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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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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言总卷之三

会稽禹穴道士范修然撰

禁忌

王泯山人《养生方论》云:病由口入,节宣方也;生劳败静,养道性也;酸咸以时,礼医具也;补泻以性,草经明也。性调乎食,命延乎药,断可识也。蕨寥害筋,蒜韭伤血,生荤损气,葱躁炙神,理生之明戒也。白蒿芣音下苗地黄苗也、恶实、牛劳、苜蓿四物,济身之要也。

退与不退,寡之於思虑;进与不进,在秉之常志。

凡一切五辛皆害於药力,又熏人神气。

凡桃、李、芸、薹、蒜、韭等,不宜丈夫,亦宜少食渐断。

凡人年四十已下,不宜全食补丸散,为阴气尚未足,阳气尚盛之故也,特宜慎之,就补中有延缓和通者可矣。

酉后不饮食。若冬月夜长及性热,少食温软物,食讫,摇动令消,不尔成脚气。

入春,宜#1晚脱绵衣,令人伤寒霍乱,不消食,头痛。

冲热汗出,不宜洗身漱口,令人五藏乾,少津液。

外不用着灯及被覆头面,兼不用开口。冬夏不用枕玲物铁石等,令人眼暗。

《抱朴子》曰:或问所谓伤之者,色欲之间乎?答曰:亦何独斯哉?然长生之要,其在房中之道。上士知之,可以延年除病;其次不以自伐。若年尚少壮,而知还阴丹以补脑,采七液於长谷者,不能服药物,不失三百岁,但不得仙耳。不知其术者,古人方之於冰逐之拒盛汤,羽苞之中蓄火者也。且又才所以不逮而困思之,伤也;力所以不胜而强举之,伤也;深忧重患,伤也;悲哀憔悴,伤也;喜乐过差,伤也;汲汲所欲,伤也;戚戚所忧,伤也;久谈言笑,伤也;寝息失时,伤也;挽弓引弩,伤也;沉醉呕吐,伤也;饱食即外,伤也;跳走喘乏,伤也;欢呼哭泣.伤也;阴阳不交,伤也。积阳至尽,至尽则亡,非道也。是以养性之方,唾不远,行不疾步,耳不极听,目不极视,坐不至疲,卧不至慎,慎,居致反,冀;强也,直也。先寒而衣,先热而解,不欲极饥而食,不欲渴而饮。食不过多,凡食过多,即结积聚,饮过多则成痰癖。不欲甚劳,不欲甚逸,不欲甚流汗,不欲多唾,不欲奔车走马,不欲极目远望,不欲多啖生玲,不欲饮酒当风外,不欲数沐浴,不欲广志远求,不欲规造异巧,冬不欲种温,夏不欲极冻,不欲露星下,不欲外中见扇。大寒、大热、大风、大露,皆不欲冒之。五味不欲偏多,故酸多则伤脾,苦多则伤肺,辛多即伤肝,咸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肾,此五行自然之理。凡言伤者,亦不便觉,谓久则损寿耳。是以善摄生者,外起有四时之早晚,兴居而有至和之常制,筋骨有偃仰之方,杜#2闲邪有吞吐之术,流行荣卫有补泻之法,节宣劳逸有与夺之要。忍怒以养阴气,抑喜以养阳气。然后先将草木以救亏缺,服金丹以定不穷,养性之道,尽於此矣。

黄帝曰:一日之忌,夜莫饱食。一月之忌,暮莫大醉。一岁之忌,暮莫远行。终身之忌,暮莫燃烛。行房勿得起恨於常以息怨仇#3。一切温食及酒浆,临上看不见物影者,勿食,成卒病。若已食腹胀者,急以药下之。诸热食咸物竟j不得饮食玲水、醉浆水,令失声也。

酒可以和诸药物,服气辟谷兼先有宿疾应下药,所须饮三二盏,可通畅。伤多则畅极醉,有腐肠烂脾溃髓蒸筋之毒,伤损寿命,五情昏乱,特宜忌之。颖川韩融字元长,曰:酒者,五谷之华,味之至也,亦能益人,亦能损人。若服散药过饱满失,饥虚,犯风寒触雾露者,节其分剂而饮之,宣消邪气却风御寒。药之效验,莫过於酒。血脉养性者,所宜慎也。又酒令人假健,醒时所以不欲不能,醉皆强为之。积习转久,升量转多,酒热不腹为用,体气渐弱,精神昏乱,害性丧生之所由也。

凡人不得北首而外,外之勿留灯,令魂魄六神不安,多愁恐。亦不可北向吃食,北向尿。北向久坐思惟不祥。起勿北向唾骂,犯魁呈神。勿北向冠带。勿怒目视日月光,令人失明。

凡大汗勿脱衣,得偏风半身不遂。凡热食汗出,勿荡风,发痉,头痛,令人目泄饶外。

睡,勿歌,不祥起。外勿大语,损气力。卧时头边勿安炉火,火气蒸人目赤及鼻乾、目暗。

冬日温足冻脑,春秋足脑俱冻,此圣人之常道。日一起勿慎志,日一下林勿叱呼,勿恶言,勿举足向火对鳌骂晋,勿咨嗟吁奈何声,此名请祸,特忌之。勿坚膝坐而交臂膝上。勿令发覆面,皆不祥。清日一闻诸善事;闻恶事,即於所来方唾之,吉。恶梦旦不用说,以含水向束方喷之,云:恶梦着草木,好梦成宝玉。即无咎矣。

凡上林,先脱左足履,或远行乘车马不用回顾,则神去人。

凡一切邓飞蠢动,不可故杀伤损。至於龟蛇,此二物有灵,异於他族,或误杀他有灵者,或阴精害人,探宜慎。

慎勿阴雾中远行也。

凡行来坐外,常存北斗魁呈星在人头上,所向皆吉。

勿食父母兄弟及自身本命等肉,令人魂魄飞扬,家出不孝悌子息。

凡旦起,着衣误翻着者,云吉利,便着,无苦也。衣有光,当三振之,云:殃去,殃去!则无害。

勿塞井及水沟渍,令人目盲。向午后阴气起,不可沐发,令人心虚、饶

汗、多梦、头风也。

诸应渡溪水,溪中先有沙虱水弩者,勿在水中浴,欲渡时待驴马渡后而渡。有射公者,射人影即死。先以物打水,水弩即发,发后急渡无妨。

夫山有乌土出泉者,不可久居,常食作瘦病,人不得喜,发卒疮。

诸山有孔,曾采铜宝者,唯三月九月可,余月山闭气,入者卒死。

老子《养生经》曰:人饮食,慎勿伏食,凶。热食勿令汗液流入食中,伤人。食玲物令齿痛,食热物令灼唇。食毕当摩腹二三百下以来,除去百病。水银不得近牙齿,发断肿,善落齿。

矾石不生入药,食之中破人心肝。

凡服仙药,常向本命服。毕,勿道死丧事、凶事,犯伤胎神,徒服无益也。服神药勿北向,亥子日勿服药。

沈义口诀云:道士结头理发及饮食施为,履屐枕褥皆勿令非道者见而

干犯之。

陈安世口诀云:服食药物,不欲食蒜及石榴子、猜肉、犬肉。

黄石公口诀云:桂不可日日嚼之,损骨坏筋。

空腹不用见臭尸,尸气入脾,令舌上生白膜起,口常臭,宜饮少酒见之稍可。终不如不见。

触寒来寒未解,食热食成刺风。

饱食竟沐发,作头风。

凡铜器盖食,汗出入食中,发恶南阳张衡,字平子日:冬至阳气归,内中热物入胃易消化,夏至阴气潜,内物入脾难消化。距四时不欲食迎节之物,所谓不时伤性,损年。

颖川陈纪字元方日:百病横生,年命横天,多由饮食之患,过於声色。声色可绝之逾年,饮食不可废之一日。为益亦大,为恶且切。审滋味百品,或气势相代,触其禁忌,便成疹毒。缓者,积而疹,急者,交而暴。至於饮酒啖枣,令人昏闷,此甚验也。

高平王熙字叔食曰:食不欲杂,杂则有相犯者,当时或无灾患,积久为人作疾。又夏至迄缺分节,食肥腻饼跃之属,此物与酒水放果相妨,当时不必皆病,入秋节变阳消阴,寒气总至,辄多诸暴卒病厉,由於涉夏取玲太过,饮食不节故也。而惑者,以病至之日便谓是受病之始,不知其所由来者渐矣。

至言总卷之三竟

#1宜:《云笈七签》『宜』上有『不』字。

#2杜:《抱朴子》『杜』下有『疾』字。

#3於:《云笈七签》『於』下有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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