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是蒙古贵族特别关注的一个行业。随着统一政权的建立,一套从朝廷到地方官府的手工业系统逐步形成。蒙元时代的官营手工业十分发达,其规模、产量和分布之广均超过前代。因为官办手工业局院几乎涉及和控制了军事以及统治阶级生活用品的所有领域,所以民间手工业受到一定压抑,而官办局院的管理也十分腐败,经济效益低下。但另一方面,由于蒙古贵族将掳掠和收编来的各地工匠集中在手工业局院之中从事生产,这就给工匠们交流品种、切磋技艺、分工协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而,就总体而言,元代手工业不仅品种有所增加,生产水平也有相应的提高。
第一节工匠的来源及其地位
手工业工匠主要来源于战争掳掠、拘括和征召。按照成吉思汗的命令,凡对蒙古军队抵抗过的城池,攻占后一律屠杀,唯妇女儿童及工匠可以得免,于是,在长期征战中,蒙古军队通过俘获、拘刷和征招搜罗了大批工匠,如成吉思汗西征攻陷讹答剌、撒麻耳干、马鲁等城池时,俘虏了大批能工巧匠,其中仅撒麻耳干一地就获“有手艺的工匠”三万1。同样,在攻掠保州、广宁(今辽宁北镇县)、河南诸地时,也有大批工匠免于一死2。窝阔台经略金地时,金朝军器局的工匠被整批俘虏北上,又从中原“括其民匠得七十二万余户”(《元史·阔阔不花传》)。当南京(治今开封市)城降后,令招集诸匠,“一日应募者数千”3。太宗时诸王及功臣家还“争遣使十出括天下匠”4。蒙古国时期所搜罗的工匠以俘虏为主,这些工匠大多数被带往已经略定的后方,并且,早在成吉思汗西征前,就命田镇海屯田于兀里羊欢,建称海城,并设局安置所掳获的汉地工匠。同时,派人率中原各族炮手军驻谦谦州,成千汉地工匠被带到那里,从事织造与锻作。工匠聚居之地还有和林东北的毕里纥部、西北的忽兰赤斤和土秃剌河等处。
在蒙古大军攻城略地期间,“能夹锯”5者即可能混入匠人行列而免于一死,因而滥竽充数者甚多,匠人亦不时受到查核、整编,这样,匠人与匠户的名分实际上早已得到确认,而且,至迟在宪宗壬子(宪宗二年,1252年)籍户时已立有匠籍的有关规定6。从至元八年(1271)籍户时的条文看,匠户的构成主要指“系官诸色原籍正匠”与“改色人匠见入局造作者”,另有“已收额当差”的“放罢贫难正军”和已有“上司改拨充匠明文”的附籍军民人等;属于壬子年籍户时在投下当差的“畸零无局分人匠”以及未附籍于各路的“投下蒙古户”与“寄留驱口人等习学匠人”,如已具备用自己的“物料”或在本投下五户丝内“关支物料”从事手工业生产,并向投下缴纳手工业品或钱物的匠人也在这次籍户时被确认为正式工匠,反言之,在这次籍户前尚有一批人员并不符合上述条件,另包括自行“投充人匠”的漏籍户,以1分见《世界征服者史》上册《征服世界的汗征讨算端的国土和讹答剌的陷落》、《撒麻耳干的征服》、《马鲁及其命运》。
2刘因:《武遂杨翁遗事》,《静修文集》卷二一;《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卷一五○《何实传》。3胡祗遹:《德兴燕京太原人匠达鲁噶齐王公神道碑》,《紫山大全集》卷二六。4姚遂:《怀远大将军招抚使王公神道碑》,《牧庵集》卷二一。
5刘因:《武遂杨翁遗事》,《静修文集》卷二一。
6如成吉思汗十九年(1224)在河南各地俘获了七百余名工匠,孛鲁驻兵邢州时即从中“分织匠五百户,置局课织”(《元史》卷一五○《何实传》)。壬子籍户时的有关名目可从至元八年籍户时的条文中窥中一班(《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系官诸色元籍正匠并改色人匠..”、“诸投下壬子年元籍除差畸零无局分人匠”、“诸壬子年附籍军民人等别无上司改拨充匠明文..”)。及“民匠打捕鹰房诸色附籍人等户下人口析居者”都投入了工匠之列,不过这次籍户时都应改为普通民户,充当政府差役1。
忽必烈即位以来,曾多次招收漏籍、哈赤(蒙语牧人)民匠和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习学织造等事,此后大规模籍招工匠有四次:至元十二年从招收的三十多万户江南工匠中“选有艺业者”十余万2;十六年三月,“括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能造炮者”(《元史·世祖纪七》)至大都,年终又“籍人匠四十二万,立局院七十余所,每岁定造币缟弓矢甲胄等物”3;二十四年,又“括江南诸路匠户”(《元史·世祖纪十一》)。以上是系官工匠与军匠的主要来源。此外,贵族和少数功臣投下所拥有的私属工匠,他们来自朝廷的赐予和战争俘掠,再就是拘括。民间工匠“轮次应当”徭役,这可能是地方官府手工业工匠的一个主要来源。在庞大的系官工匠和军匠队伍中,直接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提供服务,特别是从事军器制造的能工巧匠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他们之中有一批人升为匠官或受到奖赏,而绝大多数普通工匠的地位前后有一定变化。蒙古国及元代早期收编的工匠中的驱口身份虽为数不很多,但他们离乡背井,强行迁徙,往往转死沟壑,处境相当艰难。随着统治的稳定与户籍制的逐步完善,匠户的处境也有相应改善。就待遇而言,元政府对系官匠户实行“给之食、复其户”的1政策。“给之食”的待遇最迟始于窝阔台时期,中统初始见具体记载,但数额有些差别,每名工匠有的月支米四斗、盐半斤,有的仅得粮二斗五升2。至元二十五年,又进一步作出较全面的统一规定:男、女十五岁以上为“大口”,五至十四为“小口”,五岁以下不在支请之列3,“每户多者不过四口,少者验实有口数,正身(指当役工匠)月支米三斗、盐半斤。家属大口月支米二斗五升,家属小口并驱大口月支米一斗五升;驱口小口月支米七升五合”4。至于“复其户”,基本精神可能是“一丁入局,全家丝银尽行除免”5,但和雇和买及杂泛差役却不得免。包括匠人在内的投下民户最初可“不纳系官差发”6,但如按照大德七年役法的规定,投下匠户亦须承当和雇和买与杂泛差役。系官匠户入局造作,“皆须视其时月,计1《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2《元史》卷一六七《张惠传》。
3王恽:《大元故正议大夫浙西道宣慰使行工部尚书孙公神道碑铭》,《秋涧集》卷五八。1《经世大典·序录》“工典总序”,《元文类》卷四二。
2王恽:《乌台笔补·论肃山住等局人匠偏负事状》,《秋涧集》卷八九。3《通制条格》卷十三《禄令·大小口例》。
4《通制条格》卷十三《禄令·工粮则例》。
5王恽:《乌台笔补·论肃山住等局人匠偏负事状》,《秋涧集》卷八九。6《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其工程,日验月考”7,并且,匠户后代不得更籍,其身份是世袭的,但另一方面,工匠并不是长期被拘禁于局院之中,而是有自己的家庭和独立经济;在完成规定造作之外,亦可用自己的工具和原料制作产品出卖,以弥补官府供给之不足。
投下私属匠户和军户的隶属关系基本与系官户相类,但符合匠人身份条件的“畸零无局分人匠”及“诸投下蒙古户并寄留驱口人等习学匠人”,在履行向所隶属的贵族权豪缴纳手工业产品或钱物的义务后,可“自备物料”或“于投下五户丝内支取物料”从事独立生产1,他们与“轮次应当”差役的民间工匠类似,人身依附关系相对要松弛一些。这里应进一步明确的是:所谓“匠户”,系指怀有一定技艺的工匠所属的民户(“工”是一般生产者),工匠本人必须是编入中央各部门所属局院(其上往往设有“提举司”之类的行政机构)并入局从事生产的人员;因本人全日承当了国家匠役,因而他和他的家庭才享受规定工禄待遇;这类局院一旦罢归地方,匠户也就随之转成一般民籍(可轮番入局应差)而不享有原有的工禄。就总的情况而言,匠役固然不甚自由,工匠们多设法回避这项全日制徭役,但若失去匠籍身份即“无既禀之给”,所以这类工匠最终还是愿意“世为邑民奉公”2,因而,相对而言,匠户的生活一般有低限度的保障。
属于国家管制的还有下列手工业工匠。
一、盐户,亦称灶户、亭户、晒盐户。生产者称盐丁、卤丁、灶丁。北方地区因历经战乱,佃户逃散,盐户主要靠签发和招募旧户复业;南方则大都由原有盐户从事生产,缺额时靠签发以作补充。盐户立有专门户籍,不得改业;除刑事案件外,其余由本盐司审理。盐场的基层组织是团、灶。每灶由若干盐户组成,每团各围以矮墙,有固定的居住与生产区。国家对盐户实施“依验多寡,俵付工本口粮”,即发放“工本钞”以维持其最低生活和从事再生产的必要经费,盐户则要向国家缴纳成品盐,最终又免除不了科差、税粮甚至杂泛差役的负担。他们被严格编管起来,立有专籍,不得改业,固定在盐场上作业,地位与农奴相近。盐户有五万二千之多,他们之中贫富差别很大:“富上盐户”要向封建国家承担义务,但自己并不直接从事生产,而是雇佣贫苦盐丁从事制盐;政府还利用他们控制、管理“贫苦灶户”,因而后者承受双重盘剥,几乎完全丧失独立的人格地位,遭受相当严重的剥削与压迫。
二是茶园户。元代属于国家直接经营的茶叶生产机构之一“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领有二万三千多“茶园户”1,其中无疑包括一批从事茶叶制7《元典章》卷五八《工部》一《造作》一《段匹·至元新格》。
1《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2《至顺镇江志》卷六《赋税·造作》。
1《元史》卷八七《百官志》。
作的手工工人。
三是冶户。冶户有窑户、矿户、炉冶户、铁冶户、银冶户等多种称谓,但从事炼铁的专业户占据多数,太宗窝阔台八年(1236)始立炉于西京(治今山西大同市)州县,“拨冶户七百六十煽焉”。至元四年(1263)又以漏籍户一万一千八百、附籍户四千三百“于各处起冶”2。冶户隶于洞冶总管府、提举司或都提举司,至元、大德年间顺德等处都提举司辖下有六千冶户,是见于记载最多的一处铁矿区3。农具主要由政府生产营销,因而各地也有一批从事该项生产的作坊与手工工匠1。
2《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卷八《课程·洞冶》;《元史》卷五《世祖纪》二,卷七《世祖纪》四。3《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
1如至元四年五月礼部尚书马月合乃以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元史》卷五《世祖纪》二)。阿合马当政时曾“议括民间铁,官铸农器,高其值以配民”(《元史》卷一五七《张文谦传》)。
第二节 元代的官私手工业
官府机构
官营手工业主要包括工部将作院、大都留守司、武备寺等下属诸系统(含直接管辖的路织染局、杂造局等)和地方官府系统。
工部“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材料之给受,工匠之程式,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所属生产性机构主要有:诸色人匠总管府,“掌百工之技艺”。其下置有专门从事雕绘佛象、制蜡铸造、制作金银器皿、镂铁、琢磨玛瑙木石和髹漆等司局。
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主要“掌毡毯等事”。辖有大都、上都和隆兴等四处毡、染局和剪毛花毯蜡布局。提举右八作司,生产项目有“造作镔铁、铜、钢、鍮石”。诸路杂造总管府,后改名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有帘纲局。茶迭儿局总管府,“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有诸司局。大都人匠总管府,辖有绣局(“掌绣造诸王百官缎匹”)、纹锦总院(“掌织诸王百官缎匹”)与涿州罗局(“掌织造纱罗缎匹”)。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初“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后隶工部,有织造人匠、杂造人匠、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各一和大都等处织造提举司(后者“管阿难答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
提举都城所,置左右厢,“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
受给库,“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
符牌局(“掌造虎符等”)与旋匠提举司。
撒答剌欺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由练人匠提举司改组,以札马剌丁率人匠与丝同局造作。别失八里局,“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有提领所一,织染局共十一,分布晋宁、云内、河中、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处。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真定路织染提举司,下辖开除局与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
此外,大都地区有窑场、皮货所四处;另有织染、纹锦、毛段等局近三十个,主要分布于河北各地,少数在山西、山东。
将作院“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所属生产性机构有三: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辖有玉局提举司(置和林)、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阳山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鞓带斜皮局、瓘玉局、浮梁磁局(“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籐笠帽等事”)、画局(“掌描造诸色样制”)、妆钉局、大小雕木局、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温犀玳瑁局、上都金银器盒局、漆纱冠冕局等。
异样局总管府,领有异样纹绣提举司、绫绵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领备章总院、尚衣局、御衣局、御衣史道安局、高丽提举司、织佛象提举司。
中政院,“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所属生产性机构有中瑞司,“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领尚工署(“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其下又设玉列赤局(“掌裁制缝线之事”)、赞仪署(“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另有掌怯怜口民匠,“岁办钱粮造作”的翊正司,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下辖“掌织染岁造缎匹”的织染局、有关打捕民匠或怯怜口民匠的机构多处与金银场提领所下辖的银场、■炭场七处。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中统五年,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习诸色匠艺”,立府管领,生产性机构有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金银器盒局、染局、杂造局、泥瓦局、铁局、上都葫芦局、器物局、砑金局、鞍子局、云州管纳色提领所、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领双线局、大小木局、盒钵局等)、成制提举司(“掌缝制之事”)以及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领大都软皮局、斜皮局、上都软皮局、牛皮局、金丝子局、画油局、毡局、材木库、玛瑙玉局)、上都异样毛子局、上都毡局、上都斜皮等局、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真定路翼州杂造局与珠翠局。
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召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属中宫。生产性机构有织染局、杂造局、弘州衣锦院、丰州毛子局与缙山毛子旋匠局等。
天历二年改拨储政院属下两处: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领典制局、杂造人匠提举司、杂造局等);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领织染提举司等)。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领杭州、建康、黄池三处织染局与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提举司。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至顺二年立,领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生产性机构为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下辖有织染局、绫锦局(召析居放良还俗僧道“教习织造之事”)、纹锦局(召漏籍人户教习织造)、中山局(召随路漏籍不当差人户,“教习织造”)、真定局(“掌织染造作”)、弘州(治今河北原阳)、荨麻林(今河北万全西北)纳失失局(召析居放良等户教习织造)、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缮工司(领金玉珠翠、大都织染、大都杂造三提举司)等。
大都留守司,所属生产性机构有修内司,“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有大小木局、泥厦局、车局、妆钉局、铜局、竹作局、绳局);祗应局,“掌内府诸王邸等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有油漆局、画局、销金局、裱褙局、烧红局);器物局(掌宫殿、城门、寺观营缮及御用各位下用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有铁局、减铁局、盒钵局、成鞍局、羊山鞍局、纲局、刀子局、旋局、银局、轿子局等);犀象牙局,“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有雕木局、牙局);大都四窑场(“营造素白琉璃砖瓦”)与甸皮局等。武备寺,“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辖各处军器人匠局、司十五处,军器局四处,欠州武器局一处,以及箭局、弓局、弦局、杂造局多处。
利用监,“掌出纳(实际包括制作)皮货衣物之事”。有杂造双纲局(“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染局(“掌每岁变染皮货”)等。以上系元廷主要直属手工业部门的设置、分布概况。诸工之中,丝织品需求量最大,因而,在元廷直属手工业部门之外,为适应“御用诸王众用”的“不时之需”,又设“外道行省诸局”,其生产上纳的织物,称为“横造”1。这类地方手工部门主要指各路属织染局。“横造”之令往往非常急迫,如至元二十三年江浙行省“檄列郡横造绮缎”,便给各地造成极大的骚动2。各路织染局既为适应上级科差而设,因而其规模生产情况因时、因地有所差别,如四明(治今浙江宁波市)织染局于至元二十七年起盖,泰定二年又扩建成土库、库前轩屋、门楼、厅屋与吏舍各三间,前轩厅后屋一间,染坊屋四间,络丝堂十四间,机坊二十五间,打线场屋四十一间,土祠一间,共九十八间3。新安(治所先在安徽休宁,后移歙县)织染局与打线场分置两地,至元二十一年由宁国路织染局拨来生帛机五十张,签拨人匠八百六十二户,自当年立局,岁造生帛三色,共一千六百零一段。二十四年,改造熟帛丝(数与生帛同),共六色,每季上纳。二十八年又添造宁国路丝一百五十段4。
军器制造的基本体制是:至元初命统军司造兵器,军器损坏由各万户行营“选匠自修之”,武备寺同时负责军器储备(后来取代统军司负责武器造作);“列郡设杂造局,岁以铠仗上供”1,地方杂造局主要承担中央不时之命,如至元二十三年,“朝命造五军甲”2,就是由地方杂造局承当的。管理盐业的机构盐运司(有的又称转运司、提举司)“掌场灶,榷办盐货”(《元史·百官志一》),设两淮、两浙、山东、福建、河间、河东、1《经世大典·工典·丝枲之工》,《元文类》卷四二。
2虞集:《通议大夫签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陈公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四二。
3王允恭:《至正四明续志》卷三《城邑》、《公宇》。
4《新安志·织染局》,见《永乐大典》卷一九七八一。
1《经世大典·政典·军制·军器》,《元文类》卷四一。
2虞集:《通议大夫签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陈公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四二。
四川、广东、广海九处,大都、辽阳等地设后有并有废。两淮、两浙、山东等盐运司之下又设若干分司,盐运司或分司下又辖有若干盐场,全国共有盐场一百数十处。盐场下又有团、灶之设,灶由若干盐户组成。元代由国家直接经营的茶叶生产机构有宣徽院下辖的“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与“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前者辖“提领所”七处(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3。这些机构所辖范围遍及福建与江浙广大地区。太宗窝阔台八年(1236)立炉于西京从事铁矿冶炼,其后元廷于腹里地区的交城县(属今山西)、平阳(治山西临汾)、河东(治今山西太原市)、顺德(治今河北邢台)、北京(治今辽宁宁城县西北大明城)、济南等地设洞冶总管府、提举司或都提举司掌管冶炼,这些机构之下多辖有数处矿冶分炉。行省矿冶主要分布在江浙、江西与湖广诸地。因官冶效益低下,元廷曾于大德十一年明文规定“听民煽炼,官为抽分”,其管理机构亦多“废置不常”(《元史·食货志二》)。
官营手工业生产概况元代中央和地方手工业局院分布的密度和广度是前所未有的。《经世大典》列官营手工业共二十二个门类,实际不外土木工程、兵器、金工、玉工、丝枲、皮毛等几个大类,内容涉及军器和统治集团消费的一切领域,种类繁多,机构庞大,其名称一般称局、院、提举司、所等,设院长、正副大使、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点、提领等官员,其下有管勾、作头、头目、照磨案牍、攒司、典史司吏、堂长和提控(后几类一般于匠户内差充1)。工匠在五百名以上者设提举、副提举、同提举,三百至五百称院长、提领、提点,一至三百户设大使、副使2。
官营手工业拥有充沛的物资原料和西域、中原各地的能工巧匠,并通过集中生产、分类置局、技能培训和“给之食、复其户”等措施,基本保证工匠“专于其艺”3,因而不仅为手工业增添了一些新的品种,而且生产出许多精美的产品。但封建时代官办事业的通病,元代亦在所难免,其中较突出的有三点:(1)各级官吏克扣原料、冒支工粮、夹带私造的情况十分普遍4,(2)拥有人力物力绝对优势的官办手3《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
1《彬江志·织染局》、《延平府志·织染局》,见《永乐大典》卷一九七八一。2《元典章》卷八《吏部》卷二《循行选法体则》。
3《经世大典·工典·诸匠》,《元文类》卷四二。
4如至元八年中都甲局官玉鲁等用劣质皮货造衣甲,从中贪污(王恽:《弹甲局官玉鲁等抵搪造甲皮货》,《秋涧集》卷九○);大德四年和买丝货时各处官府与上下权豪之家“私下贱买不堪丝料,逼勒交收,高抬时估,取要厚利”(《元典章》卷五《工部》卷一《选买细丝事理》);延祐元年前兴和路二十六个局工业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生产不计成本,经济效益低下。如杭州砂糖局原料来自处州,质优价廉,但糖价却高出民间数十倍,无法生存,只好停办1。河北綦阳一处官办铁冶“得铁甚鲜”,如将冶户放还,政府另以“和市”等名目所得购铁,“可增官煽数倍之上”2,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因而一些官僚认为官营局院为“蠹财之尤者”,力主“百工诸府可罢”3。(3)工匠遭受的压迫和剥削相当沉重:官办局院的工匠受到“日验月考”的严厉管制;官府往往依期强令地方造作,骚扰民间4;奸吏乘势“因缘害众”,“合著夫匠十名,乃科百名,以至数多则遍科”5;大多数工匠的劳动、生活条件相当恶劣,匠役成为一项沉重的负担,如时人曾描述织工的处境:“江南丝尽入机房,欲此虚空彼富强。鞭挞别工皆学织,程量计日完成章。惊心蟠龙愁应死,泪手攀花痛不香。贫者只宜岩谷隐,草纫槲叶当衣裳。”6工匠之苦莫过于盐丁、灶户:“课额日以增,官吏日以酷。不为公所干,惟务私所欲。田园供给尽,鹾数屡不足。前夜总催骂,昨日场胥督。今朝分运来,鞭笞更残毒。灶下无尺草,瓮中无粒粟!”7民间手工业贵族权豪1、官僚地主、民间作坊主与一般百姓也经营自己的手工业。
诸王、公主、驸马位下有一批“不纳系官差发”的“匠人、打捕户、鹰房子、金银铁冶户”,即可供贵族自行“拘收起移”的人匠民户2,他们被收编在位下的“诸色民匠总管府”之类的组织管辖之下,在位下的作坊内从的官员每年支取的工粮超出应支数的六倍(《通制条格》卷十三《工粮》)。1杨瑀:《山居新话》。
2王恽:《秋涧集》卷八一《中堂记事》中。
3许有壬:《正始十事》,《至正集》卷七七。胡祗遹:《政事》,《紫山大全集》卷二一。4虞集:《通议大夫签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陈公神道碑》,《道园学古录》卷四二;程钜夫:《民间利害》,《雪楼集》卷十。5胡祗遹:《民间疾苦》,《紫山大全集》卷二三。
6郑思肖:《心史》上卷《江南丝》。
1诸王、公主、驸马和少数勋臣属下的手工业往往被认定为官办性质,或则是官营手工业的一种补充。我们在这里将其定为私营性质的主要理由是:中央分拨给贵族的份地实质已转为贵族个人私有(是“忽必”或“莎余儿合勒”的延伸),他们在份地内所经营的手工业包括其财政收支比较严格地独立于中央与地方企业。即便是奉命出镇的诸王,中央亦无权任意支配他们的企业与财产。与其他社会阶层一样,贵族向中央提供的义务实质上属于差发,并不意味着中央可像对待地方手工业机构和财政那样,可随意支配。这个问题可作进一步论证。
2《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元典章》卷二五《户部》卷十一《差发·投下户丝银验贫富科》;《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投下收户》。
事生产,为贵族的奢侈生活服务。总的说来,位下工匠的地位和处境与官营工匠相同,但按照大德七年的规定,位下匠户也必须承担杂泛差役、和雇和买的义务。此外,少数勋臣自至元初户籍整顿后,似乎也保留了自己的作坊和人匠。
贵族与官府经营的手工业品主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满足他们的奢侈消费,而民间手工业却为国计民生所系,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力和广泛深远的影响。这里将元代民间手工业的状况和特点归纳成三个方面作简略介绍。
其一,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以纺织为主的家庭手工业具有普遍性。
中国封建社会里,“男耕女织”是家庭经济结构的核心内容,亦是农户生活必需品和完纳赋税的主要来源,到了元代,这种状况更具有普遍意义。王冕曾以《江南妇》为题,描写江南田家的经济生活:“馌彼南亩随夫郎,夜间绩麻不上床。绩麻成布抵官税,力田得米归官仓”1。乃贤另以《新乡媪》为题,真实而又典型地反映了中原民户的耕织生涯:“日间炊黍饷夫耕,夜纺绵花到天晓。绵花织布供军钱,倩人辗谷输公田”2。山西等地区农家多依靠种麻织布“贸易白银,以供官赋”3。这种以女性从事织纴的家庭经营形式,实际上也广泛存在于官僚地主之家。
元代家庭手工生产中所增添的棉纺织业是值得重视的。松江乌泥泾的棉纺织业在宋元之际还处于“厥功甚艰”的初级阶段。黄道婆返乡后教民织布,“未几,被更乌泾,名天下,仰食者千余家”4。由于棉纱和棉布的制作逐步推广,因而迅速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品种。至元十九年,元廷规定税粮可“折输绵绢杂物”(《元史·食货志一》),二十六年四月,“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绵提举司,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以都提举司总之”,六提举司虽不久罢去5,但元贞二年(1296)新定征收江南夏税制度中又规定夏税“输以木绵布绢丝绵等物”(《元史·食货志一》)。到了致和元年(1328)三月,当云南安隆寨土官籍三万二千民户归附时,“定输布三千匹”(《元史·泰定帝纪二》)。朝廷还经常和市棉布等物,赈济北方部民。由于棉纱和棉布的生产量越来越大,所以,在天历元年全国科差总数中,征收的绵和布就分别达72015斤和211223匹1。可见,以丝、麻、棉织业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手工业不论在广度或深度上比宋金时代都有明显1王冕:《江南妇》,《竹斋诗集》卷二。
2乃贤:《新乡媪》,《金台集》卷一。
3郝经:《河东罪言》,《陵川集》卷三二。
4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四《黄道婆》。
5《元史》卷十五《世祖纪》十二,卷十六《世祖纪》十三。
1《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
发展。
其二,许多工商主和富有者投资手工业生产,并且,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一些手工作坊中较普遍存在雇佣劳动。
由于官营矿冶业效益低下,所以管理机构多废置不常,金、银、铁矿常实行“听民煽冶,官为抽分”的变通政策,矿藏的采炼常承包给私人,通过他们招用工人从事生产,因而民间从事的矿冶业多实行雇佣劳动制,如“尤善生殖”的江西人刘宗海,开铁炉于金牛(在今安徽庐江县西北),“煽役者常千人”2。“治生教子,三致丰阜”的李玉,鼓铁煮矾,“所居城市,凡能佣力而无恒产者,鱼聚水而鸟投林,相率来归”3。在杭州城内的十二种职业中,每一行业有12000户,每户少至10人,多至20、40人,“其人非尽主人,亦有不少为供主人指使之人”4,马可·波罗的这一直观印象说明元初杭州的许多手工作坊采用了雇佣劳动。
纺织业是封建时代历史悠久、发展最快的一种行业,唐宋以来,这一全国性的生产中心已在苏杭地区形成。元代末期,徐一夔在《织工对》中记载说:“余僦居钱塘之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一唱众和,其声欢然,盖织工也..(余)进而问之曰:以余观若所为,其劳也亦甚矣,而乐何也?工对曰:..吾业虽贱,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虽食无甘美,而亦不甚饥寒。..于凡织作,或极精致,为时所尚,故主人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所图如此,是以发乎情者..不自知其为劳也。顷见有业同吾者,佣于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艺固过于人,而受直与众工等,当求倍直者而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阅其织,果异于人,他工见其艺精,亦颇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胜十工,倍其直不吝也。”1在嘉兴永乐市,南宋时濮凤后人“督课农桑、机杼之利”,元大德年间其后人开设四大牙行,“收织机产”,“取绢者曰绢主,售织者曰机户”2。湖州归安东林镇据称元代已设有十所绢庄,收四方农户所产丝绢3。此外再参照马可·波罗对苏州地区的印象4,便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广大苏杭地区的民间丝织业中和各地民办矿冶业中,作坊主要采用工匠从事生产;双方以计日、计工受2王礼:《刘宗海行状》,《麟原文集》(前集)卷三。
3胡祗遹:《李公墓志铭》,《紫山大全集》卷十八。
4《马可波罗行记》第2卷第151章《蛮子国都行在城》。
1徐一夔:《织工对》,《始丰稿》卷一。
2金准:《濮川所闻记》卷一《总叙·开镇源流》;胡琢:《濮镇纪闻》卷首《总叙》;另参见同治《湖州府志》卷三三《舆地略·物产》下。
3参见同治《湖州府志》卷二二《舆地略·村镇》;光绪《归安县志》卷六《舆地略·区村镇》。4《马可波罗行记》第2卷第105章《苏州城》:苏州“有丝织物甚饶,(居民)恃工商为生..城中有许多富商大贾和富裕的市民”。
值的方式发生联系;雇者与受雇者均可以酬值的多少作出选择。这无疑是一种古老的“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佣劳动”5。
其三,在封建王朝的压抑下,民间手工业不能充分发展。
元代官营手工业局院遍布,涉及手工业的主要领域,使民间手工业产品丧失了大片市场。而民间能工巧匠或被大批拘刷,或轮番入局,按统治者的意志出卖自己的劳动与技能,民间手工业又失去了大量的人力资源。
民营手工业生产受到种种限制。在产金之地,“有司岁征金课,正官监视人户,自执权衡,两平收受”。政府对铁产品实行严格管制,流通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江南铁货及生熟铁器”曾“不得于淮、汉以北贩卖,违者以私铁论”。酒类为国家榷货,其生产不时受到限制,如“诸私造晙鲁麻酒者,同私酒法。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元史·刑法志三》)。生产面最广阔的民间纺织业主要受到两方面的摧残:一是政府通过赋税政策搜括大批民间丝绢、颜色。作为元初勃兴起来的棉织业也是如此,至元十九年始以“棉绢杂物”折输江南税粮后,又立六路木棉提举司向民间征收木棉十万匹,因为民间承受不了这项重负,二十八年不得不“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棉”,然而,不久又恢复征收,并且数额急剧增加(见前)。二是实行和买,如至大三年(1310)规定每年从江西和买木棉布十二万匹1。政府以各种形式向民间征收丝、麻、棉等成品和半成品,大大加重了手工业者的负担。从前面引证的王冕和乃贤的诗篇中可以清楚看出,一般民户竭尽全力从事织纴也难于应付官府科差。《织工对》是一篇反映民间手工作坊生产状况的典型材料,从中也可以看到,雇工“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地在“老屋将压,杼具四五具”的条件下从事劳作。民间手工业局促在狭小的规模中和艰难的条件下蹒跚而进。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页311注。
1《元典章》卷二六《户部》十二《和买诸物对物估价支价》。
第三节 手工业工程的技术成就
在手工业工程中,有许多成就值得注意,今分别论述如下。
纺织业民间纺织业的发展元初,元兵散居乡间,重放牧而轻耕织,对乡人屡有骚扰。农民只有在湖边、地角、山上种植桑树,并且不得不关门闭户养蚕缫丝,纺纱织布,因此,家庭纺织业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和影响。后来,元代统治者为了能获得更多的丝帛,逐渐重视农桑,劝勉诏令屡见于文献。中统二年“令宣抚司官劝农桑”,三年“禁戍军士毋纵畜牧伤其禾稼桑枣”1。大德年间又“申扰农之禁,纵畜牧损禾稼桑枣者,责其偿而后罪之”2。至元二十二年“诏以《农桑辑要》书颁诸路,克勤厥职者以次升奖,具怠于事者罢之”3。延祐五年,司农丞苗好谦撰《栽桑图说》,深受元仁宗赞赏,并命刊行于民间,行之五六年,功效大著。元代中叶以后,民间纺织业得到了相当普遍的发展。
丝织和“纳失失”丝织业是元代官、私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的主要行业之一,从事这项生产的大小手工业局院和作坊遍布全国,主要产地集中在建康(天历二年改集庆,治今江苏南京市)、平江、杭州、庆元、泉州、四川和中原等地;蚕桑业、丝织业与服饰业专门化分工的程序明显提高。
元代丝织业局院和作坊规模较大,花色品种也十分丰富,如建康有两处织染局,其中东局管人匠三千六百户,织机一百五十四张,额定生产丝一万一千五百二斤八两,缎匹四千五百二十七段1;镇江岁额品种有段匹、苎丝、暗花、素丝绸、胸背花与斜纹,每个品种下多少不等,分为枯竹褐、驼褐、秆草褐、橡子竹褐、明绿、鸦青等不同花饰;段匹额定为五千九百余匹,其他少在三百有余,多者近四千,而宋代见于载录的仅绫、罗两顷,岁贡在一二十匹到三百余匹2。1964年出土的曹氏(张士诚母)墓中出土有袍、袄、裙等衣着织物,质地有缎、绫、绸等,其中有件薄丝棉祆,缎纹为五枚经缎纹心,花五枚纬纹组织,以连续曲尺云杂纹饰,间以如意、珊瑚、玉钏、银锭等八宝图案纹3,1975年山东邹县李裕庵墓中出土一幅绛色绸云巾,上部是一老寿星,左右侧分别为小鹿与仙鹤,中间为六行小字四十二个,人物、1《续通志》卷五八。
2魏光焘:《蚕桑萃编》卷一。
3魏光焘:《蚕桑萃编》卷一。
1《至正金陵志》卷六《历代官职》。
2《至顺镇江志》卷六《赋税·造作》。
3《苏州吴张士诚母曹氏墓清理简报》,《考古》1965年第6期。
鸟兽、花纹、文字同时织成4。独树一帜的集庆官纱也是当时的名品,至正年间生产的“一色素净者”尤为精妙,可作“暑月之雅服”5。此外,顺帝赐给淑妃的大批锦缎,有麒麟、鸾凤、白兔、灵芝、双角、五爪龙、万寿、福寿字等纹饰6。
元代浙江湖州出产的丝织品也极佳。有些织造过程要求严格,甚至连缫丝所用之水也要经过慎重选择。如“归安之水宜茧丝”,练漂出来的丝,丝白如银。在南宋时有名的崇德狭幅丝织物,到元时也增添了绫、罗、水锦、缂丝、绮绣等品种。魏唐的宓机绢,也比前代更为匀净细密,为画家所喜用。蜀锦生产仍很发达,品种也更加繁多。北方丝织业中有“燕人何失世,以织纱縠为业,与张进忠制笔齐名”1。
元代新引进了著名品种纳失失(织金锦,来自波斯的一种织金锦缎)与撒答剌欺(来自中亚的一种丝织品),政府并设置专门管理织造的机构,如“撒答拉欺提举司”下设有“别失八里局”,“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2。在新疆地区还曾设专局织造。1970年新疆乌鲁木齐盐湖一号古墓曾出土一件元代黄色油绢“辫线袄”,肩、领、袖及襟边等处均有织金锦边饰,至今仍可见其金线光泽3。纳失失是统治阶级的专用衣料。
元代丝织物加金极为盛行,织金锦大量生产。织金苎丝在官办丝织业中占相当地位,它是在宋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并可能受到当时为上层所嗜好的纳失失的启示和影响。元代的织金锦技艺包括两类:一是用片金法,即在织造时把切成长条的金箔夹织在丝线中,二是用圆金法,即将金箔拈成的金线与丝线交织,前者金光夺目,后者牢固耐用,但金色要暗淡一些。在集宁路遗址窖藏物中发现的几件织金丝织品,显现出了光彩夺目的效果4,是元代织金苎丝的代表之作。马可波罗在西安、正定、土番州、宝应、南京、镇江等地也亲眼见到各种金锦丝绢。可能这类织物过于奢华,只在上层使用,所以元廷禁止在规定范围外织造、货卖销金产品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技艺已从官营局院流传到了民间。
《梓人遗制》与织机薛景石,字叔矩,山西万泉(今万荣县)人,是一位智巧好思的木工,也是一位对纺织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他认真总结前人成就,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集当时木工技术之大成,编写了我国4《邹县元代李裕庵墓清理简报》,《文物》1978年第4期。
5孔齐:《至正直记》卷一《集庆官纱》。
6陶宗仪:《元氏掖庭记》。
1朱彝尊:《日下旧闻》卷三九《补遗》引《宋元诗会笺》。
2《元史·百官志》。
3王炳华:《盐湖古墓》,《文物》1973年第10期。
4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元代集宁路遗址清理记》,《文物》1961年第9期。1《元典章》卷五八《工部》卷一《禁治诸色销金》。
古代著名的木工技术专著——《梓人遗制》。《梓人遗制》原书内容非常丰富,收有各种机械器具110种,现仅存《永乐大典》摘抄的“车制”和“织具”两部分,共有机具14种。段成己在书序中概括地指出了《梓人遗制》的成就和特色:“有景石者,夙习是业,而有智思,其所制作不失古法而间出新意,砻断余暇,求器图之所自起,参以时制而为之图。”2在纺织机具方面,这部著作描述了立机子(立织机)、华机子(提花机),罗机子(纱罗织机)和布卧机子(织造丝麻织物的木机)等织机的具体形制、尺寸,并绘有各种织机的总体结构和零部件的详图。这部书是研究我国古代织机发展史的宝贵资料。
《梓人遗制》中对华机子和布卧机子的结构论述详尽,如书中记载的梭子的尺寸比以往更加规范化:梭子长一尺三寸到四寸,中心宽一寸五分,厚一寸二分,中间开一梭眼,以引导纬纱;织布机上开口、投梭、打纬三个主要运作程序也进一步完善,因而可使织布的产量和质量都大为提高。山西的潞安州地区,由于薛景石织机的推广应用,原来已经非常发达的纺织业更加兴旺,以致与长江流域的江浙地区并驾齐驱,有“南松江,北潞安,衣天下”的说法。
黄道婆与棉纺织业元初,植棉和棉纺织技术在我国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广泛传播发展。《农桑辑要》记载:“苎麻本南方之物,木棉亦西域所产。近岁以来,苎麻艺于河南,木棉种于陕右,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二方之民,深荷其利。”1王祯《农书》卷二一载:“夫木棉产自海南,诸种艺制作之法骎骎北来,江淮川蜀既获其利。至南北混一之后,商贩于北,服被渐广。”初传入的制棉工具和方法繁简不同。关于长江流域的制棉工具和方法,艾可叔《木棉诗》有所描述:“收来老茧倍三春,匹似真棉白一分。车转轻雷秋纺雪,弓弯半月夜弹云。衣裘卒岁吟翁暖,机杼终年织妇勤。闻得上方存节俭,区区欲献野人芹。”其中只提到纺车、弹弓、织机等工具,并说棉花是“野人芹”。可知棉织业传入长江流域尚不久。胡三省《通鉴注》“木棉”云:“木棉,江南多有之..土人以铁鋋碾去其核,取如棉者以竹为小弓,长尺四五寸许,牵强以弹棉,令其匀细,卷为小篇,就车纺之。自然抽绪如缫丝状,不劳纫缉,织以为布。自闽之来者尤为丽密。”可知,这时候棉花已在江南种植,不但已用铁鋋、弹弓这些工具,而且对其的制作和使用也有些法则了。黄河流域(特别是陕西)的制棉工具和方法比较简陋,《农桑辑要》记载的木棉加工技术是:待籽棉晒干后,用铁杖一条,长二尺,粗如指,两端渐细如擀面杖,用梨木板长三尺、宽五寸、厚二寸,做成床子。然后取棉子置于板上用铁杖旋赶出子粒,即为净棉。全书只有碾去棉子的铁杖和木板,其他工具一概不提,显然较之长江流域还差。然而,当时南方的2薛景石:《梓人遗制》段成己序,《永乐大典》卷一八二四五,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1《农桑辑要》卷二“论苎麻木棉”。
制棉工具和方法实际上也还是落后的,陶宗仪说:“松江府东去五十里许乌泥泾,其地土田硗瘠,民食不给,因谋树艺以资生业,遂觅种于彼(闽广)。初元踏车樵弓之制,率用手剖去子,线弦竹弧置案间振掸成剂,厥功甚艰。”1可见,不仅劳动者很辛苦,而且产品粗粝,销售不好,人民的生活还是得不到改善。
黄道婆是松江府乌泥泾(上海旧城西南九里)人,年轻时流落崖州(海南岛南端的崖县),从当地黎族人民学会运用制棉工具的技能和棉布织造方法。成宗元贞年间(1295—1297)遇顺道海船回故乡,把崖州进步的制棉生产工具和先进的织花技术也带到了松江。她在松江府以东五十里乌泥泾地方教人制棉,传授“做造捍、弹、纺、织之具”,又以崖州织被面法教妇女,“错纱配色,综线絜花”都有一定法则,“以故织成被、褥、带、悦,其上折枝、团凤、棋局、字样,粲然若写。”2一时乌泥泾和附近地方“人既受教,竞相作为,转贷他郡,家既就殷”,长江流域特别繁盛的松江棉纺织业就以黄道婆的卓越贡献奠下了始基。黄道婆死后,松江人民感念她的恩德,共同把她安葬,并于顺帝至元二年为她立祠,岁时祭祀。后因战乱,祠被毁,至正二十二年张守中迁祠于他祖父墓地南边,并求王逢作诗以为纪念。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张之象塑其像于宁国寺。清嘉庆年间又有人在上海城内渡鹤楼西北小巷内为她修建了一座小庙,1919年这座小庙还在3。
黄道婆在棉织业上的贡献,是将黎族先进的棉纺织技术和内地原有的纺织工艺结合起来,在制棉工具和织造方法上作出一系列重要的发明和技术革新。如以前除去棉籽是由手剥,她则创制了轧棉籽用的搅机;以前弹花用的是线弦竹弓,她则代之以强而有力的绳弦大弓;她还设计出性能良好的三锭脚踏纱车,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纺纱工具;此外,她还改进了织造机具和提花技术,从而使从碾棉籽、弹花、纺纱到织布的整个棉纺织技术和效率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在黄道婆传入崖州少数民族的制棉工具和方法的十九年之后,即元武宗皇庆二年(1313),王祯在《农书》中对于捍(即轧花搅车)、弹(即弹棉椎弓)、纺(即纺车)、织(即织机)等纺织工具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其中有图并有解说。
黄道婆在松江地区传播先进的棉纺织技术之后,长江流域的棉纺织业随之勃发。乌泥泾在元初本是个“民贫不给”的地方,可是后来由于制作棉织品而变得家户殷实。元以后,松江一带成为全国棉纺织业的中心,享有“衣被天下”之美誉。
棉布印染水平也在明显提高,到至正年间,松江地区从日本学会了印染1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四;王逢:《梧溪诗集》卷三;褚华:《木棉谱》,《沪城备考》卷一。2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四;王逢:《梧溪诗集》卷三;褚华:《木棉谱》,《沪城备考》卷一。3《松江府志》卷十八;包世臣:《齐民四术》卷五;《上海新建黄道婆寺碑文》,《上海续志》卷十二。青花布,“宛如一轴院画,或芦雁花草尤妙”,“青久浣亦不脱”。1麻织业宋代麻织业的基地在广南西路,成都府路的成都府、邛、蜀、彭、汉诸地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到了元代,随着植麻的北移,麻织业也在河南、山西等地发展起来。据《农书》记载,采用不同原料和方法(有毛絁布法、铁勒布法、麻铁黎布法),可生产出不同的品种,“比云南布,或有价高数倍者”2。河南陈州、蔡州一带,善织者一斤成布一匹,次者一斤半一匹,再次者二斤、三斤一匹,其布“柔韧洁白,比之常布又价高一二倍”1。山西出产的有大布、卷布、板布等品种。
织造工具也有显著改进。中原地区用水转大纺车,“昼夜纺绩百斤”2。山西一带使用立机子、罗机子、小布卧机子,打苎丝线经上使用的有掉籰座等机具3。
毡毯业毛织业是适应游牧民族生活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产业,有蒙车、籍地、铺设、障蔽等用途。入主中原后,宫廷、贵族和军队对它的需要量越来越大,因而很多官营局院和投下作坊都从事毡毯的造作。
毡毯原料有羊毛、羊绒、驼毛、驼绒等约二十余种,生产的毛织品有剪绒花毯、脱罗毯毡、入药白毡、雀白毡、红毡、白袜毡、回回剪绒毡等,名目有六七十种之多。耗费的原材料数量也相当惊人,如中统三年(1262)造大小羊毛毡三千二百五十缎,计用荒羊绒毛十四万一千七十斤,内白秋毛六万六千一百二十五万斤,青秋毛六万七千五百七十斤,黑秋毛五千六百二十五斤,白绒毛一千七百五十斤,另有羊筋二千斤,羊头骨二百五十斤。另以至治三年(1322)成造的一条地毯为例,长五十尺,阔二十二尺五寸,毡毯业的发展由此可见4。大同元墓出土的毡帽、毡靴,质地细致,保存完好,说明了元代的毡毯业不但有大量生产,而且有着较高的工艺水平。
陶瓷业元代,北方诸窑相继衰退,而南方的江西景德镇异军突起,一举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瓷器生产地。元代瓷器的重大发展,主要反映在青花瓷和釉里红瓷器的烧制成功。青花瓷是运用钴料进行绘画装饰的釉下彩瓷器。制作过程是用钴料在瓷胎上绘画,然后上透明釉,在1300c左右的高温下一次烧成。青花瓷最早产于唐代巩县窑,在元代得到发展并成熟起来。元青花造型博1孔齐:《至正直记》卷一《松江花布》。
2王祯:《农书》卷二二《苎麻门》。
1《农桑辑要》卷二《苎麻》。
2王祯:《农书》卷二二《苎麻门》。
3薛景石:《梓人遗制》,载《永乐大典》卷一八二四五。
4《大元毡罽工物记》。
大,画法娴熟,色彩鲜艳,是陶瓷技术史上最引人入胜的品种之一。釉里红是一种釉下彩,在胎上以氧化铜为呈色剂作饰纹,罩以透明釉后经高温烧制而成,元代中期创烧于景德镇。釉里红烧成难度大,元代的传世品不多,釉色纯正者更是稀少。明宣德和清康熙、雍正时期的釉里红瓷器颇负盛名,其成就便是在元代的基础上取得的。枢府器为元代景德镇的又一重要发明。这种白釉印花瓷器,胎体厚重,釉呈失透状,色白微青,似鹅蛋色泽,故称卵白。印有“枢府”、“太禧”字款的器物,一般多制作精细,釉色纯正,造型工整。正如曹明仲在《格古要论》中所说:“元朝烧小足印花者,内有枢府字者高。”这种卵白釉为元明清景德镇各类瓷器的高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制茶业元代茶叶的制作技术基本沿袭前代,江西等地区普遍采用的“水转连磨”,则可能是在宋代“水磨”的基础改进而成的制茶工具1。从忽思慧《饮膳正要》载录的品种看,紫笋雀舌茶与燕尾茶已见于前代,其他新发展、新制的品种主要有:金字茶,系江南湖州“造进末茶”;范殿帅茶,范殿帅当指范文虎2,系江浙庆元路“造进茶芽”,其味色“绝胜诸茶”;川茶、藤茶、夸茶,“皆出四川”,前二者似无可考。夸(亦作夸、胯)茶宋代已有,而《元史·食货志》所谓“无从知其始末”的“建宁夸茶”当指此;孩儿茶出自广南;三玉川茶。宋景德年中期,宋廷以两湖茶叶与北方实行茶马贸易。为了便于长途运销,湖北用米浆粘合成饼状或圆柱体形状,称帽盒茶(又名“工夫茶”),这是青砖茶的前身。但一般认为此茶至明代中叶才发展起来,其后“三玉川”茶庄压制的青砖茶,在蒙古牧民中享有很高声誉3,但金元时代的有关描述与该品种的性状一致4,可见三玉川茶元代已流行朝野。另有几种加入一些营养成分制成的茶:枸杞茶,先取枸杞五斗洁化,而后“用雀舌茶展溲碾子,茶芽不用”,再将枸杞碾成细末;玉磨茶,用上等紫笋与苏门炒米各五十斤,筛净后拌和,入玉磨内磨成茶;香茶,用白茶(宋代茶书中常见,也是贡茶中的上品)、龙脑、百药煎、麝香按一定比例拌和细研,用熬成粥样的香粳米调合成剂,印成饼状;炒茶。铁锅烧赤后,以马思哥油(用牛奶“打取浮凝”的白酥油)、牛奶子、茶芽同炒而成。还有“出1王祯:《农书》卷十《百谷谱》九《茶》。
2孔齐:《至正直记》卷二《宋末叛臣》,“宋末叛臣范殿帅文虎”。
3庄晚芳、王家斌:《西北茶叶贸易研究》,《农学研究》第3辑。
4李俊民:《新样团茶》:“春风倾倒在灵芽,才到江南百草花。未试人间小团月,异香先入玉川家”;萨都剌:《元统乙亥余除闽宪知事未行立春十日参政许可用惠茶寄诗以谢》(《萨都剌诗集》后集):“春到人间才十日,东风先过玉川家”。
直北地面,味温甘”的女须儿茶;“出本土(指西番),味苦涩,煎用酥油”的西番茶,亦作西番大叶茶。元廷在分宁(今江西修水)等处设官营作坊,“成造西番茶货”1,西番大叶茶亦有可能在这里成造。值得一提的是,茶叶在唐代已传入吐蕃与回鹘地区,十至十二世纪,继续传到吐蕃,并到达高昌、于阗和七河地区,而且可能经由于阗传到河中以至波斯、印度,也可能经由于阗或西藏传入印度、波斯。十三世纪末蒙古兴起后,中西海陆交通大开,茶叶随之进一步在中亚和西亚广为传播2。
制盐业食盐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盐业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支柱产业之一,“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元史·食货志》),因此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盐业生产,并且长期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在元代,除四川的井盐业有所衰退外、福建、广东、广海、两淮、两浙、大都、河间、山东、辽阳以及河东(山西解州)等地的盐业生产都有所发展,制盐技术也有了显著的进步。据统计,元代全国盐场有一百六十余所,灶户、捞盐户等盐业劳动者五万余户,天历年间,全国盐产量达二百五十六万引(每引四百斤),远远超过了宋代。
盐有海盐、井盐、池盐、岩盐、土盐等,其中以海盐的产量最大,是食盐的主要来源。海盐生产有煎、晒两法,元代以前一般采用煎盐法。元至顺元年(1330)陈椿所著《熬波图咏》和明末宋应星《天工开物》对于这种方法作了相当详细和具体的记述。煎取海盐要根据盐田地势高下和沙土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大体上经过收集盐料、淋卤和煎炼等几个步骤。如有些盐田要先铺上稻麦秆灰和芦茅灰一寸左右,压使平匀,以吸收盐分,然后到次日中午扫取灰盐,再行淋卤和煎炼。有些盐田则不用灰压,而是待潮水过后,经半日晒出盐霜再扫起淋煎。如果盐田地势较低,则要先挖深坑,横架竹木,上铺席苇,再铺上沙子,潮水过后,盐卤淋于坑内,即可取用煎炼。
淋卤是制取海盐的一个重要环节,据陈椿《熬波图咏》所载,其具体作法是:先掘一淋坑,深二尺左右,方边五六尺,四周及坑底垒筑坚实,以防泄漏。再在淋坑旁掘一深广约六尺的卤井。淋坑底下埋一小竹管与卤井相通。淋卤时,在淋坑内用一担生灰铺底,倒入灰盐,再用一担生灰盖面,上铺草把后用海水浇淋,于是浓度较高的盐卤便流入了卤井。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所载淋卤法是先掘一深一浅两个坑,浅坑约深一尺,深坑约七八尺。浅坑上用竹木架以芦席,席上铺以盐料(即扫来的灰盐、沙盐等),四周高起围成一个圈子,再把海水浇入盐料中间,盐料中的盐就随海水流入浅坑,1《元典章》卷七《吏部》卷一《官制》一《资品》;《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茶法》。2黄时鉴:《关于茶在西北和西域的早期传播:兼说马可波罗未有记茶》,《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后又流入深坑。这种制取卤水的方法比元代更为简便。为了解卤水含盐量,宋代已出现了通过观察鸡蛋、桃仁或莲子在卤水中的浮沉,以判断卤水浓度的简单方法。《熬波图咏》所载元代发明的莲管试法,用竹管盛装四枚挑选出来并经过泥浸处理的标准石莲,根据其浮沉情形即可测定四等卤水,使掌握卤水浓度有了更为科学有效和简便易行的测试手段。
盐卤制成以后,便要进行煎炼。煎炼就是将盐卤置于铁铸或竹编的盐盘中加热蒸发。随着水分的蒸发,盐卤渐渐浓厚,最后析出固体食盐。收取食盐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把水完全烧干,一种是随时捞取食盐,同时再加新卤水,再蒸再捞,连续出盐,《熬波图咏》说:“如此则昼夜出盐不息,比同逐一盘烧出干盐,倍功省力。”
煎制海盐的方法出盐快,效率也较高。但煎盐法所用的铁盘、竹盘不可能太大,盐产量受到一定限制,并且还要消耗很多的工力和燃料。为了克服这些缺点,我国劳动人民又创造了晒盐法。早在唐、宋时期,解州池盐已经采用了畦晒法,即在盐池周围开辟盐畦,将池中卤水导入畦中,利用日光和风力蒸发成盐。在元代,福建的海盐生产首先采用晒盐法,“全凭日色晒曝成盐”1,这在我国制盐史上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革新。到了明代,晒盐法已为闽、广和长芦盐区所普遍采用,但尚未推广到江淮和两浙,所以徐光启曾上奏议,“欲江淮、两浙尽行此法”2。
矿冶蒙古族在成吉思汗之前还不会炼铁,只能用外来铁器改造兵器。元朝立国后,设洞冶总管府、淘金总管府统辖全国坑冶,又有出蜡局、鼓铸局、镔铁局,武备寺掌管金属手工业和兵器制作。元代矿冶以官营为主,由罪犯、在籍工匠服役。又设冶户、煽炼户、银户、淘金户按额纳课,这种生产关系的倒退以及为防止民众反抗,不准民间持有铁刃器的禁令,严重阻碍了金属手工业的发展。为增加收入,元政府有时也不得不采取变通办法,允许民间经营,如王恽《论革罢拨户兴煽炉冶事》所建议的,改冶户纳课为“自治窑冶煽炼,官用铁货给价和买,使官民两便”1。《续文献通考·征榷·坑冶》记载至治三年(1323)“金银冶听民采炼,以十分之三输官”,《麟原文集·刘宗海行状》记庐陵“大冶煽,役者常千”,说明民营矿冶仍有一定规模。虽然民间可以经营矿冶,但并无保障,朝廷随时可以收归官营,如元贞二年(1296)“中书省奏罢百姓自备工本炉冶,官为兴煽发卖”。大德七年1《元典章》卷二二《禁治砂盐》。
2李杕编:《增订徐文正公集》卷二。
1王恽:《秋涧集》。
(1303)“定各处铁冶课,依盐法一体禁冶”2。但总的来说,元代矿冶业仍有所发展,王恽《秋涧集》卷九十《省罢铁冶户》记载燕南北即有铁冶17处,煽炼户三万余,铁的年产量达1600多万斤。除河北、山东、山西(元代称为“腹里”,属中书省管辖)外,铁产地主要是在江、浙、赣、湘、鄂等南方诸省。
元代的冶铁技术水平从陈椿的《熬波图》可略知一斑。《熬波图》记载,当时化铁炉用瓶砂(碎陶瓷末),白墡(白色耐火土)、炭屑、小麦穗和泥修筑。这种混合料具有很强的耐高温和抗侵蚀的性能而且不易开裂,是很好的耐火材料。书中所绘炼炉炉口小,能减少热量损失,上口小而下部炉膛大,能使炉料顺行,避免悬料事故;炉子下部收口,使热量集中有利于熔铁。所以,书中说其每化1斤铁,只需用1斤炭,这在当时条件下是很了不起的。机械王祯《农书》在《农器图谱》中详载农业手工业所用机具二百多种,集中反映了宋元时期我国工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机械装置及其成就。根据书中记载,元代在机械制造方面也有很大进步,如发明了水转连机磨、水力大纺车、水转龙骨水车等一系列先进的机械设备。
水转连机磨这是一种构造比较复杂的新型水磨,它用一个水轮带动几个磨同时工作。这种水力加工机械,水轮高而宽,是立轮,要用急流大水冲动水轮。轮轴要求很粗,但长度要适中。轴上按一定的间距安装三个齿轮,每个齿轮和一个磨上的齿轮相衔接,中间的三个磨又和各自旁边的二个磨的木齿相接。水轮转动通过齿轮带动中间的磨,中间的磨又通过磨上的木齿带动旁边的磨。这样,一个水轮能带动九个磨同时工作。
水力大纺车这是一种专门纺麻的纺车,由以往的小纺车改造而成。其特点是:(1)用水作动力,工作能量大;(2)纺纱的锭子多,达到三十二枚,因此,生产效率很高。如以往的手摇或脚踏小纺车纺麻,用五个锭子,一昼夜不过纺二斤;而大纺车一天一夜能纺百余斤麻。因此,纺麻的时候常常要集中多家的麻才能满足它的生产要求。由于设备先进,“中原麻苎之乡皆用之”,对纺织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水转龙骨水车这种水车,装置和以往的水车差不多。它的动力机械装在水流湍急的河边,先树立一根大木架,在大木架中央竖立一根转轴,轴上装有上、下两个大卧轮。下卧轮是水轮,在水轮上装有若干板叶,以借水的冲击力使水轮转动。上卧轮是一个大齿轮,和水车上端轴上的竖齿轮相衔接。把水车装在河岸边挖的一条深沟里,流水冲击水轮转动,卧齿轮带动水车轴上的竖齿轮转动,再带动水车转动,从而把水从河中车上岸来。这一设2《新元史·食货志》。
备,利用一对大的木齿轮把水轮的回转运动传递到水车的轴上带动水车进行工作,是元代机械制造方面的一项重大成就。
印刷元朝建立后,元世祖忽必烈相当重视刻书,并曾拨发专款刻印汉文典籍,推动了印刷业的发展。元代中央政府设有兴文署和艺文监广成局专门掌管刻书。如至元二十六年(1290)刻印的《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通鉴释文辨误》就是兴文署所刻书中最早和最好的两种。地方官府和各地书院刻书的也很多,如九路儒学分刻的《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隋书》、《唐书》、《北史》、《辽史》、《金史》、《宋史》等九史,杭州西湖书院刻印的马端临《文献通考》等都很著名。官府倡导于先,私家随之于后,民间以刻书为业的书坊也随之发展起来。当时北方印刷业的中心是大都和平阳,南方印刷业的中心是杭州和福建的建安、建阳,所刻书籍风行全国。
元代在印刷技术方面的突出成就是王祯发明的木活字印刷术。在北宋毕昇发明泥活字印刷术前后曾经试制过木活字,后来还有人试制过瓦活字和锡活字,但由于木料的纹理有疏密,沾水后高低不平,并且易于与松脂蜡药相粘连,不便清理取用,而瓦字和锡字吸水性差,使用水墨效果不好,所以这些尝试都没有获得成功。王祯在认真研究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木活字印刷方法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其中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例如选择硬质木板雕字,用小锯锯开制成活字,再用小刀四面修整,使之大小高低整齐划一;排版时不用粘合药料,而是排字作行,用竹片夹持,再用小木楔塞紧,使之坚牢不动,然后即可用墨刷印。为了拣字方便,王祯还发明了转轮排字架,将木制单字按韵贮放在直径七尺的大轮盘上,排字时转动轮盘,以字就人,有效地提高了拣字效率。《王祯农书》卷二二所附“造活字印书法”对这种木活字印刷术作了较详细的记述。王祯在任安徽旌德县令时,曾请工匠刻制木活字三万多个,并试印了他所撰写的《旌德县志》。全书六万余字,不到一个月,就印成了一百部。此后不久,浙江广平人马称德在任奉化知州时,曾试制木活字十万个,印成《大学衍义》一书共20册1。此外还有些人陆续用木活字印书。但元代木活字印本,今存者极少,而且还存在争议,但却有几百个当时的维吾尔文木活字流传下来。
套色印刷术的发明是元代印刷技术的又一项成就。宋元时期无论是雕版印刷还是活字印刷的书籍,一般都是墨印黑色。套色印刷,通称“套版”,大约是在十四世纪中叶发明的。最初的套版仅为朱、墨两色。现存元末至元六年(1340)中兴路(湖北江陵)资福寺刻无闻和尚注解的《金刚经》,其1《至正四明续志》卷七。
卷首扉页老僧讲经图桌前的灵芝草用朱墨两色套印,全书经文为红色,注文为黑色。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木刻套印本,比欧洲要早一百多年。
建筑元大都和大都宫殿大都(今北京)是元朝的首都,这里自战国至唐代一直是北方的一个重镇,辽曾在此建立南京,金又扩建为中都。忽必烈即汗位后,决定由上都(开平)迁都于此,并于至元元年(1264)着手大规模的建设,历时八年建成。明清时期的北京城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改建和扩充而成的。
大都的规划者是刘秉忠和阿拉伯人也黑迭儿丁。他们按古代汉族传统都城的布局进行设计,但又有新的特点。城的平面接近方形,南北长约7400米,东西宽约6650米,北面二门,东、西、南三面各三门,城外绕以护城河。皇城位于大城(外郭城)南部的中央地区,皇城中的南部偏东则为宫城,宫城建在全城的中轴线上,大城中的主要于道都通向城门,主要干道之间有纵横交错的街巷,寺庙、衙署和商店、住宅分布在各街巷之间。全城分为六十个坊,但所谓坊,只是行政管理单位,已不是汉、唐长安那样的封闭式里坊1。
大都的水系是由杰出科学家郭守敬规划的。郭守敬(本卷下册别有传)
一方面主持疏浚了连接都城东西的运河——通惠河,使南方物资可以通过运河直达大都,同时又设计开凿了一条新渠,即著名的白浮堰,由北部山区引水,并汇合西山的泉水,流入瓮山泊(昆明湖),然后通向积水潭,解决了通惠河的水源不足问题2。大都的排水系统也相当完善,下水道全部用砖砌筑,干道与支道分工明确,计划周密。
元朝的宫殿是大都城中的核心建筑。皇城主要包括三组宫殿和太液池、御苑,宫城位于全城中轴线的南端,是主要宫殿所在。宫城之西是太液池,池西侧的南部是太后居住的西御苑,北部是太子居住的兴圣宫,宫城以北是御苑。皇城正门承天门外,有石桥与棂星门,再南,御街两侧建长廊,称千步廊,直抵都城的正门丽正门。皇城的东西两侧建有太庙和社稷坛。皇城有前后左右四座门,四角建有角楼。宫城内有以大明殿、延春阁为主的两组宫殿。这两组宫殿的主要建筑都在全城的南北轴线上,其他殿堂则建在这条轴线的两侧,构成左右对称的布局。
大都的宫殿穷极奢侈,使用了许多稀有的贵重材料,如紫檀、楠木和各种色彩的琉璃等。在装饰方面主要宫殿用方柱,涂以红色并绘金龙。墙壁上1阚铎:《元大都宫苑图考》,《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1卷第2期,1930年;王璧文:《元大都城坊考》,《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6卷第3期,1936年。
2侯仁之:《北京都市发展过程中的水源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挂毡毯和毛皮、丝质帷幕等,这是由于他们仍然保持着游牧生活习惯,同时也受到喇嘛教建筑和伊斯兰教建筑的影响。壁画、雕刻也有很多喇嘛教的题材和风格。宫城内还有若干盝顶殿及畏吾尔殿、棕毛殿等,是以往宫殿建筑中所没有的1。
宗教建筑(1)佛教、道教和祠祀建筑山西洪洞县的广胜寺是元代佛教建筑的重要遗迹。广胜寺分上、下二寺。上寺大部分已经明代重建,下寺基本上是元代的建筑。下寺正殿重建于1309年,它的梁架结构有两个很大的特点。第一,殿内使用移柱和减柱法以扩大殿堂内部的活动空间柱子分隔的间数少于上部梁架的间数,所以梁架不能直接放在柱上,而是在内柱上置横向的大内额以承载各缝梁架,其内额长达11.5米。第二,使用斜梁,斜梁的下端置于斗拱上,而上端搁于大内额上,其上置檩,节省了一条大梁。这种大胆而灵活的结构方法是元代地方建筑的一个重要特色,也是木结构建筑技术的新发展。
河北曲阳县北岳庙德宁殿和位于广胜下寺旁的水神庙也都是元代建筑的重要作品。水神庙大殿建成于元泰定元年,但其余建筑已经后代重建。大殿为重歇山周围廊,是元朝祠祀建筑大殿的一种典型。殿前庭院很大,供当时公共集会和露天看戏之用。中国戏曲在元代有很大发展,许多公共建筑正对着大殿建造戏台,成为元朝以来祠祀建筑的特有形式。
山西永济县永乐宫是元代道教建筑的典型,也是当时道教全真派的一个重要据点。这一建筑群原来的规模很大,现仅留存中央部分的主要建筑。永乐宫全部建筑均按轴线排列,其中的三清殿体积最大,前面的院落空间也最大;自此往后,殿堂的体积和院落都逐渐缩小,这也是传统建筑的常用手法。三清殿立面各部分比例和谐,稳重而清秀,仍保持宋代建筑的特点。屋顶使用黄绿二色琉璃瓦,台基的处理手法很新颖,是元代建筑中的精品。该殿的梁架结构和上述广胜寺大殿不同,仍遵守宋朝结构的传统,规整有序,可能是元代官式大木结构的一种典型。殿内还绘有极精彩的壁画。这组建筑因位于新建水库范围内,已全部按原状迁建至山西芮城县1。
(2)喇嘛教和伊斯兰教建筑由于元代统治者提倡喇嘛教,因此元代喇嘛教建筑发展得很快。萨迦寺和日喀则的夏鲁万户府是两个典型实例。萨迦寺建于公元十三世纪中叶,分为南北两寺。南寺建在一个平坦的河谷平原上,周围用厚墙围绕成为一个城堡式寺院,大经堂布置在城堡中心,周围是低矮的僧房;北寺建在山上,其中包括萨迦地方政府的办公处。夏鲁万户府建于十四世纪中叶,是一个行政统治据点,也有城墙环绕,夏鲁寺在城中占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1。
1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一《宫阙制度》。肖洵:《故宫遗录》,北京出版社1963年版。1杜仙洲:《永乐宫建筑》,《文物》1963年第8期。
1王毅:《西藏文物见闻记》(二)(四),《文物》1660年第8、9期合刊,1961年第1期。夏鲁寺的主要建筑是夏鲁杜康,由门廊、经堂和佛殿三部分组成,经堂很大,中部凸起开设天窗,以便采光。大殿前有用围廊环绕的庭院,这种建筑的形制,后代仍然沿用,并发展为“格鲁派”的“札仓”(经学院)的形制。
这一时期内地也兴建了若干喇嘛教建筑,如至元八年由尼泊尔青年匠师阿尼哥设计建造的大都妙应寺白塔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遗物。该塔高50.86米,全部砖造,外抹石灰,刷成白色。各部分的比例十分匀称,虽塔身不用雕饰,然而轮廓雄浑,气势磅礴,是喇嘛塔中最杰出的创作。
过街塔是喇嘛教的另一种建筑类型。在北京、桂林、镇江等地的遗物中,以北京北部居庸关内镇的云台最为著名。云台现只存基座,据考证,原来上部有三座喇嘛塔。在云台的券石上和券洞的内壁,刻有天神、金翅鸟、龙、云等喇嘛教纹样及六种文字的经文。这些雕刻都是高浮雕,人物的姿态和神情都很雄劲,各种图案有着生动跳跃的热烈气氛,与汉族传统风格不同,是元代雕刻中的优秀作品2。
元代伊斯兰教建筑部分采用中亚的形式,如新疆霍城的吐虎鲁克玛札,建于公元十四世纪,矩形平面,穹窿顶,大门镶嵌白、紫、蓝色琉璃砖。元以降,新疆地区伊斯兰教建筑仍旧继承着这种形式并结合地方传统加以发展。另外,从元代起,已经出现了以汉族传统建筑布局和结构体系为基础,结合伊斯兰教特有的功能要求,而创造出来的中国的伊斯兰教建筑形式。现存明代初年建造的北京、杭州、西安等地的清真寺,无论整体布局或单座建筑的处理,都已相当完整成熟,不难推测这种新型建筑在元代已经形成。水利运河隋朝开凿的南北大运河,经唐、宋六百多年的变迁,已有很大变化。隋唐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北宋以大梁(今开封市)为中心。元代由于开凿了通惠河、会通河和济州河,使南北大运河不再绕道洛阳、开封,大致成了直线,缩短了许多路程。这条运河虽然在元代未能发挥很大作用,但却为明朝改造南北大运河奠定了基础。
济州河从任城(今济南市)开始,到安山(今山东梁山北)为止。至元十九年(1282)十二月动工,第二年八月完成。
会通河从安山开始,至临清为止,全长二百多里。至元二十六年(1289)正月动工,至六月十八日完成,历时仅四个月。由于工期短促,工程质量较差,河道开得浅窄,木闸也不牢固,第二年便闸坏河淤,不能通航。于是又派人疏浚,把木闸改为石闸。
通惠河从通州(今北京市通县)开始至大都(今北京)瓮山泊(今昆明2杜仙洲:《永乐宫建筑》,《文物》1963年第8期。
湖)止,这是通航段。引水段则起自昌平白浮村,终于瓮山泊。全长164里104步。工程的勘测、设计和施工,由元朝著名科学家郭守敬主持。至元二十九年(1292)春开工,至元三十年秋竣工。至此,京杭大运河全部建成,全长1700多公里1,比隋朝的南北大运河缩短了1000公里。
治河元代建都大都,离黄河较远2,对河患长期采取消极的态度。直到黄河威胁大运河的安全时,才不得不采取整治措施。在元代各次治河活动中,最著名的是贾鲁治河。这次治河工程浩大,成效显著,对后世影响也较大。
至正十一年(1351)四月,命贾鲁为总治河防使,发汴梁、大名等十三路民工15万人,庐州等戍十八翼军2万人投入治河3。先疏浚黄河故道,再堵白茅决口。经过7个月的治理,十一月白茅决口堵塞成功,河复故道,南汇于淮,东流入海。这次治河的经过、方法和经验,被欧阳玄详细地记入《至正河防记》中。欧阳玄以前,治河文献不载治河方法,欧阳玄首倡记载治河方法,使后世治河者能从中得到借鉴。
元代还有沙克什的《河防通议》2卷,讲治河的六个问题:河议、制度、物料、功程、运输、算法。是一本水利工程专著,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它是在沈立《河防通议》(汴本)、建炎二年(1128)周俊《河事集》、金代都水监编的《河防通议》(监本)这三种著作的基础上整理改编而成,是宋、金、元三代治河经验的总结。
元代王喜编《治河图略》1卷,也很有特色。它以图为主,附有图说。
叙述历代黄河河道的变迁及治理。“治河方略”、“历代决河总论”两篇,陈述了编者的治河见解。
农田水利元朝的农田水利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中统元年(1260)在谭澄主持下,重修引沁灌区工程中的唐温渠。第二年由王允中、杨端仁主持,又在沁水下游修建广济渠,渠长677里,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5县,“浇溉近山田土,居民深得其利”,浇灌民田三千余顷1。至元三年(1266)郑鼎主持“导汾水,溉民田千余顷”,缓解了当地“地狭人众,常乏食”的困难局面2。元末李好文的《长安志图》“泾渠图说”,是记载引泾灌区的专著,记载了元代延祐五年(1318)至至正四年(1344)这26年间泾水与石川河之间的水利灌溉渠道现状和元以前的渠道遗迹。王祯《农书》则记载了元代江南地区各种农田水利工程及灌溉提水工具。如水渠、陂塘、堤堰、水栅、水闸、石笼、涵窦、阴沟、渡漕、水井等。工具有人力翻车、牛转翻1见《中国水利史稿》(中册)页269,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年版。
2自金代起,黄河改道,夺淮入海。
3《元史·河渠志三·黄河》。
1《元史》卷六五《河渠志二》《广济渠》。
2《元史·郑鼎传》。
车、水转翻车、筒车等。任仁发的《浙西水利议答录》10卷,阐述了他提出的治理太湖的理论3。主要论点是三个:(1)研究太湖水性;(2)三法(疏、堤、闸)并重;(3)通行管领,一体整治。
造船与航海由于内河客货运量的增加和沿海新航线的开辟,在宋代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全面进步的基础上,元代造船业和航海业获得了高速的发展,形成了中国造船史和航海史上空前繁荣的鼎盛时期。
元代的造船能力是很高的。如每年仅战船即可建造5000艘。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当时在武昌每年沿长江上下行的船只不下20万艘,行泉府司管辖的海船达15000艘。这些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数字从一个侧面突出地反映了元代造船业的发达。除国内贸易和漕运外,中国商船还完全承担了东南亚和西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贸运输工作,甚至出现了许多外国客商只乘中国海船的局面。
元代造船不仅数量大、种类多、性能好,而且具备了建造大型以至巨型船舶的能力。《元海运志》称:“延祐(1314)以来,如造海船,大者八九千,小者二千余石,岁运粮三百六十万石。”这种大型海船载重量已达1200吨。阿拉伯旅行家伊本·拔图塔在南洋见到的中国船,其大者有12帆,帆以竹片制成,形如织席,每艘船上有水手600人,兵士400人,且有随行供应船三艘。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谈到元代海船的构造时说,泉州所造的大型海船,船身用枞木或松木制造,甲板上有舱房60间左右,船尾有一舵,船上有四根桅杆,其中二桅可随意竖倒。甲板下的船舱用厚木板隔开,分成13间货舱,隔舱板与船壳牢固地钉合在一起。这种水密隔舱结构既便于货物管理,又可加固船体,尤其是当个别船舱破损进水时,可及时修补或继续航行而不致全船沉没,从而提高了船舶的抗沉性能,使人员和货物的航行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
自宋代发明指南针以后,水罗盘很快便成为航海中普遍使用的最主要的导航仪器。根据指南针的针位确定的航线就是“针路”,详细记述针路的专书或记录本,称为“针经”、“针谱”或“罗经针簿”。针经一般都记明开船地点、航向、航程和抵达港口等内容,有些还载有浅滩、礁石、暗礁、水草、沙洲等海上各种危险物的情况。现存最早记有罗经针位的著作是元代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如该书提到他出使柬埔寨时“自温州开洋,行丁未针,历闽广海外诸洲港口,..又自真蒲行坤申针,过昆仑洋入海”。十四世纪成书的《元海运记》也明确指出“惟凭针位定向航船”。根据针经确定航线是元代在航海技术方面的一项重要成就,并进而导致更加简明和科学的3王绍良、黎沛虹:《任仁发及其治理太湖的理论》,《中国水利》1984年第11期。航海图的出现。
元代在航海技术上的另一项进步是通过观测恒星的高度来确定船舶在大海中的方位。这种航海天文学方法叫做牵星术,所用工具是牵星板。牵星板是一副十二块大小递减的正方形木板,最小的边长约2厘米,最大的边长约22厘米。另有一个四角刻有缺口的方形小象牙板。两者配合使用,就可以测得所见恒星(如北极星)距离海平面的高度,再算出船舶所在地的地理纬度。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游记中记载了他搭乘我国海船经南海回国的情况,其中说到航船由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后,便有北极星高度的记载,说明当时我国船工可能已掌握了牵星术。明代的李诩《戒庵老人笔记》、《郑和航海图》中所收《过洋牵星图》等,比较详细地记述了牵星术、牵星板及其使用方法。
兵器元代的冷兵器,以弓矢为主。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元军不断吸取其他民族的兵器的特长,因此,元代冷兵器种类、形制复杂,质地精良。单就蒙古兵而论,蒙古以骑兵为主,恃弓力强、带箭多取胜,长短兵器则有可刺、可掷的标枪和近战用的刀、斧、剑等。蒙古人也很注意发展抛石机,成立了专门的“炮军”,攻城时大量集中使用。如公元1236年,攻金凤翔城时,仅打城的一角,就使用抛石机四百座。公元1273年元军攻襄阳,用西域人亦思马音所造的抛石机,发射一百五十斤重的石弹,《元史》描述它的威力说,“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后来人们称这炮为回回炮(亦称襄阳炮或西域炮)。回回炮比以前的抛石机有很大改进,它能抛射一百斤以上的石弹而不用人拉绳子,这对抛石机来说,是一项重大革新。襄阳战后,宋人也仿造回回炮。宋亡后,元世祖忽必烈下令搜罗两淮能造回回炮的新附军六百人和蒙汉人到京师,除大量制造回回炮外,还造有十五梢、九梢、七梢、五梢、三梢等抛石机。另外,蒙古人灭金以后,也开始造弩,据《元史》记载,有神臂弩、折叠弩、神风弩等类,其形制不可考,据说神风弩可射八百余步,类似宋代的床弩。
元代的火器,在宋代的基础上,续有发展。蒙古人有火器,大约是在公元1211年到1215年之间,在几次对金作战和占领金中都(今北京)的过程中,掳获了金人的火药、火器和制造火器的工匠,从此开始了火器的生产和使用。如公元1218年至1224年成吉思汗西征时,蒙古兵曾使用毒火罐、火箭、火炮等;公元1232年蒙古兵围攻金南京(今开封)及公元1233年进攻蔡州时,都曾使用火器。灭金以后,又获得金人制造震天雷的技术,公元1258年蒙古兵攻报答(巴格达)时,曾使用“铁瓶”,可能就是震天雷之类的爆炸性火器。公元1274年和1281年,元兵两次征日本,均曾使用铁火炮。到十四世纪初,元人在南宋发明的突火枪和火筒的基础上,进一步制成了金属管形火器。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有元至顺三年(1332)制造的一具铜火铳,长35.3厘米,口径10.5厘米,重6.94公斤。这具铜炮是世界上已经发现的最早的管形火器,它比欧洲现存的最古老的火铳要早约半个世纪。到十四世纪中叶,在全国农民大起推翻元帝国统治的战争中,金属管形火器已普遍应用,并已使用铁弹丸。如公元1335年,焦玉向朱元璋献火龙枪数十件;公元1359年,朱元璋与张士诚部战于绍兴,双方均使用火筒;公元1366年,徐达曾使用大量火铳攻打平江(今苏州)。金属管形火器的出现,是兵器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突破,从此火器开始从根本上代替冷兵器,并向近代枪炮方向发展。
火药和火器的发明对于世界文明的进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十三世纪上半叶,蒙古军多次抵达西亚、波斯等地,在交战中,阿拉伯人得悉火箭、毒火罐、火炮、震天雷等新型火器,进而掌握了火器的制造与使用。欧洲人则是从和阿拉伯人作战中学会制造火药和火器的。例如英、法等国是在十四世纪中叶,才开始有了关于使用火药和火器的记载。恩格斯指出:“现在已经毫无疑义地证实了,火药是从中国经过印度传给阿拉伯人,又由阿拉伯人和火药武器一道经过西班牙传入欧洲。”1并说:“火药和火器的采用决不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是一种工业的,也就是经济的进步。”2石油天然气在五代至两宋时期的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空前繁荣的基础上,元代又有新的进步。但由于这一时期战事频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水平的提高。
陕北延长是我国古代油苗记载最丰富的地区,元代在这里诞生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采油井。《元一统志》记载:“延长县南迎河有凿开石油一井,其油可燃..岁纳壹百壹拾斤。”在延长附近延川县“西北八十里永平村有一井,岁办四百斤,入路之延丰库”。此外“石油在宜君县西二十里姚曲村石井中,汲水澄而取之”。这些记载说明,陕北的延长、延川、宜君等地至少在元代就有石油井,并担负朝廷的“岁纳”任务。在此之前,人们所取的油苗,一般来源于天然油苗,而开凿油井采油,则以此为肇端。这是中国从简单采集油苗阶段进入到有意识凿井采油时期的标志,说明当时人们已认识到石油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并且已掌握石油地质储藏的基本知识。这在石油开发史上是一次质的飞跃。
在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权后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中,石油成为蒙古军队的有力攻战武器。如蒙古兵攻打花剌子模都城兀笼格未(乌尔坚奇,1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页386,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2恩格斯:《反杜林论》,页164,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
keursandje),久攻不下,于是在窝阔台指挥下,利用石油放火焚烧,终于攻入城内1。在后来的战争中,蒙古兵屡用石油焚烧城池房屋,使他们得以迅速攻城掠地。另一方面,由于连年战事,生产受到很大破坏,原来广布四川境内的盐井、气井这时所剩无几。如四川境内盐产地在五代和两宋时期近五十个,元代已下降到十六个,广汉(内江),陵州等盛产盐之地区,已无盐业生产2,同时四川天然气生产也趋于消亡。此外,元代的匠籍制度对手工业者,有种种限制和歧视,也成为提高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水平的障碍。1见《多桑蒙古史》。
2《四川盐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