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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乙谕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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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知县周,对皂总头役倪源给发谕戳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皂快总役,有督催公项之责。兹查皂总役洪忠,缘案斥革,其缺未便旷悬,应即就于各班役遴选。查有站堂役倪源一名,在署奉公有年,督催勤谨,堪以接充皂总役缺。据快总役许来取具认充各结,禀保前来。除批示、准予接充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接充皂总役倪源,即便遵照,小心奉公,认真办事。至督催公项,尤宜勤谨,毋得玩误,致干究革。凛之。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

光绪九年十月初十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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