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穀汇义》·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姜兆锡撰,其书以《公》、《穀》二《传》主於发义,与《左传》主於纪事者不同。且《左氏》失诬,其事文与义不待言。至二《传》中有混其文以害义者,有泥其文以害义者,并有窜其文而事与义俱害者。惟正终以正始、贵道不贵惠之属,固卓乎道义之权衡、圣哲之轨范也,故择之宜慎焉。因汇编二《传》异同之处,别白其是非。而《左氏》发例释《经》之文亦附见焉。於三家褒贬之例,无所偏主,颇足以资参考,较兆锡所注诸经似为可取。然《春秋》事迹,二《传》多据传闻,《左氏》所述则皆据简策。兆锡驳二《传》之事迹,往往并《左氏》而驳之,则终不出宋人臆断之学也。
公穀汇义转载自网络,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让更多读者阅读欣赏,本站愿与您一起共建良好的阅读环境!
天下书楼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联系网页底部邮箱,我们将尽快删除。