的有用的准绳,我们将在本篇中[6]做一些探讨。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就像对任何没有超出我们认识能力的对象一样,对战争这个对象用探讨的精神是能够阐明的,对其内在联系或多或少是可以弄清楚的,而这就已经足以使理论成为名副其实的理论。
* * *
[1]指在形式逻辑中使用三段论法时,写完大前提和小前提后画一条线,然后再写结论。——译者注
[2]原文如此,疑误。从上下文看,似应为结果后置句。——译者注
[3]中世纪晚期至16世纪中叶,意大利一些城市国家如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等虽然经济发达,但防御能力弱,于是为维护其利益而与佣兵签合同,由其提供保护。佣兵成为一种职业,佣兵的首领称为佣兵队长(condittiere)。每个佣兵集团的武器装备为佣兵队长所有,给养和薪饷由佣兵队长负责。佣兵队长可以将自己的集团受雇于任何国家甚至个人,因此战争就成为佣兵队长的职业,军事艺术就好像是他的手艺。作者认为这种情况不是战争本身的原因决定的,而是社会状态等外在原因决定的。——译者注
[4]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对判断力的评析》中将艺术分为“机械的艺术”和“美学的艺术”,认为前者只是根据对可能存在的事物的认识而表现该事物,后者则是“令人愉快的、美好的艺术”。——译者注
[5]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认为理想只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的任务就是表现绝对的想法。——译者注
[6]指本篇第四章。——译者注
第四章
习惯做法[1]
为了说清楚在战争中起着很大作用的方法和习惯做法的概念,我们必须概略地看一下支配着所有行动的逻辑上的层次(就如同政府机构的层级)。
法则是对认识和行动同样适用的最普遍的概念,在其词义中显然有某些主观和专断的东西,但是它恰恰表达出我们和我们之外的事物所必须遵循的东西。作为认识的一个对象,法则是事物及其作用之间的关系;作为意志的一个对象,法则是对行动的一种规定,与命令和禁令具有同等的意义。
原则同样是对行动的一种法则,但是没有法则那样正式的、明确的含义,它只有法则的精神和意思。当现实世界中多种多样的现象无法纳入一项法则的明确形式时,就需要有原则,以便人们在运用判断力时有更多的自由。由于人们在无法运用原则的情况下,必须依靠判断来处理这些情况,因此原则实际上是行动者的依据或指南。
如果原则是客观真理的产物,从而适用于所有的人,那么它就是客观的;如果原则含有主观的因素,只对提出它的人有一定价值,那么它就是主观的,通常称为座右铭。
规则常常被用作法则的意思,但实际上与原则具有同等的意义,因为人们常说“没有无例外的规则”,却不说“没有无例外的法则”。这表明,人们在运用规则时可以有较多的自由。
在另一个意义上,规则被用作手段:从一个单独的、较浅显的特征认识到一个位于深处的真理,以便将符合全部真理的行动法则与这一单独的特征联系起来。所有游戏规则和数学中的简便运算方法就是这类规则。
规章和指示是对行动的规定,通过这一规定可以一并触及大量细小的、更详细指出了途径的情况。这些情况数量太大,而且意义一般,不值得为它们建立普遍的法则。
最后是方法(行为方式),是从很多可能的行为方式中挑选出来的一个反复出现的行为;而当行动是根据方法,而非普遍原则或个别规章决定的,则称为习惯做法。这里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用这种方法去处理的情况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由于情况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关键在于相同的部分至少应尽量多些。换句话说,这种方法应该适用于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习惯做法不是建立在特定的个别前提之上,而是建立在彼此关联情况的平均盖然性之上,并超出这一平均盖然性,提出一个适用于一般情况的真理。如果人们以同样的形式不断运用这一真理,那么不久就可达到机械般的熟练程度,最后就可以几乎不假思索地做出正确的事情。
从法则的概念与识别现象的关系来看,法则对战法来说是可以或缺的,因为战争中的现象是复杂叠加的,不是很有规律,而有规律的现象又不是那么的复杂叠加,所以法则这个概念并不比简单的真理更有用。凡是用简单的概念和言辞就足以表达清楚的地方,如果用了复杂的、夸张的概念和言辞,那就成了矫揉造作和故弄玄虚。战法理论在涉及行动方面不能使用法则的概念,因为战争中各种现象变化多端,而且多种多样,因此战法理论中的规定没有足够的普遍性,不能称为法则。
但是如果想使战法理论成为实用的信条,那么原则、规则、规章和方法对于战法理论就是不可缺少的概念,因为真理在这些实用的信条中只能以这样的结晶形态出现。
由于战术是理论在战法中最可能成为实用信条的那个部分,因此上述概念[2]在战术中也最常见。非迫不得已,不要以骑兵对尚有完整队形的步兵发起进攻;在敌人进入有效射程以前,不得使用轻武器;在战斗中要节制用兵,以便将尽可能多的力量留到最后使用——这些都是战术原则。所有这些规定都不是绝对可以用于任何场合的,但是指挥官必须把它们铭记在心,以便在适用于这些规定所含真理的场合,不至于没有运用它们。
如果人们发现一支敌军的野炊时间反常,从而推断出敌人准备出发,如果人们发现敌军在战斗中故意暴露部队,从而推断敌人可能要进行佯攻,那么这种认识真理的方式就是发现常规,因为人们从一个个别的、可视的情况推断出了这一情况所属的意图。
如果说“在战斗中一旦发现敌人开始撤走炮兵,就应该再次猛烈进攻敌人”是一个常规,那么这就表明,我们把敌人开始撤走炮兵这一个别现象与我方应采取的一个行动联系在了一起,这一行动针对的是我们根据这一个别现象所猜测出的对手的状态:对手要放弃战斗,已经开始退却,而在这一退却期间,他既不便进行充分的抵抗,又不便完全避开我方(在退却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至于规章和方法,只要训练有素的军队能够把它们作为行动的原则,那么它们就能把为战争而做准备的理论一并带到战法中去。有关队形、训练,以及野战勤务的一切条例都是规章和方法。有关训练的条例以规章为主,有关野战勤务的条例以方法为主。原本的战法与这些规章和方法相联系,将其作为现成的行为方式来采纳,因此这些规章和方法必须作为现成的行为方式出现在战法理论中。
但是对于使用部队时可以自由选择的活动不能有规章(特定的指示)出现,因为规章恰恰排斥自由使用部队。相反,方法作为执行任务的一般办法(如前所述,这种办法是根据平均盖然性制定的),作为实际运用原则和规则的主导,只要它不失去本来面目,不是为绝对的和必要的行动结构(体系)制定的,而是为一般行动形式中最好的形式制定的(这些最好的形式可以取代个人决策,成为捷径和备选),那么这些方法当然就可以出现在战法理论中。
在作战中常常运用各种方法,看来这也是非常重要和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考虑到在战争中有多少行动是根据纯粹的假设,或者是在完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就会认同这一点了。在战争中之所以有很多行动是根据纯粹的假设,或者是在完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因为敌人阻止我们了解那些会影响我们部署的情况,或者我们没有相应的时间,以至即使我们确实了解了这些情况,也由于它们分布太广和组成过于繁杂而无法根据它们进行我们的所有部署,因此我们总是不得不根据某些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部署。我们还要考虑到,在每个具体情况中需要同时顾及的细小情况有无数个,因此除了进行举一反三式的思维,只根据一般和很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部署以外,我们没有其他办法。最后我们还要考虑到,越到较低的级别,指挥官的数量就越多,就越不能指望他们拥有真知灼见和具有训练有素的判断力;在无法要求下级指挥官具有除勤务条例和经验以外的见解的情况下,也就不得不迁就他们运用与这些条例和经验相近的习惯做法。这些习惯做法可以成为其判断的一个依据,同时防止他们出现超出常规的、完全错误的观点。在一个要为经验付出高昂代价的领域里[3],人们尤其担心出现这些错误观点。
我们必须承认,习惯做法不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通过反复运用同一个方法在部队指挥上可以达到熟练、准确和可靠,从而减少战争中自然会出现的阻力,使机器[4]更轻快地运转。
因此,军事活动的级别越低,方法就用得越多,就越是不可缺少;而级别越高,方法用得越少,到了最高职位,方法就完全用不上了。因此方法在战术中比在战略中有更大的作用。
从战争的最高任务来看,它不是由无数细小事件构成的(这些细小事件大同小异,对其处理得好坏取决于方法的好坏),而是由各个需要分别处理的、决定性的大事件构成的。战争不是长满禾秆的一片田地,收割时无须考虑每根禾秆的形状,割得好坏只取决于镰刀的好坏,而是一片大树,用斧头砍伐时,必须考虑每棵树的特性和方向。
军事活动中习惯做法的可靠性向上能达到什么程度,当然原本不取决于职位,而是取决于事情。只是因为统帅处理的是范围最广的事情,所以他较少使用习惯做法。统帅如果在战斗序列、前卫部队和前哨的部署上采取一成不变的方法,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不仅会束缚其部下,而且也会束缚他自己。当然这些方法可能是他自己的发明,由他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但是只要它们是以部队和武器的一般特性为根据的,它们就可以成为理论的一个研究对象。然而如果人们像用一台机器制造成品那样,总是按照同一个方法来确定战争计划和战局计划,却是我们应该坚决反对的。
只要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理论,即只要对战法还没有理智的思考,那么职位较高的人也不得不经常运用习惯做法,因为部分职位较高的人没有能力通过研究和较高层次的阅历来提高自己。他们在那些不切实际和充满矛盾的理论推断与评论面前无所适从,他们健全的头脑对这些东西是抵触的,于是他们从这些东西中吸收的只是基于经验的一些见解,在那些要求和允许自由地处理问题的情况下,他们也喜欢运用基于经验的方法,也就是模仿最高统帅特有的行为方式,从而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习惯做法。弗里德里希大帝的将军们总是喜欢采用所谓的斜向战斗序列[5],法国革命[6]时期的将军们总是喜欢运用绵长战线的包围战法,而拿破仑手下的将领们则总是喜欢集中大量兵力浴血冲杀。从这些办法的反复运用中,我们可以明显地认识到这些是被接受了的方法。由此可见,习惯做法有可能在一直接近到最高统帅的广大范围内得到运用。如果有一个得到改善的理论有助于战法研究,以及培养那些力图走上更高职位者的才智和判断力,那么人们也就不会再在这么高的层级上运用习惯做法,而那些被视为不可缺少的习惯做法,则至少会产自理论本身,而不是产自纯粹的模仿。无论一位杰出的统帅做事多么高明,在他的做事方式中总会有一些主观的东西。如果他有一种特定的风格,那么其中必然含有其很大一部分个性,而这些个性与模仿其风格的将领们的个性并不总是相同的。
然而要在战法中完全摒弃主观的习惯做法或者风格,是既不可能也不正确的。人们更应该把主观的习惯做法视为一场战争总的特性对其各个现象所起影响的一种表现。如果理论不能预见并考虑到这种影响,那就只能听任主观的习惯做法起作用。革命战争[7]有其特殊的做事方法,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呢?有哪种理论能把它的特点包括进去?不好的是,这样一种从个别情况中形成的风格本身容易过时,因为各种情况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但风格却保留了下来。这正是理论应该通过明确和理智的评析而加以阻止的。1806年,普鲁士[8]的将军们与弗里德里希大帝的斜向战斗序列一道坠入深渊[9](具体是路易亲王[10]在萨尔费尔德[11]附近,陶恩青[12]在耶拿[13]附近的多恩山[14]上,格拉韦特[15]在卡佩伦多夫[16]前面,布吕歇尔在卡佩伦多夫后面)。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一个陈旧的风格,还因为习惯做法导致当时的才智严重贫乏。这一才智贫乏导致霍恩洛厄[17]指挥的联军全军覆灭,而且是史无前例的、一支联军在战场本身(而非在被追击中)即遭受的全军覆灭。
* * *
[1]“习惯做法”(methodismus),作者自创的一个词,意为“ritual”,即“严格的程序”或“习惯做法”。以往有的中译本将该词从字面译为“方法主义”或“认识论”,似不妥。——译者注
[2]指原则、规则、规章和方法。——译者注
[3]指在战争中。——译者注
[4]指部队。——译者注
[5]斜向战斗序列(schiefe schlachtordnung)是公元前4世纪出现的一种战术,由古希腊著名统帅艾帕米农达于公元前371年首次运用。该战术强调面对优势之敌时,应避免与之在宽大正面上全面接触,而应加强一翼兵力,形成局部兵力优势,并以这一翼发起进攻,其他兵力则负责牵制敌人,使其无法增援受到进攻的一翼。在以优势兵力击溃敌一翼后,随即从翼侧包围敌人,彻底击垮敌人。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将该战术与线式(横队)战术相结合,进一步发展了该战术。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其著作《战争的总原则》(generalprinzipien des krieges)中称,3万人能以此战法击败10万人。——译者注
[6]指1789年开始的法国革命(对法国革命的结束时间有多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是1794年7月雅各宾派统治的结束,另有观点认为是1799年雾月政变)。这次革命摧毁了法国封建专制制度,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震撼了欧洲封建体系。——译者注
[7]革命战争(der revolutionskrieg),也称法国革命战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联盟与法国之间的战争(1792—1802)。——译者注
[8]普鲁士(preussen),指普鲁士王国(1701—1918)。——译者注
[9]指第四次反法联盟战争中的耶拿和奥尔施泰特会战。1806年10月14日,拿破仑率法军主力约10万人在耶拿附近击败霍恩洛厄指挥的普鲁士和萨克森联军5.3万人。同日,双方在均不知晓当日耶拿会战的情况下,法军达武元帅率领约2.9万人在奥尔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国图林根州一小镇,西南距耶拿约25公里)附近击败布伦瑞克公爵指挥的普军主力约5万人。在追击中,普军纷纷投降。在两场会战中,法军计伤亡约1.5万人,普军计伤亡和被俘3.3万人。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携全家逃往东普鲁士。拿破仑于当月27日进入柏林。——译者注
[10]路易·费迪南德(louis ferdinand von preussen,1772—1806),普鲁士亲王、将军、作曲家。——译者注
[11]萨尔费尔德(saalfeld),今德国图林根州一城市,位于萨勒河河畔。——译者注
[12]陶恩青(bogislaw friedrich emanuel von tauentzien,1760—1824),伯爵,普鲁士将军。1806年耶拿会战时任师长,曾指挥霍恩洛厄的前卫部队。——译者注
[13]耶拿(jena),今德国图林根州一城市,位于萨勒河河畔。——译者注
[14]多恩山(der dornberg),位于耶拿附近,海拔383米,为当地制高点。——译者注
[15]格拉韦特(julius august reinhold von grawert,1746—1821),普鲁士将军。1806年耶拿会战中在霍恩洛厄手下任师长,被法军击败。——译者注
[16]卡佩伦多夫(kapellendorf),今德国图林根州一小镇,东南距耶拿约15公里。——译者注
[17]霍恩洛厄(friedrich ludwig zu hohenlohe-ingelfingen,1746—1818),侯爵,普鲁士将军。1806年耶拿会战时指挥普鲁士和萨克森联军,失败后向法军投降,1808年释放回国后被革职。——译者注
第五章
评论[1]
理论上的真理[2]总是更多地通过评论,而非通过信条对现实生活产生影响。由于评论是理论上的真理在真实事件上的应用,因此它不仅使理论上的真理接近于实际,而且通过其不断的反复应用,使人们的思维更加习惯于这些真理。因此,我们认为除了确定用什么观点建立理论以外,还有必要确定用什么观点进行评论。
我们把评论式地记述历史事件与简单地记述历史事件区别开来。后者仅仅是罗列事件,顶多是触及与这些事件最近的一些因果关系。
而评论式地记述历史事件,则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思维活动。
第一种思维活动是对有疑问的事件进行历史考证和确定。这是真正的历史研究,与理论没有任何共同点。
第二种思维活动是从原因推断影响。这是真正的评论式的研究。这种研究对理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在理论中所有需要用经验来确定、支撑或者只是解释的,都只能通过这种途径解决。
第三种思维活动是对运用的手段进行检验。这是包含着赞扬和指责的真正的评论。在这里,理论服务于历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服务于从历史中汲取的教训。
在这后两个历史思考的真正的评论部分中,一切取决于探寻事物的最后因素,也就是要追寻到毫无疑问的真相为止,而不能像常见的那样半途而废,也就是不能止于随便某个任意的论断或前提。
至于从原因推断影响,它往往面临一个外在的、无法克服的困难,那就是人们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原因。这一现象在战争中比在实际生活的任何其他活动中更为常见。战争中的事件很少能让人完全了解真相,而行动的动机就更难以让人了解到了,因为这些动机要么是被当事者故意隐瞒了,要么是由于它们是非常短暂和偶然的,因此有可能没有历史记载。为此,评论式的记述大多不得不与历史研究合作进行,但是即便如此,原因与影响往往还是非常不吻合的,以至于评论式的记述无法将一些影响视为已知原因的必然结果,因此这里就必然会出现空白。就是说,一些历史事件的结局无法用于教导他人。理论所能要求的只能是将研究一直进行到这种空白处,所有的推论要到此为止。如果人们以为已知的原因足以解释结果,因此对已知的原因错误地予以重视,那才是真正的比出现空白更糟糕的事。
评论式的研究除上述这一外在困难外,还面临一个很大的内在困难,那就是战争中的行动很少是出于单一的原因,而是出于多个共同的原因,而且只是公正和认真地追溯一系列事件的起始点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还要指出每个已知原因的作用。这就促使人们对原因的本性做进一步的研究,于是评论式的研究就有可能进入理论的真正领域。
人们进行评论式的考察,即检验手段时,必须弄清行动者所用手段的特有影响是什么,以及这些影响是否符合行动者的意图。
要了解手段的特有影响,就会促使人们研究这些影响的本性,即又进入理论的领域。
我们看到,在评论中一切都取决于要追寻到毫无疑问的真相,不能止于随意的论断,因为这些随意做出的论断对他人无效,他人也可以用或许同样随意提出的论断加以反对,以致出现无休止的争论,使整个研究得不出任何结论,也就达不到教导他人的目的。
我们看到,无论是对原因的探究,还是对手段的检验,都会进入到理论的领域,也就是说进入到普遍真理的领域,这种真理不是仅仅出自当前的个别情况。如果这时有一个可用的理论,那么考察时就可以把理论中已经确定的东西作为根据,不必再研究。但是在没有这种理论上的真理时,研究就不得不一直延续到最后的因素。如果经常有必要这样做,那么人们习惯上称其为著作家的那个人为研究第100个问题,就不得不追溯到第1000个问题,他就会有无数的事情要做,也就几乎不可能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从容的研究。结果为了限定自己的考察范围,他就止于随意提出的论断,这些论断即使对他来说确实不是随意提出的,但对他人来说仍然是随意提出的,因为它们本身不会自动为他人所理解,而且是未经证实的。
因此,一个可用的理论是评论的一个重要基础。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理论的支持,评论就不可能总体上达到答疑解惑的程度,也就是说,不可能是令人信服的明证和无可辩驳[3]的事实。
但是如果人们认为理论能够把每个抽象的真理都包括进去,留给评论的任务只是将具体情况放到合适的法则之下,那就是一种幻想;反之,假如人们规定评论绝不能触及神圣的理论,那也是可笑的书呆子的做法。建立理论时的分析研究精神也应该引领评论活动,而且这种精神可以并应该经常进入到理论领域,去进一步说明对它特别重要的那些问题。反之,如果评论成了机械的理论照搬,那就有可能完全达不到评论的目的。理论研究得出的所有积极的结果,所有原则、规则和方法越是成为实用的信条,就越缺乏普遍性和绝对的真理本性。这些东西是供人使用的,至于它们是否适用,永远应该留给后人评判。人们在评论时,绝不允许将这些理论上的结论当作衡量的法则和标准,而只能像当事者那样,把它们当作判断的依据。在一般战斗序列中,骑兵不与步兵并列部署,而是部署在步兵的后面,这是战术上已经明确了的,但是如果人们因此而对偏离这一规定的任何部署都加以指责,则是愚蠢的。人们在评论时应该探究偏离这一规定的理由,只有在理由不充分时,才有权引用理论上的定论。又如,理论上已经明确,多路进攻会减少胜算,但是如果不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就认定所有采取多路进攻并且失利的战例都是多路进攻造成的,或者在多路进攻获胜的情况下,就反过来认为“多路进攻会减少胜算”的理论断言是不正确的,那么这两种看法就都是不理智的。两者都是评论的分析精神所不允许的。总之,理论上经过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结论是评论的主要依据;理论上已经明确了的,评论自身就不必再重新确定了。理论上之所以予以明确,就是为了评论有现成的东西可用。
评论的任务是研究从原因中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研究所用的手段是否与目的相适应。当原因与影响、目的与手段彼此接近时,评论的这一任务就容易完成。
如果一个军团遇袭,并因此而无法有序和合理地运用其力量,那么袭击的效果就是确定无疑的。如果理论上已经明确在会战中进行围攻能获得较大的战果,但胜算较小,那么就要看运用围攻者是否主要是为了获得较大的战果。如果是,那么他选择这一手段就是正确的。如果他用这个手段是为了更有把握地获得战果,而这一战果不是以具体情况,而是以以往围攻出现过多次的、能带来较大战果的普遍本性为基础,那么他就是弄错了围攻这一手段的本性,从而犯了一个错误。
在这里,评论式的探究和检验并不困难。只要人们每次局限于最直接的影响和目的,就总是容易的。只要人们撇开与整体的联系,只从这个方面考察事物,那么人们完全可以随意这样做。
但是正如世界上的其他活动一样,在战争中属于整体的一切都是彼此联系的,因此每个原因(即使是很小的原因)的影响必然会一直延展至整个战争行为结束,并使最终结果有所改变(无论改变是多么小)。同样,每个手段必然也会一直影响到最终的目的。
因此,只要现象还有考察的价值,人们就可以跟踪研究一个原因导致的影响。同样,人们不仅可以为下一个目的去检验手段,而且也可以把这一目的本身当作达到更高目的的手段来加以检验。这样对一连串相互从属的目的进行检验,直至遇到一个无须检验的目的,因为其必要性是毫无疑问的。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大的决定性的举措时,必须一直向上考察到最终的目的,即那个应直接导致媾和的目的。
很清楚,在这样的向上考察的过程中,每到新的一站,人们在判断时就会有一个新的立场,以至于同一个手段,从距其最近的立场来看是有利的,但从更高的立场来看却是应该予以抛弃的。
在对一个军事行动做评论式考察时,探究产生现象的原因与根据目的检验手段总是合作进行的,因为只有探究原因才能找到值得检验的对象。
这样上下追溯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因为人们探寻的原因距离一个事件越远,人们就越会同时看到更多其他的原因,而且还要补充或排除这些原因对事件可能产生的那部分影响,因为一个现象距离原因越远,支配它的各种力量和情况就越多。如果我们找到了一次会战失败的原因,那么当然也就找到了这次失败的会战影响整个战争结局的部分原因,但仅是部分原因,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还会有其他原因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战争的最终结局。
随着立场的升高,人们在检验手段时同样会出现这种多样性,因为目的越高,为达到这些目的而使用的手段的数量也就越大。战争的最终目的是所有军队都同时追求的,因此人们对围绕这个目的所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一切就都有必要一并加以考察。
这样一来,人们有时就要扩大考察的范围。在这一大的考察范围内,人们就容易感到迷惑并遇到困难,因为对那些实际上没有发生、但很可能发生过,因此不能不加以考察的事情也要做出很多假设。
1797年3月,拿破仑率领意大利军团[4]向位于塔利亚门托河[5]畔的卡尔大公[6]推进,意图是迫使卡尔大公在其所期待的援军从莱茵河[7]河畔调到其身边之前进行决战[8]。如果人们只从距此行动最近的决战来看,那么拿破仑的手段选得很好,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卡尔大公当时的兵力还很少,以至他在塔利亚门托河河畔只做了一次抵抗的尝试。当卡尔大公看到对手过于强大和果断时,就把战场和进入诺里施阿尔卑斯山脉[9]的通道让给了对手。此时拿破仑利用这一幸运的战果能达到什么目的呢?他本人可以向奥地利君主国的心脏推进,还可以减轻莫罗[10]和奥什[11]两个莱茵军团推进的压力,并与他们建立密切的联系。拿破仑就是这样考虑问题的,从这个角度看,他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人们从更高的立场,即从法国督政府[12]的立场进行评论(督政府能够而且应该判断出,六周后才会开启莱茵战局),那么人们只能认为拿破仑翻越诺里施阿尔卑斯山脉是一次夸张的冒失行动,因为如果奥地利人从莱茵河河畔调来强大的预备队并部署在施泰尔马克[13],卡尔大公就可以用它进攻拿破仑的意大利军团。这样拿破仑不仅会丢掉意大利军团,而且还会输掉整个战局。拿破仑到维拉赫[14]地区后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很乐意与奥地利人签订《莱奥本临时和约》[15]。
如果我们能从更高一层的立场评论,就会知道奥地利人在卡尔大公的军团与维也纳[16]之间是没有预备队的。当时,如果拿破仑的意大利军团继续推进,那么它是能够威胁维也纳的。
假设拿破仑知道奥地利首都面临这一空虚处境,并且知道他在施泰尔马克对卡尔大公占有明确的优势,那么他先期赶往奥地利的心脏就不再是无目的的了。至于他这一行动的价值,则仅取决于奥地利人对保住维也纳的重视程度,因为假如奥地利人很重视保住维也纳,宁愿接受拿破仑给他们提出的媾和条件,那么法军就可将威胁维也纳视为最终目标。假如拿破仑出于某种原因知道这一点,那么后人的评论也就可以到此为止了。如果这一点还不确切,那么人们就不得不从一个更高的立场来继续评论,并回答:假如奥地利人让出维也纳,继续向本国辽阔的腹地后退,那么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很明显,如果人们不分析双方的莱茵军团之间很可能发生什么事,就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在法国人占确切优势(13万人对8万人)的情况下,法国人获胜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又会产生的问题是:法国督政府会利用这个胜利达到什么目的呢?是要追求其优势地位,一直推进至奥地利君主国另一端的国界,就是说要消灭或战胜这个强国呢,还是仅想占领一大片土地作为缔结和约的筹码呢?人们必须探究出这两种情况可能产生的结果,以便据此确定督政府会选择其中的哪一个。假设考察的结果是:法军的兵力对彻底战胜奥地利来说还是太少,以致这样的尝试会引起整个局势的根本变化,甚至仅占领奥地利的一大片土地也会导致法国人面临因兵力过少而很可能无法应对的战略局面,那么这一结果必然影响到人们对意大利军团所处局势的判断,从而对它寄予较小的希望。这无疑是拿破仑在完全能够判断出卡尔大公孤军无援的情况下仍有条件签订《坎波福米奥和约》[17]的缘故。这些条件除了使奥地利人丧失了一些即使最成功的战局也难以收复的地区以外,没有让他们付出更大的代价。但是假如法国人没有思考过以下两个问题,那么他们甚至无法指望签订这个于其好处不大的《坎波福米奥和约》,因此也就无法把这个和约作为其大胆进军的目的: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是,奥地利人对上述两种结果[18]会做何评估?在这两种情况下,奥地利人最后的获胜可能性尽管都很大,但是两者均意味着要继续战争,奥地利人就会有牺牲,他们是否认为值得付出这些牺牲呢?因为签订一个条件不太苛刻的和约可以避免这些牺牲。第二个要思考的问题是,奥地利政府以其优势到底会不会达到最终获胜的程度,它是否会适度考虑其对手最后的获胜可能性,以及是否会因眼下的兵力失衡而丧失勇气?
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并不是无益的吹毛求疵,而是有切实的重要意义,以至每当人们面对一个需要竭尽全力实施的计划时都要做此思考,而且阻止人们实施此类计划最多的就是这一思考所得出的结论。
对第二个问题的思考也同样是必要的,因为人们不是与一个抽象的对手作战,而是与一个真实的、必须一直盯住的对手作战。大胆的拿破仑肯定懂得这一点,就是说他相信自己的威名能够先于自己的利剑使对手胆怯。这种自信促使他在1812年进军莫斯科[19],可是那次他失算了。他的威名经过多次大的斗争已经有些损耗,而在1797年,他的威名形成不久,人们还未发现如何能抵抗他到极致的秘密。尽管如此,如前所述,假如拿破仑未预感到失败,从而未选择签订好处不大的《坎波福米奥和约》作为出路,那么他的冒险会让他在1797年就得到战败的结果。
到此我们必须结束这个考察了,因为这个考察作为实例已经足以说明,在做评论式考察时,如果人们要追溯到最终目的,也就是人们谈及的是有必要上升到如此程度的大的决定性举措时,这一考察涉及的范围是广泛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会遇到很多困难。从中也可以看到,除了对事物的理论见解以外,天赋的才能对评论式考察的价值想必也有大的影响,因为要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在事件的无数关联中辨别出重要的关联,主要依靠天赋的才能。
同时,评论式考察也要求天赋以另一种方式发挥作用。评论式考察不仅是对确已使用手段的检验,而且也是对所有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检验。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是人们在考察时必须先提出的,即先要发现的。如果人们提不出一个更好的手段,就不能指责现有的手段。无论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提出这种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数量是多么少,也不能否认,列出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并非对现有事物的单纯分析,而是一种独立的创造,这种创造是无法规定出来的,而是有赖于丰富的智慧发挥作用。
能够把战法归结为少数切实可行和非常简单的手段,这需要很大的天赋,我们距此还很遥远。有人常常将发明迂回一处阵地的战法视作伟大天才的一步棋,我们认为这是非常可笑的,但是尽管如此,这种富于创造性的主动行为是有必要存在的,而且是决定评论式考察价值的主要行为之一。1796年7月30日,拿破仑决心放弃对曼托瓦[20]的围攻,以便迎击前来解围的武姆泽[21],并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武姆泽被加尔达湖[22]和明乔河[23]隔开的两路部队。这看上去是拿破仑取得辉煌胜利的最可靠的途径。他的确取得了这些胜利,而且当敌人此后几次前去解围时,他用同样的手段取得了更辉煌的胜利[24]。对此人们只听到了交口称赞之声。
如果拿破仑不完全放弃围攻曼托瓦的想法,是无法于7月30日采取上述行动的,而且,他无法保住攻城辎重,而在这一战局中他是无法再搞到第二套攻城辎重的。实际上,拿破仑把对该地的围攻转变成了纯粹的包围。如果拿破仑继续围攻的话,这个要塞很快就会被攻陷,而改为包围后这个要塞又抵抗了六个月,尽管拿破仑在城外开阔战场上取得了诸多胜利。
评论者由于提不出更好的抵御解围的方法,就认为拿破仑未攻下该城是完全无法避免的憾事。在一道围攻环线[25]内抗击前来增援的敌军,这一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批评和轻视,以至它完全淡出了评论者的眼界。在路易十四世[26]年代常常奏效的这一手段,竟无人想到在百年以后至少是可以一并加以考虑的,这只能说是因为赶时髦的观点在作祟。假如人们将这一手段列为可能使用的手段,那么进一步研究当时的力量对比就可以得出结论,当时拿破仑可以部署在曼托瓦城前围攻环线内的是四万名世界上最精锐的步兵,在筑有坚固工事的条件下,是无须惧怕武姆泽率领的前来解围的五万奥军的,因为后者即使只是试着向围攻环线发起一次进攻也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在这里不打算进一步证明我们的这一论断,但是认为我们所说的已经足以让这一手段有权利和其他可能的手段一道争取被采用。至于拿破仑本人当时在行动中是否想到了这一手段,我们不想妄加推断,在其回忆录和其他出版的资料中找不到他当时想到这一手段的痕迹。后来的所有评论者都没有想到这一手段,因为它已经完全被遗忘了。重新想起这种手段的功劳并不大,因为人们只需摆脱时髦观点的影响就能做到。但是想到这一手段,以便对它加以考察,并且把它同拿破仑使用的手段进行比较却是十分必要的。无论这种比较的结果如何,评论者是不能错过这种比较的。
拿破仑在埃托日[27]、尚波贝尔[28]、蒙米赖[29]等地的战斗中击败布吕歇尔[30]军团后,于1814年2月抛开布吕歇尔,把矛头重又指向施瓦岑贝格[31],并在蒙特罗[32]和莫尔芒[33]打败了他的部队[34]。对此人们十分钦佩,因为拿破仑正是通过这样来回调动其主力,巧妙地利用了联军分兵推进的错误。至于说拿破仑这一出色的四处出击最终未能挽救他,人们认为这至少不是他的过错。迄今还没有人提出问题:假如拿破仑不把矛头由布吕歇尔再次转向施瓦岑贝格,而是继续进攻布吕歇尔,并一直追击他到莱茵河河畔,会有什么结果呢?我们确信,在这种情况下,战局会出现根本的转折,联军就不会进军巴黎[35],而是返回,退过莱茵河。我们不要求人们都同意这一见解,但是只要有人提出了这种选择的可能性,评论者就应一并加以探讨,这是任何专家都不会怀疑的。
在这里提出来的用于比较的手段,比在前一例中提出的手段本来是更容易让人想到的,但还是被错过了,这是因为人们盲目地追随某一片面的见解,缺乏公正的态度。
由于有必要提出更好的手段来代替一个受到指责的手段,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几乎只为评论而评论的形式,即满足于只是提出自认为更好的手段,却没有提出应有的论据,结果是提出来的手段不能令每个人信服,而其他人也这么做,于是就产生了毫无依据的争论。整个军事类著作中都充斥着这些东西。
只要人们建议使用的手段的优点还未明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我们就有必要要求评论者提供论据。所谓论据,就是分别研究两个手段的特点,并与目的进行对比。如果人们能这样以简单的事实来说明事物的成因,那么争论想必就会结束,或者至少可以从中得出新的结论,否则争论就会永无休止。
例如在上例中如果我们不满足于仅提出一个更好的手段,而是想证明继续追击布吕歇尔要比转攻施瓦岑贝格更好,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以下简单的事实作为根据:
1.通常沿一个方向继续进攻比来回调遣部队更有利,因为这种来回调遣部队会损失时间,而且在敌军由于损失惨重而士气已经受到削弱的情况下,继续进攻更容易取得新的战果,因此继续追击能够利用已经取得的优势。
2.尽管布吕歇尔的兵力比施瓦岑贝格的少,但由于布吕歇尔具有进取精神,因此是更重要的敌人,是追击的重点。
3.当时布吕歇尔受到的损失等同于一场大败,因此拿破仑对他有很大的优势。假如布吕歇尔受到追击的话,几乎无疑会一直退到莱茵河河畔,因为他在这一线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援军。
4.没有其他可能的结果比布吕歇尔退到莱茵河河畔看上去更可怕,以及以如此巨大的阴影让人产生幻觉了。在施瓦岑贝格这样以优柔寡断和犹豫不决而闻名的将领看来,一旦布吕歇尔退至莱茵河河畔,想必就是一件大事。对于符腾堡王太子[36]在蒙特罗附近,以及维特根施坦[37]伯爵在莫尔芒附近受到的损失,施瓦岑贝格侯爵想必是相当清楚的。相反,一旦布吕歇尔在其自马恩河[38]直到莱茵河这条完全孤立和分开的战线上失败,施瓦岑贝格只能从雪崩般的种种传言中了解布吕歇尔的损失。三月底,拿破仑向维特里[39]方向进军,目的是想看一下一次威胁性的战略迂回会给联军带来什么影响。这一绝望的行动显然是以恐吓原则为基础的,但当时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拿破仑此前在拉昂[40]和阿尔西[41]战败,而布吕歇尔率领十万人已经与施瓦岑贝格会合了[42]。
当然会有人不信服上述理由,但是他们至少不能反驳我们说:“如果拿破仑向莱茵河河畔追击,从而威胁施瓦岑贝格的基地,那么这就等同于施瓦岑贝格威胁巴黎,即拿破仑的基地。”因为我们通过上述理由就是想证明施瓦岑贝格不会想到向巴黎进军。
前面举过1796年战局中的例子,我们可能会说,拿破仑认为他所采取的方法是击败奥地利人最可靠的方法,但是即便他的这一方法确实是最可靠的,他由此所达到的目的也不过是一个空洞的荣誉而已,对曼托瓦的陷落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影响。在我们眼中,我们提出的是用于阻止解围的可靠得多的方法。但是如果我们也像拿破仑那样,不认为这个方法更可靠,而是认为如果采用这个方法,获胜的可能性会更小,那么问题就会回到这一点:在一种情况下,获胜的可能性较大,但这样的胜利几乎无法利用,也就是说胜利很小;在另一种情况下,获胜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获胜,就会有大得多的战果,从而可以影响双方最终的胜负。如果人们以这种方式来权衡得失,那么有胆略的人想必会赞成第二种方法,但实际上从表面上看正好相反。拿破仑的意图肯定是大胆的,但是很明显,他不可能像我们这样可以事后从经验中对当时情况的本性认识到如此的程度,并判断出结果。
评论者在考察手段时不得不经常引用战史,这是自然的,因为在军事艺术中,经验比所有富于哲理的真理都更有价值。但是这种历史的论据当然有其自己的条件,对这一点我们将用专门一章[43]加以论述。可惜人们很少满足这些条件,导致对历史的旁征博引大多只是让本已混乱的概念更加混乱。
现在我们还要考察一个重要问题,即评论者在评价某一具体事件时,人们应允许他在多大程度上利用事后对有关情况更多的了解,或者说他应这样自律到多大程度,也就是说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为结果所证明了的东西,或者说评论者应在何时何地抛开这些事后了解到的东西,以便完全从当事者当时的处境考虑问题。
如果评论者要赞扬或指责当事者,那么他当然应该试着尽量站到当事者的立场上去,就是说,一方面应尽量搜集当事者所知道的所有情况及其行动动机;另一方面又要抛开当事者当时不可能知道或不知道的所有情况,首先要抛开后来的结果。不过这只是一个人们努力追求,但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的目标,因为某一事件开始时的具体情况,在评论者眼里和在当事者眼里绝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一些可能当时影响到当事者决心的细小情况已经无从查考,一些主观的动机也从未见诸记载。对这些主观动机,人们只能从当事者或者其心腹的回忆录中了解,而在回忆录中对有关情况往往写得很宽泛,而且也许有意不写实情。因此当事者当时面临的很多情况肯定是评论者不可能知道的。
另外,要评论者抛开他比当事者多知道的情况更困难。如果要评论者抛开偶然发生的事情,即与事件本质没有联系的事情,还是容易的,但是要他抛开所有重要的事情就很困难了,而且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
我们先谈谈结果。如果结果不是从偶然情况中产生的,而评论者对结果是了解的,那么他在评论产生结果的原因和过程时,就几乎不可能不受到已知结果的影响,因为评论者是在结果之光的照射下考察这些情况的,而且对其中部分情况只有参照结果才能完全了解并给予评价。战史中的所有现象对评论者本身来说都是教诲的源泉,因此评论者用其考察全部事件所得到的认识来考察有关情况是很自然的。虽然他在有些场合想要抛开结果,但毕竟还是不可能完全做得到。
不仅对结果(也就是对以后才出现的情况)要这样处理,而且对当时已经存在的情况(也就是对决定行动的情况)也应这样处理。在大多数情况下,评论者在这方面掌握的材料要比当事者多,只是如果有人认为评论者完全抛开这些多掌握的材料是容易的,那就错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当事者要想了解行动前和行动时所发生的情况,不仅要依靠某些情报,还要依靠大量的推测或假设。而那些关于不完全是偶发情况的情报,几乎都是先有假设或推测的。这样一来,在没有确切情报时,就只有用这些来自推测或假设的情况代替。于是人们就不难理解,当后来的评论者(实际上他已经知道所有事前和当时的情况)从当事者的位置思考未明情况中哪些可能性更大时,他本不应受自己掌握的更多材料的影响。可是我们断言,要想完全抛开多掌握的材料和要想完全抛开结果一样,同样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因此当评论者要赞扬或指责某一具体行动时,他只会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评论者在这方面能够达到满足实际要求的程度,但在有些情况下却完全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注意。
然而我们既没必要也不期待评论者与当事者完全一致。像所有需要熟练技艺的活动一样,在战争中要求有训练有素的、自然的禀赋,人们称之为造诣。造诣有高有低。高超的造诣轻易就会超越评论者的造诣,哪位评论者敢说自己有弗里德里希或拿破仑这类人物的造诣呢?因此如果评论者要对一个有伟大才能的人进行评论,就应该允许评论者利用比当事者知道得更多的这一有利条件。因此评论者在对一位伟大统帅进行评论时,不能像验证算术例题那样,用统帅用过的材料对他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检验,而是首先应根据统帅所取得的结果及其对战事的准确估计,来鉴赏他卓越的天才活动,并实际了解统帅凭借其天才眼光就已经能够感觉到的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
对不同造诣的人来说(也包括造诣最低的人),在进行评论时都应站在较高的立场上,以使评论具有丰富的客观的判断根据,应尽量减少主观,避免把自己有限的才智作为评判的尺度。
评论者站在较高的位置,并根据对问题的全面认识进行褒贬,这本身不会令人反感,但是如果评论者故意突出自己,以那么一种腔调讲话,好像他通过对事件的全面认识所了解到的所有明智做法都是他特有的才干创造出来的,那就会令人反感。尽管评论者的这种欺骗很拙劣,但是由于虚荣心作怪,很容易使他进行这样的欺骗,因此这一欺骗自然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而更常见的是,评论者并无意这样自吹自擂,而是如果他对此没有进行明确的防范,则性急的读者容易误认为他是这样,于是读者就立即抱怨评论者缺乏判断力。
因此,当评论者指出一个像弗里德里希或拿破仑这样的人物的错误时,并不是说评论者本人就不会犯这些错误(他甚至会承认,假如他处于这些统帅的位置,也许会犯比起他们大得多的错误),而是说他从事物的联系中认识到了这些错误,并认为当事者凭借其洞察力本应察觉到这些错误。
这就是通过事物的联系进行的评判,即也包括通过结果。但是如果评论者完全简单地将结果用于证明一个举措的正确与否,那么结果就对评判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作用。对这种评判,我们可以称之为根据结果进行的评判。初看上去,人们应完全摒弃这种评判,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像1807年拿破仑在弗里德兰会战[44]后迫使亚历山大[45]皇帝媾和,以及1805年拿破仑在奥斯特利茨会战[46]和1809年瓦格拉姆会战[47]后迫使弗朗茨皇帝媾和一样,当1812年拿破仑进军莫斯科时,一切问题都取决于能否通过占领这个首都和此前的胜利迫使亚历山大皇帝媾和,因为如果拿破仑在莫斯科未能得到和平,那么他除了转身撤军以外别无选择,也就是说他将遭到战略上的大败。我们不想谈拿破仑为抵达莫斯科曾经做了些什么,以及他当时是否已经错过很多可以促使亚历山大皇帝下媾和决心的机会,我们也不想谈拿破仑在整个退却过程中面临的毁灭性的要素(出现这些要素的原因也许还是在于整个战局的指挥),但是要取决的问题依然如故[48],因为不管拿破仑在抵达莫斯科前的战局中获得多少更加辉煌的战果,他还是没有把握,不确定亚历山大皇帝是否会因此而感到恐惧进而媾和。即使拿破仑在退却过程中没有面临这些毁灭性的要素,这一退却也仍是战略上的一场大败。假如1812年亚历山大皇帝接受了于自己不利的和约,那么1812年战局对拿破仑来说就荣归奥斯特利茨、弗里德兰和瓦格拉姆战局之列了。然而,假如这几次战局没有签订和约的话,也很可能会使拿破仑遭到类似1812年战局的惨败。因此不管这位世界征服者有能力运用何种力量、技巧和智慧,这一最终决定命运的问题[49]依然如故。人们是否应该根据1812年战局的失败,就否定1805年、1807年和1809年战局,断言这几次战局都是不智之举,其与拿破仑媾和的结局是违背事物本性的?人们是否应该认为战略上的正义终于在1812年占了上风,击败了拿破仑的盲目幸运?这恐怕是一个非常勉强的观点,是一种武断的判断,想必一半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没有人能够顺着事物之间必然的联系一直看到战败的君主们的决心。
人们更不能说:拿破仑在1812年战局中本应取得与前几次战局相同的结果,之所以没有取得这一结果,是某些意外的因素造成的。之所以不能这样说,是因为人们不能把亚历山大的顽强视为意外的因素。
最恰当的说法莫过于:拿破仑在1805年、1807年和1809年对其对手的判断是正确的,而在1812年对对手的判断是错误的,他在前几次战局中做对了,而在1812年做错了。我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结果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战争中一切行动所追求的只是有很大的可能得到的结果,而不是肯定能得到的结果。至于那些在确定性上欠缺的部分,人们就只能把它们交给命运或者幸运了(不管把它们叫作什么)。当然人们可以要求尽量少依靠命运或者幸运,可这只是对某一具体情况而言的,也就是说,在这一具体情况下尽量少依靠命运或者幸运,但不能要求人们总是优先在确定性最大的情况下行动。假如人们是这样认为的,那就是对我们所有理论观点的极大的违背。在有些情况下,最大的冒险就是最大的智慧。
指挥官有时不得不把一件事交给命运去处理,此时他个人的功劳(就是说也包括他的责任)似乎完全消失了。尽管如此,当我们看到他的期待得以实现时,还是会抑制不住内心的高兴,看到他的期待落空时,又会感到不快。而我们对指挥官正确与否的判断,不外乎就是我们从纯粹的结果中得出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结果中找到的。
但是不能否认,我们在指挥官的期待得以实现时所感到的兴奋,以及其期待落空时所感到的不快,毕竟是建立在一种模糊的情感之上的;在归功于运气的结果与指挥官的天赋之间有一种细微的、对内心来说看不见的联系,而且我们很乐意设想这种联系是存在的。这一观点证明,如果同一位指挥官经常重复胜利和失败,我们对他的感觉就会上升为一种更明确的情感。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战争中幸运的本性要比赌博中幸运的本性高贵得多。只要一位幸运的统帅在其他方面没有伤害我们对他的好感,那么我们就乐意伴随和考察他的经历。
因此,评论者在对人们所有能估计和确信的做过斟酌以后,对于事物之间深层的、隐秘的、没有可见表象的那部分联系,就只能让结局来说明了。评论者一方面应该维护这种根据结局得出的弱势判断,使它不受粗暴意见的非难,同时另一方面也应该反对滥用这种判断。
因此,凡是人的智慧所不能探寻出来的东西,就不得不根据结果得出结论。人们不得不根据结果得出的结论主要涉及精神方面的力量和作用,这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很难对它们做出可靠的判断,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与意志本身关系密切,以至它们很容易左右意志。凡是畏惧或者勇气左右了决心的地方,它们之间就不再能结合出任何客观的东西,因此也就一事无成;而假如是智慧和深思熟虑左右决心的话,则是有可能获得成功的。
现在我们还必须对评论的工具(评论时使用的语言)做些考察,因为评论用语与战争中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审视的评论无非应是先于行动的思考。因此我们认为评论用语与战争中的思考必须具有相同的特点,这一点特别重要,否则它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就不能使评论走入现实。
我们在考察战法理论时说过,理论应该培养战争中指挥官的思维能力,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培养过程中起到引导作用,理论的任务不是给指挥官提供实用的信条和体系,仿佛他可以将理论用作思维的工具。如果说在战争中为判断面临的一个情况,从无必要(时间上也不允许)使用辅助线画几何图,如果说真理在此不是以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如果说真理不是间接,而是直接由洞察力发现的,那么在评论式的考察中也应该如此。
我们已经看到,凡是人们在确定事物本性过于烦琐时,评论就不得不依靠理论上已经确定了事物本性的真理。不过,如果指挥官更多的是将这些真理的精神纳入自己的精神世界,而不是把它们视为一部外在的、僵硬的法则,那么他们在战争中反而会更加遵循这些理论上的真理。同样,人们在评论中应用这些真理时,也不应该把它们当作一部外在的法则或者一个在运用时根本无须重新分解的代数公式,而总是应该自己审视这些真理,只把对这些真理更准确和更详细的证明留给理论去做。这样,人们在评论时就能避免使用一种高深莫测和晦暗不明的语言,就能够运用简洁的语言和清晰明白的概念。
当然这不是评论者总能完全做到的,但这应该是评论式表述的努力方向。评论者在表述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复杂的词句和概念,不要把各种辅助线组成的结构图表当作自己的万能工具来使用,而是应通过自然和自由的洞察力来阐明一切。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虔诚的努力(如果允许我们这样表达的话)迄今只是在极少量的评论式考察中出现过,在大多数的考察中,评论者更多的是受某种虚荣心的驱使,评论中充斥着华而不实和自我炫耀的想法。
在评论中常见的第一个弊病是把某个片面体系当作金科玉律,把它们滥用到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但是指出这类体系的片面性从来就是不难做到的,而且人们应该这样做,以便一劳永逸地摒弃它们那法官判词式的威严。好在人们在这里只涉及一定的对象,最终有可能成为片面体系的毕竟为数不多,因此它们本身也只是较小的弊病。
第二个大得多的弊病是滥用术语、文言和比喻,它们就像宫廷侍从一样被各种体系拖曳着,像一群松散的泼皮无赖和一支大部队的失去队长的辎重队四处游荡。在评论者中,一些人未能升格进入某个完整体系(要么是因为没有他们喜欢的体系,要么是因为他们没有达到完整了解某个体系的程度),但他们想至少不时地从这些体系中抽取一鳞半爪作为指出某位统帅做法有误的根据。大部分评论者如果不把军事理论中的这样一些片段在这里或那里用作根据,就根本无法进行评论。这些片段中最小的就是纯粹的术语和比喻,它们往往不过是评论式记述的点缀和美化。一切属于某个体系的术语和语言一旦脱离这一体系,用作普遍的公理或者比简洁语言更有说服力的真理的小结晶体,那么它们就会失去其正确性(如果它们确曾有过正确性的话),这是符合事物的本性的。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看到的理论书籍和评论书籍不是运用朴实和简单的思考方式(这样作者至少总是知道在说什么,读者至少总是知道在读什么),而是充斥着这些术语。它们构成含义不明的交点,读者和作者从此就相互渐行渐远。而且这些术语往往还是更糟糕的东西,它们常常是毫无实质内容的空话,连作者自己都不再清楚他用这些术语时在想什么,而是安于提出模糊的概念。他若是使用简单的语言,本是不会满足于仅提出这些模糊概念的。
在评论中常见的第三个弊病是滥用史例和炫耀自己的所谓博学。我们已经讲过什么是军事艺术史,而且我们还要在专门的章节中谈我们对史例和战史的看法。如果对一个史实未经深入研究便加以引用,那么也可能用于证明相反的观点。如果人们从距今非常遥远的时代或国家,从极为不同的情况中生拉硬拽三四个史实并堆砌在一起,则大多只会引起判断上的分散和混乱,丝毫不会有任何说服力,因为如果我们对它们认真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它们大多只是些无用的东西,只是被作者用来显示其博学而已。
用这些晦暗不明、似是而非、杂乱无章、肆意武断的看法能给现实生活带来什么好处呢?它们几乎什么好处都带不来,以至于只要理论存在,一旦它用了这样的看法,只会更多地成为实践的对立面,并经常成为能征善战的将帅们的笑柄。
但是假如理论能够以简单的语言对构成战法的问题进行自然的考察,试着去确定能够确定的东西,假如理论能够不提错误的要求,不滥用科学形式和史料粉饰自己,而是紧贴实际,与战场上应通过其洞察力指挥作战的人携手前行,那么理论就不会成为实践的对立面和能征善战的将帅们的笑柄。
* * *
[1]“评论”(die kritik),根据不同场合,有“评论”“批评”“批判”等多种译法。由于作者在本文中明确讲到该表述“包含着赞扬和指责”,故译为“评论”更准确。——译者注
[2]指通过理论研究得出的正确结论。——译者注
[3]“无可辩驳”一词,作者使用了法语“sans réplique”。——译者注
[4]指法国驻意大利军团。——译者注
[5]塔利亚门托河(der tagliamento),意大利北部一条河流,流入亚得里亚海,长170公里。——译者注
[6]卡尔大公(erzherzog karl,1771—1847),奥地利大公、元帅、军事理论家。作品有《由1796年德意志战局论战略原则》《1799年德意志和瑞士战局史》和军事条令等。参加过1796年、1797年、1805年和1809年对法战争。1805—1809年任陆军大臣,致力于奥军改革。——译者注
[7]莱茵河(der rhein),中欧的一条大河,发源于瑞士格劳宾登州境内阿尔卑斯山区,流入北海。长1238.8公里。——译者注
[8]1797年2月,拿破仑在北意大利攻陷曼托瓦后,奥地利试图挽救北意大利,准备与拿破仑决战。3月,奥军卡尔大公命前卫部队在皮亚韦河地区警戒,主力在塔利亚门托河地区设防,计划自莱茵河河畔开来的援军到达后向法军发起进攻。3月16日,拿破仑击退奥军前卫部队后,向塔利亚门托河河畔的卡尔大公发起进攻。卡尔大公因兵力悬殊,略做抵抗后即退向萨瓦河和德拉瓦河。28日,法军进入奥地利境内,4月7日先头部队到达莱奥本(leoben,今奥地利施泰尔马克州一城市),18日双方签订《莱奥本临时和约》(vorfrieden von leoben),同年10月17日签订《坎波福米奥和约》(frieden von campoformio)。——译者注
[9]诺里施阿尔卑斯山脉(norische alpen),阿尔卑斯山脉中部东段的一部分,位于奥地利南部。——译者注
[10]莫罗(jean-victor moreau,1763—1813),法国革命时期最重要的将军之一。1796—1797年法奥战争期间在莱茵地区指挥法军。1804年因反对拿破仑,被开除军籍并被流放。1813年赴俄国任亚历山大一世的军事顾问。同年8月在德累斯顿会战中被炸断双腿,9月去世。——译者注
[11]奥什(louis-lazare hoche,1768—1797),法国革命时期少将。——译者注
[12]1795年8月22日,法国国民会议(1792—1795)通过新宪法,规定最高立法机构为上下两院,上院称元老院(250名成员),下院称五百人院;规定最高行政机构为督政府,其五名成员由元老院自五百人院提交的名单中选出。10月12日进行首次选举;26日,国民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31日,首届督政府宣告成立。至1799年11月9日被拿破仑推翻,存在过七届督政府。——译者注
[13]施泰尔马克(steiermark),今奥地利的一个联邦州,历史上曾是边区和大公国。——译者注
[14]维拉赫(villach),今奥地利克恩滕州一城市,位于克拉根福特盆地西部。——译者注
[15]拿破仑在第一次反法联盟战争中,在北意大利接连对反法联盟取得胜利,于1797年2月2日占领奥地利的重要要塞曼托瓦。3月28日,法军进入奥地利境内。4月7日,马塞纳率领法军先头部队抵达莱奥本,距维也纳仅四日行程。当时奥地利还面临英国不再提供援助、俄国撤走援军的困难。法国方面也面临占领区民众起义(4月17日维罗纳起义)和后方(蒂罗尔)部分面临奥军威胁的问题。于是双方在莱奥本附近一处宫殿内开始谈判,于18日签订《莱奥本临时和约》。10月17日,双方最终签订《坎波福米奥和约》,第一次反法联盟战争就此结束。——译者注
[16]维也纳(wien),今奥地利首都,同时也是一个联邦州,位于多瑙河河畔。历史上曾是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帝国首都,也是奥匈帝国的两个首都之一。——译者注
[17]1797年10月17日,法国和奥地利根据此前于4月18日签订的《莱奥本临时和约》,在意大利北部小城马宁镇(villa manin)签订《坎波福米奥和约》,标志着第一次反法同盟战争(1792-1797)结束。根据该和约,奥地利放弃比利时、卢森堡和伦巴第地区,承认阿尔卑斯山南共和国独立,并在秘密附加条款中承认自巴塞尔至安德纳赫的莱茵河河段为法国东部边境,但得到了威尼斯共和国及其舰队,与本土连成一片,而且控制一部分亚得里亚海。因此克劳塞维茨认为这个和约并未让奥地利付出过大的代价。——译者注
[18]指法国彻底战胜奥地利或仅占据奥地利的大片土地这两个可能出现的结果。——译者注
[19]莫斯科(moskau),今俄罗斯首都,历史上曾是莫斯科公国和俄国首都,位于俄罗斯平原中部。此处指1812年俄国战局。——译者注
[20]曼托瓦(mantua),今意大利曼托瓦省省会,位于波河平原,明乔河河畔。——译者注
[21]武姆泽(dagobert sigmund von wurmser,1724—1797),伯爵,奥地利元帅。——译者注
[22]加尔达湖(der gardasee),意大利最大的湖泊,位于该国北部阿尔卑斯山脉和波河平原之间,面积近370平方公里。——译者注
[23]明乔河(der mincio),意大利北部波河的一条支流,流经加尔达湖,长194公里。——译者注
[24]1796年4月,法国督政府派拿破仑攻入北意大利,奥军节节败退。至6月,除曼托瓦要塞未被法军攻克外,奥军基本上撤至国境附近。7月5日,法军包围曼托瓦。此时,奥地利任命武姆泽将军接替伯奥流指挥,率5万人准备与曼托瓦守军呼应,夹击法军。武姆泽将部队分为两路,沿加尔达湖东西两岸南进。7月31日,拿破仑决定放弃对曼托瓦的围攻,集中兵力迎击奥军。8月3日,拿破仑在萨洛及其东南地区击退奥军西路部队,并于次日迎向奥军东路部队。当拿破仑北上时,武姆泽已进入曼托瓦,得悉西路军被法军击败后,便离开曼托瓦,渡过明乔河,准备与西路军会合。8月5日,奥军与法军相遇,被击败,向本国方向退却。法军重新围攻曼托瓦。同年9月,武姆泽又前往解围,未果,被围于曼托瓦。同年11月和次年1月,奥地利阿尔温齐将军又两次前往解围,均被拿破仑以同样方法击败。1797年2月2日,曼托瓦被法军攻陷。——译者注
[25]围攻环线(die zirkumvallationslinie)是围攻部队围绕要围攻的城市或要塞构筑的工事,以防止受围者突围或对围攻者发起进攻。在没有另外设置保护围攻环线(die kontravallationslinie)的情况下,也可用于抗击受围者的解围或增援部队。——译者注
[26]路易十四世(ludwig 104.,1638—1715),法国国王(1643—1715)。在位期间先后进行过四次主要战争:尼德兰战争(1667—1668)、荷兰战争(1672—1678)、奥格斯堡联盟战争(1688—1697)、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译者注
[27]埃托日(etoges),今法国马恩省一小镇。——译者注
[28]尚波贝尔(champaubert),今法国马恩省一小镇,东距埃托日6公里。——译者注
[29]蒙米赖(montmirail),今法国马恩省一小城。——译者注
[30]布吕歇尔(gebhard leberecht von blücher,1742—1819),侯爵,普鲁士元帅。因其积极进攻的指挥风格而有“前进元帅”之称。——译者注
[31]施瓦岑贝格(karl philipp schwarzenberg,1771—1820),侯爵,奥地利元帅,曾任奥地利驻法国大使。在1812年俄法战争中率奥军随拿破仑进攻俄国。为俄法斡旋失败后,受奥地利首相梅特涅委托,在1813—1815年的对法战争中担任联军总司令,参加莱比锡大会战并进占巴黎。——译者注
[32]蒙特罗(montereau),即今法国塞纳-马恩省城市约讷河河畔蒙特罗(monterau-faultyonne)。——译者注
[33]莫尔芒(mormant),今法国塞纳-马恩省一小城。——译者注
[34]1814年,第六次反法联盟的军队深入到法国境内。2月1日在拉罗提埃击败拿破仑后,施瓦岑贝格率联军主力沿塞纳河,布吕歇尔率领联军一部沿马恩河开赴巴黎。拿破仑得悉联军两路相隔,于是决定首先进攻布吕歇尔,2月10日在尚波贝尔击败其一部,11日在蒙米赖击败其另一部,14日在埃托日击败布吕歇尔亲率的一部,布吕歇尔退回沙隆。拿破仑未追击布吕歇尔,于15—16日连夜赶向塞纳河,进攻施瓦岑贝格,17日在莫尔芒击败维特根施坦(施瓦岑贝格的右翼),18日在蒙特罗击败符腾堡王太子(施瓦岑贝格的前卫部队)。施瓦岑贝格急忙向东退却。——译者注
[35]巴黎(paris),法国首都,位于巴黎盆地中部、塞纳河河畔。——译者注
[36]即符腾堡王国(1806—1918)第二任国王威廉一世(wilhelm1.,1781—1864)。——译者注
[37]维特根施坦(ludwig adolf peter zu sayn-wittgenstein,1768—1842),伯爵,俄国元帅。曾参加1793年俄波战争、1806年俄土战争、1812俄法战争等。1813年任俄普联军司令,后因大格尔申和包岑两次会战失利而辞职。1814年在对法战争中受施瓦岑贝格指挥。同年2月27日在奥布河河畔巴尔进攻法军时负重伤。——译者注
[38]马恩河(die marne),法国塞纳河的一条支流,长514公里。——译者注
[39]维特里(vitry),即今法国瓦勒德马恩省城市塞纳河河畔维特里(vitry-sur-seine),位于塞纳河西岸,西北距巴黎10公里。——译者注
[40]拉昂(laon),今法国埃纳省省会,西南距巴黎130公里。——译者注
[41]阿尔西(arcis),即今法国奥布省的城市奥布河河畔阿尔西(arcis sur aube)。——译者注
[42]1814年3月初,布吕歇尔经休整后向拉费尔特推进,准备与弗里德里希·冯·比洛将军会合后进攻巴黎。拿破仑赶去将布吕歇尔赶过安纳河,但在拉昂进攻布吕歇尔时受挫。11日,拿破仑留一部兵力监视布吕歇尔,自率主力东进,20日在阿尔西与施瓦岑贝格遭遇,因实力悬殊而战败。拿破仑于绝望中向维特里前进,试图威胁联军后方。此时布吕歇尔已经回到沙隆,向施瓦岑贝格靠拢。联军决定由施瓦岑贝格和布吕歇尔各率一路主力直取巴黎,由俄国沃东库尔将军率领1万骑兵在后保护。26日,拿破仑在圣迪济埃进攻联军,只见骑兵,不见主力,于是急忙赶往巴黎,但联军已经于31日进入巴黎。——译者注
[43]指本卷第二篇第六章。——译者注
[44]第四次反法联盟战争(1806—1807)中的最后一次会战。1807年6月13日,俄普联军中的俄军退至弗里德兰(friedland,即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州普拉夫金斯克,位于加里宁格勒东南43公里)。次日,法军对正在渡河的俄军发起进攻。由于只有一个渡河点,俄军队伍大乱,损失2万人。此次会战后,俄、普两国分别于7月7日和9日与法国签订《蒂尔西特和约》(frieden von tilsit),俄国同意与法国结成同盟,承认法国成立的莱茵邦联和华沙公国,参加大陆封锁;普鲁士割让一半的领土和人口,赔款1.2亿法郎,常备军在10年内不得超过4.2万人。——译者注
[45]即亚历山大一世(alexander1. pawlowitsch,1777—1825),俄国皇帝(1801—1825),在位期间曾多次与普鲁士、奥地利结盟,参加对拿破仑的战争。——译者注
[46]1805年法军从莱茵河、美因河沿岸以及意大利进攻奥地利。1805年10月,拿破仑在乌尔姆歼灭奥军一部,11月击退奥俄联军,当月13日进占奥首都维也纳,19日渡过多瑙河,12月2日在奥斯特利茨(austerlitz,即今捷克南部摩拉维亚地区东部小城斯拉夫科夫)击败奥俄联军,迫使奥皇于12月26日签订《普雷斯堡和约》(frieden von pressburg),结束第三次反法联盟战争。据此,奥地利割让蒂罗尔、福拉尔贝格边区给巴伐利亚选帝侯国,割让布莱斯高地区给巴登等,承认拿破仑皇帝地位,巴伐利亚和巴登诸侯升格为国王,为一年后莱茵邦联成立和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埋下了伏笔。——译者注
[47]1808年,法军进攻西班牙。1809年初,奥地利乘机向法国发起战争。4月22日双方在雷根斯堡进行会战,5月21—22日在阿斯旁进行会战。7月5—6日,奥军在瓦格拉姆(wagram,即今奥地利下奥地利州小城德意志-瓦格拉姆)与法军展开会战,奥军大败。11日,奥皇求和。10月14日,奥法签订《美泉宫和约》(frieden von schönbrunn),结束第五次反法联盟战争。奥地利割让10万平方公里土地和350万人口,参加大陆封锁,常备军不得超过15万,赔款8500万法郎。——译者注
[48]指作者前述“当1812年拿破仑进军莫斯科时,一切问题都取决于能否通过占领这个首都和此前的胜利迫使亚历山大皇帝媾和”。——译者注
[49]指最终是否能迫使对手媾和。——译者注
第六章
关于史例
史例使一切变得清晰,从而在经验科学中最有证明力,在军事艺术中更是这样。沙恩霍斯特将军在他的手册[1]中对真正的战争做了最好的阐述。他认为史例在军事艺术中是最为重要的,并且令人钦佩地运用了史例。假如他活过那场战争[2],那么经他修改后的《炮兵手册》[3]第四卷就会让我们更好地领略他是以怎样的观察和研究精神钻研历史经验教训的。
但是一般的理论著作家很少能这样运用史例,他们运用史例的方式大多不仅未使读者满意,反而妨碍读者理解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尤其应注意正确地运用史例和防止滥用史例,这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军事艺术基础的各种知识无疑都属于经验科学,因为尽管这些知识绝大部分是来自对事物本性的认识,但是人们大多毕竟要通过经验才了解这些事物的本性,而且这些知识的运用在很多因素的影响下是有变化的,人们从来无法仅根据手段的本性就完全认识其作用。
火药为我们的军事活动提供了巨大能量,其效果就是人们通过纯粹的经验才认识到的,而且就在此时人们还在不断地通过试验对其效果做进一步的研究。一个铁制弹丸由于有了火药可以达到每秒1000普尺[4]的速度,可以在其弹道内杀伤它碰到的任何生物,这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无须任何经验。但是还有数以百计的其他情况会更细微地决定这种效果,其中部分情况只有通过经验才能认识到,而且物理效果并不是我们唯一要注意的,精神效果才是我们要找寻的,而了解和估量精神效果,除了根据经验以外,没有其他方法。在中世纪,当火器刚发明时,由于构造不够完善,其物理效果自然比现在要小得多,但它的精神效果却比现在大得多。人们要想了解一支在危险中久经历练、通过多次胜利的积淀而适应最高要求的军队能够做些什么,就应该见识一下拿破仑在东征西讨的过程中培养和指挥的那些军队在最猛烈和最持久的炮火中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性。假如单凭想象,人们是从不会相信这些的。另外,一个众人皆知的经验是:今天在欧洲军队中还有一些部队,几发炮弹就能给打散,例如鞑靼人[5]、哥萨克人[6]和克罗地亚人[7]的部队。但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包括军事艺术的理论)都没有能力让其提出的真理总是伴有史例为证。一方面是由于这样十分烦琐,不可能做到;另一方面是由于用单个现象的经验也难以论证真理。一旦人们在战争中发现某个手段表现得很有效,那么就会反复使用这个手段,之后由于此行彼效,这种手段就流行一时,于是这个手段就以经验为基础得到广泛的运用,并在理论中拥有一席之地,理论就停留在泛泛地引用经验,以点出这一手段的由来,而不是为了证明这一手段正确。但是如果人们需要引用经验来否定某个常用的手段,确认某个手段不可靠,或者介绍一个新的手段,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人们就必须列举史例来加以证明。
如果人们现在进一步考察史例的运用,就会发现有四个容易区分的着眼点。
第一,用史例可以单纯说明某个观点。在做抽象的考察时,作者的观点很容易被人误解,或者根本不为人们理解。作者担心出现这种情况时,就可以引用史例来补充说明自己的观点,以保证读者正确理解作者的原意。
第二,用史例可以说明某个观点的运用。因为人们引用史例可以指出那些较小情况是如何处理的,而在泛泛记述当时的想法时不可能把这些较小情况都包括进去。这也正是理论与经验的区别。
上述两种情况是着眼于纯粹的举例,下面两种情况则是着眼于以史为证。
第三,可以用史实证明自己所说的论点。如果人们只是想揭示某种现象或行动的可能性,那么这样引用史实就足够了。
第四,可以从某一史实的详细记述中或若干史实中总结出某种教训。这时史实本身就为这一教训提供了真实的证明。
作为第一种用途时,大多只要简单地提一下事例就够了,因为人们只是使用事例的一个方面。在这里,甚至事例的历史真实性都是次要的事,举一个虚构的例子也未尝不可。不过人们还是应优先举出史实,它比虚构的事例更实际,能使它要说明的观点更接近实际生活本身。
作为第二种用途时,要求更详细地记述事例,不过其真实与否在这里也是次要的。对此的说明与前一种情形相同。
作为第三种用途时,往往仅指出确凿无疑的事实就够了。如果有人提出论断,称设防阵地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达到其目的,那么只需提一下崩策尔维茨[8]阵地就可以证明这个论断了。
但是如果人们要通过描述某个历史事例来证明某个普遍真理成立,那就必须准确而详细地阐述该历史事例与该论断有关的一切,某种程度上必须小心翼翼地在读者眼前把这一史例再现出来。这一点做得越差,证明力就越弱,就越有必要通过列举大量事例来弥补个别事例所缺少的证明力,因为人们有理由认为,在人们无法就一个事例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一定数量的事例来达到同样的效果。
如果人们想用经验证明骑兵部署在步兵后面比部署在步兵两侧好,那么仅列举几次骑兵部署在两翼遭到失败的会战和几次骑兵部署在步兵后面获胜的会战是不够的;如果想要用经验证明,在没有决定性优势兵力的情况下,无论在一次会战中还是在战区内(也就是说,无论是战术上还是战略上),兵分多路大范围地去包围对手都是极其危险的,那么只列举里沃利会战[9]或瓦格拉姆会战,或者只列举1796年奥地利人进攻意大利战区[10]或法国人在同一战局中进攻德意志战区[11]的例子是不够的,而是必须通过对当时所有情况和具体事件的详细记述,揭示上述部署形式和进攻形式是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糟糕的结局。这样人们也就可以看出,对这些部署和进攻形式应该否定到什么程度,这是必须一并加以明确的,如果一概地加以否定,终究是会损害真理的。
上面我们说过,如果人们无法详细地记述一个事实,可以通过列举若干事例来弥补证明力的不足,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个经常被滥用的危险的办法。有些人不是非常详细地记述一个事实,而是满足于仅简单地触及三四个事例,从而造成一个很有证明力的假象。但是要知道,对有些经常反复出现的事情,即使举出一打事例也证明不了任何东西,因为人们同样可以轻易地举出一打相反的事例来反驳。如果有人给我们举出一打多路进攻遭到失败的战例,那么我们也可以给他举出一打用同样战法获胜的战例。由此可见,以这种方式举例不会得出任何结论。
如果人们考虑到上述各种不同的情况,那么就可以知道滥用史例的现象是多么容易出现。
如果人们不是从各方面详细地再现一个事件,而只是快速地触及一下,那么这个事件就好像是一件从过远距离以外看到的物品,人们不再能分清其各部分的位置,从哪个方面看其形状都成了相同的。这样的事例想必对相互最对立的观点都能起到支撑作用。道恩[12]指挥的几次战局对有些人来说是明智谨慎的范例,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犹豫不决、踌躇不前的典型;拿破仑1797年翻越诺里施阿尔卑斯山脉的推进,可以看成最英勇果断的表现,但也可看作真正的鲁莽行为;对拿破仑1812年的战略大失败,可以说成过于勇猛的结果,但也可以说成勇猛不足的结果。所有这些观点都曾出现过,人们大概也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同的观点:这是由于每个人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这些彼此对立的观点不可能都是正确的,就是说其中有一个观点肯定是错误的。
我们十分感谢杰出的弗基埃尔[13]在他的回忆录中留下了丰富的史例,因为我们由此可以接触到大量免于湮没的史料,还因为他首先通过此举使理论的(抽象的)概念与实际生活有了十分有益的接近,对他所举的史例可以视为对论点的说明和进一步的明确。尽管如此,在当代一位没有成见的读者面前,弗基埃尔还是很难达到他通常所预设的目的:用史例证明理论上的真理。因为尽管他对事件有时记述得比较详细,但还是缺少很多东西,从事件的内在联系中不是必然能得出他的结论。
如果作者只是简单地提及一下历史事件,还会有另一个不足,即部分读者对这些历史事件不够了解,或者不完全记得,从而根本无法从作者的角度去思考作者的想法,导致这些读者对作者要么随声附和,要么根本不信服。
当然,为了用史实证明自己的论点而把历史事件展现在读者眼前或者恰如其分地再现是很困难的,因为和读者一样,作者大多也非常缺少这样做所需要的手段、时间和空间。不过我们坚持认为,在涉及确立一个新的或者存疑的见解时,详尽地记述一个事件要比简单地提及十个事件更有教导意义。这种表面触及历史事件的主要弊病不在于著作家想用这种方法证明某些论点,而在于他从未真正了解这些历史事件,在于这样轻率和肤浅地对待历史会产生无数错误的见解和杜撰的理论。而假如一位著作家有担当,能让自己新提出来的和想用历史证明的一切观点都明白无误地来自事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就不会出现这些错误的见解和杜撰的理论了。
如果人们认识到运用史例时的上述困难和提出上述要求的必要性,那么就也会和我们一样认为现代战史永远是选择史例的最自然的来源地(只要这段战史是大家足够熟悉的和经过研究的)。这不仅是由于较远的历史时期有其当时特有的情况,战法也不同,因此对我们的指导和实际意义都比较小,还由于战史像其他历史一样,很多最初还清楚的细小特征和情节会逐渐湮没在时间中。它也像一幅画作,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失去原来的色彩和生动的形象,会褪色或者变暗,以至最后只有碰巧留下的大块颜色和个别线条,可它们却因此而受到过分的重视。
如果我们要考察目前战法的状态,那么我们要说,可以从中汲取很多经验教训的战争主要是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4]以前的那些至少在武器方面与当今战争很近似的战争,以及那些尽管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毕竟与当今战争还很近似的战争。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5]就已经完全不同了,当时的火器还不是那么完善,骑兵还是主要兵种[16]。年代越久远,战史的内容就越贫乏,记载得就越不详细,用处就越小。因此古老民族的历史(对战史研究来说)想必用处最小,史料也最少。
然而某些史实的这种不可使用性当然不是绝对的,而是只涉及那些必须了解更详细情况的史实,或者那些受制于战法有所改变的史实。不管我们从史料中对瑞士人针对奥地利人、勃艮第人[17]和法国人的会战过程了解得多么少,我们仍然能够从中看出,在这些会战中,良好的步兵首次明显表现出比最好的骑兵还要大的优越性[18]。只要泛泛地看一下佣兵队长的时代,我们就可以知道,其整个战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人们所使用的工具,因为在其他任何时代,在战争中使用的军队都不像在这个时代那样带有专门的工具的特征,都不像在这个时代那样与政治和民众生活的其余领域相分离。在第二次布匿战争[19]中,当汉尼拔[20]在意大利还未被击败时,罗马通过在西班牙和非洲发起进攻来打击迦太基[21],这种奇特的方式可以是一个能带来很多教诲的考察对象,因为对当时有关国家和军队的一般情况(它们是这种间接抵抗产生效果的依据),人们还是足够了解的。
但是事情越是涉及细节和远离最一般的情况,我们就越是不能从遥远的年代寻找范例和经验,因为我们既不能对有关事件做适当的评价,也不能用它们来说明现代已经完全改变了的手段。
可遗憾的是,各时代的著作家都很偏爱援引古代战事。我们不想分辨这里有多少虚荣心和欺骗成分,不过我们通常在这里看不到要指导和说服别人的诚恳愿望和热忱努力,因此我们只能把这样的援引视为用于遮掩漏洞和错误的装饰品。
如果谁能像弗基埃尔想做的那样,完全用史例教别人作战,那将是莫大的功绩。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谁要这样做,谁就必须自己先有长期的作战经验,那么就会明白,这是一项需要花费毕生精力的事业。
如果有谁受到内在力量的激发,甘愿从事这样的事业,那么他就应像去远方朝圣一样,为这一虔诚的行为备足力量。他应不惜时间,不怕困苦,不畏世俗权贵,并且克服自己的虚荣心和自卑心,像《法国民法典》[22]的表达方式那样讲真话,只讲真话,讲全部真话。
* * *
[1]指沙恩霍斯特所著《野战手册》(militärisches taschenbuch zum gebrauch im felde),是他任汉诺威军事学校上尉教官时的讲义。书中提出了很多野战行动的规则,并列举了很多史例。——译者注
[2]指第七次反法联盟战争(1813—1815)。沙恩霍斯特于1813年5月2日在大格尔申会战(法国人称之为吕岑会战)中,左膝受枪伤。休战期间,他不顾伤痛,前往维也纳,欲说服奥地利参加反法联盟,结果中途于6月28日在布拉格去世。——译者注
[3]指沙恩霍斯特所著《炮兵手册》(handbuch der artillerie),原计划出版四卷,第一卷和第二卷谈炮兵理论和组织架构,第三卷谈炮兵的野战及攻城应用,第四卷谈炮兵的战略作用。但作者生前只完成了前三卷,第四卷是后人对其遗稿进行整理后于1829年出版的。——译者注
[4]1普尺=0.31385米。——译者注
[5]鞑靼人(tataren),本来指讲突厥语的民族,13世纪后,欧洲人用它泛指蒙古帝国,以及金帐汗国所属的各个民族。——译者注
[6]哥萨克人(kosaken),“哥萨克”的突厥语意为“自由自在的人”,原是生活在乌克兰和俄罗斯南部草原的游牧部落,以骁勇善战和精湛骑术著称。历史上,俄国沙皇通过发给俸禄、分封土地等手段笼络其上层人物,使哥萨克骑兵成为俄国用于扩张的重要力量。现多分布在顿河、捷列克河和库班河流域等地。——译者注
[7]克罗地亚人(kroaten),属南斯拉夫民族。主要分布在克罗地亚,其次分布在波黑、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另有部分散居在澳大利亚、奥地利、匈牙利、美国。——译者注
[8]又称崩策尔维茨营垒。崩策尔维茨(bunzelwitz)即今波兰下西里西亚省村庄博莱斯瓦维茨(bolesławice)。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于1761年夏在该地附近构筑营垒,正面宽8公里,纵深4公里。同年8月20日—9月25日,普军约5万人(也有5.5万人和6万人的说法)进驻该营垒,与俄奥联军16万人(也有13.2万人和15万人的说法)对峙。后者慑于营垒的坚固未敢贸然发起进攻。——译者注
[9]1797年1月,奥地利阿尔温齐元帅分三路沿北意大利的加尔达湖东侧地区南下进攻法军,试图第四次救援1796年被拿破仑围困在曼托瓦的武姆泽部,并将法军赶出波河平原。14日晨,拿破仑在里沃利(rivoli,即今意大利维罗纳省城市里沃利维罗内泽)附近进攻奥军中路部队。最初,奥军分成六路,试图迂回拿破仑的左翼,造成对拿破仑不利的态势。但奥军各路部队未能协调行动,被迫全线后撤。15日晨,法军转入追击。奥军的解围意图被打破,法军得以占领北意大利。——译者注
[10]1796年,拿破仑占领北意大利,包围曼托瓦。奥地利几次派援军到北意大利,采用分进合击的办法,但均被拿破仑各个击破。——译者注
[11]1796年,法国对奥地利作战时,除拿破仑攻入北意大利外,另由茹尔当和莫罗率两路部队攻入德意志地区。开始进展顺利,后因两路部队相隔过远(达140公里),被奥地利卡尔大公各个击破,被迫退回莱茵河左岸。——译者注
[12]道恩(leopold joseph daun,1705—1766),伯爵,奥地利元帅。参加过三次西里西亚战争,以步步为营、谨慎用兵著称,被弗里德里希二世称为劲敌。——译者注
[13]弗基埃尔(antoine manassès de pas feuquiè,1648—1711),法国将军。其四卷回忆录于1770年在巴黎出版,是研究当时战史的重要文献。——译者注
[14]1740年10月20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尔六世逝世后,由女儿玛丽亚·特蕾西娅继承奥地利大公爵位和所属领地。法国、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西班牙、撒丁、瑞典等借口不承认特蕾西娅的继承权而结成同盟。英国、荷兰和俄国等则支持奥地利。战争长达八年,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在西里西亚的军事行动是这次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1748年10月18日签订《亚琛和约》(frieden von aachen),奥地利将西里西亚割让给普鲁士,并放弃在意大利的一些领地。作为交换,特蕾西娅的继承权得到承认。——译者注
[15]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是欧洲封建王朝争夺领地的战争。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国王卡尔二世死后绝嗣,按亲属关系哈布斯堡王朝和波旁王朝均可继承王位。法国立路易十四世的孙子菲利普为西班牙国王,遭到英国、奥地利和荷兰等国反对,引起战争。最后双方于1713年4月和1714年3月先后签订《乌得勒支和约》(frieden von utrecht)和《拉施塔特和约》(frieden von rastatt)。菲利普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权得到承认,英国从西班牙手中夺得了直布罗陀,从法国手中夺得了北美的很多属地,奥地利得到了西班牙在意大利和尼德兰的属地。——译者注
[16]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初期,欧洲主要国家的步兵虽然已经装备燧发枪,但部分仍在使用火绳枪和长矛。当时的火绳枪2—3分钟才能装填一发子弹,而燧发枪每分钟能发射1—2发子弹。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1740—1748)时,长矛已经完全废除,步兵武器完成了向火枪的过渡,以骑兵为主已经过渡到以步兵为主,纵深队形已经过渡到线式(横队)队形。——译者注
[17]勃艮第人(burgunder),勃艮第历史上是东日耳曼民族的一个部落,后成为独立的王国,大致包括今法国中部的勃艮第大区。——译者注
[18]在中世纪,由骑士组成的骑兵在西欧一直是主要兵种。步兵由于没有甲胄和适当的战斗队形,而且只有剑、矛武器,抵挡不住骑兵的冲杀,故受到轻视而衰落。到14、15世纪,瑞士步兵使用便于白刃格斗的短戟,后来又使用弩、长矛和火器,并且善于利用地形巧妙地对敌人进行机动和包围,屡次击败奥地利和勃艮第的骑兵。衰落了数百年的步兵从此得到复兴。——译者注
[19]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146)是罗马帝国和迦太基(今突尼斯,罗马人称迦太基人为布匿人)连同各自盟友争夺地中海西部霸权、疆土和奴隶的战争,共进行了三次。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241)主要在海上和西西里岛进行。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前201)以迦太基统帅汉尼拔远征意大利开始。他在特拉西米诺湖会战和坎尼会战中屡败罗马军队。公元前211年左右,罗马统帅西庇阿采取间接抵抗的方法,占据西班牙东南部(当时迦太基的领土),并于公元前204年攻入迦太基本土,汉尼拔被迫从意大利撤回本土救援。公元前202年,汉尼拔在撒马会战中战败,次年缔结和约,迦太基丧失全部海外领土,交出舰船。第三次布匿战争(公元前149—前146)后,迦太基沦为罗马一行省。——译者注
[20]汉尼拔(hannibal,公元前247—前183),北非古国迦太基(今突尼斯)著名统帅,在军事和外交活动上有卓越表现。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前201)中大败罗马军队。公元前203年回师救援迦太基本土。公元前202年在撒马会战中被罗马人击败后,逃往叙利亚,自杀身亡。——译者注
[21]迦太基(karthago),历史上北非(今突尼斯)的一个奴隶制国家。公元前7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发展成为西地中海的强国。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146)后,沦为罗马的一个行省。——译者注
[22]指法国于1804年3月21日颁布的《全体法国国民的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