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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八申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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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知县周,申台北知府陈,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五品衔、代理新竹县为详覆事。本年七月十三日,奉宪台札,奉臬宪解札开,奉抚宪张批据府详,卑县革役杨祥上控徐祥因案斥革(云云照札叙至)切切,特札等因。(注)奉此,遵查该门丁侯鲲,已于六月二十三日,随同徐令,在于本港之香山口登舟。其粮丁纪禄,亦于七月十四日出口内渡。缘奉前因,除另查具覆外,理合先将该丁出口日期,具文申覆宪台察核。须至申者。

一、申

本府宪陈

光绪玖年九月廿六日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周行 私记

(注)参阅一一三一二—二○(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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