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三章研究概况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隋唐不仅是中国史的一个重要阶段,而且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也占有辉煌的一页。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当史学界用新观点、新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史时,这段历史就备受史家瞩目。其间虽因社会政治原因而使史学研究受到一些干扰,但总的趋势是隋唐史研究人员不断增多,人才辈出,出版了一批论文专著。其中一方面是发掘、整理、考订材料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是对诸多重大历史问题作了深入的史事分析和理论探讨,涉及内容包括政治军事、阶级阶层、典章制度、经济发展、人口迁移、宗教传播、民族关系、中外交流等,在这两方面学界都取得了世人公认的成就。我国台湾及香港地区的学者在隋唐史研究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国外学者在隋唐史研究上的成果逐渐增多,从而使隋唐史研究在国际史学界占有了一席之地。

第一节隋唐史研究领域、方法和观点的发展变化

自1911年迄今的八十多年里,隋唐史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这主要体现在研究的领域、方法、观点上,大致上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从1911年到1949年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在研究领域上史家多从微观入手,对单个人物事件作细致考辨,澄清了史实中诸多含混不清之处,纠正了很多荒谬的说法,解决了一些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从而为进一步开展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方法上则受传统史学方法影响较深,侧重于史料的搜集整理和考证排比,将乾嘉以来的考据学推进到一个新水平,为研究方法的科学化提供了一定的前提。但是,考据学研究只能对史实史事加以辨证,对特定的历史现象加以钩稽,却不能全面系统地研究历史,因此难以揭示史实之间的联系和历史发展规律,从而影响到隋唐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在理论观点上,除少数史家运用唯物史观分析隋唐史外,多数史家仍旧依循传统史观或资产阶级进化论来研究隋唐史。

从1949年到1966年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在研究领域上大多从宏观角度展开,对隋唐时期带有一般性的社会问题作了综括阐释,论证了包括历史地位、历史特点、发展规律等重大问题。在方法及观点上,史学界已普遍接受唯物史观,注重从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研究重大历史问题,特别重视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及阶级斗争理论去分析隋唐历史的发展规律。但由于处于探索阶段,未能较好地解决唯物史观与传统史学的有机结合问题,致使在研究中出现了一些生搬硬套唯物史观的现象,从而使隋唐史研究受到一定影响。

在1966年到1976年的十年“文革”时期,隋唐史研究与其他学科一样,受到极左思潮的严重干扰,强调阶级斗争和儒法斗争,从而中断了科学的历史研究及百家争鸣。在论述中往往用教条化的公式套历史而不作具体分析,将复杂的历史问题简单化,将历史现象与现实生活机械地比附,为现实需要甚至不惜割裂历史事实、曲解历史,这完全是形而上学的方法。

从1976年迄今为第三阶段。这一时期隋唐史研究逐步走上科学轨道,进入一个新阶段。首先,研究领域大为扩展,既重视具体历史事件的微观研究,又重视重大社会历史问题的宏观考察,并在微观与宏观的有机结合上取得了极大进展,在广泛地、多层次地选择课题方面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次,在方法与观点上,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更新观念,开拓视野,吸收新观点,引进新方法,对隋唐史作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以便客观准确地把握隋唐历史的发展规律。在观念上突破了以往那种公式化的类比研究、教条化的抽象概括的束缚,将隋唐史作为一有机整体,运用系统论、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理论,对这段历史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在方法上也开始运用系统观察、社会调查、定量分析、纵横比较等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最后,研究领域的扩大及思想方法的更新使资料的使用发生了质的变化,早先受重视的政治、经济方面资料有了新意义,而被忽视的社会风俗、心理等方面的资料则被发掘利用起来,在敦煌吐鲁番文书等考古资料的运用上取得了很大成绩。总之,近二十年来的隋唐史研究极大地拓展了视野,加强了研究深度,获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

第二节隋唐史研究的主要成果

清末民初的隋唐史研究

清人沈炳震以《旧唐书》为主,用《新唐书》校注增补其记事所缺略或歧异处,作成《新旧唐书合钞》一书。但此书有一大缺点,即其史料比勘局限于两《唐书》,未曾引证其他史籍。有鉴于此,王先谦利用《唐会要》、《册府元龟》等史籍中有关资料,为沈撰《新旧唐书合钞》作补注,成《新旧唐书合钞补注》一书,从而弥补了原书不引用其他史料的缺陷。此二书对两《唐书》作内容对勘并作史料总汇,指出其间异同,此可为研究者提供方便,只是王书迄今未能刊行。此外,唐景崇亦有志为《新唐书》作注,凡与《旧唐书》有异者皆加考辨,同时又广搜博采正史、文集、类书、典制专书、史部考证书及金石、野史、小说等百余种,对之作纠谬、补阙、疏解的注释工作,成《唐书注》,颇有参考价值,惜所刊者仅本纪注10卷。

《旧唐书》未对唐代兵制作专门记载,《新唐书》虽列《兵志》,但很空疏,于府兵制所述有缺,而《新唐书·地理志》对折冲府名的记载亦零落不全。清人劳经原及其子劳格搜集多种资料,详考折冲府名,作《唐折冲府考》一书。罗振玉又利用所收藏的唐墓志拓本以及造像、虎符等材料,对劳书作订补,著《唐折冲府考补》及《唐折冲府考补拾遗》各一卷,已收入《二十五史补编》中。罗著极为精审,可作深入研究唐朝兵制的参考。

《新唐书》有《方镇表》6卷,但只表地而不表人,仅记各方镇的兴废及其区划变革,没有列出节度使、观察使等节帅的任免时间。吴廷燮搜集大量文献资料,诸如正史杂史、政书类书、总集别集、方志碑志、笔记小说等,撰成《唐方镇年表》一书。此书以方镇为纲,按时间顺序列载节度使、观察使等节帅的更替情况,涉及唐代节帅人物共一千三百五十七人,并附注史料及出处,如果史料记载有分歧而需考证的,就列入书末《考证》部分。尽管有不少缺漏、错填及史料讹误之处,但此书仍不失为一部有很高参考价值的唐史工具书。今有1980年中华书局本。

《隋书·经籍志》是具有很高史料、学术价值的史志目录,历代受到重视,但其中重复颇多,注与本文多有错离,撰人时代又多舛误,所以,张鹏一在清人考证的基础上撰成《隋书·经籍志补》二卷,于《隋书》多所是正,颇具参考价值。今收入《二十五史补编》中。

此外,丁谦对隋唐史地及这一时期的域外地理有诸多考证,他对《新唐书》的突厥传、吐蕃传、回纥等国、沙陀传、北狄传、南蛮传、西域传及《旧唐书·西域传》皆作了地理考证,还撰有《释辩机<大唐西域记>地理考证》、《<隋书·四夷传>地理考证》等,∩婕澳谌菁ü悖贾ぃ交岬胤教u唷s*1915年“浙江图书馆丛书”本。

陈寅恪对隋唐史研究的重大贡献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陈寅恪就成为国内外公认的著名史学家,在隋唐史研究上,具有开拓性的建树,其成就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是陈寅恪的两部代表作,在隋唐史学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中的学说自成体系,阐明和解决了隋唐时期许多重大的历史现象和问题。《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对隋唐制度的渊源及其演变作了综合研究,形式上则分为礼仪、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等专题,“以阐说隋唐二代制度之全体因革要点与局部发展历程”1。他提出隋唐制度的渊源虽然十分复杂,然究其来源不外三方面:一是渊源于北魏、北齐,二是梁、陈,三是西魏、北周。三者之中,又以北魏、北齐为主。而北魏、北齐一源的内容又极为复杂,它汇合了汉魏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其中含有东晋南朝前半期的因素以及保存在河西凉州一带的汉族文化。南朝梁、陈的源流则是南朝文化的总结。西魏、北周的源流则系鲜卑风俗加上曹魏西晋遗风的关陇文化。就各个方面而言,礼仪的源头是东晋南朝前半期的礼仪制度,职官、刑律的源头在于北齐,音乐则继承了北魏、北齐的胡乐遗风,兵制与北周的府兵制有密切关系,财政制度的两大渊源则是河西地方的和籴之法与江南地方的纳布代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则集中探讨了唐代的政治制度、统治阶级、党派之争、内外政策等重大问题。书中从三个方面论述唐代政治,一是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二为政治革命及党派的分野,三为外族盛衰之连环性及外患与内政之关系。以唐代统治集团的升降为中心,全面考察了唐代政治发展的基本线索,将唐代政治史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唐高祖、太宗继续实行“关中本位政策”时期;二是武则天逐渐摧毁关陇集团势力,推行科举制度,大量选拔新兴阶级分子,逐渐取代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三是“安史之乱”后,朝廷出现党派之争和藩镇割据,以迄唐亡。他指出因为统治集团之升降而致政治社会的变化,促成党派的分野和斗争;因为政治社会的变化而使府兵制消亡,到唐中期更加依靠胡兵,从而爆发了“安史之乱”,此又促使唐对沙陀族之忍让;因为对待外族入侵有不同态度,大臣中形成党派,唐后期党争与外患有关。陈寅恪的这两本著作代表了他在隋唐史领域的最高成就,“虽不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进行研究,但他具有朴素的辩证观点..善于发现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影响重大的突出现象,善于注意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注意表面无干而实际有联系的事物,然后融会贯通,找出线索,阐明前因后果,..提出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自成体系的看法。”1陈寅恪在隋唐史研究的实践中,不断地重新认识史料,扩大史料的使用范围,以诗文证史,以小说证史,就是他的一大发明。如在《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一文中,举出元稹、白居易诗中涉及官吏俸料钱的地方,和史籍上的有关记载进行比观,发现凡在朝廷任职的官吏,其应得俸料钱的数额,史籍上所记和元白诗文中所言是一致的,只是地方官吏的俸料钱数额,二者的说法大有出入,由此推断“唐代中晚以后,地方官吏除法定俸料之外,其他不载于法令,而可以认为正当之收入者,为数远在中央官吏之上”2。又如在《以杜诗证唐史所谓杂种胡之义》一文中,由杜甫的诗证明所谓“杂种胡”即中亚的昭武九姓胡,“唐人当日习称九姓胡为杂种胡,‘杂种’之目非仅混杂之通义,实专指某一类种族而言也”1。再如举出元稹《连昌宫词》诗末章“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等句,据以论证宪宗、穆宗两朝在对待藩镇上“用兵”与“销兵”的不同政治策略2。另外,还在《顺宗实录与1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王永兴:《陈寅恪》,《中国史研究动态》1979年第8期。

2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2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续玄怪录》一文中,用牛僧孺的小说《续玄怪录》比观韩愈的《顺宗实录》,揭示出顺宗让位宪宗的内幕和宪宗被宦官所杀的隐秘3。这样,就为唐史研究开辟了新途径。而《元白诗笺证稿》更是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不仅能“从诗看史”,而且更上一层楼,又能“引史证诗”,对元稹、白居易的一些著名诗篇采用诗史互证的方法加以分析,不仅对唐代历史上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确凿的论证,而且对唐代文学史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如“新乐府”的体裁、“古文”与“小说”的关系等,为唐代文史研究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陈寅恪读书札记》(旧唐书·新唐书之部)也是陈寅恪研究唐史的一大成果4。书中的批注之语都是他研读两《唐书》的心得,虽多为寥寥数语,却能以小见大,显出真知灼见。批注的内容还十分广泛,除文字校误、史实考订、人物评价、旧说辨证等方面外,对产生历史现象的一些社会经济根源也多有涉及,如在财政收入、估价、水运、转输、义仓、赋役、外贸、盐茶等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上,每每有精辟独到的见解,或给人以深刻的启发。岑仲勉的研究成果岑仲勉是史学界一位成果累累的专家,他毕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在先秦史、民族史、隋唐史、文献学、中外交通史和史地学等领域均有建树,成绩斐然,尤其是对隋唐史及隋唐文献的研究多有创见,成就最大。《隋唐史》为岑仲勉研究隋唐史的代表作之一。书中全面论述了隋唐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并在叙述各种问题时,尽可能上溯其起源,下探其流变,“求类乎通史之‘通’,不锢于断代史之‘断’”1。在史事的编排上,凡有时序或重点可依循的,仍按先后叙述,并补通史所略,例如北周、北齐相争,都交结突厥;突厥可汗摄图为北周复仇,几路兵马并进,隋文帝疲于奔命;突厥围困隋炀帝于雁门,加速隋朝的灭亡;突厥可汗颉利被擒,开创唐太宗之大业,等等,都与突厥的活动有关。如果仅立突厥一节来叙述突厥之事,就无法说明某个时代彼此之间的联系。书中还特别重视对隋唐时期的中外关系进行研究,如在《试用辩证法解说隋史》一节中,就专门以当时的世界史为背景来论述隋朝的丝绸贸易问题。又以突厥而言,其所得北周、北齐每年馈送的丝绸,不适合自己使用,便要谋取专利而转卖给波斯,波斯不应,又远求之于东罗马,于是发生了突厥、波斯之间的战争。书中的注释尤多精辟之处,考证异同,辨别真伪,对各家的见解主张,则既有剖析辩驳,也有独抒己见,如在《文字由骈俪变为散体》一节的有关注释中,针对唐代古文运动的兴起是由于萧颖士等数人之倡导及‘安史变乱之刺激反应”的说法,认为这“非特无视唐人之公论”,“亦极忽视历史之时间性”,于是详加辨正,一一指陈。又如《牛李之李指宗闵、李德裕无党》一节的注释文字竟超过正文,力证传统说法的错误,缕述个人独特的观点。《唐史余沈》是岑仲勉研究考证唐史的一部力作。书中研讨的范围,除正史外,还包括杂史、金石、诗文以及近代新发现的各种史料。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依据别史来3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4包敬第、王永兴等辑录:《陈寅恪读书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1岑仲勉:《隋唐史》上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

补充正史;依据正史来考证别史;依据唐史来考论唐朝有关制度,如“守”条专谈兼官守官,“唐史中之望与贯”条撮录两《唐书》中郡望、籍贯交相互见的记载,用来说明望与贯的逐渐分离;依据唐史来考证它书之误,如“杨仲宣条”纠正《唐文粹》中年号的错误,辨正诗文中典故沿袭的讹误,如“司空见惯”条关于苏州刺史问题;驳斥吴缜、钱大昕等人旧说的错误1。严密考订,相互印证,立论确凿,既廓清了许多史事上的旧错误,又发掘出不少史料的新价值。《府兵制度研究》是岑仲勉研究北魏至隋唐时期兵制的专著,在第一章中对唐长孺的南北同源说提出质疑;在第二章中总述了西魏府兵制,立国初期的军队编制和北魏没什么区别,但是只就西魏来说,“兵农各籍”还是真的;在第三章中论证了东魏也实行府兵制,而北齐不是兵农合一;在第四章中论证了八丁兵和府兵制无关,强调府兵编入民籍这件事是隋朝府兵的重大变革,考证隋朝的强盛是因为依靠了府兵;在第五章中考察了府兵的最高领导、直系官制、征发差遣及折冲府数目等一些问题;在第六章中对府兵制与西周东周、契丹和蒙古兵制进行比较,并论述了府兵制与均田制的关系;在第七章中指出唐朝募兵制盛行,府兵便完全被替代;在第八章中指出中唐人和宋朝人所认为的兵农不分或兵农合一乃是一种错觉,同时论述了安史之乱以及后来的藩镇割据与废除府兵有无关系的问题;在第九章中对府兵制作了总的评价。1岑仲勉曾对古代东突厥汗国和西突厥汗国的历史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历时甚久,获得两大成果:《突厥集史》和《西突厥史料补阙及考证》。前者是把古代史籍、文集、杂著、笔记和碑志中有关突厥的资料一一摘录出来,按系年先后和类别编排,运用突厥文物与资料互证的方法,详尽考释突厥时代的史事、人物和地理,以及突厥与隋唐王朝的相互关系等。另外,还附录论文十五篇,除其他人译的两篇外,其余都是他本人多年研究突厥史的学术成果,如在《突厥各朝传略》一文中系统地论述了突厥的种族起源及其各个时代的历史;又如在《敕勒与铁勒、高车与回纥之别》一文中指出铁勒是通名,高车、敕勒充其量只能是铁勒的一部分,而回纥对高车只是一时臣属,高车不是回纥的祖先。2后者是补正冯承钧翻译法国学者沙畹所著《西突厥史料》一书中关于中文资料部分的缺略,把中国史书,碑志中涉及西突厥的时间性资料,除去《隋书》、《通典》及两《唐书》中的西突厥专传外,都一一采录,编附于适当的或相近的年份;补缺部分遇有疑难的地方,便就所见附加考证,而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则别作专文探讨,例如在《西突厥以何时分立》一文中考定西突厥的完全分立,应以隋炀帝大业六、七年间的射匮可汗继位之时为标准,而沙畹认为的东、西突厥之分从公元六世纪中叶土门可汗、室点密可汗之时开始,以及政治分立在公元582年摄图可汗之时完成,则是不妥当的说法。1这两部专著的问世,引起了国内外研究突厥史学者的重视,称誉他对中国的突厥史研究作出了开拓性贡献。

岑仲勉致力最勤、造诣最深、成绩最大的还是对隋唐史事的研究及文献整理上。《元和姓纂四校记》是一部有着很高学术价值的唐史研究工具书,1岑仲勉:《唐史余沈》,中华书局1960年版。

1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2岑仲勉:《突厥集史》,中华书局1958年版。

1岑仲勉:《西突厥史料补阙及考证》,中华书局1958年版。

是岑仲勉在四库馆臣、孙星衍、罗振玉对唐人林宝的《元和姓纂》已作了三次校订的基础上,再作第四次校订而成的。全书近二百万字,洋洋大观,博采年谱碑志典籍,征引各家考证,进行刊误、拾遗、正本、辨误四个方面的深入细致的校订增补,2为唐史及谱学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文献。《隋书求是》是一部工具性质的资料著述。先对《隋书》85卷中的各种错误按照顺序逐条进行校正,考订的文字长则上千,短则三五句。其次,对《隋书》传中未见诸人,以碑志为据,撮录成七个人的事略。再次,是把隋朝的三百四十四个州郡编列成表,依时间先后填记刺史太守的姓名和任免,兼有考订。最后是辑录隋朝石刻目录。3《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是一部考史之作,“侧重在比事方面”,即用有关的典籍文献、碑刻文字与《资治通鉴》的隋唐纪部分进行“比读”勘验,以订正《通鉴》原文的讹误,主要集中在人名、地名和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上。如遇不能断定的问题,则审慎地只记异同。4可以作为研读隋唐史的参考之用。唐人写作诗文,都喜欢用行第相称,这在当时是一种通行的习惯,可对后人来说却是很费思量的事,往往会导致对诗文的误读误解。所以,岑仲勉穷二十多年之心力,从《全唐诗》、《全唐文》、两《唐书》、《文苑英华》、《太平广记》和唐人文集、笔记以及敦煌文书、出土墓志中辑录出使用行第称呼的例子,并对其行辈、官职、经历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探求考索,作成一部深受唐代文史研究者所欢迎的必备工具书——《唐人行第录》。1另外,岑仲勉还有两部主要利用石刻资料考证唐史的学术专集——《金石论丛》和《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前者由《金石证史》,《贞石证史》、《读贞石证史》、《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等二十一篇考证文章组成,解决了唐史研究中许多具体而微的问题。2后者包括正篇《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一种及附录《翰林学士壁记注补》、《补唐代翰林两记》、《登科记考订补》三种,对有关的唐代石刻文献及史籍文献所作的订误、补缺、考异、释疑,多超出了前人的研究,创获甚丰。3岑仲勉在对隋唐文献的研究考证上,“虽间或有琐碎繁杂的弊端,可商之处亦不少”,但是,“国内外的史学评论都以先生(岑仲勉)著作材料的丰富,以及考证的缜密而感到获益不浅”4。

吕思勉、向达、金毓黻等对隋唐史的研究吕思勉通读二十四史三遍,具有非常深厚的史学修养,所以,很早就写了一部高水平的《白话本国史》1,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又写出另一部《中国通史》2。这两部书都设专门章节论述隋唐历史,而且有些论点对史学界的影2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

3岑仲勉:《隋书求是》,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

4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中华书局1964年版。

1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中华书局1962年版。

2岑仲勉:《金石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3岑仲勉:《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4陈达超:《岑仲勉》,《中国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12期。

1吕思勉:《白话本国史》,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

2吕思勉:《中国通史》,开明书店,上册1940年版,下册1945年版。响很大,如认为唐朝在安史之乱以后与此前的全盛时有显著的不同,于是把秦以前称为“上古”,唐朝全盛时期以前称为“中古”,安史之乱以后称为“近古”。后来他又用十年精力写就《隋唐五代史》。此书上册为政治史,叙述了隋朝兴亡,分析了唐朝盛世的因果,说明了安史之乱前后的社会变化,同时对重要人物作了评述。下册叙述社会组织、等级、人民生计、实业、社会生活、政治制度以及学术、宗教等内容,资料十分丰富。如有关各种制度的史料原来很分散,经过一番搜集、排比和考订,就具有了很高的研究参考价值。书中除了分析促成隋唐时期高度发展的社会政治原因以外,也注意君主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他并能运用比较的方法、辩证的方法对其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认为“贤主”像隋文帝、唐太宗等,也是具有两面性的。3另外,吕思勉还写下了大量的读史札记,总汇为《吕思勉读史札记》,以甲、乙、丙、丁、戊分次。丁帙《隋唐以下》含读《隋书》、两《唐书》等史籍的心得若干条,戊帙《通代》也有论及隋唐史的。其中所论,多有新见,如在《唐高祖称臣于突厥》条中说:“盖唐室先世,出自武川,其自视原与鲜卑无异,以中国而称臣于突厥,则可耻矣,鲜卑则何有焉!此正犹石敬瑭称臣于耶律德光,沙陀之种,原未必贵于契丹也。”4这里用人种族别来解释隋唐史学界长期争论的唐高祖称臣于突厥的问题,就是颇为新颖的见解。

向达对于唐代中外文化关系,西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文献典籍以及敦煌文书等方面都有研究,其研究成果大致汇编在《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一书中1。在这本学术论文集里,除了少部分论著是关于佛教石刻及目录学的以外,大部分是有关唐史的,既有论述唐朝与西域地区的交通及文化关系的文章,提出了新颖的见解;也有研究当时西南少数民族历史的文章,提出了很少为人注意的南诏史上与民族、文化及史料有关的一些问题;还有关于唐代胡乐、佛曲和俗讲、变文等方面的文章,则属于开创性研究。集子里的文章,内容翔实,资料丰富,独具创见,至今仍对学术界有很大影响。

向达对唐代文献的整理研究也有很大贡献。《记现存的几个古本<大唐西域记>》2一文,对各种版本的流传演变作了系统〉目际停8玫乩谜獠抗偶醋鲇泄匮芯刻峁┝艘谰荨!堵樾w1肥窃诙阅馅纷髁艘幌盗醒芯恐笳矶傻*3,除对唐人樊绰记述当时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南诏历史的《蛮书》本文作了精密的校勘注释外,还附录了有关南诏的其他文献资料,制成有关南诏的大事年表和三幅地图,成为今天研究南诏史以至云南古代史地必备的参考书。

金毓黻著有《中国史学史》一书4,其中有关唐代史学的专章论述,以及另外发表的关于唐朝修史制度和刘知幾《史通》的专篇论文1,都是研究唐代史学的重要成果。而他在古代东北史地和唐朝东北少数民族及所建地方政权3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4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79年版。

2向达:《记现存的几个古本<大唐西域记>》,载《文物》1962年第1期。3向达:《蛮书校注》,中华书局1962年版。

4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

1金毓黻:《唐宋时代设馆修史制度考》,《说文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论<史通>之渊源及其流别》,《制言半月刊》1939年第54期。*的研究上,更负盛名。

渤海国是唐至五代时期东北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有长达二百多年的历史,但因史料贫乏,难以展开研究。民国建立以后,在东北地区发现和发掘出一批渤海国的遗物和遗址,给了解渤海国的历史提供了新的珍贵资料,也使沉寂千年之久的渤海国史研究活跃起来。在中外学者取得廓清渤海国史迷雾的探索性成果时,金毓黻推出了后来居上的重大成果——《渤海国志长编》2。“金毓黻的《渤海国志长编》出版,对于渤海国族的研究,可说已登峰造极,所引我国书籍八十六种,朝鲜书十三种,日本书三十九种,确是一部伟著,只是体例上考证上还不免有可议之处,而史料的搜辑上还不免有疏漏的地方”3。此后,金毓黻对渤海国史的研究仍在继续,并结合新出资料作进一步探讨,学术价值显著提高,为研究唐代民族史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一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前代史学遗产的基础上,将隋唐史作为整个封建社会的一个时期,对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全面研究,取得了显著成就。如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和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就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包括隋唐史在内的古代史发展规律及重大问题作了系统的叙述1。今天看来,尽管其中有个别问题的论述还欠妥当,但对问题的分析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原则的。

至于那些正确的论断,则对此后深入研究隋唐历史问题有着积极影响。

贺昌群的隋唐史研究,早年主要集中在文化史和中外关系史上,发表论著十余篇。后来转向包括隋唐二代在内的封建社会前期土地制度史的研究,有专著两种。2他认为从汉武帝到唐玄宗的九百年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如一条红线贯穿着,是公田制即封建国有土地制占主导地位,均田、屯田、占田、名田、限田等田制、田令的规定,都建筑在这个基础上。这个时期的兵制、赋税也和封建国有土地制有着密切关系。因而上层建筑——政治、哲学、文学、艺术等,无论直接间接也都脱离不了国有土地制这个支配力量的影响。这段时期各朝代的历史发展虽有差异,但封建国有土地形式一直延续到安史之乱。两税法的施行逐渐改变或缩小了它的形态。均田制、府兵制、租庸调,都不是唐朝才开始建立起来的,而是经历了汉、魏、两晋、南北朝、隋的一个长时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而三者的形成都以生产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为其枢纽。他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土地所有制作理论分析和综合研究,突破了以往诠释史料式的研究方法,深化了对隋唐社会经济问题的研究。

2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辽海丛书》本,1931年。

3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下编,《沿革地理的研究与成绩》,胜利出版公司1947年版。1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最早撰写于1940年,并在延安出版。新中国成立后,又经过几次修订,出版了修订本的第3版。隋唐部分在修订本第三编第一、二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上册最早撰成于1941年,在重庆出版;下册完成于1948年,第二年在香港出版。新中国成立后,又经过几次修订,出版了修订本的新版。隋唐部分在新版上册,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2贺昌群:《汉唐间封建的国有土地制与均田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汪篯毕生从事隋唐史的研究,多有建树,而《汪篯隋唐史论稿》就是他有关隋唐史的文稿和札记的结集。其中的《唐代实际耕地面积》一文,征引大量的文献资料,推定唐玄宗天宝时期全国的实际耕地面积,大约在八百万顷至八百五十万顷之间1。这一说法比较接近历史实际,已被史学界所采用。他的另一研究成果是《唐太宗与贞观之治》,把唐太宗这个重要的历史人物放在隋末唐初社会的大背景下全面系统地评述,并根据时事形势论述了贞观之治的由来2。史论结合得很好,对唐初政治史的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唐长孺对唐史研究的贡献,以军事制度研究成就最为突出。《新唐书·兵志》记载:“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其议论条理不清,史实也不相符。事实上,彍骑在唐朝兵制演变中并不占重要地位,方镇的士兵来源于“健儿长住边军”。唐长孺解决了这个长期不清楚的问题3。他认为《新唐书·兵志》的“记载并不全部正确,也多缺略”,于是按照《新唐书·兵志》的顺序而援引其原文,一是找出兵志的史料来源,勘对其间的差异;二是根据原始的资料,纠正兵志的错误。如《新唐书·兵志》记:武德“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废十二军,改骠骑曰统军,车骑曰别将,居岁余,十二军复。”他在《唐书兵志笺证》中先笺出《唐会要》的《京城诸军》条:武德“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废,八年五月,以突厥为患,复置十二军”,及《通典》的《将军总叙》条:武德“五年省。七年,以突厥寇掠,复置十二军。”然后指出《通典》的“纪年与《兵志》,《会要》不合”。再引用《资治通鉴》武德六年二月所记“废参旗等十二军”,武德八年四月所记“复置十二军”,同时考辨说:“四月甲子朔,无辛亥。五月甲午朔,辛亥则十八日也。《通鉴》辛亥上脱五月二字,与《会要》纪年相同。”则《通典》所记“七年”是错误的。又考证说:“五年正当刘黑闼起事,山东大扰,至六年正月始平,安得谓天下已定。”由此可知《通典》所记“五年”也是错误的1。全书既笺注兵志的史源,也辨证史料的错误,还补其疏略,从而以资料丰富,考订翔实,成为阅读《新唐书·兵志》和研究唐朝军事制度必备的学术参考书。此外,《山居存稿》汇集了多篇他有关隋唐史研究的精心之作2。

王仲荦的《隋唐五代史》,分上下两册,共百万余字,洋洋大观,以朴实流畅的笔调,对隋唐五代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作了全面的阐述。资料丰富,论据翔实。又因晚出,可以尽量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新出史料。所以,这部专著既代表着个人对隋唐五代史研究的最高成就,也充分反映了国内隋唐五代史研究的最高水平。书中有许多好的见解,如认为均田和府兵两种制度未在南方出现,只能在北方形成,因它们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而是由于十六国之后,鲜卑族人进入中原地区,将其原有的村社残余带到北方,出现了份地制度,又从份地制度上产生了府兵制度。这对隋唐均田制、府兵制的研究极有学术参考价值。这部专著在写作上还有一显著特点,就是以注文的形式征引丰富的资料,作为叙事的依据,而且引录敦1汪■:《汪■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2汪篯:《唐太宗与贞观之治》,求实出版社1981年版。

3唐长孺:《唐代军事制度之演变》,《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季刊),第9卷第1期,1948年。1唐长孺:《唐书兵志笺证》,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

2唐长孺:《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版。

煌、吐鲁番文书资料特别多,有不少注文与正文的篇幅几乎相当,如第三章第二节《租庸调制的破坏与两税法的实施》的注文,引用的材料就多达一万余字1。另外,全书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叙述隋唐五代的文化思想及文学艺术,这也是高出其他同类著作的地方。

《唐律疏议》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承前启后,影响深远,不仅是研究唐史必须稽考的文献,而且国际上从事法制史研究的学者,还把它与《罗马法》相提并论,从而成为国际性的史学研究课题。杨廷福研究唐史多年,颇多创获,所撰《唐律初探》2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史论结合地进行实事求是研究的一大成果。书中所论,既有对旧问题的重新研究,也有对新课题的独到探索。如历来认为《唐律疏议》是对高宗永徽四年修撰的《永徽律》的律疏,可日本学者先是提出怀疑和否定的论断,后又进一步考定为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新颁行的《开元律》的律疏,“此说曾轰动了国际的历史学界”,而中国学者也颇“附和之”,“似乎已成为‘定论’了”。于是,杨廷福在本书《〈唐律疏议〉制作年代考》一章中,先详细罗列日本学者的论据论点及考证经过,尔后征引大量史料,进行细密的考证,对其作了一一驳正,仍“考定其为《永徽律疏》”,令人信服。另外对唐律反映的阶级关系和对法律产生于皇权、司法隶属于行政、法律与伦理结合、礼治与法治互为表里,家族法并入法律体系、司法官责任制度等唐朝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所作的深入探讨上,以及在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对唐朝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社会性所作的阐述上,都包含着新的见解。《唐律初探》是对唐律深入研究的结果,为唐代法制史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谷霁光对古代史的研究是多方面的,既有对史事的探索,也有对制度的考释,主要反映在《史林漫拾》这部论文集中1。其中又以隋唐兵制的研究最为突出。他早年即撰有《唐折冲府考校补》一书,用当时所能见到的墓志等石刻资料校补前人考证折冲府之未备,并附以总结性的“折冲府志略”,受到好评。而《府兵制度考释》,是以三十年的功夫研究北朝隋唐府兵制的重大成果,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府兵制的由来、演变、发展及其衰落的历史。“这是一本好书,不仅材料丰富,而且分析细致深入,处处有新义”2。如对府兵制的渊源问题、初期府兵的军备给养问题的看法,要比陈寅恪的意见更全面。对唐朝府兵制演变的勾画也十分清晰,太宗贞观十年以后进入全盛时期,高宗、武则天以后趋于破坏,到玄宗开元元年为第一阶段,天宝八年前为第二阶段,此后名存实亡达三十年而退出历史舞台,这对进一步研究唐朝兵制是很有帮助的。对兵农合一、折冲府数目、折冲府与地方行政的关系、府兵制是不是唯一的兵制和府兵是不是唯一的禁军,唐朝府兵制对宋朝兵制的影响等问题所作的探讨,也都有明确而独到的见解。另外,“书中对府兵制度提出了一些可供讨论的新问题”,如军府上面冠以地名,本来是很细小的问题,可是从它的演变中却能窥见到,那原是防守冲要的驻屯军队,逐渐变成了随时能够调遣的常备军,又进而构成为经常性的封建军事学校。这对进一步研究隋唐兵制,既是新的启示,也是新的问题。韩国磐的隋唐史研究范围很广1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杨廷福:《唐律初探·引言》,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谷霁光:《史林漫拾》,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何兹全:《读〈府兵制度考释〉书后》,《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泛,举凡政治史、经济史、民族关系史、农民战争史、文化交流史、文学艺术史以及敦煌学都有涉及,发表的论著也很多。《隋唐五代史纲》、《隋唐五代史论集》即其数十年间研究隋唐五代史的主要成果1,还有几部专论性的研究著作2。这些论著既有对一般史实的清晰叙述,也有对重点问题的深入探讨,资料丰富,立论翔实,多有创见,自成体系,为隋唐史研究作出了非同一般的贡献。

史念海对隋唐历史地理研究的贡献隋唐历史地理是史念海进行古代史研究工作的重点之一,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发表了校理两《唐书》地理志的论著,为阅读和利用唐代地理文献提供了极大方便。之后,不断有研究成果问世,且多创见。如在《开皇天宝之间黄河流域及其附近地区农业的发展》一文中,首先指出关中地区在人口、军队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下,粮食的消费与日俱增,但调运粮食又很艰难,因而唐朝廷便大力兴修水利,力求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又注意在西北边地屯田,以解决军需,由此缓和粮食的供应问题。随后指出黄河中下游在隋朝和唐朝中期以前担负着接济关中粮食的重要任务,因此,隋唐统治者很注意发展这个地方的农业生产,建造水利设施,开凿运输通道,使之日益富庶起来。于是到了天宝初年,各道粮食的储备就大为增加,从而为唐朝的强盛提供了物质基础。1又如在《隋唐时期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一文中,认为隋唐时期南方地区的农业在前期虽有所发展,但仍比不上北方地区,至天宝后,从人口的增加和水利兴建的进步上显示出江南农业生产有了快速发展。2另外,他撰文指出隋朝和唐朝前期的关中以东地区农业发达,经济富庶,而陇右的半农半牧地区可以养马,作为军用,这样好的两大地区列置在都城长安的东西,好似朝廷的左右臂,所以能够获得强盛太平;安史之乱以后,关中以东地区的农业经济遭到破坏,但长江中下游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则可替代它,而朝廷的左臂尚在;陇右半农半牧地区的丧失,却使得朝廷缺了条右臂,自然会导致唐朝国力大大减弱3。这都是从隋唐历史地理的具体变化来论证问题,辨析精审,很有说服力。此外,对唐代的社会及文化,史念海也有所涉及4。

1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修订本,三联书店1979年版;《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2韩国磐:《隋朝史略》,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隋炀帝》,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史念海:《河山集》,三联书店1978年版。

2《河山集》。

3史念海:《隋唐时期农牧地区的变迁及其对王朝盛衰的影响》,《隋唐史论集》,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93年版。

4史念海:《唐代前期关东地区尚武风气的溯源》,《唐史研究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开元天宝时期长安的文化》,《唐史论丛》第一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第三节隋唐史研究中一些重要问题的争论

唐太宗评价

唐太宗李世民的文治武功,自古就为人所津律乐道,颂扬备至,即便今天,他仍是史学界关注的热门人物,研究成果很多。总的来说,学界对他的雄才伟略和他对中国历史所作出的重大贡献都给予积极的肯定1,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评价上还有分歧。

一、关于唐太宗篡改国史及相关的建唐问题。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唐太宗篡改了国史。例如玄武门事件,“经胜科者之修改,故不易见当时真相”2。意即唐太宗夺取帝位后曾修改了国史。贞观年间,史臣遵太宗意旨,于修撰高祖、太宗两朝实录时篡改建唐史实,将太宗抬高到奠基者的位置上,贬低高祖的作用3。所谓太宗与刘文静首谋晋阳起兵之说,乃是贞观年间对实录、国史作了伪造的结果4。事实上,唐高祖是一位有作为的封建政治家和军事家,在反隋建唐的斗争中起着领导作用1。但也有人认为唐太宗是否真的篡改过国史还需深入研究,而且必须肯定他在建唐中的首创之功2。另外,还有一种观点,说唐太宗“策动父亲李渊从太原起兵的事,或者认为由于他称帝后史书被改动,他不是唯一的主谋者,但这也无关紧要,横竖唐太宗是原谋者之一”3。

二、关于唐太宗发动玄武门兵变的性质及其评价问题。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玄武门之变属于唐初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具体而言,有的说是“争夺皇位的斗争”4,有的说是“太子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争夺皇位继承的斗争”5,有的说是因“储位之争”而导致的“家庭变故”6,还有的说是“杀兄逼父”的行为7。但也有些学者把玄武门之变看作一种社会政治斗争,说是“进步倾向代替腐朽倾向”的“行动”8,又说是“改革”势力战胜“保守”势力的斗争9。还说是主要由“出身于社会中下层”的“谋臣猛将”组成的李1万钧:《唐太宗》,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唐太宗与贞观之治论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袁英光、王界云:《唐太宗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胡如雷:《李世民传》,中华书局1984年版。2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3汪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4徐连达、仲富兰:《唐太宗首谋晋阳起兵吗?——关于李渊的历史评价问题》,《复旦学报》1981年第2期。

1牛致功:《李渊建唐史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何敦铧:《论唐太宗在创唐和统一全国过程中的作用》,《福建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杨希义:《大唐创业,功属太宗——也谈晋阳起兵的几个问题》,《西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3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

4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5《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6岑仲勉:《隋唐史》上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

7江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8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三编第一册,1965年版。

9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修订本,1979年版。

世民集团“同主要由宗亲贵戚和隋旧官僚组成的李建成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10。另有一种折衷的说法,认为就其性质而言是争权夺利的,但唐太宗的胜利在客观上对唐初社会历史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所以,既不能笼统地加以完全否定,也不可简单地加以全面肯定1。

三、关于唐太宗的民族政策问题。唐太宗不太歧视少数民族,除对突厥的侵扰用兵外,主要是采用怀柔的政治手段处理民族问题,方法比较妥当,政策比较开明,有利于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这是已发表的研究唐太宗的大多数论著所具有的共同看法。但也有学者提出了唐太宗民族政策的局限性问题,认为唐太宗有大汉族主义的意识,掠夺少数民族,还用分化离间少数民族关系的手段来达到使他们相互牵制的目的2。

武则天评价如果说对唐太宗的评价,由于是在总体肯定前提下的一些小争论而显得像和风细雨,那么,对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皇帝武则天的评价,则因争论激烈而显得像暴风骤雨。归纳起来,史学界对武则天的评说主要有三种:一是肯定,二是否定,三是毁誉参半。武则天在其身后的千余年间,主要是受批判和责难的,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人们才开始用新的眼光看待她。由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妇女们要求权利、争取解放的呼声很高,故社会各界对武则天的评价也很高3。到了五十年代初,开始有学者发表专论性文章,驳斥封建地主文人对武则天的种种诬蔑,高度肯定武则天的作为1。六十年初,郭沫若正面描写武则天的历史剧《武则天》上演后,在史学界引起了对武则天的讨论,其中持肯定观点的居多数2。在七十年代前期,武则天研究被套上了影射史学的框子,不顾历史事实的任意吹捧,完全丧失了学术意义。八十年代后,从历史研究和学术讨论的角度对武则天作肯定评价的观点仍然有,如有的学者认为武则天在掌管军国大事的五十年间,“不单没有使唐朝衰落,而且有胆有识,放手选才,治国有方,文武听命,促使唐朝继续向前发展”。“她为人正派,德才兼备,得到了各阶层的爱戴和尊敬。”“她是古今中外少有的伟大政治家。”3这几乎是全面赞誉。也有学者对武则天持否定态度,甚至出现了全面贬抑的观点。如早先就有些学者说武则天是“暴主”,并对旧史家称道武则天“能用人”等好评加以指斥4;“近人对则天有恕辞,然即使撇去私德不论,总观其在位廿一年实无丝毫政绩可纪。”5后来,又有些学者对武则天进行了更加激烈的抨击,提出的有关问题既尖锐又重要。如10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宋家钰《李渊、李世民与玄武门之变》,《学习与研究》1982年第10期。2胡如雷:《唐太宗民族政策的局限性》,《历史研究》1982年第6期。3振之:《我国女权运动者——武曌》,《妇女杂志》第15卷第12期,1929;邵冲霄:《伟大的革命政治家——武则天》,《妇女月刊》第3卷第1期,1943。

1罗元贞:《武则天批判》,1951年9月22日《光明日报》。

2《武则天在历史上究竟起了什么作用》,1961年3月9日《人民日报》。3罗元贞:《关于武则天的出生地》,《中国唐史学会会刊》1985年总第3期。4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5岑仲勉:《隋唐史》上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

认为武则天的家庭出身不是庶族地主,而是士族中的新贵;武则天及其集团是唐初士族地主的代表人物;武则天一生靠两面派的手法搞阴谋诡计,夺取了政权;武则天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所采取的措施都是倒退的反动的,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社会风气呈现了全面的倒退,是历史的一次逆转。6又如认为“唐朝的全盛时期的到来比两汉、明、清都要推迟了三、五十年”,与武则天的“倒行逆施”有关1。与前两种看法既有所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是第三种看法,即对武则天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既肯定她的历史功绩,也否定她的消极行为,在评价上显得较公允,从而在史学界得到普遍认同。如有的研究者认为武则天是中国古代史中杰出的女政治家,但某些缺点也相当严重,像推举酷吏、奖励告密、崇信佛教、劳民伤财,任用庸儒武家而削弱国防力量等类问题便是2。有人认为武则天有两点做法在客观上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应受到充分肯定,“一、她帮助了普通地主的兴起,进一步打击了大地主、豪强地主;二、基本上消灭了关中地区的军事贵族的部曲、佃客制,为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可是,武则天时代的政治和太宗时还是不能相比的”,遗留下一些突出问题3。还有人认为“武则天是个有才能和政治野心的人”,既注意选拔贤才,使其管理国家大事,也亲近一些奸佞小人,任用酷吏制造冤狱,但又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她掌权的半个世纪里,李唐的皇权一度受到很大损害,但李世民开创的政治局面并未终止,社会经济还是继续发展的。”4其他如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中国史稿》,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王仲荦《隋唐五代史》等,都有相同或近似的观点。

均田制问题均田制一直是隋唐史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虽经长时期广泛的探讨争论,并获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分歧的意见。

首先,均田制的施行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这种土地制度在隋唐时期是实施了的。陈寅恪说隋、唐“俱有均田之制”1。谷霁光说:“唐代继北魏、北齐、北周和隋代之后施行均田制度。”2韩国磐说隋唐皇朝不仅颁布过均田令,如《唐律疏议》就有详细的记述,而且都作过具体的均田工作,地方官也能对豪强占田作一定限制,敦煌吐鲁番文书关于户口和受田、退田的记载更可证明均田制推行过3。胡寄窗说:“隋帝国的均田制以北齐的制度为基础”,“唐帝国接受了隋代的均田思想,在建国后第七年(武德七年即公元六二四年)又颁布均田法令。”4胡如雷说:“唐太宗利用隋末农民战争打击6熊德基:《论武则天》,吉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魏良弢:《论武则天》,《新疆大学学报》1979年第1、2合期。

2缪钺:《关于武则天评价的问题》,1961年5月8日《四川日报》。3汪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4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3韩国磐:《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4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成果,更有效地推行均田制。”5翁俊雄经过一番稽考后指出隋王朝不仅颁布过新均田令,而且内容上还比较丰富6。另外,贺昌群、吴枫、王仲荦等也持同样的观点1。但也有学者提出了相反的看法,如邓广铭就认为唐初没有施行均田制,均田制只是“纸上空文”。他说像唐人杜佑《通典》这样重要的典制之作竟未记载武德七年均田令;应为均田制施行重点的潼关以东、黄河南北地区,直到贞观六年还荒凉不堪,关东地区也没有实施均田迹象;敦煌残卷所载各户之田也与均田制原则相违背。所以,唐初宣布的所谓均田令,只是把全国民户私有土地更换一下名称罢了2。又如傅筑夫认为隋朝只是承认一下北齐的均田令,并没有颁布新令,也没有认真推行。而唐朝的均田制度仅为有名无实的空文,对豪强兼并土地未起什么阻止作用,只可看作土地占有形式的一种变化3。还有一种略区别于此的看法,认为即使在推行均田制的时期和地区,大土地所有制仍占极大比重,所以,均田制从未照规定执行过4。其次,关于均田制实施程度和推行范围的问题。虽然众多的史学家主张隋唐施行均田制,但对其实施程度的高低和推行范围的大小却颇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均田法实行的程度,关东地区最高,关中地区最低,长江流域居中”5。有的认为唐初在一定限度内,以高低不等的程度在不同地区施行均田制6。有的认为隋朝的均田制在“长江以南地方未必正式实施”1。有的认为唐朝推行均田制的范围主要在畿内2。有的认为唐初推行均田制的重点在于宽乡占田,奖励垦荒,故在人口稀少而田地宽广的地方实施的程度就高3。有的认为唐初不仅在关中地区推行均田制,就是在关中以外也有相当广泛的推行,只是“江南地区似没有实行”4。有的认为均田制在唐朝的“关中、河东、陇右诸道”大力推行了,而在江南地区“不过徒有其名”,至于“岭南诸州”,则“没有推行过均田制”5。有的认为“唐朝实行均田制的时间最长、地域最广”6。有的认为唐朝的均田制并不拘限关中、河西、河东、河南和淮南等地域内,而且将它推广到山南、江南和剑南等道7。

第三,关于均田制的性质问题。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较多,分歧也较大,其中主要的说法有四种:一是封建国有土地说。如李必忠认为封建国5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79年版。

6翁俊雄:《隋代均田制研究》,《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

1贺昌群:《汉唐间封建的国有土地制与均田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吴枫:《隋唐五代史》,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让1988年版。2邓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的研究》,《历史研究》1954年第4期。

3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三联书店1980年版。

4钱君晔:《论唐代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问题》,《历史教学》1979年第6期。5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三编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6汪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1韩国磐:《隋唐的均田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2贺昌群:《汉唐间封建的国有土地制与均田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3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4袁英光、王界云:《唐太宗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5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6杨际平:《均田制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7霍俊江:《关于唐代均田区域问题的札记》,《河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3期。家把土地分给贵族、官吏和农民,他们只有占有权,所有权则属于封建国家,因此均田制是国家土地所有制表现得最为明显的一种土地制度8。又如韩国磐认为在均田制下,“不仅农民就是官吏对土地也没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掌握在封建国家手中”9。再如杨际平认为“隋唐的均田制,无疑是一种国有的土地制度”1。二是封建土地私有制说。如胡寄窗说:“即使在均田制大力推行的时候,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形式,仍然是当时最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2又如田泽滨认为唐朝前期均田制,实际上是通过授田形式有秩序地肯定封建式的私有,确保地主对土地的“安定的垄断”3。再如王仲荦认为“均田制是带有村社残余性质的一种”“封建社会地主土地所有制”4。三是私有制和国有制并存而又以私有为主说。如胡如雷说:“在均田制实行的范围内,桑田和永业田基本上是私有土地,露田和口分田的国有性质超过了私有性质”,而土地私有制相对土地国有制来说,是居于支配地位的5。又如唐耕耦认为均田制实行时期既存在国有土地,又存在私有土地,但占支配地位的是地主土地私有制6。再如王永兴说:“唐代实行均田制时期(自武德初至大历末),全国土地大别两类:一为官田,即国家所有土地,亦可称之为国家土地所有制;二为私田,其一为地主的土地,亦可称之为大土地(因亩数多面积大)所有制,其二为自耕农民的小块土地,亦可称之为小土地所有制。..在土地所有制中,自耕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是主要的。”7四是国家所有制说。如金宝祥认为隋唐时期的均田制,乃是“以地主所有制为前提、小土地所有制为内容的国家所有制”1。

第四,关于均田制破坏的问题。史学界对于把均田制破坏的时间定在唐朝中期,是没有分歧意见的,但对于破坏的原因却有不同理解。一般认为:一是因为封建国家掌握的官田荒地越来越少,二是因为私人田产的存在,三是因为土地自由买卖而使土地的兼并越来越厉害,于是均田制便无可挽回地废弛了。但也有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看法,如有的认为只讲土地兼并而不讲也是国家佃农依附关系减轻的过程,没有将问题说透,应当以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为主要特征加以分析2。还有的认为官田荒地的减少,只能影响“授田”数量的多少,不会使均田法令根本弛坏,而私人田产的存在和土地的买卖也不是唐朝特有的历史现象。所以,“均田”法令弛坏的根本原因,是唐初的统治者没有制定出能适应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土地政策3。

8李必忠:《唐代均田制的一些基本问题的商榷》,《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9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

1杨际平:《均田制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3田泽滨:《唐中叶前后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吉林师大学报》1980年第1期。4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5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79年版。

6唐耕耦:《唐代均田制的性质》,《历史论丛》第2辑,齐鲁书社1982年版。7王永兴:《陈门问学丛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2金宝祥:《北朝隋唐均田制研究》,《甘肃师大学报》1978年第3期。3郭庠林:《试论“均田制”的缘起及其弛坏的根本原因》,《复旦学报》1981年第3期。士庶问题士族庶族早已成为研究隋唐史的一个重点问题,涉及到隋唐史的众多方面,诸如隋唐皇朝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地位,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力量的消长嬗变,以及经济发展、政治斗争、官私谱学、党派集团、科举制度、社会变革等,所以在史学界受到高度重视,研究成果较多,但分歧也较大。至今仍有所争论的主要问题,大体上可归为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隋唐士族、庶族概念的内涵。通行的看法是把门阀势族看作士族,而把寒门出身的中小地主或新兴地主阶级看作庶族。唐长孺、周一良等对此则有不同看法,认为由现代学者提出的唐代庶族与魏晋南北朝庶族在内涵上有很大不同,后者是相对于皇室而言的,是士庶自称的说法,两者不应混淆。

所以,有人据此提出可以考虑不用庶族这一概念来表述唐代中小地主或新兴地主阶级1。有的认为用士族和庶族概括唐朝地主阶级并不全面,可以把唐朝地主阶级分为贵族地主、官僚地主、豪强地主和普通地主这样四个阶层2。有的认为可将他们分为地主阶级在朝派和在野派3。有的则反对用士族、庶族来划分唐代的地主阶级,认为经过隋末农民战争的扫荡,所谓士族、庶族的记载虽仍见于史籍,但已失去往日那种表现在政治、经济等封建特权上的士、庶之别4。

第二个方面是隋唐士族、庶族的政治势力和社会地位问题。经过隋末农民大起义的沉重打击,到了唐朝,魏晋以来的门阀士族已衰落了,对此,史学界没有异议。但衰落到什么程度,即对其势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之估计,史学界存有不少歧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士族仍有较强的势力。如杨志玖说士族势力和门阀观念在隋唐时期都曾受到打击,但没能解决,直至五代才完全消除5。又如王仲荦说门阀士族经过隋末农民起义的巨大冲击,其政治,经济势力比起魏晋南北朝的全盛局面来,确实减小了,但并不是说世家大族自此便一蹶不振,所以,对隋唐士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势力,还不能低估的”1。再如韩国磐说:“隋唐时的士族就是魏晋以来士族的继续,他们仍然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有着很大的经济势力。”2第二种意见认为士族已基本消亡或完全消亡。如吴枫说长期左右政局和统治人民的门阀士族,“到七世纪六、七十年代,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3。又如何汝泉说在隋末农民大起义后,作为一个特殊阶层的士族地主已经退出历史舞台4。第三种意见认为旧门阀士族的政治、经济权利在隋唐时期已经失去,其残余势力主要表现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如吴宗国说:“隋政权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免的制度,取消了士族地主世代做官,世代控制地方行政的特权..123阎守城、赵和平:《唐代士族、庶族问题讨论会综述》,《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4张国刚、叶振华:《关于唐代地主阶级的几个问题》,《中国古代地主阶级研究论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5杨志玖:《隋唐五代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1王仲荦:《〈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残卷考释》,《文史》第9辑。2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

3吴枫:《隋唐五代史》,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4何汝泉:《关于武则天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78年第8期。把山东士族从北魏以来,特别是历次农民战争的打击而失去的特权,用法律形式予以废除。”5又如胡如雷说:“士族在唐初索取‘陪门财’,既反映他们还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又反映出没落的一面。”6第四种意见认为士族、庶族已经合流。如乌廷玉对唐代士族与魏晋南北朝士族作了六个方面的比较区别,说:“唐朝根本没有南北朝那种士族地主,只存在具有士族血统之人。”1又如张泽咸说唐代士族不再享有世袭特权,并且由于科举制度盛行,从而使士庶合流了2。

第三个方面是唐皇朝对士族、庶族的政策。唐朝前期的最高统治者通过官修氏族志来表明和体现他们对待士族、庶族的态度和政策,学者们对此无异议,但对这种做法的目的却有异议。关于唐太宗下令修撰《氏族志》,有的认为这是对山东旧士族的一种“压抑政策”3;有的认为这是有意树立以关陇贵族的主要家庭为轴心、当朝大臣为外围的新门阀4;有的认为这是想造成以唐宗室和大臣为主体的新士族集团5;有的认为其目的在于严士、庶之辨,既压抑了一部分旧士族,又提拔了一部分新进士族,为世家大族和当代勋贵服务6;有的认为这样做是打击了以山东士族为代表的旧门阀士族,开了唐朝士、庶合流之滥觞7。关于武则天以唐高宗的名义下令改编《氏族志》为《姓氏录》,有的认为这是为了打击关陇集团当权派的势力,提拔“以文词为清流仕进”的“新兴统治阶级”8;有的认为这是“武则天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世和打击李唐军事封建贵族集团的势力”9;有的认为这样做是提拔了庶族地主,但在主观上,武则天并没有扬庶族地主、抑士族地主的愿望1。

第四个方面是隋唐士庶与关陇集团、牛李党争。“关陇集团”的论断由陈寅恪提出,认为隋唐皇室出自西魏宇文泰创建的关陇军事贵族集团,而它是以北魏六镇鲜卑贵族为主体,联合关陇地区汉族豪强地主组成的,历北周、隋朝至唐初,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2。此说对隋唐史学界的影响很大,其中就产生了隋唐时期的关陇集团是不是士族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关陇集团属于士族。韩国磐说隋文帝以“关陇集团的上层人物”身份建立了隋朝,唐朝“是以关、陇士族集团为骨干的王朝”3。晏金铭说隋朝的统治是关陇士族集团成5吴宗国:《唐代士族及其衰落》,《唐史学会论文集》第2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6胡如雷:《门阀士族兴衰的根本原因及士族在唐代的地位和作用》,见《唐史论丛》第3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乌廷玉:《论唐朝士族与南北朝士族的差别》,《历史教学》1987年第4期。2张泽咸:《“唐宋变革论”若干问题的质疑》,《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第3辑,三秦出版社1989年版。3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4汪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5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三编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6王仲荦:《〈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残卷考释》,《文史》第9辑。7瞿林东:《唐代谱学简论》,《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1期。

8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9《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李必忠、陈贤华:《有关武则天评价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2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3韩国磐:《隋唐五代史纲》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员,其政权是魏晋门阀士族统治的继续4。还有人认为关陇集团从西魏以来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集团,唐初掌握了全国最高的政治权力,唐人已认定其为士族,所以,它应是唐代士族的重要组成部分5。王仲荦很同意唐人柳芳把魏晋至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分为五个地域性的大地主集团的说法,其中就包括了“代北鲜卑姓(以武川镇为骨干的军事贵族)和关中郡姓两大地集团”。而由这两大集团“组成的关陇贵族地主统治集团”,则自应属于士族了6。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关陇集团并非士族。陈寅恪虽未明说关陇集团属于士族抑或庶族,但他却说当时人对士、庶的认识是以“礼法门风”为分界,不用“高官厚禄”来判断,则关陇集团当乃新贵而非士族1。汪篯说:“在门阀制度下,社会地位是以婚媾做标准的,那时看重的是‘清’,是‘文化的传统’。关陇集团的贵门,包括李唐皇室在内,都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关陇集团虽“自以为贵”,却“并不算清”,当非士族2。邓文宽说关陇集团是胡汉杂糅的“军事贵族”,不是唐朝的“士族”3。还有人认为关陇集团是以军功、武装力量为基础而取得政权的新贵,不具备经学、礼法、婚宦、门风等传统意义上的士族特征,因而,不能算作士族4。“牛李党争”的社会历史背景即士、庶之间长期斗争的论断,也是陈寅恪所提出的,认为“牛李两党之树立,其根本在两晋、北朝以来山东士族与唐高宗、武则天之后由进士词科进用之新兴阶级两者互不相容”,牛党代表“新兴阶级”,即庶族,而李党代表“山东旧族”,即士族5。此说一出,在隋唐史学界引起长期争论,有极力赞同的、如韩国磐、翦伯赞6;有激烈反对的,如岑仲勉7。另有一种意见认为牛李党争在表面上是士、庶之争,实质上则不过是官僚之间争权夺利的相互倾轧8。又有一种意见认为牛李党争并非士、庶之间的斗争,牛党既不代表庶族地主或中小地主,李党也不代表山东士族或门阀残余,而是两个政治集团在如何对待藩镇势力方面形成的两种政见的斗争1。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牛僧孺、李德裕都是大派阀..这两个大派系,没有严格的政治观点的差异,没有阶层利益的区别,也就是说他们不代表两个不同政见的政党,只是两帮政客的派性斗争而已”。这自然与所谓士、庶之争联系不上了2。4晏金铭:《隋朝的门阀士族统治与社会阶级矛盾》,《学术月刊》1981年第2期。5阎守城、赵和平:《唐代士族、庶族问题讨论会综述》,《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6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洭篯:《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3邓文宽:《唐前期三次官修谱牒浅析》,《唐史学会论文集》第2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4阎守城、赵和平:《唐代士族、庶族问题讨论会综述》,《历史研究》1984年第4期。5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6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岑仲勉:《隋唐史》下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

8柳诒徵:《中国文化史》,钟山书局1932年版;《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1胡如雷:《唐代牛李党争研究》,《历史研究》1979年第6期,瞿林东:《唐代谱学简论》,《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1期。

2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农民战争史研究对隋唐农民战争史的研究,主要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的,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已取得不小的成就,如一些通史和断代史中用较大篇幅专门论述隋唐时期农民的反抗斗争、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还发表了大量的研究论文,此外,也出版了不少专著和普及性读物3。但到“文革”期间,隋唐农民战争史的研究步入了歧途。1978年以后,研究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并且向纵深发展。对过去研究较少或没有涉足的课题也作了深入的或开创性的探讨,并且在利用发掘新史料和对旧史料进行重新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新的观点,取得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1。同时,也存在着争论,主要集中在四个问题上。

一、关于让步政策的问题。五十至六十年代初,史学界在对隋末农民大起义的历史作用,以及与唐初社会发展、贞观之治的关系所作的研究中,主要流行的是让步政策论,吴枫等就持这种观点2。后来又出现了一种反攻倒算论的观点,于是引起了争论3。至七十年代末,这个有争议的老问题又引起更大的争论。倪正太仍坚持让步政策论,认为“在我国历史上,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以后,封建统治者迫于形势和压力,不得不对农民退让,实行一定程度的‘让步政策’。”而隋末农民大起义也不例外地逼使唐初统治者实行了“让步政策”。所以,“肯定这种政策的积极意义,也就是肯定农民战争的伟大历史作用”4。李斌城认为唐太宗确实推行了让步政策,这在客观上既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又有利于阶级矛盾的缓和,故出现了贞观“盛世”。但也应看到这一政策的阶级实质,不应赞美它5。苏双碧不同意把唐初统治者所实行的政策、措施说成是“反攻倒算”或“让步政策”,认为其性质是一种缓和阶级矛盾的政策,是发展经济的有力措施,是农民战争历史作用的表现1。朱伯康认为唐朝经济发展和繁荣,最主要的是隋末农民大起义和重新形成的中国各民族大融合这两个历史条件2。赵文润认为隋末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既有直接的,又有间接的。直接的作用是推翻了隋炀帝的残暴统治,打击了士族地主的腐朽势力,间接的作用是促使唐初统治者实行一些缓和矛盾的政策措施,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他对“反攻倒算”的说3漆侠:《隋末农民起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赵俪生:《王仙芝和黄巢》,山东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宁可:《黄巢起义》,中华书局1959年版;万绳楠:《隋末农民战争》,中华书局1961年版;林烨卿:《黄巢》,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1胡如雷:《唐末农民战争》,中华书局1979年版;李泽咸:《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同上;陶懋炳:《窦建德李密杜伏威评传》,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俞兆鹏:《黄巢起义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王永兴:《隋末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82年版;方积六:《黄巢起义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2吴枫:《隋唐五代史》,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3《中国古代史研究概述》第五篇《隋唐五代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4倪正太:《隋末农民战争和唐初的“让步政策”》,《南京大学学报》1979年第1期。5李斌城:《“让步”政策与“贞观之治”》,《魏晋隋唐史论集》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1苏双碧:《试论唐初经济发展的原因》,《历史教学》1979年第8期。2朱伯康:《论唐代封建经济的变化》,《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1辑。法表示反对3。徐连达也对反攻倒算论发表了反对意见,并强调了生产活动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他认为隋末农民战争大大改变了当时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至唐初阶级对抗基本结束,土地矛盾大为缓和,出现了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局面,使绝大多数农民对通过生产活动来“改变自己的生产地位”抱有希望,因此,他们的“勤于耕稼”就是“造成‘贞观之治’的根本原因”4。二、关于平均主义的问题。这是唐末农民战争史研究中长期争论不下的一个问题。首先争议的是认为唐末农民起义军提出了平均主义口号所依据的史料是否真实。五十年代的史学界都说王仙芝、黄巢起义时提出过平均主义口号,依据就是王仙芝自称的“天补均平大将军”,至六十年代又有人另把黄巢的“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称号作为依据,而且逐渐流行开来,越来越被当作信史看待。后来有人对后者的真实性提出了异议,认为记载这条史料的《新编五代史平话》叙述史事颠倒、错讹、虚拟,而黄巢的“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称号就是此书作者凭空杜撰的1。但也没有被认作定论,至今在有关的唐史论著中仍引用它。其次争议的是唐末农民起义军所提出“均平”的含义。一种意见认为这是要求均分土地。如侯外庐说这是对地产要求重新分配的平等思想2;达人说黄巢大起义“不仅提出了土地问题,而且还实际地剥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以及其他财产”3;赖家度说黄巢起义军的“禁刺史殖财产”等政策是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土地问题”4。另一种意见认为这是要求均平财产赋税。如唐森说黄巢提出的“均平”在经济上的表现是分府库、夺粮仓、吃大户、不组织生产5;王大华说这种均平的经济内容是以杀富济贫均分浮财为表现形式的平均产品分配权,不是均田,而是均税6。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一种政治上要求平等、经济上要求平均的思想反映。如林烨卿说王仙芝的称号是表示“要率同天下的英雄豪杰,来代替老天爷补不足,均不平”7;赵国华说王仙芝的“均平”反映了广大农民变革社会、实现平等的革命要求,而黄巢则提出了更加鲜明的“冲天”、“均平”纲领,要冲垮地主阶级天下,“均世上贫富的不平”1。

三、关于李密评价的问题。王丹岑曾评说李密是“革命的投机分子”,是农民起义军的“叛徒”2。张戈扬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李密参加并领导瓦3赵文润:《略论隋末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兼评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两个公式》,《陕西师大学报》1979年第4期。

4徐连达:《论“贞观之治”——兼论隋末唐初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政策的相互关系》,《学术月刊》1979年第10期。

1宋家钰:《关于唐末农民起义领袖“天补均平”称号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1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2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的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历史研究》1959年第4期。3达人:《黄巢大起义也曾提出过土地问题》,1961年4月12日《光明日报》。4赖家度:《试论黄巢“禁刺史殖财产”》,《历史教学》1964年第9期。5唐森:《“均平”与黄巢起义》,《暨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6王大华:《论均平在唐末农民战争中的经济内容》,见《陕西师大学报》1982年第2期。7林烨卿:《黄巢》,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1赵国华:《黄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王丹岑:《中国农民革命史话》,上海国际文化服务社1952年版。

岗军与隋皇朝作殊死斗争,是农民起义领袖3。于是引起了一场如何评价李密的争论。如段文渊认为李密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参加农民起义军的,并且篡夺了领导权,后来又出卖了瓦岗寨义军。另外,李密也没有主动帮助唐皇朝完成统一4。又如江克厚认为李密虽有缺点,但他是翟让代表群众推举的义军领袖5。而韩国磐认为李密“对于唐朝的统一工作也起了一定的作用”6。谷祖英则进一步认为翟让虽发动起义五、六年而不能有所发展,李密仅加入一年而“瓦岗军却陡然壮大起来,而成为领袖群伦的一支力量”,所以对李密应该给予公允而正确的评价7。至八十年代,史学界又兴起一次有关李密评价的争论。一部分人认为李密虽出身贵族,但不应以唯成分论来代替阶级分析;李密参加瓦岗义军后,为翟让出谋划策,对这支起义军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很大贡献;李密不是通过玩弄阴谋获得领导大权,而是翟让自己交出的;翟让死后,李密领导的瓦岗义军在政治路线、纲领上没有改变;李密暂降唐皇朝不失为一种革命策略,不可看作是对农民起义军的背叛;李密说服许多支规模较小的起义军,到瓦岗寨聚义,才使瓦岗军成为隋末农民大起义的主要力量1。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李密是篡夺农民革命胜利果实的野心家;不能为了抬高李密而贬低翟让。

把瓦岗军起义的胜利及其发展壮大,一概归因于李密的看法是不对的;李密与翟让的矛盾,实质上是当权封建贵族与丧权农民领袖的矛盾,是两个对抗阶级的生死搏斗;出身于贵族的李密参加瓦岗军是另有打算的,也就是要攫取农民革命的果实2。

四、关于朱温评价的问题。过去在一般的隋唐五代史论著中,朱温常被写成可耻的叛徒,认为在农民起义军处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叛变投降了唐皇朝,不但影响极其恶劣,而且是黄巢大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如傅衣凌、周宝珠认为朱温的变节降唐似不能由他一人负责,其中有他与孟楷的矛盾;降唐在朱温一生中并不重要,黄巢没有做到的事,倒是由他完成了3。而胡如雷又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把朱温的降唐归因于他和孟楷的矛盾恐不符合当时情况,他降唐的主要原因是想利用手中掌握的起义军武装达到政治投机的目的4。黄朴民、马丁则对朱温作了较高评价,认为那种把朱温斥为叛徒的说法“不一定符合当时的历史现实”,他在降唐后的作为不仅对当时的历史发展有所贡献,而且唐末农民战争的历史作3张戈扬:《关于王丹岑的《中国农民革命史话》,1953年7月11日《光明日报》。45《关于李密问题的讨论》,1953年9月19日《光明日报》。

6韩国磐:《关于李密问题的意见》,1953年11月1日《光明日报》。7谷祖英:《翟让究竟是在哪一年起义的》,1953年11月14日《光明日报》。1陈建国:《李密与瓦岗农民起义军——兼与孙达人同志商榷》,《思想战线》1980年第1期;陈瑞德:《应当重新评价李密——李密的一生及其功过》,《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0年第2期;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黄惠贤:《李密洛口政权兴衰述评》,《江汉论坛》1985年第9期;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傅衣凌:《关于朱温的评价》,《厦门大学学报》1959年第1期;周宝珠:《朱温叛变与黄巢起义失败的关系》,《史学月刊》1960年第9期。

4胡如雷:《关于朱温的评价问题》,1959年9月17日《光明日报》。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他的较开明统治体现出来1。王仲荦认为朱温“虽然中途叛变,但民间的疾苦,他还是了解一些,所以宣武镇的租赋比较轻,人民略得安生”2。

1黄朴民、马丁:《论朱温》,《温州师专学报》1984年第1期。

2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第四节敦煌

吐鲁番文书的整理及研究

敦煌吐鲁番文书的研究价值今甘肃省的敦煌在唐朝属于沙州,是内地通往西域地区的门户。唐朝佛教非常兴盛,敦煌这个远处边陲之地也不例外,形成了规模宏大的莫高窟石窟寺群。1899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其中一座小石窟中发现了大批古写本经籍残卷,内中大部分是佛经,小部分是儒家经典、子书、史传、杂记、地志、图经、账簿、户籍、契约,以及诗文、信札等,时间从晋到宋都有,以唐朝的为最多,总数在四万件以上,被人们称为敦煌文书,或称为敦煌遗书。随后,这批珍贵文书的大部分被英国、法国、沙皇俄国、日本等国的所谓“探险家”劫掠到国外,只有一小部分留存于国内,顾颉刚和姜亮夫对其流散情况有较详细的记述3。

今新疆的吐鲁番在唐时属于西州,是气候特别干燥的地方。

所以,人们从这里的古代墓葬中掘出大量记有文字的纸文书,虽经一千多年而仍未腐烂,多是官方文书,其余为私人文书,还有少量古籍抄本残页,年代从晋到唐都有,被人们统称为吐鲁番文书。这些文书中有少量是作为随葬品被完整地放在墓里的,如随葬衣物疏、功德录、告身抄件、契券等,而绝大多数则是作为废纸利用的,如剪成衣、帽、靴等穿戴在死者身上,又做成被褥等服饰,甚至还有用文书糊成纸棺材的,所以大部分已残损不全。1949年以前掘出的文书大部分被盗劫到德国、日本等国,此后经科学发掘出土的文书大都入藏新疆博物馆。

敦煌文书、吐鲁番文书,都是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极其珍贵的原始资料,而对于唐史研究来说尤多资助,史料价值不仅很高,而且很丰富。这里面除大量宗教经卷是研究宗教的上好材料外,其他的可大体分成七个门类。一是法令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律令、刑法,以及约束官吏的法纪、奖惩制度等情况。二是地理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西部边陲及西域的地形、交通、水利、物产和社会组织等情况。三是公私籍帐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兵役制度、劳役制度以及人口分布、社会生产、财物分配等情况。四是公私契约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阶级关系、社会风俗、民间经济、生活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五是公文档案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行政制度、馆驿烽燧、屯田马政以及公文写作格式、递送程序等情况。六是诗文,不仅可用来研究唐朝的文学,而且从这些诗文作品中所反映出的唐朝社会生活也是多方面的,诸如生活习尚、人情风俗、衣食住行、婚丧礼仪等,故具有丰富的史料价值。七是典籍抄本,虽然大都是缺损不全的,但仍可用来对唐朝的已佚或已残文献典籍作辑佚和补缺,即使今存者,亦可资校勘。

因此,在敦煌、吐鲁番文书尽管已大量流散到海外的情况下,中国学者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很早就开展了抢救、整理和研究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最早提出了“敦煌学”的概念1。

3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中编,《敦煌石室所藏典籍的发现与著录》,胜利出版公司1947年版;姜亮夫:《敦煌——伟大的文化宝藏》,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1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向达:《唐代俗讲考》,《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79年版。

敦煌文书的研究与整理罗振玉在1909年整理刊印了《敦煌石室遗书》,1913年整理影印了《鸣沙石室佚书》,1924年整理刊印了《敦煌石室碎金》。其中所收文书有许多是研究唐史的原始资料,价值极高,如《沙州志残卷》、《西州志残卷》、《诸道山河地名要略》、《残地志》、《敦煌录》等,对于研究考订唐朝的地理提供了新资料,而对于两《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也有校勘价值。其中记载当时的西部地理尤为详赡,涉及建置、城址、山形、河流、水渠、湖泊、学校、祠庙、关塞、古迹、祥瑞、风俗、歌谣等。还有对莫高窟佛寺的建筑形式及规模的记述,是研究敦煌石窟的第一手资料。又如《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残卷》是一部涉及中外的游记,可用来研究唐时的中亚南亚地理、宗教、物产、民风及中外关系。再如《沙州文录》、《张延绶别传》等传记碑文,对研究补证唐代人物、史事等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其他如《水部式》、《职官书》、《太公家教》、《食疗本草》,可用作研究唐朝的职官、海运、教育、医药等方面的上好史料。罗振玉还利用这些资料撰成《高昌麹氏年表》1卷、《瓜沙曹氏年表》1卷、《补唐书张义潮传》1卷,为唐史研究作出了贡献。

王仁俊编撰并于1911年由国粹堂出版《敦煌石室真迹录已》一书,分上、下卷。上卷是影写敦煌卷子本《开元律疏名例》一种的原文,下卷是对此件文书内容所作的校勘研究,从资料上为进一步探索唐朝的法律制度提供了极大方便。

法国人伯希和把窃取的敦煌文书藏入巴黎国家图书馆,刘复在法国期间,从这些文书中抄录整理出一百零四件,然后分类排比,分为三辑,编成《敦煌掇琐》一书,于1925年刊刻问世。上辑是小说、杂文、小唱、诗、经典演绎、艺术;中辑是家宅田地、社会契约、诉讼、官事、婚事、教育、宗教、历书、迷信、杂事;下辑是语言文字。蔡元培在序言中对此书的学术价值、史料价值作了非常高的评价。其中有关唐朝的资料不少,至今为唐史研究者所引用。

当伯希和将劫掠的敦煌文书携至北京展示时,“罗振玉、李盛铎等吁请学部,将所余敦煌卷子运京,交京师图书馆保存。此项残存,陈垣先生编有《敦煌劫余录》六册,凡得八千六百七十九号,复由胡鸣盛先生检阅未登记的残叶,又编成一千一百九十二号,共为九千八百七十一号。”1并于1931年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印。此书著录极详,唐史研究者可从中查寻有关的资料。

许国霖整理并于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是从北平图书馆所藏的九千多号敦煌文书中抄出的资料,胡适在序言中有高度评价。其中属于唐朝的多是民间通俗之作,而尤以各类契牒和《贞观氏族志》为研究唐史的宝贵史料。契牒有典儿契、卖地契、贷丝契、雇人力契、雇牲畜契、借麦种牒等种类,从许多方面反映出唐朝的社会关系。《贞观氏族志》仅残存六十余郡、二百余姓及后记,但对研究唐初士族、庶族问题仍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1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中编,《敦煌石室所藏典籍的发现与著录》,胜利出版公司1947年版。黄文弼在三十年代前后曾数次随中外考察团到中国西北地区进行考古调查,并撰写了多份考察报告。1954年由中国科学院刊印的《吐鲁番考古记》,就是他在吐鲁番地区进行考古发掘后所写考察报告的整理本,分为考察经过、遗物说明、遗物图版三部分。其中所收三十多件古文书,大都是唐朝前期统治西州时的遗物,如缴纳地租、户籍、军屯、诉讼牒状等,对研究唐朝西部边地的社会经济很有价值。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编辑并于1961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敦煌资料》第1辑,是将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关社会经济的部分加以整理汇编,为研究唐朝的均田、赋税、户等、兵役、徭役、高利贷、租佃契约关系和寺院经济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至今仍被唐史研究者所经常引用。

敦煌文书中有许多古籍抄本残卷,所以,自1909年起,就有不少专家学者为之撰写题跋,如王国维、刘师培、罗振玉、陈寅恪、向达、王重民等,1925年后,报刊上又发表了不少有关的研究论文。这些题跋、论文多是记述卷子形式、内容,考订其篇目、作者、年代,并论证其价值。王重民就将其中有关经、史、子、集部分收集起来而汇编为《敦煌古籍叙录》一书,并于195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书中有不少记述唐朝典籍的资料,可为唐史研究者所利用。

从1959年至1975年,国家组织考古工作者,在今新疆吐鲁番县的阿斯塔那、哈剌和卓两大墓葬区先后进行科学发掘十三次,共清理自晋至唐古墓近四百座,获得了大批珍贵文物,其中包括数以千计的汉文文书。此后,在唐长孺的主持下,对这些文书进行了细致地整理,并编辑为《吐鲁番出土文书》,由文物出版社于1981年开始分册出版。从第四册起,就基本属于唐时的文书,其类型有居民、匠人、僧侣的户籍名册,各种租佃、借贷、买卖、雇佣的契约,以及上下行公文、公私杂物帐、家书、医药方、随葬衣物疏等,都是研究唐朝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地理、文化、风俗的第一手资料。中国学者在整理敦煌吐鲁番文书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同时,在运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古代史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其中尤以研究唐史的成果最为突出。早在三四十年代,中国敦煌学研究的先驱陈寅恪除在他的论著中一再引用敦煌文书资料外,还曾使用《常府君碑》、《大云经疏》、《秦妇吟》等,撰成多篇颇具创见的专文1。向达利用敦煌文书研究唐代文化及中外交通而获得重大成果2。金毓黻则用敦煌文书对唐朝官制有所考论3。郑振铎在俗文学研究上的收获更是得益于敦煌文书4。

建国以来对敦煌吐鲁番文书的研究成果五六十年代,学者在研究隋唐五代史中除使用敦煌文书外,又开始利用吐鲁番文书,并取得长足进展。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史,如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探讨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调,其成果除反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寒柳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2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79年版。

3金毓黻:《敦煌写本唐天宝官品令考释》,《说文月刊》第3卷第10期,1943。4郑振铎:《敦煌的俗文学》,《小说月报》第20卷第3期,1929;《怎样叫变文和后来的宝卷诸宫调等文体有怎样的关系》,《文学百题》,上海生活书店1935年版。

映在几部已出版的隋唐五代史专著中外,就是王永兴、唐长孺、韩国磐、唐耕耦等人的重要论文1;孙达人、沙知等探讨唐五代租佃关系的文章也很有学术价值2。二是文化艺术史,如利用敦煌文书研究唐代俗文学、曲子词、语言文字等,除向达和王重民继续对俗讲、变文等作更深入研究并取得新成果外3,又有其他几位敦煌学家的重要专著问世,研究曲子词的有《敦煌曲校录》4,研究语言文字的有《敦煌变文字义通释》5,进行综合研究的有《敦煌——伟大的文化宝藏》6。另外,还有不少研究论文散见于报刊杂志上,如《敦煌古写本丛谈》、《敦煌遗书概述》等7。

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大部分是汉文文书,也有一小部分是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如吐鲁番文文书、回鹘文文书等。五十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在研究汉文文书的同时,也开始对它们进行整理研究,如冯家升的《回鹘文写本“菩萨大唐三藏法师传”研究报告》即属于这方面的成果。所谓“菩萨大唐三藏法师传”,就是记载唐初著名僧人玄奘一生事迹的汉文典籍《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简称《玄奘传》)。这本被译成回鹘文的传记可能是从吐鲁番出土的,并在三十年代初被牟利者撕为几部分出卖给西方“探险家”和中国学者,于是分散藏在中国、法国、前苏联和德国四处1。冯家升整理和研究的就是北京图书馆所收藏的一部分。这份珍贵的资料及其研究成果,不仅对了解唐代回鹘民族的语言文字,而且对了解唐代西域地区的佛教、玄奘在佛教界的巨大影响及其生平事迹都是有参考价值的2。

七十年代,在正常的学术研究受到很大干扰的情况下,文物工作者及部分唐史学家仍能坚持敦煌吐鲁番文书的整理及研究工作,并取得一些成果。其中主要有发表在《文物》1973年第10期的《吐鲁番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发掘简报》、《吐鲁番阿斯塔那左憧憙墓出土的几件唐代文书》,以及《文物》1975年第10期的《新疆阿斯塔那三座唐墓出土珍贵绢画及文书等文物》,为唐史学界提供了一大批新出土的珍贵文书,而一些学者正是利用它们写出了研究唐史有关问题的学术文章1。

八十年代以后,史学界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隋唐史进入了一个新时1王永兴:《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释》,《历史研究》1957年第12期;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历史研究》1961年第6期;韩国磐:《根据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文件略谈有关唐代田制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2年第4期;唐耕耦:《从敦煌吐鲁番资料看唐代均田令的实施程度》,《山东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

2孙达人:《对唐至五代租佃契约经济内容的分析》,《历史研究》1962年第6期;沙知:《吐鲁番佃人文书里的唐代租佃关系》,《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

3王重民等辑:《敦煌变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4任二兆:《敦煌曲校录》,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5年版。

5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中华书局1959年版。

6姜亮夫:《敦煌——伟大的文化宝藏》,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7张铁弦:《敦煌古写本丛谈》,《文物》1963年第3期;史树青:《敦煌遗书概述》,《历史教学》1964年第8期。

1卡哈尔·巴拉提:《回鹘文译本〈玄奘传〉的发现与研究情况》,《中国史研究动态》1986年第11期。2冯家升:《回鹘写本〈菩萨大唐三藏法师传〉研究报告》,《考古学集刊》丙种第一号(1953)。1韩国磐:《卜天寿〈论语郑氏注〉写本和唐代的书法》,《文物》1973年第5期;王仲荦:《试释吐鲁番出土的几件有关过所的唐代文书》,《文物》1975年第7期。

期,研究领域扩大,研究成果丰硕。过去主要局限在几个狭窄领域内的研究被很大地突破了,范围扩大到职官制度、公私诉讼、门阀氏族、人口、马政、粮仓制度、馆驿制度、烽燧制度、西域政局变化、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民族关系、唐王朝对西部边地的管辖、农民反抗斗争、古籍残卷年代考订、文字校释、版本流传等,大大丰富了隋唐史的内容,填补了许多空白。而且,不只在面上有突破,原有领域的研究也有质的飞跃,出版了多种专著及论文集。较为重要的专著有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张弓《唐朝仓廪制度初探》,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宋家钰《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程喜霖《汉唐烽堠制度研究》,杨际平《均田制新探》等。较为重要的个人论文专集有唐长孺《山居存稿》、卢向前《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王永兴《陈门问学丛稿》2。专业性论文合集有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编辑的《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唐长孺主编的《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沙知、孔祥星合编的《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韩国磐主编的《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中国敦煌学会编辑的《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等。还有数以百计的单篇论文散见于报刊上。

另外,对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吐蕃文、回鹘文等文书的整理研究也取得一些成果。如王尧、陈践对吐蕃文文书的整理很有成绩1,又如耿世民、黄盛璋对回鹘文文书的研究也有收获2,这对进一步研究唐代民族史及唐史的其他问题都有裨益。

2唐长孺:《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年版;卢向前:《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王永兴:《陈门问学丛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王尧、陈践:《敦煌木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王尧、陈践:《敦煌吐蕃文献选》,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

2耿世民:《回鹘文〈玄奘传〉第七卷研究》,《民族语文》1979年第4期;耿世民:《回鹘文〈玄奘传〉第七卷研究二》,《中央民族学院学术论文选集》,1980年;黄盛璋:《回鹘文译本〈玄奘传〉残卷五——玄奘回程之地望与对音研究》,《西北史地》1984年第3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