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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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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四年五月初九日

澄、温、沅、季老弟左右:

初九日芝三到省,接奉大人手谕及澄弟、季、芝生各信,具悉一切。余于初八日具折谢恩,并夹片二件,兹一併钞录付回。凡谕旨、章奏等件付至家中者,务宜好为藏弆。我兄弟五人,无一人肯整齐收拾者,亦不是勤俭人家气象。以后宜收拾完整,可珍之物固应爱惜,即寻常器件亦当汇集品分,有条有理。竹头木屑,皆为有用,则随处皆取携不穷也。

温弟在此住旬余,心平气和,论事有识,以后可保家中兄弟无纷争之事,余在外大可放心。

李筱泉之家眷 〔一〕 意欲寄居湘乡,一则省城虽防守甚严,而时时有寇至之虑;一则寓公馆比之居乡,其奢俭相去甚远。渠托江采五在中沙等处,又托余在廿三四都等处寻觅住居。澄弟等为之留心,或在离我家二三十里之区择一善地,以省俭为主,渠光景甚窘也。余再三辞之,言我家尚难自保,且迁徙而远避,又焉能庇及他人?渠意总欲居乡,缓急尚可藏匿山穴,至土匪抢劫,渠本无可抢云云。余不能再辞,澄弟可一为照拂之。鲍提军于初八日出省至辰州,住塔智亭家 〔二〕 ,初十拟至岳州。余不一一,即请近佳。

〔一〕 李筱泉:名瀚章,鸿章兄,合肥人。以拔贡官湖南知县从文正主饷事,官至两广总督。卒谥勤恪。

〔二〕 塔智亭:名齐布,满洲镶黄旗人,由三等侍卫官湖南都司。文正练乡勇,一见器之,荐忠勇可大用,战则身先士卒,技艺精绝。官至提督,攻九江,气脱死。谥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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