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字辨》(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陈鹤龄撰。鹤龄字瑶宾,南通州人。初著有《五经四书字辨》,后又自为补订,以成此书。刻於乾隆乙酉。前为《校画》,后为《校音》,皆多舛漏。所谓“十三经”者,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易》、《书》、《诗》、《春秋》、《礼记》、《周礼》、《仪礼》、《尔雅》。无论古无此例,即以所列计之,如分三《传》为三,则加《四书》为十四;如并三《传》总为《春秋》,则又为十二:於数亦不相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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