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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文忠集
分类:别集
状态:全本
字数:534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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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2023-11-30 13:53:14

内容简介

欧阳修(1007~1072),中国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欧阳修自称庐陵人,因为吉州原属庐陵郡[1] 。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祐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康定元年(1040 ),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

嘉祐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分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

嘉祐五年,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分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他的文学成就以散文最高,影响也最大。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继承了韩愈古文运动的精神,在散文理论上,提出文以明道的主张。他所讲的道,主要不在于伦理纲常,而在于关心百事。他取韩愈“文从字顺”的精神,大力提倡简而有法和流畅自然的文风,反对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涩。他不仅能够从实际出发,提出平实的散文理论,而且自己又以造诣很高的创作实绩起了示范作用。

欧阳修一生写了500 余篇散文,各体兼备,有政论文、史论文、记事文、抒情文和笔记文等。他的散文大都内容充实,气势旺盛,具有平易自然、流畅婉转的艺术风格。叙事既得委婉之妙,又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却富有内在的逻辑力量。章法结构既能曲折变化而又十分严密。《朋党论》、《新五代史·伶官传序》、《与高司谏书》、《醉翁亭记》、《丰乐亭记》、《泷冈阡表》等,都是历代传诵的佳作。欧阳修还开了宋代笔记文创作的先声。他的笔记文,有《归田录》、《笔说》、《试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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