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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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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

腳氣之病。創見於宋齊梁隋之世。而諸家所論。或為風毒。或為濕痹。或緩風。或腳氣。或厥。或瘟。詳其治法者。雖莫孫王二氏如焉。猶無有定論矣。所謂千方易得。一效難求。得其要。則一方可治百病。不得其要。則百方不可治一病。雖多亦何益。蓋此病者。一種之水毒。地氣所生。而非風寒暑濕所幹涉。其發必始於夏。終於秋。希有涉冬矣。予嘗謂。暑月陽氣泄外。伏陰在內。運輸不健。水道不利之所致。而原其所由。則有從外因而來者。有從內因而致者。有與諸病併發者。驗之於患者。大抵由內因者。十之八九。由外因者。十之二三。與諸病併發者。十之五六。夫王侯貴官。出則肥馬華轎。入則高堂大廈。未嘗履地。其多患此病者。無他。膏腴過分。酒食越度。因以致之。是生於內因者也。田夫奴隸。負重涉遠。冒雨蹈淖。坐臥濕地而得之。是發於外因者也。傷寒中風。鼓脹瘧痢。寒疝黴毒。娩產之後。皆嬰此患。是與諸病併發者也。然而症有緩急。質有堅脆。不可執一而論焉。浮腫見於外者。比之於不見者。其毒較輕。千金方曰。腳不得一向以腫為候。亦有腫者。有不腫者。其小腹頑痹不仁者。腳多不腫。三五日令人嘔吐者。名腳氣入心。死在旦夕。水毒發於外者。尚延日。然至衝心則無異矣。又曰。食飲嬉戲。氣力如故。唯卒起腳。屈弱不能動。又曰。腳氣未覺異。而頭項臂膊。已有所苦。有諸處皆悉未知。而心腹五內已有所困。風毒之中人也。或見食嘔吐。憎聞食臭。或有腹痛下利。或大小便秘澀不通。或胸中衝悸。不欲見光明。或身體冷。疼煩發班蚊跡。以此相貌。須認陰陽經來路。又曰精神昏憒。或喜迷妄。語言錯亂。或壯熱頭痛。或身體酷冷疼煩。或覺轉筋。或腳脛腫。或不腫。或䏶腿頑痹。或緩縱不隨。或百節攣急。或小腹不仁。此皆腳氣狀貌也。又曰。風毒腳氣之候也。其候難知。當須細意察之。不爾必失其機要。一朝病成。難可以理。以予視之。是徒論派症。而似遺源本。雖症有數候。其要在於呼吸小便之何如耳。呼吸促迫。則毒侵心之兆。小便赤澀。則毒蓄之內。而漸加之。自汗嘔吐。肩息氣逆。其死不旋踵矣。內經曰。治病求於本。又曰。治之極於一。余家治之。以利水為急。夫人之水氣滲出腸胃。留瀦膀胱。下出為溺。此其常也。今患者失常。欲利所畜之水氣。自非嚴禁鹽味。猛制膏粱。服藥無效矣。腸胃分泌水穀。譬如漉濁水。桶底穿穴。從宜納砂乎其中。則水瀝瀝而出。若使砂盛滿。則水道壅塞而不出。是同一理。不禁鹽膏。則猶納砂盛滿矣。乃治此病。初不問其由。嚴禁滋味鹽氣。使之啖紅豆碎麥。乃淡薄之品。而後對症施治。取效極易。是舍其見症。而極於一。求於本之典訓也。症重者。固勿論。雖輕者。菲飲食。戒帷房。節行步。慎喜怒。而灸腰腳。是其大較也。楊大受曰。腳氣壅疾也。用宣通之劑。王德膚曰。無補法。有利性。勿漫用補藥。是醫之大禁。二子者。可謂有所見。然猶未為得深詣。凡用峻藥行瀉下。病勢雖摧。元氣從損。元氣從損。則雖病不增進。而溘然遂至死者。比比有焉。此皆駛藥攻伐所使然也。許仁則論乾濕。蘇長史五種。王宇泰屬肺。張戴人吐法。羅天益地勢。張景岳內外因之說。各不無自出機杼發揮妙理者。然長短得失互有之。要不過於欲炫己說誇張偏見耳。聖惠聖濟。頗勝於諸子。而亦拘泥繁瑣。後世醫人。眩惑名義。而不尋討本源。徒因襲踐跡。不通活法。抑可嘆矣。

原因

腳氣之為恙。系水毒之所為。其毒剽悍猛烈。外之則𤸷痹不仁。內之則嘔吐衝心。侵入血隧。壅塞水道。斃人於數日之間。其猛可畏矣。蓋水性潤下。濕就於卑。自然之理也。故支法存仰道人輩。見其自下起。而上衝心胸。遂下腳氣之名焉。蓋永嘉喪亂。公卿徒跣跋涉。侵江南之蒸氣。不習水土。飲食亦異。脆弱之質。為腳弱為腫滿。比比相斃。支仰之徒。留心經方。偏善治術。晉室仕望。多獲全濟。不唯功於當時。令後人倚賴。孫氏亦有瘴毒之說。蓋嶺南瘴煙卑濕之地。炎蒸毒霧不可行。感之則病。此不過表其所起之地。今不限南北。不分都鄙。所在皆行。則不止地氣卑濕。瘴炎毒霧所致。而人身所自招可知矣。余漫遊諸州。熟視此病。江戶最多。京師浪華次之。僻陬地方希見。是似病從都鄙為之差。而其實則出於都人飽昇平之澤。而遊惰縱欲焉。貴人固也。下至賈豎。輕暖薰身。雉膏染唇。倦於淫樂。困乎過飲。精神為之虛。形體為之萎。釀一種之水毒於陽氣外泄之間。此其本源也。故嘔吐腫滿衝心氣逆。其候可以推其毒矣。乃觀其斃者。非死於腳氣。而死於水毒。瘳亦非腳氣之愈。而生於水毒之除。使毒遏住於腳部。而不奔騰於心胸。則豈見暴死之患哉。蓋水毒者本。而腳氣者標也。為醫者。通此理而救之。則守禦馳驅之策。可運諸掌上矣。

腫滿

毒見於外者。其病屬輕。然水氣充於內。而溢於外。則亦有暴速之變。所謂濕腳氣是也。須預慮焉矣。其毒莫不內外貫通。表裡環會。與水腫病之引日彌月者。迥異焉。治方仿治水之例。非所及也。泛然事利水。腫雖消。毒仍滯。遂有衝突丹府之變。比比所目擊也。拘泥水腫。而不審水毒之因。何如決流。或決之。津液枯涸。不能回生也。鑑之之要。在於胸動呼吸小便。此三者須細察之。古人事於內者顧外。專於外者顧內。不辨之於始。症輕者亦難復湯。醫審此治之。如禹之行水。莫有不救者矣。

麻痹

水毒有壅塞表氣。使血氣不宣通者。謂之麻痹。所謂乾腳氣是也。至其甚者。搔皮膚如隔衣。謂之不仁。有機關緩縱。筋絡弛解。不能收攝者。謂之嚲曳。又血氣相搏疼痛者。屈弱不能起者。轉筋攣急者。雖證候有等。並系水毒所為。今驗之患者。腳弱而麻痹強者。多不為腫。小便不利者。雖發腫氣。無有及周身。足脛大腫者。麻痹及少腹少。麻痹強者。腫氣必少。其脈滯緩。皮膚枯瘦者。亦屬輕症。脈沉而實者。則水道閉塞。而其腫填滿一身。是其初起。辨痹與腫之大較也。又有麻痹漸逆。入少腹。過膻中迫心肺者。其脈必數急。動氣奔騰。嘔吐不止。呼吸短息。肩息煩悶。是衝心之兆。死在旦夕。不可一刻失治也。

候脈

脈者。醫門之法律。淺深緩急系焉。安危存亡判焉。不可不最詳也。夫血之在於心臟。出者為經。入者為絡。人身中血氣所注。經脈所輸。外則皮毛肌肉。內則藏府關節。凡腠理之所通會。猶張網羅。會合環回。上下來往。自有生之初。至衰老之終。晝夜運行。無有間斷。神氣雖睡。血氣無睡。是肺藏開闔之機所然也。乃人身有病。則經脈不順利。或沸騰。或凝泣。或緩或急。或實或虛。必徵諸脈行而知焉。古來診脈者。專於薄肉處候之。曰三部。曰扶陽。曰人迎。按方寸之地。切微末之動。而決生死者。似近誣。然古人往往百不失一。何也。人之所以生。因飲食。其要以胃氣為本也。素問云。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蓋脈者。血之體而氣之用也。活潑流動。得中土之精英。得者生。失者死。故氣之盛者。血行疾而脈強大。氣之衰者。血行遲而脈弱小。是故生機熄。則脈亦絕矣。是所以胃為原也。中藏經曰。腳氣之病。傳於心腎。則十死不治。入心則恍惚忘謬。嘔吐食不入。眠不安。口眼不定。左手寸脈。乍大乍小。乍有乍無者是也。入腎則腰腳俱腫。小便不通。呻吟不絕。目額皆見黑色。氣時上衝胸腹而喘。其左右尺中脈絕者是也。又千金舉三品之脈。曰病人脈浮大而緊駃。此是三品之最惡脈。或沉細而駃者。此脈正與浮大緊者。同是惡脈。浮大者。病在外。沉細者。病在內。治亦不異。當消息以意耳。外臺引蘇長史曰。腳氣脈三種。以緩脈為輕。沉緊為次。洪數者為下。自三十年。凡見得此病者數百。脈沉緊多死。洪數者並生。緩者不療自差。余亦屢驗之。腳氣不論乾濕。緩為吉。急為凶。短促為險。沉伏為死。須量人之少長肥瘠。與病之緩急劇易而救療之。至生死存亡之機。應手得心。不可筆以傳。不可言以說。存之於其人。

候膻中

人身中。莫不有動氣。而動氣亦察病之一端。獨於腳氣。動氣之候居重矣。夫心與肺互相應。心以出納血脈。肺以橐籥呼吸。俱系至貴之地。水毒沖之。生機即絕矣。膻中者。經血二脈之大幹。出自心藏。而達周身之本。乃候膻中者。察血之本也。診手足者。候血之標也。標本相照。源委互參。決死生判劇易。莫切於此矣。夫水毒潛匿心胸。阻閡血隧。則血往而無所還。逆行而逼心。值此之際。動跳築築然。見於膻中。譬猶奔泉之激石。洪流之觸洲。水怒浪翻。所以水之迫心胸。可徵矣。又方其初起。有忽然見跳動者。是尤急候。其禍不可測。又雖有短息嘔吐心胸煩悶等惡候悉備焉。而膻中無動者。必無衝心之虞。宜甄別之。而決死生於其初矣。

診法

水毒之發。衝心者為必死矣。不論腫不腫也。而衝心之驗。醫非逆察而處之。則何得救。譬陰雲密布。而雨漸來。人預知之。晴天忽變。風雨驟至。非候天氣者。不能預察之。察衝心之候。專在動氣。動氣得於手。而應於心。則死生判於一診。是我門之真訣。動築自膻中上雲門。騰驤有勢。而氣息促迫者。其死不旋踵。小便短少。煩渴滿悶者。水毒伏於丙之候。遂至衝心。心下暴悶。氣逆嘔吐不止者危候。言語聲氣不足者凶候。項頸或手足。或胸間。突然發腫氣者。可甚怖之候。腫氣不滿周身。而聚於一偏者。為水毒凝結。衝心之候。小便赤澀。大便溏泄者。屬不治。服利水劑。小便雖通。腫滿不減者。亦不治。指頭及口鼻氣冷者死候。腫氣堅者難治。軟者易治。堅者肉間之水也。軟者皮下之水也。是診法之大較。如其蘊奧。則不易縷述焉。

治法

病因有三道。如前所說。鬚子細尋來路。自外因者。宜發泄表氣之劑。自內因者。宜開泄壅滯之劑。與諸病併發者。宜隨證之主客。而斟酌療之。是其大概也。來路雖異。末節一歸於奔騰。小便秘澀者。胃元失權也。宜從事淡滲。下脘衰憊者。專從滋補水毒不泄。勢必衝突。宜瓜茱檳樸之類。至煩悶嘔吐上氣衝心。則非靈鐵鎮墜之方。不能奏偉勳於頃刻之間。楊大受云。腳氣之疾。自古尚疏下。為壅疾故也。然不可太過。太過則損脾胃。使運營之氣。不能上行。反下注為腳弱。又不可不及。不及則使壅氣不能消散。要之體質之強弱。病勢之劇易。水毒之寬猛。尤宜甄別而施治。不明此理而求速效。則補其所不當補。攻其所不當攻。參差錯亂。不能奏效。故雖良方。用之不中。則反致害。甄別之診。其可忽哉。古謂藥不貴執方。而貴合宜。方即兵家之法略。匠氏之規矩也。法可以授人。而不能使之必取勝。矩可以授人。而不能使之必取巧。運用之妙。存於其人矣。

補瀉

補瀉者。治療之大綱。死生之所繫。最不可苟且鹵莽也。蓋腳氣之為恙。系精虛邪實之症。瀉之則速死。補之則促命。二者不可行之。其故何。蓋水毒不在腸胃。在於膜外。而混淆血脈。環回百體。終上騰於心肺。其候為胸脅滿悶。下氣喘急。嘔吐中心。若誤下之。一旦雖減其勢。反激生卒然不測之變。治之。惟當以漸分泌水毒。輸之尿道。其意與水腫忌下藥正同。夫尿者。膀胱之津液。血之所化也。故尿之通塞。必徵之於氣血之流動。昧者不達此理。孟浪貪效。妄施攻擊。不止害胃氣。速其死更急。若誤補之。水毒愈郁。經脈愈閉。胸脅脹滿。心煩嘔逆。助上奔之勢。蹙命期。古人以為壅疾。雖補瀉殊途。其害性命者則同焉。難經有虛虛實實之戒。亦以此爾。故漫用補瀉。不至殺人者。雖有寡焉。千金方說補瀉甚簡。聖惠方敷演為說。頗為精確。錄備參考。曰夫腳氣病者。雖虛羸。不可多服補藥。補藥令人心腹脹氣實便死。非瀉不瘥。又不可見虛而不瀉也。見氣實而死者甚眾。十中無一人服藥致虛而殂者。縱甚羸。亦須微微通泄。亦宜時取汗也。其有太虛者。微用補藥助之。

食戒

人之所以生。因飲食。滋養身體。以餌為主。然此病禁粱肉滋味。不可不最嚴也。其故何也。膏粱者。其性油膩。平時多吃。猶膠滯血液。沮其宣布。況其嬰病。藥力難達。斃命必矣。病者能守禁忌。斷乎無有不效之藥。嚴斷膏滋。淡泊攝養。古來以為良策。其可吃者。不過紅豆碎麥平淡滲通之品。患者犯戒。責效於草根樹皮則非也。凡人好良膏滋。不能中土為之分布。腸胃阜敦。身體肉脹。是以豪家多病。而蓽門少患。王公貴人。身無操作之勞。體有暖飽之佚。不唯蓽屋之宴安。更擁衽席之翠珠。頤養過厚。體力軟脆。以故患腳氣水腫者。十居七八。藜藿之家。則吃蔬取勞。以堅筋骨。以運氣血。病之難犯。不外於此也。東坡蔬食三益之說有云。寬胃以養氣。病家能曉此理。省膏滋。而服藥石。何憂其不瘳。此不特療腳氣。戒之乎平生。則攝生保壽必可期矣。

外因

外因。得之於侵雨涉水。或坐臥濕地。或勞勩中風。或飢飽不時。若大兵之後。若凶慊之時。蓋系壅塞表氣。凝滯氣血之所致也。靈樞曰。虛邪不能獨傷人。必因身形之虛而客之。正謂之也。蓋氣血者。如車輪。邪或乘之。心者血之主。肺者氣之主。氣主噓之。血主濡之。灌溉筋脈。升降有常。自然運行。今邪犯肌肉。是以水血否澀。而鬱蓄成毒。內則浸漬藏府。外則流溢皮膚。古謂之緩風。又謂之濕痹。謂之腳氣。其狀貌有麻痹不仁者。有攣筋疼痛者。有心腹脹急者。有寒熱煩渴者。有小便短少者。有驚悸迷亂者。有足脛浮腫者。其末路。遂並歸於衝心。然較之乎由內者。其勢稍緩。治法皆取之於發泄表氣運動水血之劑。風濕血痹。雖稍異其因。至其情機。則同焉。是所以須桂麻朮附之品也。

史載腳腫。今拈出證由外因者。梁武帝大通三年。侯景圍建康。閉城之日。男女十餘萬。擐甲者二萬人。被圍既久。人多身腫氣急。死者什八九。隋煬帝大業元年劉方徵林邑。士卒腫足。死者什四五。後梁紀。會陰雨積旬。黃澤道險。堇泥深尺余。士卒援藤葛而進。皆腹疾足腫。死者什二三。醫宗金鑑。載青腿牙疳門。北路隨營醫官陶起麟。言其治法。內地人。初居邊外。得此症。十居八九。蓋中國人。不耐邊外嚴寒。更坐臥濕地。致腿青腫。內體頑硬。步履艱難。又緣缺少五穀。多食牛羊等肉。胃火上熏致下疳。按如此症。古所未聞。思亦後世。因地氣寒濕。發此種毒。因想。方今江戶士人。多充北營。恐亦嬰此患。庶幾令其土醫人預慮治方。

烏頭湯(金匱) 治腳氣疼痛。不可屈伸。

麻黃 甘草 川烏 黃耆 芍藥

右五味。內蜜煎中。更煎之。 案。此方用之於外因腳氣。閉塞表氣者。治關節疼痛。肌肉頑痹。君以麻黃通表氣。開痹著。臣以芍藥。緩和筋絡。黃耆逐水固表。助以烏頭雄烈。驅寒燥濕。且甘蜜之和潤。可濡血養液。五味相合。其勢翕翕。行於肌肉關節之間。如此而外之凝滯者行。內之冷結者去。是長沙化工之妙手。

麻黃加朮湯(金匱) 濕家身煩疼。發其汗為宜。

麻黃 杏仁 桂枝 甘草 術

上五味。 案。此方表氣壅滯。血凝氣陰。不快於運行。故麻桂以達表。杏術以逐水。綢繆失治。必變浮腫。至壅滯較深者。則可用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桂枝芍藥知母湯(金匱) 諸肢節疼痛。身體尫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

桂枝 芍藥 甘草 麻黃 生薑 知母 術 防風 附子

右九味。 案。此方治歷節之劑。今用之腳氣。能治痛痹轉筋不仁。蓋人之氣血。得溫則流動。遇寒則凝冱。淫溢於肌肉。攔陰表氣。是以桂麻防風之辛燥。開表行氣。知芍戮力。調和血液。於其間加附子。走濕邪於經隧中。助桂麻為驅逐。術能祛表裡之水。姜以其辛溫。使諸藥宜行也。名護屋丹水曰。今腳氣痛風。及鶴膝風。舍之用獨活寄生湯。當歸拈痛湯劑。其效力甚鈍。誰知之用之耶。嗚呼。當時醫道未闢。丹水發此言。可謂卓識矣。

六物附子湯(三因方) 寒濕腳氣。疼痛不仁。兩尺脈來沉細者。

附子 桂枝 防己 術 茯苓 甘草

右六味。 案。此方即仲景甘草附子湯。加防己茯苓者。孫氏四物附子湯。方後云。體腫者。加防己。悸氣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七味附子湯。方後云。濕痹緩風。身體疼痛。欲折肉。如錐刺。濕緩異名。其為腳氣則一也。陳氏概謂之痹症。

蠲痹湯(楊氏家藏方) 治風濕相搏。身體煩疼。項臂痛重。舉動艱難。及手足冷痹。腰腿沉重。筋脈無力。

當歸 羌活 薑黃 芍藥 黃耆 防風 甘草

右七味。入薑棗。 案。此方治痛痹之套法也。歸黃能入血分。和經遂。羌防耆姜。逐水氣。斂肌表。芍甘緩筋絡。利關節。眾味湊合。通暢血氣。羈持經絡。或加附子薏苡。其力更捷。

礬石湯(金匱) 治腳氣衝心。

案此方渫腳之法也。以其出金匱。姑附於斯。然非仲景原方。千金論腳氣云。魏周之代。無此疾。出後世。可以證矣。腳氣涉日者。間有效。屬衝心者。實非此方所及也。

內因

此病近世所行者。係一種水毒。其毒酷厲峻烈。淫血脈。則為麻痹痿弱。溢水道。則為尿少浮腫。下注則膝腳不仁。上奔則衝心悶絕。與淡飲之水。迥然不同。如淡飲。其氣滲澹。縱為腐敗。不過胸痛嘈雜噁心嘔吐心痛腹滿下利憒憒悶悶等症。至死亡者。斷無而僅有焉。水毒則甚峻。請詳論之。蓋昇平日久。人人遊惰。奉身飽暖。處形安逸。加之膏腴過分。房闈越節。自耗其元氣。元氣已耗。則脾胃不健。氣血不行。因釀一種之水毒焉。抑情欲成病居多。豈止腳氣。不可下猛戒也。男子春心未動。女子情竇未開。並不睹髮腳氣。老人還童。欲念既斷者亦復然。則可以證其由內因者。而其證屬重。亦可徵焉。蓋其水從腸胃。直趨膜外。內而臟腑。外而經絡。凡衝脈所行之地。無處不到。駸駸乎將迫心藏。心藏為之沸戾激拒。發見於胸間。謂之心跳。至其劇。毒氣貫心。悶絕即斃。謂之衝心。近日所見。愈多愈重。可知天下之病。隨時隨地。變化無窮。乃自非照氣化之厚薄。察時世之體性。而知病不必出於天。人人自招之。何以治之。墨守古人之成法。治今之腳氣。所謂膠柱刻舟。不能為用也。要之須先知古人立方之意而處變。妄自處方。亦我所不取也。

木防己湯(金匱) 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其脈沉緊。得之數十日。醫吐下之不愈。木防己湯主之。虛者即愈。實者三日復發。復與不愈者。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

木防己 石膏 桂枝 人參

右四味。 案。水毒奔騰於上。呼吸息迫。胸膈滿悶。心下石硬。煩渴喘急。動氣如瀾。是為衝心之兆。須用此急救矣。防桂並能行水散結。石膏清熱。人參滋液。其虛者。外雖痞堅。內無結聚。水去氣行而愈。其實者。復聚。仍依前方。減石膏。加芒硝之鹹寒。峻開鬱寒。以茯苓之滲利。直輸之水道。未有不愈者。籲。配合之妙。非後世所及也。

吳茱萸湯(傷寒論) 食谷欲嘔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嘔而胸滿者。乾嘔吐涎沫。頭痛者。

吳茱萸 人參 大棗 生薑

右四味。 按。腳氣嘔吐。率屬危險。不可輕視。其變起於不虞。檢之於古經。長沙治嘔吐之方。不過十四方。其中雖有兼寒兼熱夾食夾蛔數症。大要不出於驅逐水飲之劑。當水毒衝心之時。無有抗其勢者。獨此方直入奏功。嗚呼偉矣。然須察勢之劇易。症之慢緊。而審可為之機。且勿擬定一方。

十棗湯(傷寒論千金同外臺聖濟宣明論丹溪心法分量互有異同)

芫花 甘遂 大戟

右三味為散。煮大棗。去滓內藥末。服之。 案。此方利水飲之猛劑。深師所謂朱雀湯是也。腳氣上入。胸痛煩悶。喘息自汗。氣欲斷。非此方。不能抵當其勢。如逡巡失治。則禍在反掌。不可嫌其峻。坐待斃也。概施攻擊之法。無不危矣。醫者不察於此。急於獲效。病者喜利藥。求通快。不知暫時取快。真氣愈傷。去死不遠也。亦不哀哉。但其機可以言傳。非筆之所及。臨處之際。須仔細甄別尤審之。徐彬曰。甘遂性苦寒。能瀉經隧水濕。而性更迅速。大戟性苦辛寒。能瀉臟腑之水濕。而為控涎之主。芫花性苦溫。能破水飲窠囊。故曰破癖。須用芫花。合大棗者。大戟得棗。即不損脾也。

三花神佑丸(宜明論) 治一切水濕腫滿。

甘遂 大戟 蕪花(各半兩) 牽牛(二兩) 大黃(一兩) 輕粉(一錢)

右六味為丸。溫水下。至快利。病去為度。 按。儒門事親。載神佑丸。無輕粉。玉機微義。作宜明三花神佑丸。此方當以劉氏為祖。蓋此方及舟車丸。皆自十棗湯。而變化之者。

越婢加朮湯。(金匱) 里水者。一身面目黃腫。其脈沉。小便不利。里水主之。

麻黃 石膏 大棗 甘草 生薑 術

右六味 按。微寒熱。舌上有苔而渴。小便不利。腳弱腫滿。是此方之正候也。又案。金匱里水越婢湯主之。外臺引古今錄驗。作皮水。於義似穩。然如皮水。當以甘草麻黃湯為正對。蓋人身之於血氣。莫所不貫通環會。固不可論表裡內外也。蓋麻石同隊。則行水驅飲。其力稍勝。麻杏甘石湯。越婢加半夏湯。厚朴麻黃湯。小青龍湯。雖各有所主。至其逐水之功則同矣。要在臨病之際。隨其淺深。而斟酌之耳。又案。千金腳氣門所載。越婢加朮湯。加附子。外臺亦同。蓋從胡洽方也。此方加附子。其功更峻。用流走之性。逐周身之水。猶川有堤防。水由地中行矣。為醫者。玩索方意。運用得宜。亦如禹之行水。聖惠方。麻黃散。治風水遍身腫滿。骨節痠疼。惡風腳弱。皮膚不仁。即本方加甘草防己桑根。

小半夏湯(外臺) 文仲療腳氣入心。悶絕欲死。

半夏 生薑

上二味。 愚常用此湯。吐仍不止者。加鐵砂。屢取功。趙以德曰。半夏之味辛。其性燥。辛可散結。燥可勝濕。用生薑。以利其悍。孫真人云。生薑嘔家之聖藥。嘔為氣逆不散。故用生薑散之。

房侍中療苦腳氣攻心。此方甚散腫氣。極驗。(外臺)

大檳榔 生薑 橘皮 吳朱萸 紫蘇 木瓜

上六味。 案。此方為治腳氣正對之方。驅逐水毒。渙散鬱塞。檳榔能分泌水血。導之尿道。木瓜能滲入血液。收斂汗濁。茱萸溫中降氣。蘇橘芬香行氣。眾味合力為功。實為溫利水毒之良方。推其立方之意。則亦足以知腳氣所起之理。散腫氣極驗五字。方中骨子。豈可不深味乎。案此方後人增減頗多。今牽聊。錄之下方。

蘇恭尋常氣滿。三日兩日服一劑湯。於本方。去紫蘇木瓜。加厚朴。又蘇恭腫滿小便少者。紫蘇湯。於本方。去吳茱萸木瓜。加甘草。又許仁則曰。但覺腳腫疼悶沉重。有時緩弱。乍衝心腹滿悶。小腹下不仁。有時急痛。吳茱萸湯。於本方。去木瓜。加桂心。聖惠。治腳氣心腹脹滿。煩悶喘息。檳榔散。於本方。去吳茱。加豬苓桑根白皮。朱氏集驗。加桔梗。名雞鳴散。治腳氣第一隻藥。不問男女。皆可服。

文仲腳氣冷毒悶。心下堅。背膊痛。上氣欲死者。(外臺)

吳茱萸 檳榔 木香 犀角 半夏 生薑

上六味。 案。此證有瘀血。與水毒相結。聚心下。迫背膊。故方中伍犀角。

方下云。冷毒。方後云。破毒氣尤良。立方之意。可推知矣。

廣濟療腳氣急上衝。心悶欲死者方。(外臺)

檳榔子 生薑 童子小便

上三味。攪頓服。須臾即氣退。 案。人尿性溫味鹹。又主收斂。降逆氣。傷寒論。用之於下利不止。厥逆無脈者。褚氏遺書。用諸咳血殺人之症。

茱萸湯(蘇長史方千金) 治腳氣入腹。困悶欲死。腹脹方。

吳茱萸 木瓜

上二味。進一服。或吐或汗。或大熱悶即差。此起死人方。 按。至脾氣衝心。無藥可療。只此二味。較之諸湯。其效尤峻。足以奏功乎燃眉之際。千金贊之云。此起死回生之方也。殆不誣矣。外臺毒氣攻心。手足脈絕。此亦難濟。不得已作此湯。十愈七八。於本方。加青木香犀角。聖惠治腳氣衝心。悶亂不識人。手足脈欲絕。於本方。加檳榔生薑。三因茱萸丸等分為末。酒糊丸。即本方。

崔氏療腳氣遍身腫方(外臺)

大豆 桑根白皮 檳榔 茯苓

上四味。 案。此方滲利之良劑。治遍身洪腫。煩悸殊甚者。愚每以水四合。先煮黑豆二兩。減二合。內諸藥及郁李去殼一錢。取一合。日三劑。今加郁李仁。據聖濟。

犀角。旋覆花湯(千金) 腳氣之病。先起嶺南。稍來江東。得之無漸。或微覺疼痹。或兩脛腫滿。或行起澀弱。或上入腹不仁。或時冷熱。小便秘澀。喘息氣衝喉。氣急欲死。食嘔不下。氣上逆者。

犀角 旋覆花 橘皮 茯苓 生薑 大棗 香豉 紫蘇莖葉

上八味服之。以氣下小便利為度。崔氏名小犀角湯。如其不下。服後大犀角湯。即本方。加白朮桂心防己黃芩前胡桑白皮。

降氣湯(元和紀用經) 定上氣息鳴卒喘。便欲絕者。入口氣下。萬金不傳。

吳茱萸 桑白皮

上㕮咀。分四處。每一。以水二升酒一升。煮三沸取清汁。作三服立驗。每煮成。入生薑汁一匙匕。煮一沸為準。自神龍致仕孟伊陽傳云。用無不效。 案。醫心方引葛氏方。生薑同煮。不用汁。並無方名。又萬安方。引可用方降氣湯。治氣虛喘促。及大病後虛喘。於本方。加五味子。蓋降氣之名。以元和紀用為藍本。和田泰純。於此方中。加犀角茯苓。名豁胸湯。專治腳氣上衝欲死者。又合之於沉香降氣湯。治心下急迫尤甚者。曾聞泰純長於診候。決死生於一視。蓋踵事刓精之所得也。然如其藥方。率屬浮泛。難以為準。獨此方不失古意。其力最峻。可以奏功於切迫之際。

紫蘇子湯(千金方) 治腳弱上氣。昔宋湘東王在南州。患腳氣困篤。服此湯大得力。

紫蘇子 半夏 前胡 厚朴 甘草 當歸 橘皮 大棗 生薑 桂心

上十味。 案。腳氣痰喘上氣者。宜此方。方下云。困篤服此湯。今試之。此方不能敵因篤。古人之言。不可悉信也。局方易簡方。名之曰蘇子降氣湯。

沉香降氣湯(局方) 患腳氣人。毒氣上衝。心腸堅滿。肢體浮腫者。尤宜服之。

沉香 香附子 甘草 縮砂

上四味。鹽少許。沸湯點服。 案。此劑皆辛溫。解鬱開壅。下氣散滯。故能治腳氣迫於心胸者。蓋此三方。其旨趣相均。緩急稍異。要在臨床之際。隨其劇易處置之耳。

小柴胡湯(傷寒論) 治腳氣胸脅痞塞。寒熱如瘧者。

柴胡 黃芩 半夏 大棗 人參 甘草 生薑

上七味。 按本方加常山。更覺有驗。千金常山甘草湯。可並攻。

杉木湯(證類本草本事方今據蘭臺軌範) 唐柳柳州云。元和十二年二月。得腳氣。夜半痞絕。脅有塊。大如石。且死。困塞不知人三日。榮陽鄭洵美杉木湯。服半日。食頃大小便三次。氣通塊散。

杉木節(一大升) 橘葉(一升無葉以皮代之) 大腹檳榔(七個合子碎之) 童子小便(三大升)

共煮一升半。分二服。若一服得快利。停後服。 案。此煎法不明。恐有脫字。愚以意酌量。吳崐曰。杉木節質重而氣芳。質重則能達下。氣芳則能疏壅。橘皮味苦而厚。過於青皮。檳榔質實而重。等於鐵石。味厚則泄。質重則降。故能令邪氣大下。童便鹹寒物也。咸則能引邪氣。以走濁陰。寒則能平熱氣。使不上逆。活人書。檳榔散。即此方變方。余嘗驗杉木。肉色紅者。為油杉堪用。白色者無效。

風引湯(金匱) 巢氏云。腳氣宜風引湯。

大黃 乾薑 龍骨(各四兩) 桂枝(三兩) 甘草 牡蠣(各二兩) 寒水石 滑石 赤石脂 白石脂 紫石英 石膏(各六兩)

上十二味。杵粗篩。以韋囊盛之。取三指撮。井花水三升。煮三沸。溫服一升。徐靈胎曰。此乃臟腑之熱。非草木之品所能散。故以金石重藥。清其里。

靈砂(局方) 治上盛下虛。痰涎壅盛。最能鎮墜。升降陰陽。和五臟。助元氣。

水銀(一升) 硫黃(四兩)

上二味。用新鐵銚。炒成砂子。或有煙焰。即以醋灑。候研細。入水火鼎。醋調赤石脂。封口。鐵線扎縛。煞干。鹽泥固濟。用炭二十斤。煆如鼎子。烈筆醮赤石臘。頻抹其處。火盡為度。經宿取出。研為細末。糊為丸。如麻子大。每服三丸。空心棗湯。米飲。井花水。人參湯任下。量病輕重。增於五七丸。

案。此鎮墜之要藥。腳氣嘔吐。或上衝。或動氣甚者。皆用之。有殊驗。東坡有靈砂說。文繁不錄。宜閱。

(附)凡嘔吐不納藥者。最難救療。藥入即吐。安能見功。胃口愈逆愈翻。萬難處分。記安政戊午。自夏涉秋。暴瀉流行。其症洞瀉傾盆。須臾發嘔吐。上翻下出。急者一二時。緩者一二日。脈絕即斃。時師以其不納。種種怪藥。強灌之。而一吐傾囊。束手俟死。愚偶閱幼幼集成。載靈砂止嘔治驗。因試之多得功。其法仿局方。丸靈砂。如梧子大。初服三丸。次服五丸。久之服十丸。冷水送下。胃口已安。候不復吐。始用對症之藥。脫人於困卮不少。真扶危濟死之神丹也。

紫雪 崔氏療腳氣。毒遍內外。煩熱口中生瘡者方。活人書曰。大煩躁者。紫雪最良。 案。千金翼與外臺分量不同。局方全據千金異。蘭臺軌範。減二消。用十分之一。黃金百兩。以飛金一萬頁代之。吾師家據外臺。擬定劑量。精核的當。屢得偉功。因錄告後學。

黃金(煮汁六合) 寒水石 石膏 滑石 磁石(各六錢六分三釐五毛四絲)

上五味以水一升五合。煮取六合。

玄參 升麻(各二錢二分一釐一毛八絲) 羚羊角 犀角 沉香 木香(各六分九釐一毛二絲) 丁子(一錢三分八釐二毛四絲) 甘草(一錢一分五毛九絲)

上八味(八錢四分三釐四毛八絲) 以前煮汁(合一升二合)煮取四合五勺入消石(一合二芍) 芒消(二錢一分一釐八毛四絲)

上煎欲凝。入硃砂。(四分六釐八絲) 麝香(一分七釐二毛八絲) 攪調令勻。磁器收藏。藥成霜雪紫色。水調下。外臺。又曰服紫雪。強人一服二分。弱者一服一分。和水服。當利熱毒。按此方。藥品太雜。似無法度。用之傷寒中風驚癇腳氣等。其功殆不可言。蓋除祛熱毒。鼓盪神氣。要清涼之劑。非此方。不能達大症。信醫家必備之藥也。

養正丹(局方) 療元氣虛虧。陰邪交蕩。正氣乖常。上盛下虛。氣不升降。呼吸不足。頭旋氣短。及中風涎潮。不省人事。陽氣欲脫。

水銀 硫黃(研細) 硃砂(研細) 黑錫(去滓枰與水銀結沙各一兩)

上用黑盞一隻。火上熔黑鉛成汁。次下水銀。以柳杖子攪勻。次下硃砂。攪令不見星子。放下少時。方入硫黃末。急攪成汁。和勻如有焰。以醋灑之。候冷取出。研如粉。極細。用糯米粉。煮糊為丸。如綠豆大。每服二十粒。加至三十粒。鹽湯下。此藥升降陰陽。既濟心腎。空心食前。棗湯送下。神效不可具述。易簡方曰。腳氣之患。入腹衝心。或見嘔吐之證。無法可療。千金以大黃利之。大黃性寒。病既深入。必難導達。是速其嘔吐也。不若用養生丹。或黑錫丹。來復丹之類。煎降氣湯。嚥下。更須多服。以大便通利為度。腳氣無補法。此有利性。即非補藥。服之無疑。

案。腳氣頑痹不仁。緩縱不隨。行動難澀。轉筋屈倒。是其常態。不足大畏。但膻中動劇者。大可畏。須決意救療之。不論乾濕。胸脅逆滿。氣上急迫者。其變起於不測。寬者猶延日。但動氣奔騰。毒氣迫心。氣喘不停。自汗數出。其脈短促沉伏。嘔吐不止者。皆屬死候。方此之時。非草根木皮可衡抗。非金石猛厲。咄嗟之間。何能奏凱。不可憚其峻。束手待斃也。

並病

腳氣與諸病相併者。傷寒痢後。瘧後產後。往往發之。蓋五內未調。氣血不健。而生一種水氣者是也。宜照合前款。審病之淺深緩急。而為之處療。此編所舉者。蓋緩治之策也。然忽之。則命亦忽諸。溺之之責。我得辭哉。

崔氏八味丸(金匱) 治腳氣上入。少腹不仁。

地黃 山茱萸 薯蕷 澤瀉 茯苓 桂枝 牡丹皮 附子

上八味。 案。蓋此方據蘇長史腳氣因於腎虛之說。則當編之於內因中。然功力迂慢。非猛制水毒之劑。仍收入於茲。又案。此方和血滲濕之劑。加以附子之健悍。行地黃之濡滯。使頹惰之氣。斡旋於經墜之中。施之於諸病後。少腹頑痹。腰脛委弱。帶腫氣。淹留彌日者。每見殊效。如腳氣上入。毒氣撞心。恐非此萬所對也。又案。此方仲景所制。而治腳氣上入者出於崔氏所傳。故標以崔氏。崔氏名知悌著纂要方十卷。見舊唐書經籍志。吳昆方考載。漢武帝病渴。仲景為處此方進之。無稽之談。不足信。又王海藏醫壘元戎。引易老云。八味丸。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此語原繫於王大僕素問注語。薛己專取此語。附會八味六味二丸。為補腎益精之說。遂開誨淫誘欲之路。此藥元無壯陽之效。且非所制之本意。甚矣其為惑也。

又按。嚴氏於本方中。加牛膝車前子。名加味腎氣丸。治腎虛腰重腳腫。小便不利。又張璐玉本方加沉香。治腳膝枯瘦色淡。小腹不仁。腹急疼痛。上氣喘急。

千金一方 治腳氣氣血凝滯者。

大黃 木香 生薑 檳榔 枳實 橘皮 甘草

上七味。 案。此方原千金方。山脅氏加桂枝紫蘇。治腳氣兼痞積者。尤有驗。

蘇恭防己湯(外臺) 主通身體滿。小便澀。上氣上下。痰水不能食。食則脹者。

桑白皮 大豆 防己 橘皮 茯苓 麻黃 生薑 旋覆花 杏仁 紫蘇莖葉

上十味。小便利。腫氣消。下冷多。加茱萸。熱多加玄參。

烏苓通氣湯(萬病回春)

烏藥 當歸 芍藥 香附 糖球 陳皮 茯苓 白朮 檳榔 玄胡 澤瀉 木香 甘草 生薑

上十四味。惡寒加吳茱萸。 案。此方。疝家患腳氣。腰腳麻痹。或下部帶腫氣者。殊有功。

三和散(局方) 治腳氣上攻。胸腹滿悶。大便不通。

大腹皮 紫蘇 獨活 沉香 木瓜 川芎 白朮 木香 甘草 檳榔 橘皮

上十一味。 案。此方原出於傳家秘寶。名大三脘散。治三焦氣逆。解大便秘滯。下胸脅滿脹。沉陳蘇檳開滯破郁。川芎散血滯。獨活逐水濕。木瓜利筋絡。術甘調和脾胃。夫氣血壅滯。則筋脈不利。三焦不和。則運輸不健。一用此湯。鬱滯開而三焦通。所以有三和之名也。

澤漆湯(聖濟) 治痢後腫滿。氣急喘嗽。小便如血。

澤漆葉 桑根白皮 郁李仁 杏仁 人參 白朮 陳橘皮

上七味。 案。本草澤漆味苦微寒。主大腹水氣。四肢面目浮腫。凡精氣衰憊。峻猛之劑。恐不能堪。故不得不取之於滲利。

實脾散(本事方) 治陰水。

木香 果仁 大腹子 附子 茯苓 乾薑 甘草

上七味。 案。嚴氏濟生方所載。實脾散。治水腫。比此方。多厚朴白朮茯苓木瓜。蓋嚴氏原於本事。加四味。醫學綱目實脾散。同本事。嚴氏一時太醫。後世以為實脾之祖者謬。

導水茯苓湯 治水腫遍身如爛瓜。喘滿倚息。不能轉側。

茯苓 麥門冬 澤瀉 白朮 紫蘇 檳榔 桑白皮 木瓜 陳皮 砂仁 木香 燈草 大腹皮

上十三味。愚每用之於水腫腳氣混淆者。加郁李仁更效。然未詳出於何書。姑據方賢奇效良方。並錄於此。證治準繩。醫宗必讀。醫燈續焰。畢載此方。稱其功。

主腳氣大便澀方(千金月令)

大黃(五兩) 大麻(三兩)

上二味。羅大黃為末。和麻仁。以蜜為丸。

紅豆煎(家方) 治水腫。嚴斷米粟專食菽麥。令疏通水毒。本林一一烏秘方。

起廢湯(家方) 腳氣日久。腰腳瘦削。或攣急。或麻痹。或骨痿嚲曳。一切虛羸。用之滋養。

針砂丸(家方) 治胃虛一身洪腫者。余家每用鋼鐵。(鐵家所磨鑢細末)

季仲南永類方云。腫藥用鐵蛾及針砂。入丸子者。一生須斷鹽。蓋鹽性濡潤。腫者再作。不可為矣。此說信然。

高蜜丸(家方) 治腫滿。

絲瓜(十匁燒存性) 巴豆(一匁去皮熬研如脂)

右二味。煉蜜丸如梧子大。強人初服五分。弱者半之。此方原出香祖筆記。元鮮于伯機。記杭醫宗會之者。善治水蠱。以乾絲瓜一枚去皮。剪碎入巴豆。黃色為度。去巴豆用絲瓜。炒陳倉米。如絲瓜之多少。候米黃色。去絲瓜研之。為末。和清水為丸。如桐子大。每服百丸。皆愈。宗言巴豆逐水。絲瓜象人脈絡。去而不用。藉其氣以引之也。 予試之。洞瀉如傾。用之於水腫膨脹。間覺有效。但腳氣忌巴豆之說。見於後條。

化毒丸 治痿癖不能起者。

薰陸(一匁) 大黃 雞冠雄黃 亂髮霜(各三匁) 生生乳(一匁)

右五味糊丸。 此藥剛烈。慎勿過用。二三分至四五分。服後有發赤疹者。有為發熱者。皆中肯綮也。宜止後服。若服後覺瞑眩者。宜飲冷水吃冷粥。立定。

友人淺田識此曰。此方原出陳司成黴瘡秘錄。癸字化毒已字化毒之類耳。山脅氏拔其精英。為五味。治諸頑痼沉滯之病。案。生生乳奇功靈驗。不可勝紀。然未詳其所始。蓋起於天宮瘍醫歟。凡療瘍以五毒攻之。鄭玄注云。五毒者。五藥之有毒者。今醫方有五毒之藥。作之合黃堥。置石膽丹砂雄黃礜石磁石其中。燒之三日三夜。其煙上著。以雞羽掃取之。以注創。惡肉破骨則盡出。是乃生生乳之祖。陳氏曰。如水銀一物。得雲母礜石同煉。其毒即解。不比粉霜輕粉之酷烈也。配風藥而治大麻風。配癆藥。而治傳屍癆。配蟲藥而治諸蟲疾。配膈藥而治噎塞翻胃。配瘡藥而治頑毒頑癬久漏骨痛。種種奇效。不獨治廣瘡毒氣之聖藥也。

針灸

灸治刺血者。非拔本之法。然稱濕痹緩風者。隨症時用亦可。孫真人王燾。專用炳灸。蓋取之於聳動經脈。宣通壅寒。如𤸷痹麻木痿癖緩縱拘急轉筋者。宜灸其腰腳。凡灸而不覺熱者。其毒深也。乃至覺熱益佳。加多無妨。待身體輕利。然後可休矣。楊大受則以砭針出血為第一。各有所見。如其灸法。千金外臺載之甚詳。用者當照看原文。茲揭其穴名。

千金灸穴

風市 伏兔 犢鼻 膝兩眼(在膝頭骨下兩傍陷者宛宛中是) 三里 上廉 下廉(以上五穴陽明胃經) 絕骨(少陽膽經)

外臺灸穴

風市 膝目 絕骨 陽陵泉 陽輔(三穴少陽膽經) 上廉 條口 下廉 犢鼻(四穴陽明胃經) 崑崙 委中 承筋 承山(四穴太陽膀胱經) 大沖 復溜 湧泉(三穴少陰腎經) 曲泉 中都(二穴厥陰肝經) 三陰交 陰陵泉(二穴太陰脾經) 少陽維(在內踝後一寸動筋中) 太陰(在內踝上八寸骨下陷中) 太陰蹺(在內踝下向宛宛中是)

余家別有打膿之術。施之於三里三陰交。及腰腿肉隙骨間。釀瘡泄毒。凝者散。滯者通。其功優於灸治。屢驗。

備案

一商人患腳氣。已歷諸醫。又請余。氣急喘悶。上攻已極。氣息奄奄。殆無脈。告不治而歸。家人遮留。曰生死命也。請貺一劑。殘喘尚存。何忍束手視死。余乃再候之。惟面目神光。猶似存生機。手足既厥。線息欲斷。與茱萸湯。入童便如法。告曰。服之。厥回汗出。或得活路。不然。雖司命。亦地奈之何。因宿其家。屢起診之。及曉大汗出。大熱悶。頃之厥回脈出。困悶頗安。余喜曰。得之矣。既而氣漸復。神漸旺。仍護前方。兼養生丹。調理五日。危候始穩。微喘未除。因轉方。投沉香降氣湯。服之旬有五日。得奏全績。顧幸矣。非余之功。病家之命數未盡也。初當告不治之際。豈知有今日哉。

一婦人娩後十餘日。惡露不下。心胸滿悶。煩渴微嘔。前醫以為瘀血。用桃核承氣湯。下利日三四行。瘀血不下。小便益短少。腳腿壅腫。麻木不仁。延予診之。心胸堅滿。動氣泄衣。每動搖。自汗息迫。予謂水毒使瘀血不下。蓋水毒為之源。而瘀血則委也。於是作木防己湯與之。兼服針砂丸。嚴戒鹽味。小便通。瘀血下。經二旬而愈。

一沽豎年二十三。形質肥胖。染疫。舌上黃褐色。其脈弦大。譫語潮熱。時時蹙頻。時時嘔吐。按腹。若腹痛者。用大柴胡加芒硝湯。大下之數日。續下利。裡急後重。腸垢雜下。二十行至三十行。飲啖少進。熱勢大減。始自告所苦。轉芍藥湯。諸候向安。一日忽息迫。不能坐臥。膻中動氣如奔馬。予知其變於腳氣。急疊用蘇長史吳茱萸湯及甘遂大戟之類。不及而斃。按。此症初而疫邪。中變痢。終變腳氣。固雖屬危險。非無可救之術。蓋攻伐屢用。胃元頓虛。遂生水毒。然復以駃藥劫之。我速其死必矣。今而思之。不能無赧然於懷。

一商人年四十餘。患腳氣。其症足脛麻痹屈弱。時不能起。按之有微腫。脈數而有力。膻中無動。小便短澀。至夜微嘔。晝則神色如平。投唐侍中一方。加旋覆花。間三日往診。狀貌依然。又間三日診之。嘔止小便通。如報善候者。但口鼻氣冷。以指候之。舌心愈冷。意謂呼吸者。元氣所通。知是水毒伏心。神機竭於內之候。蓋異症也。大怖辭去其家招一醫。醫來診曰。此腳氣常態。口鼻氣冷者。胃中有寒飲。溫之即愈矣。家人大喜曰。荷再造之恩。服藥一日。小便不通。嘔吐復發。衝心而死。

一士人上自頭腦面部。下至心腹臍下。麻痹不仁。呼吸逼迫。言語蹇澀。小便赤少。腰腿以下如常。時時顛躓不能起。家人大駭。招一友某。某至診不能詳其因。簡余議焉。余往察之。脈緊而有力。膻中生動。有跳騰之勢。謂某曰。病候甚似風痹狀。然非風也。蓋腳氣也。某曰。何以徵之。曰膻中有動。呼吸息迫。小便赤澀。是不水毒難伏於內。而逼心肺耶。麻痹不仁。腰腳屈弱。是不水毒淫於外。而壅塞表氣耶。是病涉表裡者必矣。曰何藥處之。曰以麻黃加朮湯。發泄其表郁。可使氣血通暢周行。兼以木茱湯。收其水而輸之尿道。則內外並行無相悖矣。經曰。清陽出上竅。謂呼吸也。濁陰出下竅。謂二便也。蓋體之變異。必徵之於此二者。呼吸與二便。其出入關竅。所以為生之要。曰善矣。乃投所擬。不日而痊。

一士人年強仕。職居繁劇。初覺腳重短息。以鞅掌無暇。置而不療。腫漸增。氣愈急。請余診之。心下堅滿。膻中築築然。余曰。是腳氣也。慊請之遲。趁早療之。何至此。與唐侍中一方。兼服禹功丸。小便快通。諸候殆安。一日召同僚。會飲。犯禁饕餮。息迫復發。小便閉塞。涓滴不泄。小腹膨脹。苦楚喊叫。抬首擷項。不能安臥。家人吃驚。走僕邀余。至則呼吸短息。時時衝心。作大黃甘遂湯。一瀹投之。庶幾穀道幸開。尿道從通。頻服前方。須臾稀溏數行。呼吸平穩。衝心稍安。然尿道未通。技殆窮矣。其家相議。延蘭醫。醫至。用導溺管。猶不能通一滴。無復策可出。又召二醫。蘭醫曰。實芰海蔥疏之。漢醫曰附子溫之。或曰。大黃蕩之。議論坌出。亂投調停者。十餘日。全軀洪腫。短氣息迫。虛里如奔馬。自心下。至少腹。膨脝𪔣然。青筋如貫索。陰囊斗大。陽莖沒其中。又會眾醫商議。而紛然不決。余謂眾曰。今水路填塞。不泄一滴。滲出之水。不能入脬。氾濫百體。為此洪腫。猶川瀆壅塞。水潰於野。勢將里山。一旦沖丹府。死不旋踵。用慢藥坐待斃。豈如投駃藥乎。或回生於萬一。引本經。證斑蝥利水之效。將用之。眾醫猶疑。余奮曰。孤注視病者。有時不得不敢。執柯伐柯。前賢所驗。余亦數試用。縱不利於病。必不至裂肝碎腸。決策遂投。其夜溺初通三夕。翌一合五勺。於是用木防己加茯苓湯。仍兼服斑蝥。如是兩三日。小便日通一升五合。既見建瓴之勢。洪腫漸減。氣急亦弛。尚護前方。止斑蝥。飲啖少進。精氣日旺。家族欣然。始動喜色。自初病起。至此凡五十七日。病已除十之九矣。此役也。凡自通利分消之藥。至攻擊推搬之品。遍用不遺餘力。卒無影響。然一蟲能建奇勳。豈不偉乎。姑錄告同志。使知治法隨時處劑。而不可拘於常套。但大患重恙。變起不測。不可不懼而戒也。

藥者毒也。不可輕用。蓋養胃莫粱肉若焉。攻病莫藥石若焉。粱肉猶禮樂也。藥石猶攻伐也。人有病。不得已用藥。無病而服之。必惹利害。崔置政論有云。蓋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德教者。興平之粱肉也。以德教除殘。是以粱肉治疾也。以刑罰治平。是以藥石供養也。近坊富家之子某。其質嬌軟。年甫十九。乃翁太鍾愛焉。時屬仲秋。某遊郊。帶醉散步。渴多飲水。明日脛生微腫。而其所親狎醫某。不學無術。奉承為業。視之曰。腳氣腫滿之漸。雜藥亂投。腹滿微嘔。醫駭曰。恐為衝心。於是。家人煌惑。招數醫乞治。余亦見延。診之。其脈緩。氣息如平。膻中無動。又無麻痹。但腹中有飲。按之漉漉然。蓋腸間之水耳。無腳氣可徵。余曰。是湯液過飲所致。蓋軟脆之質。不慣行步。煩渴飲水。因發微腫。今吐水者吉兆。胃惡濕。欲排泄之耳。紅豆粥代藥。不出數日。應自愈矣。翁陽諾陰疑。余亦不強而去。眾醫日夜環守床褥。甲曰。宜逐暑邪。乙曰。宜滲利。丙曰。宜溫補。爭欲效功。前藥未行。後藥繼至。各陳臆說。湯液丸散。種種怪藥。疊進頻服。嗟呼。軟脆腸胃。何堪多藥之毒。某遂斃於藥。可憐也哉。要是出於醫人貪利之不仁。而世俗不解藥之為毒之過也。富家死於藥。往往有焉。況王公貴人。為臣子者。可不鑑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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