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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第十四卦·大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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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第十四卦 大有卦 火天大有 离上乾下

大有卦,象征大有收获。离为火,乾为天,火焰高悬天上。即太阳当空照耀,大地五谷丰登,大获所有。故大有有收获之义,象征大获所有。又卦中一阴居尊位,获五阳之应,故为“大有”。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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