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五代、宋的社会风俗
五代、宋代的社会风俗,虽只是当时的风俗,但不少风俗对后代影响很大,其中节庆大多沿自前代,也有不少风俗创自宋代,如北宋的爆竹(火药)、南宋的烟火,影响及于今日;宋代的冬至吃馄饨,实是今日北方冬至吃饺子的先声等。而今日看似平常,如人们早晚活动不受时间和地区的限止,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并全天甚至通宵营业,人们普遍使用桌、椅、凳等,这些在五代以前是无从想象的,是中国古代人民社会风俗在宋代发生的最为重大的变化,奠定了今日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2。
朝市、夜市:“坊市制”破坏后的新习俗唐代城市实行“坊市制”,坊(里)是居民区,每城设一二处“市”,个别的设三“市”,市为工商区,区分严格,各有围墙、街鼓及坊、市门,定时开关,“日暮,鼓八百声而(坊、市)门闭”,禁止人们外出;“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3,人们开始活动,工商业也进行营业。而地方上“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于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约合1小时40分)击钲三百下散”1。经唐末、五代到宋代,从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坊(里)市制”,终于破坏无遗,居民区“坊、里”与商业区“市”之间的严格区分被完全打破,行动不受地区和时间的限止1。不仅城里随处可以开设商店,农村的镇和城外近郊的草市也可开店营业,而且唐代首都白天全天营业,州、县城下午营业的城镇居民生活习俗也被打破。宋代商店营业的时间完全依商业的繁华情况而定,一般商店大多是天明后营业,天黑前息业,而饮食店、酒楼、茶坊的营业时间更长,尤其是繁华的城市自早晨五更到半夜三更,有的甚至通宵营业,形成城镇居民划时代的新的生活习俗,影响所及直至今日。
如北宋首都开封“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诸门桥市井已开,..酒店多点灯烛沽卖,..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州桥、马行街“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2。南宋首都临安,更是“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更)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2《金史》卷47《食货志》二。
3《金史》卷51《选举志》一。
1朱大渭《中古汉人由跪坐到垂脚高坐》(《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认为垂脚高坐“至唐末五代已接近完成”的看法(《中国全史》观点同),欠妥。
1《新唐书》卷49上《百官志·左右街使》。
2《唐会要》卷86《市》。
3。城镇居民生活习俗的改变,促进了商业发展与城镇的繁荣,《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宋人著作中,还记载了宋代人大量的饮食习俗。起居:由“席地而坐”到使用桌、椅、凳五代、宋代是唐代以“席地而坐”为主向普遍使用桌、椅、凳、杌(兀)子(方凳)等高起高坐起居方式转化的时期,北宋中期以后已大体与现代近似。北宋初乾德二年(964)前不久,曾发生了与起居有关的朝仪方面历史性变化的事情,“宰相见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则面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4,唐及五代皆行其制,北宋初任用后周大臣范质等人为相,仍沿用旧礼,传说当范质等人起立奏呈奏章时,宋太祖密令去座,奏毕回时已无座,宰相“坐而论道”之礼遂废,常朝时宰相立班为后世沿袭。宰相此时之座还不是椅子。椅子起于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7)景延广向出帝进奉“椅、榻皆裹金银,饰以龙凤”1。后周礼部侍郎窦仪“于堂前雕起花倚(椅)子二只,以祗备左丞洎太夫人同坐”。但椅子只有尊长及老人使用,正式场合未使用椅子及与之配套的桌子等。宋太祖时“使相”赴上仪(就职仪)时,于中书都堂(政事堂)“逐位(使相)就牙床、小案子上判案三道”是仪式的一部分2。这说明宋初官员正式场合使用的是“牙床、小案子”。宋太宗大宴群臣时全都就座,都指挥使以上坐于殿上,“宰相、使相坐以绣墩”(曲宴行幸用杌子),参知政事以下用蒲墩,都虞候以上坐于朵殿,其余分坐两廊,“自朵殿而下,皆绯缘毡条席”,席地而坐3。至少直到宋仁宗时,皇帝在正式场合仍未使用椅子,皇帝御座称为“驾头,一名宝床,正衙法坐也,香木为之,四足瑑山,以龙卷之”,实是一矮榻。皇帝出行时以一内侍抱驾头于马上前导,嘉祐六年(1061)因内侍坠马,跌坏已传四世的驾头,以后改为四人抬1。欧阳修记载当时婚礼,两椅相背置马鞍于其上,说明其时民间已使用椅子。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夫妻对坐宴饮图》壁画,更有了具体的桌椅图像,为矮背无扶手椅子,主人脚下另有“踏脚”。宋徽宗出行时也已改用椅子,称为“金交椅”(金饰或涂金),由御龙直执携,而“御椅子皆黄罗珠蹙背座,则亲从官执之”2。北宋末年著名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中,店铺内有大量桌子和条凳。只有进城第一家(上侧)一先生(或店主)坐一椅,及“赵太丞家”有一空椅,似都是“交椅”,类似现代的折椅,说明还不普及。南宋理宗时,张端义《贵耳集》记载,交椅“自来只有栲栳样”,说明“交椅”已是圈椅,已有扶手及矮靠背,秦桧时“京尹吴渊奉承时相,出意撰制荷叶托首四十柄,载赴国忌所”,作为高靠背添在交椅上,“凡宰执、侍从皆有之”,说明大臣们都坐椅子,时称“太师样”,后世称为“太师椅”。吴渊是宁宗时人,张端义说吴渊所创则有误,但岳珂记载绍兴十五年(1145)3宋代城市情况的变化,参见本编第五章《城市和镇市》第二节《城市制度》。4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3。
1吴自牧:《梦粱录》卷13。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正月。
3《新五代史》卷29《景延广传》。
1丁谓:《丁晋公谈录》。
2李攸:《宋朝事实》卷12《仪注》二。
秦桧迁居新第,优伶进行庆贺演出时,有“一伶以荷叶交倚(椅)从之”,“尔但坐太师交倚(椅)”3,可见南宋初确已有此类高靠背的太师椅。南宋皇帝的“平辇”,“赤质,正方,形如一朱龙椅而加长竿二”;孝宗为高宗造的“七宝辇”,“中设香木御坐,引手为转身龙,靠背为龙首”4,御座为有扶手靠背龙椅,与后代相似,已不是驾头。南宋皇帝出行时,不仅有“快行家”“手执御校(交)椅”,御龙直“执黄罗珠子蹙百花背座御椅子并脚踏”等,实际使用的是坐椅;而“驾头用朱红圆兀(杌)子一只,以绣袱盖,閤门捧于马上,二边各有从人扶策”,实际已只是“仪物”而非实用。皇帝设宴时,也已是“殿上坐杌,依品位高低坐,第三、四行黑矮偏凳坐物”,已没有北宋初的席地而坐。说明北宋晚期以后,君臣百姓(主要是男子)都已普遍使用椅子、凳和桌子,这与北宋前期皇帝坐“驾头”矮榻,官员坐墩或坐“席”上,以及“就牙床、小案子判案”,有着根本区别。但在有的“国宴”上,还有一部分人是“就地坐”在紫沿席上1,说明“席地而坐”,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陆游记载:“徐敦立言: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2,说明到南宋初男女都可普遍使用椅子等,这是中国古代在生活起居方面划时代的变化。
服饰赭、黄为皇帝专用色,后汉乾祐三年(950),郭威“澶州兵变”时,将士“或有裂黄旗以被帝体,以代赭袍”,成为以皇帝专用颜色象征皇帝的事例;而后周显德七年(960)赵匡胤有计划进行“陈桥兵变”时,则已是用事先做好的“黄袍加太祖身”3,“黄袍加身”遂成为夺取帝位的同义词。皇帝也常服绛纱袍、红衫袍等,宋代以黄、红为皇帝专用色。官员公服(常服)的服色以官品(寄禄官、阶官)高低,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分为紫(深紫)、绯(大红)、绿、青四色,元丰元年(1078)改为紫、绯、绿三色,紫、绯服分别加佩金、银鱼袋,高官可服低级服色,低官则不得服高出本级的服色。但可按规定服高一或二等服色,称为“借绯”、“借紫”,而按年限及特旨服者称“赐绯”、“赐紫”。五代、宋代的品官还另有朝服、时服、祭服等,服饰上更有许多烦琐的品级区分。
北宋初,庶人只许服白色,“白衣”作为无官职人的代称,太平兴国七年(982)增加了皂(黑)色,皂、白二色成为庶人、不入品的流外官吏、公人等的专用服色。宋代庶人习惯服紫色,端拱二年(989)规定不得服紫色,到至道元年(995),“帝(太宗)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4。宋代的服色禁令只针对男人,且皆指纯色及纯色为底色的“遍地密花”。小儿和妇女不在禁服之列,甚至可以服用“诸僭拟乘舆服用”的“纯以红、黄3《宋史》卷148《仪卫志》六《驾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4嘉祐六年七月壬辰。说明“驾头”是一无靠矮榻,而且不太大。
4《东京梦华录》卷6。
1岳珂:《桯史》卷7《优伶诙语》。
2《宋史》卷149《舆服志》一。
3《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卷1、3。
4陆游:《老学庵笔记》卷4。
为衣”1。
宋代君臣都可头戴“幞头”,幞头本是一种头巾,北周创设时“以软帛垂脚”,隋代改为桐木,唐代“惟帝服则脚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渐变平直”。宋朝“君臣通服平脚”,皇帝有时“服上曲(脚)”。“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2,即是宋代君臣常戴的“官帽”。至于《东京梦华录》所载:“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皆是禁军殿前司所属诸班直,皇帝出行时的导从仪卫,属仪仗队性质,他们所戴幞头脚的形式不同,则与通常所说的官员官职级别无关1。百姓所戴幞头高不得过二寸五分,通常都戴帽或抹额(束在额上的头巾)、裹巾。腰带的玉、金、银、犀角为各级官服用,百姓及吏则用铜、铁、角(牛角)、石、墨玉带。各行业有自己特殊的服饰,北宋首都开封“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南宋临安则稍有变化,如质库掌事已加裹巾。但到南宋晚期,“淳祐以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2。
南宋初因战事频繁,军校服紫衫便于行动,士大夫、官员也普遍服用,后来宋高宗一再申严禁止,遂改服白色的凉衫,也称白衫,形制同紫衫;孝宗初年,又禁服白衫,只用于丧服,官员仍服紫衫。北宋时,士大夫交往常服的帽衫,乌纱帽、皂罗衫、角带、系鞋,南宋时只作为冠、婚、祭服,而国子生仍服用。又有以白细布做成的襴衫,“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3,进士及国子生、州县学生服用,帽衫、襴衫类似后代的学生服。此外,宋人还有许多常用服饰,如“半臂,今背子也,江淮之间或曰绰子,..今俗名搭护”,背子“今又长与裙齐,而袖才宽于衫”;“裤褶”,上服褶下服裤,“近代服之,无定色”;“汗衫”,也称中单4。
婚仪五代时,刘岳《书仪》的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是据“当时流俗之所为”记载的。北宋中叶已变为“当婚之夕,以两倚(椅)相背,置一马鞍,反令婿坐其上,饮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请而后下,乃成婚礼,谓之‘上高坐’”,是婚礼中的盛礼1。
宋代婚礼大体是先经媒人,女方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经过问卜等认为吉利才回草帖子,然后过“细帖”也称定帖。写明三代、父母存亡及男方生辰、官职等,如果是“入赘”,则要在细帖中写明,并列出随带的房地产及金银等。女方回的细帖要列出嫁妆及随嫁的房地产等。其后进行“相1《旧五代史》卷110,后周《太祖纪》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正月癸卯。2《宋会要辑稿》舆服4之5。
1《庆元条法事类》卷3《服饰器物》。又,此前论著似未论及男女服色的区别等。2《宋史》卷153《舆服志·幞头》。
3《东京梦华录》卷6。有些论著认为天武官等幞头脚形式不同显示官职级别的差异,欠妥。4《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18《民俗》。
1《宋史》卷153《舆服志·士庶人车服之制》。
亲”,由男方亲人到女方进行,相中即以钗插髻中,称为“插钗”;如不中意则送一二匹彩缎,称为“压惊”。插钗以后,男方下定礼,女方回定礼,以男方所送酒的一半回送,并以空酒瓶(樽)两只盛清水放入活鱼三五条,箸(筷)一双放入瓶内,称为“回鱼箸”;南宋时为金鱼四条、箸一双、葱二株,富户以金银打造鱼、箸各一双放入空酒樽内,外加彩帛二卷以表示为生葱。其后节庆时送礼,称为“追节”。定下婚期后要“下财礼”,女方无力自办嫁妆,则男方除送首饰衣帛外还须送钱,称为“兜裹”。婚前一日女方先到男家铺设新房,称为“铺房”。娶亲日男方备车、花檐子或轿迎亲,女方给“利市钱”,称为“起檐子”,才出行。到男方门前,从人及办喜事人又要利市钱,称为“栏门”。又有人执花斗,内盛五谷、钱、果,望门而撒以压煞神,称为“撒谷豆”。新娘下车、轿后踏青布条或青锦褥而行,前有一人持镜面对新娘倒行,先跨马鞍及秤,进门后至一室中少歇,当中悬帐,称为“坐虚帐”;或直接进入新房内坐于床上,称为“坐床富贵”。女方的送客饮三杯五盏而回,称为“走送”。北宋末及南宋初,还于中堂设榻,上置椅子(无马鞍)称为“高坐”,新郎坐上后三请后下坐,后废此礼。新房的门挂下端碎裂的彩帛,新郎入门,众人争扯彩帛小片而去,称为“利市缴门”。又用红绿彩缎二端各做一“同心结”,男挂于笏(或槐筒)倒行,女牵于手相向而行,称为“牵巾”;南宋又请男家双全女亲用秤或机杼挑去新娘盖头,出拜家庙、参礼诸亲,再由女倒行牵回房,行对拜(交拜)礼后坐床,礼官以金银钱、彩钱、杂果撒掷,称“撒帐”。男左女右各留少些头发“结发”,称为“合髻”。又用两盏以彩结(同心结)连结,互饮一盏,称为“交杯酒”,也称“交卺礼”。以盏一仰一覆压在同心结上放于床下,俗称“大吉”,大家贺喜后掩帐。新人换妆后再到中堂参谢亲人、舅姑后,再入礼筵饮酒,婚礼结束。北宋时,次日五更向桌上镜台的镜子展拜,称为“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献上鞋、枕等称“赏贺”,尊长回赠称“答贺”。女婿往参妇家称“拜门”,次日即行的称“复面拜门”。第三日,北宋时女家送彩缎油蜜蒸饼,称“蜜和油蒸饼”;南宋时送茶饼、鹅、羊等,称“送三朝礼”。女家往男家作会致酒,称“暖女会”;迎女回家,并以礼品送回婿家,称“洗头”。一月,婿家开筵相庆,称“满月”,南宋称“贺满月会亲”,整个婚仪结束2。
丧俗五代后唐时,京城洛阳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经官府或军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诬即行追勘,并对各级官员、百姓的丧葬仪制,包括明器(随葬品)数量等都有规定。如唐李德裕所说:“生无孝养可纪,没以厚葬相矜”,丧葬之家“生产储蓄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3。北宋依据五代制度制定丧制。
北宋时,河东地区流行火葬,皇祐五年(1053)韩琦任并州知州后曾禁止火葬。南宋时,东南地区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燔爇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2高承:《事物纪原》卷3《衣裘带服部》。
3欧阳修:《归田录》卷2。椅本作倚,后才改从木旁,倚并非误字。
炽甚”。绍兴二十七年(1157),高宗曾下诏以荒地作为贫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因而于次年改为只禁止富户士族进行火葬,其他人户从便1。
宋代丧葬习俗中,还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为“明衣”,而称“赠死者”的衣服为燧,俗称“搭衣架”。在墓圹中置“桐人”,而称随葬的俑为“明器”,在棺中还放有盛有粮食的罂。也沿唐俗丧祭时焚烧纸钱,称为“楮镪”。送葬时“挽郎”手执盖在丧车前后的“翣”,还有人唱“挽歌”等2。子弟守孝三年,官员守孝称“丁忧”,期满后才能再做官。
节庆元旦正月初一,俗称“新年”,也称“年节”、“岁节”、“元正”、“元日”,是第一个重大节日,皇帝进行大朝会以庆贺,接受邻国使者的朝贺;百姓穿新衣,互相庆贺,家家宴饮,吃■(汤饼),夜晚赏灯,南方还放爆竹,南宋时首都临安还放烟火1。
立春从首都到各州县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儿),在府、县衙前以彩杖鞭“春牛”;还制作小春牛出卖、赠送以示丰收之兆。南宋百姓争夺土牛肉(碎土),称宜蚕、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则移入土地庙。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称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点灯,唐代、五代不常举行。后梁开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阳诏:“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乾化二年(912),首都开封首次于“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彩灯”,则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来,以都下聚兵太广,未尝令坊、市点灯故也”2。宋建隆二年(961)元宵,首次点灯,后通常为三夜。乾德五年(967),首都开封增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为三夜。宋太宗时张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灯,称为挂塔。以后杭州、益州首先增为五夜,其他财力富裕的也多增为五夜;南宋时则都为三夜。南宋灯品以苏州、福州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县)虽晚出,精妙绝伦。
清明节、寒食节寒食节的第三天为清明节,寒食节前做好饭食,这三天不生火煮饭而“寒食”,也称“禁烟节”、“冷烟节”,是第二个重大节日。寒食节是百姓“野祭”扫墓的节日,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出洛阳西郊望帝陵方向进行“望祭”,是仿民俗进行的,称为“破散”,为其后帝王所沿袭,并烧衣服、纸钱。北宋时放假七日,南宋则放假五日,纸马铺还有纸制楼阁出售。帝王发宫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扫墓郊游,南宋首都临安市民还乘船游西湖及看龙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而“绍圣以来,江淮之南寂无此风(寒食)”。
端午节亦称端五,五月初一为端一等,初五为端五。也称重午节、浴兰令节,古有“蓄兰为沐浴”,及于午时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气;北宋首都开封则以桃柳心之类烧汤沐浴。节日食品有粽子、枣糕、菖华(菖蒲)酒,以1参见《东京梦华录》卷5《娶妇》;《梦粱录》卷20《嫁娶》。
2《五代会要》卷8《丧葬》上。
1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2《禁焚尸》;《宋史》卷125《礼志·士庶人丧礼》。2参见《事物纪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韵果、水团等。粽子有角粽、锥粽、筒粽、秤锤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枣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姜桂、麝香之类。以艾人钉在门上,买张天师像,用泥和草做张天师,以艾为头、蒜为拳,置于门户上。或买用采帛制成的小符戴发髻上,称为“钗头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还有龙舟竞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称“月夕”。北宋首都开封“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等新上市,家家团圆欢宴赏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达旦。南宋首都临安自八月十一日开始观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日最盛;中秋夜还在浙江上放“一点红”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烂如繁星。
重阳节九月初九日,也称“重九”,九为阳数,故称重阳。人们赏菊和出外登高,以茱萸插头以辟邪,以粉面蒸糕,加枣、栗,也有加肉的,有面糕、黄米糕、花糕,上插小彩旗以赠送。天明时以片糕搭小孩头上称“百事糕”,祝“百事皆高”;又于糕上放“小鹿”数枚,称为“食禄糕”(意为预祝做官)。
冬至节与寒食、元旦为北宋三大节日,南宋则与元旦(年节、岁节)
为两大节日,号称“亚岁”,冬至前夜为“冬除”,也称“二除夜”。“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南宋时,“最是冬至、岁节,士庶所重”,“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元旦)仪,而都(临安)人最重一阳贺冬”,商店停业三天以庆贺,称为“做节”;人们互相送礼,因离年节较近,以致有的到元旦时相互送礼还不如冬至,有“肥冬瘦年”之谚。冬至有吃馄饨的习俗,有的一碗有十多种,称为“百味馄饨”,有“冬馄饨,年■饦(汤饼)”之说。
除夕、交年节十二月三十日,也称除日、除夜、岁除,也称为大节夜;而称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也称交年节。交年节为“新旧更易”,送故迎新,“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涂灶门,谓之醉司命”。商店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等以备民户除夕之用。这天要打扫房屋,有“交年日扫屋,不生尘埃”之谚。晚上在门后、床下、厕所点灯(除夕相同),称为“照虚耗”。南宋于二十五日煮赤豆粥祭食神,称为“人口粥”。
除夕,五代后蜀各宫门也钉桃符;宋代进行扫除,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备香花供物迎神,皇宫还有装扮钟馗、灶神、土地、门神之类,驱祟出宫城外,称为“埋祟”。节日食品有各种果品、十般糖、澄沙团等。燃放爆竹,声震如雷;南宋还放烟火,家家围炉团坐,通宵达旦,称为“守岁”。
其他节日二月初一日“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南宋民间还以青囊盛百谷、果相赠。二月十五日,两浙有“花朝节”,南宋首都临安人纷纷出城赏花。四月初八日“浴佛”节,也称佛生日,各地寺院有浴佛斋会,煎香药糖水称为浴佛水,以铜佛像浸在小盆内糖水中。七月初七日“七夕节”,儿童女子皆穿新衣,于庭院列香案、酒果,令女郎列拜,称为“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僧寺作盂兰盆斋会,焚烧衣服纸钱;家家祭祀祖先,人们大多吃素,屠户亦停业。此外,还有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皇帝生日等不少小节日。
第二节五代、宋的宗教
佛教
自唐会昌五年(845)“禁佛”以后,虽自大中元年(947)起,大力恢复佛教,但佛教已元气大伤,加上唐末农民战争,佛教寺院经济受到沉重打击。自五代开始,战乱频繁,官府管理僧寺的制度松弛,不少僧尼戒律荡然,到后唐时,“僧尼寺院多有故违条法,衷私度人(为僧尼)”,“妄称圣(佛)教,或僧尼不辨,或男女混居”,因而于天成二年(927)规定,志愿出家为僧尼者必须经官府准允,还要考试念经文,“不得私受戒法”,否则处罪。僧尼除规定的“官中斋会行香”等外,“僧尼不得辄有相过,如敢故违”,“画时擒捉,并准奸非例处断”。僧侣不能在尼寺开讲,除斋月开讲时外,“坊界及诸营士女”,“不得过僧舍”,僧侣也不能公然住在民户家中。后晋天福二年(937),也严申出家为僧尼的规定,如果“州府不遵敕命,衷私剃度(僧尼)”,也要受到惩处。但是,五代时不仅朝代更迭频繁,而且常常是政令不畅,到后周时,私自建造佛寺、剃度僧尼、熔铜钱铸佛像,全无法度,罪犯与逃兵也往往乘机削发为僧以逃避惩罚,而“缁徒(僧侣)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不仅有碍社会治安,加上僧尼寺院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因而也严重影响了后周的赋税与兵役。世宗决心对佛教进行整治并加以限制,显德二年(955)下诏,凡是无“敕额寺院”,全部停废;边远州郡而无敕额寺院的;可保留僧、尼寺院各二所;县城及常住居民200户以上的军、镇,又没有敕额寺院的,允许保留僧、尼寺院各一所,如无尼则只保留僧寺一所。凡志愿出家,不仅要得到父母、祖父母(如已丧则由同居伯、叔、兄)同意,男15岁以上,女13岁以上,还须念读经文考试合格,只在首都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大名府、京兆府及青州设立戒坛进行剃度3。共废寺院30336所;保留2694所,系籍的僧尼6.12万人。同年九月,为了解决钱荒,世宗决定除保留必需的铜器及存留寺院的铜佛像外,所有“民间铜器、佛像”全部用于铸铜钱,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指出铜像并不是佛,“佛在利人”,“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表明限制佛教发展的决心,此举受到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高度赞扬:“若周世宗,可谓仁矣,不爱其身而爱民;若周世宗,可谓明矣,不以无益废有益。”1北方的佛教发展受到限制,周世宗此举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代武帝一起被列入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禁佛”,也称“三武一宗法难”1。
佛教在“十国”则并未受到打击,吴僧祖肩以阴阳五行之术佐吴王杨行密,权臣徐温之礼遇石头大师;前蜀王建为诗僧贯休建龙华道场;荆南高季兴之慰留诗僧齐己,可见“十国”帝王礼敬佛教之一斑,而吴越、闽、南唐、南汉的佛教因得到帝王的倡导而尤为兴盛。
吴越王钱镠、钱镠(弘俶)先后尊僧昭、德韶为国师。德韶为法眼宗第二代法嗣,法眼宗遂大盛。法眼宗僧人延寿后修净土宗成为净土宗大师。天3参据《东京梦华录》卷6至10;《梦梁录》卷1至6;陈元靓:《岁时广记》。1《五代会要》卷12《燃灯》。
1《五代会要》卷12《寺》、《杂录》。
台宗义寂向吴越王钱镠提出天台宗佛经因“安史之乱”及会昌禁佛时焚毁,向高丽取经,钱俶即遣使求取,“高丽君乃命国僧谛观报聘,以天台教部还归于我”(《宋高僧传》作通过德韶“嘱人泛舟于日本国购获”),通过义寂的传法,天台宗遂复盛2。佛教其他各宗也都得到发展。
唐末王潮、王审知据福建,提倡佛教。禅宗雪峰义存禅师,王审知“时则迎而馆之于府之东西甲第,每将俨油幢聆法论,未尝不移时”,义存死时已是后梁开平二年(908),义“存之行化四十余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3,闽国佛教由是大盛。闽国末年,大将李仁达曾一度拥立僧卓岩明为帝。
佛教禅宗至唐代晚期,神秀北宗已衰亡,慧能南宗独盛,弟子南岳怀让门下已形成沩山灵祐及弟子仰山慧寂的“沩仰宗”、临济义玄的“临济宗”;慧能另一弟子青原行思门下也形成洞山良山与弟子曹山本寂的“曹洞宗”。僧文益是青原行思门下七世(义存系)漳州罗汉院桂深的弟子,南唐诸帝崇尚佛教,文益被迎住金陵报恩禅院,号净慧禅师,后迁往清凉寺,弘扬禅宗,死后谥大法眼禅师,其所创宗派,号称“法眼宗”。
南汉前主刘隐、中主刘岩敬重韶州灵树院僧如敏,“署为知圣大师”,僧文偃受知于禅宗青原行思门下五世闽雪峰义存,义存禅师“密以宗印授焉”,文偃后到灵树院为首座,南汉中主“大加欣赏,文偃倡导灵树、云门凡三十年”1,创云门宗,云门宗首先盛行于南汉。
宋朝建立,宋太祖崇佛而有所节制,停止了周世宗的毁寺打击佛教的活动,但“建隆初,诏佛寺已废(者),不得再兴”2。“岁度千人”为僧,在平定诸国前共有僧尼六万七千多人,略多于后周时。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太祖皇帝初幸相国寺,至佛像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何故,对曰:‘见(现)在佛不拜过去佛。’..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以为定制。”赞宁是太宗时随吴越王钱镠归宋,故此僧可能并非赞宁。太祖“亲征太原,道经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祷于佛前”3,宋太祖对于佛教态度于此二者可见。宋“太宗崇尚释教”1,于宋代诸帝中为最甚。太平兴国五年(980),宣召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译经的法天来京,于太平兴国寺西侧兴建译经院,太宗亲为译经作序。真宗、仁宗时续有译经,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宋代重视佛经的刻印,益州官刻本自开宝四年(971)起到太平兴国四年刻成,称《开宝藏》。以后由寺院刊刻的有福州东禅寺觉院版,崇宁三年(1104)刻成,称《崇宁藏》;两宋之际的开元寺版,称《毗卢藏》;南宋时,湖州思溪圆觉禅院(《思溪藏》、《圆觉藏》)、安吉县(今安吉北)资福禅寺(《资福藏》)、平江府碛沙延圣禅寺(《碛沙藏》),也陆续刊刻《大藏经》,促进了宋代佛教的传播。
宋真宗以后,道教高于佛教,宋徽宗于宣和元年(1119)废佛入道,改寺院为道观,改佛、菩萨为金仙、仙人、大士,和尚为德士、尼为女德等,2《资治通鉴》卷292,后周显德二年九月。
3《中国佛教》(一),知识出版社1980年版。
1吴任臣:《十国春秋》卷89《僧义寂传》;赞宁:《宋高僧传》卷7《义寂传》。2《宋高僧传》卷12《义存传》。
3《十国春秋》卷66《僧如敏传》、《僧文偃传》。
1《宋会要辑稿》道释1之15。
但次年即恢复佛教。五代北宋初,“东南之俗,连村跨邑去为僧者,盖慵稼穑而避徭役耳”2。雍熙二年(985),“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3,“系籍”即有“度牒”,以控制僧侣的数量。僧尼数量才逐步减少,天禧五年(1021)为近46万,景祐元年(1034)为43万多,庆历二年(1042)为39万多,熙宁元年(1068)为25万、十年为23万人,主要是自然减员,每年死1万人左右。
宋代对佛道二教实行“度牒”制度,由朝廷每年限量颁发以控制僧、道的数量,宋神宗时开始出卖空名度牒。度牒是僧、道的身份证明,如丢失须取保经官府验证后出给“公凭”,否则还俗。出家者须经父母等同意,无过犯、文身,男19岁以下、女14岁以下,佛教男称“行者”、女称“尼童”(道教称“道童”,男为道士童子,女为女冠童子),“童行”是道佛两教出家者未剃(披)度前道童与行者的合称。行者(18岁)、尼童(15岁)经考试读经等方可“剃度”(道童须经“披度”,合称“披剃”)受戒才给度牒,才能享受免赋役的特权。宋朝廷发放“度牒”的数量,自“嘉祐(元年,1056)至治平(四年,1067)总十三(二)年,给七万八千余道,熙宁(元年,1068)至今(八年,1075)八年,给八万九千余道”1,前期每年为6500多道,后期为11100多道。通常“行童”十人中每年许一人“剃(披)度”,有时采取每僧百人、尼五十人、道士·女冠二十人“披剃”“童行一人”,由于数量限制,以致有的已三四十岁但仍为“童行”2。
宋代佛教禅宗、净土宗最为流行,其次为天台宗、华严宗、律宗。禅宗自唐末五代分为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到宋初,已只有临济、云门二宗盛行,其他各宗逐渐衰落。云门宗怀澄门人慧南,后师临济宗潭州石霜崇胜寺楚圆(慈明)禅师,北宋景祐三年(1036),在洪州黄龙山宣扬禅宗,创“黄龙派”,亦称“黄龙宗”,禅法兴盛。慧南的同门方会禅师“辞(楚圆)归九峰,后道俗迎居杨岐(属袁州,今江西宜春)”山,宣扬禅宗,也称杨岐禅师,创“杨岐派”,亦称杨岐宗,庆历六年(1046)移住潭州云山海会寺。杨岐、黄龙合前五宗,合称“五家七宗”,也称“五宗七家”。南宋时,禅宗只有临济宗兴盛,黄龙派于淳熙十四年(1187)后由日僧荣西传往日本,此后黄龙派日渐衰落;杨岐派也于庆元五年(1199)后由日僧俊芿、辨圆先后传往日本,南宋后期的临济宗实即是杨岐宗。宋代禅宗最盛,其徒先后撰有《景德传灯录》、《天圣广灯录》、《建中靖国续灯录》、《联灯会要》、《嘉泰普灯录》,南宋末淳祐十二年(1252)释普济对五书删繁就简,编为《五灯会元》,为唐宋禅宗史与语录集。
净土宗,五代末吴越禅宗法眼宗延寿禅师,后住杭州永明寺,创禅宗、净土宗合行说,著《万善同归集》,前后度弟子1700人。宋开宝七年(974,时吴越尚未归宋)入天台山,度戒约万余人。杭州昭庆寺净土宗省常于宋太宗末年在西湖边结莲社(后改易行社),入社的信众百余人、僧众达千余人;此后佛教结社念佛遂成风气。宋代净土宗常依附于禅宗、天台宗、律宗。天台宗自五代时吴越义寂再兴后,义寂同门杭州慈光院志因的弟子晤2《宋朝事实类苑》卷1。
3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1《宋朝事实》卷7《道释》。
2《宋会要辑稿》道释1之14。
恩,于北宋初著书否定《金光明玄义》是智■的真作,而义寂的再传弟子知礼也著书驳斥,知礼的弟子遂自称为“山家”,而贬称晤恩的弟子为“山外”,斥为不纯,“山外”派不久即衰,南宋天台宗(山家)僧志磐于咸淳五年(1269)完成以天台宗(山家)为主的佛教史《佛祖统纪》。
律宗自分为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三家后,到五代、宋代已只有南山宗单传,吴越末北宋初著名的律师赞宁专习南山律,有“律虎”之称,奉诏于宋端拱元年(988)撰成《大宋高僧传》,主要录唐(高宗时起)、五代及北宋初各宗僧人,是重要的佛教传记著作。宋仁宗时律师允堪在杭州大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秀州(今浙江嘉兴)精严寺建戒坛度僧,律宗复兴,著有《会正记》,后称“会正宗”。再传弟子元照活跃于北宋后期,他原是天台宗,采取天台宗说讲律,著《资持记》,后称“资持宗”,后此宗独盛,还东传日本,南宋理宗时有著名律师临安闻思。
华严宗,因是唐代贤首(法藏)所创,也称贤首宗,唐末五代衰微,北宋神宗时,杭州慧因禅院净源传播华严宗。元祐元年(1086),原高丽王子义天师承净源,带来久已散失的经疏多种,元祐三年回国,华严宗遂传往高丽。同年,慧因禅院改为教院,弘扬华严宗,时称净源为“中兴教主”。其后,有道亭著《义苑疏》、观复著《折薪记》、师会著《焚薪》与《复古记》、希迪著《集成记》,以注解《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史称宋代华严四大家。吐蕃地区在唐代中叶以前传播的佛教,史称前弘期,基本上是印度佛教的教义与形式,相当于唐开成三年(828),达玛(达磨)赞普即位,不久即灭佛,除边远地区外,佛教基本被消灭。到相当于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复兴,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喇嘛教),史称“后弘期”,有“噶当(甘丹)派”、“萨迦(萨思迦)派”、“噶举派”以及佛教密宗“宁玛派”和接受佛教影响的本地原始宗教“本教”(钵教、黑教)等。
道教唐朝奉老子为始祖,崇奉道教,尊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后梁代唐,道教宫观“例多毁废”。后唐代梁,以继承唐朝自居,亦以老子为圣祖、玄元皇帝,于都城洛阳建有圣祖玄元庙。明宗天成二年(927),以“天下宫观,久失崇修”,以及“有玄元皇帝(老子)宫殿处”,一一进行修复。后晋高祖也是“素尚玄元”,多次召见道士张荐明“礼之为师”,赐号通玄先生,天福五年(940)刻印《道德经》颁行。后周世宗于显德三年(956)召见华州道士陈抟,六年又于都城开封“新修太清观”,并将濮州一大钟移置观内。五代皇帝除后梁外,大多崇奉道教3。
五代、宋代的汉族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兼信佛、道二教,而在佛教传入与道教创立以前所崇拜的诸神,在道教创立以后大多归入为道教诸神。道教并不断创造新的道教神仙,举凡天、地、风、雨、名山大川、湖海,直至城隍、土地、山神、门神、灶神,无不有神。而名人义士也不断变为神仙,民间信奉的“八仙”,就是新创造的道教神仙,其中除张果老(张果)、韩3《山堂考索·后集》卷63《财用门·鬻僧类》。
湘子(韩湘)是唐代创造,其他都是五代、宋代创造的1。
五代时战乱不断,不少士人隐遁山林,道教成为他们的归宿,中原著名的道士除张荐明、陈抟外,还有道士郑遨(云叟)、李道殷、罗隐之,“世目以为三高士”1。被后世尊为道家“八仙”之一的吕(岩)洞宾,原是唐末五代的隐士,与陈抟交游。八仙之二的汉钟离,原名钟离权,据说原是后晋的武将,后入道,也与陈抟交往,俗称汉钟离,当是后汉时“得道”而称汉钟离,但存在不到五年的后汉为后代道徒“遗忘”,而附会为秦汉时的汉代。八仙之三蓝采和,乃指南唐洪州西山隐士陈陶,他“以修养烧炼为事”,宋初于市上歌唱“蓝采和,蓝采和,尘世纷纷事更多”,后世以为蓝采和即是陈陶1。钟、吕二人后被全真道列入北五祖。
“十国”帝王也大都礼遇或重用道士,如唐末歙州南山道士聂师道,郡守时咨以郡政,名其山为问政山,时人称之为问政先生,其地归吴后他得到吴王杨行密的宠信。泉州道士谭紫霄,先后受到闽帝王继鹏、南唐后主李煜礼遇。吴越王钱镠为道士闾邱方远、朱霄外,分别建或修太极宫、栖霞宫道观。此外,前蜀王建重用道士杜光庭,北汉刘崇重用道士郭无为、闽帝王鏻重用道士陈守元。
北宋皇朝建立,宋太祖对佛、道采取兼容政策。宋太宗利用道士张守真、方士马韶为其夺取帝位乃是神和上天的意志制造舆论,宋太宗随后即为张守真在终南山建造北帝宫,起用马韶为官。宋太宗还召见陈抟、丁少微、赵自然等著名道士,或赐道号、紫衣,或修道观,并命整理道教典籍。宋真宗在“澶渊之盟”后,为了向崇奉天帝的辽朝表明宋朝是受命于天,以掩盖其处理宋辽关系的无能,景德五年(1008)正月,遂利用道教在朝元殿建道场,制造神人降“天书”《大中祥符》,于是改当年为大中祥符,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又制造道教的九天司命天神是赵宋皇族的始祖赵玄朗,降临宋廷,追尊之为圣祖;后又亲赴亳州太清宫,祭祀被尊为道教教祖的老子李耳,并加封为太上老君混元皇帝。道教宫观相继修建,祭祀活动频繁进行,道教得到空前的尊奉,“一国君臣如病狂然”2,直至宋真宗死,以“天书”随葬而告平息。道士总人数自真宗末的天禧五年(1021)以后,均略多于2万人(含女冠,下同),熙宁元年(1068)以后降为1.9万多人。
政和三年(1113)十一月郊祀时,徽宗等君臣见到空中楼阁(如是事实,当是海市蜃楼),遂制造天神降临,掀起了又一次崇奉道教的高潮,于是访求道教经典,建“道学”,修建道教宫观,塑造老子圣像。七年,道士林灵素又宣说宋徽宗是上帝的长子下凡,奸臣蔡京、王黼、童贯等都是仙吏下凡,昏君徽宗遂自称“教主道君皇帝”3。宣和元年(1119),又罢佛教归入道教,次年恢复佛教,但崇道活动仍旧进行。靖康元年(1126),当面对金兵围城之际,钦宗命方士郭京率“六甲”神兵出击金兵,郭京的出城逃跑直接导致了北宋灭亡。
1行者、尼童受十戒剃度为沙弥、沙弥尼,再受大戒(具足戒)为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1《册府元龟》卷54《帝王部·尚黄老》二。
1参考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第1卷,东方出版中心1996年版。
2《新五代史》卷34《郑遨传》。
3《十国春秋》卷29《陈陶传》。
“龙虎宗”,五代、北宋的道教符箓派分为龙虎宗、茅山宗(上清派)
和閤皂宗(灵宝派)。龙虎宗是张道陵后裔在唐代创建,以龙虎山(今江西贵溪西南)为中心的道教主要宗派,亦称天师道、正一道。天圣八年(1030)赐天师道张乾曜为虚靖(一作澄素)先生,“仍令世袭先生号”1。北宋末徽宗时,又升龙虎山上清观为上清正一宫。
“茅山宗”创自南齐道士陶弘景,上承上清派,逐渐成为道教的主流,直至北宋末。哲宗绍圣四年(1097),召茅山(今江苏句容东南)道士刘混康到首都开封主持上清储祥宫道观,赐号洞元通妙大师;元符元年(1098),他在茅山所居庵旁的殿宇赐名为元符观;次年复归茅山。徽宗时,茅山宗达到全盛时期,“其徒倚为奸利,夺民苇场,强市庐舍,词讼到(江宁)府,吏观望不敢治”2。
“閤皂宗”亦称灵宝派,创立于北宋,以閤皂山(今江西新干北)为中心。哲宗时,閤皂宗(灵宝箓),与龙虎宗(正一箓)、茅山宗(上清箓)已同为符箓派三宗之一。
南宋时符箓旧派三宗仍是道教的主流,理宗嘉熙三年(1239),敕命龙虎宗的三十五代天师张大可为提举三山(龙虎山、茅山、閤皂山)符箓兼御前诸宫观教门公事,龙虎宗遂成为各道派之首。开庆元年(1259)忽必烈围攻鄂州,曾派使密访张大可,这是对张大可是南宋道教首领的认同,元初任命龙虎宗嗣天师主领江南道教1。
此外,符箓派还有临川(今属江西)人饶洞天创于北宋淳化五年(994)
的天心派,行天心正法;北宋徽宗时南丰(今属江西)王文卿创立的神霄派,行神霄雷法;形成于两宋之际的东华派和理宗时的清微派等,以及何真公创自南宋高宗时强调忠孝主张三教融合,实为儒道合流的净明道,也称净明忠孝道,这些都属符箓新派。
道教金丹派(亦称丹鼎派)外丹学派,在唐代因道士想通过服食“仙丹”成仙而中毒死亡之事屡屡发生,故外丹学派到唐末已衰落。五代、北宋初的钟离权、吕洞宾、陈抟等内丹学派兴起。北宋中叶张伯端著《悟真篇》,是内丹学派的重要著作。张伯端,号紫阳,亦称张紫阳,后被奉为全真道南宗始祖。张伯端传石泰,石泰传薛道光,薛道光传南宋人陈楠,陈楠传白玉蟾,已是南宋中叶。白玉蟾打破此前单传的传统,广收门徒,终于形成道派,称建宗传法之所为“靖”,白玉蟾称碧芝靖、其徒彭耜称鹤林靖、彭耜之徒林伯谦称紫光靖。南宗受符箓派影响,自陈楠起兼行雷法。而以精、气、神为核心的南宗内丹学亦影响了符箓派,神霄、清微、净明等新道派,也都主张兼行“内炼成丹”。而同源的北方金朝王喆(重阳子)创立的全真道也吸收了南宗内丹学派理论。南宗到元初与北方全真道(北宗)逐渐合流,元代被称为全真道南宗,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被尊为南五祖2。内丹学的发展也促进气功学及相关医学的发展,对“宋学(理学派等)”的形成与发展也有一定影响。
民间信仰的道教人物“八仙”中的何仙姑、李铁拐(铁拐李)、曹国舅,1《宋史》卷8《真宗纪·赞》。
2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2,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浙江书局本。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9,天圣八年五月甲寅。
2《宋史》卷356《薛静传》。
传说都是宋代人。北宋时有永州(今湖南零陵)女子能知人祸福,南宋末《混元仙派图》中,吕洞宾有女弟子赵仙姑,元代人又说她姓赵名何,赵仙姑就成了何仙姑;北宋太宗时有“跛仙”
遇吕洞宾于君山(今湖南岳阳西),到《混元仙派图》中,有了吕洞宾的弟子李铁拐、曹国舅。曹国舅“并云其为北宋丞相曹彬之子,曹皇后之弟,故称国舅”。武将曹彬确有孙女(但不是女儿)为仁宗皇后,皇后弟曹佾曾以使相兼景灵宫使3,景灵宫原是宋真宗制造的赵姓始祖道教尊神赵玄朗的奉祀宫观,这些或许是后世道徒制造曹国舅为神仙的依据。五代的汉钟离、吕洞宾、蓝采和,宋代的何仙姑、李铁拐、曹国舅,再加上唐玄宗时已“得道”的张果(张果老)、韩愈的侄子韩湘(韩湘子)也已于唐宪宗时“得道”,在宋元之际形成为道教的“八仙”。
伊斯兰教、犹太教、摩尼教喀喇汗王朝,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的博格拉汗萨图克在相当于中原五代时,已接受伊斯兰教,其子又定为国教,今日中国的新疆西部地区最早拥有大量伊斯教信徒,到宋建隆元年(960)时,已有20万帐牧民信奉伊斯兰教。
五代、宋代的东南沿海港口城市广州(今属广东)、泉州(今属福建)、扬州(今属江苏),有不少阿拉伯商人,他们在当地建有伊斯兰教寺院,最早的是广州怀圣寺,世传建于唐代,南宋岳珂记他在绍熙三年(1192)时在广州所见番商的寺院,当即是怀圣寺。泉州有建于宋真宗时的圣友寺和南宋高宗时的清净寺,南宋末在扬州也建有礼拜寺等伊斯兰教寺院,都是来宋经商及侨居的阿拉伯商人为进行宗教活动而建1。
北宋首都开封曾聚居了相当多的犹太人,到金代时仍有不少,据明弘治二年(1489)《重建清真寺记》所记,犹太人建造该犹太教寺院,是始于宋隆兴元年(1163),这是金世宗大定三年,其时已是金南京开封府。
摩尼教自唐代传入后,在唐武宗禁佛时也遭到打击,遂在民间流传,宋代东南沿海地区流传较广,被称为“吃菜事魔”教,也称“明教”,北宋末年两浙路方腊起义时,摩尼教徒曾参加起义,因而受到打击,但仍在民间流传,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十月时,陆游所说的,“两浙谓之牟尼教”、“福建谓之明教”,即是1。
3《元史》卷202《释老传·正一天师》。
1为便于叙述此处即称张伯端一系为南宗。北宗五祖为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喆。南宗始祖张伯端为刘海蟾弟子。北宗高于南宗。
1《中国道教史》第十一章,四“曹国舅”。曹佾为保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景灵宫使,按: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侍中、中书令)称为“使相”,只有丞相的礼遇而无丞相的职权。曹彬曾以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也只是“使相”而非丞相。
第三节辽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婚姻、姓氏
契丹人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则,即所谓“同姓可结交,异姓可结婚”1。姑舅表亲的婚姻比较普遍,并且不受行辈的限制,建国初期还有“姊亡妹续之法”。述律、拔里、乙室已三族都是与皇族耶律氏互通婚姻的家族,后族女为后、男尚主的特殊地位和它所反映的这种婚姻形态,既有早期婚姻习俗的影响,也是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普通部民遵循着同姓不婚的原则。
“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机建国后,始以“王族号为‘横帐’,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2。世里,汉译为“耶律”。建国后,为笼络和安抚契丹诸部贵族,阿保机对出任过联盟首领的大贺、遥辇家族一律赐以国姓,于是辽朝始有“三耶律”。太宗灭晋,汉人李崧依汉人习惯为后族小汉制定了汉姓“萧”3。从此,与皇室通婚的后族皆以萧为姓。由于诸部落首领多出自于上述贵族之家,部民的姓氏又从其首领,故而契丹人只有耶律与萧二姓。
居住、饮食游牧的契丹人“随阳迁徙,岁无宁居”1,居住的是便于迁徙的穹庐式毡帐,类似现在内蒙古牧区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内蒙古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的石棺上所绘的契丹住地小景,提供了这种毡帐的形制,门多东向。车马是迁徙、游牧不可缺少的运载工具。契丹人迁徙地,夏日选择高阜处,秋、冬、春季则选择背风向阳临水处。食物以乳肉为主,也有少量粮食。肉类可煮成“濡肉”,也可制成“腊肉”,牛、羊乳和乳制品是他们的食物和饮料。粮食则有“糜粥”,“炒■”。果品有桃、杏、李、葡萄等,常用蜜渍成“果脯”,夏日有西瓜,冬天有风味果品“冻梨”。饮料有乳和酒,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的酿酒业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建国后,汉人、渤海人的食品也传入了契丹,辽朝皇帝过端午节时就有渤海厨师制作的艾糕。
服饰和发式契丹贵族的服装依其所任官职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着汉服,皇后和北面官着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猎服之别。胡服有长袍、短衫、裤、靴、帽。袍服为圆领、交领或直领,左衽,窄袖。腰束带,有的带上还悬佩小刀、荷包、针筒、锥、火石和各种金、玉、水晶、碧石等饰物。长裤多为白色,有的还穿套裤。靴多为长筒,颜色以黑、黄为多。上层人物头戴冠、巾,贵族妇女戴瓜皮帽,侍女戴黑色小帽。衣料夏用绸、绢,冬用1参见白寿彝:《中国伊斯兰教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2陆游:《渭南文集》卷5《条对状》;参见何竹祺:《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76年版。3《辽史》卷71《后妃传》。
1《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
皮毛,“贵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为贵,青色为次。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2。
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环,并同乌桓、鲜卑人一样,也有髡发的习惯。其发式不一,有的只剃去颅顶发,颅四周发下垂并向后披;有的在颅两侧留两绺长发,自然或结辫下垂;有的留双鬓上两绺,自然或结辫下垂,或使其从耳环中穿过再下垂,即沈括所说的,“其人剪发,妥其两髦”3。辽墓壁画提供了髡发的形象资料,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豪欠营出土女尸又提供了不见于文献记载的契丹女性髡发样式。
生育和丧葬契丹妇女分娩前须拜日,居住在专门搭制的毡帐中。分娩时卧于甘草苗上,用手帕蒙住医生双眼。生男,产妇饮调酥杏油,其夫用蓬子胭脂涂面;生女,产妇饮加盐的黑豆汤,其夫以炭涂面,认为这样有利于婴儿的发育成长。若皇后生产,生男,皇帝穿红衣,奏蕃乐;生女,皇帝穿黑衣,奏汉乐。唐时,契丹人行树葬、火葬。将尸体置于山树上,三年收骨焚化。建国后渐行土葬,随葬品视年代与墓主人地位的不同,多寡精粗不一,有玉、金、银、铜、铁、瓷、陶、木、骨等诸种器物和车马具、丝绸等。圣宗前,尚有人殉遗风。受佛教影响,辽朝的汉人和契丹人死后,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尸体焚化后,将骨灰储入真容胸腔中。
契丹人处理尸体的方式独特,对不能及时下葬者,刺其皮肤,令血液流尽,腹中实以盐、矾等,用丝线缝合。下葬时,有的用金、银或铜为面具覆面,同时用银或铜丝制成网络,罩裹全身或手足。
追念死者有烧饭之俗,多于既死、七夕、周年、忌日、节辰、朔望诸日举行。筑土为台,或掘地为坎,上置大盘,盛以酒食并焚化,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车马、珍玩等皆可奉祭。
节庆风俗契丹人的节日除受汉族习俗影响外,多与宗教信仰和游牧生活相关。
正月初一,以糯米和白羊髓作成饭团,傍晚于帐内自窗中掷出,得偶数则吉,得单数则不吉。初七为人日,晴则吉;阴则有灾,须于庭煎饼食,称“薰天”。
正月十三至十五日“放偷”,大则妻女、宝货、衣服、鞍马、车乘,小则杯盘、箕帚、锹镐之类,都可能被人窃去,且不许处分;失者须备酒食钱物赎回。
二月初一为中和节,与六月十八日是请客的日子。中和节国舅萧氏请耶2《辽史·外戚表》:“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将还,留外戚小汉为汴州节度使,赐姓名曰萧翰,以从中国之俗,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姓皆为萧姓。”《新五代史·四裔附录》:“翰,契丹之大族,其号阿钵,..阿钵本无姓氏,契丹呼翰为国舅,及将以为节度使,李崧为制姓名曰萧翰,于是始姓萧。”由此可知,萧氏得姓自萧翰始,而萧翰本名小汉,为适应中原习俗,才由汉人以其名字的谐音制定姓名为萧翰的,此后后族便以萧为姓。
3《辽史》卷31《营卫志·序》。
律;六月十八日耶律回请萧氏。三月三日射兔,重九射虎,腊月辰日烧甲;除夕有岁除仪,烧盐、羊膏于炉火中,萨满赞祝火神,皇帝拜火等,或与游牧射猎生活密切相关,或继承了古鲜卑人的遗风1。立春击土牛、撒谷豆,端五挂合欢结、长寿缕等,则承自汉地习俗。
娱乐活动契丹人的娱乐活动既有游牧民族文化特色,也受到了汉人,渤海人的影响,击鞠、射柳、打髀石、角抵、围棋、双陆,都是契丹人喜爱的活动。击鞠、射柳都是马上竞技活动,击鞠又称骑鞠、击球,即打马球。射柳多在祈雨的瑟瑟仪之后进行,先在场上插柳枝两行,削皮使之露出白色。射者以尊卑为序,各用手帕系于柳枝上以为标志,使距地数寸,然后乘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射断而接枝在手者为优胜,断而不能接者次之,断其青处或不断及不中者为负。
髀石即“髌骨”,俗称“背式骨”、“拐”、“嘎什哈”,四面凹凸不平,形状各异。最晚北魏时的鲜卑已经用它为玩具了,契丹人也有击髀石的游戏,皇帝也以在冰上击髀石为乐。
契丹人酷爱角抵,这既是竞技活动,也是宴会、集会上的表演形式。不但有契丹人参加,而且有汉人参加。二人两两相角,以倒地为负,宋使张舜民曾亲见契丹人角力,“两人相持终日,欲倒而不可得。又物如小额,通蔽其乳,脱若褫露之,则两手复面而走,深以为耻也”1。1931年在辽阳发现了一只八角形陶罐,罐腹绘有八幅小儿角抵图,为研究辽代角抵提供了形象资料1。汉人的游戏娱乐活动也传入了契丹人地区,可知者有双陆、围棋和彩选格。
萨满教早期,契丹人信仰原始多神教萨满教,最尊崇的神灵为天神、地祗、黑山神、木叶山神和鹿神。《辽史·地理志·永州》载:“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叶山,二水合流,相遇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契丹人将骑白马男子和驾青牛车女子尊为天神和地祗,自认为是他们的后代。木叶山(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的白音他拉)是其始祖奇首可汗的发祥地,黑山(今巴林右旗北罕山)是人死灵魂的归宿地。狩猎曾是他们的主要活动,鹿神为猎神,猎前祭祀,祈求多获。这些都与契丹人的起源、发展和生存密切相关,因而受到契丹人的崇拜和敬畏,每年皆有时祭。
原始的多神信仰、生活习俗和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又形成了契丹独特的礼仪和诸多禁忌。遥辇阻午可汗时,制定了柴册仪和再生仪;遥辇胡剌可汗时制定了祭山仪,这是契丹人的重要仪式。建国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宋绶:《契丹风俗》。
1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载:鲜卑“以季春大会于饶乐水上,宴饮毕,然后配合”。契丹耶律与萧互相宴请,当是为两姓青年选择意中人提供机会。
汉礼成分,内容日渐繁复。契丹人崇日尚东,祭祀皆东向,称“祭东”;对天日的崇拜演生出对日蚀、旋风和霹雳的禁忌。狗是契丹人看门护帐、游牧、狩猎的重要帮手,备受重视,也被视为驱邪禳灾的神物,每年八月初八日,杀白狗埋于寝帐前七步处,露其喙。至八月十五日,移帐于埋狗处,称“捏褐耐”。“捏褐”为狗,“耐”为头,以狗头驱邪护宅1。
佛教和道教建国前,佛教已经传入。痕德堇可汗二年(902),龙化州(今内蒙古开鲁西南)建开教寺,为佛教传入契丹的标志。神册三年(918),上京(今巴林左旗南)又建佛寺。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后,俘渤海僧人崇文等57人至上京,又建天雄寺。此后,诸京和各州县也相继修建寺庙。圣宗以后,兴宗、道宗等都尊崇佛教,佛教大盛。贵族之家舍宅建寺,舍儿女为僧尼,向寺庙施舍钱财、田地、人户,建寺修塔,造像刻经,更为普遍,寺庙势力急剧增长。自景宗以来,僧人多有被授予侍中、太尉、太保、司徒、司空者。道宗时甚至出现了“一岁而饭僧三十六万,一日而祝发三千”的情况2。契丹上层的崇佛又反过来影响了汉人,辽时南京(今北京)地区的佛事活动也相当频繁,场面可观。
随着佛教的传播,个人写经,集资刻经、印经和由皇帝下令、寺庙校勘、雕印佛经的活动也十分活跃。辽兴宗时命人搜集各地佛经,自重熙至道宗咸雍四年(1068),校勘雕印佛经579帙,收藏在南京清水院和易州涞水县(今属河北)金山演教寺等地,称《契丹藏》或《丹藏》。《契丹藏》传入高丽,后者据以对照宋藏、高丽藏,进行校勘后雕印成新版《高丽藏》,成为大藏经的较好版本。1974年,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应县木塔)抢修加固时,于木塔四层主佛释迦牟尼腹中发现了一批辽代瑰宝,其中有《契丹藏》12卷,不仅为研究辽代佛教传播、藏经雕印提供了珍贵资料,而且为研究辽代造纸、雕版印刷技术提供了实物。木塔发现的《契丹藏》是辽圣宗时期雕印的,看来整理、校勘、刻印大藏经的工作早在圣宗时就已着手进行了。
佛教的传播,促进了语言文字学的发展。为了解释佛经音义,燕京崇仁寺僧人希麟继唐慧琳《一切经音义》,为《开元释教录》之后新译佛经作音注和义释,撰成《续一切经音义》10卷。此书由辽传入高丽,再入宋,宋刻入藏,后传入日本,对佛教的传播和文字训释裨益良多。燕京又一僧人行均,俗姓于,字广济,“善于音韵,闲于字书”,撰成字书《龙龛手镜》4卷,收字26430余,注用字163170余,总189610余字,立424部首,部首字及部内各字均以平、上、去、入四声为序。在《说文》、《玉篇》之外多所搜集,并广收当时所用异体、俗体、简体字。书成后传入宋朝,雕版发行,改名《龙龛手鉴》。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帮助僧徒识字读经,注音或用反切,或用直音,释义一般都很简单,用例多引佛经。今天它对研究宋以前异体字、简体字仍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原的道教和道家思想对契丹人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辽初,以各种方式进入草原的汉人中,就有一些道教信仰者,契丹部民和某些契丹上层也信仰1《辽史拾遗》引张舜民《画墁录》。
2参见[日]鸟居龙藏:《契丹之角抵》,《燕京学报》第29期单行本。道教。神册二年(918),上京建道观,道教最晚此时已传入。辽圣宗对“道释二教,皆洞其旨”1,其弟耶律隆裕更是个虔诚的道教信徒,“自少时慕道,见道士则喜。后为东京留守,崇建宫观,备极辉丽,东西两廊,中建正殿,接连数百间。又别置道院,延接道流,诵经宣醮,用素馔荐献,中京往往化之”1。某些上层道士同佛教上层一样受到皇帝的礼遇。道教的传播也带动了道家经典的研究,辽初道士刘海蟾著有《还丹破迷歌》和《还金篇》,耶律倍译有《阴符经》,圣宗时于阗(今新疆和田南)张文宝曾进《内丹书》。寺公大师的《醉义歌》中也杂有道教思想。
道教信仰的普遍性及其对契丹人思想、文化的影响,也可从契丹某些墓葬石棺和画像石、画像砖上刻有四神图,绘有道教内容的壁画和随葬品中某些具有道教内容的实物得到印证。
1《辽史》卷53《礼志》六《岁时杂仪》。
1《辽史》卷26《道宗纪·赞》。
第四节 西夏的社会风俗和宗教服饰与发式
早在西夏建国之前,长期和汉族人民杂居一起的党项人,由于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固有的风俗习惯也逐渐起了变化。西夏人的风俗依境内民族而异。西夏主体民族党项人的服饰,除从事游牧生产者外,都基本改变了原先“衣皮毛”的习惯,穿着与当地汉人一样的布匹或绸缎。景宗李元昊建国时,曾规定文武官员的服饰:“文资则幞头、靴笏、紫衣、绯衣;武职则冠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涂银束带,垂蹀躞,佩解结锥、短刀、弓矢■,马乘鲵皮鞍,垂红缨,打跨钹拂。便服则紫皂地绣盘球子花旋襴,束带。民庶青绿,以别贵贱”1。夏显道元年(1032),李元昊为保持党项先祖旧俗,于国内下达“秃发令”,秃发即剃光头顶,穿耳戴重环。他率先自己秃发,然后令国内人民一律秃发,限期三日,有不从者处死,秃发即成为西夏境内流行的发式。
饮食与居住西夏农牧民生活方式不同,党项牧民以牛、羊肉及乳制品为主要食物,还遗存“割鲜而食”即吃生肉的习惯。乳制品有乳酪、奶酥、奶油、奶渣等。农业居民种植的农作物以大麦、荜豆、青稞为主,收成不好,则常辅以野菜度日。西夏食品以面食为主,有面、粥、饼、馒头、包子等几类。食品制作已采用了烧、烤、炸、蒸、煮、炒等方法,调味品有盐、油、椒、葱、蜜等1。西夏人普遍喜欢饮茶与酒,茶是西夏牧民不可缺少的饮料,宋人以西夏党项部族食肉饮酪,称其“特茶为命”。酒也是西夏人生活中不能须臾离开的,凡聚会、盟誓、喜庆、祝寿、婚丧、嫁娶、出战、仇解皆取酒痛饮,一醉方休。
西夏党项牧民居住在覆以毛毡木架的帐幕中,故一家称一帐。除牧民外,“民居皆立屋,有官爵者,始得覆之以瓦”2。有的地方是一列三间住房中,“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间,以奉鬼神”1,即中间供神,左右两间住人。西夏皇室帝王效法中原皇朝,大筑富丽宏伟的宫殿、陵园、寺庙。贵族富豪、大臣官僚也都竞相大兴土木,修建官邸、府衙,庭院楼阁,亭榭台池,极尽享乐。
婚丧节庆西夏的婚俗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西夏人的著作中记述婚姻程序有“男1《契丹国志》卷7《圣宗天辅皇帝》。
1《契丹国志》卷14《齐国王隆裕传》。
2《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1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女长大,遣将媒人,诸处为婚,索与妻眷”2,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自皇帝起到上层贵族官僚则普遍有纳妾现象,如李德明娶三室,李元昊凡七娶,仁宗时的晋王察哥“年已七十余,犹姬妾充下陈”3。部分地方仍保留着性爱自由的风俗,史载:“凡育女稍长,靡由媒妁,暗有期会,家不之问。必相挈奔逸于山岩掩映之处,并首而卧,绅带置头,各悉力紧之,倏忽双毙。一族方率亲属寻焉。见不哭,谓男女之乐,何足悲悼?”1。
党项人原本实行火葬,焚尸后可能还要建坟埋骨,在西夏人编著的辞书《文海》中有烧尸场、墓地等辞语。史书还记载党项人有穴葬风俗,西夏建国前,宋咸平六年(1003),党项首领李继迁“寻葬其祖于红石峡,障水别流,凿石为穴,既葬,引水其上,后人莫知其处”2。西夏建国后,多实行土葬,使用灵柩。甘肃武威发现的两座砖室西夏墓,建于夏天庆元年至八年(1194—1201)之间,墓主为刘姓汉人,生前任官经略司都案,死者葬具是木缘塔,骨灰不存,题款中有“灵匣”字样与男女主人名字,知其为夫妻合葬墓。西夏皇帝墓葬,从建国之后便取法于唐、宋帝王陵寝制度,在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附近的贺兰山东麓兴建了规模宏大的皇帝陵园。
西夏节日很少。西夏节气以十二月为岁首,故重冬至节,亲友团聚欢宴,以示庆祝。建国后,李元昊下令规定每年四季月首和他的生日五月初五为节日,让全民欢乐为他祝寿。
宗教信仰西夏统治者笃信佛教,建国前李德明曾遣使赴宋朝河东地区的五台山(今山西五台东北)进香,又向宋求赐佛经。景宗李元昊“晓浮图学”3,也向宋朝求赐佛经,建国后又组织僧侣用新创的西夏文翻译佛经,并在首都兴庆府东修建高台寺。没藏太后早年曾出家为尼,元昊死后辅佐年幼的毅宗执政,因宋朝所赐《大藏经》,而于兴庆府西建承天寺。今甘肃敦煌莫高窟和安西榆林窟中,有西夏惠宗秉常时期开凿或重修的洞窟。崇宗乾顺时期,不仅在凉州修缮护国寺感应塔,在甘州建造崇庆寺、卧佛寺等;天祐民安元年(1090)还完成了西夏文《大藏经》的翻译。仁宗仁孝时期大量刻印散施佛经。黑水城遗址(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中发现的大量西夏文刻本和写本中大多数是佛经,也可见西夏佛教传播之盛。西夏佛教前期来自中原佛教,中期是回鹘佛教,后期是吐蕃佛教(后世称为“藏传佛教”[后弘期])。
西夏亦有道教流传。景宗元昊长子“宁明,喜方术,从道士路修篁学辟谷,气忤而死”4。又如宋元丰四年(1081)宋军进攻西夏时,西夏“灵州城中惟僧、道数百人”1,都说明道教在西夏有所流传。
2曾巩:《隆平集》卷20。
3沈括:《梦溪笔谈》卷18。
1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
2《西夏书事》卷36。
3张鉴:《西夏纪事本末》卷10。
4《西夏书事》卷7。
1《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西夏人“笃信机鬼,尚诅咒,每出兵先卜”。占卜,用以问吉凶,决疑难。西夏占卜方法主要有四种:“炙勃焦”,用艾草烧羊胛骨,视其征兆;“擗算”,擗竹于地以求数,类似折蓍草占术;“咒羊”,于夜间牵羊,焚香祷告,又在野外烧谷火,次日晨屠羊,视其肠胃通畅则主吉,羊心有血则不吉;“矢击弦”,用箭杆敲击弓弦,听其声而占算战争胜负和敌至之期1。西夏人作战忌晦日,重单日,战败后还要举行“杀鬼招魂”的仪式,用以超度亡灵。其法是于战争之后三日复至原处,捕捉人马或缚草人埋于地,众人以箭射击。党项人特别重视复仇,如仇家有丧则不受侵害;无力复仇者,集壮妇享以牛羊酒食,赴仇家纵火,焚其庐舍,被焚者趋而躲避,因党项之俗认为“敌女兵不祥”。如仇解,则双方用鸡、猪、犬血和酒,用髑髅盛酒共饮起誓:“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4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2,庆历八年正月辛未。
第五节 金代的社会风俗和宗教饮食
金代社会风俗是与金代社会的生产及生活相适应的,反映了以女真为统治民族和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的社会风俗的构成和特点。
女真早期以肉食为主,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在主食中逐渐占有更重要地位,其初主要是炒米和粥,后来馒头、汤饼、烧饼、煎饼等面食都成女真、汉人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主食。女真人喜欢以野白芍药花用面煎之,做成其味脆美而又易于保存的食品,秋冬之际把新鲜蔬菜腌制咸菜、酸菜。调味品有盐、醋、酱、油。金代汉人、女真等饮酒之风盛行,尚豪饮,无论是城市还是山村,往往都有酒楼、酒肆。海陵时曾严禁朝官饮酒,犯者处死。世宗诏猛安谋克,只有节辰和祭天日方许饮燕聚会,在农忙之际不许饮燕或赴会他所,就是农闲之月,也不许痛饮,犯者抵罪。金饮茶之风也盛行,《金史·食货志》载:“上下竞啜,农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属。”
服饰金代服制有富贫、贵贱、民族的不同。女真富人,春夏多以纻丝绵或细布制作,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羊羔的皮为裘。贫者春夏以粗布制作,秋冬以牛、马、猪、羊、獐、鹿、猫、犬、鱼、蛇的皮做衣裤。服制有平居所用常服和自皇帝以下及百官礼服的区别。女真常服有用皂罗制的巾,上结方领,折垂于后。衣尚白,左衽,窄袖,盘领。腰带有吐鹘,可佩腰牌和刀、弓、剑等。《三朝北盟会编》引范仲熊《北记》:“凡番官平居著上领褐衫,无上下之辨,富者著褐色毛衫,以羊裘狼皮等为帽。”皇帝、皇后、皇太子及百官的礼服,多参酌历朝服制而制,而百官有朝服、公服、祭服的不同。服制的等级和阶级的限制十分严格,不仅对统治阶级内部有等级界限,对士庶、三教九流、兵卒、奴婢等都有具体规定,详见《金史·舆服志》。从民族的服制看,原居契丹统治下的北方汉民的服装称“汉服”,而称南宋服装为“南人衣装”。金初强制北方汉人等着女真衣装,禁民汉服,后禁女真人学南人衣装,但在各民族交融中是无法禁止的。不仅女真学汉人衣装已成风尚,女真衣装也在汉人中流行,而且女真衣装也传到南宋。女真继承了东北民族居住火炕的传统,火炕在北方各地普遍流行。
家庭、婚姻金代女真从其始祖函普时起就已基本确立一妻一夫制家庭。在家庭内出现了私有财产,确立了父家长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仍保留母权制和原始群婚的遗风。建国后,就曾禁止同姓为婚,继父继母的男女无相嫁娶,但在宗族内仍实行接续婚,而对男子来说却是一夫多妻,不仅庶官允许求次室二人,百姓也允许置妾。建国前就出现世族世婚制,而建国后“娶后尚主”的限制很严。随着历史的发展,女真族的家庭组织也不断变化,与其他族的接触和交融也更加密切,由于民族间的调动和互相杂居,遂允许与契丹、汉人互为婚姻。
女真早期男女婚姻有很大的自主权,女子年已及笄,行歌于途,自歌其家世妇工容色,以伸求伴侣的情意;或者参加富家子弟在夜晚举行的聚会,与之同饮,或歌或舞选得终身伴侣,即随之而去,及生子女,回到娘家“拜门”,父母并不干预。每逢订婚之时,男方及其亲属携带着酒馔到女家,妇家不分大小坐在炕上,婿党罗拜其下,俗为“男下女”。拜礼完毕,男方牵马百匹,少者十匹,供女方的家长选择,女方不过只留其十之二三,或皆不中选。女家给一定的回礼。在女真婚俗中仍保有赘婿和指腹为婚的习惯。葬礼金代丧俗有土葬、火葬或土葬与火葬结合。女真早期,人死后则埋之,但土葬多行之于汉人中。火葬是一种简便、经济、卫生的丧葬方式,在北方各族中久为流行。火葬在金代女真族中流行,而在北方汉人中也受其影响,习以为俗。火葬在传统的儒家观念中被认为是不合葬礼的,因此遭到反对。元好问《续夷坚志》卷3记载,吕忠嗣通经学,每以古人自期,其临终对诸子说:“我死无火葬,火葬是为戮尸;无斋僧作佛事,斋僧佛事是不以尧、舜、文、武、周、孔之教待我。有违我言者,非吕氏子孙。诸子从教,无一敢违者。”土葬和火葬结合的葬俗,即将火化后的骨灰及随葬品装入木棺下葬,再在墓穴内把木棺、骨灰和随葬品一同焚烧。
《三朝北盟会编》卷3记载女真有殉葬、剺面、烧饭之俗。女真人死后,“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其死亡,则刃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所有祭祀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长期流行于北方的烧纸钱和以纸作房屋、侍从、车马等仪物之俗,在金及金元间也颇流行。文体活动女真人俗尚骑射,把打猎看作最快乐的事。通常在重午拜天后进行射柳、击球的游戏,击球有时也在其他日子进行,并曾把击球列为策论进士的考试科目。角抵(即相扑)在金朝也为皇帝所乐见,宫廷角抵,则“百姓纵观”。汉族的双陆、围棋、象棋等也在女真族中广为流行。投壶和纸鸢也是金朝常见的游戏3。
宗教女真人信仰萨满教,它是一种包括自然崇拜、图腾、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巫术等信仰在内的原始宗教。萨满是沟通人与神之间的中介,在重大典礼、事件和节日的祭祀时都有巫师参加,或由他们司仪。消灾治病、为人求生子女、诅咒他人遭灾致祸等,几乎都成为萨满的活动内容。
早在女真函普时就已好佛事,灭辽及北宋后,由于中原佛教的影响,对于佛教的信仰更加发展,对金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习俗都有重要影响。
3《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道教在金代主要有全真教、大道教和太一教。全真教创始人是王喆,别号重阳子,于大定七年间(1167)创建全真教。先后化度马从义(马钰,丹阳子)、谭处端(长真子)、丘处机(长春子)、刘处玄(长生子)、王处一(玉阳子)和郝大通(广宁子)、孙不二(清静散人)等入道。马、谭、丘、刘、王、郝、孙合称为七真人。
大道教创始人是金初刘德仁,大约于皇统二年(1142)开始传道。太一教始祖萧抱珍,创教于天眷(1138—1140)年间。
金代道教的共同特点是都主张顺从和忍耐,是在金朝女真族统治下北方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无论是金代的佛教还是道教,都主张以本教义为主的佛、道、儒的三者合一,如在佛教的理论发展中有很高造诣的万松行秀和李纯甫。全真教创始人王喆,凡立会也必以三教名之,完颜■《全真教祖碑》:“足见其冲虚明妙,寂静圆融,不独居一教也。”王喆从三教合一的主张出发,劝人们诵《道德清静经》、《般若心经》及《孝经》等道、佛、儒三家经典4。
4《辽史》卷115《西夏外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