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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五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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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东方木作名,木中生火克金形。

甲乙寅卯,逐类所行,随月将与时变动,十干寄宫,不动即死,法是以干皆遁变,十二支回圈而行,课干支动中,即有金木水火土也。是以不可专言东方属木。

时至类物随时变,一物相合万物生。

看月将加正时,得子时,便复建。又如得申时,课随月将再行,名曰建合同用矣。故曰随时变也。假令十一月丑将丙寅日辰时,占卦名蒿矢,初传亥,加寅,作贵人,克日。中传申,加亥,作元武。末传巳,加申,为日干,作天空。又取时至物类,随时变,如本命甲午上见卯,作勾陈。卯上有子,属勾陈阴神,为真水。日干上得寅,作六合。寅上有亥,属六合阴神,又为真水。十一月占亥子水,得时木,却变水,是时至物类随时变也。其课亥寅卯三鬼,皆自立处,无制克,俱来克日,主官事起于和合。若要免其事,除非出外,可解。谓天上日临申见天空,天空属戊戌土,是三水不敢害。丙日日行六道,解三水,是合出入。更课己亥发用六合出入,若今日所行天道,下克上,便出入,不能去矣。

休道南方午火尊,火旺正时反伤壬。尽言亥子原是水,水性柔和动则止。

言五行不定各随时而变。

只在五行真假位,除是建作真合鬼。

假令十一月丑将乙酉日申时,占乙日遁得乙,建在酉,起加地下辰乙日,遁得庚辰乙与庚合,故曰建日合。复取三传年命,有建丙辛,即凶。如本命庚子巳加子乙,日遁之建,得辛巳下,有子遁得丙子本命,上辛干克乙木,下丙干克庚金,是上下建干,各交相克,谓之建合鬼,即吉。

莫把水火相刑克,是物皆能化五行。

言五行逐时变动,中有建物,即与之皆变,有自战,不可不看五行是谁,有克即凶,无克即吉。如两者势均力并,先取初传助谁,得助者必胜,失助者必败。

谁道西方体是金,金中建作火干凶。且如火再运为水,水干故言火中凶。申酉能克四方物,四方俱伤庚辛金。误传四季是真土,土旺能伤金火木。

申酉中看时所遁,建得何干,若得金干,必克木,得木克土,得土克水,得水克火,是申酉并克,得五行矣。若申酉建处不可内战,如内战,从长可矣。

尽若变动不同情,后学之人多执误。

谓十二支,上遁干变自不一,后学不得执亥子水,巳午火,辰戌丑未土,申酉金,是逐日时建五行,便变动不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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