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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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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易传 卷下

汉 京房 撰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所以仰观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万物。顺之则和,逆之则乱。

夫细不可穷,深不可极,故揲蓍布爻,用之于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虎易注:此处的“三百六十四爻”,当为“三百八十四爻”之误。)序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虎易注:此数为《系辞上》揲蓍之数。)定天地万物之情状。故吉凶之气顺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两之”。孔子曰:“阳三阴四,位之正也”。三者东方之数,东方日之所出,又园者径一而开三也。四者西方之数,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径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终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阴阳也。奇偶之数,取之于乾坤。乾坤者,阴阳之根本;坎离者,阴阳之性命。分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顺则吉,逆则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系辞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又曰:“明得失于四序”。【言吉凶生乎动,五行休废,内犯胎养,合五行。】运机布度,其气转易,王(通旺)者亦当则天而行,与时消息。安而不忘亡,将以顺性命之理。极蓍龟之源,重三成六,能事毕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阴阳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阴阳之始终。】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阳入震,辛阴入巽。】坎离之象配戊己,【戊阳入坎,己阴入离。】艮兑之象配丙丁。【丙阳入艮,丁阴入兑。】

八卦分阴阳,六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天地若不变易,不能通气。五行迭终,四时更废,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以为典要,惟变所适。吉凶共列于位,进退明乎机要,易之变化,六爻不可据,以随时所占。

《周礼、太卜》:“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初为阳,二为阴,三为阳,四为阴,五为阳,六为阴。一三五七九阳之数,二四六八十阴之数。【阴主贱,阳主贵。】

阴从午,阳从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时。

立春正月节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处暑同用。

惊蛰二月节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兑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节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谷雨三月中在酉,离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节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满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种五月节在午,乾宫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兑宫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节在辰,艮宫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离宫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

八卦鬼为系爻,财为制爻,天地为义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为宝爻,【福德即子孙也。】同气为专爻。【兄弟爻也。】

龙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离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静为悔,发为贞,贞为本,悔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数,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余有一日,名曰闰余。初爻十日为上旬,二爻十日为中旬,三爻十日为下旬;三旬三十,积旬成月,积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气候二十四,考五行于运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于指掌,吉凶见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动”。(系辞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亦云上生之位。】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于中。

建子阳生,建午阴生,二气相冲,吉凶明矣。积算随卦起宫,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相荡,二气阳入阴,阴入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内,无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离起丑,艮起寅,兑起【缺】。于六十四卦,遇王则吉,废则凶,冲则破,刑则败,死则危,生则荣。考其义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为中,六十为上,三十为下,总一百二十,通阴阳之数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续,淡泊不失其所,确然示人。

阴阳运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气立,五常法象乾坤,顺于阴阳,以正君臣父子之义。故易曰:“元亨利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于有无,且易者包备有无。有吉则有凶,有凶则有吉。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阴阳运转,有无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观俯察,在乎人;隐显灾祥在乎天。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于乾坤,通乎万物。故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久于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袭于吉,唯变所适。穷理尽性于兹矣。

晁氏公武曰:《汉、艺文志》,《易、京氏》凡三种,八十九篇。《隋、经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种,七十三卷。《唐、艺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种,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见于僧一行及李鼎祚之书。

今传者曰:《京氏积算易传》三卷,《杂占条例法》一卷,或共题《易传》四卷,而名皆与古不同。

今所谓《京氏易传》者,或题曰《京氏积算易传》者,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杂占条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灾异》是也。《错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谓《积算杂逆刺占灾异》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元佑八年(1093年),高丽进书,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书,而无传者多矣。京氏之书,幸而与存者,才十之一,尚何离夫师说邪。

景迂甞曰:余自元丰壬戌(1082年),偶脱去举子事业,便有志学易,而辄好王(注:王弼)氏。本妄以谓弼之外,当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传。而文字颠倒舛讹,不可训知。迨其服习甚久,渐有所窥。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数,辨正文字之舛谬,于边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识之。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变而六十有四。于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于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偶相与,据一以起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坎,巽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位之卦,乃伏某宫之位。】以隐显佐神明者,谓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终之始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会于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

乾建甲子于下,坤建甲午于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后卦之初。其建,刚日则节气,柔日则中气。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盖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遗乎意,意遗乎言,则错综其用,唯变所适。或两相配而论内外二象,若世与内,【革水火配位,离火四世水。】若世与外。【用金木交争,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论内外之象,而论其内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兑,初土四水。】或三相参而论内外与飞,【贲土火木分阴阳,艮土离火飞水。】若伏。【旅火土木入离艮,离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参而论内外世应建伏。【观金土火木,互为体建,金水应内,土伏火外木。】或不论内外,而论世建与飞伏。【益金土入震巽,世与飞土,建与伏金。】或兼论世应飞伏。【复水土见候,世应水土,飞伏水土。屯土木应象,世应土木,飞伏土水。】或专论世应。【夬金木合乾兑,入坤象,世金应木。蛊金木入艮巽,世金应木。】或论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缺】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论世之所生。【巽火木与巽同宫,世木巽木见火。】于其所起,见其所灭。【大壮起于子,灭于亥。】于其所刑,见其所生。【随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兑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于时;死于时,生于位。苟非彰往而察来,微显而阐幽者,曷足以与此。

前是小王(注:王弼)变四千九十有六卦,后有管辂定乾之轨七百六卦,复有八坤之轨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将可以语邵康节三易也。从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词耳,其谓斯何。

昔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传而至汉田何子壮,何授洛阳丁光,光授砀田王孙,王孙授东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寿,延寿授房。房授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学,而传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学京氏,曰:京非孟氏学也。刘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当时为何说也。今以当时之书验之,盖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与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为一家之学,则其源委,孰可诬哉。此亦学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盖自京氏,为王学有余力,而王学之适京氏,则无繇矣。或传是书,而文字舛谬,得以予言,而考诸凡学,不可就正者,缺以待来哲。《积算杂占条例法》,具如别录。

乾:姤遁否观剥晋大有

震:豫解恒升井大过随

坎:节屯既济革丰明夷师

艮:贲大畜损睽履中孚渐

坤:复临泰大壮夬需比

巽:小畜家人益无妄噬嗑颐蛊

离:旅鼎未济蒙涣讼同人

兑:困萃咸蹇谦小过归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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