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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话、传说、历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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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于氏族、部落的神话和传说

中国历代的生产方式,经历了原始共产制、奴隶制、封建制等,一直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在今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了。

关于原始社会,我们称之为远古时代,本书第二卷已依据考古学材料加以论述。但关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部落情状,依据考古材料,很难推知。在史书中,除一些神话、半神话式的传说外,虽然也记录了夏代以前的一些传闻,但是非常简单,而且还没有得到任何地下资料的物证。

在我国原始社会末期,中原地区氏族部落林立。《史记·封禅书》说:“黄帝时有万诸侯。”就说明当时中原地区有成千上万的氏族或部落存在。所有的部落名称、活动范围和他们的活动情况,我们现在大多无法全部了解。下边只打算将他们分为四大族属集团略加说解,作为以后论述商周史实的出发点。

炎黄族属集团在传说中,炎黄部族最早发祥于渭水流域。《国语·晋语四》说:“昔少典娶于有轿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这个传说,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一)少典、有、炎帝、黄帝,都是中国原始社会的氏族名称。所以《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司马贞释“少典之子”说:“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又《史记·秦本纪》说秦之祖先女修吞燕卵而生大业,大业娶少典氏而生柏翳。虽然少典与大业都是原始社会人物,但在传说中,少典与大业所在年代,则相距甚远,大业何得能娶少典氏女?所以这里所指少典也是国号,非人名也。以此类推:炎帝、黄帝两氏族,是少典、有两氏族之后裔,并不是说,炎帝、黄帝是少典氏个人的儿子。炎帝、黄帝两个氏族由于居地不同,因而姓氏各异。

(二)传说中的炎帝、黄帝是中国很早的原始社会的“人物”,实际上,它在社会发展的阶段上,却处在原始社会的晚期,已越过血缘群婚阶段而发展到族外婚制阶段。传说中的炎、黄事迹,更说明中国原始社会已发展到父仅制,并明显地向对偶婚及一夫一妻制发展。但中华民族的历史,已有一百七十万年之久,其中原始社会很长很长,传说中的炎黄时代,仅仅反映了原始社会最短最近的一个阶段。

(三)由于炎黄族属都把炎黄奉为祖神,故建以庙陵予以崇祀。在渭水上游姜水(今岐山东南)的清姜堡有神农(实即炎帝)庙。姬水在何地不详,但渭水支流北浴水中部(今称黄陵县)有黄帝陵。北宋以前诸书均谓黄陵在汉阳周——今子长县,这些传说未必可靠,但也反映了炎、黄两氏族的居地及其活动区域。大体言之,炎帝氏族以姜水为发祥地,渭水下游有邵为姜嫄居地,因而可以推定炎帝氏族以渭水流域为最早活动中心。黄帝氏族以姬水为发祥地,黄陵在北洛水流域。黄帝的传说同空同山也很有关系:《庄子·在宥》篇载黄帝见广成子于空同之山。

《五帝本纪》也说黄帝“至于空桐”。《新唐书·地理志》云:原州平高县下有空同山,其地在今甘肃镇原县境。属于渭水支流径水上游,因而可以推断黄帝氏族以今之陕北与陇东为最早活动中心。

由于炎黄族之繁衍,也由于中原沃野气候温和,宜牧宜农,并临近其最早活动中心区域,因而他们逐渐向中原扩展,并在中原建立其氏族、部落。姜姓在中原所建部落,多在今河南黄河以甫地区,在殷周之际或以前,已发展成强大部落。其重要而可考者,如:申:在今河南唐河县境1。

吕:在今河南南阳市境2。

许:在今河南许昌市境3。

厉山:在今湖北随县,临近河南省4。但也有的分布在黄河以北,并散见于今山东境内者,如:共:在今河南辉县境1。

齐:在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县境2。

州:在今山东城阳3。

向:在今山东莒县南4。

姬姓族属向东发展,大体上在黄河以北及河北大平原区域。例如传说黄帝居于涿鹿,曾与炎帝战于阪泉5,蚩尤、黄帝相“争于涿鹿之阿..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逸周书·尝麦》)。《五帝本纪集解》引服虔说:涿鹿,山名,在涿郡。又引张晏说:涿鹿在上谷。照前说涿鹿在今北京西南的涿县境内,照后说,涿鹿在今河北省涿鹿县。徐旭生以为蚩尤既为九黎之君,“如果从九黎的地望猜测,或在河北南境今钜鹿县一带。..钜、涿古音虽不同部,但音近,可互转”6。中冀不知何在,“《山海经》有‘冀州1《诗·王风·杨之水》:“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传》:“申,姜姓之国。”2《说文》:“昔太嶽为禹心吕之臣,故封吕侯。”《郑语》:“南有荆、蛮、申、吕。”注:“申,吕姜姓也。”

3《广韵》上声语韵“许”字云:“出高阳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后,太嶽之胤。”4《礼记·祭法》:厉山氏,郑玄注:“厉山,炎帝也,起于厉山,或曰有烈山氏。”1关于“共”的传说及其地望,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47—48页,有详细考证。2《山海经·海内经》:“炎帝之孙伯陵。”《左传》昭公二十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齐),季■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周语》:“则我皇妣大姜之■,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依也。”太姜为太王之妃,王季之母,姜女。可知伯陵早在周代以前,即定居齐地。34《世本》:“许、州、向、申,姜姓也”。《括地志》:“密州安丘东三十里,古州国,周武王封为淳于国。”《春秋经》隐公二年:“莒人入向”,疏:“向,姜姓。”另《左传》隐公十一年:“壬给‘与郑人苏忿生之田’”,其中有州、向,注:均“属河内。”《汉书·地理志》:“沛郡向县”注:“向,故国。..姜姓,炎帝后”。两个记载所写州、向地望不一致,疑不能定,但二者均姜姓则相同。5《史记·五帝本纪集解》服民虔曰阪泉,地名。又引皇甫谧说,阪泉在上谷。6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95页。按《山海经·大荒北经》谓:“■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

之野’,为黄帝与蚩尤战地,那末,此中冀或是指冀州中部”7。

从以上传说中涉及的地点来看,阪泉、涿鹿、钜鹿,中冀之野,虽所指地点不同,但黄帝的居地及其活动,都在今日之河北大平原区域。

黄帝族最初活动中心在陕北、陇东,后来扩展到河北大平原,它向东扩展的路线,文献不足,难以说明,但从殷周以前的传说,及文献上简略的姬姓分布的记载,可以推测其大概:黄帝氏族在陕北的黄陵,在北浴水下游的芮(今陕西大荔),再向南有渭水下游的俪戎(今陕西临潼)等。芮早在西周以前即已存在。《汉书·律历志》说:“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骊山女在殷、周间曾是一个强大部落,而且是一位女子做领袖。这两个氏族都是黄帝族的分支。

从陕西向东沿黄河两岸(大部分在黄河北岸)姬姓建国的很多。《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说:“虞、唬、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此外见于《左传》的还有芮1、有荀、有贾2、有狐3、有耿4。虞为“大王之昭”,虢为“王季之穆”,见于《左传》僖公五年,且虢在黄河南岸,霍为“文之昭”,韩为“武之穆”,见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狐氏出自唐叔,见于《国语·晋语四》。焦、滑在黄河南岸。“这杨(今洪洞)、魏(今芮城)、荀、贾(皆今新绎)、耿(今河津)的晋南小国,全不知道它们为何时所封。我们疑惑那里面有一部分为黄帝氏族东迁时沿途留下的分族”5。

其在河北大平原的“封国”,有鲜虞(正定)、蓟(今北京)6,也都是黄帝之族属。

如果以上推测可以成立,则黄帝氏族之扩展乃自陕西渡河,沿中条山、太行山边,主要在黄河以北,向东北行而至河北大平原。打败量尤以后,黄帝族又从河北大平原而扩展至中原地区。

在黄帝族据有中原地区以后,他的后裔有的向东部扩展,颛顼在濮阳与夷族杂居。稍后,在中原西部伊洛流域有夏后氏。黄帝与夏后氏是史前时代炎黄集团中最主要的中坚力量。夏禹又是其中最显赫的人物之一。

《史记·夏本纪》:“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各氏族分布,据有文献可考者,除夏后氏以伊浴为中心外,其在西方者:有扈氏:在今陕西户县。

褒氏:在今陕西勉县。其在中原或东方者。

斟寻氏:在偃师1。

7同上书第96页。

1《左传》桓公三年:芮伯万条下疏引《世本》:“芮、魏皆姬姓。”

2《左传》桓公九年:“虢仲”条下《疏》引《世本》:“荀、贾皆姬姓”。3《左传》庄公廿八年:晋献公娶“大戎狐姬..”

4《左传》闵公元年:“晋候作二军”条《注》:耿、霍、魏“三国皆姬姓”。5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44~45页。

6《礼记·乐记》:“武王克殷及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

1斟灌、斟寻所在地点,根据应劭所注《汉书地理志》,斟灌在今山东潍县,斟寻在今山东寿光。但《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说:“斟寻在河南,盖后迁北海也”。后又引《纪年》、《尚书序》、《战国策》证斟寻在洛阳附近。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谓斟寻在偃师县东北。辛氏:即有莘氏,在旧陈留县东2。

杞氏:今河南杞县。

斟戈氏:今山东范县北观城镇3。

缯氏:故城在今山东枣庄市东1。

根据以上所列,夏禹及其后裔之分布,除少数在陕西境以外,主要以河南为中心,并向东扩展至山东南部地区。

炎黄族,是中国远古时代文化发展较早的集团。所以它的族属把史前的发明创造多归功于炎、黄,但其最大事迹,是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

《史记·封禅书》引《管子》:“神农封泰山..炎帝封泰山。”神农与炎帝本为二人,但汉代以后,人们却将神农与炎帝综合成一人,都把神农氏称作炎帝。从此,在传说中炎帝即神农,神农即炎帝。

炎帝(或神农)氏族最早发明并发展了农业,已被历代学者所承认,而且尊之为农业之神。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易系辞》云:“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其他文献称颂神农教民农耕,教民粒食者很多。从传说看,黄帝氏族在周弃以前,还停留在游牧阶段。所以《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但在周弃时代(当在夏末)也进入了农业阶段。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农牧阶段,这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在农牧以前,是“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一个时期。”农业牧畜,“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一个时期”2。

另外一个突出的事迹,是与洪水搏斗的故事。它是以炎黄族为首并由其他族共同协力,经过长期艰苦斗争,才取得最后胜利的。

共工氏族居地,正是洪水泛滥的地方。所以共工必须经常与洪水搏斗。

《国语·周语下》说他“壅防百川,堕高堙庳。”这就是说,他铲平高地,以其土堙塞池泽,后人解释为筑堤防。这种办法,并非无效,因而以后鲧禹治水,仍然吸取他的经验。可以说在传说中,共工是治水最早的英雄。后人又通过神话的方式,夸大了他的英雄形象,又把他看做是能翻天覆地旋转乾坤的神人。例如《淮南子·天文训》说:“怒而触不周”的结果是天倾西北、地陷东南,从此日月西逝,江河东流。原来的天在、地维不合理的状态,由于他的一怒而天地改观,为日月星辰开辟了道路,替江河泥沙找到了归宿。“治洪水”是传说,“触不周”是神话,但两者都认为共工是改造自然的英雄。

共工治水以后,叉有鲸禹的治水。神话传说以夸张的渲染,说洪水造成了遍及天下的灾害,但也形象地描绘了鲧禹治水的功绩。鲧继承了共工氏族治水的经验,筑堤堙塞洪水,后人把堤叫做鲧堤,但遭到失败。禹又继承了2《左传》僖公廿八年:“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其地在旧陈留东。一说在曹县北,参阅《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读史方舆纪要》三三兖州下曹县。

3斟灌、斟寻所在地点,根据应劭所注《汉书地理志》,斟灌在今山东潍县,斟寻在今山东寿光。但《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说:“斟寻在河南,盖后迁北海也”。后又引《纪年》、《尚书序》、《战国策》证斟寻在洛阳附近。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谓斟寻在偃师县东北。1缯氏,部落名,春秋时为莒所灭。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5页。

鲧的事业而以疏导为主,终于治眼了水患。禹治洪水的故事,曲折地反映了人们重视客观实际并积极地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前车之失,后车之鉴。只要能认识失败教训,就是走向胜利的开端。在生产斗争中,前人的失败,往往并非斗争的结束,而是后人走向胜利的起点。

大禹与洪水斗争的顽强精神,是感人肺腑的。他亲自率领群众,手里拿着橐耜耒臿,疏导河川。他的手上磨去了指甲,腿上磨去了毫毛,生了偏枯之症,但他仍在大风暴雨中不停地工作1。十年没有见着妻子,三次路过家门,听见儿子哭也不进家门2。他为人民受尽了辛苦,但他终究治平了洪水,所以他死了以后,成为社神——主持山川的神抵,受着人们的崇祀。在神话传说中,炎黄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中以及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都处在一个先进的地位。

东夷族属集团东夷族属集团的分布,在中原的东方,其活动地区非常广袤。东至海滨,南抵大江,向北可以延伸到东北。其中最重要的氏族、部落有蚩尤、太吴、少吴等等。在史前时代,他们与炎黄族属接触最多,关系也最密切。

(一)蚩尤:在中原之北部,即今日之鲁西南,接连冀南、晋东南的狭长地区,有一个黎族,也称“九黎”。它最早的氏族长,称为蚩尤。徐旭生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举出四大论据,推定它也应该属于东夷族属。其主要的四个论据是:1.蚩尤寓于少吴,其地望应在鲁西南。

2.后人对蚩尤的事迹传说,全在山东西部:蚩尤祠在济水上;其冢在今寿张县,肩髀家在今钜野。

3.东汉学者承认蚩尤为九黎君长。九黎地望在今鲁、冀、晋接壤处,故蚩尤死后即葬于其所属地区。

4.根据《盐铁论·结合篇》:黄帝战啄鹿,杀两吴与蚩尤而为“帝”,在涿鹿之战中,太吴、少吴二族都与量尤协同作战,证其同属一个集团。徐氏所根据资料比较丰富,分析亦较透辟。

蚩尤战败后,黎族“一部分被迫徒居南方;一部分留在北方,后来建立黎国;一部分被炎黄族俘获,到西周时还罔有‘黎民’的名称”1。

由于蚩尤战败,后人在记载中,遂多贬辞,实际上黎族在当时也是一个强大的氏族,他善造锐利兵器,也发明了不少兵仗。他率领其氏族对黄帝作战,在初期曾取得很大胜利2。

特别是后人为他各处立祠,并奉之为战神。“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对蚩尤的祭典,最初可能为黎族崇祀并限于黎族居1《韩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完肤,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尸子》:“手不爪,胫不毛,生偏枯之疾,步不相过,人曰禹步。”《庄子·天下篇》:“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沐甚雨,栉疾风”。

2《尸子》:“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未阚其家。”《孟子·滕文公上》:“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尚书·益稷》:“禹曰:..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士功。”1范文澜:《中国历史简编》第一章。

2《太平御览》卷一五引《黄帝玄女战法》:“黄帝与■尤九战九不胜”。地,但战国时代以后,已扩展到各地。秦朝所祀东方八神,“三曰兵主,祠量尤。”刘邦起兵,“祠黄帝,祭量尤于沛庭”3。汉初,在长安、太原为蚩尤立词(《史记·封禅书》)。

蚩尤在战国以后,冲破“民不祀非族”之界限,成为华夷共同祟祀之神抵,反映了民族间的相互融合的过程。

(二)太吴:风姓,其遗虚在陈(今河南淮阳)。《左传》昭公十七年云:“陈,太吴之虚也。”其后裔分支最著者,有任(今山东济宁市)、宿(在今山东东平)、须句(在今东平县境)、颛臾(在今山东费县),大体上都分布在济水流域,因而他们“实司太昊与有济之祀”(《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三)少吴:赢姓,传说居地在曲阜,《说文》:“赢,少吴氏之姓”。《左传》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吴之虚”(《左传》定公四年)。其支族很多,分布面也很广。东至山东沿海,《山海经》云:“东海之外大壑,少吴之国”(《大荒东经》)。北至山东北部,西至山东南部、河南东部,南至河南南部及安徽中部。

其重要分支:郯氏《左传》昭公十七年云:郯子曰:少吴氏,“吾祖也”。《汉书·地理志》云:“郯,故国,少吴后,盈姓”《按:少吴氏后裔有赢、盈、奄、偃姓,均为一音之转0)。其地在今山东郯县。

莒氏在曲阜之东,早在殷商以前,即已居山东东部。《春秋经》隐公二年《正义》云:“..《谱》云:莒,盈姓,少吴之后,周武王封兹舆于莒”。所谓“周武王封兹舆于莒”之说,只是说明在周武王克殷之后,由于富国对周采取降服态度,因而得到周王朝的承认,让莒国继续存在下去,并不是说莒的建国是从周武王时开始的1。《世族谱》云:兹舆都计,即计斤;即春秋时之介根,约在今胶县附近,后迁莒。从殷商直至周代,为山东东南部一大强国。

莱夷古代文献,多不知其姓氏,但其为少吴氏之后裔,则无庸置疑。

少吴氏以乌名官,其中有鸠。吴大澂曰:“《尔雅·释鸟》:‘鹰,耒鸠。’释文本作‘■’。樊注:‘耒鸠,爽鸠也’”。“兹以■鸠之■,借莱夷之莱”(《愙斋集古录·祖乙■侯叔敲》),是知莱为氏族名称。鸠,正反映其原始时代以鸟为图腾的标志,也证明其确为少吴氏之族属。莱夷居地,东至海滨,西部则似乎已达临淄一带。《左传》昭公二十年说:“首爽鸠氏始居此地(指齐都临淄)”,管仲也说:“齐,夷莱之国也”(《管子·轻重戊篇》)。是知远在殷周以前,齐国本为莱夷氏族居地,直至周初始为太公所据。而且太公至齐时,“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经过一番斗争,大公胜利后,才在莱夷的部分地区建立其“封国”。

至于莱夷所居中心,有的以为在黄县1,或云在东阳(今临胸附近)2。两者都有可能,这与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关。

3《史记》、《汉书》中《高祖本纪》。

1参见郭克煜:《山东东部古国史研究·有关莒国史的几个问题》,(《齐鲁学刊》1984年第一期)。1《春秋》宣公七年:“夏,公会齐侯伐莱。”杜注:“莱国,今东莱黄县。”《元和郡县志》马氏《通考》均此。

2清人叶子佩《续山东考古录》卷十一《黄县》条。杨伯峻《青秋左传》注,亦主此说。《说文》:“夷,从大从弓,东方之人也”,夷人善射。《禹贡》云:“莱夷作牧。”这是说:在原始时代,东方夷人,以猎、牧为其主要的生产手段,也说明他们不但采取天然产物为其生活资料;而且也已进入“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3。

在猎牧阶段,人们经常随山林草地之变化,而在生活上迁徙无常,可东可西,居无常处。虽然居地有其中心,但也不一定限于一处。大致言之,莱夷活动区域是在今胶东一带,不会有多大错误。

皋陶偃姓。《说文》:赢:“《地理志》作盈..伯翳赢姓,其子皋陶偃姓,偃、赢,语之转耳。”伯翳与皋陶的关系,“这是段玉裁偶然错误倒记,只有伯翳为皋陶子的说法,并无相反的说法”1。“皋陶与少昊同姓,足证他们属于同一氏族..《帝王世纪》说:‘皋陶生于曲阜’。如果它的说法有根据,那曲阜本为‘少昊之墟’,皋陶氏族出于少吴氏族更可以得到证明了”2。皋陶,一作咎繇,活动点在曲阜,相传虞舜时,曾任掌管刑法的士,以正直著称。其后裔在江淮之间建立英3、六(今六安)、群舒等小国。

皋陶、伯益与夏族有着特殊的密勿关系。尧舜时期在与洪水斗争中,以夏禹为首,但也有东夷的皋陶、伯益等人参加。传说洪水泛滥时,“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偪人..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孟子·滕文公上》)。焚烧山泽,不但兔除凶兽猛禽对人们的伤害,而且扩大了农耕面积。《吕氏春秋·勿躬》云:“伯益作井。”这当然又是对原始社会的一大贡献。因为远古人们居住,总离不开江河湖海之滨,伯益“烈山泽”,不但使被洪水淹没过的山泽之滨,成为农耕地,而且又进一步“作井”,使离江河湖海较远之处,也可凿井饮水,使人们的居地大为广阔了,这是与洪水斗争胜利的扩大战果。伯益参加了与洪水的斗争,反映了大灾大难中,两族间相互协作患难与共的关系。

政治上在原始社会末期,华夏与东夷似乎已到了结成部落联盟的阶段。

尧、舜、禹禅让,是部落联盟选举领袖的故事。禹曾推荐东夷的皋陶为他的接班人。恩格斯曾指出:“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绪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nation)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1。禹对皋陶的推荐,固然是受当时“天下为公”的制度所制约,但也反映出两族的关系是相互信任友好的。

夷羿有穷国君。有穷所在,不知何地。或云在河南2,或云在鬲县(《水经注·河水下》),或云在安丰3。按“少吴之虚在今曲卑。而曲阜古名穷桑或空桑,有穷的名或与穷桑有关系。《左传》说:‘后羿自迁于穷石’”,《括地志》说:“故城在滑州卫城县(卫城县系卫南城之误)东十里。..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5页。

12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54页。

3《史记·陈杞世家》:“皋陶之后,或封英、六”。《楚世家》注:英国在淮南,盖蓼国也”。1《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91页。

2《史记·夏本纪·正义》引《晋地记》。

3在今安徽、霍邱二县境内。《路史后纪》卷十三上。

卫南在今河南滑县境内”4。夏都经常迁移,或东或西,但未出今日之河南。夷羿既能“因夏民以代夏政”(《左传》襄公四年),则羿之居地,应与夏都不远。有穷(或在曲阜)接近河南,钒城地在河南,因而夷羿居地可能在山东河南一带,这个推测,似乎合于情理。

《史记正义》引《帝王世纪》:“帝羿有穷氏,未闻其先何姓”。后羿亦称夷羿,夷为族名。《路史》注说:“‘羿以女偃出皋陶’,不知道有根据否”5,如《路史》注说,可以成立,则“皋陶与后羿全是属于少吴氏族的人”6。

东夷与华夏长期接触,友好相处,但有时也发生偶然的短期冲突。除黄帝战蚩尤外,在夏代又有羿代夏政的事迹。

在神话传说中,界有两个。一个是尧时的后羿,为人民除害,后为逢蒙所杀,但死后受到人们的崇祀7。另一个是夏代的东夷族的夷羿,因夏民以代夏政。他不恤民艰,以射猎为乐,最后为寒浞所诛1。前者是神话,后者是传说,虽然两人的名字相同,又都被人所杀,但人们对他们的态度并不相同。神话中的后驿“能御大灾,能悍大患”,“以死勤事”,因而人们视之为英雄,尊之为神抵。传说中的夷羿因夏民以代夏政,说明两族间的一次斗争;也说明太康不恤民事,因而失国,夷羿不恤民艰,又终于被杀。这些神话与传说,有发人深省的正反两方面的意义。

其余如山东的费(在今费县)、河南的葛(在今宁陵),也都是少吴后裔所建立的很早的国家。

淮夷淮水流域有淮夷。郭沫若《卜辞通篡考释》说东夷应包括淮夷,虽系推测之辞,但淮夷之名,未见于卜辞。因而李白凤对郭之推测提出商榷:“因为古籍与金文凡称淮夷,大概都称东南夷或东淮夷的”(《东夷杂考·奄族考》)。意思是说淮夷不应放在东夷范围之内。但根据其他文献,从广义言之,把淮夷放在东夷共同体,还是可以的。《禹贡》在徐州部分说:“淮夷珠暨鱼”。《禹贡》为晚出之书,淮夷为周代以后通行之称呼,故不能见于卜辞。从《禹贡》所言,淮水流域不但有淮夷之族,而且也指出其地方之产品,反映了淮夷之族的经济发展阶段。珠,珠名。孔颖达说:是蚌之别名,出珠,遂以为珠名。可能由于淮水为多水区域,故淮夷人仍以渔猎见长。淮夷或称徐夷。《史记·秦本纪》正义引《括地志》:“古之徐国,即淮夷也”。史称徐为赢姓,《左传》昭公元年:“周有徐、奄”。(杜注:“二国皆赢姓”。可见淮夷应属东夷共同体,因而郭沫若之推测,似乎并非毫无根据。

关于淮夷在史前情况,文献绝少,我们很难了解,但它在四周之初已是一个强大力量。《费誓》:“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但这篇文章与事实有矛盾,《史记》和《书序》都在伯禽于鲁即位后所作,认为当时“管蔡之乱”,淮夷徐戎也跟着叛乱。但管蔡和淮徐叛乱456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55页。

7《淮南子·汜论》:“羿除天下文害,而死为宗布”(即■酺)。《周礼·地宫·党正》及《族师》注“■,水旱之神”。酺,“灾害之神”。《淮南子·汜论》高诱汪云:“今人室中所祀宗布是也”1夏代之羿,则为有穷夷羿。夷弄因夏民以代夏政,寒浞虞羿于田,杀而烹之。事见《左传》襄公四年。在伯禽即位之前,所以孙星衍提出疑义,说伯禽封鲁,据《洛浩》,则在七年为政之时,此云即位之后,殊不可解。如果孙星衍提出的疑义,可以成立,则淮徐夷人至晚在西周之初,已成为一个强大力量。

其他少吴氏后裔分布在淮水流域者,尚有黄(今河南潢川县)、江(今河南正阳县)、终离氏(《史记·秦本纪》说它是赢姓,在今安徽凤阳县)。东夷除以上所举中原东部地区居地外,其范围似应向南扩展至大江以北,向北扩展到河北东部及东北区域。这两部分,不一定与少吴氏有关,但它也被视为东夷之列。

《禹贡》两言岛夷,一在扬州,一在冀州。其所指范围扬州之夷在苏北,冀州之夷则在河北东部以及东北地区。《汉书·地理志》引《禹贡》则均作鸟夷。颜曰:“善捕鸟者也”、“搏取鸟兽”,夷族均善射属实,但以善射而得鸟夷之名,妄也,鸟夷之名可能与他们以鸟为图腾有关。

《后汉书·东夷传》将夫余、挹娄、句丽、沃沮、(室韦)、貊均列入东夷之内。如果将《禹贡》、《后汉书·东夷传》所列各族均纳入东夷范畴之内,则在中国东部,南起扬州之夷,北至东北,沿海各地诸族均属东夷之族,这些夷族,大多数都有以鸟为其祖先的传说。虽然,图腾相同,不一定都是同族,但以上诸族,不但居地相联,而且其风俗习惯也大同小异,彼此关系亦较密切。所以应该说,从大江以北直至东北沿海都是东夷族分布的地区。

(四)商族:子姓。在传说的尧舜时期,有一个强大的商族部落兴起。它的始祖是契。相传契是有■氏女简狄吞燕卵而生的。

契称玄王,可能含有北方之王的意思。《世本》:“契居番”。番、毫同音。“契居番”即契居毫。其地最早在燕,故《左传》昭公九年云:“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肃慎、燕毫,吾北土也’”。契子昭明居砥石,其地可能在今河北省中部殷都之北1。

“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傅守商祀”(《逸周书·作雒》。)《汉书·地理志》云:“邶,以封纣子武庚”。《帝王世纪》云:“殷都以北为邶”。《说文》云:“邶,故商邑”。可知商族部落在其灭夏建国以前,已自其发祥地燕毫逐渐向南扩展至殷都以北地区。由于殷都以北为商族旧居之地,所以武王克殷以后,仍封殷之后裔于邶,以守殷祀。

昭明之于相土又迁于商,其地在今豫东商邱(其中曾一度徒居泰山下之东都)。是商族部落除在殷都以北外,又扩展至中原东部。《长发》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则商族部落在相土时代,其中心虽在商邱,但其声威已播及远方。殷墟卜辞屡见祭土之贞卜,土即相土,说明其后裔一直对他予以隆重之崇祀。

在商族部落的经济生活中,畜牧占很重要的地位。传说相土造车,“作乘马”,“王亥始作服牛”(《国语·周语下》)。他们驯服牛马拉车,以帛及牛羊在各部落间进行贸易。为了保护其贸易,其后裔上甲微曾联合河伯灭掉了抢夺其牛羊的有易之君绵臣。

商人食物,牧产品中以牛羊为最多,祭祀也用牛羊,可达数百之多,足证其牧业之盛。

但商人经济生活,并非限于牧业产品,在史前已进入农业生活。治水是1当在古汦水、石济水流经之地,约在今石家庄与邢台之间。详见丁山《商周史料考证》17~18页。发展农业的需要。契的六世孙“冥勤其官而水死”(《国语·鲁语上》)。传说冥为夏之水官,由于勤其职而死于水。殷之先公先王,自上甲微后,凡六世,都以日干作名号,远比夏代为早,可见其农业知识比夏进步。殷之农业、牧业、商业各方面盛于夏朝,因而造成代替夏朝的优越形势。

到了天乙(汤),征服了附近许多小国,国力越益强大,终于灭了夏而代有“天下”。

东夷各氏族部落分布很广,与炎黄族属接触最多,关系也较密切,相互影响也较深,直到汤建立了商王朝以后,其统治范围比夏更大。商继承了夏代文化继续发展,并把奴隶制度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在当时,是世界上的一个文明大国。

苗蛮族属集团苗蛮,古称苗,也称蛮,他们主要分布于长江中游南北地区。

《战国策·魏策一》吴起说:“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彭蠡,今鄱阳湖;洞庭,今洞庭湖。汶山所在,多有纷歧,但衡山并非今日江南之衡山,其地望应在江北,似指今日江淮分水岭之桐柏山、大别山一线1。

苗族得名,其说各异,“自周迄唐,通谓之蛮..称苗自宋始”(《章太炎文录·别录》)。实际上“苗”与“蛮”二声当系阴阳对转,古字同音同义。由于时代不同,对同一族名的称呼,常有变化,在历史上也屡见不鲜。苗与蛮,从字义上所包含的内容看,有其相同处。但历史上的蛮,常常是我国古代对南方各族的泛称,其范围远远超过这里所说的苗、蛮。吴起所说的“三苗”,似乎是指“衡山”以南,长江中游地区若干苗蛮氏族或部落的总称(“三”是多数的意思),并非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淮南子·修务训》高诱注说三苗是“帝鸿氏之裔于浑敦、少吴氏之裔子穷奇,缙云氏之裔于饕餮三族之芭裔。”这种传说未必可靠,但可反映“三苗”包括着一些不同的氏族。又如《山海经》中所说的骤头,也称兜,是一个有名的氏族。《山海经·海外南经》云:“()头国..人面,有翼,鸟喙,方扑鱼”。南方多水,此氏族大约在尧舜禹时代,仍以扑鱼为生。《大荒南经》云:“大荒之中,有人名曰头,鲧妻士敬,士敬子日炎融,在头,头..食海中鱼..惟冝芑、苣、穋、杨是食。”这又证明他们除渔业以外,还从事农业生产。《大荒北经》云:“颛顼生头,头生苗民。”这里所说苗民氏族出于头,就可以证明头与苗民同族。

炎黄族进入中原以后,逐渐向南扩展,遂与苗蛮接壤,并屡次发生冲突。《史记·五帝本纪》说尧时“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吕览·召类》说:“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左传》昭公元年说:“虞有三苗”。《吕览》上条引文又说:“舜却亩民”。《墨子·非攻》也有禹征三苗之记述,足见炎黄与苗蛮屡次发生冲突。战场主要是豫西南地区,在与三苗冲突或战争中,据《礼记·檀弓》、《山海经·海内南经》、《淮南子·修务训》、《史记·五帝本纪》均载丹朱及舜死葬苍梧,这个“苍梧”应在丹水一带。旧说夏族击败三苗,三苗被迫迁到三危(据说在今敦煌西)。《尚书·尧1徐旭生:《中国古吏的传说时代》58页有详细论证。

典》云:“窜三苗于三危”;《史记·五帝本纪》云:“迁三荷干三危”,是否属实,疑莫能定。可能是三苗失败以后,有的避居高地。三为多数的量辞。危:《说文》:“危,在高而惧也。从广,人在压上”。厓与崖通。这只是说,三苗在最北一部分受到打击后暂退山地,而多数仍居故地。

在传说中,与苗蛮关系最深者为祝融氏,它最初虽不属苗蛮集团,但它的后裔在这个集团中却处于异常显赫地位,祝融氏为频项后裔1。他们的居地最初也在中原地区。如频项居地在帝丘2。祝融居地在郑3。

祝融之后裔有八姓:己、苳、彭、秃、妘、曹、斟、■。每一姓氏又繁衍成为几个氏族。这八姓各氏族之分布,最初大体上以河南北部之卫郑为集聚地。其后始扩展至河南中部、山东南部、江苏北部一带。至商、周时,才有较大迁徙。

祝融后裔南迁,成为日后楚国王室之祖先。楚人进入荆州(苗蛮区域),大概始于周公返政成王之后。据《史记·楚世家》:其时楚熊绎方受封居丹阳。丹阳地望,据清人宋翔凤《过庭录》卷九谓:“丹阳在商周之东,南阳之西,当丹、浙入汉之处,故亦名丹浙。鬻熊(熊绎)所封,正在于此。”《史记,楚世家》载楚昭王曰:“自吾先王受封,望不过江汉。”楚自荆北丹阳进据江汉,乃为以后之事。直到春秋初年,熊绎后裔熊通(武王),在荆楚开辟疆土,“大启群蛮”,并“开濮地而有之”,才奠定了强国的基础。祝融为颛顼之后,在史前传说中,颛顼为炎黄联盟重要领袖之一,号高阳氏,虽无显赫武功,但农业发展也较早,特别是在宗教方面,有其特殊地位。世代相传,对后世影响颇大。在北方,从唐虞到夏商,巫史的职守(当时在文化领域中,最受尊重的职业),都由重黎之后掌握(《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说重黎是他的远祖,并说他的祖先(重黎之后)在周代作史官。

祝融氏徙楚,与楚地人民原有文化相结合,发展成具有楚地特点的高度文化,例如在战国时代大诗人屈原创作的楚辞,即是在学习楚地民歌基础上所开创的一种新诗体。它在文学上的地位,可与北方的《诗经》媲美,甚至超过《诗经》。屈原自称他是“高阳之苗裔”(《楚辞·离骚》),即也是颛顼祝融之后裔。他也是掌管巫史的职守的。

江汉之间,古代又为濮人分布之域。《尚书·牧誓》所载牧野之战中,即有濮人参加。《左传》文公十六年云:“百濮离居”。杜预《春秋释例·土地名》说:“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由于“离居”及“各以邑落为聚”,是以外强之来,即“各走其邑”(《左传》文公十六年)。因而其江汉居地,即渐为楚人所据。但它在楚之西部,仍为其聚居之邑落。当楚有内乱衰弱时。周宣王初,熊霜卒,三弟争立,“叔熊(叔堪)逃难于濮而蛮”(《国语·郑语》),以资掩护。《左传》文公十六年云:“楚大饥..庸人帅群蛮以叛楚,糜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可见濮在春秋时代,已成为楚国西部的强大力量。

1《左传》昭公廿年。又《礼记·帝系》、《史记·楚世家》均以重黎为一人。《山海经》、《楚语》则以重、黎各为一人。司马迁《史记·自序》中,又说:“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并未坚持重黎为一人。锗说纷纭,但以重黎为颛顶后裔,则无疑问。

2《帝王世纪》:“颛顼..始居穷桑,徙商丘(帝丘之误),于周为卫(今河南濮阳县境)。”3《左传》昭公十六年:“郑,祝融之虚也(今河南新郑)。”

濮人分布地区甚广,自湖北西延至于巴蜀。嘉陵江之合川至北碚,旧称濮江,亦以濮人居地而得名。晋左思《蜀都赋》云:“左绵巴賨,百濮所充。”意思是说在大江支流涪江地区,绵阳一带,旧为百濮聚居之地,今则为巴賨分布之域。

《华阳国志》所称之南中,包括今之云南、贵州,虽不在江汉地区,但也有濮人散居其地。建宁郡有濮、僚,永昌郡有闽濮、裸濮。《尔雅·释地》云:“南至于濮铅。”铅应即今云南之元江(元江古称濮水)。

在荆地有长沙武陵蛮,相传有“槃瓤”的神话,以犬为其族徽,并为其图腾的信仰。他们以后向西发展,主要居于今之贵州,散居于湖南、云南、两广及湖北。

苗族以伏羲为其祖先。清初陆次云的《峒谿纤志》里面说:“‘苗人腊祭曰报草,祭用巫,设女蜗、伏羲位’。..按他们的传说,苗族全出于伏羲与女蜗。他们本为兄妹(或姊弟)..配为夫妇,绵延人类。”1这个神话传说的内容,应该相当古老,它既反映了远古人们对人类起源的猜想,又反映了我国远古曾存在着的血缘家族制度。在传说中,女蜗的事迹比较丰富,她被苗人尊之为祖神,其所受崇拜之地位,也高于伏羲。《淮南子·览冥训》又单独阐述了女蜗事迹:说她补苍天、断鳌足、杀黑龙、积芦灰等等,这些事情都与治水有关。这种神话是不是又反映了远古时代,女蜗曾率领人们与水灾搏斗的英雄事迹?这个神话在战国末期以后,才显著流传。旧说以伏羲即为太吴,那是齐鲁学者综合把他们拉在一起,成为一个人的。

槃瓠即盘古,盘古开天辟地,女蜗兄妹配为夫妇绵延人类及女蜗治水事迹等的流传,如果不是苗族受汉族的影响,就是汉族受苗蛮的影响。这种流传,不但丰富了我国神话的内容,也反映了各兄弟民族在文化上的交互影响。百越族属集团《荀子·儒效》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是楚、越在古代不但各为一大部族,而且其所居地区,亦各有别。

越,泛称古东南沿海及岭南地区之民族。《吕览·恃君》称为“百越”。高诱注曰“越有百种”,说明它所占地区很广,族属也很众多。

《禹贡》两言岛夷,其在南者,即扬州之夷。扬州之南,古称扬越之地,亦即百越之北境。

《史记》言吴、越皆古国,吴为周太王长子太伯之后,越为夏少康庶子之裔。吴居苏南,都于吴(苏州),越居今浙北,都会稽(今绍兴),二国王室皆华夏之裔,然其人民,则为越族。其语言与华夏迥异,必“待译而后通”(《盐铁论·相刺》)。然吴、越人民的语言则相同。

吴子胥、范蠡、大夫种,均言吴、越不但语言相同,而且其风习亦相同1。但其与华夏则大不相同。

《史记·吴世家》说太伯、仲雍居于句吴,“文身断发,示不可用。”

《左传》哀公七年说:仲雍在吴,“断发文身,裸以为饰。”《谷梁传》哀公十三年说:“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这就是说:断发文身,非华1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237—238页。

1见于《吕氏春秋·知化》、《吕氏春秋·夫差内传》及《越绝书·纪策考》。夏之俗,太伯、仲雍奔吴,也是从民俗也。《越世家》育越之先世封于会稽,“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也是说禹之后裔到越以后,从民所俗。

吴、越两国接壤为邻,且“两国之语言、习俗既皆相同,侧其人民宜为同一民族也。虽其玉室..出自华夏”1。吴、越之南,有闽越,亦越人之一支,西以武夷山与江西为邻。但其族人之分布并不仅限于令之福建,在今江西赣江流域东部,亦有越人分布。《史记、楚世家》载:“成王恽元年..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徐旭生指出两点,很重要:其一,“夷下列越,足以证明它为一种族的名,并非国名。”其二,“楚的南境,大约不出今湖北界内,无缘超过江西、安徽。”并指出:“这个越就是《楚世家》里面的越章”2。

春秋时代,楚熊渠封其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其封地既曰越章,则其地应与“越”及“章”有关。说明楚地有夷、越之族,但这里只能说明在楚所统治范围内有夷,越之族、并非所有夷越之族均受楚所管辖,因为当时楚的南境,“无缘超过江西、安徽”。

熊渠封其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其封地仅限于熊渠所取扬越之地,其范围主要在汉代的丹阳郡;其地既为古扬越之地,又为章山所在。《山海经·海内南经》云:“三天子鄣(章)山在闽西海北。”“郭璞注《山海经》、刘昭《续汉书·郡国志注》:并以三天子鄣山在丹阳郡”。“丹阳郡北,西与九江(郡)、庐江(郡)接,西南与豫章(郡)接,东南皆与会稽接,略当今皖南、苏南及浙西之地”1。

是今武夷山之东为越族居地,在武夷山之西,也有越族之居地。

在浙南有瓯越,闽北有闽越。闽、瓯之名早已见于周世2。他们也是断发文身3,并与吴、越同族,两者语言亦大同小异。

南岭之南,谓之南越。贾谊《过秦论》云:秦“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史记·秦始皇本纪》又云:“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这里秦所“取”或“略取”者,都是岭南之越人居地,他们的风习是“椎髻”4,与东部沿海越人风习不同,但仍为百越之组成部分。

百越除分布于岭南外,并向西散居于今之云南南部。云南是一个民族复杂地区。“元谋猿人和各地旧石器遗址表明,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云南境内就有原始人群活动。遍及全省的多种多样的新石器文化,就是自古以来云南居民族属复杂的反映”5。

越族在云南南部、东南部、西南部和濮人交错杂居在“闽濮之乡”。“先秦史籍记载着我国南方越人的风俗,有所谓‘贯胸’、‘离身’、‘雕题’、‘漆齿’等族向商王朝入贡,他们与后来云南境内的‘穿胸’、‘文身’、’1蒙文通遗著《越史丛考·吴越》。

2《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64页。

1蒙文通遗著《越史丛考》8页。

2如《山海经·海内南经》、《逸周书·王会》。

3《王会》:“越、沤(瓯)鬋发文身”。

4《论衡·率性》:“南越王赵佗,本汉贤人也。..椎髻箕坐,好之若性”。这里赵佗“椎髻”,只是从南越之俗也。

5《云南各族古代史略》编写组所编《云南各族古代史略》第2页。

文面’、‘黑齿’等族有密切关系”6。

“越”之族名,由于春秋时代勾践之强大而越名始著。是越本为国名,后遂沿用力族名,于是东南沿海各族亦均冠以“越”族之称。由于越有百种,种姓各异,因曰百越。在历史上多年沿用不改。

楚越地区,是我国水稻主要发源地。越地河姆渡出土骨相很多,制作精良,结构完善,其中更发现稻谷和堆积很厚的稻壳。

《周礼·夏官·职方氏》职云:扬州、荆州,“其谷宜稻”。《史记·货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这些记载,特别是河姆渡出土实物,说明百越早在七千年前,即有稻作物种植,反映其文化之悠久绝不亚于黄河流域。

另外,在南方沿海的深圳古墓1以及云南的耿马、元谋、宾川、剑川、曲靖等地出上的远古炭化古稻,其中有很多是人工栽培稻,年代均在距今三四千年之久。云南出土炭化古稻,正是远古百越、百膜聚居地区2。稻米在今日已成为主要食物之一,他们在三四千年以前,即在极端困难之自然环境中,最早地栽培了稻米,这是对中华民族的重大贡献。

百越居地,大部濒临沿海,内地河道纵横,向有水乡泽国之称。由于其地理形势,越民常在水中活动;所以有的“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汉书·地理志》)。《越绝书·记地传》说:越人“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淮南子·齐俗训》则言:“胡人便于马,越人便于舟。”这些记载,都把他们在水上活动的娴熟,描绘得栩栩如生。

越人很早即擅长造船。造船的历史,先有独木舟,后有木板船。木板船已有三千多年历史,在三千年以前,只有独木舟。在解放后,江苏武进、福建连江,都在地下发掘出远古时代的独木舟,都说明越人在远古时代,即有造船的历史。吴越由于其地理之特点与生活之需要,早在远古时代,即以舟楫浦鱼,渡水猎兽,并进一步跨越水域,开拓新天地,促进生产的更大发展。到了春秋末年,误越已能造大木板船以供战斗之用。吴王北上争雄于中原,因而开运河沟通江淮,主要是为了战船水师之便利的。闻名世界的中国大运河,南端的开凿,首先归功于越族劳动人民。

云南北部有羌人,它向北与川西直至青海连成一片。它不属本文涉及范围。但从古史相传可以反映我国大西南各族间的关系。传说黄帝后裔昌意自黄河流域南下,“降居若水”(今雅砻江),彝族称黑为“若”,“若水”即黑水。雅砻江、金沙江(沪水)、澜沧江(兰津)、怒江等,都有黑水的意思;司马迁、扬雄都说夏禹是羌人。这虽都是传说,但它似乎可以说明大西甫与中原的各族,在历史上很早即有某些相互关系。原始社会的几个族属集团,虽然在文化发展水平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形成我们今天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有长远的历史,在推动祖国社会发展上,也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这许多族属集团,在史前时代各有自己的居住区域,但它们却是不断有6同上书第3页,1参见杨耀林:《深圳古墓中的稻谷遗存》,载《衣业考古》1983年2期。2参见李昆声、李保伦:《云南曲靖发现炭化古稻》,及阚勇:《云南耿马石佛洞遗址出土炭化古稻》,均载《农业考古》1983年2期。

所接触。这种接触有冲突,也有友好交往,在冲突与友好交往中,逐渐彼此融合,特别是在原始社会进入国家以后,更加速了这种融合过程。

汉代,这是我国较早,也是最强大的封建王朝,它统一了全国。在这以后,各族相互融合,有了汉族的名称,实际上它是国名,又成了族名。它的范围,已包括从原始社会直到汉代统一全国以前所有的炎黄、东夷、苗蛮、百越等族属集团。这些族属集团逐渐融合,界限也逐渐消除,而成为一个民族的共同体一一汉族。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我国“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1。

中华民族以汉族为主体,但同时仍有一些少数民族保持着良已独有的特点,同样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也是中华民族中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1《论十大夫系》,载《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32页。

第二节 关于夏代的传说和夏史的探索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夏代,这在周人较早的文献和商代后裔追述他们祖先事迹的篇章中都有明确的记载。西周初年,周公对成王说:“我不可不监(鉴)于有夏,亦不可不监(鉴)于有殷”(《尚书·召诰》)。他对亡国的商族奴隶主贵族说:“(天)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又说:“殷革夏命”:(《尚书·多士》)。西周初年的诗歌里,又常把周人的统治地区即当时的中国叫做“夏”,如云:“我求懿德,肆(陈)于时(此)夏”(《诗经·周颂·时迈》),“无此疆尔界,陈常(赏)于时夏”(《诗经·周颂·思文》)。西周晚期诗《大雅·荡篇》也说:“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这与《尚书》的《召诰》、《多士》等篇所述相同。《诗经》中还特别提到夏禹治水的功绩,如说:“丰水东注,维(为)禹之绩”(《大雅·文王有声》),“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小雅·信南山》),“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商颂·长发》),“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商颂·殷武》),“奄有下土,缵禹之绪”(《鲁颂·闷宫》)。战国和秦汉时代的诸子和其他著作中往往也有关于夏史的论述。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有一篇《夏本纪》,比较具体、系统地记述了夏代的史实,剔其以后世的制度附会者外,大致当亦可信。

关于夏代社会性质问题,史学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有的同志认为夏代仍是原始社会;有的同志则认为在禹或启的时期奴隶制已经形成。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还可以商榷。

传说中的夏代根据文献记载看来,我们同意夏代处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时期的观点1。这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礼记·礼运篇》说:禹以前为“大同”之世,禹以后为“小康”之世。所谓“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的大同之世,正是共同生产、共同占有,并且实行着军事民主选举制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所谓“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的小康之世,正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变军事民主选举制为君主世袭制的阶级社会。《孟子。万章上》引孔子曰:“庸虞掸,夏后殷周继。”所谓“唐虞禅”,也就是《礼运篇》所说的“大同”之世,“选贤与能”的部落联盟中的军事民主制:所谓“夏后殷周继”,也就是“小康”之世,“大人世及以为礼”的君主世袭制。但是这一变革,并不是一贼即就,而是经过了一个长期变革的过程。

尧舜之时,我国正处于氏族制下的部落联盟时代。《尚书·尧典》云:“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1参见韩连琪:《夏代是从原始社会解体到奴隶占有制形态的时代》,《文史哲》1983年第5期。于变时雍。”这应该就是尧时部落联盟的情形。所谓“九族”,当是九个部落;“百姓”,当是一百个胞族;“万邦”,当是一万个氏族;“黎民”,当是指全体部落联盟的氏族成员。在部落联盟中,实行着一种民主制度。有酋长会议,管理民政;军事首长管理军事、司法和宗教等事。这便是所谓“军事的民主制度”。酋长议事会是氏族社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主持联盟中一切事务,选举和罢免军事首长。出席的人员为各氏族的酋长。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男子虽然也可以选为酋长,酋长会议却大半掌握在女子手中。到了父系社会,酋长议事会的权力才转由男子掌握。《尚书·尧典》、《尚书·舜典》所载:凡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咨询于“四岳”、“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即召开酋长会议。

部落联盟会议中的军事首长,都是由酋长议事会经过全体酋长一致选举出来的,通常是两头制,正的出缺,便由副的继任,再由酋长议事会推举一人为副。据《尚书·尧典》载尧和舜是两头军事首长;尧死后,舜和禹是两头军事首长。我国古代尧舜禅让的传说,实际就是部落联盟中的民主选举制。如《尚书·尧典》记载舜被选举的情形,是:“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蒸蒸,义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尧所询的“四岳”,就是各部的酋长。舜之继任为军事首长,显然是经过了酋长议事会的一致推选。其后禹的彼推选继任,也同样经过了酋长会议的选举。

军事首长的职务主要是军事。因此尧、舜和后来之禹的功业,主要都在对三苗和共工的防御。《尚书·舜典》曾说舜“流共工于幽州”,“窜三苗于三危”。到禹时,据《尚书·禹贡》说己是“三危既宅,三苗丕叙。”由于尧、舜、禹在军事上的胜利,部落联盟的组织到禹时已达到极盛时期。《左传》哀公七年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所谓“国”,在禹时,就是部落。“万国”,说明当时部落之多。同时,随着军事活动的频繁,军事首长的权力,亦日益增长。据《孟子·万章上》载,尧让天下于舜后,舜曾“避尧之于于南河之南”,舜让天下于禹后,禹也曾“避舜之子于阳城”。尧子丹朱,舜子商均虽然都未曾因此而继位于军事首长,但可以确认当尧舜禅让的时代,我国已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因为如果还停留在母系氏族社会,舜、禹企图让位于尧于丹朱、舜子商均,是不可能的。到了夏禹传子后,不仅母系氏族制早已为父系氏族制所代替,而且由于军事首长权力的增长,在部落联盟制下的军事首长已成为父死于继,由两头变为一头制,并且逐渐向君主政权转化。

《史记·夏本纪》云:“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这说明在禹时,开始禹和皋陶是两头制军事首长,共同执政十年。这与尧和舜、舜和禹的两头军事首长完全相同。而禹死后,军事首长便由与禹同为军事首长的益来担任,这也与尧死后,便由与尧同为两头军事首长的舜继任;舜死后,由与舜同为两头军事首长的禹继任一样,都是按照氏族制下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长正的出缺后,即由副的继任的继承法办理的。

这证明在禹的时代,作为部落联盟中“选贤与能”的所谓“禅让”

即民主选举制度,还没有为“大人世及以为礼”的君主世袭制所代替,禹仍只是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首长,而不是国家中的君主、国王。至于《孟子·万章上》载:禹死,“荐益于天”后,益也曾“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企图把军事首长让位于禹之子启,这同上述尧死,以天下传舜后,舜也曾企图让位于尧之于丹朱;舜死,以天下传禹后,禹也曾企图让位于舜之子商均,并无两样。只是舜虽曾让位于尧之子丹朱,禹虽曾让位于舜之予商均,但各部族之所以去丹朱与商均,而归于舜、禹,则是由于丹朱和商均都“不肖”,舜、禹则因为“历年多,施泽于民久”,有治水、伐三苗等功绩,得到各部族的拥护和部族酋长的一致推选,所以舜、禹得继尧、舜为军事首长。相反,益则因“佐禹日浅,天下未洽”,而“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均见《史记·夏本纪》),所以益没有继位而启得继禹为军事首长。这固然反映了父系家长制形成,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首长已变为父死子继,并由两头制变为一头制,军事民主选举制也已在开始向君主世袭制转化。但是,这时的军事首长仍需得到各部落酋长的拥护和公社成员的选举,部族联盟的组织还未为国家结构所代替。所以当时依然还是氏族社会,而不是奴隶社会。恩格斯在说明原始社会末期在递补氏族酋长的遗缺时曾经这样写道:“最亲近的同氏族亲属——兄弟,或姊妹的儿子,逐渐享有了优先权,除非有理由摈弃他”1。又说:“掠夺战争加强了最高军事首长以及下级军事首长的权力;习惯地由同一家庭选出他们的后继者的办法,特别是从父权制确立以来,就逐渐转变为世袭制,人们最初是容忍,后来是要求,最后便僭取这种世袭制了;世袭王权或世袭贵族的基础奠定下来了”1。这就是说,世袭制的出现,“仅仅证明,儿子们在这里可能指望通过人民选举而获得继承权,但决不是说不经过人民选举就承认继承合法”2,也仅仅证明,这时的氏族内部已经出现了“特殊的显贵家庭的最初萌芽”和“未来的世袭元首或君主的最初萌芽”3。可见,有了传子制度并不等于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也不意味着国家的形成。关于禹传启的传说,文献中的记载是很不一致的,但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公天下”向“家天下”的转变。这一变革虽然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有关,但却引起了保守派的极力反对。古本《竹书纪年》所说的“益于启位,启杀之”就是这一事例的传闻。《史记·夏本纪》还说:由于启即天子位,而“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但在另外一些记载中,则说征伐有扈氏的是禹,《庄子·人间世》的“禹攻有扈,国为虚厉,身为刑戮”,便是其例。不管是禹还是启,当时既然需要誓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墨子·明鬼下》引《禹誓》语),可知有扈氏绝不是一个弱小部落,其势力必是很大的。这就说明,夏初的传子制度并未牢固确立,因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臻于完备。

这种新旧势力的矛盾斗争,并没有因为启在斗争中得到了胜利而结束。

启死,太康继位为军事首长时,据说有“太康失国”(《史记·夏本纪》)的事。《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弄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溪于洛之油。”这显然是说太康由于“以逸豫灭厥德”,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2页。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0—16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2页。

弄得“黎民咸贰”,丧失了全体氏族成员的信任而遭到罢免,而善射的有穷氏部族酋长后羿,却“因民弗忍”,顺应了人民的要求,得到人民的拥戴而继任为部族联盟的军事首长。所以《左传》襄公四年说:“后羿自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五子之歌》载伪《古文尚书》中。《五子之歌》述太康之弟五人,因太康失国,“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虽不足信,但征之先秦古籍,太康以逸豫而失国,则是可以相信的。金履祥《通鉴前编》云:“太康虽为羿所拒,不能济河,而犹立国于外,以传仲康。”这是由于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长,通常都是以本部族的酋长来兼任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长,所以太康虽为大众所罢免,另推后羿以代“夏政”,但是太康死后,他的兄弟仲康,和仲康的儿子相,仍得为其本部族的酋长。在父系家长制时期,酋长一般亦是世袭,传给他的弟弟或儿子。所以,《夏本纪》于太康失国后仍然记载曰:“太康崩,弟仲康立..他康崩,子帝相立。”

帝相被杀时,据《左传》襄公四年、哀公元年载,他的妻子后缗方怀孕,从窦中逃回母家有仍氏,生少康。少康为有仍牧正,后又为浇所逼,逃到有虞氏,为有虞庖正。“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来,寒浞又因“纵欲”、“康乐”、“不德于民“失掉了人民的支持,少康则因“能布其德”,得以收集夏部族的余众。他的老臣靡遂靠了有鬲氏和夏部族的遗民,起兵攻灭了寒浞。后来少康又灭浇于过,少康的儿子杼灭豷于戈,恢复了“夏政”。寒浞、浇、豷之灭亡的原因,《左传》襄公四年曾经特别指出“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可见,寒浞和浇之为少康所代替,完全是由于纵欲、康娱,失掉了人民的信任,而少康之兴,则是由于“能布其德”,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从太康、后界、寒浞和少康的几次更迭看,其所以得继任为军事首长,虽然多惜助于武力,但重要的还在于得到了各部族酋长和氏族成员的拥护,可见在部落联盟中的民主选举制仍在发生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虞思之以二姚妻少康,也可以说明在少康灭寒浞前,有虞和夏部族还在父系家长制下的一夫多妻制家庭阶段,不是属于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文明时代。

《左传》襄公四年中把“后抒灭豷于戈”和“少康灭浇于过”并称,说明杼和少康属于同一历史阶段,共同完成了所谓“中兴”的大业。古本《竹书纪年》曰:“柏杼子征于东海”,说明在杼时其势力更向东发展,势力益强。《国语·鲁语上》说:“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报”是一种祭祀,祖先有功德的才用报祭。夏代用报祭来祭祀杼,证明杼在夏代当同禹一样有开创大业之功。夏代以禹启传位于太康,经仲康、相到少康三世四传,曾经过太康、后羿、寒浞、少康的斗争和军事首长的几次更迭,说明从禹到少康应是军事民主制下的世袭制时期。从少康、杼以后,经历帝槐、帝芒、帝泄、帝不降、帝扃、帝杼、帝孔甲、帝皋、帝履癸(桀),共九世十一传,已无经过选举和罢免的痕迹。这就证明夏族部落自帝杼以后,加强了对外战争的力量,原来的部落联盟中军事首长的权力逐渐膨胀,终于掌握了原联盟中的全部政治、经济、军事权力;管理民政的部落酋长会议的权力日渐削弱,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已为国家机构所代替,氏族社会即将发展到阶级社会了。

夏文化的探索夏史的探索,还是史学界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目前看来,只有抓住夏文化这个中心环节加以突破,才能使夏史的研究工作顺利进行。也就是说,从考古学上确定哪些考古学文化属于夏代文化,则是探索夏史的核心。因为只有将夏文化探索明白,才能全面地弄清夏代的历史。所以,探索夏文化是研究夏代历史的必要前提之一。

夏文化,有人又称作夏代文化,“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早于夏代的夏族文化,只能叫“先夏文化”,“夏王朝时代的其他民族的文化,也不能称为‘夏文化’”1,它是属于我国考古学范畴的文化。自从本世纪二十年代,以田野发掘为主的我国考古学产生以后,考古学家们为了寻找商朝以前的远古遗迹,就积累了一些田野考古资料。近三十年来在考古工作中,发现了不少与古文献中记载关于夏代地域和年代上基本一致的遗迹、遗物,可是仍然不能最后确定为夏文化。这种探索夏文化的工作,一直延续到四十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我国的考古工作者在文献中的夏代中心地区,开始了一系列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1953年,在河南登封县玉村第一次发现了不同于郑州二里冈期早商文化的遗址,揭开了夏代考古的序幕2。1956年,在河南郑州发掘了洛达庙遗址1。1959年,徐旭生先生在豫西调查了传说中的“夏虚”,在河南省偃师县发现了二里头遗址2,引起了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的重视。同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发掘了二里头遗址,第一次发现了郑州二里冈期商代灰坑打破洛达庙类型文化层和洛达庙文化层叠压于河南龙山文化层上的现象,从层位关系上确定了这类文化晚于河南龙山文化、早于郑州二里冈期早商文化的相对年代,从而解决了这以前二里冈期商文化和龙山文化之间的空白3。这一发现不仅为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如何过渡到青铜时代找到了典型实例,而且为解决夏文化问题提供了可寻的线索。二十多年来,在豫西和晋西南地区已经发现了数十处遗址。经过重点发掘的有偃师二里头、登封告成王城岗、夏县东下冯、临汝煤山、洛阳挫李等遗址。

1977年11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河南登封县召开了一次“河南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议”,会上就探索夏文化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1978年以来,在全国各种刊物上约计发表了数以百计的探索夏文化的文章,提出了一些看法。

由于大家对这种文化的认识很不一致,因此命名也不相同。有的同志认为这种文化首先在洛达庙发现,因而主张名之为洛达庙类型文化;有的同志认为东干沟与洛达庙有区别,主张名之曰东干沟文化;有的同志又名之为早商文化;也有人直接命名为夏文化。但是,多数同志认为偃师二里头遗址的范围大、堆积厚,文化遗址和文化遗物也最丰富,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主张把它称之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头遗址,自1959年发现以来,经过多次发掘,发现该遗址为南北1.5公里,东西2.5公里,其中发现了厚达3米1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2韩维周:《河南登封县玉村古文化遗址概况》,《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6期。1河南省文物工作队:《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2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虚”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年第11期3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洛阳发掘队:《河南偃帅二甲头遗址发展简报》,《考古》1965年第5期。左右的二里头文化堆积层共四期。在这个遗址中,发掘出铸铜用的陶范、柑锅残片、铜渣和少量的青铜器、屋基、窖穴、水井、窑址和大量石器、骨器、蚌器、陶器以及一些玉器和铜器,还发现了宫殿遗址。

对于这种二里头文化的绝对年代、文化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大略说来可以分为以下五种意见1:(一)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都在夏人活动的地域之内,时间与夏代纪年相当,二者有承继关系,因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的四期遗存都是夏代遗存。

(二)根据文献推定郑州商城为商汤所都之毫,进而推论二里头文化的四期遗存为夏代遗存。但河南龙山文化不可能是夏代文化。

(三)二里头三、四期遗存与商代二里冈期文化有很多相同之处,属商代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一、二期文化有承继关系,它们的年代又在夏代纪年之内,它们是夏代文化。

(四)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期商代文化有承继关系,二里头文化囚期遗存是商代文化。

(五)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遗存与河南龙山文化和商代文化不同,是夏代文化遗存;偃师二里头遗址不是汤都西毫,而是夏都阳城。

上述意见有其一致之处,但分歧也是明显的。这些分歧涉及二里头文化跟河南龙山文化和商代文化的关系,同时这几种意见立论的着眼点和所用的方法也有差异。

探索夏文化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在上述五种意见当中,学者们自己的认识也是属于探索性的,没有任何定论。现在看来,二里头文化已经成了探索夏文化的重点,也是探索夏史的非常有希望的对象。我们相信,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发现和讨论的进一步深入,这个课题必将获得圆满的答案。

附:夏王朝世系表(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214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禹启太康(1)(2)(3)中康相少康(4)(5)(6)矛槐(芬)芒(7)(8)(9)泄不降(降)孔甲皋(10)(11)(14)(15)扃厪(12)(13)发履癸(桀)

第三节 历史年代问题的提出

历史从神话传说时期迈进有文字记载可征的信史时期,首先遇到的就是年代问题。年代是历史的尺度。历史之有年代,犹如地理之有经纬线。必有经纬线,然后知其地之在何处;必有年月日,然后知其事之在何时。对某一历史事件,如果不知其时。也就不能知道它与其他历史事件的前后关系。研究中国古史,也必须搞清它的年代。

我们知道,西周共和以前无纪年,就是说中国古代有确实可靠的纪年是从西周后期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开始的。到周的灭亡即周赦王五十九年(公元前315年),是五百二二十六年。

共和以前,还有西周初期和中期,从周武王到周厉王,共有十个王。他们的历史,在文献和铜器铭文中大部分可以找到证明,但是他们的在位年数,却难肯定。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更是聚讼纷坛。在武王伐纣之前,还有商代,它的后期历史由殷墟发掘中可以得到证实,其前期历史由甲骨卜辞和郑州二里冈中可以得到一些间接的证明,但它的年代,就很难确切知道。至于夏代,更在商代以前,目前出上的地下资料尚难完全证实,它的年代就更难说了。历史年代,要求具体的数字,要求清楚他说出夏代多少年,商代多少年,周代多少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学者所拟定的年代,多是根据距今二千年前而又不甚可靠的刘歆的《世经》。《汉书·律历志》引用他的说法,把武王伐纣定在公元前1122年,因此周的总年数是八百六十七年。加上商的六百二十九年,夏的四百三十二年,那么夏的开始应当就是公元前2183年了。但是刘歆所说的年数并非是根据某一材料计算出来的,而是依据“三统历”的推算方法勉强求得与历史的历谱的一致,也就是说,他把历史事实椎前挪后,加以改变而成,因而是不可靠的。正如《后汉书·律历志》载尚书令陈忠批评刘欲所说:“横断年数,损复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晋书·律历志》也说:“刘歆更造三统以说《左传》,辩而非实。”这些批评距离汉代较近,可以看出刘歆的材料不甚可靠,因而《世经》的年数也是不能作为主要根据的。

比较可靠的资料,应该是晋太康二年(公元281年)发现的《竹书纪年》里的年代。此书在宋代已经佚失,现在通行的是后人编辑起来的,其中的西周年代有错误,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无法确定。因之,整个年代,仍旧搞不清楚。不过,根据其中的一些材料和古器物铭文,参以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对于夏商周三代的年数,我们还能做出一个较为可信的大数。

关于夏年运用新的科学资料,特别是考古发掘资料来研究中国古史纪年,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自本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学者w·f·利贝发现了用放射性同位c14测定考古学年代方法以来,世界各国竟相采用这一新的科学方法,测定古文化遗址的考古学年代,并且取得了很多成果。从六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科学机关和高等学校也相继建立了c14实验室,运用科学方法对古代文化遗址进行了测定,至少已经发表了近千个测定数据。这些数据,为解决中国古代文化的考古学年代及其发展序列,进而解决中国古史上的疑年问题,提供了新的科学资料。但是,c14年代测定法本身目前还不很完善,尚有一定的误差。因此,我们对待c14测定法所提供的年代数据,不能把它绝对化,更不能只是根据几个数据就来判断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并且以此来确定夏的年代。因为关于二里头文化中的一至四期是完全属于夏文化还是前几期属于夏文化范畴;三、四期属商前期文化,一、二期属夏文化问题,正在争论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当同时参照当时的物质文化和后来的文献资料去分析研究,才能做出比较正确的论断。关于夏代的积年,在古代文献中历来就有不同的记载。古本《竹书纪年》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史记·夏本纪》《集解》和《索隐》并宗此说。《路史·后纪》第十三卷下注云:“十七世,《汲纪年》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与古本《纪年》相差一年。《汉书·律历志下》引《帝系》则云:“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皇甫谧注亦云:“自禹至桀并数有穷,凡十九王,合四百三十二年。”1《路史》引《易纬稽览图》说:“夏年四百三十一”,相差一年。以上大体分为两种,即一为四百三十一年或四百三十二年;二为四百七十一年或四百七十二年。《孟子·尽心下》说:“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去掉了尧舜,夏世也当在五百年左右。

《晋书·束哲传》说:“夏年多殷”,而古本《竹书纪年》却说夏代四百七十一年,商代四百九十六年,夏代反比商代少了二十五年。这可能是由于《竹书纪年》是从黄帝开始的,也可以把尧舜的年数都算在夏代里,与《尚书》中把《舜典》都算在《夏书》一样,所以夏年多于殷。

目前不少学者把夏代的起讫年代定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到十七世纪,由于它是根据《世经》以公元前1751年为伐桀之年,加上夏之四百三十二年,作为夏代的开始的,周此虽然可以作为一种大体可信的年代,但还不能视为绝对的标准。

商代纪年商代纪年不仅是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解决前述夏代纪年的一个前提,在我国古史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但商代纪年在目前史学界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其主要分歧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关于商代积年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一)四百余年说,即将商代纪年定为公元前1562—1066年1。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古本《竹书纪年》所载:“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

(二)五百余年说,即将商代纪年定为公元前1600—前1028年1。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孟子·尽心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

1《路史·后纪》第十三卷下注云:“十七主,通羿、浞四百三十二年。”1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

1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六章《年代》。

(三)六百余年说,即将商王朝纪年定为公元前17世纪——前1208年,认为商代纪年“大体为六百年左右”2。目前史学界持此说者较多,但各家对于它的终始纪年各不尽同。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左传》宣公三年:“祭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3。近年来,通过对二里头、二里冈和殷墟文化等商文化三个不同时期的典型遗址的c14测定的年代分析,勾划出整个商文化之考古学年代的大致轮廓如下:商代早期公元前1800—前1600年;商代中期公元前1600—前1400年:商代晚期公元前1400—前1100年。根据这个考古学年代,推断商汤建国的年代在公元前18世纪,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4世纪初,商纣亡国约在公元前12世纪末。整个商代纪年约为600余年,与前述的第三种主张基本一致4。第二,关于周武王灭商的年代,也是一个众说纷坛,莫衷一是的问题。过去胡厚宣在其《古代研究的史料问题》中,曾经作过统计,约有十二说。近年来,有的同志又作统计,共有十八说之多5,而其具有代表性的则有以下三说:(一)公元前1122年说。董作宾在其《殷历谱》,以刘歆《世经》中关于商代纪年的记载推算而得。

(二)公元前1066年说。最早为日本天文学家新城新藏在《周代的年代》中所提出,后为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齐思和等人所编《中外历史年表》等所采用。此说主要是根据汉世所传《殷历》1中关于周代纪年的记载,以及陶弘景《古今刀剑录》中的有关材料。

(三)公元前1027年说。此说最早是梁启超在其《最初可纪之年代》2提出,其后雷海宗的《殷周年代考》、陈梦家的《西周年代考》等均采此说。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一册出版后,此说更为许多学者所采用。此说主要依据《史记·周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推算而得。前引c14测定的商代晚期公元前1400—前1100年,与此说也相吻合。

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对天象和地下出土的西周铜器铭文的研究,对《竹书纪年》关于西周纪年的记载提出了疑议,并认为把武王灭商的年代定为公元前1027年是不可靠的。这些说法,当然可以继续讨论,但他们所采用的治年方法,是值得重视的3。

2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第156页注1。

3“载祀六百”的“载祀”为复词,意渭殷商有六百乐耳。《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三统历》又曰:“自伐桀至武王伐纣,六百二十九岁,故传曰殷,载祀六百。”

4参见杨宝成:《商代纪年新议》,《吏学月刊》1983年第3期。

5何幼琦:《周武王伐纣的年代问题》,《中山大学报》1981年第1期。1“殷历”历谱的制定时间,据朱文鑫《历法通志》的考定,约在二千三百年以前,比《竹书纪年》还要早一些。但是关于历史年代部分,今天能够看到的,都是汉人的记载。这些材料虽然已经隐晦,但还可以整理出来。“殷历”的年代是刘歆以外的唯一说法,是汉代相传的旧说,可能也是战国以来相传的旧说,因而是比较可靠的年代。从这些说法里可以看出:商的开始时期是由公元前1567年(汤的十三年)向上推十二年,即公元前1579年,到周文王伐崇那一年(公元前1083年)正是四百九十六年,与《竹书纪年》的殷代年数相同。参见唐兰:《中国古代氏史上的年代问题》,《新建设》1955年第3期。2《饮冰室合集》第十二册。

3张钰哲:《哈雷慧星的轨道演变的趋势和它的古代史》,《天文学报》第19卷第1期;赵光贤:《从天象上推断武王伐纣之年》,《历史研究》1979年10期。

西周积年《史记·周本纪·集解》说:《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七十五年也。”

对于这条材料,有人认为四周的总年数太少了,一定有错字;另外一些人则认为《竹书纪年》应该是比较可靠的,既然其中有了夏、商和西周的年数,就可以百事俱了,不必怀疑。这个问题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主要是与西周共和以前各王的在位年数迄今尚无定说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自古以来就有不少学者在注意探索西周王世的年代,即从武主克商至厉王诸王在位起讫的绝对年代。现将近五十年来至“文化大革命”前关于诸王在位年代的不同说法,选择一部分列表如下(见下页表)。

上述的这些纪年体系,大体说来,都没有超出宋代邵雍《皇极经世》的格局,即武王七年,周公七年,成王三十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五十一年,穆主五十五年,共王十二年,懿王二十五年,孝三十五年,夷三十六年,厉王三十七年。吴其昌是全部照抄,其他各家则是就邵雍编制的诸王在位年数,作了一些或多或少的加减。所谓邵雍的格局,就是先拟定克商之年,求得积年后再分配给各王。在诸王的年数中,以穆王五十五年和厉王三十七年成为显著的标志。只有陈梦家摆脱了《皇极经世》,是按《史记·周本纪·集解》所引说的西周纪年另行分配的。他还用西周金文作西周年代考订的资料,证明某王的存在和诸王的世系,以及由铭文所记年数证明某王至少的年数,或由有关的一些铜器而组成的铜器群证明某王的至少年数。

吴其昌1新城新藏2章鸿钊3陈梦家4近年来,一些同志又根据铜器铭文中有年、月、周、日的五十余器,对于西周诸王的在世年数,做了一些研究。例如:荣孟源根据《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所载彝铭,对照各家推步的历表,参考古籍和各家研究的成绩探讨了西周纪年。他从共和元年上推,以探求西周各王年数和武王克商之年1。

刘启益说:过去有人曾经根据一些带有年、月、日相和日的干支四个项目的铜器铭文,推算出西周的历法,判定西周各王的在位年数。但是,他们或者由于对西周铜器断代缺乏研究,或者由于对月相缺乏正确的理解,或者由于搬用后世的“三统历”来计算,他们推算出的西周历法是不能令人情服的,因而他们所制定的西周各王的年数也是不可靠的。通过实践,他体会到,要想正确地运用西周纪年的铜器资料,关键在于弄清楚月相词语的内容。在他看来,所谓“月相”,就是指月亮圆缺的变化。阴历每一个月中,月亮都1吴其昌:《金文历朔疏证》,《燕京学报》第6期,1929年。

2新城新藏,《中国上古金文中之历日》,沈译《东洋天文学史研究》,1929年。3章鸿钊,《中国古历析疑》,科学出版社,1953年。

4陈梦家;《西周年代考》,商务印书馆,1955年版。

1《试谈西周纪年》,《中华文史沦丛》1980年第1期。

要经过一个月出(■)、月圆(望)和月没(晦)的变化。西周金文中的“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四个词语,就是分别表示月亮这一变化的词语。月相词语所代表的日期确定以后,就可以寻找纪年铜器之间的关系了。他又说:西周时期行用的是阴阳历,当时是按大月、小月相间的次序排比一年中月份的。因此,一件铜器只要确定了一个月的朔日干支,一年十二个月的朔日干支,大体上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如果两件纪年铜器是一个王世制作的,他们的朔日子支就应该是相衔接的,至少应该是相邻近的;反之,如果两件铜器不是一个王世制的,他们的朔日于支就应该是不相衔接的,或者说距离较远。按照这个道理,他利用了纪年铜器朔日子支之间的关系,确定了西周纪年铜器的绝对年代后,进而排比了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2,确定了西周时代的积年。

何幼琦认为,郑重地研究历史,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由于文献的不足,能够论证西周年代的可靠资料,只有铜器的纪时。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月周正朔抉算法”和“集中数器推断元年法”。他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整理出了一个完整的西周各王的在位年数和西周积年1。

他们根据各自的方法整理出来的西周诸王的在位年数和积年,可以列成表(见下页)。

他们提出的西周诸王的年数,能否成立,尚需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根据他们的材料和分析,我们认为夏商周三代的积年,大体可以做出如下估计:夏代四百七十一年商代六百余年西周时代二百六十年至三百年左右我们相信,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大量的古文化遗物的出土,以及中国古代年代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会为解决我国历史上西周以前的疑年问题,带来可喜的前景。

战国的起讫年代战国时期的结束年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公元前221年,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关于战国的开始年代,从来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一)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中认为:战国起于周元王元年,即公元前475年。

(二)宋代的吕祖谦在《大事记》中认为:战国起于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年。这是为了上接《春秋》的记载,也就是因为名为《春秋》的鲁国编年史是终于鲁哀公十四年。

(三)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认为:战国起于魏、赵、韩三国迫使周2《西周纪年铜器与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文史》第13期,1详见《西周的年代问题》,《江汉论坛》1983年第8期。他所说的“月周正朔换算法”,有两个步骤:第一步不改周名,只改月份和日辰,换算为“正月某周某日辰”。其办法是先在于支周期表中宣到铭文的日辰,作为起点:再接铭文的月份另照另表的千支数,在于支周期表上向后顺推,推到的干支,就是正月同周所求的日辰,第二步是把“正月某周某日辰”换成“正月某日至某日朔”。其办法是在于支周期表上,以第一步求得的日辰为起点,根据铭文的周名按威烈王承认列为诸侯之年,即公元前403年。

(四)清代林春溥的《战国纪年》和黄式三的《周季编略》中都认为:战国起于周贞王元年,即公元前468年。春秋战国之交是我国历史上的一大变革时期,这种变革的性质,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这个变革是不平衡的,因而明确指出它的具体时期是不可能的,一套悠久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的崩溃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何况中国幅员广大,各地有先后快慢之别。例如山东半岛的邹国,到了战国中期,仍然保存有邦国时代的残霞余辉。

论者或谓“三家分晋”,是晋国政权易手的标志。但是从新出土的《孙子·吴问篇》前来看,在“三家分晋”之前,六卿早已分晋,并且从孙武对答吴王阖闾的活中,可以看到六卿不同程度地对田制和税制进行了改革,破坏了以前的井田制度,确立了一种新的土地制度,因此六卿的政权已属封建性质。后来的“三家分晋”,只是新兴地主阶级内部兼并斗争的结果。论者又说“田氏代齐”,是齐国政权易手的标志。也就是说,公元前481年田氏杀死齐国国君齐简公,就推翻了齐国的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代之以地主阶级专政。而在此以前,和齐国相邻的鲁国,新兴地主阶级早已取得政权。公元前562年鲁国季孙氏、叔孙氏和盂孙氏的“三分公室”和后来的“四分公室”,就是这样的性质。因此沦者们认为,公元前481年,继鲁、晋之后,新兴地主阶级在齐国取得政权,这标志着中原地区普遍地进入了封建社会,用这个年代来作为战国时期的开始,是比较合适的:。

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是《史记·六国年表》开始的一年。依据司马迁的意思,从这一年趄成为一个时代,也就是战国的开始。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开始年代要晚些,是起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王命韩虔、魏斯、赵籍为诸侯一事算起,比《六国年表》晚七十三年,司马光所以故意推迟几十年,可能表示不敢衔接《春秋》的缘故。其实,从这一年前后所发生的许多大事来看前,为了分期方便起见,司马迁在其《六国年表》中的提示,比较明朗一些,也就是说春秋以后就是战国时期,不会有一个非春秋、非战国的一段时间。

前十一日至一日:前十五日至九日前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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