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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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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等,为黄文诱(绣)贿差瞒充总理,签请台北府予以革换

具签禀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结首潘妈送、潘金蛟、庄耆陈清江、吴青、李阿苟、江阿罪、邱阿兰、卢峰、魏阿苟、佃户潘火珠、范阿顺、江阿信、陈交、邱东斗、李阿应等,为遵批查确,据情陈明,乞准吊卷核查革究,以便选妥举充事。缘和等于本月十四日,连名赴阶佥禀:「黄文绣串套本城地棍黄锦,贿赂冒禀,瞒充总理」等情,悉载前禀。蒙批:「据禀:黄文绣串同黄锦等,鸠资贿充总理,种种妄为。词属一面,应俟密查察究,未便率准革退」等因。窃查南隘一带五庄,地方窵阔,曩因庄中,凡有细嫌微故,屡被地棍哄骗,动辄索诈,致滋事端。和等爰是会商业主郑吉利等,佥举郑重开充当该地总理,办事多年,无不秉公勤慎,众皆悦服。迨于二月初九日,郑重开身故,其庄耆、佃众,会商业主,仍举其子郑承恩。正在禀举间,突有地棍黄文绣,贿赂对役蔡谨,乘陈前厅交卸之日,混禀瞒充,到庄设馆请帖,更变名黄锦文,沿庄索派。细查黄文绣,即是黄锦变名,冒充该地总理;该处庄众业主,无一知觉。且黄锦系是本城夫首,无恶不作,以乡民为鱼肉,擅捏冒充。况前车可鉴,前经迭犯多案,藉命诬害陈开泰;及同治九年,陈前厅访闻,窝匿流棍,差拘究惩。有案可稽。不蒙吊检黄锦原案,核查革换,俨如猛虎添翼一般,庄中势必遭荼毒之惨,地方何安?不得不沥情,据实陈明。恳乞仁宪大人爱民如赤,保重地方,迅准查检核案饬革,〔另〕举妥充,乡闾能静,民业得安,万民讴颂。沾叩。

〔批〕总理黄文绣是否即系黄锦变名冒充?其从前曾否迭犯有案?仍候密饬差〔查〕,(注一)

一面吊核档卷察办。初三。 私记 私记

戳记 台北府正堂林、给粤籍代书、彭仁让戳记

佃户李阿应(画押)

邱东斗(画押)

陈交(画押)

江阿信(画押)

范阿顺(画押)

结首潘火珠(画押)

潘金蛟(画押)

潘妈送(画押)

光绪肆年三月廿八日具佥禀垦户首金同和(私记)

庄耆陈清江(画押)

吴清(画押)

李阿苟(画押)

江阿罪(画押)

邱阿兰(画押)

魏阿苟(画押)

卢峰(画押)(注二)

(注一)查字,据第四二○号补之。

(注二)依文首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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