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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又可温病禁黄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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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以来,治温热病者,初用辛温发表,见病不为药衰,则恣用苦寒,大队芩、连、知、柏,愈服愈燥,河间且犯此弊。盖苦先入心,其化以燥,燥气化火,反见齿板黑,舌短黑,唇裂黑之象,火极而似水也。吴又可非之诚是,但又不识苦寒化燥之理,以为黄连守而不走,大黄走而不守。夫黄连不可轻用,大黄与黄连同一苦寒药,迅利于黄连百倍,反可轻用哉?余用普济消毒饮于温病初起,必去芩、连,畏其入里而犯中下焦也。于应用芩、连方内,必大队甘寒以监之,但令清热化阴,不令化燥。如阳亢不寐,火腑不通等证,于酒客便溏频数者,则重用之。湿温门则不惟不忌芩、连,仍重赖之,盖欲其化燥也。语云:“药用当而通神”,医者之于药,何好何恶,惟当之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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