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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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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帖

台下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饬续吊,禀缴事。缘蒙饬吊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禀缴核销,等因。奉此,役遵饬,经先吊到戳记一颗,禀缴在案。兹续吊谕一道,带到前来,理合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谕一道。

正堂方批:已革三皂李益,既经前县任内领有谕戳,该役自应一并追起缴销,以杜冒混之弊,竟敢抽匿谕单抗缴,该役前禀当为朦混,显系通同舞弊,实属藐法。本应斥革,姑宽,各记大过三次,饬承注册,以示儆戒。谕存销。 私记 私记

李益尚有未完事件,着令该役,查明禀复核办。如有再徇纵,定当并究不贷。凛之。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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