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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巡抚尹继善奏折要继续对张应星的会客日记上的人逐加细问,一一根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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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奏折是与上篇安徽巡抚程元章的奏章一样,都是继续追查张应星与王澍的关系。这里又讲到得到张应星的会客日记,打算对所会之客一一根究。进一步说明此案愈扩愈大了。

【原文】

臣尹继善谨奏,为奏明事。臣先接大学士公马尔赛等,寄到奏复湖南抚臣赵弘恩查审奸人王澍一案,因跟随王澍之罗一奎供,王澍系江南人,行令臣等留心访察家属等因。臣在随处留心,密行查访外,查湖南抚臣原审供内,有僧人弥增供称:“王澍说与耒阳县知县张应星,曾在江南徽州同学,雍正元年王澍叫耒阳县人曾盛任代写一帖,要向张应星取银五十两”等语。据安庆按察司密提张应星之子张秀公、之孙张振蕃,并在耒阳任内管事之张应星外甥孙仪周,解赴安庆。抚臣程元章讯供,并未有王澍与应星同学借银情事,已将讯供情由具奏。钦奉谕旨:“仍遵前谕行,其中如实确无干,或令讨保,或在外闲散看守,不可令无辜久系于囹圄。总之冤抑平人与疏纵匪类相等,秉公为之。钦此。”接安徽抚臣密札知会到臣,此等紧要之案,臣未经亲讯,不敢放心,复亲提细问,据张秀公等供吐如前,再三开导,始据供有应星在任日记簿一本,复供出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管宅门系秀公之侄张庆远,臣思王澍行踪诡秘,在湖南一带传说悖逆之言,自必改易姓名,既有应星会客日记,可从此根究。臣已密差妥人前往将日记簿提到,其所登记自康熙五十六年正月至雍正元年五月日行之事,所会之客,俱在其内。现在逐加细问,一一根究下落,密查踪迹。并提管宅门之张庆远,详加究讯外,合先奏明。谨奏。雍正九年十月初七日。朱批:览。

【译文】

臣尹继善谨奏,为奏明事情。臣先接到大学士公马尔赛等人,寄到的奏复湖南巡抚赵弘恩查审奸人王澍一案的公文,因跟随王澍的罗一奎,供说王澍是江南人,令臣等留心访察他的家属等。臣随时随地留心,严密进行查访外,查湖南巡抚原审供内,有僧人弥增供称,王澍说与耒阳县知县张应星在江南徽州同学,雍正元年,王澍叫耒阳县人曾盛任代写一个便条,要向张应星取银子五十两等话。据安庆按察司,秘密拘捕张应星之子张秀公、孙张振蕃,和在耒阳任内当管事的张应星外甥孙仪周,押往安庆。抚臣程元章问供中,并没有查出王澍与张应星同学和借银子的事情,已经把问供的情况全部上奏。接皇上圣旨:“仍然遵照以前的谕旨行事。其中如果确实没有关系的,有的可令其保释,有的可在外边分散看守,不可使无辜的人长时间关在监牢内。总之,冤屈普通百姓和纵放匪人同样有罪,一定要秉公处理。钦此。”

臣接到安徽抚臣的密信通知到后,像这样重要的案子,臣不经过亲自审问,不敢放心,又重新提出来亲自详细审问。据张秀公等所供和以前的一样,再三开导,才供出张应星有在任日记簿一本;又供出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元年,管宅子的是张秀公的侄子张庆远。臣想王澍行踪诡秘,在湖南一带传播悖逆之言,自己必须要改变姓名,既然有张应星的会客日记,可以从这里追查。臣已经秘密派合适的人员前去把日记簿提来,其中所登记的是自康熙五十六年正月至雍正元年五月,每天做的事情,所会见的客人,都在里边。现在逐一进行细问,一个一个地追查他们的下落,紧密地查访他们的踪迹,并提管宅门的张庆远,详细加以审讯,外合先奏明。谨奏。雍正九年十月初七日。雍正朱笔批示: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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